- 2008年度全市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审计局《2008年度全市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2008年度全市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百色市审计局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七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按照自治区审计厅“学习强素质,审计促发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审计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内容。科学配置和整合审计资源,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查处大案要案的审计力度,加强审计服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全面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水平,促进百色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二、审计项目计划(一)预算执行审计。1.市审计局组织对市本级200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2.市审计局组织对市地税局2007年度税收征管情况审计(延伸审计调查3至5个重点纳税户)。3.市发展改革委200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4.市交通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5.市环保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6.市国土资源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7.市建设规划委200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8.市市政管理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9.市教育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10.市国资委200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二)财政决算审计。凌云县2007年度财政决算审计。(三)专项资金审计(调查)。1.右江区移民开发局移民资金审计。2.乐业县移民开发局移民资金审计。3.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基金审计调查。(四)行政事业审计。1.市广电局2006—2007年财政财务收支审计。2.百色职业学院2006—2007年财政财务收支审计。3.市体育局2007年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1.市那毕大道工程审计。2.农村公路建设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3.凌云县行政中心大楼工程审计。4.市现代农业推广中心工程审计。5.百色职业学院工程项目审计。6.河南区半岛公园绿化工程项目审计。7.工业园区管网工程项目审计。(六)外资项目审计。1.市本级卫九项目、卫十项目审计。2.德保县卫十项目审计。3.乐业县卫十项目审计。4.凌云县卫十项目审计。(七)企业审计。1.百色华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06—2007年财务收支审计。2.百色矿务局2006—2007年财务收支审计。(八)经济责任审计。1.百色财经职业技术学校原校长吕德明离任经责审计。2.市旅游局原局长龙宗福离任经责审计。3.市粮食局原局长李卫东离任经责审计。4.市广电局局长黎展森任中经责审计。5.百色矿务局局长叶仿拥任中经责审计。6.市水利局局长翟烜烨任中经责审计。(九)行业审计。1.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国家审计署统一组织项目)。2.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专项资金审计调查。3.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4.教育“两基”负债审计。5.市本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6.田东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十)国家审计署统一组织或授权委托的其他审计项目(待定)。(十一)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项目。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县(区)审计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指挥,精心组织好审计项目计划的实施。在项目实施中要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审计,推动审计干部思想观念与思维方式、审计机关作风效能与工作方法的根本转变。要实行定期汇报、督促检查、公开通报等制度,真正把完成工作任务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圆满完成2008年度的审计项目计划。在审计力量调配上,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实行上下联动,尝试混合编组审计等方式,整合人力资源,充分调配全市审计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加强信息交流通报制度,实现审计资源和成果共享。(二)突出重点,提升工作水平。市、县(区)审计机关要严格依法审计,突出审计重点项目和审计项目中的重点内容,加大审计执法力度,抓好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全程跟踪专项资金,加强对社保、“三农”、教育、医疗、扶贫、救灾为重点的支农惠民事项的审计;突出抓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切实解决投资审计人员不足的突出问题,实现自治区审计厅提出的投资审计工作业绩“三突破”目标。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争取在审计大案要案线索上有新的突破,多创“审计精品”,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三)规范管理,提升审计质量。一是严格按照国家审计署令第5号、第6号进行项目质量控制,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行为,规避审计风险。审计方案、审计日记、审计证据、审计底稿、审计复核、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每个环节都必须按规范运行,实施全面的审计质量控制,把审计复核关口前移,提升审计项目质量。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时间观念和审计成本意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确保按时完成审计项目计划。(四)要加强审计服务,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财经管理。市、县(区)审计机关开展文明审计,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更好地做到“一审二帮三促进”。督促被审单位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五)加强审计自身建设。通过专业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抓好审计干部的培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审计技能水平。市审计局要加大对县(区)审计局领导班子建设的协管力度;协调好市、县(区)局的审计机关人员编制及审计工作经费问题,解决审计人员及经费不足的困难。(六)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计算机审计水平。强化审计干部的计算机审计技术培训。在审计工作中,要积极应用现有的计算机ao审计软件,力争在深度和广度上取得新的进展。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中要大力推广应用计算机审计,凡是有电子数据的审计项目,必须使用计算机审计。同时积极推广统计抽样、内部测评、风险评估等先进的审计方法,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七)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廉政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市、县(区)审计机关要坚持“围绕审计抓廉政,抓好廉政促审计”的工作方针,把廉政建设贯穿审计工作的始终,坚决贯彻审计署的“八不准”和自治区审计厅“十不准”、市审计局制定“十二不准”的要求,切实加强审计纪律,遵守审计职业道德,抓好审计机关廉政文化、审计文化建设。要坚持实行审计机关廉政工作目标责任状和廉政回访制度,加强廉政跟踪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纠正和制止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维护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
- 关于开展2008年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通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市开展了市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基层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为全面检验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08年在全市全面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演练的范围和工作步骤2008年12月10日前,全市范围内已编制印发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均要进行一次以上的演练。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由市人民政府组织,预案制定部门牵头落实;市级部门应急预案的演练由预案制定部门负责组织;其他应急预案的演练由预案制定的单位自行组织。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演练工作分步进行,5月20日前,负责制定市级专项预案的部门要起草完成演练方案和经费预算,报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安排。根据安全形势的需要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规律,上半年重点安排洪涝、卫生、地质、环保等方面市级专项预案的演练,下半年重点安排干旱、防火、食品等方面市级专项预案的演练。市级部门应急预案和其他应急预案的演练由应急预案制定部门自行统筹。应急演练结束后,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最迟在12月20日前将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文字总结材料和图片、影像等相关材料报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二、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检验应急预案实用性、应急机制科学性、应急体制合理性、应急法制适用性的必要途径,是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应急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预案演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给予财力等相应支持,必要时有关领导应参与演习过程并扮演与其职责相当的角色。通过开展演练活动,增强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意识,强化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自救和抢救技能,提高反应能力、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全面提升政府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督能力和抗御重大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注重实效。1.科学计划、精心组织。应急演习必须事先确定演习目标,各级各部门要根据预案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情况对演习内容、情景等事项进行精心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演练方案。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并落实保证演练达到目标的具体措施,从资金、物资、人员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确保演练不影响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正常运行,不使各类人员承受不必要的风险。2.动员各方、统一指挥。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预案,要开展联合演练,在演练过程中,要有指挥机构、救援队伍,要有通信、交通、技术、医疗、治安等部门参加,加强部门联动,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要多邀请熟悉相关响应工作的专家和一线专业人员参与演练,条件成熟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现场观摩,不断提高演练评价的水平。各项演习活动应在统一指挥下实施,参演人员要严守演习现场规则,确保演习过程的安全。3.讲究实效、注重质量。应急预案演练要逼近实战,增强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状态的仿真程度,防止应急预案演练流于形式。应急演习指导机构要精干,工作程序要简明,各类演习文件要实用,避免一切形式主义的安排,以取得实效为检验演习质量的唯一标准。演练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针对演练活动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真正达到落实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三)需要注意的问题。1.应急演习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规定。2.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要结合预案应对事件的特点、当地实际和财力状况,从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中选择最合适的演练形式。应急演习应结合当地可能发生的危险源特点、潜在事故类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气象条件及应急准备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演练。演习应重点解决应急过程中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问题,解决应急准备工作的不足,以提高应急行动的整体效能。3.应急演习原则上应避免惊动公众,如必须有限数量的公众参与,则应在公众教育得到普及、条件比较成熟时相机进行。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 百色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百色市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做好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和避免因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十八条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发育发生和调查的状况,编制本方案。一、2008年度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一)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根据以往的气象情况分析,2008年汛期雨量主要集中在6—8月份。由于我市大部分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与降雨关系密切,所以2008年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主要在5月上旬至9月上旬,地质灾害发生频率估计与上年持平。(二)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区域及范围。我市的地形地貌是:中低山、丘陵广布,碎屑岩、碳酸盐岩分布范围广,地质构造复杂,岩体裂隙、节理发育。在构造运动和各种外营力的长期侵蚀、溶蚀风化和搬运堆积作用下,地形切割比较强烈,土层厚度大,结构松散,地质环境脆弱。在降雨等因素作用下,容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塌陷和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人类工程建设项目增多,山区农村削坡建房,加上历史积累以及气候变化大等原因,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可能与上年基本一样。根据我市地质环境特点和地质灾害分布现状,划分我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地段如下:1.右江区、田阳县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该区人口密度较大,经济繁荣,人类工程活动频繁,且山体植被破坏与水土流失严重,不稳定斜坡较多,易在碎屑岩低山丘陵区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2.田东县、平果县、德保县、靖西县、凌云县、乐业县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该区域碳酸盐岩分布面积广,碳酸盐岩裸露,岩溶发育,山体植被稀少,部分地区石漠化严重,山势陡峻,岩体风化破碎强烈,危岩分布广泛,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潜在的危害严重。3.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西林县、那坡县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该区域地形切割较深,坡度陡,高差大,植被破坏严重,断裂构造发育,岩石破碎,风化严重,人为影响因素较多,灾害十分发育,主要发生在碎屑岩地区,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且规模较大。4.南昆铁路、南百高速公路、百色水利枢纽、那吉水利枢纽、百色至乐业二级旅游公路、百色至西林二级公路等大型基础设施和交通干线的高陡边坡区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灾害种类主要为崩塌滑坡。(三)地质灾害隐患存在的主要类型。根据我市大部分县(区)地处山区,地形陡险,切割较深,相对高差大,山体坡度陡的地形地貌特点,以及区域构造发育、岩石破碎、风化强烈等地质构造和地层岩性特征,我市存在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和滑坡灾害,约占全市地质灾害的90%。因此,主要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崩塌和滑坡地质灾害。(四)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状况。据调查,目前我市存在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99处,受威胁人数超过20000人,潜在经济损失约5000万元。这些隐患点虽然开展了群测群防工作,一些隐患点也已开始实施治理,但灾害尚未消除或人员尚未搬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其中大部分隐患点正处于蠕动变形的临界状态,在人类工程活动和降雨的影响下,随时都可能引发成灾。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监测,尽快开展治理或组织搬迁避让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地质灾害预防对策及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是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心系群众安危的高度责任感,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认真组织研究,周密部署,亲自督促检查,抓好各项防灾制度措施的落实。(二)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辖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和诱发因素,遵循“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控制”的原则,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制定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灾害易发区段和隐患点的发展变化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具体的防范意见和防灾减灾措施。进一步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协调指挥部各组成机构工作,组建应急分队,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在发生中型以上地质灾害(因灾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时,灾害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将灾情报告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及市国土资源局,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参与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三)加强协调与合作,各司其职,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合作。1.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作用,加强汛期前巡查、汛期中监测及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随时接受群众报灾。发生灾害,要及时、准确上报灾情,并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调查,了解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做出有效的应急处理,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灾害损失。2.气象、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雨情、水情的分析预测工作,及时作强降雨和洪水预报,并将信息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遇紧急情况要以最快速度通知到各有关方面和群众,尽最大努力防止和减少灾害发生;另外,水利部门还要负责组织制定境内堤坝及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掌握灾害易发生地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审批和建设管理。4.民政部门要做好灾区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确保灾民有住处,有饭吃,有衣穿,有病能医治。5.财政部门要安排经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年度预算,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和救助工作。6.经济主管部门要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对尾矿库、废渣堆放点、采场和采空区的巡查及监测,特别要防止采空区、采场的高边坡、满载的尾矿库和废渣堆放点因暴雨等因素诱发灾害,以确保下游及矿区群众的安全。7.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山区旅游区(点)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游客安全。8.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交通干线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旅客及车辆安全。(四)加强防护,确保重点工程及交通干线的安全。加强水利、交通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注意高陡边坡区、硐室开挖区及深基坑开挖的施工安全,避免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百色水利枢纽、那吉水利枢纽、南百高速公路、南昆铁路、百色至乐业二级旅游公路、百色至西林二级公路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要做好巡查、排查和监测工作,落实防治措施,加强工程防护。(五)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认真开展群测群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全面掌握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现状和面临的形势,对本辖区内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进行排查,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明确各隐患点的责任人员和监测人员,层层落实防灾应急预案和群测群防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灾害发生。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点,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治理。暂不具备治理条件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划定警戒区域,予以公告,在警戒区域边界设立明显的警示牌,出现险情及时组织危险区内的居民和人员搬迁、撤离。(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灾减灾的意识。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的力量,加强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电台、新闻网站等,采取播放专题片、开辟专栏、制作专题、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和防灾救灾常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防灾救灾能力。附件:百色市2008年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 关于印发百色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临时租用土地工作实施方案
- 右江区人民政府,市建设规划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房产局、开发投资公司:《百色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临时租用土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八年六月十二日百色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临时租用土地工作实施方案为顺利推进百色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项目临时租用土地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任务及时间要求(一)工作任务。管网临时租用地涉及5个村23个村民小组及1个国有企业,即:逻索村3、4、5、6、7、8、9、10组(逻索村3组涉迁房屋6间,4组涉迁房屋5间),莲塘村9、10组(涉迁坟墓1座),大湾村1、3、4组(涉迁坟墓2座),石龙村5、6、7、8组,大旺村1、2、3、4、5、6组(涉迁坟墓9座,鱼塘1个),大旺抽水站。路线总长6827米。(二)时间要求:2008年6月15日前全面完成。二、组织机构成立百色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临时租用土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何延权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副组长:林天亮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冼忠西市建设规划委副主任、开发投资公司总经理陶勇右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成员:黄瑞坡市建设规划委副主任黄武能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文明市房产局副局长黄善平右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罗秀明右江区政协副主席韦宗涛右江区委调研员黄钜芬右江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员岑小玲右江区人民政府调研员何炳卓右江区人民政府调研员岑万兴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右江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余其光市国土资源局右江分局副局长何大功右江区龙景街道工委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包干工作组。(一)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右江区城区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岑万兴同志兼任,成员从右江区城区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抽调3人,从市建设规划委抽调2人,从市投资公司抽调2人组成。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整个管网建设临时租用土地工作的协调服务;2.收集、汇总、统计有关数据及文字材料;3.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各种会务工作。(二)包干工作组。每个工作组负责包干完成一个村民小组,各工作组及包干对象如下:1.逻索村3组工作组。责任单位:右江区粮食局。组长:黄善平(兼)何玉忠右江区粮食局副局长副组长:卢秀珍右江区龙景街道劳动与社会保障所所长黄鸿高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成员:抽调市建设规划委1名、市国土资源局1名、市房产局1名及责任单位若干人员组成。2.逻索村4组工作组。责任单位:右江区林业局。组长:何炳卓(兼)骆克右江区林业局副局长副组长:邓太国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张松兰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成员:抽调市建设规划委1名、市国土资源局1名、市房产局1名及责任单位若干人员组成。3.逻索村5、6、7组工作组。责任单位:右江区水利局。组长:黄钜芬(兼)腾权山右江区水利局副局长副组长:黄林志右江区龙景街道文化站站长黄桂瑶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成员:抽调市国土资源局1名、市房产局1名及责任单位若干人员组成。4.逻索村8、9、10组工作组。责任单位:右江区民政局。组长:黄钜芬(兼)零振南右江区民政局副局长副组长:骆丽熙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邓丽元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成员:抽调市国土资源局1名、市房产局1名及责任单位若干人员组成。5.莲塘村9、10组工作组。责任单位:右江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组长:罗秀明(兼)陆世勇右江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副组长:黄丽芳右江区龙景街道建设与经济贸易管理站站长唐伟峰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成员:抽调市国土资源局1名、市房产局1名及责任单位若干人员组成。6.大湾村1、3、4组工作组。责任单位:右江区统计局。组长:罗秀明(兼)韦永新右江区统计局副局长副组长:周翠玲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黄志尧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成员:抽调市国土资源局1名、市房产局1名及责任单位若干人员组成。7.石龙村5、6、7、8组工作组。责任单位:右江区农业局。组长:岑小玲(兼)黄炳安右江区农业局副局长副组长:黄书广右江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黄海英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成员:抽调市国土资源局1名、市房产局1名及责任单位若干人员组成。8.大旺村1、2、3组和大旺抽水站工作组。责任单位:右江区司法局。组长:岑小玲(兼)卢航右江区司法局副局长副组长:姚文彬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农颖瑜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成员:抽调市国土资源局1名、市房产局1名及责任单位若干人员组成。9.大旺村4、5、6组工作组。责任单位:右江区畜牧水产局。组长:韦宗涛(兼)张翔右江区畜牧水产局副局长副组长:陆焕日右江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邹锦云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成员:抽调市国土资源局1名、市房产局1名及责任单位若干人员组成。包干工作组工作职责: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协助做好本组管网建设租用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面积丈量、地类确定、权属界定等调查登记工作;拟定临时租用土地协议书及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动员被临时租用土地农户或集体与市开发投资公司签订临时租用土地协议书、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落实因临时租用土地而进行房屋等地上建筑物拆迁安置工作;动员被临时租用土地农户或集体按协议约定领取补偿费、清收地上青苗、拆迁地上附着物,交出被临时租用的土地;协助维护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秩序,及时解决施工中有关用地的问题;协助用地单位组织土地复垦及归还土地给农户或集体耕种的工作。三、补偿办法及标准(一)由项目用地单位与被租用土地农户或集体签订租地协议书。土地已经发包给农户的,与农户签订协议书;未发包给农户的,与集体签订协议书。(二)临时租用土地的补偿标准为被租用土地前3年征地平均产值。租用土地时地上有短期农作物的,另补偿一造青苗,地上有林木果树、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的,按征地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另支付地上附着物移栽或拆迁补偿费。四、工作经费支付办法及标准(一)临时租用土地的工作经费由用地单位按标准支付给右江区城区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包干使用。(二)临时租用土地的工作经费按自治区规定的征地劳务费标准的70%计提,即耕地每平方米3元的70%,非耕地每平方米2元的70%。五、工作步骤(一)由项目用地单位市开发投资公司全线放线,明确管网建设临时租用土地范围及涉迁房屋户数,并登记造册。(二)各工作组调查核实本组负责范围,确认本组涉迁农户。(三)各包干工作组协调市国土资源局、房产局、评估公司做好本组管网建设租用土地、涉迁房屋的面积丈量、地类确定、权属界定以及评估、补偿、拆迁安置工作,并登记造册。(四)动员群众清收地上青苗、拆迁地上附着物,交出被临时租用的土地。(五)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建设。(六)用地单位组织土地复垦并归还土地给农户或集体耕种。六、工作要求(一)各工作机构要在指挥部领导下工作,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实行首长负责制,由主任或组长负责组织领导,成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工作机构之间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依职能解决有关问题。(三)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进行拆迁补偿安置,不能随意许诺;对法律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要集体研究解决或者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 2008年百色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2008年百色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八年六月十日2008年百色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08年,市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和客运站建设作为十件为民办实事之一。为加快我市农村公路和客运站建设,使我市的农村公路和客运站建设在管理、质量、服务水平等方面再上一个新台阶,确保顺利完成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市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兼顾,围绕2008年完成1892公里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总目标,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改善农村交通条件,以线带面,促进百色市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二、项目投资组成及技术标准2008年百色市农村公路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计划实施96.05公里(共7项),计划投资4352万元,其中交通运输部补助3842万元,地方自筹510万元。技术标准为山岭重丘区四级油路,路基宽度为6.5米、路面宽度为5米。2008年百色市农村客运站为民办实事项目1450平方米/5项,其中交通运输部补助100万,自治区交通厅补助100万,地方自筹25万,建设规模都为五级站。三、主要目标(一)确保今年12月底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4577万元,其中:第一季度要求完成总工程量的30%,第二季度要求累计完成总工程量的60%,第三季度要求累计完成总工程量的90%。2008年10月份全部完成农村公路生产建设任务。(二)资金安排及控制目标。农村公路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采取项目投资总额包干的方式,即原则上把来自交通运输部及自治区的专项补助包干落实到各县(区),不足部分由各县(区)自筹解决。工程计量:工程计量分三次支付,包括启动资金、中间计量和最后结算三个阶段。其比例为30%、40%、30%。其中30%项目启动资金在上级资金尚未落实的情况下,由各级政府从财政中暂时调剂解决,待上级专项补助到位后再归还。四、主要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把农村公路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作为2008年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强力实行农村公路建设县、乡、村三级联动,实行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部门之间要积极协调配合,对公路建设中涉及的用地、拆迁等事项要无偿给予支持,合理进行解决。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发动群众,采用投资、投工、投劳,自愿捐款、捐物、捐料相结合,集中时间和人力,打一场农村公路建设攻坚战,掀起农村公路建设热潮。为加强我市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成立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上级补助资金的筹集与管理、项目的设计审批与施工的监督管理、制定有关管理考核办法、组织项目的交(竣)工验收等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为本县(区)农村公路建设的项目业主,县(区)长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主要责任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各县(区)交通局为各县(区)项目实施管理机构,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公路建设的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完成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设计及项目的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现场管理。每条线路应至少有一名技术人员作为跟踪服务的联系人;做到每个项目都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农村公路项目按期开工建设,按期完成。(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1.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各县(区)编制一阶段设计报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审批。现所有项目设计已审批完毕,市交通局根据项目计划分解任务,下达到各县(区)。2.完善项目实施方式。本方案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一律采取“三包干”办法,即包任务、包资金、包工程质量。根据预定的计划方案把任务、资金、技术质量要求包干落实到各县(区),由各县(区)建立健全“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四项工程管理制度。(1)项目法人制。通乡油路、通村公路建设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成立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履行项目法人职责。(2)招标投标制。施工队伍的确定,凡按规定需要招标的项目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队伍。招投标全过程必须在市交通局及有关纪检单位的监督下按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严禁任何形式的规避招投标行为;所定队伍必须有相应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施工经验。(3)工程监理制。建立通乡、通村公路建设工程“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管体系。通乡油路及大中桥梁实行社会监理;其它项目工程监理由项目所在县(区)交通局或公路局抽调有经验的路桥工程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监理组开展监理工作,要求每10—15公里配备一人以上驻地监理。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分站承担对各县(区)通乡、通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的检查和监督指导;市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除贯彻规范上级质量管理办法外,还要制订通乡油路、通村公路质量管理细则。同时,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档案(格式由市交通局制发);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对违背质管规定、出现质量问题,又不按规定整改的队伍,要坚决按合同取消其施工和今后在我市的投标资格。(4)合同管理制。通乡油路、通村公路施工必须依法签订合同,各县(区)农村公路建设办还要与承包商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严格实行合同三签制。3.做好统筹安排。各县(区)应吸取往年工作教训,做到续建项目与2008年项目实施两不误,做好与2009年计划项目的衔接工作,力争在2008年完成2009年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为2009年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宽松的时间,从真正意义上做到项目“计划一批,筹备一批,实施一批,完成一批”。同时,各县(区)应充分利用自治区50周年大庆及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对交通项目方面的政策倾斜,以此为契机,加强与国土资源、环保、林业、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做好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同时,项目建设各方应积极配合,加强协调,做好项目自筹资金的筹备方案,落实项目的配套资金,确保自筹资金足额筹措到位。(三)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通过专题片、专题栏目等各种形式,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宣传力度,营造全体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建设农村公路的良好氛围。切实把农村公路建设给老百姓生产生活带来的变化,以及解决的实际问题,为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整体推动作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县(区)建设办公室要采取编制《农村公路建设简报》、举办展览等形式,及时反映、宣传工作动态。(四)强化目标责任。1.落实目标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把实施农村公路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部署、检查、考核、总结。各县(区)要与市交通局签订完成农村公路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层层落实。2.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依据《百色市农村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考核管理办法》按月、季、年对各项目建设办进行考核评比,月度检查主要以例行检查为主,主要是针对工程质量监控不到位,进度比较缓慢的工程进行抽检;季度、年度检查实行考核评分通报制度,检查结果向市、县(区)人民政府进行通报。各建设办在年底检查考核中,没有完成项目年度计划90%的,根据情节轻重,市交通局在下一年的计划上报中,可不报、少报或缓报该县(区)同类项目计划。对参与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责任单位和个人,要按职责进行考核。对完成任务好、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五)强化资金管理,加强廉政建设。1.狠抓资金到位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用有限的资金办最多的事。市交通局继续加大与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络沟通,保证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的按时到位;各级财政要确保自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2.县(区)建设办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要实行专户、专账集中管理,按进度拨款,在规定范围内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3.实行跟踪审计和决算审计制度。市、县(区)审计部门要对建设期间的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工程竣工后要进行工程决算审计,未按规定完成审计的项目不予结算、验收。对违规违纪使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不管涉及到谁,都要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4.工程计量必须坚持三方(法人单位代表、工程监理人员、施工单位代表)现场签认原则,并建立原始记录存档。5.建立健全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治本力度;坚持“四责任状制”,做到廉政、质量、安全、养护同步进行,严格按“精品工程、示范工程、民心工程”的标准实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附件:1.百色市2008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市交通局部分)2.百色市2008年农村客运站建设项目(市交通局部分)百色市2008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市交通局部分)投资单位:万元序号项目所在市、县项目名称计划修通乡镇计划总投资建设规模及标准完成时间orphan"align=center>备注.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60rowspan=2>名称.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60rowspan=2>个数(个).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72rowspan=2>已修通(个).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60rowspan=2>合计.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385colspan=6>公路.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72>建设里程(km).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58>技术等级三级.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58>技术等级四级.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77>路面类型.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60>路基宽度(m).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60>路面宽度(m).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百色市.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108>.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72>.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4352.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72>96.05.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58>.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58>96.05.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77>.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5.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36>1.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田阳县.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108>那老—百峰.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百峰乡.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72>.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461.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72>10.1.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58>.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58>10.1.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77>沥青路面.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6.5.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5.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10月底.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36>2.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德保县.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108>达模—朴圩.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朴圩.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72>.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509.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72>11.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58>.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58>11.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77>沥青路面.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6.5.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5.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10月底.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36>3.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田林县.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108>洞洋—高龙.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高龙.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72>.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861.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72>16.55.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58>.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58>16.55.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77>沥青路面.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6.5.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5.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10月底.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36>4.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隆林县.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108>新州—者保.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者保.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72>.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887.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72>20.4.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58>.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58>20.4.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77>沥青路面.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6.5.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5.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10月底.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36>5.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右江区.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108>龙和—大楞.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大楞乡.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72>.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516.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72>12.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58>.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58>12.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77>沥青路面.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6.5.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5.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10月底.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36>6.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德保县.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108>龙光—大旺.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大旺.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72>.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516.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72>12.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58>.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58>12.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77>沥青路面.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6.5.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5.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10月底.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36>7.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乐业县.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108>马蝗坳—幼平.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幼平.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72>.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602.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72>14.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58>.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58>14.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77>沥青路面.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6.5.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5.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60>10月底.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valign=topwidth=36>附件2百色市2008年农村客运站建设项目(市交通局部分)solidwindowtext"cellspacing=0cellpadding=0width=873border=1>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万元)项目概况计划建成时间1.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267>田阳县洞靖乡桥业客运站.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158>45占地面积3.1亩,建筑面积300㎡.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122>2008.12windowtext.5pt;background-:transparent"width=48>2.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267>隆林县德峨乡德峨客运站.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158>45占地面积2.4亩,建筑面积290㎡.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122>2008.123.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267>隆林县克长乡克长客运站.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158>45占地面积2.5亩,建筑面积290㎡.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122>2008.12windowtext.5pt;background-:transparent"width=48>4.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267>平果县凤凤梧乡凤梧客运站.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158>45占地面积2.7亩,建筑面积270㎡.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122>2008.12windowtext.5pt;background-:transparent"width=48>5.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267>凌云县朝里瑶族乡朝里客运站.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158>45占地面积3.6亩,建筑面积300㎡.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0cm"width=122>2008.12
- 食品安全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等四项制度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食品安全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等食品安全工作四项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八年六月六日百色市食品安全联席办公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联席办公会议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食安委)办公室拟定议题,市食安委主任同意后召开,市食安委主任、副主任、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参加,必要时邀有关县(区)、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列席,所有应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二、联席办公会议的议题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和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县(区)人民政府的建议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确定。三、联席办公会议主要研究和解决全市重大食品安全工作事项,贯彻落实上级政府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重大的食品安全监管活动,安排部署跨部门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联合执法活动,讨论重大的食品安全案件,整合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和信息发布工作。必要时也可根据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的要求和建议,统筹研究和部署某一部门的重大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统一协调和协助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四、联席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安排。五、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联席办公会议召开前,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汇报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六、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关重大食品安全监管活动需要相关部门予以配合行动的,应提出书面建议方案,提前告知市食安委办公室,经报请市食安委负责人同意后正式列入会议议程。七、联席办公会议后,相关单位要及时起草会议纪要,经市食安委审签后印发。百色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制度为了及时准确收集、反馈食品安全信息,保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制度。一、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迅速向相关部门和市食安委办公室报告,做到及时、准确反馈信息,为向社会发布信息提供依据。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和主管部门要配备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理论水平高的专职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资料整理、情况反馈等工作,并随时向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由市食安委办公室发布,一般事故由相关部门发布。四、信息发布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五、信息发布的内容:事故造成人员伤病亡及中毒人数;事故应急救治及采取措施情况;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六、信息发布的范围:(一)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二)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三)向成员单位通报;(四)向社会公开发布。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来源:发生单位报告、群众举报、监管部门收集报告等。八、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发布方式: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发布。九、信息发布程序:(一)由事故发生单位、相关部门及群众举报填写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表,上报市食安委办公室。(二)市食安委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根据报告情况,迅速调查核实后,根据事故的轻重,分级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百色市食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制度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整合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制度。一、食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行动于每年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由市食安委统一部署,市食安委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二、联合执法小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和各部门有经验、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组成。必要时特邀市执法监督机关负责人参加。三、联合执法主要任务。(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部署;(二)监督各级各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各县(区)和市相关部门完成食品安全监管计划任务;(三)检查、评估各地、各单位食品安全状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监督落实;(四)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整顿食品市场秩序,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五)调查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追究食品安全事故中有关人员的责任;(六)完成市食安委办公室安排的临时联合执法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四、参与联合执法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准备好执法工具、证件和法律文书,服从市食安委办公室和带队领导的统一协调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五、联合执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执法,涉及分段监管范围的具体案件,由分段监管责任部门负责牵头查处,相关执法部门予以配合。六、联合执法中遇到重大、复杂情况,必须向市食安委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需要出动武警公安人员协助工作的,按规定进行报告。七、联合执法工作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法执法、违规执法行为,由市食安委办公室向其所在单位通报,由所在单位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百色市食品安全工作督察督办制度第一条为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保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发挥综合监管效能,有效防止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履行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工作职能。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督察督办的对象是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具有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第四条督察督办内容。(一)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二)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及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三)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决定或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四)人大、政协关于食品安全的议案、建议、提案等办理情况;(五)有关部门反馈和群众投诉、举报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理情况;(六)市食安委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七)市食安委办公室批办事项落实情况;(八)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九)食品安全信息反馈情况,新闻媒体批评、意见或建议整改情况;(十)食品安全事故、重大案件的报告以及查处进度和处理情况;(十一)其他重大事项和需督查督办的事项。第五条督察督办方式。(一)日常催办。根据确定的催办事项,采用电话或函件催促相关责任部门予以完成。(二)现场督察。督察人员对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现场督察,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三)随机抽查。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进行抽查。第六条督察督办程序。(一)立项。由市食安委办公室填写“百色市食品安全工作督察督办立项申请书”,提出拟督察督办事项及方式,报市食安委主任审批。(二)告知。确定现场督察督办的,由市食安委办公室以函件形式通知相关责任部门。(三)实施。现场督察和随机抽查由市食安委办公室根据主任或副主任批示,组织人员进行实施;函电督办由市食安委办公室发函发电督促相关部门完成督察督办事宜。(四)总结。督办人员在完成督办事项2日内,将督办情况书面报告市食安委办公室。(五)通报。市食安委办公室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专题报告、情况通报等形式对督察督办情况向市人民政府汇报。第七条督察督办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二)及时、准确、高效。(三)激励与惩处相结合。第八条督察督办人员职责。(一)督察督办人员应如实了解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要求和时限要求。(二)督察督办人员应对督察督办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追踪,落实整改措施。(三)对不宜公开的督察案件,要严守机密,防止因泄密给工作造成损失或带来不良影响。第九条各成员单位对督察督办工作的落实情况是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绩突出的,将予以通报表彰;对不能按照要求完成任务的,将取消该单位和分管领导当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评优评先资格;对不能及时完成督办事宜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 2008年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方案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2008年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八年六月四日百色市2008年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建设,是2008年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好十件实事之一。为切实做好项目建设,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为出发点,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住有所居”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决定,加快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改善城镇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条件,努力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实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二、建设目标2008年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任务为18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3万平方米。三、建设标准(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标准。1.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按原建设部《关于印发〈提高住宅设计质量和加快住宅设计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设〔1997〕321号)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既要考虑通路、住户多方位、多层次的居住要求,又要考虑低收入家庭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和方便生活,做到设计规范、功能齐全、造价合理。2.经济适用住房只允许建设公寓式普通住宅,具体建设面积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7〕44号)等文件规定的单套户型面积标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购房户的实际条件确定。3.经济适用住房装修标准以基本设施具备、能够满足住房日常生活需要为原则,不得超过普通住宅的有关规定。(二)廉租住房建设标准。1.廉租住房户型按一房一厅、二房一厅公寓式建设,卧厅厨卫房配套,每套按50平方米以内的面积标准建设。2.廉租住房按砖混结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房屋内部为普通墙面粉刷,砼地面,普通门窗等标准,不搞装修;水电要到位,以能满足住房日常生活需要为原则。四、建设进度安排(一)经济适用住房。要抓紧落实具体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计划项目的建设用地等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12月上旬,全市竣工验收15万平方米。(二)廉租住房。1.各县(区)级人民政府要尽快落实好建设资金和建设用地,6月底以前落实好项目的规划设计、立项、报建、工程招投标等各种前期手续,7月初开工建设,12月底前竣工。2.2007年尚未完成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的县,要于今年内同时竣工交付使用。五、建设工作要求(一)市房改办负责对全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统计有关报表,并负责组织实施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要按国发〔2007〕24号、建住房〔2007〕25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4〕23号)、桂政发〔2007〕4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5〕28号)和《百色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百政办发〔2005〕51号)、《百色市经济适用住房超面积补差价款办法》(百政办发〔2005〕11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要从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资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市房产局负责对全市廉租住房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统计有关报表,并负责组织实施市城区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百色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百政发〔2006〕83号)、《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的通知》(百政办电〔2007〕35号)、《百色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二届第三期)等文件精神执行,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划拨建设用地统一建设廉租住房。(三)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积极推广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降低成本,提高住宅建设的整体水平。(四)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选择适当的地段,以住宅小区建设为主,单位组团建设为辅,多渠道、多层次、多种方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经济适用住房和较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小区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同步建设各种配套设施,方便居民生活。(五)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六、具体措施(一)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明确建设责任、目标和具体要求,确保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设步伐。(二)进一步充实和健全工作领导机构。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建设规划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审计局、物价局、法制办、房产局、房改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县(区)要于2008年6月底前,进一步调整充实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协调领导机构及成员,按照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文件要求,明确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管理的机构和职责任务。(三)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于2008年6月底前,落实2008年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的划拨用地(可充分利用旧城镇区原有行政划拨土地的闲置用地或在商品房建设用地规划内划拨一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规模)。2008年新划拨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不少于2008年市、县(区)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地总量的20%。(四)尽快完善出台经济适用住房具体配套办法。各级人民政府要于2008年6月底前,出台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相关政策的各项配套办法,建立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申请、公示和审批制度等有关管理办法,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扶持政策。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出台的配套办法,要于2008年6月前分别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房改办、房产局备案。(五)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关系到广大低收入家庭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公积金、税务等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审批进度,要限时在3至5天内完成本部门的审批事项。(六)加强监督。自2008年4月30日起,各县(区)要按自治区的统计报表要求,于每月月底填报市房改办、房产局汇总上报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将于2008年7月底前组织有关部门,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和市房改办、房产局要及时掌握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分类指导,确保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建设目标得到落实。(七)做好项目的验收工作。项目竣工后,各县(区)要于2008年12月20日前分别填报市房改办、房产局,市人民政府将于12月下旬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附件:1.2008年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建设任务表2.各县廉租住房保障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表2008年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任务表单位名称竣工面积(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合计竣工面积市本级21.63.6右江区1.21.2田阳县1.20.21.4田东县1.20.21.4平果县1.20.21.4德保县10.11.1靖西县1.20.11.3那坡县10.11.1田林县10.11.1凌云县10.11.1乐业县10.11.1隆林县10.11.1西林县10.11.1合计15318说明:1.经济适用住房含以成本价出售的单位集资建房、危房改造的住房和城改拆迁安置的住房;2.廉租住房包括享受政府发放的社会保障性住房补贴的自租社会住房、单位(含乡镇单位)廉租住房;3.市本级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供应对象包括右江区。附件2各县廉租住房保障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表.5pt;mso-padding-alt:0cm5.4pt0cm5.4pt;mso-table-lspace:9.0pt;mso-table-rspace:9.0pt;mso-table-anchor-vertical:page;mso-table-anchor-horizontal:margin;mso-table-top:177.2pt;mso-table-:left"cellspacing=0cellpadding=0width=571align=centerborder=1>各县主管部门实施单位备注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德保县靖西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县领导签字:填报人签字:县人民政府(盖章)二○○八年月日ight-rule:exactly;mso-element:frame;mso-element-frame-hspace:9.0pt;mso-element-wrap:around;mso-element-anchor-vertical:page;mso-element-anchor-horizontal:margin;mso-element-top:177.2pt;mso-height-rule:exactly"align=center>德保县靖西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县领导签字:填报人签字:县人民政府(盖章)二○○八年月日
- 2008年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2008年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六月三日百色市2008年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2008年,市人民政府将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十件为民办实事之一。为进一步落实我市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一、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坚持“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的工作思路,在2007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好我市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二)工作目标。从2008年1月起,用1年时间进一步完善我市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我市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三)基本原则。坚持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形式多样,标准有别;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资金保障与实物保障相结合,政府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政府救济与法定赡养、扶养和抚养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保障农村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坚持公开、平等、民主的原则,做到保障政策、保障对象、保障金额“三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科学制定保障标准和确定对象范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及燃料等费用确定,既要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又要与其他社会救助等生活性补助政策相衔接,并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缺乏劳动力或劳动力素质低下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三、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既要严格规范,又要从农村实际出发,采取简便易行的办法,讲究实效。(一)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审批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审批4个环节。1.申请。凡申请享受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委托村民小组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同时提交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收入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每年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贫困户的收入及其他证明。2.受理。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请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经评议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经村(居)民委员会重新组织复核后确认符合条件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在《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所有相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评议或公示后复核不符合条件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在其《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后备案,并将所有证明材料退还申请者本人,同时做好解释工作。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评审小组通过入户调查核实、邻里走访及家庭收入计算等方法,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明的审核和报批工作。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填写《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人家庭情况调查表》,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县级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经评审不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其《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登记后将《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及所有证明材料退回村(居)民委员会,并做好解释工作。在审核申请人基本情况时,要实事求是,认真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申请人家庭按国家规定所获得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以及教育、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奖励性补助,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具体核算办法按桂政办发〔2007〕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在受理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批的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材料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级民政部门填写《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发放《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县级民政部门要在其《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登记后将《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及所有证明材料退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实行分类施保。要充分发挥有限的保障资金的作用,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根据保障对象贫困程度、致贫原因、劳动力状况等情况实施分类救助。对未享受五保待遇、无劳动能力且生活特别困难的鳏寡孤独家庭,要给予重点保障,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补助;对家庭主要成员痴呆残傻、无劳动能力且子女未成年、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在确定补助标准时,要给予重点照顾,适当倾斜;对因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主要成员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家庭,要给予适当补助,确保其基本生活;对纳入保障范围的计划生育户,要在原定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助水平增加10%的补助金。(三)实行动态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定期或不定期调查了解保障对象的生活状况,根据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及时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手续,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四)抓好制度衔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主要针对没有劳动力或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常年生活贫困的家庭,扶贫开发工作重点针对有劳动力、能够通过劳动增加收入乃至致富的家庭。在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扶贫开发,鼓励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充分依靠自身能力脱贫致富。四、建立稳定可靠的保障资金筹措和管理机制(一)建立稳定可靠、合理负担的资金来源机制。根据自治区要求,按照分级负责、按比例分级负担的原则,各县(区)应按不低于自治区下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50%配套安排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并保障每人全年平均补助水平不低于自治区当年确定的补助数额。(二)建立科学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分配机制。按照公平、公正、透明以及考核激励、“以奖代补”的原则,上级财政安排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采取因素法(主要因素为当地农村贫困人口数、农村特困户数、地方财政预算资金到位率和实际保障人数等)进行测算和分配,并根据各县(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上级将对各地上年度资金筹集、保障人数、补助水平以及制度建设、规范操作、资金管理、社会化发放等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在每年分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时安排部分资金,对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资金落实、工作效果好的县(区)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三)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机制。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有条件的地区要通过金融网点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化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发放情况,要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切实加强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领导,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按属地进行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1.切实加强基层支撑能力建设。我市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工作力量仍然比较薄弱,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综合改革,要适当调剂人员充实基层民政工作,确保乡(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人员有2人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考虑,安排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2.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纳入本级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安排资金,支持各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机构配足配好计算机终端设备,配合好自治区民政厅实施自治区、市、县、乡四级计算机联网工程,加强业务人员培训,确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质量。3.狠抓各项责任的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方针,认真抓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并定期和不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如果发现存在资金滞留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在全市通报,当地政府主要领导要作解释说明。民政部门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调研,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并就全局工作提出对策建议,当好参谋;财政部门要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预算安排,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劳动保障部门和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困难家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外出务工,帮助其提高收入;扶贫部门要充分调动和利用各方面资源,组织好结对扶持有劳动能力的困难家庭,开发小型生产自救项目,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教育救助政策,确保困难家庭子女不因贫困失学;卫生部门要制定特殊优惠政策,督促医疗服务机构抓好落实,努力减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医疗负担;人事、统计、审计、物价、监察等相关部门也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各项工作。
- 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百色市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实现农村饮水安全解困,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继续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和困难作为今年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为顺利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建设,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以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供水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为目标,采取建管并重,防治结合等措施,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建设。二、目标任务通过政府主导,整合各方面资金,利用一年的时间,总投资4482万元以上,新增解决我市10万人以上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和困难问题,要求2008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各县(区)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困难任务:右江区解决7037人;田阳县解决10793人;田东县解决11395人;平果县解决10314人;德保县解决8248人;靖西县解决14409人;那坡县解决4339人;凌云县解决6051人;乐业县解决5086人;田林县解决7617人;隆林各族自治县解决11491人;西林县解决5320人。三、时间要求(一)2008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和县级初验工作,并报市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二)2008年12月20日前完成市级验收工作,并报自治区。四、实施原则(一)统一领导,部门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展改革、水利、扶贫、财政等部门负责做好计划上报、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等工作,在规定完成时间内集中力量,狠抓落实,互相配合,整体推进。(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重点是优先解决对我市农民以及农村学校师生生活和身体健康影响较大的饮水水质污染严重、季节性缺水严重、无供水设施的饮水不安全和困难问题,同时与各县(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相一致。(三)水源保护与水质净化相结合,防治并重。根据项目区的具体情况,设置必要的水净化设施,向用户提供水质达标的饮用水。对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加强水源地保护,防止污染。同时在地下水水源开采中,要防止超采或串采不良含水层的水,以免造成饮用水中有害物质超标现象。(四)因地制宜,近远结合,合理确定工程方案。结合实际,合理选择饮水工程的类型、规模及供水方式。水源有保证、人口集中的地方建集中供水工程,并尽可能的适度规模、供水到户;经济欠发达、农民收入比较低的地区,特别是特困村,供水系统可暂时建到公共给水点,经济条件具备后,再解决自来水入户问题。在农户居住分散的石山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设分散式供水工程。严重缺乏淡水资源的地方可建造雨水集蓄工程。有良好地下水源条件的地方,可建集中供水井或分户供水井。(五)建管并重,强化用水户参与管理。根据水利部《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农村供水工程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帮助各县(区)制订适合本辖区实际的管理体制,对各县(区)进行指导和监督。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新建的跨村供水工程和乡(镇)集中供水工程,由各乡(镇)供水服务中心管理,单村(屯)供水工程由工程受益范围内的用水合作组织负责管理。用水合作组织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负责组建。经用水户协商同意,也可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行使用水合作组织的职能。由私人投资或股份制修建的集中供水工程,由业主负责管理。分散供水工程由受益户负责管理。(六)多渠道筹措资金投入工程建设。解决农村饮水问题,是保障农民基本生存条件和农民人身健康的基础,是一项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性事业。按照城乡统筹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公共财政增加投入,扶持引导,确保饮水工程所需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资金的筹措按照“中央、地方、受益群众共同负担,困难大的多补,困难小的少补”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我市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以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投入为主,受益农户也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自筹部分资金。受益农户的投入主要以投工投劳为主。对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中的用地,受益村屯要无偿给予使用。用电和税费申请政府实行优惠政策。五、组织机构为全面按时完成我市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建设任务,促进各部门互相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成立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协调、检查、指导工程建设,其成员名单如下:组长:王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乃尚权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翟烜烨市水利局局长成员:麻华斌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曾比学市水利局副局长黄庆安市扶贫办副主任黄文武市财政局副局长刘振杰市公安局副局长苏翔市卫生局副局长黄培钰市审计局副局长李朝阳市交通局副局长梁国龙市林业局副局长韦凌娜市物价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作为办理日常业务工作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督促检查、统计汇报、简报宣传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主任:曾比学(兼)副主任:岑祖斌市水利建设管理处主任工作人员:陆显蛮、王红、罗启亮、刘竞艳、农志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2836002。六、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由地方政府负总责,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方式逐级落实责任,并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前期工作、项目管理、水质化验和监测以及水资源保护等工作;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的领导和协调工作,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商有关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编制报批、项目审批、上报及转发投资计划和建设管理监督等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做好工程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编制及技术审查审批等工作,具体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卫生部门负责项目建成前后的水质检测、监测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财政资金的管理和对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进行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的财务审计;交通部门负责解决管道铺设涉及公路的相关问题;林业部门负责饮用水源地水源林的保护;物价部门负责供水水价成本核准及审批;公安部门负责工程建设中涉及使用的爆破物品的保障供给和安全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发展改革、水利、扶贫部门除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外,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部门负责实施的项目如期完成。(二)严格按照《农村饮水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一是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的落实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深入项目村、组与干部群众反复论证,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合理地选择农村饮水工程实施方案,做到水源明确、建设地点明确、工程方案明确、配套资金明确。工程设计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不越级、不无资质设计;每个工程的设计要按审批程序分级审批;计划批准后,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确需更改计划必须经过计划审批机关批准。二是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基建程序,该招投标的必须进行招投标。投资规模较大的工程要开展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工作。(三)加强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资金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广西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各项目都必须设立饮水安全资金专户,专账核算,严格管理。工程建设资金实行统一报账制,即预付少量启动资金,按照工程进度付款,分期报账。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公示,增加透明度。强化资金审计监督机制,实行定期稽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制度,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现场核查工程进度和实物凭证,保证资金专款专用,按时拨付到位,杜绝资金挪用现象。(四)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建设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在市、县(区)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按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项目县(区)进行监督检查。一是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进行督查;二是对建设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对项目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四是对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要及时解决、整改提高。(五)加大宣传力度。农村饮水安全解困工程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工程,被农民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宣传中央、自治区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宣传工程建设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宣传各县(区)开展工程建设制定的政策和采取的有效措施,以及各项目的建设情况,积极营造有利于工程建设的舆论氛围。(六)加强统计和信息工作。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要求各县(区)及负责项目实施的市直有关部门每月2日填报上一月的月报表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月出一期简报。
- 百色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70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3号)和全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债务清理化解工作顺利进行,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组长:梁兵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韦纯良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巫庆先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启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徐翔市财政局局长农中兴市教育局局长成员:黄武能市财政局副局长覃玉林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教育局副局长钟超诚市审计局副局长庞新生市监察局副局长黄政市农业局副局长程柳松人民银行百色市中心支行副行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全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规划;审核全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措施和综合性指导意见;部署全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的各项任务;协调解决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黄武能同志兼任,由市财政局何俏、黄彦、市教育局钟巨旦、黄素芸、市审计局崔华、黄汉有等同志组成,并统一到市财政局集中办公。办公室实行联络员制度,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指定一位科长担任领导小组的联络员,负责成员单位与办公室的工作联系。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 百色市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和示范性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和《百色市示范性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八年六月十七日百色市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为实施好我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之城乡医疗惠民工程,按照自治区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一)各县(区)参加新农合农民占本县(区)农业总人口数的90%以上;(二)新农合基金使用率85~90%;(三)农民受益率达40%以上;(四)住院参合农民平均补偿率达40%以上。二、主要措施(一)组织措施。1.各县(区)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桂政办发〔2007〕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健全新农合领导和监督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好各相关部门的职责。2.各县(区)要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健全县(区)、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县级经办机构不少于5人,乡级不少于3人),并保障经办机构必要的业务经费。(二)资金筹集。筹资标准:各县(区)参合农民按照80元/人/年标准筹资(其中参合农民自筹10元,中央财政补助参合农民40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7元,市级财政补助3.9元,县级财政补助9.1元)。(三)基金管理。1.各县(区)要根据《管理办法》及有关新农合基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新农合基金专户(收入户),同时建立县级新农合基金专户(支出户),做到基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安全。2.市财政局、卫生局根据筹资标准按各县(区)实际参合农民数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预拨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3.市级财政根据筹资标准测算本级配套经费,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下拨补助经费。4.各县(区)根据筹资标准,按各县(区)实际参合人数将县(区)级补助资金拨入本县(区)新农合基金专户。(四)基金支付的范围与标准。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修订)》(桂卫农卫〔2008〕6号)补偿报帐,确保基金有效合理使用。(五)管理措施。1.各县(区)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督查,确保新农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要杜绝垫支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现象发生。2.要按照2008年工作目标要求积极开展新农合各项工作,特别要继续加强对新农合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改变家庭开支结构,自愿参加合作医疗。3.各县(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桂卫农卫〔2007〕8号)规定,规范县、乡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4.开展新农合督查。市人民政府将不定期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百色市示范性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为方便村民就医,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市人民政府决定建设120所村级卫生室,作为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推进项目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2008年全市建设、改造和新增120所村卫生室(每县、区10所),基本满足当地人民群众预防保健及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乡村医生逐步向执业助理医师过渡,能够承担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断和危重病人的应急处理及转送工作,村级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二、示范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要求(一)村卫生室设置。全市12个县(区)每个县(区)选择10个没有村办卫生室的行政村,每个村建设一个示范卫生室,全市共120个。村卫生室经营性质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卫生室的选址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要求,由县(区)卫生局、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共同做好卫生室的选址。(二)建设经费。由各县(区)财政负责,按每个村卫生室4万元安排。(三)建设标准。1.房屋: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设置科学,布局合理,其诊断室、处置室、注射室、药房必须独立,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可设观察室。房屋要求砖混结构,墙白(仿瓷)地平(铺设地面砖),光线充足,周围环境无污染。2.设备:必须有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中药柜及《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的村卫生室必备的诊疗设备。3.流动资金:流动资金(含药品及现金)应不少于5000元。资金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筹措,可由村委会单独筹资或村委会、医生共同筹资,也可以吸引社会资金。(三)示范村卫生室的管理要求。1.人员管理。严把人员准入关,进入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医学专业毕业学历,对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应该优先聘用。严禁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村医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胜任工作的原则上不再聘用。各县(区)要继续对乡村医生实行报酬补助制度,要在原补助水平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不低于村兽医的补助标准。2.行政管理。村卫生室行政上接受乡(镇)卫生院及村委会的双重领导,以乡(镇)卫生院管理为主。县(区)卫生局对村卫生室实行行业管理。3.业务管理。村卫生室业务接受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管理,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4.药品管理。村卫生室要按有关规定建立基本用药目录和用药计划,满足临床、预防保健用药的需要。所用的药品、卫生材料应到合法批发商进行采购,统一实行政府指导的药品价格,村卫生室不得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卫生材料。5.资产管理。村卫生室进行独立核算,属集体或上级划拨的资产归乡(镇)卫生院所有;卫生室要从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卫生室发展专用基金,主要用于卫生室的房屋修缮、设备购置和业务培训。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6月前)。各县(区)在广泛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辖区内村卫生室调整及建设方案。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向广大群众和乡村医生宣传《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我市示范村卫生室建设的有关要求,把工作做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实施建设阶段(2008年6月—2008年11月)。各县(区)按建设标准开展示范村卫生室建设。各县(区)要安排专人逐村逐室负责指导,确保建设工作按期完成。(三)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2月)。各县(区)组织专人按照示范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进行自评验收。县级验收结束后,以县为单位向市卫生局备案,四、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示范村卫生室建设工作的领导,各县(区)要成立领导机构,负责协调落实本县(区)示范性农村卫生室建设各项工作。(二)积极筹集资金。由各县(区)要努力筹措示范性村卫生室建设经费,并保证经费足额到位。(三)职能部门要做好行业指导。卫生、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示范村卫生室的建设指导工作,确保村卫生室硬件、软件建设符合行业规范标准,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四)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对示范村卫生室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临时租用土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右江区人民政府,市建设规划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房产局、开发投资公司:《百色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临时租用土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八年六月十二日百色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临时租用土地工作实施方案为顺利推进百色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项目临时租用土地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任务及时间要求(一)工作任务。管网临时租用地涉及5个村23个村民小组及1个国有企业,即:逻索村3、4、5、6、7、8、9、10组(逻索村3组涉迁房屋6间,4组涉迁房屋5间),莲塘村9、10组(涉迁坟墓1座),大湾村1、3、4组(涉迁坟墓2座),石龙村5、6、7、8组,大旺村1、2、3、4、5、6组(涉迁坟墓9座,鱼塘1个),大旺抽水站。路线总长6827米。(二)时间要求:2008年6月15日前全面完成。二、组织机构成立百色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临时租用土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何延权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副组长:林天亮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冼忠西市建设规划委副主任、开发投资公司总经理陶勇右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成员:黄瑞坡市建设规划委副主任黄武能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文明市房产局副局长黄善平右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罗秀明右江区政协副主席韦宗涛右江区委调研员黄钜芬右江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员岑小玲右江区人民政府调研员何炳卓右江区人民政府调研员岑万兴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右江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余其光市国土资源局右江分局副局长何大功右江区龙景街道工委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包干工作组。(一)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右江区城区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岑万兴同志兼任,成员从右江区城区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抽调3人,从市建设规划委抽调2人,从市投资公司抽调2人组成。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整个管网建设临时租用土地工作的协调服务;2.收集、汇总、统计有关数据及文字材料;3.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各种会务工作。(二)包干工作组。每个工作组负责包干完成一个村民小组,各工作组及包干对象如下:1.逻索村3组工作组。责任单位:右江区粮食局。组长:黄善平(兼)何玉忠右江区粮食局副局长副组长:卢秀珍右江区龙景街道劳动与社会保障所所长黄鸿高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成员:抽调市建设规划委1名、市国土资源局1名、市房产局1名及责任单位若干人员组成。2.逻索村4组工作组。责任单位:右江区林业局。组长:何炳卓(兼)骆克右江区林业局副局长副组长:邓太国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张松兰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成员:抽调市建设规划委1名、市国土资源局1名、市房产局1名及责任单位若干人员组成。3.逻索村5、6、7组工作组。责任单位:右江区水利局。组长:黄钜芬(兼)腾权山右江区水利局副局长副组长:黄林志右江区龙景街道文化站站长黄桂瑶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成员:抽调市国土资源局1名、市房产局1名及责任单位若干人员组成。4.逻索村8、9、10组工作组。责任单位:右江区民政局。组长:黄钜芬(兼)零振南右江区民政局副局长副组长:骆丽熙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邓丽元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成员:抽调市国土资源局1名、市房产局1名及责任单位若干人员组成。5.莲塘村9、10组工作组。责任单位:右江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组长:罗秀明(兼)陆世勇右江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副组长:黄丽芳右江区龙景街道建设与经济贸易管理站站长唐伟峰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成员:抽调市国土资源局1名、市房产局1名及责任单位若干人员组成。6.大湾村1、3、4组工作组。责任单位:右江区统计局。组长:罗秀明(兼)韦永新右江区统计局副局长副组长:周翠玲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黄志尧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成员:抽调市国土资源局1名、市房产局1名及责任单位若干人员组成。7.石龙村5、6、7、8组工作组。责任单位:右江区农业局。组长:岑小玲(兼)黄炳安右江区农业局副局长副组长:黄书广右江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黄海英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成员:抽调市国土资源局1名、市房产局1名及责任单位若干人员组成。8.大旺村1、2、3组和大旺抽水站工作组。责任单位:右江区司法局。组长:岑小玲(兼)卢航右江区司法局副局长副组长:姚文彬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农颖瑜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成员:抽调市国土资源局1名、市房产局1名及责任单位若干人员组成。9.大旺村4、5、6组工作组。责任单位:右江区畜牧水产局。组长:韦宗涛(兼)张翔右江区畜牧水产局副局长副组长:陆焕日右江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邹锦云右江区龙景街道办事处干部成员:抽调市国土资源局1名、市房产局1名及责任单位若干人员组成。包干工作组工作职责: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协助做好本组管网建设租用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面积丈量、地类确定、权属界定等调查登记工作;拟定临时租用土地协议书及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动员被临时租用土地农户或集体与市开发投资公司签订临时租用土地协议书、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落实因临时租用土地而进行房屋等地上建筑物拆迁安置工作;动员被临时租用土地农户或集体按协议约定领取补偿费、清收地上青苗、拆迁地上附着物,交出被临时租用的土地;协助维护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秩序,及时解决施工中有关用地的问题;协助用地单位组织土地复垦及归还土地给农户或集体耕种的工作。三、补偿办法及标准(一)由项目用地单位与被租用土地农户或集体签订租地协议书。土地已经发包给农户的,与农户签订协议书;未发包给农户的,与集体签订协议书。(二)临时租用土地的补偿标准为被租用土地前3年征地平均产值。租用土地时地上有短期农作物的,另补偿一造青苗,地上有林木果树、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的,按征地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另支付地上附着物移栽或拆迁补偿费。四、工作经费支付办法及标准(一)临时租用土地的工作经费由用地单位按标准支付给右江区城区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包干使用。(二)临时租用土地的工作经费按自治区规定的征地劳务费标准的70%计提,即耕地每平方米3元的70%,非耕地每平方米2元的70%。五、工作步骤(一)由项目用地单位市开发投资公司全线放线,明确管网建设临时租用土地范围及涉迁房屋户数,并登记造册。(二)各工作组调查核实本组负责范围,确认本组涉迁农户。(三)各包干工作组协调市国土资源局、房产局、评估公司做好本组管网建设租用土地、涉迁房屋的面积丈量、地类确定、权属界定以及评估、补偿、拆迁安置工作,并登记造册。(四)动员群众清收地上青苗、拆迁地上附着物,交出被临时租用的土地。(五)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建设。(六)用地单位组织土地复垦并归还土地给农户或集体耕种。六、工作要求(一)各工作机构要在指挥部领导下工作,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实行首长负责制,由主任或组长负责组织领导,成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工作机构之间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依职能解决有关问题。(三)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进行拆迁补偿安置,不能随意许诺;对法律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要集体研究解决或者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08年特困村寄宿制小学后勤管理人员配备方案的通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委办:《百色市2008年特困村寄宿制小学后勤管理人员配备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八年六月三日百色市2008年特困村寄宿制小学后勤管理人员配备方案对特困村寄宿制小学配备后勤人员是我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的教育惠民工程之一。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学校管理,做好我市特困村寄宿制小学后勤管理人员的配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全市34个特困村,共有学校49所,学生总数3358人。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02〕137号)关于“实行寄宿制的农村中小学,根据寄宿学生人数每校核给1—3名后勤管理人员编制,食堂炊事人员不另核事业编制”的规定,结合我市特困村寄宿制学校的办学规模、在校学生人数及后勤管理工作情况,在校生20—80人的校点配备后勤管理人员1人,在校生80人以上的配备后勤管理人员2人。因此,全市34个特困村寄宿制小学需要配备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共55人。二、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工资特困村寄宿制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实行聘用制,工资标准一般定为每人每月800元左右,工资由所在县(区)承担。三、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对特困村寄宿制学校配备后勤管理人员工作是市人民政府实施的教育惠民工程之一,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实施此项工作,于6月底前全部配备到位。市人民政府将对各县(区)配备情况进行督查。(二)建立机制,保障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各县(区)要把招聘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保证招聘的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工资足额发放,并按《劳动法》为他们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和养老保险,保障聘用的后勤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三)做好后勤管理人员的招聘和管理。拟聘的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的条件要求:思想品德好,热爱学校,热爱学生,有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年龄45岁以下。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从今年招公办教师并愿意从事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落选代课教师中招聘。要做好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的岗位和业务技能培训,实行岗前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
- 关于印发百色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的通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百色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规范信息的收集、报送、分析和发布工作,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资源共享,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八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是指政府有关部门在食品及其原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和进出口等环节的监管过程中获得的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信息。第三条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工作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统一指导下,由市食安委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和综合发布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市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通报工作。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当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收集、报送、分析工作。第四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工作应遵循科学的原则,保证信息的准确、及时、客观和公正。第五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工作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消费者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第二章信息系统建设第六条市食安委办公室建立交流食品安全信息的统一平台,通过百色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站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联和共享,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基础信息服务,为社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第七条市食安委办公室应当制定规划,采取措施,逐步实现食品监管各部门相关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第八条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通过食品安全信息网可以登录信息平台,提交或查询信息。第九条市食安委办公室建立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库,存储经归集、整理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十条市食安委办公室在百色电视台开设食品安全信息专栏,及时发布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第三章信息收集及报送第十一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收集和报送的范围:(一)食品安全总体趋势信息,能够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总体趋势进行分析预测、预警的信息。(二)食品安全监测评估信息,主要是有计划地监测获得的反映本地食品安全现状的信息。(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信息,包括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和抽检获得的食品安全信息。(四)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包括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五)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包括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法规、规划部署、标准以及工作动态等信息。(六)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及信用信息,包括食品生产许可、卫生许可、营业执照、认证和信用等信息。(七)其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第十二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送的时限要求:(一)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收集到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要及时报送市食安委办公室。(二)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措施、重大整治方案及实施情况、质量抽检计划及结果等信息要随时报送。(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照《自治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内容、时限和程序进行报送。第十三条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和各县(区)食安委办公室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本县(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市食安委办公室对收集到的信息综合分析后,按规定报送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并及时通报相关市直单位和相关县(区)人民政府。第十四条市食安委办公室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采集国内外学术刊物、文献资料、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网站等披露的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技术、管理等信息。积极与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科研院校及其他有关机构建立信息交流协作办法,收集食品安全相关信息。食品行业协会及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企事业单位应主动向市食安委办公室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相应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四章信息分析、评估与通报第十五条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筛选和评估,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对关系重大的信息,应当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情况、研讨对策。各县(区)、市直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本地、本系统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分析、评估和处理。第十六条对真实性、科学性难以确定的重要信息,以及复杂、矛盾信息的分析和评估,由市食品安全专家咨询组进行论证和评估,必要时可邀请上级食品安全科研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评估工作。第十七条市食安委办公室应当将整理后的信息以内部简报等形式发至食安委成员单位及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并报告市人民政府。第十八条市食安委办公室应当将市食安委负责人对信息的批示,以及专题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等,及时送达相关单位处理,并跟踪督查处理情况。第十九条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重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相互通报制度。农业、林业部门要加强在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信息的相互沟通和协调,并将涉及到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有关监管信息及时通报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质监、工商、卫生部门要加强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监管信息的相互沟通和协调,特别对证照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应当及时通报相关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要将初级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公安、检验检疫部门要将食品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出入境动植物产品风险预警等重要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凡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等监管信息原则上每季度通报一次。食品质量监督抽检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和重大食品安全投诉案件信息应及时通报。第五章信息发布第二十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由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发布。第二十一条食品安全信息应当包括来源、分析评价依据、结论等基本内容,食品监督检查(含抽检)信息还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以及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具体项目等内容。第二十二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形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采取电视新闻发布或直接通过食品安全信息网站等对外发布。市食安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由市食安委办公室按政府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第二十三条有关部门需要单独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应将发布内容报送市食安委办公室备案。第二十四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实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信息提供单位和信息提供人对发布的信息承担责任。第二十五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涉外食品安全信息,按国家和自治区、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发布。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二十六条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食安委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应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一)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报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二)应通报而未通报重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三)瞒报或漏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四)报送或发布的信息严重失实的;(五)违规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关于印发百色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十一月七日百色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百色市是广西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为了提高政府和社会应对地震等突发灾害事件的能力,增强城市综合防灾功能,扩大城市安全空间,保证居民在发生地震突发性的灾害事件后,能够迅速、安全、及时地撤离灾害地区,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自治区地震局、发展改革委、建设厅、财政厅和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建设的意见》(桂震发〔2006〕10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求助相结合的方针,不断提高全社会综合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的能力,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百色提供可靠保障。(二)建设目标。“十一五”期间,要在全市建成数量、规模与我市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应急避难场所。在修编城市规划时,要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作为城市必需的公共设施列入规划,并与城市建设同时推进,具体工作由建设部门负责落实。2020年前,城市人口达到人均拥有4平方米以上,疏散服务半径500-1000米(包括内部设施、通道)的应急避难场所。(三)建设步骤。1.建设一期(2009年12月前),确定首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及其疏散通道,设置标志牌。2.建设二期(2010年12月前),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基本功能(包括供水、用电、应急棚宿区、公用厕所、疏通通道、清理障碍等)。3.建设三期(2015年12月前),建设永久配套应急指挥部、物资供应处、医疗救护站、卫生防疫站、监控设施、通讯广播、停机坪等。4.建设四期(2020年12月前),建设各个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各县(区)人民政府应根据自身实际,在2009年1月前完成应急避难场所的确定,2010年前建设基本履盖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小区)、组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四)基本原则。1.应急避难场所规划要与城市现状和长远规划相结合的原则。近期设置避难场所应以安全安置市民为主,远期将城市总体规划加入安全城市理念,预先考虑提供给市民安全的、设施完备的生活和避难避险空间。2.因地制宜原则。灾害发生后,结合人群紧急疏散的需求,将公园、绿地等场地赋予避险的功能,充分发挥现有设施的作用,增加少量设施,改善应急避难功能。3.平灾结合原则。指定为应急避难场所的公园、绿地、体育场等建成具备有两种功能的综合体,平时具有休闲、娱乐、健身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功能,在发生突发性灾害事件时发挥避难场所的功能。4.均衡布局原则。即就近原则。体现应急、分散、集中、有序,使市民在发生突发性灾害事件时,能够安全、迅速到达避难场所。5.安全原则。应急避难场所应远离高大建筑物、易燃易爆物品、地下断层等危险场地,选择地势平坦、容易搭建帐篷的地方进行建设。6.快速畅通的原则。依据场地的分布和道路现状,划定应急避难用地和应急疏散通道。二、百色市区首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及疏散路线(试点)为了推动全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首先在人员稠密区和远离高大建筑物、易燃易爆物品、地下断层等危险场地建避难场所,先确定市森林广场、市体育馆前空旷地带为首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一)火车站片区:火车站广场、进站大道空旷地带;应急疏散路线:城东大道、进站大道。(二)拉域片区:百色起义纪念馆广场;应急疏散路线:城东大道。(三)前龙巷片区:百色起义纪念碑广场、铜鼓楼广场;应急疏散路线:城东大道。(四)老城区中心片区:市森林广场、市体育馆广场;应急疏散路线:向阳路、中山一路、中山二路、新兴路、桂林街。(五)城乡路片区:百色高中运动场、右江民族医学院运动场、百色农校运动场;应急疏散路线:城乡路、江滨二路。(六)东合片区:百色学院运动场、百色卫校运动场;应急疏散路线:城乡路、江滨二路、城西路。(七)百林片区:祈福高中运动场;应急疏散路线:城西路、东增路。(八)江滨片区:江滨二路;应急疏散路线:江滨一路、江滨二路。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较远的居民,可根据就近原则,按照实际情况先疏散到附近空旷地带或学校操场。三、避难场所保障体系建设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起各类保障体系,确保避难场所正常运行。(一)组织保障体系建设。1.地震、发展改革、建设、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等部门会同社区及相关部门,根据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预案,建立避难场所指挥机构,按照应急预案,合理安置灾民;制定疏散、引导、安置的工作程序和场地内功能设置手册,保证救灾工作有条不紊。2.建立应急避难场所指挥部。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市长副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地震工作的副市长成员:地震、财政、公安、民政、建设、市政管理、卫生、社区及避难场所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指挥部负责协调指挥人员疏散、人员安置、物资供给、警力安排、道路疏通、卫生清理等工作。指挥部设在市数字地震指挥中心。(二)组织协调保障体系的建设。市人民政府:根据受灾情况和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安置避难群众,调用物资、设备,调配人员。市地震局:负责避难场所预案的制定,协助市人民政府做好应急避难的组织、宣传工作,及时通报震情,做好灾情评估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做好群众的疏散工作,引导居民就近到避难场所,配合卫生、公安部门做好伤员救治和治安保卫工作,协助开展宣传工作,发放居民应急宣传手册,配合疏导安置人员。(三)安全生活保障体系建设。市民政局:迅速设置避难场所救济物资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帐篷搭建工作,保障避难场所所需物资和粮油、食品、水等日常生活用品的供应。市市政管理局和供电部门:负责基础设施的配置,供电、供水设施的维护,震后水、电的供给。(四)环境保障体系建设。市卫生局:负责现场抢救、医护及转运伤员,保障药品、医疗器械的供给,建立临时治疗点,负责避难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社区、志愿者、武警部队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避难场所管理单位(市体育局、森林广场管理处)配合民政、商务、公安部门,做好对灾民引导疏散、后勤的保障等,负责灾民日常生活区的管理,应急设备、设施的维护,各类标示牌的设立。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公共设施的保护,公厕的搭建,生活垃圾的处理,防止随意搭建现象,确保避难场所能够发挥正常的功能。(五)治安维护体系建设。市公安局,武警百色市支队:负责人员的疏散转移,维护避难场所治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特殊情况下,在灾区实行特别管制。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一)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求:在今后城市建设中,必须充分考虑应急避难场所的需要,并在城市规划中明确避难场所建设地点、内容,做到统筹考虑,综合利用。(二)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管理,按照平灾结合原则,建立的应急避难场所,遇有地震、火灾、洪水、爆炸等突发重大灾害时方可启用,平时完全服务于本身原有的功能。在已确定为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上新、扩、改建(包括空中架线)时,必须报经地震部门审核,未经许可,建设、市政管理、规划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三)各县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县城人口状况、地域特征编制县城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 关于印发百色市病媒生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九月十一日百色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地消除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以下简称“四害”),控制疾病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物业小区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应当坚持如下原则:(一)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二)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三)专业队伍与群众防治相结合的原则;(四)治本为主、标本兼治原则;(五)改造环境、控制病媒生物孳生地为主,药械控制为辅原则。第四条市、县(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在同级政府领导下,负责病媒生物防制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市、县(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爱卫办)具体负责本城区内病媒生物防制的日常管理工作。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病媒生物密度监测、防治技术指导工作,应当及时将辖区内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情况和相关疫情通报同级爱卫办。爱卫会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病媒生物防制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公共环境及社区街道的居民住宅和政府认定的破产困难企业职工住宅的病媒生物防制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单位、学校和物业小区的病媒生物防制费用由各自负担。第六条各部门、各社会团体均有义务进行除“四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以提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素质,树立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的社会新风尚。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各级爱卫会应当制定城区病媒生物防制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日常检查、监督。第八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县(区)爱卫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村)委会要切实负责做好本辖区范围内除“四害”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工作。各基层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协同抓好所属系统的除“四害”工作。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户均应服从辖区的领导,确保各自范围内除“四害”工作达到规定的标准。第九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具体负责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实施:(一)新区规划、建设和旧城区改造,应当与防制病媒生物密封下水道同时规划,应当逐步将明沟渠改造为暗沟渠,沙井口应当设“四防”(防鼠、防蚊、防蝇、防尘)装置。具体由建设规划部门负责落实。(二)城市主次干道、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和绿化带等城市公共区域由市政管理部门负责。(三)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场所由产权人负责,产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了管理责任的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四)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的,责任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住户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五)居住区外的街巷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负责。(六)单位、部队、学校、个体工商户内及周边区域由相关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负责。(七)风景名胜区、公园等场所由管理单位负责。(八)在建工地由承建单位负责,建设部门负责督促落实。拆迁工地由拆迁单位负责,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待建地块由产权单位负责。(九)化粪池、储粪池由产权单位负责。(十)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由市、县(区)政府所在地的辖区人民政府负责。(十一)责任不明确的区域,由所在地爱卫办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第十条各级政府应当按照病媒生物孳生、消长规律,结合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统一的环境卫生整治、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场所等活动。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城区至少每年统一开展4次(每季度1次),农村至少每年统一开展2次(每半年1次)。第十一条除“四害”工作要坚持“治本为主,标本兼治”和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改造环境、整治“四害”孳生地和直接杀灭“四害”等综合措施。容易招致或孳生病媒生物的行业和场所,应当有完善的防范、杀灭措施,要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病媒生物孳生、繁殖和扩散。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住户要积极参与除“四害”活动,具体要求是:(一)应当有防鼠、灭鼠措施,采取堵洞、器械捕捉、毒杀等办法消灭老鼠。特别是食品、饮食、仓库等特殊行业要有完善防鼠设施。(二)应当妥善处理垃圾,严禁随地倾倒、堆放,生产、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垃圾箱(站、池、桶)、厕所应及时清理,定期洒药。室内应当采取诱捕、拍打和毒杀等办法消灭成蝇。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三)应当整治各自责任范围内的蚊虫孳生地,采取生物、物理、化学等办法消灭幼虫和成蚊,水体和积水中不得孳生幼蚊和蛹。(四)应当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蟑螂栖息场所,积极采取各种方法杀灭蟑螂。第十二条城区拆迁旧房以前及新建房屋交付使用以前,建设单位、开发商均应进行除“四害”活动,由爱卫、城建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验收。第十三条宾馆、酒楼、食品加工单位、食堂、集贸市场、医院、学校、屠宰场、建筑工地等易招致和孳生病媒生物的行业或单位应当重点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行政管理部门在每年换发证照时,应当督促其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委托专业服务单位承担。第十四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辖区内除“四害”的研究、试验和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从事除“四害”消毒杀虫服务工作。对没有技术能力开展除“四害”工作的特殊行业和单位,要委托具备病媒生物防制资质的专业服务机构提供除“四害”有偿服务,以确保除“四害”效果。第十五条设立城市(镇)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有偿服务机构或增加此类经营项目的其他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仓库、专用药物器;(二)有健全的服务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三)具备相应专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从业人员必须经病媒生物防制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持证上岗。设立城市(镇)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有偿服务机构或增加此类经营项目的其他机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后2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爱卫办备案。开展异地病媒生物防制有偿服务的,应当向当地爱卫办备案。第十六条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有偿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时,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药械。严禁生产、配制、销售和使用国家禁用和伪劣的除“四害”药物。第十七条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有偿服务机构收费应当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予公示。第十八条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有偿服务机构应当将每年提供服务的对象、工作方案和消杀情况报当地爱卫办备案。第三章标准与要求第十九条灭鼠。鼠征阳性率指标不能超过规定要求,房间鼠粉迹阳性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第二十条灭蝇。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第二十一条灭蚊。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用500毫升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功蚊数不超过1只。第二十二条灭蟑螂。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卵鞘不超过4只;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市、县(区)爱卫会聘任病媒生物防制监督员。监督员应当由思想作风扎实、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专业人员担任,各县(区)审批的监督员报市爱卫办备案。第二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和镇爱卫会设立病媒生物防制检查员,由县(区)爱卫会聘任,并报市爱卫会备案。第二十五条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所属单位除“四害”工作的管理。食品生产、饮食、粮食、水产畜牧、环卫、建筑、市政、房管、园林、废品收购等行业的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对所属单位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建立健全除“四害”工作档案,档案必须做到连续、系统和专人管理。第二十六条每年除“四害”工作达标、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或各级爱卫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十七条未经批准生产或经营除“四害”药物或经营伪劣药物者,由市、县(区)爱卫办会同工商、技术监督部门没收其全部药物及收入,并视其情节及危害程度予以处理。第二十八条除“四害”监督、管理、执行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情节给予严肃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1.鼠征阳性率:指有鼠洞、鼠粪、鼠咬痕迹房间数占总查房间数的比例。2.易招致或孳生四害的行业和场所:指有招致“四害”或孳生、繁殖的适宜条件,经常发现虫害且数量比效密集的行业和地方,如公厕、垃圾堆放处、建筑工地、开挖工地、农贸市场、饲养场、屠宰场、废品堆存处理场所、绿化地带、下水道、地下室,食品生产、加工、经销单位等。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市爱卫办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关于市本级2007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的通报
- 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今年以来,审计部门对市本级2007年度财政及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一些单位在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及财务收支方面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等有关规定的行为,财务收支管理混乱,造成资金严重流失。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违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一)相关部门对房地产行业的监管存在漏洞。市财政局、土地储备中心等单位存在应缴未缴、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的问题,数额巨大,违反了预算法相关规定。(二)未将部门预算批复下属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建设规划委未将市财政已经批复的部门预算向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批复,致使预算管理不透明,不严谨。(三)未将应缴预算收入上缴国库。市国土资源局等有执收权的单位,未将收取的土地出让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并部分挤占挪作他用。(四)未及时收取国有资产租赁收入。市国资委未及时收取广西田阳桂珠水泥有限公司2007年度国有资产租赁收入上缴国库。(五)未将收取的各项资金缴存财政专户管理。市国土资源局、市政管理局、建设规划委等所属部门收取的土地市场交易服务费、测绘费、墙改基金、场地租金等,未及时缴存财政专户管理。市市政管理局下属城市广场管理处还将场地租金转给丽城公司(私营)收取,收取的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被挪作他用。(六)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被骗取。百色信息职业学校、百色市民盟工业技术学校等通过虚报冒领方式骗取财政拨入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24.30万元。暴露出国家专项资金收支管理环节存在漏洞。(七)个别单位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和购置车辆。市国土资源局在我市财政统发津贴补贴之后仍违反规定发放奖金福利;在无编、无资金来源且不经过政府采购的情况下,购买进口豪华路虎牌越野车。(八)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存在风险,且未及时将政府基金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百色电力公司与汇能公司利用关联交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百色电力公司2004年还将借贷资金和自有资金有偿转借给鑫鑫大酒店,至今无法如期收回;广西东怀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度水土保持费未及时上缴。上述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领导对财经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遵守廉洁自律和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方面弱化,同时一些单位财务人员会计基础簿弱,从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二是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造成有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现象发生。三是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四是用地单位长期拖欠应上缴政府的土地出让金,征管部门监管措施不到位,没有及时催收,未做到应收尽收。这些问题暴露了我市财政预算管理和财经制度、财经纪律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改。二、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改(一)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加强会计监督,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各级各部门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遵守财经纪律。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会计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责任制,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同时,要加强对所属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二)加强预算资金的收入管理,提高资金保障能力。各单位对取得的各项预算内外收入要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对属于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缴入国库,做到应缴尽缴。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收入解缴监管,及时清理,及时催收,确保预算收入的安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时效性。(三)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依法理财意识,合理、节约、有效地使用每一项资金。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要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力。认真编制部门的年度预算,并及时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特别是实行财政统发津贴补贴之后,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得再自行发放任何形式的奖金福利,否则,一经发现,除退回收缴财政外,还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纪律规定》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给予严肃处理。对各类专项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并按规定单独明细核算,严禁挤占挪用。从根本上杜绝挤占、挪用财政资金情况的发生,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四)加强对国家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特别是对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的监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教育局、财政局要对全市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完善各项制度。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骗取国家助学金现象的再次发生。(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各部门、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确保政府采购制度的贯彻执行。严格控制无预算、无资金来源的采购,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管理,从源头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六)切实加强财政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增强财经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规发放奖金、福利、补贴、无编超标购置车辆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再次发生。(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各单位必须做到既要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又要加强各项实物资产的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的报废核销、转让等管理;杜绝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资金行为的发生;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定期盘点固定资产,确保各项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市经委、国资委、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改制和国有资产的监管,确保企业依法经营和改制,确保企业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 关于印发百色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九月二日百色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拨付和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一、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范围财政专项资金是为完成特定的专项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指定了专门用途、明确了具体项目的财政性资金。按其性质可分为一般预算支出类、基金支出类和其他类。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具体包括:一般预算中的基本建设资金,支农资金(含新农村建设资金),文体、计生、教育、科技、卫生、环保、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城乡社区等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中的养路费,育林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土地有偿使用资金,社保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等;以及上级部门专户直接拨付的专项资金和专项借贷资金等其他资金。二、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一)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原则。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必须遵循科学规划、严谨求实、注重效益、公开透明的原则。切实做到按科学的工作方式,明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的方向和重点;按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评估论证;按讲求实效的工作作风,保证专项资金投入获得社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二)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程序。1.项目申报。各部门应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组织、收集、论证、申报机制。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及财政资金供给范围,必须是政府根据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需要考虑优先安排的项目。申报项目必须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论证。2.项目选择。市级财政部门应建立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库建设由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财政部门统一规划,对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申报项目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每年度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项目申报工作结束后,财政部门根据年度财力预测状况和专项资金投入要求,会同相关主管部门从项目库中选择专项资金备选项目(基本建设性项目先经过投资评审概算),报市人民政府讨论项目增减情况和资金安排情况,确定下年度所有专项资金预算初步意见。三、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管理(一)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管理总体要求。1.财政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按确定的专项资金预算实行拨付管理。2.所有基本建设性财政专项项目资金,必须通过政府采购实行招投标管理和财政投资预决算评审,方可办理资金拨付手续。3.所有采购性财政专项项目资金,必须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报送采购计划,实行统一采购,方可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二)以收定支专项资金拔付管理要求。1.以收定支专项资金的范围。以收定支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一般预算中排污费、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支出,以及所有的政府性基金支出、其他资金等。2.以收定支专项资金超预算收入部分的拔付管理。以收定支专项资金收入超过预算的部分,可专项结转入下年度使用,同时相应增加下年度支出预算;确有特殊需要不能结转下年度使用的,由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提出超收资金项目预算,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调整预算后组织实施。3.不足预算的以收定支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以收定支专项资金收入不足预算收入的,相应核减当年预算安排项目,所核减的项目列入到下年度支出预算,并优先安排资金组织实施。四、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一)加强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事前监督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事前监督的重点是加强预算管理,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必须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市级财政部门要将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作为财政预算报告的重要辅助资料,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审查。(二)加强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事中监督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事中监督的重点是加强资金拨付审查。财政部门按照招投标、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等相应管理方式的履行情况和专项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核拨专项资金。强化事中监督检查工作,对预算安排支出大于实际需要支出的项目资金,或在执行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专项资金,一律控制不再拨付。属于建设项目的,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且必须增加的投资,需经有关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核准后,由项目实施单位专题报告市人民政府批准;凡未经批准擅自更改投资(设计)方案造成投资增加部分,财政一律不予追加,由实施单位自行承担。(三)加强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事后监督管理。财政资金事后监督的重点是加强资金检查。财政部门要科学安排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全面检查和抽样检查、重点检查和一般性检查相结合,并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送监督检查结果。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每年一季度应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本部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和产生效益的情况,并抄送市财政局备案。财政部门要逐步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科学评估各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预算安排提供决策参考。(四)建立财政专项资金责任追究制。财政部门要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市场等其它因素影响,致使项目失去建设意义或达不到预期效益的,要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工,财政专项资金余额全部收回。对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单位,除收回财政投资,取消该部门或单位下一年度同类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资格外,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五、其他(一)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石油价格改革对城市公共汽车和农村客运车用油财政补贴发放界定等有关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市财政局、交通局、市政管理局《关于石油价格改革对城市公共汽车和农村客运车用油财政补贴发放界定等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关于石油价格改革对城市公共汽车和农村客运车用油财政补贴发放界定等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百色市财政局百色市交通局百色市市政管理局(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从2008年6月20日起,国家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了1000元,为减少此次成品油调价对群众生活的影响,控制调价连锁反应,中央采取了财政补贴办法。2008年7月29日,市人民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对全市成品油财政补贴资金发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为了确保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成品油财政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保持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我市城市公共汽车和农村客运车用油财政补贴发放界定等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解决成品油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区)是成品油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主要责任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组织专项检查,及时妥善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成品油财政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二、界定城市公共汽车和农村客运车(一)城市公共汽车的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公共交通常用名词》的定义,城市公共汽车的定性是:由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按相关程序批准的、经营中符合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行和票价特点的客运车辆。同时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行特点:定固定路线、定固定站点、定固定发车时间是线路营运的“三定特征”。2.城市公共交通的票价规定:执行物价部门专门批准的低于其他以盈利为目的的运营客运车辆的、长期稳定的票价经营。3.公共交通线路及设施规定:市区线路(指设在城市市区内的公共交通线路)和郊区线路(指设在城市市区与郊区,郊区与郊区间的公共交通线路)等。4.我市各县(区)公共汽车超越城市建成区道路3公里以上(含3公里)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需取得道路运政机构核发经营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且必须严格按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行和票价规定执行。(二)农村客运车的定性。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10号)的规定,农村客运车辆界定的几个要素是:经道路运政机构许可经营、办理道路运输证、悬挂线路标志牌、县内或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村、与汽车客运站签订进站合同,接受汽车客运站管理,实行统一售票、统一发班等。同时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农村客运,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农村客运班线,指县内或者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客运班线。2.农村客运车必须按物价部门核发的按营运公里数计算的基准价和上浮价收取票价。3.农村客运车是指在由交通主管部门管理的汽车客运站统一售票、统一发车的车辆,必须纳入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的汽车客运站统一管理。三、发放石油价格改革对城市公共汽车和农村客运车用油财政补贴(一)交通、建设(市政管理)部门查清同时具有公共汽车许可证和农村客运许可证车辆情况,并对有关车辆进行定性,明确一辆车只能领取公共汽车许可证或农村客运许可证。财政部门按明确定性车辆的用油财政补贴,及时拨付到主管部门,避免重复领取成品油财政补贴。(二)按自治区规定的2008年城市公共汽车和农村客运车用油财政补贴标准发放。如成品油补贴资金有结余的,及时交回同级财政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四、加强城市公共汽车和农村客运车管理的监管和培训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要对运输企业加强监管,完善公交企业及公交线路行政审批手续,并对相关业务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业务管理服务水平。五、建立政府价格调节基金随着对公共事业和弱势群体投入的不断加大,为防止生产生活资料等主要商品价格浮动过大,维护社会稳定,可借鉴先进城市的做法,建立政府价格调节基金,并适时启动。市本级从今年下半年的财政预算调整安排政府价格调节基金启动资金20万元,以后每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40万元。各县(区)可视具体情况在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政府价格调节基金。
- 关于印发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七月十八日关于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函〔2004〕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桂政发〔2004〕110号)以及2008年全区、全市新闻出版(版权)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坚决抵制盗版软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为工作指针,推动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带头使用正版软件,坚决抵制盗版软件,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风气,促进软件产业发展。二、工作任务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率先垂范,使用正版软件。凡未合法授权使用的操作系统、办公系统、杀毒软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更换。2009年3月31日前,全市12个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全部使用正版软件。三、工作步骤(一)自查阶段(2008年7月1日—2008年8月30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自查。自查的内容:各部门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各自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的软件是否具有合法的书面授权文件,所需购买的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等。2008年8月30日前,各县(区)人民政府将本县(区)使用正版软件情况报市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更换正版软件和培训阶段(2008年9月1日—11月30日)。根据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自查的结果,编制县(区)本级需要更换和使用通用办公正版软件的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所需经费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列入部门预算,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分别配给。对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1.2008年9月15日前,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布的《政府使用正版软件产品推荐目录》和广西、百色市版权局提供正版通用软件产品推荐目录,制定出《县(区)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产品推荐目录》。2.2008年9月20日前,统计出使用正版软件所需购买软件品种、数量。3.2008年9月25日前,根据编制部门预算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制订出县(区)本级使用正版软件的经费预算和政府采购方案。4.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购买所需软件并配给到各部门。5.2008年12月20日前,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完成正版软件的安装、调试。(三)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12月21日—2009年2月底)。各县(区)对本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市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版权局将派员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任务按质按量完成。(四)总结阶段(2009年3月1日—3月31日)。各县(区)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领导小组对本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结果上报市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组织保障市人民政府已成立百色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版权局(百政办发〔2007〕4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并将名单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传真):2828198。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加强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实施。(二)确保经费到位。各县(区)要将各单位购买的正版软件通用办公软件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三)认真做好自查工作。自查工作是整个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县(区)必须认真及时、准确无误地把本单位使用的软件情况统计清楚,不得隐瞒、迟报、漏报、虚报数字。(四)版权部门要加强专业指导。市、县(区)版权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提供正版通用软件产品推荐目录,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介绍不同软件的性能价格比,推荐国产优秀办公软件,督促软件企业改善产品服务质量和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五)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要建立软件购买、使用的责任制度,确定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今后软件的添置和更换经费均列入本单位预算。对使用盗版软件,引起侵权纠纷或诉讼、损害国家机关形象的行为,除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外,还将追究有关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 关于印发百色市建设项目等六个项目并联审批暂行细则(试行)的通知
- 市直各有关单位:为提高行政机关行政效率,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桂政发〔2007〕38号)精神,结合外地先进经验和百色的实际情况,按照环节精简、程序便民、办理高效的要求,制定了《百色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暂行细则》(试行)等6个项目并联审批暂行细则。该6个项目并联审批暂行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严格按照百色市建设项目等6个项目并联审批暂行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二、各项目并联审批暂行细则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由于项目并联审批在我市刚刚起步,如有未尽事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商有关主管部门予以解决。三、各项目并联审批暂行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八月十一日百色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暂行细则(试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桂政发〔2007〕38号),按照环节精简、程序便民、办理高效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指建设项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等。第三条建设项目审批分阶段进行,具体如下:(一)项目审批阶段。1.市发展改革委是建设项目审批阶段的牵头审批部门。根据申请人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受理并联审批申请,向申请人出具《联办件通知书》,发放并联审批办理指南、流程图、本环节相关部门相关事项的办事指南,同时抄告相关审批部门并进行催办。属于核准目录内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在相关部门意见反馈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咨询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时间)出具是否同意的核准文件。属于备案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同意的备案文件,并抄送相关部门。需要联合踏勘的,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安排。属国家和自治区审批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办理。2.市建设规划委:在接到市发展改革委《联办件通知书》并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在12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相关意见,并告知申请人,同时向市发展改革委反馈项目的审批意见。3.市国土资源局:在接到市发展改革委《联办件通知书》并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并告知申请人,同时向市发展改革委反馈项目的审批意见。4.市环保局:在接到市发展改革委《联办件通知书》并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后,分别在15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批复意见(需要技术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并告知申请人,同时向市发展改革委反馈项目的审批意见。5.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市发展改革委《联办件通知书》并收到申请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审批意见。(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市建设规划委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的牵头审批部门。根据申请人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受理并联审批申请,提出规划条件,书面告知申请人;在受理规划总平面图审查时,向申请人发放本环节相关部门相关事项的办事指南,并抄告市消防、环保、人防、防震等相关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评审,出具评审意见;经审核合格的,于28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需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的项目不在此期限内。(三)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阶段。市建设规划委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阶段的牵头审批部门,市消防、环保、人防、防震、气象等部门为相关部门。一般项目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联审批阶段,重点项目、高层项目等特殊项目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联合审批)阶段。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市建设规划委根据申请人申请,对设计文本、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受理并联审批申请后,向申请人发放本环节相关部门相关事项的办事指南,抄告相关部门并提前告知会审时间;相关部门应在会审前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市建设规划委应于受理并联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图纸会签。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联合审批)。市建设规划委根据申请人申请,对设计文本、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受理联合审批申请后,以会议通知形式抄告相关部门并提前告知评审会时间。市建设规划委应于受理联合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并出具评审会议纪要。(四)建设用地许可和项目供地阶段。此阶段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阶段同步进行,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前办结。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申请人申请,并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建设规划委的意见,受理申请,分别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项目用地涉及征收集体土地、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受理后组织开展勘测和建设用地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的编制。在建设用地报件必报材料提交齐全和被征地农民集体组织在征地告知书、征收土地调查表、征收土地方案上签字,并有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签署确认意见的前提下,在受理后80个工作日内搞好材料并上报市人民政府。2.项目用地不涉及征收集体土地、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市国土资源局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上报市人民政府。3.以公开交易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五)施工图审查阶段。申请人按照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各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1.申请人委托有相应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并在5个工作日内到市建设规划委备案。2.市公安消防支队根据申请人申请,对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后,受理审批申请,重点工程在5个工作日内、一般工程在3个工作日内发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施工图)。3.市人防办根据申请人申请,对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后,受理审批申请,大型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中小型项目在4个工作日内(不含上报自治区人防办审查图纸时间)发出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审核文件(申请并经批准,交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除外)。4.市气象局根据申请人申请,对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后,受理审批申请,重点工程在5个工作日内、一般工程在2个工作日内发出防雷装置审核意见书。5.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申请,对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后,受理审批申请,在4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意见。(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市建设规划委根据申请人申请,对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后,受理审批申请,在16个工作日内发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七)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市建设规划委根据申请人申请,对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后,受理审批申请,在8个工作日内发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八)竣工验收阶段。申请人到环保、气象、人防、消防等部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到市建设规划委办理建设工程档案备案手续。附件:百色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百色市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并联审批暂行细则(试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和核准备案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桂政发〔2007〕38号),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百色市行政辖区内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并联审批。第三条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流程分为项目核准、项目建设两个阶段,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开展并联审批工作,具体如下:(一)项目核准阶段。市经委是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阶段的牵头审批部门。根据申请人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受理并联审批申请,确定所涉部门;向申请人出具《联办件通知书》和《受理通知书》,发放并联审批办理指南、流程图、本环节相关部门相关事项的办事指南;抄告相关审批部门并进行催办。属于核准目录内的项目,市经委在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同意核准文件。需联合踏勘的项目,由市经委统一安排。参与并联审批的相关部门为:1.市建设规划委(在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或扩大产能等情况下参与审批):在接到市经委《联办件通知书》并受理申请人申请后,在12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相关意见,并告知申请人,同时向市经委反馈项目的审批意见。2.市国土资源局(在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时参与审批):在接到市经委《联办件通知书》并受理申请人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并告知申请人,同时向市经委反馈项目的审批意见。3.市环保局:在接到市经委《联办件通知书》并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后,分别在15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批复意见(需要技术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并告知申请人,同时向市经委反馈项目的审批意见。4.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市经委《联办件通知书》并收到申请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审批意见。(二)项目建设阶段。申请人及各行政主管部门参照《百色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暂行细则》规定开展相关工作。第四条涉及进口设备的项目由市经委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自治区经委审批。项目建设阶段审批参照《百色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暂行细则》进行。附件:百色市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办理程序流程图百色市挖掘城市道路并联审批暂行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桂政发〔2007〕38号),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百色市行政辖区内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第三条挖掘城市道路并联审批工作由牵头部门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原则进行。市市政管理局是挖掘城市道路并联审批的牵头部门。第四条市市政管理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挖掘城市道路并联审批。根据申请人申请,对申办资料审查合格后,受理并联审批申请,并根据项目实际确定所涉相关部门;向申请人发放并联审批办理指南、流程图和通知书,向相关部门发出联办件通知书、移交相关申报资料,与相关部门同步进行审批。需要联合踏勘的,由市市政管理局统一安排。在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后,市市政管理局经审查合格的,于4个工作日内颁发《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第五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接到市市政管理局《挖掘城市道路联办件通知书》和相关申报资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向市市政管理局反馈审查意见。第六条市建设规划委在接到市市政管理局《挖掘城市道路联办件通知书》和相关申报资料、受理申请人申请后,分别按照下列分类办法办理:(一)对钻探勘测类项目、管线开挖中既有线路维护和补充、dn100以下各类管线埋设等项目,即到即办。(二)对dn100以上各类管线的埋设,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办理:1.对于建设项目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完备,各类市政管线(给排水、供电、燃气、通讯等)已紧临建设基地布置的项目,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般性工程即到即办,直接签署审查意见反馈给市市政管理局;对情况复杂的项目,4个工作日内现场踏勘后签署意见反馈给市市政管理局。2.上款规定之外的其他项目,申请人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三)对道路开口类项目,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办理:1.持有经市建设规划委批准有效的项目总平面图的,市建设规划委在受理申请人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现场踏勘后签署意见反馈给市市政管理局。2.没有经市建设规划委批准有效的项目总平面图的,需补办相关手续。市建设规划委在受理申请人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现场踏勘后签署意见反馈给市市政管理局。市市政管理局在完成道路开口类项目审批工作后,送一份有各部门意见的复印件给市建设规划委存档。附件:百色市挖掘城市道路并联审批流程图百色市占用城市道路并联审批暂行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桂政发〔2007〕38号),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百色市行政辖区内占用城市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审批。第三条占用城市道路并联审批工作由牵头部门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联合审批、限时完成”的原则进行。市市政管理局是占用城市道路并联审批的牵头部门。第四条市市政管理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占用城市道路并联审批。根据申请人申请,对申办资料审查合格后,受理并联审批申请;向申请人发放并联审批办理指南、流程图和通知书,同时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出联办件通知书、移交相关申报资料。需要联合踏勘的,由市市政管理局统一安排。经审查合格的,市市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第五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接到市市政管理局《占用城市道路并联审批件通知书》和相关申报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市政管理局反馈审查意见。附件:百色市占用城市道路并联审批流程图百色市旅馆业并联审批暂行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桂政发〔2007〕38号),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百色市行政辖区内经营旅馆业的审批。第三条旅馆业并联审批工作由牵头部门及协办部门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原则进行。市公安局是旅馆业并联审批的牵头部门。第四条市公安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旅馆业并联审批。如申请人未依法办理名称核准的,提示申请人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名称核准;根据申请人申请,对申办资料审查合格后,受理并联审批申请,并根据项目实际确定所涉相关部门;向申请人发放并联审批办理指南、流程图和通知书,向相关部门发出联办件通知书;与相关部门同步进行审批。需要联合踏勘的,由市公安局统一安排。经审查合格的,市公安局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第五条市卫生局在接到市公安局《旅馆业联办件通知书》、受理申请人申请后,当日向市公安局返回《旅馆业联办件通知书回执》。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卫生许可证,并告知申请人。第六条市公安消防支队在接到市公安局《旅馆业联办件通知书》、受理申请人申请后,当日向市公安局返回《旅馆业联办件通知书回执》。在收件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审查,出具《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并告知申请人。第七条市环保局在接到市公安局《旅馆业联办件通知书》、受理申请人申请后,当日向市公安局返回《旅馆业联办件通知书回执》。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登记表后,分别在7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影响审查,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批复意见(需要技术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并告知申请人。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权限内根据申请人申请,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企业开业登记手续,颁发营业执照。附件:百色市旅馆业并联审批流程图百色市餐饮业并联审批暂行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桂政发〔2007〕38号),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百色市行政辖区内经营餐饮业的审批。第三条餐饮业并联审批工作由牵头部门及协办部门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原则进行。市卫生局是餐饮业并联审批的牵头部门。第四条市卫生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餐饮业并联审批。如申请人未依法办理名称核准的,提示申请人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名称核准;根据申请人申请,对申办资料审查合格后,受理并联审批申请,并根据项目实际确定所涉相关部门;向申请人发放并联审批办理指南、流程图和通知书,向相关部门发出联办件通知书;与相关部门同步进行审批。需要联合踏勘的,由市卫生局统一安排。经审查合格的,市卫生局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卫生许可证。第五条市公安消防支队在接到市卫生局《餐饮业联办件通知书》、受理申请人申请后,当日向市卫生局返回《餐饮业联办件通知书回执》。在收件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审查,出具《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并告知申请人。第六条市环保局在接到市卫生局《餐饮业联办件通知书》、受理申请人申请后,当日向市卫生局返回《餐饮业联办件通知书回执》。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登记表后,分别在7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影响审查,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批复意见(需要技术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并告知申请人。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权限内根据申请人申请,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企业开业登记手续,颁发营业执照。附件:百色市餐饮业并联审批流程图
- 关于印发百色市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七月十七日百色市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88号)精神,尽快解决靖西、那坡两县离边境线3公里范围内村屯的基础设施落后面貌,改善边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百色建设,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配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靖西、那坡两县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并将其列为2008年为民办实事之一。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的重要意义靖西、那坡两县总面积456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2.57%,与越南1省4县毗邻,陆地边境线长360公里;2007年末两县的总人口为80.7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8%;两县均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八七”扶贫攻坚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不断加大了扶持力度,靖西、那坡两县边境地区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及生态环境得到了初步改善。但由于两县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薄弱,起步低且晚,加上边境线长,长期处在战争前沿,国家建设投资少,致使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仍比较落后,特别是距离边境线3公里范围内地区的贫困发生率相当高,仍有相当一部分边民食玉米杂粮,住危房或茅草房、木板房,饮用不卫生水,生产生活主要靠肩挑马驮,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要从根本上解决靖西、那坡两县边境地区的落后面貌,关键是要改变其基础设施、公共设施落后状况,为边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如果仅用常规的做法,难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预期的目标。这次兴边富民行动,就是通过大会战的方式,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边民生产生活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让边境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的目标内容及项目安排(一)建设的目标。总体目标:通过会战对边境两县的基础设施进行综合治理,使靖西、那坡两县离边境3公里范围内村屯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有明显改善,达到全区中上水平。具体目标:一是建制村通等级公路,20户以上、边民居住较集中的自然屯基本通屯级道路(路基5.1米,路面3.5米,纵坡9%,弯道半径不能小于15米);二是基本解决边民安全饮水问题;三是沼气池入户率达40%以上,沼气服务网点建设达标;四是基本解决边民用电问题;五是改造危房和茅草房,让边民住上稳固的住房;六是按“普九”的要求建设和维修校舍;七是加强边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实现乡乡有合格的卫生院、村村有合格的卫生室;八是基本实现屯屯通广播电视,使所有的边民都能收听收看到中央台、广西台和百色台的广播电视节目;九是进一步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国门形象,促进贸易发展。(二)建设内容和项目安排。经自治区核定,我市靖西、那坡两县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计划安排10类4500个项目,总投资12421.1万元。具体如下:1.交通项目。(1)建设通村四级公路12条38.4公里,投资525万元。其中,靖西县8条30.86公里,投资488万元;那坡县4条7.54公里,投资87万元。(2)通屯级道路61条182.4公里,投资1550万元。其中,靖西县38条100.2公里,投资802万元;那坡县23条82.2公里,投资748万元。2.饮水项目。(1)安全饮用水项目82个,投资753万元。其中,靖西县27个,投资510万元;那坡县55个,投资243万元。(2)人畜饮水项目62个,投资360万元。其中,靖西县25个,投资180万元;那坡县37个,投资180万元。3.通电项目43个,投资432万元。其中,靖西县3个,投资42万元;那坡县40个,投资390万元。4.建设沼气池项目。(1)新建沼气池261座,投资26万元,全部安排在靖西县。(2)建设沼气池维修网点24个,投资85万元。其中,靖西县3个,投资20万元;那坡县21个,投资65万元。5.危房和茅草房改造项目3778个,投资3778万元。其中,靖西县821户,投资821万元;那坡县2957户,投资2957万元。6.教育项目。建设、维修校舍67处12330平方米,投资1050万元。其中,靖西县54处7200平方米,投资660万元;那坡县13处5130平方米,投资390万元。7.卫生项目。新建、扩建县、乡(镇)卫生院14个9500平方米,投资639万元,其中靖西县13个项目,投资574万元;那坡县1个项目,投资65万元。8.广播电视项目42个,投资153万元。其中,靖西县21个,投资76.5万元;那坡县21个,投资76.5万元。9.边境口岸建设项目2个,投资1261万元。其中,靖西县1个,投资761万元;那坡县1个,投资500万元。10.边民聚居点基础设施项目52个,投资1809.1万元。其中,靖西县26个项目,投资970万元;那坡县26个项目,投资839万元。三、精心组织,高效有序地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靖西、那坡两县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点多面广,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级有关部门一定要深入实地,加强协调,严格把关,科学管理,确保会战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一)统一指挥,统一规划,分项实施。根据自治区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靖西、那坡两县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工作分为3个阶段推进。2008年6月底以前为前期准备阶段,各级各部门要按程序完成项目的立项、可研、设计、审批、招标等工作,部分项目开工建设。2008年7月1日至12月11日为项目实施阶段,要全面完成项目建设的任务。2008年12月12日至2009年1月30日为项目验收阶段,要完成对所有项目的验收。为加强对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其成员名单如下:指挥长:梁兵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副指挥长:王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乃尚权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成员:邓智波市扶贫办主任麻华斌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黄文武市财政局副局长梁富文市教育局副局长凌其仕市民委副主任张青松市监察局副局长韦植才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周明象市交通局纪检组长曾比学市水利局副局长黎清堂市商务局副局长苏翔市卫生局副局长谭荣先市审计局副局长刘振杰市公安局副局长唐少华市地税局总会计师侯晋桂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廖煜东市广电局副局长梁国龙市林业局副局长李其通市扶贫办调研员李春光市边防办副主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项目协调组、资金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邓智波同志兼任。项目协调组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大会战项目计划的协调、下达及执行检查,组长由麻华斌同志兼任。资金协调组设在市财政局,负责大会战资金的筹集、下达、管理和检查,组长由黄文武同志兼任。靖西、那坡两县要相应成立本县指挥部及项目建设办公室,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本县的各项工作,并重点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二)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靖西、那坡两县的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导和督促下,实行部门责任制。市扶贫办负责做好市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综合协调,及时反馈和解决大会战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及旧危房、茅草房改造项目的对接、指导和督促检查。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所有大会战项目计划的协调、下达及执行检查,以及屯级道路及边民聚居点基础设施项目的对接、指导和督促检查;市交通局负责通建制村等级公路项目的对接、指导和督促检查;市水利局、民委负责饮水安全工程和通电工程项目的对接、指导和督促检查;市林业局负责沼气池及其服务网点项目的对接、指导和督促检查;市教育局负责教育项目的对接、指导和督促检查;市卫生局负责卫生项目的对接、指导和督促检查;市广电局负责广播电视项目的对接、指导和督促检查;市商务局负责口岸建设项目的对接、指导和督促检查;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的对接、下达、管理和检查;市国土资源、环保、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大会战实际,按“特事特办”的原则,主动沟通,认真研究制定相关用地、税费、环保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市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大会战资金使用的监督;市级宣传部门要组织好大会战的宣传报道;其他部门也要密切配合,积极为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大会战作出贡献。(三)以县为基本责任单位,全面推行项目规范化建设和质量标准管理。除等级公路和大型项目由项目业主和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以县为基本责任单位。一是项目建设任务由自治区直接落实到县,并以县为单位进行实施。二是项目建设资金由自治区直接下达到县,由有关县按项目管理和使用大会战资金。三是项目建设责任由自治区直接明确到县。除自治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外,靖西、那坡两县人民政府县长分别是所在县大会战建设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管理使用和目标实现负主要责任。靖西、那坡县也要进一步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要按“制定规划→项目计划审批下达→试点实施→全面实施→验收→使用管理”的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大会战项目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选择若干个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试点,从工程设计、施工组织、群众发动、物资采购、工程管理、资金管理、质量保证等方面进行总结经验,明确项目实施程序,为项目全面实施提供样板,在试点取得成功后及时全面推开。对于已完工的项目,要及时组织验收,尽快交付使用。项目竣工后,经县自验合格后,报市直有关部门验收,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要规范大会战的项目实施,对于等级公路、桥梁等大型工程项目,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进行。对于屯级道路、安全饮水、沼气池、危房和茅草房改造等项目,采取群众投工投劳和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对于项目建设中大批量物资采购,要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工程、物资的招标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人情工程”及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要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技术标准。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安全施工,杜绝各类工程事故发生。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千方百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四)多方筹集资金,渠道不乱,专款专用。靖西、那坡两县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3218万元,部门专项资金439.4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6571.4万元,银行贷款259.2万元,地方自筹124万元。市、县人民政府主要解决本级大会战指挥部的工作经费,项目的前期工作费,负责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征地、拆迁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自治区制定的大会战《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要严肃财经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大会战资金。一经发现有挤占、挪用或截留大会战资金现象,将严肃处理。(五)制定优惠政策,动员全社会支持参与大会战建设。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涉及面广,影响大,靖西、那坡县要研究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强烈责任感和对边民的深厚感情,及时研究制定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林地占用、环保拆迁、税收、工程设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尽可能减免各种税费和手续费,优先办理有关手续。要充分发动广大干部群众、部队官兵参与项目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六)强化督查和激励措施,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各级大会战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要组织项目建设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项目建设现场进行督查,推动大会战项目的顺利实施。市、县大会战指挥部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具体分工挂点联系一个乡(镇)或一两个骨干项目,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大会战建设项目的内容、规模、投资等要在县、乡(镇)、村(屯)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对大会战项目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各级各有关部门每个月要如实准确填报自治区统一制定的项目建设进度表和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建立激励机制,实行奖罚措施,市指挥部办公室每个月要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对筹措资金多、工作进度快、工程质量高、资金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拖拉、弄虚作假、资金管理混乱、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项目建设质量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市指挥部办公室要通过编写大会战简报等形式,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上级党委、政府对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的重大决策,宣传大会战的工作成绩和经验,宣传各级广大干部群众的先进事迹,为大会战营造良好的环境。
- 关于印发百色市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七月十三日百色市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根本,把节能减排工作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环保、加快技术进步、培育科学消费方式相结合,强化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建立严格的科学管理制度,实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和保护市场主体节能减排的自觉性,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推动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节能减排,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主要目标。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2.6%;全市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达到3.216吨,降低6.88%,自治区重点监控的39家年耗能在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实现节能量12万吨标准煤;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到9.12万吨,削减16.64%;化学需氧量(cod)减少到5.4万吨,削减18.18%。建筑节能累计实现1.1万吨标准煤。二、工作要点(一)继续做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按照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时间表和《百色市“十一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分年度关闭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要求,对小铁合金、水泥、化工、造纸、制糖、淀粉等高能耗产业中高污染、低效益企业,有步骤地按照国家政策实行“关、停、并、转”。年内,计划关停东笋电厂一台12mw小火电机组;关闭隆林水泥厂、田林水泥厂和平果大路水泥厂各一台2.2米机立窑,淘汰产能9.4万吨;关停2008—2009生产季节前仍未建设厌氧+好氧等废水深度管理设施的淀粉企业,关停一批国家强制淘汰的开口窑砖瓦生产企业,要求对18门以下轮窑的企业进行整改。(市经委、环保局、建设规划委负责)严格按照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时间表要求,积极稳妥做好淘汰落后产能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做到淘汰任务定企业、定装置,明确责任主体,明确淘汰标准,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公报制度。采用依法吊销关停企业的相关证照,拆除主要生产设备,停止供电供水等办法,必要时要采用联合执法的方式,确保淘汰关闭任务落到实处。(市经委、发展改革委、工商局、物价局负责)(二)全面落实重点企业降耗目标。做好重点企业的跟踪、指导和服务,全面完成能耗在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39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审计工作,加强监察,完成剩下的70%的国控重点企业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控重点的情况,对超能耗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力争39家重点耗能企业年内实现无超耗现象发生的目标。(市经委负责)(三)加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力度。推进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冶金、有色、电力、建材、化工、造纸、制糖等重点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在以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等48项重点节能实施工作上下功夫,加快广西东泥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余热发电、中铝广西分公司余热利用等节能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并使之尽快发挥效益。(市经委、科技局负责)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重点推进燃煤电厂、有色冶炼等行业脱硫设施建设,抓好田东电厂脱硫项目和广西百色资源综合利用电厂的脱硫设施建设,确保年内实施并发挥效益;加快百色城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确保年内竣工投入使用。做好平果、田东、德保、靖西等县城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制糖、酒精、造纸、淀粉、化工等行业废水处理,对水污染严重的制糖企业要求建设生化处理等深度处理设施,淀粉企业要求建设厌氧+好氧废水深度处理设施,凡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一律予以关停。(市环保局、建设规划委、经委、发展改革委负责)(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加大有色、冶金、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的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铝深加工业及其配套产业,尽快形成铝产业链,提高工业附加值。(市经委、发展改革委负责)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发展低耗能、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旅游业,大力发展物流、社区服务、金融、信息、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技术集约型的生产、生活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旅游局负责)推动循环经济建设,采用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资源再生利用等途径,以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工业园区推进循环经济为试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市重点行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实现结构性节能减排。(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五)严把能耗污染增长的源头。从严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实施建设项目能耗审核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设计和建设,遵守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技改、扩建项目与清洁生产水平挂钩的机制。对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核准;项目建成后,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不予验收。(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环保局、国土局、建设规划委、人民银行百色市中心支行负责)加大老污染源的治理力度。制定污染物削减方案、计划,狠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减排工作,对重点污染源要实行限期治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备和技术装备,要坚决关停,在削减污染物排放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同时,腾出环保指标上新的项目。全面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淘汰类高耗能企业的生产用电价格从2008年1月1日起在普通工业用电价格基础上提高0.20元/千瓦时,限制类企业的生产用电价格提高0.05元/千瓦时。年内计划对重点排污企业征收污水处理费,督促企业加快排污设施改造和建设。(市经委、环保局、物价局、市政管理局负责)按照规划、环保的要求,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在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中,做好新建项目的引进、选址布局和环保“三同时”工作,有效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市招商局、发展改革委、经委、建设规划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负责)(六)统筹推进其他领域节能工作。统筹推进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商用和民用节能、农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等工作。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对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节能标准,推广地源热泵等10项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积极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车辆,降低运输能耗,大力推广使用清洁环保能源,减少有害气体排放。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商务楼、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和照明产品;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推广节能节柴灶;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重点抓好政府机关办公用房、空调和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办公设备节能,大力推动政府节能采购和公务车节能。(市建设规划委、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七)推进节能减排技术进步。指导企业制定和实施节能改造计划,推广应用新技术、设备、工艺和材料,不断运用先进节能、节电、节水及综合利用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市科技局负责)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按照国家制定和发布的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大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审核力度,促进农业、畜禽及水产养殖的清洁生产。2008年底前,列为我市节能减排重点企业的田东石油化工总厂、广西百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大华化工厂、广西劲达兴纸业有限公司、百色甘化股份有限公司、百色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平果万佳水泥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要完成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从2008年开始,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监控污染源名单的企业,要求申报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其改造方案必须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合理地使用化肥、农药,大力宣传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新技术,提高肥料使用率,改善农产品生产环境,全年完成测土施肥180万亩以上。制定养殖业发展和污染治理规划,合理布局,提高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技术处理技术,鼓励建设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工程,对现有超标排污的养殖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清理整顿天生桥库区等重点库区水面养殖,根据环境容量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市经委、环保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从国家鼓励的产业出发,挖掘一批好的企业技术改造、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项目,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更多资金和政策性支持。(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科技局负责)(八)建立完善节能减排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节能减排信息采集、检测和统计制度。按照《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的要求,完善节能减排统计制度,改进统计方法,建立地方节能监察中心,加强环境监测和监察机构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确保我市节能减排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各有关部门加强联系,研究制定环保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将企业环保评审、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核、环保先进奖励、环保违法等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市统计局、经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人民银行百色市中心支行负责)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加大政府对节能减排的投入,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2008年市本级财政最少要安排2000万元,财政收入在3亿元以上的县最少安排200万元,其他县最少安排100万元以上资金。要通过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节能减排项目,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市财政局负责)推进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在市、县(区)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引入市场机制。(市建设规划委、财政局、市政管理局、环保局负责)重点优先支持符合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技术改造项目及百色市“十一五”循环经济优先建设项目,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工业节能降耗。(市经委、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负责)(九)营造全社会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创新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法规政策以及政府重大举措、工作要求部署等,组织节能、环保型产品展示和知识宣传,使公众知晓节能减排的基本知识和途径,宣传节约资源先进典型,曝光批评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改变“先发展后治理”的落后观念,提高全社会能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市委宣传部负责)(十)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继续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级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亲自抓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沟通,形成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合力。建立节能减排联席会议制度等联动机制,每月召开节能减排工作例会,研究解决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在年内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活动,定期发布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通报;严格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节能减排指标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目标任务和在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发展、革改委、经委、环保局、统计局负责)请各县(区)人民政府参照本要点制定本县(区)节能减排工作计划。
- 关于印发百色市节能减排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节能减排奖惩暂行办法》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七月三日百色市节能减排奖惩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节能减排奖惩对象为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和市节能减排重点考核企业及市直相关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环保局、财政局、统计局等)。第三条节能减排奖惩考核内容。(一)对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考核内容:履行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情况。具体考核指标包括:1.万元gdp能耗;2.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3.淘汰落后产能情况;4.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5.其他节能减排指标。(二)对重点企业的主要考核内容:与市经委、环保局签订的责任书中节能减排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具体考核内容包括:1.完成节能减排指标情况;2.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的情况。(三)对市直相关部门的主要考核内容:履行节能减排部门职责,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节能减排指标情况。具体考核:市经委完成万元gdp能耗、规模以上万元工业企业增加值能耗和淘汰落后产能等节能指标和任务情况;市环保局完成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和任务情况;市发展改革委规划、推进重大节能减排项目建设,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大措施和督查行动,协调解决节能减排重大问题情况;市财政局编制节能减排经费预算和及时拨付节能减排经费情况;市统计局及时提供市、各县(区)综合能源消费量统计指标和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数据情况。第四条节能减排奖惩方式。经考核,对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和市重点考核企业及市直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和市重点考核企业及市直相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及其他处罚。第五条节能减排奖励标准。(一)县(区)奖励标准:全面完成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县(区)参加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奖励等级,奖励等级由各项指标考评总分确定,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若干名。各奖项奖励标准为:1.一等奖1名,奖励100000元;2.二等奖3名,各奖励60000元;3.三等奖若干名,各奖励30000元。(二)企业奖励标准:全面完成年度节能减排考核指标,无重大生产事故发生,无违法经营行为,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较好的企业参加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奖励等级,奖励等级由各项指标考评总分确定,其中一等奖5名,二等奖若干名。各奖项奖励标准为:1.一等奖5名,各奖励100000元;2.二等奖若干名,各奖励50000元。(三)市直相关部门奖励标准: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年度节能减排考核指标任务的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其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和工作量的轻重程度,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两个奖励等级,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若干名。各奖项奖励标准为:1.一等奖2名,各奖励80000元;2.二等奖若干名,各奖励50000元。第六条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办法。市人民政府成立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小组,考核小组负责对各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和市重点考核企业及市直相关部门进行年度考核。各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和市重点考核企业要及时地向考核小组提交考核材料,市直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应向考核小组及时提供统计数据和经国家、自治区核定的节能减排量,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和市重点考核企业补充、完善考核材料。第七条节能减排奖励资金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兑现。第八条获奖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和市重点考核企业和市直相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回已经取得的奖励资金,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企业在3年内不得申报财政节能减排奖励资金支持:1.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奖金的;2.经核查节能减排效果达不到申报时规定要求的;3.企业不开展能源审计和编制能源规划的;4.企业不配合减排核算及不编制减排规划的;5.其他骗取节能减排奖励的行为。第九条节能减排惩罚。对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考核指标任务的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和市重点考核企业和市直相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未完成节能减排考核指标任务的县(区)人民政府、重点考核的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或市直有关部门,其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连续两年未完成节能减排考核指标任务的中直、区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向其主管机关通报,同时将企业未完成节能减排考核指标任务的信息向相关金融单位通报;对连续两年未完成节能减排考核指标任务的其他性质的企业,将企业未完成节能减排考核指标任务的环保信息向人民银行等金融主管单位的企业征信系统通报,启动绿色信贷预警机制。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 关于印发百色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六月三十日百色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污染减排工作是加强环境保护、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措施,污染减排是约束性指标,是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十一五”以来,我市加强了节能减排工作,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减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据国家环保总局初步核定,2007年我市二氧化硫(so2)和化学需氧量(cod)分别较2006年削减0.73%和1.73%,扭转了我市2006年和2007年上半年两项约束性指标不降反升的局面。但2007年减排工作中仍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减排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增加了今年和明后两年的工作压力,减排形势相当严峻。2008年是完成“十一五”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是污染减排攻坚年,是减排工作中期考核年。2008年的减排目标任务必须完成,否则将面临国家和自治区对我市的“问责”、“一票否决”和“区域限批”等问题。为确保我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制定我市2008年污染减排计划十分必要。一、2008年我市减排形势分析在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的共同努力下,2007年全市cod和so2排放总量与2006年相比,分别下降了1.73%和0.73%,首次实现双下降,形成“拐点”,扭转了多年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增加的趋势。但是,由于我市经济的高速发展,目前“拐点”是不稳定的,出现“拐点”难,保持下降的势头更难。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十一五”减排目标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如果不继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就很有可能由降转升,或下降缓慢,“十一五”减排目标就难以实现。(一)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国家核定百色市2007年cod排放量6.0044万吨,预计全市2008年新增量约0.4万吨,自治区下达我市2008年的cod排放总量5.4万吨,因此2008年我市cod的减排量需在1.01万吨以上。国家核定百色市2007年so2排放量10.94万吨,预计全市2008年so2新增量约0.6万吨,自治区下达我市2008年的so2排放总量9.12万吨,因此2008年我市so2的减排量需在2.42万吨以上。(二)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分析。按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的核算方法,核算期污染物排放量=上年污染物排放量(存量)+当年污染物新增量-当年污染物削减量。新增量、减排量是影响排放总量的两个主要因素。1.污染物排放存量分析。国家核定百色市2007年cod排放量6.0044万吨,其中生活cod排放量为3.1117万吨,工业cod排放量为2.8927万吨。cod工业排放量中以造纸、淀粉、制糖、酒精四个行业为主,分别占了全市工业cod排放总量的43%、26%、20%、9%,因而这四个行业是减排的重点。2007年,我市完成了所有造纸厂、所有酒精厂、大部分制糖厂的治理,减排效果部分已在2007年体现,还有部分将在2008年体现。所有的6家淀粉厂均被列入国控重点污染源,都是年产5000吨以下规模的小型企业,其产生的废水为高浓度有机废水,目前处理方式均是露天氧化塘,这是国家不予承认的。2007年环境统计中这6家企业产值5897.8万元,占全市重点工业企业产值的0.295%,该行业万元产值cod排放量为1.18吨,远远高于全市工业企业万元产值cod排放量0.014吨的水平。我市淀粉行业经济贡献率低,而环境污染严重,难以治理。因此,淀粉行业是2008年和今后的减排重点,必须尽快启动对淀粉行业的深度治理,对无条件上治理设施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生活cod的减排主要通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来实现,目前我市没有建成一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百色市城区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2008年底才能建成投运,减排效果在2009年以后才能体现出来,因此2008年生活cod没有减排量。国家核定百色市2007年so2排放量为10.94万吨。我市so2排放量主要来自工业生产,其中又以火电(含热电联产)行业的排放为主,占了全市so2排放总量的70%以上,因此我市的so2减排以火电减排为主。火电减排主要靠脱硫工程和结构关停来实现,2007年底我市关停了田东电厂3#、4#机组,其减排量将在2008年体现,另外2008年6月27日我市关停了东笋火电厂。目前,还有属于产业政策要求关停的百色华鑫有限责任公司电厂未关停;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1#、2#、3#锅炉完成了脱硫工程建设,4#、5#锅炉的脱硫工程还未开始;广西水利电力集团田东电厂的脱硫工程刚开始建设。这些结构关停和脱硫工程必须在今年落实和建成运行,2008年才有减排量,时间越早减排量越多。2.新增量分析。cod新增量来源于工业和生活两个方面。工业cod新增量是通过gdp增量来核算。生活cod新增量主要来源城镇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通过城镇新增人口数来核算。2008年以我市gdp增长率15%计,我市生活cod新增量为0.13万吨、工业cod新增量是0.15万吨。so2新增量主要来源于工业。工业so2新增核算主要通过火电行业燃煤新增量和非火电行业燃煤新增量来核算。2008年,广西百色银海发电有限公司、广西华银铝业公司氧化铝厂正式投运,其火电燃煤均在百万吨以上,扣除关停的田东电厂等,2008年我市新增的火电燃煤就有180万吨以上,预计新增so2产生量5.8万吨,如其脱硫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将使我市so2排放量新增量猛增,使总量减排任务增量远远超过2.4万吨,减排任务完成的压力空前增大甚至无法完成,因此,必须严格控制so2新增量。二、2008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按国家要求,减排量均需要落实到具体减排工程和结构关停项目上,并且上一年没有完成的减排量继续安排到下一年度或后几年来完成。根据以上分析和各县(区)上报的减排项目,制定了我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如下:(一)cod减排计划。2008年,全市共安排了6个工程减排项目、1个结构减排项目和1个结转项目,预计减排量为1.46628万吨,其中工程减排量11968.8吨,结构减排量2694吨。1.田阳南华糖业公司生化处理工程,预计减排量为996.8吨;2.田东南华糖业公司(一、二厂)生化处理工程,预计减排量为1878.5吨;3.平果南华糖业公司生化处理工程,预计减排量为533吨;4.田阳南华纸业公司造纸废水深度处理工程,预计减排量为5301吨;5.田东金荣纸业公司造纸废水深度处理工程,预计减排量为909.5吨;6.田东桂松酒精有限责任公司的酒精废液生化治理工程,预计减排量为2349.9吨;7.关停百色福龙淀粉有限公司,预计减排量为2156吨;8.田东县南北纸业有限公司2007年9月关停结转538吨。(二)二氧化硫减排计划。2008年,全市共安排4个so2工程减排项目、4个结构减排项目和2个结转项目,预计减排量2.48835万吨,其中工程减排量为9434.8吨,结构减排量为14821.3吨,上年结转减排量627.4吨。1.广西嘉亿纸业有限公司锅炉氨法脱硫工程,若2008年7月起投入运行,则减排量612吨;2.田阳南华纸业公司锅炉循环流化床脱硫工程,减排2131.5吨;3.广西劲达兴纸业公司脱硫工程,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管理减排工程731吨;4.广西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田东电厂氨法脱硫工程,若2008年10日投入运行,则减排量5960.3吨;5.广西田东电厂3#、4#机组2007年12月关停,2008年减排量13317.9吨;6.广西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东笋火电厂已于2008年6月27日关停,减排量1472.2吨。7.靖西县新靖铁合金厂关停减排量15.6吨。8.靖西县希望铁合金厂关停减排量15.6吨。9.田东县南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9月关停,2008年结转量减排量17.4吨。10.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1#锅炉nid半干法脱硫,2008年结转减排量610吨。三、主要保障措施(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减排工作负总责,深入推行污染减排工作责任制、问责制,要认真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治污工程减排、产业结构减排、环境管理减排的三项技术措施,充分挖掘减排潜力,多上减排项目。发展改革委、经委、环保局等政府职能部门要形成合力,进一步发挥减排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大对重点减排项目的组织协调力度,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签状项目和减排目标完成。(二)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减排工作是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保持环境经济可持续发展是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必须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减排计划任务,确保减排项目如期建设完成投入运行。(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要按照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时间表和《百色市“十一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分年度关闭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要求,对小火电、铁合金、水泥、化工、造纸、淀粉等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2008年减排计划中的结构关停项目必须按期淘汰关停。(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新建成的项目,必须要做到污染治理设施同时投入运行,并达到设计和管理要求。加大对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整改力度,对未批先建、不批也建的建设项目,以及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或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责令停建、停产、限期整改。(五)加大对减排工作的投入,加快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市财政和县(区)人民政府都要在财政预算中设立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节能减排资金2000万元,各县(区)也要根据财力情况,为做好这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确保节能减排资金的投入比上年有所增长。按照国家对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推动污染减排目标的完成。加强减排监管能力建设。针对我市“三大体系”能力建设严重滞后于我市经济发展的问题,市、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人员和财力上支持污染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解决实际困难,为污染减排监管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六)按照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具体详细的核算要求,工程和管理减排项目均需要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联网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率,关停的项目要提供辖区政府、主管部门的关停文件,关停或拆除设备的现场照片等有效的证明文件资料等。因此,国控重点源要加快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进度,并尽快联网,2008年必须完成所有国控重点源的在线监控设备安装任务,使污染物排放的新增减排量得到有效的控制,得到国家核定认可。(七)要加强减排工作的督促检查,每半年对各县(区)、各重点企业减排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健全减排调度制度,进一步完善减排统计、监测、监察工作,建立污染源排放总量控制台帐,及时掌握新老污染源污染增减动态变化情况,为政府采取有针对性的减排措施奠定基础。
- 关于印发百色市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和示范性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和《百色市示范性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八年六月十七日百色市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为实施好我市2008年为民办实事之城乡医疗惠民工程,按照自治区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一)各县(区)参加新农合农民占本县(区)农业总人口数的90%以上;(二)新农合基金使用率85~90%;(三)农民受益率达40%以上;(四)住院参合农民平均补偿率达40%以上。二、主要措施(一)组织措施。1.各县(区)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桂政办发〔2007〕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健全新农合领导和监督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好各相关部门的职责。2.各县(区)要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健全县(区)、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县级经办机构不少于5人,乡级不少于3人),并保障经办机构必要的业务经费。(二)资金筹集。筹资标准:各县(区)参合农民按照80元/人/年标准筹资(其中参合农民自筹10元,中央财政补助参合农民40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7元,市级财政补助3.9元,县级财政补助9.1元)。(三)基金管理。1.各县(区)要根据《管理办法》及有关新农合基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新农合基金专户(收入户),同时建立县级新农合基金专户(支出户),做到基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安全。2.市财政局、卫生局根据筹资标准按各县(区)实际参合农民数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预拨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3.市级财政根据筹资标准测算本级配套经费,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下拨补助经费。4.各县(区)根据筹资标准,按各县(区)实际参合人数将县(区)级补助资金拨入本县(区)新农合基金专户。(四)基金支付的范围与标准。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修订)》(桂卫农卫〔2008〕6号)补偿报帐,确保基金有效合理使用。(五)管理措施。1.各县(区)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督查,确保新农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要杜绝垫支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现象发生。2.要按照2008年工作目标要求积极开展新农合各项工作,特别要继续加强对新农合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改变家庭开支结构,自愿参加合作医疗。3.各县(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桂卫农卫〔2007〕8号)规定,规范县、乡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4.开展新农合督查。市人民政府将不定期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百色市示范性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为方便村民就医,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市人民政府决定建设120所村级卫生室,作为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推进项目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2008年全市建设、改造和新增120所村卫生室(每县、区10所),基本满足当地人民群众预防保健及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乡村医生逐步向执业助理医师过渡,能够承担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断和危重病人的应急处理及转送工作,村级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二、示范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要求(一)村卫生室设置。全市12个县(区)每个县(区)选择10个没有村办卫生室的行政村,每个村建设一个示范卫生室,全市共120个。村卫生室经营性质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卫生室的选址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要求,由县(区)卫生局、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共同做好卫生室的选址。(二)建设经费。由各县(区)财政负责,按每个村卫生室4万元安排。(三)建设标准。1.房屋: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设置科学,布局合理,其诊断室、处置室、注射室、药房必须独立,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可设观察室。房屋要求砖混结构,墙白(仿瓷)地平(铺设地面砖),光线充足,周围环境无污染。2.设备:必须有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中药柜及《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的村卫生室必备的诊疗设备。3.流动资金:流动资金(含药品及现金)应不少于5000元。资金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筹措,可由村委会单独筹资或村委会、医生共同筹资,也可以吸引社会资金。(三)示范村卫生室的管理要求。1.人员管理。严把人员准入关,进入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医学专业毕业学历,对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应该优先聘用。严禁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村医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胜任工作的原则上不再聘用。各县(区)要继续对乡村医生实行报酬补助制度,要在原补助水平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不低于村兽医的补助标准。2.行政管理。村卫生室行政上接受乡(镇)卫生院及村委会的双重领导,以乡(镇)卫生院管理为主。县(区)卫生局对村卫生室实行行业管理。3.业务管理。村卫生室业务接受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管理,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4.药品管理。村卫生室要按有关规定建立基本用药目录和用药计划,满足临床、预防保健用药的需要。所用的药品、卫生材料应到合法批发商进行采购,统一实行政府指导的药品价格,村卫生室不得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卫生材料。5.资产管理。村卫生室进行独立核算,属集体或上级划拨的资产归乡(镇)卫生院所有;卫生室要从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卫生室发展专用基金,主要用于卫生室的房屋修缮、设备购置和业务培训。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6月前)。各县(区)在广泛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辖区内村卫生室调整及建设方案。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向广大群众和乡村医生宣传《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我市示范村卫生室建设的有关要求,把工作做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实施建设阶段(2008年6月—2008年11月)。各县(区)按建设标准开展示范村卫生室建设。各县(区)要安排专人逐村逐室负责指导,确保建设工作按期完成。(三)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2月)。各县(区)组织专人按照示范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进行自评验收。县级验收结束后,以县为单位向市卫生局备案,四、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示范村卫生室建设工作的领导,各县(区)要成立领导机构,负责协调落实本县(区)示范性农村卫生室建设各项工作。(二)积极筹集资金。由各县(区)要努力筹措示范性村卫生室建设经费,并保证经费足额到位。(三)职能部门要做好行业指导。卫生、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示范村卫生室的建设指导工作,确保村卫生室硬件、软件建设符合行业规范标准,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四)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对示范村卫生室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 百色市市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实施办法
- 《百色市市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06年3月3日百色市一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市长刘正东二oo六年六月十四日百色市市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鼓励和提倡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04〕30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对象是指在本市市直(含中、区直驻百色)单位安置的申请自谋职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应予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含复员士官)和城镇退役士兵。第三条对荣立二等功以上退伍士兵、转业士官实行政府安置就业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其余人员全面推行自谋职业。第四条退役士兵申请自谋职业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并且在市人民政府未下达安置通知书之前向市民政部门安置工作机构提交自谋职业书面申请,由市民政部门安置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核定一次性安置补助金,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五条城镇退役士兵申请自谋职业的,按如下程序办理:(一)向接收安置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明确本人自愿自谋职业和不需政府安排工作的意见。(二)填写《百色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申报审批表》(附件一)一式三份(退役士兵档案存一份,本级安置部门存一份,报上级安置部门备案一份)。(三)签订《百色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附件二)一式三份(退役士兵一份,安置部门一份,存档一份),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四)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市民政部门安置工作机构开具领款通知书和自谋职业协议书到指定地点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金。(五)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市民政部门安置工作机构发给《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书》。第六条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按以下规定筹集和发放:(一)资金的筹集。一是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由市财政给予安排;二是有安置任务的单位,安置确有困难的,可申请转移安置,每转移一个退役士兵收取4万元有偿转移金,作为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经费。(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按以下原则发放:城镇退伍义务兵、服役满一、二期的城镇复员士官按百色城区上年底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收入的150%发放;转业士官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收入的200%发放。城镇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除按以上基数发给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外,从服满义务兵年限后第一年算起,每多服役一年,增加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一个月工资收入的补助。对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大军区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增加50%的补助费。(三)发放形式。对报经市人民政府审定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安置补助金,由市财政局划入市民政局的安置补助金专户,由市民政局统一发放。第七条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办实业或从事各项服务业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制定的优惠政策。相关部门凭《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书》给予政策的优惠和手续上的简化。第八条为提高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综合素质,增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择业竞争能力,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职业技术培训应纳入社会职业教育计划。(一)可根据需要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管理的职校、技校、就业服务中心等建立退役士兵培训机构,组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进行职业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考核鉴定,对合格者发给《职业资格证书》。(二)参加一次性培训的,培训经费在300元以下的由市级财政负责,培训经费超过300元的部分由本人负责。第九条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可到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市场)办理求职登记手续,自批准之日三年内凭求职登记证免费参加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市场)举办的各类招聘会,并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市场)优先推荐就业。此外,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可到各级职业介绍部门登记,职业介绍部门应优先予以就业介绍。第十条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档案由民政部门移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免费保管三年,以后按有关规定托管,其党团组织关系由所在街道或乡(镇)社区党团组织接收管理。第十一条对招聘到非国有经济单位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障。第十二条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的接续问题,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办理。第十三条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可在其入伍前户籍所在地或配偶户籍所在地办理落户,未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其父、母户籍所在地办理落户。第十四条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两年内被行政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的,要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交回民政部门,并退回发给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不再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第十五条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和自谋职业补助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六条本实施办法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实施办法于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 百色市大水面渔业管理办法
- 《百色市大水面渔业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3月3日市第一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市长刘正东二oo六年四月二十日百色市大水面渔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大水面渔业养殖的统一规划和综合利用,加强渔业生产规范化管理,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利益,促进我市渔业生产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渔业管理实施办法》和《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百色市大水面渔业生产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大水面,是指在一定自然生态环境下,人工建造而成的水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的全民所有水域。第三条在百色市辖区大水面内从事养殖、增殖、收购、加工水产品和捕捞水生动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以及从事渔业资源增殖、保护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第四条百色市大水面渔业以养殖为主,合理捕捞和加工为辅。大水面养殖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功能区划》、《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要求,不得影响水库防汛抗旱、农业灌溉、发电、航运等需要。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水产养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采取措施加强水域的统一规划和综合利用。第五条百色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的渔业工作,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各级公安、工商、交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和配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渔业法律、法规的实施。第六条对贯彻执行渔业法律法规,发展渔业生产做出显著成绩,对渔业资源保护有重大贡献,以及检举、制止破坏渔业资源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第二章养殖业第七条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大水面,使用者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同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后,方可从事养殖生产。申请办理养殖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一)水域滩涂养殖使用申请表。(二)相关的资信证明材料(如承包合同养殖技术条件说明,个人从事养殖生产经历,技术人员资质证明)。(三)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证明材料(如企业注册资金证明)。第八条在使用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时,应严格按照养殖证核定区域、类型、方式等内容进行生产。放养鱼种应搭配合理、密度适当、科学投饵、科学用药,防治污染水体。第九条从事养殖生产不得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饲料、肥料、药品。引进养殖的水产苗种必须经水产苗种检验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取得《水产苗种检疫合格证》后方可投放养殖。第三章捕捞业第十条在百色市辖区大水面内从事捕捞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渔业捕捞生产。申请捕捞许可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二)有渔业船舶登记证书。(三)符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在投放苗种后30天内禁止在投放苗种的水域进行捕捞作业。第四章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第十二条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管理的渔业水域统一规划,采取措施,增殖渔业资源。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受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收费及资金管理按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452号)和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全区水产系统渔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1995〕088号)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02〕584号)等文件执行(属水利部门管辖的水库,由水利部门征收渔业资源保护费)。征收的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专门用于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第十三条禁止使用电鱼、炸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鱼。第十四条禁止使用不合规定网目尺寸的网具和灯光诱捕方式进行捕鱼。第十五条从事捕捞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的规定进行作业,并遵守国家有关保护渔业资源的规定。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和改善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造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使用电鱼、炸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有关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按《渔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按《渔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