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河池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管理的通知
-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企业: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是市污水处理厂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工程建设,现就加强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河池市污水处理厂是自治区层面推进的重点项目,是自治区50周年大庆献礼工程。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工程务必于自治区50周年大庆前竣工并投入使用。建设污水处理厂是全面解决城市污水污染问题,以科学发展观建设和管理城市,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改善民生,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明确目标和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全面推进工程顺利建设。经研究决定,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河池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的业主,市市政管理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和市市政管理局在河池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见河政办发[2007]84号)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从市直有关单位抽调技术人员,对该工程进行现场施工管理以及其他协助工作,抽调期为一年,抽调人员的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各有关单位抽调人员分配如下:市建规委1人、市水利局2人、市市政局3人,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若干人,抽调人员要服从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安排,原则上原单位不能再安排其工作。二、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完善机制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管、协调和服务。金城江区配合开展土地征用和协调解决管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同做好沿途群众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市市政管理局负责项目全面协调、指导和检查;市发改委负责项目国债资金衔接和管理;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征用及报批;市建规委负责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监督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建设资金,保证地方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市环保局负责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和指导;市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三、加强工程管理和质量管理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的业主,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按规定工期科学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设计文件必须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审定。要严格规范工程的发包承包行为,禁止将工程转包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工程的分包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或经主管部门同意,且分包单位的资质应符合国家的规定。承担施工、监理的企业必须对施工过程实行有效的质量控制,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安全规范,科学组织、精心施工、严格监理。项目建设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四、加强督查和做好舆论引导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责令责任单位整改。每月5日前书面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和联系该项目的市领导汇报。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涉及面广,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种形式对市民进行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环保意识,积极支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 关于切实抓好今年我市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我国首次举办奥运盛会、我区隆重纪念自治区成立50周年,举办第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泛珠合作论坛、泛北部湾合作论坛等重要活动之年,届时世界各国各界人士将聚集我国和我区。做好今年的动物防疫工作,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它不仅关系到冰冻灾害过后确保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而且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国家的声誉和广西的形象。为进一步抓好今年我市动物防疫工作,确保畜牧业的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一、要认清形势,深刻认识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当前,我市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今年长时间的低温冷冻天气,造成畜禽免疫能力下降、抗病力低,同时冻灾造成死亡的畜禽有些没有经过无害化处理,极易造成病源污染。二是近期国内外先后发生人感染禽流感死亡病例,增加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三是境外重大动物疫情威胁不断。特别是由于生猪等畜产品与国外价格差异较大,边境走私动物活动猖獗,重大动物疫情传入的隐患极大。四是全市家禽交易市场监管不到位,野生动物疫情监控十分薄弱。五是我市地处西南出海大通道的咽喉要塞,外省、市动物流入量大,动物疫情极易传入。另外,我市属山区贫困地区,生产力水平低,交通不便,禽类养殖分散,防疫水平低,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通报,去年冬季我市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病、牲畜口蹄疫病免疫抗体较低。以上这些原因极易造成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在我市的发生和流行。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认清形势,从全局的高度、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做好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把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三农”工作的重点,做实、做细、做好,确保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二、要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全面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今年全市动物防疫工作的目标是:采取一切有力措施,重点加强对县道、省道、国道公路等交通沿线、养殖密集区、规模村屯专业户、重点户、种畜场、规模场及其周围地区、边远山区、库区、林区、候鸟迁徙线及栖息地等区域畜禽的免疫,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鸡新城疫的免疫密度达到100%,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狠抓狂犬病、炭疽、气肿疽、布氏病等人畜共患病的免疫,要对5年内曾发生过炭疽、气肿疽疫情疫区的易感牲畜进行全面免疫,时间服从密度,确保免疫密度、免疫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标,确保大灾之后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间安排:2月24日至3月24日为春防免疫时间,3月25日至4月10日为春防督查时间;9月10日至10月20日为秋防免疫时间,10月21日至10月30日为秋防督查时间。(一)要强化免疫,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自治区马飚主席的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大动物防治人员的免疫技术培训,统一从自治区专控渠道组织订购疫苗,确保免疫能按规定的技术规程进行,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实行县、乡(镇)干部和畜牧兽医人员分工包干的双轨责任制,将任务落实到人,加强免疫,确保畜禽不漏针。对已免疫的畜禽,要严格按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免疫标识。今后,凡是没有免疫档案、标识的畜禽,一律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不得进入流通领域;病畜病禽及其同群畜禽的扑杀一律不得给予补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免疫效果,降低畜禽死亡率,促进农民增收。(二)要加强重大动物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及时有效预警预报疫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健全动物疫情监测网络体系,全面提高疫情预警预报水平。水产畜牧兽医部门要针对近期发生的人感染禽流感疫情,组织力量对全市畜禽特别是家禽进行一次全面的拉网式的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发现隐患,排查疫情。要强化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预报工作,扩大监测范围和监测频率。动物疫情测报站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做好疫情测报预警工作。卫生部门要认真按照人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加强有关区域重点人群、高危人群的医学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严防人间感染禽流感。林业部门要对野生动物特别是林区野生鸟类进行一次全面的流行病学调查,加强迁徒候鸟集中分布地区的观察和监控,协助水产畜牧兽医部门组织开展对野生动物带毒情况的调查和监测。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对出入境畜禽及其产品的疫情监测和检验检疫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统计和分析监测结果,互通情况,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畜禽和野生动物,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置,不留后患。(三)要全面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消除疫病隐患。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要求,对前段时间因冰冻灾害死亡的畜禽包括林区等区域范围的野生动物尸体进行收集,严格、彻底地无害化处理,对有关场地进行彻底消毒。对冻死或患病畜禽,要切实做到不宰杀、不食用、不买卖、不转运,严防感染到人。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动物及其产品生产、屠宰、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防疫监管,切实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对未经检疫并且没有合法免疫标识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禁止调运、屠宰、销售,切实做到“应检必检”;当天进场屠宰的动物,当天要屠宰完毕,不留隔夜;畜牧、工商、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市场及外围防疫监管,重拳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各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认真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及时建设专门的活禽经营市场,从今年7月1日起,地级市实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同时,要加大对各屠宰场(点)、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消毒工作力度,消除疫病隐患。(四)要切实做好应对突发疫情各项工作。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应急准备,认真核查物资储备情况,做好疫苗、消毒药品、消毒器械、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充实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启动预案,采取坚决措施,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妥善做好处置工作。三、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指导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确保大灾之后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在搞好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确保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今年经济工作“目标不变,任务不减”总体目标的实现。要尽快抓好种畜禽(苗)场基础设施修复、养殖场(户)损毁圈舍修建、种畜禽鱼苗(种)的引进、饲草地的恢复等工作,加快家禽、罗非鱼等短、平、快养殖项目发展,加强饲料和兽药生产质量监管,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提高农民科学养殖水平。此外,要进一步推进国家扶持生猪的落实,特别是做好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等工作,确保灾后全市水产畜牧业尽快恢复生产。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协调联动到位,政策保障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履行国务院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本管辖区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和“政府保证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证疫苗供应、保免疫服务、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层层建立健全防控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要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定,将动物防疫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动物防疫所需的药品、器械、疫苗、交通运输等费用按时足额到位;要落实好村动物疫病防治员报酬,以确保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后,凡因工作不力,导致重大动物疫病暴发、造成重大损失的,哪一级出问题就追究哪一级相关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由于免疫密度不达标造成的,要严肃追究所在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由于免疫质量不达标造成的,则要严肃追究所在地水产畜牧兽医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由于防疫经费没有及时落实到位,造成因疫苗不到位、免疫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疫情发生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形成协作联动机制,尽职尽责做好防控的各项工作;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 关于调整河池市土地收购储备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鉴于原河池市土地收购储备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工作变动,为加强对我市土地收购储备经营管理工作的领导,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河池市土地收购储备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主任:谢志刚市长副主任:罗建文副市长莫振祖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韦继武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文纲市建规委主任黄祖桥市财政局局长成员:梁日端市监察局局长韦克风市审计局局长农文广市市政局局长韦永山市发改委副主任韦志广建规委副主任、市城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覃有山市城投公司副总经理、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覃宗高市国土局土地利用科科长邝浩然市土地交易中心主任廖梦哲市建规委规划科科长覃志英市财政局综合科科长土地收购储备经营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审批土地储备经营规划及年度计划;二、负责审批市本级土地储备经营实施方案;三、负责审批市本级土地供应计划及地块供应方案(包括审核批准市本级地块招、拍、挂的具体方案和招、拍、挂土地底价确定);四、负责审批土地储备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莫振祖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韦继武同志兼任,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二〇〇八年三月一日
- 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鉴于市政府领导工作变动,现将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谢志刚市长领导和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管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武装委员会等工作。黄卫革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政府应急、政府督查、信访、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委、国有资产管理、环境保护、房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待、机关事务管理、驻外办事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纠风、糖办等方面工作。联系国税、地税、银行、保险、证券、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供电、石油等部门。徐贵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民族、档案、地方志等方面工作。联系邮政、通讯、无线电、食品药品监督、科协、文联、残联、老龄等部门。冯国平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商务、招商促进、旅游、外事、物资、台办、工业园区等方面工作。联系工会、妇联、共青团、妇女儿童、工商联、宗教、侨办等部门。战明国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矿山开发和管理、安全生产、交通、公安、司法、国家安全、调处、茂兰矿区广西籍居民回迁广西、广西河池民航机场建设办公室(广西河池机场有限公司)等方面工作。联系铁路、公路、海事、烟草、盐务和驻河池部队、武警、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罗建文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发展和改革、统计、物价、国土资源、建设与规划、市政管理、城投公司、人民防空、地震、库区移民等方面工作。联系国家统计局河池调查队,龙滩电站建设及岩滩、大化电站扩容项目建设。陈彩虹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农业、林业、水产畜牧兽医、水利、粮食、供销合作、农机、扶贫开发等方面工作。联系气象、检验检疫、水文等部门。姚志祥副市长(挂职)协助市长分管工业、国有资产管理、环境保护、行政服务中心等方面工作。邹平波市长助理协助市长分管重大项目建设,协助战明国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交通、公安、司法、国家安全、调处、茂兰矿区广西籍居民回迁广西等方面工作,协助冯国平副市长分管招商促进工作。二○○八年三月四日
- 关于成立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专院校: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定精神,为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徐贵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副组长:陈爱萍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蒙权市教育局局长成员:韦朝永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党组书记韦可耀市编委办主任罗现寿市民委主任陈会邦市财政局副局长覃于兰市发改委副主任索彬云市农机局局长周凤市审计局副局长李宾市国资委副主任文德生市教育局副局长林戈金城江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区长黄汉业河池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校长韦汉勋河池财经学校校长张涛市农机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文德生同志兼任,工作人员分别从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委等单位抽调组成,具体负责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的组建工作。二○○八年三月四日
- 关于切实做好红水河岩滩水电站库区移民长远生计问题处理规划设计工作的通知
- 各有关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红水河岩滩水电站库区移民长远生计问题规划修编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关于印发〈红水河岩滩水电站库区移民长远生计问题处理规划设计工作大纲〉的通知》(桂发改能源〔2008〕66号)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求库区各县和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积极按时完成各自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职责及分工(一)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县人民政府1、组织完成本县移民基本情况和移民安置方式意愿抽样调查;2、向区、市有关部门提供库区后靠、外迁安置移民和就业安置移民基础资料、成果及本县“十一五”规划纲要文本;2012年规划水平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库区人均耕地安置标准等资料;2004至2006年本县国民经济统计年报;3、提供县内能够安置外迁移民的安置点资料;4、协助区直有关部门考察、落实移民外迁安置点。(二)市发改委、移民办1、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库区各县按时完成规划修编所承担的工作任务;2、对库区各县和市直有关部门所提供的资料和初步规划成果进行审查、汇总,提交设计部门;3、对我市土地资源进行调查核实,提供市内能够安置移民的外迁安置点;4、协助区直有关部门考察、落实市外移民外迁安置点;5、提供岩滩库区2007年已实施的急需解决基础设施项目相关材料;6、负责规划修编的日常业务工作;提供库区历年移民使用资金情况等。(三)市财政局1、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县财政部门提供在电站营运中税收分成比例的相关资料、报告及初步成果;2、安排和管理本次规划工作经费。(四)市交通局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交通部门提供库区和市内移民外迁安置点新建或改建四级公路、通非贫困村及通非贫困屯道路、桥梁、各类码头规划报告。(五)市水利局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水利部门提供库区和市内移民外迁安置点农村安全饮水、农田水利设施等规划报告。(六)市民政局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民政部门提供库区和市内移民外迁安置点农村移民、就业安置移民、农转非移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基层组织活动用房规划报告。(七)市教育局1、提出农村移民在校学生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考入各类学校资助具体方案;2、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教育部门提供库区和市内移民外迁安置点中小学校教室、宿舍的扩建或改建规划报告。(八)市卫生局1、提出农村移民免缴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体方案;2、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卫生部门提供库区和市内移民外迁安置点卫生室建设、医疗设备配置、必备药品购置规划报告。(九)市农业局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农业部门提供库区和市内移民安置外迁点各项农业生产项目投入产出分析和农业综合开发规划报告。(十)市文化局负责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文化部门提供库区和市内移民外迁安置点文化室建设规划报告。(十一)市建设规划委1、提出进城镇就业安置移民人均住房补助投资标准;2、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建设部门提供库区和市内已外迁移民安置点危房鉴定及处理报告;3、组织外迁点所在县建设部门提供外迁居民点规划设计专题报告;4、提供2007年第四季度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十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提出在大化县、东兰县、巴马县建设移民培训基地具体方案;2、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库区和市内外迁安置区移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职业技术培训规划报告;3、提供移民进城镇就业安置项目人均扶持投资标准和技能培训方案。(十三)市国土资源局1、协助有关县落实市内成建制移民外迁安置用地;2、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县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库区土地整理规划资料及初步成果;3、提供库区移民危房地质鉴定成果;4、库区及外迁安置点坡改梯造田造地投资单价及规划报告;5、提供移民外迁居民点地质鉴定报告。(十四)市司法局配合自治区司法厅组织监狱局、劳教局提供能够接收移民的安置用地及其各类土地面积、房屋、基础设施数量、转让费用等相关资料。(十五)市林业局1、组织直属林场和指导有关县林业部门提供能够接收外迁移民的安置用地及其各类土地面积、基础设施数量及转让费用等相关资料;2、提供库区和外迁移民安置点林果开发及移民家庭沼气池建设规划报告;3、负责库区和外迁移民安置区林果的投入产出分析。(十六)市广播电视局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广播电视部门提供库区和外迁移民安置点广播室、村村通广播电视规划报告。(十七)市环境保护局配合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组织协调环境编制单位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负责审查。(十八)市水产畜牧兽医局1、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水产畜牧兽医部门提供库区和外迁移民安置点的水产、畜牧养殖规划报告;2、提供库区水面养殖面积,进行水产、养殖项目投入产出分析。(十九)市扶贫办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等县扶贫部门提供库区贫困村(含属外迁到别的贫困村的移民安置点)新建或改建屯级道路规划报告。(二十)广西电网公司河池供电局组织大化、东兰、巴马、南丹、天峨县电力部门提供库区无电村屯通电和完善农网改造、以及市内移民外迁安置点的用电规划报告。(二十一)市统计局负责设计抽样调查方案及调查工作,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和结果评价。二、工作要求(一)县级部门务必于3月10日前将各自规划成果提交市级对应部门进行汇总,3月15日前市级将汇总成果提交自治区对应部门。(二)各单位所提供的规划数据、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上报的规划成果需加盖单位公章方可上报。(三)本次规划工作经费暂由库区各县人民政府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先垫支,待规划修编工作完成后一并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岩滩水电站库区移民长远生计问题处理规划设计工作关系到移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库区社会稳定大局,库区各县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对移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人力,统筹安排,科学规划,确保岩滩水电站库区移民长远生计问题处理规划设计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二○○八年三月四日
- 关于调整充实河池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了加快河池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确保自治区50周年大庆前竣工并投入使用,根据市政府2008年2月27日召开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协调会议精神,决定调整充实河池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协调小组成员,调整后名单如下:组长:莫振祖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副组长:农文广市市政管理局局长韦永福金城江区常务副区长成员:黄家烈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何业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韩学明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副主任潘屈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陈会邦市财政局副局长刘军市审计局副局长吴祖德市水利局副局长吴海悫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廖朝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物价局局长罗永双河池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莫童明河池市排水有限公司董事长莫希胜河池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黄慧群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柯献民金城江区金城江街道办事处主任韦治金城江区东江镇镇长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做好河池市污水处理建设工程的各项工作、研究协调解决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中需要解决的各种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含综合组、施工管理技术组)、征地拆迁组,其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黄家烈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韩学明、莫希胜同志兼任。工作人员:覃强(市政管理局)、韦帆(市政管理局)、施杰(市政管理局)、韦显政(市政管理局)、韦景波(市建规委)、邹新峰(市建规委)、韦红阳(市水利局)、蒙一铨(市水利局)、卢全斌(市自来水公司)、陆光祥(市自来水公司)。工作职责:具体协调项目报建、水电报装、电力通讯管网迁移、厂区及管网区域内树木移植等业主要求解决的问题;做好图纸审查、监理邀标、施工进度控制、施工现场管理及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人员原则上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集体办公,统一开展工作。二、征地拆迁组组长由韦永福同志兼任,副组长由何业平同志兼任。工作人员:黄慧群(市土地储备中心)、柯献民(金城江街道办事处)、韦治(东江镇)。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污水处理厂征地的后续事项;办理管网泵站需要征用变更的土地手续和相关的构建物的拆迁工作。征地拆迁组不需集中办公,但要及时组织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三、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污水处理建设工程的各项工作:河池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管网建设业主,要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于3月15日前全面开工建设。市排水有限公司作为污水处理厂建设业主,要及时做好土地报批、图纸审查、施工报建及招标等工作,于3月15日前全面开工建设。二○○八年三月四日
- 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工作分工的通知
-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鉴于市人民政府部分副秘书长工作变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通知如下:陆克秘书长主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助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和协调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武装委员会等工作。韦相值副秘书长协助黄卫革常务副市长分管接待、机关事务管理、驻外办事机构等方面工作。协助冯国平副市长分管商务、招商促进、旅游、外事、物资、台办、工业园区等方面工作。协助冯国平副市长联系工会、妇联、共青团、妇女儿童、工商联、宗教、侨办等部门。陆程副秘书长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五、七秘书科工作。协助黄卫革常务副市长分管政府应急工作。协助战明国副市长分管矿山开发和管理、安全生产、交通、公安、司法、国家安全、调处、茂兰矿区广西籍居民回迁广西、广西河池民航机场建设办公室(广西河池机场有限公司)等方面工作。协助战明国副市长联系铁路、公路、海事、烟草、盐务和驻河池部队、武警、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吴林娜副秘书长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四秘书科工作。协助罗建文副市长分管发展和改革、统计、物价、库区移民等方面工作。协助陈彩虹副市长分管农业、林业、水产畜牧兽医、水利、粮食、供销合作、农机、扶贫开发等方面工作。协助陈彩虹副市长联系气象、检验检疫、水文等部门。莫振祖副秘书长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一、二、三秘书科工作。协助黄卫革常务副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政府督查、信访、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房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纠风等方面工作。协助罗建文副市长分管国土资源、建设与规划、市政管理、城投公司、人民防空、地震等方面工作。协助黄卫革常务副市长联系国税、地税、银行、保险、证券、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陈爱萍副秘书长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六秘书科工作。协助徐贵副市长分管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民族、档案、地方志等方面工作。协助徐贵副市长联系邮政、通讯、无线电、食品药品监督、科协、文联、残联、老龄等部门。欧孟华副秘书长协助黄卫革常务副市长分管经委、国有资产管理、环境保护、糖办等方面工作。协助姚志祥副市长(挂职)分管工业工作。协助黄卫革常务副市长联系质量技术监督、供电、石油等部门。协助罗建文副市长联系国家统计局河池调查队,龙滩电站建设及岩滩、大化电站扩容项目建设。谢盛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主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二○○八年三月四日
- 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今年1月中旬以来,我市遭受了47年以来最严重的雨雪冰冻灾害,这次灾害性雨雪冰冻灾情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受灾群众多、受灾程度深,为历史罕见。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造成我市11个县(市、区)的136个乡镇211.8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5.72亿元。灾情发生后,市委、市人民政府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郭声琨书记、马飚主席等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以赴投入抗冰冻救灾工作,奋力抗灾救灾,夺取了抗冰冻救灾工作的阶段性胜利。目前,全市抗灾救灾工作已转入全面恢复重建阶段,为扎实做好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把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务必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强化领导,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做好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这是当前重中之重的中心工作。根据当地的受灾情况,研究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各级领导班子要按照原来的责任区,深入灾区现场指导当前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以及相关的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要认真核实灾情,做好灾区的生产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各有关企业要努力生产,以实际行动支持当前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宣传部门要及时报道灾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自救互救、恢复生产的好人好事、先进典型、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促进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的开展。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力而出现工作失误,严重影响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的,无论哪一级、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追究其责任。二、认真做好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的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当前是春耕备耕关键季节,也是灾后恢复生产的关键时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做好春耕备耕各项工作,为全年农业生产打下坚实基础。一是突出抓好种子种苗、农膜、化肥、农药、饲料等恢复生产和春耕生产农用物资的调运供应;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灾区,帮助农户抢修农机具和设备,指导群众开展作物病虫害防治,帮助群众补种、改种,组织农机投入春耕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抓好牲畜补栏工作,稳定养殖业生产。二是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坑农害农行为,加强种子、化肥、农膜和养殖业生产资料等价格监管,防止哄抬生产资料价格,确保农民能够及时、足量得到恢复生产和春耕生产所需的农资。三是突出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灾年粮食增产丰收。因地制宜,抓好粮食补种改种,加强管护,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要落实好水稻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惠农政策,保护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要实施好“优粮工程”,大力推广粮食良种良法,提高粮食产量、品质和效益,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抓好损毁农业设施修复工作,尽快恢复生产。水利电力部门要抓紧抓好农村水电基础设施的修复加固工作,加快修复受损农田水利灌排设施进度,确保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用水用电。农业部门要立即组织重建被毁场园,重点抓好各种损毁的无病苗圃、果蔬和食用菌栽培大棚、温室遮阳网、防虫网、植保诱虫灯及配套电力设备等。林业部门尽快恢复并保证林区道路、水、电和通讯的畅通,及时清理冻害苗木,监测苗圃病虫害发生发展情况,对可能的病虫害进行适时控制;对弯曲、倒伏及连拔起的苗木进行培土、踩实、扶正、重新栽植,适时进行施肥管理,增强苗木抵抗力,减少损失。水产畜牧兽医部门要采取自建为主、援建和帮建相结合方式,抓紧组织群众抢修毁坏的栏舍、池塘等养殖设施。五是认真抓好动植物灾后管理工作,确保灾后不发生动植物疫情。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密切关注灾后可能发生的动物疫病和植物病害,及时分析灾后病虫害、动物疫情发生趋势,及早提出防治对策。针对灾后温度回升和冰雪融化,田间湿度增大,受灾作物抗病能力下降,部分病虫害易发的特点,加强植物疫病防控,防止病虫害暴发等次生灾害发生;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面,针对灾后各种动物疫病极易发生的特点,及时组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对全市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切实做好畜禽的免疫接种及消毒灭源工作,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头。进一步强化动物疫情监测工作,树立“灾后防大疫、防大病”的思想,建立和完善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对疫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对屠宰场、肉品市场的监控力度,严防灾后灾区的染疫动物等不合格的动物及其肉品进入市场,确保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二)抓好工业灾后恢复,确保全年目标实现。冰冻灾害致使工业生产大幅度减产。初步估算,第一季度,全市因冰冻灾害致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减产4亿元左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目标不变,任务不减”的要求,加强指导,组织企业迅速恢复生产,确保完成2008年我市工业生产的各项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帮助企业恢复生产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加强指导协调,制订恢复方案,促进企业实施。二是大力抓好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工作。要发动和组织好企业的广大干部职工,迅速恢复发展生产,搞好生产自救,把灾害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组织工作组深入受灾企业,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复产工作。要督促未受灾的企业开足马力满负荷运行,全力以赴,力争把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夺回来。三是加强经济运行要素的协调。对受灾企业所需的燃料、原材料运输和电力需求要重点协调,优先安排,给予保障。四是做好与金融部门的协调工作。由于一些受灾企业损失严重,缺乏重建启动资金,金融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流动资金困难。(三)迅速抓好保障民生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灾情调查核实和上报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一定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灾情的了解、审核、统计工作,不能虚报,更不能瞒报。民政部门要派出人员深入灾区,切实做好灾情核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反映,力争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对各级下拨的救灾资金和救灾捐款,一定要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拨付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违者追究责任。二是尽快做好倒房重建工作,各县(市、区)要逐一核实民房倒塌情况,突出抓好灾民住宅重建工作。制定和实施灾毁民房恢复重建计划,采取政府补助、群众自筹的办法,确保在2008年6月底前因灾倒房户每户建成30平方米以上的牢固住房。三是安排好灾区群众生活。把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摆在首位。对这次冰冻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要一个不漏地给予救助救济,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对目前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仍然不通畅的偏僻高寒山区的受灾群众,要持续不断地运送急需食品、衣被等生活物资,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对受灾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全倒户等特殊困难群体,要安排好生活费,保证他们生产生活不受影响。四是确保灾区物资供应。要强化措施,保障自来水、液化气、柴油、汽油、煤等的供应。对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大宗农产品、食品的市场供应情况加强调度,协调货源、运输和销售环节,切实保障灾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五是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加大市场物价的执法检查力度,平抑好市场物价,维护好市场秩序。对乱涨价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打击。(四)加快恢复交通公路基础设施。交通、公路部门要积极争取资金,在坚持安全和质量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尽快维修好受损的公路及附属设施,确保畅通。(五)加快恢复城乡供电基础设施。电力部门要尽快组织力量对因灾被毁的线路、机电设备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供电。对原来恢复供电采取的临时性措施要进一步提质改造,抢抓上级增加电力投入的机遇,积极争取资金,恢复、改善电力设施。(六)着力防治次生灾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雨雪冰冻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一是重点防范冰雪融化引发山体崩塌、滑波、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灾后垃圾堆积带来的环境污染,防范因冰冻造成的公路和城市道路桥梁涵洞、供水供气供电、水库堤坝、河道堤防的损毁和坍塌,防范动植疫情暴发,防范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国土、建设、农业、林业、卫生、环保、水利、交通、电力、气象等部门,要对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制订应急预案,实行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切实做好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地带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对突发灾害的应急处置。一旦发生次生灾害,要迅速查明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努力减少灾害损失。三、切实加强对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推进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的领导,增强大局意识,立足本职工作,强化工作责任,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一)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万名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积极投入到灾后重建工作中去,坚持一手抓灾后重建工作,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物资项目支持,一手抓深入灾区帮助群众搞好生产自救。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扎扎实实为灾民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下大力气抓好交通、消防、矿山、建筑工程等安全整治和管理,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三)维护大局稳定。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加强对征地拆迁、移民问题、企业改制、环境污染、阻工堵路、矿山安全、民间融资、客运市场等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处置,落实责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灾后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二○○八年三月六日
- 关于调整河池市中心广场改造工程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鉴于河池市中心广场改造工程协调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河池市中心广场改造工程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其成员名单如下:组长:莫振祖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副组长:李文纲市建规委主任农文广市市政管理局局长肖禧硕市监察局副局长韦永福中共金城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成员:韩学明市建规委副主任何业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杨胜良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郑意河池供电局副局长卢运宏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覃有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邝浩然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中心主任黄启宜市房产局局长朱自云市建规委规划站站长秦莉市建规委招标办主任蒙文清市综合设计院院长莫希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拆迁安置组、技术指导组。办公室主任由李文纲同志兼任,拆迁安置组组长由韩学明同志兼任,技术指导组组长由朱自云同志兼任,其他工作人员从市直及金城江区有关单位抽调。二○○八年三月七日
- 关于成立河池市倒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2008年我市雨雪冰冻灾害灾区倒房重建工作的领导,确保灾区倒房重建任务如期完成,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河池市灾区倒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组长:谢志刚市人民政府市长常务副组长:徐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陆克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陈爱萍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牙运鹏市民政局局长成员:黄祖桥市财政局局长廖锦成市发改委主任梁日端市监察局局长韦克风市审计局局长补祥斌市公安局局长周昌健市安监局局长李文纲市建规委主任覃荫吉市交通局局长梁平市商务局局长罗世会市工商局局长黎刚敏市地税局局长苏满勇市广电局局长韦继武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廖朝晖市物价局局长邹卫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林国朝河池供电局局长黄甫安市民政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牙运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甫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 转发河池市审计局2008年度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河池市审计局《2008年度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六日河池市审计局2008年度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河池市审计局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和“学习强素质、审计促发展”的要求,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合理确定审计项目数量,科学配置和整合审计资源,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提高审计的质量和水平,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河池作出积极贡献。二、审计项目计划(一)预算执行审计。1.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07年预算执行审计,延伸审计市本级地方税收征管情况及3户以上企业纳税情况。2.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3.市农机管理中心200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4.市委党校200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5.市林业局200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6.市移民办200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二)财政决算审计。1.宜州市2007年度财政决算审计。2.东兰县2007年度财政决算审计。3.大化县2006、2007年度财政决算审计。(三)专项资金审计(调查)。1.河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调查。2.河池市城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调查。3.市本级30个以上行政事业单位2007年国有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收益情况审计调查。4.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基金审计调查(各县、市、区)。5.2005-200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项审计(金城江区、宜州、环江、都安)。(四)行政事业审计。市房产管理局2007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1.市城西大道工程跟踪审计。2.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跟踪审计。3.市中心广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4.市城东大道工程竣工决算审计。5.市委党校综合楼工程审计。6.市城西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及广场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7.都安、大化两县大石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重点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市审计局,都安、大化两县审计局)。8.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及住宅楼工程竣工决算审计。9.河池高级中学教学楼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六)外资项目审计。1.市中心血站卫九项目/性病、艾滋病子项目。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十项目。3.金城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十项目。4.宜州市卫九项目。5.宜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十项目。6.大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十项目。(七)经济责任审计。1.市林业局原局长蓝诚坤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市财政局原局长王代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3.市扶贫办原主任罗盛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4.市卫校校长陆善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5.市技工学校校长吴锡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6.市机电工程学校校长覃树宁任期经济责任审计。7.市妇联主席吴平任期经济责任审计。8.宜州市委书记韦国文、市长黄平权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试点)。9.大化县原县长覃荣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0.东兰县原县长杨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1.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陈麒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2.市政府驻南宁办事处原主任吴民权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3.广西岑溪市龙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八)行业审计。1.2007年度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工伤、生育保险金征缴、管理、使用情况审计。2.2007年度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使用情况审计。3.2007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使用情况审计。4.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各县、市、区)。5.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九)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三、工作要求(一)精心组织。各级审计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审计项目计划的实施工作。在实施审计项目计划过程中,要用科学发展观引导审计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审计干部思想观念与思维方式、工作作风与工作方法的根本转变。同时,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合理配置和整合审计资源,建立任务分解、定期汇报、督促检查、公开通报等制度,真正把完成工作任务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圆满完成200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二)突出重点。各级审计机关要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突出审计重点项目和重点内容,加大审计力度,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要以促进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抓好预算执行审计。要加强对社保、三农、教育、医疗、扶贫、安居、环保等为重点内容的支农惠民事项审计。要加大政府投资审计的力度,逐步完善以审计机关为主,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参与的工作格局。要逐步建立以任中审计为主,预算执行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离任审计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新机制。(三)加强管理。各级审计机关要树立强烈的质量意识,把质量视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严格执行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行为,规避审计风险。认真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时间观念,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按时完成审计项目计划。(四)严守纪律。各级审计机关要把廉政建设贯穿审计工作的始终,坚决贯彻河池市审计局“八不准”要求,切实加强审计纪律,维护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 关于进一步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
-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2007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之后国家为促进残疾人就业颁布的又一部重要法规。《条例》实施近一年来,我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状况明显改善。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加上残疾人自身的障碍,残疾人就业既出现了新的活力和机遇,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特作如下通知。一、切实增强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所采取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是全社会劳动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就业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具体体现,更是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责无旁贷的重要职责。当前,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总体形势较好,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仍面临较大挑战,一些单位和部门对这项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既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影响了《条例》的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充分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利的实现。二、切实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一)严格执行《河池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市委、市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2004年出台了《河池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河政发[2004]65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在河池城区的中直、区直、市直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它经济组织均应按其单位在职人员总数的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县(市)、乡(镇)的单位按2%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必须按年度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办法》精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二)用人单位确有困难不能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必须按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属财政拨款的单位,由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时直接从其单位经费中扣缴;属企业和民办非企业的,由地税部门从其税前直接扣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合法的政府性基金,专用于残疾人事业,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审计部门监督,任何单位不得挤占和挪用。(三)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残疾人员时,必须到同级劳动人事部门按现行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合同签证和相关社会保险等手续,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报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备案。(四)用人单位要按照《办法》规定,按时如实向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报送在职职工总数、残疾职工花名册、缴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情况等年审资料(年审内容由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制定下发用人单位)。(五)财政、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必须把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列入年度审查内容,对没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不予年审和核发相关证书。(六)各级残联组织要依法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对安排残疾人就业中的违规行为按规定实施处罚。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 关于印发《河池市农村群体性聚餐申报备案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池市农村群体性聚餐申报备案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河池市农村群体性聚餐申报备案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监管,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及《河池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群体性聚餐是指农村地区因婚丧嫁娶或传统节庆等活动而在非经营场所举办的一种集体性聚餐活动。第二章申报与监管第三条农村举办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群体性聚餐的,举办者须提前2天向所在村村委会申报,村委会在聚餐前1天,派人到现场指导,提出指导意见和注意事项,填写《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审查表》(见附件3),与宴席举办者或承办者签订《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责任状》,并上报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备案。第四条农村举办100人以上群体性聚餐的,须提前3天向所在村村委会申报,村委会接到报告经初审后,上报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在聚餐前1天,组织乡镇卫生、工商、畜牧兽医等业务人员到现场指导,提出指导意见和注意事项,填写《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审查表》(见附件3),与宴席举办者或承办者签订《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责任状》,并上报县级卫生监督所备案。因特殊原因临时举办的群体性聚餐,事主要在当日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根据参宴人数按以上规定进行备案和指导。第五条农村聚餐举办者在申报时需填写《农村群体性聚餐申报表》(见附件2),内容包括举办者姓名、地址、聚餐事由、举办时间、宴请人数、联系方式,主厨及帮厨者姓名、地址,菜谱等。第六条现场指导包括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对聚餐现场的卫生条件、厨师健康状况、菜谱、食品原料的采购、贮藏加工及聚餐消毒等,进行全面审查,并如实记录归档。聚餐的菜肴实行48小时留样备查制度。对于查出的不合格食品,就地销毁,发现有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传染病传播的情况应责令举办者停止聚餐活动。第七条如申报地有急性传染病正在流行的,禁止举办群体性聚餐;如申报地邻近有急性传染病正在流行的,限制举办群体性聚餐。第八条凡操办农村群体性聚餐的乡村厨师,应经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登记备案,要求持有健康等相关证件,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加工工作。第三章责任与责任追究第九条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实行辖区负责制,各级政府对本辖区内乡村群众举办的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负责。各乡镇食品安全领导机构要明确群体性聚餐审核及现场指导人员,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将农村群体性聚餐申报与监管工作经费纳入本地财政预算,确保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第十条主办农村群体性聚餐的事主和具有食品经营活动资格的承办厨师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应自觉遵守《农村群体性聚餐卫生规范》(见附件3),为就餐者提供安全食品。第十一条县(市、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饮食卫生的监督管理,指导乡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村委会开展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管理。对农村集体聚餐引发的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应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做好调查、报告、处理、控制及救治工作。第十二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宴席举办者、村委会、乡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当地医疗单位要采取应急救治措施,保护好现场,迅速向县(市、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和卫生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对达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条件的,事发地政府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第十三条实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事主举办50人以上聚餐不按本办法申报登记而擅自操办聚餐或不按照《农村群体性聚餐卫生规范》要求操作、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事主和承办厨师承担事故责任;对接到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后不履行登记、报告、指导职责,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相关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或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群体性聚餐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迟报、瞒报、谎报的县(市、区)和乡镇,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农村群体性聚餐卫生规范2、农村群体性聚餐申报表3、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审查表4、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责任状附件1:农村群体性聚餐卫生规范第一章环境与设施卫生要求第一条宴席的食品加工场所周围不得靠近粪坑、猪圈、垃圾堆放场、有毒有害企业等开放性污染源。第二条加工场所布局合理,按流程划分相对独立的原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烹调、待菜、仓贮区域等。第三条用于加工的场所预先进行环境清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孳生条件。第四条宴席厨房应设于固定用房内(如临时搭建宴席厨房,要保证有充足的操作空间,建有顶盖、围栏),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排污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以及清洗水池和餐具保洁等设施,并尽可能创造条件配备有冷冻冷藏设施。第五条因原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需要临时搭建的简易棚,应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地面平坦、硬化。第六条用于加工的刀、墩、板、桶、盒、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应当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区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第七条承办厨师自备或专供宴席租(使)用的餐具在存放、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洁净,餐具保洁设施定期清洗。第八条宴席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若直接取用河水、井水、水窖水等未经检验合格水源水的,要进行药物消毒。第二章食品的采购和贮存第九条承办厨师应对举办人采购食品提出指导性意见,禁止采购下列食品:(一)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二)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三)列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畴而无qs标志,食品标签标注内容不全,或超过保质期的定型包装食品产品;(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第十条宴席外购的熟制食品要当日采购,存放在保洁的容器中备用。第十一条食品应分类存放于清洁、干燥的室内场所,需冷藏条件下保存的食品应当及时冷藏。第三章加工过程的卫生第十一条承办厨师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及原料,发现腐败变质、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第十二条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肉类、水产品分类清洗后应使用流动水进行冲洗。第十三条需加热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第十四条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热食品应当冷却后再冷藏。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再次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第十五条受加工条件限制,农村集体聚餐不得食用生或半生水产品(冷盘)。第十六条对宴席供餐的食物,每种采集50克以上用洁净容器或食品袋盛放留样24小时,尽可能冷藏于冰箱中。第十七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流动水冲洗;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食品用产品卫生要求和标准。第四章乡村厨师卫生要求第十八条乡村厨师应经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加工工作。第十九条乡村厨师应经过县(市、区)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掌握相关食品卫生要求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并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第二十条乡村厨师个人卫生要求(一)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持证上岗;(二)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用流动清水洗手;(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四)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五)不得在加工场所内吸烟。附件4: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责任状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农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河池市农村地区操办50人以上红白喜事宴请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宴请主办者为宴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承担宴请期间食品安全责任。2、宴请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不得采购变质、过期等造成食品安全隐患的原料;不能食用未经检疫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其及制品;不购买或采收没有达到农药安全间隔期的蔬菜;尽量不吃隔夜菜,不滥用食品添加剂,避免危害人体健康。3、宴请食品加工过程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刀、砧板等用具生熟分开,有防蝇、尘、鼠设施,保持厨房清洁、餐具消毒,重视个人卫生。4、承办宴请的厨师及参与食品加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和活动性肺结核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参加宴请食品加工。5、接受监督人员的现场检查和指导,并针对检查意见及时整改。主办者:承办厨师: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盖章年月日
- 关于下达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河池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河池市二届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河池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是改革开放3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50周年。做好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具体落实到工作中,就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春节期间在广西视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坚持通道经济与资源经济相结合,深入实施通道经济发展战略,以工业化城镇化为主导,着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开放合作创新驱动,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突出重点统筹全局,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努力开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根据以上要求,兼顾需要与可能,综合考虑上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实际执行情况,并与“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相衔接,提出2008年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生产总值增长13%;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4%,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2.5%,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6.4%;财政收入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解决4万人以上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减少10万人以上低收入贫困人口。——开放型经济加快发展。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20%,其中出口增长2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41%。——社会事业有新进步。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1%,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32万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2万人。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全市11个县(市、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价格涨幅得到合理控制。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略低于去年实际涨幅。在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中,节能减排、就业、人口等约束性目标必须完成;预期性目标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作必要的调整,以争取更好的结果。二、2008年工作主要任务和措施实现今年的工作目标,我们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以下十项工作:(一)突出抓好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1、抓好产业创新,建立创新资源共享平台,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开展合作,引进、转化科技成果,培育一批依托和服务于特色产业的创新团队,促进产业升级。2、抓好产品创新,全面启动第四轮创新计划,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培育更多的知名品牌,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3、抓好技术创新,在优势产业、关键技术、重大工程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技术创新项目,提高科技创新含量。4、优化创新环境,完善创新管理、激励、保障机制体制。(二)突出抓好以资源换产业,壮大工业经济总量年内完成工业投资50亿元,技改投资20亿元,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135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70亿元以上。1、发挥资源优势,着力打造有色金属、水电、化工、绿色长寿食品加工、蚕茧丝绸五大基地。2、抓好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引导、鼓励、扶持企业(集团)在技术创新、资源配置、市场经营、产业链接等进行联盟,引进一批实力强、技术新、产品链长的企业(集团),提升产品关联效应,提高产品附加值。3、推动优势产业和强优企业加速发展,抓好新开工项目和技改项目,加快推进南方公司10万吨/年电解锌、40万吨/年电解铝和成源厂10万吨/年电解锌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电解铜、千吨级多晶硅和环江硫化工产业等项目前期工作。4、以特色产业引领园区加快建设,力争园区在引资扩容、发展产业集群上实现新突破,形成集约化、集群式发展格局。5、建立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和投融资担保平台,支持南方公司、堂汉公司、金河公司、广维集团等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加快推动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努力实现电矿结合优势叠加,壮大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三)突出抓好特色效益农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全年安排农业及新农村建设投资12亿元,实现农业增加值80亿元以上。1、大力发展现代特色优势产业。(1)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突出抓好桑蚕、糖蔗、毛葡萄、中草药、板栗、烤烟、食用菌、经济林木等特色优势产业。(2)大力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集团),加强名特优产品原产地认证工作,保护特色产品品牌。(3)重视和发挥各类农民专业协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桑蚕等行业管理,推进农业产业集约化经营。(4)结合“十百千万”行动计划,着力培育“一县一业、一乡一品”特色产业。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狠抓农田水利建设,全力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年内完成10座以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确保水库安全运行。(2)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加快水、电、路、通讯、农机服务、农资配送、农产品流通等网络建设,建立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3)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池,继续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人畜饮水安全。3、抓好“菜篮子”工程。(1)认真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大力推进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2)加快生猪、家禽、草食动物的养殖规模,利用库区水面优势开发水产养殖,提高科技养殖水平。(3)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完善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试点建设。4、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抓好新型农民培训,完成农民科技人才培训25万人以上,劳动力转移培训8万人以上。(2)制定鼓励政策和扶持措施,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推动劳务经济健康发展。5、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完善新农村建设联建帮扶机制、财政投入机制,整合项目、资金进行集中投放,充分发挥千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新农村建设。(四)突出抓好中心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城镇化全市年内完成城建投资35亿元,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市。1、加快中心城区建设。(1)高品质精心设计具有民族特色和现代风采的城市精品工程和标志性建筑。(2)加快城市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抓好文体中心等一批市民休闲娱乐活动场所建设,推进城市管道煤气建设前期工作。(3)着力解决城区交通拥堵状况,加大城市主次干道路网建设,开工建设城区六桥、七桥。(4)加快旧城区改造步伐,着重推进原农机局片区、原车辆厂片区、轻工机械厂片区、人民厂路口等片区改造建设,改善旧城区人居环境质量。(5)加大新城区建设力度,重点推进城东新区、城西新区建设。(6)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提高经营城市能力,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向城市集中,加快城市发展步伐。(7)抓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重点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8)加强城市生态建设,推进龙江河两岸、肯研河道、城中及城区周边山岭、住宅小区等生态保护建设。2、加快推进各县(市、区)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各县(市、区)的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每个县(市、区)要重点抓好2—3个乡镇建设。全面启动污水处理厂建设,巩固提高、拓展延伸“城乡清洁工程”,抓好“南珠杯”竞赛活动,完善市容村貌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五)突出抓好开放合作,拓宽经济发展空间1、实施互利共赢开放合作战略。(1)拓宽视野“走出去”,主动参与多区域合作,积极组团参加全国性、区域性经贸活动,积极融入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加强与东盟、泛珠三角、长三角、西南等区域的合作,利用外部资源加快发展。(2)创新招商方式“引进来”,发挥“引进一个、带来一批”集聚效应,主动与产业转出地政府、商会沟通,承接产业转移和扩大招商引资,努力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招商引资指导性工作任务。(3)扩大外贸出口创汇,重点抓好以有色金属为主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能源材料、先进技术装备等领域的进口,力争外贸进出口4亿美元以上。2、加大特色旅游产业开发。(1)搞好旅游资源普查,完成河池旅游总体规划修编,按照国家aaaa级景区标准,加快景区景点和旅游线路建设。(2)树立红水河流域大旅游概念,重点抓好长寿、民族、生态、红色四大旅游主题和以红水河水电站库区为主的生态旅游发展规划等项目建设开发。(3)加大旅游产业扶持,大力引进旅游产业投资,着力打造世界长寿之乡休闲养生游、民俗风情游、生态游、红色游精品线路。3、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完善和落实非公经济发展政策,进一步激励全民创业,培育更多的民营经济“小巨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力争有更多的县(市、区)进入广西先进县(市)。(六)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以大投资拉动经济大发展年内计划安排投资项目1108项,其中新增660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2亿元。同时,千方百计扩大消费和出口需求,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9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15亿元。1、加快推进项目建设。(1)掀起交通建设新高潮。完成黔桂铁路扩能改造,抓好六寨至河池、宜州至河池高速公路和忻城经都安至大化(河池段)、凤山至乐业二级公路和河池机场等项目建设,抓好河池至都安、河池至百色高速公路、河池至南宁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续建一批路网工程和农村公路项目,年内实现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目标。(2)加快能源基础项目建设。重点抓好自治区、市级统筹推进的40个重大项目和新开工的23个重大项目以及自治区50周年大庆项目建设,年内开工一批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项目,竣工一批输变电工程项目,扎实推进岩滩电站扩建、大化电站扩建等一批水电建设项目和环江火电厂、中缅油气管道工程(南丹至宜州段),“五一节”之前要完成龙滩电站355—375米高程移民搬迁工作,确保龙滩电站四台机组按时发电。(3)完善项目协调机制。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协调服务等关键环节,实行重大项目定期通报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的监管、督查和考核。(4)强化项目储备。重点在国家支持的基础设施建设、关联度高产业链长、节能环保高新技术的产业和改善民生社会事业方面储备项目,尽快纳入国家、自治区规划。(5)加强项目调度管理。重点向农林水、交通能源、精深加工业、制造业、旅游业、自主创新、城市建设、商贸物流、社会事业、节能减排、生态环保以及为民办实事等倾斜。(6)优化项目建设环境。严把环保准入关,杜绝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引进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项目,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2、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1)整合各类政府资源,加快搭建投融资平台,创造条件扶持企业直接融资,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2)优化政银企联动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力争银行贷款有新的增长,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盘活资产存量,扩大再投资,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投资规模。3、积极引导和促进居民消费。(1)完善分配制度,采取措施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和条件,积极拓宽城乡消费市场,推动消费结构升级。(2)顺应消费市场变化趋势,巩固提升交通运输、餐饮、娱乐等传统服务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商贸流通、通信、保健等新兴服务产业,增强现代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七)突出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1、严格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1)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使节能减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2)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能耗、高污染小冶炼等落后产能,着力推进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减排,突出抓好企业技改、节能、环保等,加快在建的重大技改项目进度,谋划更多的重大技改项目开工建设,推广无害化技术处理,实现清洁生产目标。2、抓好生态保护工程建设。(1)加强对重点污染源、重点江河、城市安全饮水水源、农村水源污染等的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动工建设各县市污水处理厂,自治区50周年大庆前竣工使用市污水处理厂。(2)抓好植树造林、矿山植被恢复、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和水土保持特别是城区周边环保等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完成人工造林14万亩。(3)加强土地、矿产、能源资源的节约,发展循环经济。(八)突出抓好各项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1、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公司股份制改革,全面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2)继续深化资本、土地、劳动力市场等要素的市场体制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社会体制改革,执法监督管理改革,创新人才使用管理机制体制。2、推进财税金融建设。(1)科学谋划财源新的增长点,突出培育骨干财源,大力发展补充财源,积极培植新兴财源,构建增长后劲足、结构合理的财源体系。(2)坚持依法治税,严厉打击违法涉税行为,严格规范和执行国家税收减免政策,提高财政的公共保障能力。(3)争取财源项目支持,加大转移支付的争取力度,严格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4)完善投融资担保体系,坚持推行政府投资评审,引导银行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信贷投入。(5)完善金融激励机制,提高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发展质量,促进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九)突出抓好文化体系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1、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完善城乡信息化服务网络,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加强文化设施和文体活动场所建设,建设一批乡镇综合文化站,深入开展文化下农村进社区活动,举办河池市第一届老年人运动会。2、推动文化领域扩大开放。(1)积极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文化产业和文化产品,扩大地方特色文化在国内外的影响,不断提高文化软实力,增强文化产业发展活力。(2)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快推进中国(广西)红水河流域民族生态保护区申报和建设,加快发展长寿文化、奇石文化、铜鼓文化、刘三姐文化和民俗风情文化等产业。3、弘扬民族文化和老区精神。办好第十届铜鼓山歌艺术节和大化瑶族自治县20周年县庆,抓紧组织纪念韦拔群诞辰115周年系列活动和项目建设,推动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促进老区和谐稳定。(十)突出抓好改善民生,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今年市本级财政将安排3200万元用于改善民生,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和谐。1、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1)落实好就业促进和劳动保障等政策,鼓励新增劳动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2)积极开展导向型就业培训,为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创造就业条件。(3)抓好城乡低保、医保和农村“五保户”供养,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4)认真调处劳资纠纷,解决好进城农民工实际困难,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5)提高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能力,高度重视老龄、残疾人和慈善事业。2、优先发展教育。(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农村薄弱学校的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2)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攻坚,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确保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达1.32万人,在校生达3.17万人。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3、深入推进扶贫开发。(1)坚持就地扶贫开发、异地扶贫开发和救济式扶贫并举,解决4万人以上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减少10万人以上低收入贫困人口。(2)全面竣工都安、大化大石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环江较少民族发展项目建设,继续争取上级支持罗城仫佬族发展项目开发,推动大石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3)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调动全社会力量逐步解决库区“五难”问题,认真写好“山、水、人”三篇文章,办好库区基础设施、生产开发和就业培训三件大事,扶持库区移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4、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1)改革和理顺城乡卫生资源管理体制,全面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市全覆盖。(2)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儿童免疫计划工作。5、抓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要强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治理。(2)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3)加强行政复议和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下功夫排查调处各类纠纷,化解行政争议和各类矛盾纠纷,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减少非正常上访、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6、抓好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1)及时抢修因灾受损毁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妥善解决灾区群众的衣食住行等问题。(2)全力抓好灾区灾后恢复生产,及时调运农用物资货源,及时传授生产技术措施,确保开展春耕生产和产业结构调整,切实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3)加强市场监管、监测和信息引导,搞好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之间的产销衔接和储运安排,促进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保障农产品供应,全面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7、集中力量为民办好实事。实施城乡医疗惠民工程、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教育惠民工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程、岩滩库区项目建设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农村特困户住房改造工程、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火灾整改工程、沼气池建设等10大工程。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newroman’">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newroman’">附件: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2008体">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体">指标名称体">计算体">单位2008年计划.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72>体">预期值.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92>体">增长(%)orphan">体;mso-bidi-font-size:10.5pt;mso-bidi-font-weight:bold">一、地区生产总值.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64>亿元.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72>360.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92>13%.5pt"width=194>第一产业增加值亿元806%.5pt"width=194>第二产业增加值亿元16518%.5pt"width=194>其中:工业增加值亿元13620%.5pt"width=194>第三产业增加值亿元11511%orphan">体;mso-bidi-font-size:10.5pt;mso-bidi-font-weight:bold">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64>亿元.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72>262.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92>20%orphan">体;mso-bidi-font-size:10.5pt;mso-bidi-font-weight:bold">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64>亿元.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72>93.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92>15%orphan">体;mso-bidi-font-size:10.5pt;mso-bidi-font-weight:bold">四、外贸进出口总额.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64>亿美元.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72>4.2.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92>20%orphan">体;mso-bidi-font-size:10.5pt;mso-bidi-font-weight:bold">五、财政收入.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64>亿元.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72>39.5.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92>15%orphan">体;mso-bidi-font-size:10.5pt;mso-bidi-font-weight:bold">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64>元.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72>11827.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92>10%orphan">体;mso-bidi-font-size:10.5pt;mso-bidi-font-weight:bold">七、农民人均纯收入.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64>元.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72>2806.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92>8%orphan">体;mso-bidi-font-size:10.5pt;mso-bidi-font-weight:bold">八、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64>吨标准煤.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72>体;font-:宋体;mso-bidi-font-size:10.5pt">—.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92>-4.4%orphan">体;mso-bidi-font-size:10.5pt;mso-bidi-font-weight:bold">九、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64>万人.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72>2.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92>体;font-:宋体;mso-bidi-font-size:10.5pt">—orphan">体;mso-bidi-font-size:10.5pt;mso-bidi-font-weight:bold">十、城镇登记失业率.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64>%.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72>4.5.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92>—orphan">体;mso-bidi-font-size:10.5pt;mso-bidi-font-weight:bold">十一、人口自然增长率.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64>‰.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72>10.5pt;mso-border-top-alt:solidwindowtext.5pt;padding-:1.5pt"width=92>体;font-:宋体;mso-bidi-font-size:10.5pt">—roman’">roman’">roman’">roman’">
- 关于印发《河池城区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 金城区、宜州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河池城区绿化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河池城区绿化实施方案为改善河池城区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建设生态文明的河池,打造西南出海通道山水园林城市,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导,认真实施市委、市人民政府通道经济战略和创生态年、绿化年的工作思路,全城动员,全社会参与,共同努力,造、封、管、治四管齐下,最大限度地扩大河池城区的森林和绿化面积,提高森林和园林质量,创建精品,打造西南出海通道山水园林城市,更好地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促进河池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任务和目标(一)任务:规划范围的四至界线是:在原城区绿化规划面积的基础上,东延伸至宜州德胜(德胜与环江二级路路口),西延伸至水任(水南路路口),南自欧洞和肯研(南面环城公路可视第一面山),北延伸至环江大才的温平,规划总面积8208.1公顷(新增规划面积2255.6公顷),其中绿化用地5225.2公顷(新增绿化面积2255.6公顷),占63.7%。对规划区内5225.2公顷(新增2255.6公顷)绿化用地,分两期工程实施,全面采取绿化措施进行绿化,其中人工造林279.3公顷(新增人工造林202.5公顷),封山育林人工辅助造林125.1公顷,封山育林3507.6公顷(新增1822.5公顷),封山护林606.5公顷(新增209.3公顷),预备封山育林685.4公顷。(二)目标:通过实施第一期绿化工程(2004—2008年)使含灌木林森林覆盖率由7.3%提高到40%,绿化程度由14.7%提高到80%;通过实施第二期绿化工程(2009—2014年),使含灌木林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到50%,绿化程度提高到95%。要把此项工程建设成具有绿化、美化、花化、香化特征,兼具观光、憩游、科研价值的园林式生态工程。(三)要求:1、河池城区的所有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关心、支持、参与城区绿化工作,当作自己份内事来抓,做到个个有任务,人人有责任;2、2004年至2005年完成责任区的第一期绿化工程造林定植任务,新增第一期绿化工程于2008年完成责任区造林定植任务,即按《河池城区绿化规划》规定的树种和技术要求完成责任区内人工造林地块和人工辅助封山育林地块的人工造林和人工辅助造林,包种包活,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林木生长正常。各单位要长期负责自己责任区的林木抚育、管护,森林防火,绿化地保护等项工作。对于封山护林区林木密度不足100株/亩的地方,要进行补植,使之达到规定密度;3、禁止在封育区内采伐、砍柴、放牧、挖树蔸、割草、开垦、露天采石和其他一切不利于林木生长繁育的人为活动。严格管理责任区内的野外用火,防止火灾发生;4、不断提高绿化质量。在完成第一期绿化工程的基础上,逐步引种名贵、珍贵树种和优良园林树种及花卉、草本植物,改善植被配置和园林造型,打造精品园林;5、对于预备封山育林地块,首先要消除污染和整顿乱采、滥采石料行为,停止对地被物的破坏。其次要恢复植被,对于受污染破坏的地方,引种耐污染植物,加上自然力的作用,逐步恢复植被。对于因开采石料而造成破坏的地方,要在开采创面上全面铺填客土,种花种草恢复植被。三、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一)投资概算:项目计划总投资985.26万元。其中:封山育林167.04万元(新增91.13万元),第一期人工造林529.72万元(新增243万元),第二期原人工造林288.5万元(新增182.25万元)。(二)资金筹措: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市财政共同筹措,以责任单位出资为投资主体,业务主管部门努力向上级部门争取相关项目的投资,地方财政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资金投入。四、组织形式以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单位,实行绿化目标责任制为主要绿化组织形式。责任单位以责任状落实的责任区作为本单位的全民义务植树基地,组织本单位应尽义务责任的公民,积极参与植树、林木抚育和管护、森林防火、绿化地保护等绿化活动,完成责任区的绿化任务。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或委托河池城区绿化指挥部办公室雇请专业队实施绿化作业。不管采取何种形式,责任单位绿化业主单位的性质不变,长期的绿化责任不变。指挥部将视具体情况,组织专业队在某些区域开展造林、抚育活动。对于绿化用地的护林防火工作,除责任单位按规定履行职责外,指挥部在火灾易发时段,将组织专业队巡山防火护林。本方案将绿化用地分区落实到责任单位组,由责任单位组再进一步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每个责任单位组的任务见附表)。五、保障措施(一)成立河池城区绿化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整个工作的开展。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指挥长,市委分管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金城江区政府区长、市林业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市政管理局局长、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主任、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的职责是负责城区绿化的日常工作。(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加市绿化意识,主动参与绿化美化,自觉爱绿护绿。除指挥部统一印发宣传资料和设立宣传标语外,责任单位也要在自己的责任区内书写宣传标语和固定宣传牌。河池日报、河池电视台要开辟河池城区绿化专栏,开展经常性宣传。(三)加强督查。市人民政府对本绿化工程实行长期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促进绿化工作健康发展。(四)实行检查验收制度。每年10月底前市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前一阶段各责任单位的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过验收活动,监控绿化进度和质量,同时落实奖惩办法,确保绿化任务顺利完成。(五)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力度,有效保护绿化成果。1、林业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用火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引发火灾的可能性;2、成立城区绿化护林防火专业队,负责城区绿化用地的防火巡逻;3、加强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火灾案犯;4、加强对流浪人员的管理,尽可能避免因他们乱生火而酿成火灾的现象发生;5、对规划城区绿化用地内的坟墓及耕地主人造册建档,便于野外用火的管理和监控。
- 关于调整充实河池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鉴于河池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成员变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河池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成员。其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黄卫革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陆克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莫振祖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梁日端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成员:黄辉尤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韦海忠市经济委员会主任黄祖桥市财政局局长廖锦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韦克风市审计局局长蒙权市教育局局长覃克江市水利局局长罗盛怀市林业局局长廖嘉明市农业局局长覃荫吉市交通局局长李文纲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主任韦继武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秦义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唐祥明河池公路局局长廖建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罗世会市工商局局长仇祖和市公安局副局长卢雅泉市纪委纠风室主任张龙堂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廖朝晖市发改委副主任、市物价局局长韦毅市卫生局副局长李浩展市交通局纪检组组长、市运管处主任韦立强市交通征费稽查处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室,梁日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辉尤、卢雅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 关于成立河池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清理核实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27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河池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徐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陈爱萍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蒙权市教育局局长黄祖桥市财政局局长成员:梁日端市监察局局长韦克风市审计局局长廖嘉明市农业局局长韦吉整市教育局副局长银小菊市财政局副局长韦美才人民银行河池中心支行副行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蒙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韦吉整、银小菊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二○○八年五月五日
- 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细化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细化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八年五月十四日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细化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35号)要求,为确保2008年5月底前完成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任务,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细化方案:一、基本原则依法公开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应当公开的,必须纳入目录编制范围。分工协作原则。自治区编制工作小组负责统一组织、规划、检查、验收编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和单位的编制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编制工作的指导。统一规范原则。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确定所辖相关单位的机构代码和信息公开目录,合理统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二、编制主体市、县(市、区)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包括: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市、县(市、区)直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三、编制内容(一)目录编制1.政府及政府部门(1)单位简介;(2)政府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3)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4)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7)财政预算、决算报告;(8)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10)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11)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12)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13)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4)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2、公共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教育、医疗、住房、电信、旅游、金融、食品、药品、农资、环保、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社会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1)单位职能及岗位职责;(2)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廉洁自律、责任追究等制度;(3)办事事项、依据、时限、流程、结果、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收缴办法;(4)监督投诉及联系方式;(5)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参照以上内容编制。(二)指南编制1.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及联络方式(包括办公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2.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3.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人提出申请须知,处理申请的程序和答复方式;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三)收录时限按照由近及远的要求,重点是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和现行适用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充实历届政府信息。四、实施步骤编制工作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限时操作,扎实推进。(一)清理编制目录阶段(2008年5月16日—2008年5月25日)。依法全面清理政府信息,对清理审核的行政职权,进行科学分类和登记,逐项列明实施依据、公开形式、范围、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按照“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的原则编制目录。编制目录目前按照《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河池市政府公开索引号编制规则》(附后)进行,自治区启用新的规则后,以自治区的规则为准。(二)审核录入阶段(2008年5月25日---2008年5月28日)。按统一格式和标准,编制公开信息,由单位指定内设机构审核把关,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对明确可以公开的信息,直接组织录入;对把握不准的公开信息,报自治区、市编制工作小组审核后录入。(三)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5月29日—2008年5月31日)。市编制工作小组对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五、组织保障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目录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强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编制工作按期完成。(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成员由张正民、周新汉、兰勇、覃梁波、张新玲及市政府法制办、编制办、保密办、档案局、监察局各一名同志组成。各部门、各单位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专职人员,推进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并于5月22日前将专职人员名单报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小组,电话:2307801,2284123;传真:2307802。(二)明确职责分工。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履行各自职责。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编制工作。2.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工作进行法律和政策的指导、培训。3.市编办负责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清理、审核。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络技术的培训及指导,维护和更新网站政务公开信息;负责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并对利用网站开展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检查。5.市保密局负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受理并答复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事项。6.市档案局指导目录分类和索引号编制,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归档,提供查询服务。7.市监察局配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对违反信息公开的失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性任务,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附件:1、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2、市政府信息公开索引号编制规则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样式的通知》附件1: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一级类目:单位类别单位类别:1、政府及政府部门类:用英文字母“a”表示2、公共企事业单位类:用英文字母“b”表示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用英文字母“c”表示二级类目:单位名称代码单位名称代码来源于各信息形成单位,每个形成单位为一类,用三位数字表示,由“01”开始编码,依次“002”,“003”,直至最后一个形成单位,新增形成单位依次排序。三级类目:信息类别政府及政府部门类(“a”)的信息类别:1、政府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用二位数字“01”表示2、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用二位数字“02”表示3、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用二位数字“03”表示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用二位数字“04”表示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用二位数字“05”表示6、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用二位数字“06”表示7、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用二位数字“07”表示8、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用二位数字“08”表示9、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用二位数字“09”表示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用二位数字“10”表示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用二位数字“11”表示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用二位数字“12”表示13、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用二位数字“13”表示14、其他:用二位数字“14”表示公共企事业单位类(“b”)的信息类别:1、单位职能及岗位职责:用二位数字“01”表示2、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廉洁自律、责任追究等制度:用二位数字“02”表示3、办事事项、依据、时限、流程、结果、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收缴办法:用二位数字“03”表示4、监督投诉及联系方式:用二位数字“04”表示5、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用二位数字“05”表示6、其他:用二位数字“06”表示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类(“c”)的信息类别:1、单位职能及岗位职责:用二位数字“01”表示2、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廉洁自律、责任追究等制度:用二位数字“02”表示3、办事事项、依据、时限、流程、结果、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收缴办法:用二位数字“03”表示4、监督投诉及联系方式:用二位数字“04”表示5、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用二位数字“05”表示6、其他:用二位数字“06”表示四级类目:年度类别按信息形成的年度分类,用公元纪年四位数字表示,如2008年形成的信息,用“2008”表示信息公开编制的原则与方法采用按类设目,目内排序的原则,依次为一级类目(单位类别:“a”、“b”、“c”)二级类目(单位名称代码:“001”、“002”、“003”等)三级类目(信息类别:“01”、“02”、“03”等)四级类目(年度类别:“2001”、“2002”、“2008”等)在最后一级类目中设置顺序流水号,依次按信息形成的顺序排列,用三位数字表示,从“001”开始至“999”。例如:2008年的文件“任命xxx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其索引编制号为:a001012008xxx(后三位为流水号,如2008年已有5份此类文件,则流水号为005,索引号即为a001012008005)。附件2: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索引号编制规则市政府信息公开索引号是为方便检索政府公开的信息所编制的一组代码,它由单位类别、单位代码、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度、信息流水号五部分共计14位字母和数字组成。编排规则如下:单位类别(1位,字母)+单位代码(3位,数字)+信息类别(2位,数字)+编制年份(4位,数字)十流水号(3位,数字)根据以上编码规则,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单位名单及单位代码如下(各单位名称前编码为该单位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中的单位代码):政府、政府组成部门、政府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a001市政府(办公室)a00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a003市物价局a004市经济委员会a005市教育局a006市科学技术局a007市民委a008市公安局a009市公安交警支队a010市公安消防支队a011市民政局a012市司法局a013市财政局a014市人事局a015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a016市国土资源局a017市建规委a018市交通局a019市水利局a020市水文局a021市农业局a022市商务局a023市文化局a024市卫生局a025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a026市审计局a027市国资委a028市地方税务局a029市环境保护局a030市广电局a031市体育局a032市统计局a033市工商行政管理局a034市新闻出版局a035市林业局a036市质量技术监督局a037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a038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a039市旅游局、外事办a040市粮食局a041市水产畜牧兽医局a042市侨务办公室a043市法制办公室a044市招商促进局a045市扶贫办a046市人民防空办a047市供销合作联社a048市机关事务局a049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a050河池银监局a051中国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a052市邮政管理局a053市国家税务局a054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a055市物资总公司a056市气象局a057市地震局a058河池烟草专卖局(公司)a059河池海事局a060国家统计局河池调查队a061市编制办a062市档案局a063市中级人民法院a064市人民检察院a065市总工会a066市妇女联合会a067市残疾人联合会a068市科学技术协会a069市住房中心a070市移民办a071市糖办a072市运管处a073河池公路局a074市公路稽征处a075市市政管理局a076市房改办公共企事业单位boox-b04x教育行业(不包括教育事业政府主管部门,如:教育厅等)。b05x-b09x医疗行业bi0x-b14x住房行业b15x-b19x电信行业b20x-b24x旅游行业b25x-b29x金融行业b30x-b34x食品行业b35x-b39x药品行业b40x-b44x农资行业b45x-b49x环保行业b50x-b54x计划生育行业b55x-b59x供水行业b60x-b64x供电行业b65x-b69x供气行业b70x-b74x公共交通行业不在以上列举范围内的公用事业单位,代码从b75x开始按顺序编码。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参照以上内容编制编码如c00x-cxxx
- 关于印发河池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池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防治工作。二○○八年五月十六日河池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为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河池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预案。一、2007年我市发生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2007年我市共发生地质灾害31起(其中崩塌20起,滑坡10起,地面塌陷1起),主要为危岩崩塌、滑坡及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共造成9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6.6万元。地质灾害直接引发因素主要为连续强降雨。二、我市地质灾害点的分布及威胁对象(一)地质灾害的分布目前,我市境内存在的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大石山区、矿区、公路及水库区等地质灾害高、易发区。1、都安、大化、凤山、东兰、南丹、天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灾害主要发生在裸露型岩石山区,为溶蚀、侵蚀、剥蚀地貌,地形高差大,坡度陡,大部分为悬崖峭壁,尤其是地质构造断裂带发育经过的位置,如丹池大断裂、都阳大断裂带等,岩石破碎,风化严重,岩溶发育。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是危岩崩塌(崩落)以及由于坡脚风化覆盖层厚、岩石松散、结构、密实度差、岩石质量不高而引发的滑坡现象。2、沿公路带状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河池市境内的公路沿线,尤其是新建的公路,公路边坡是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易发区。每年雨季都有多处公路边坡发生崩塌、滑坡。3、矿山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我市矿山经过多年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恶劣,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比较多,主要分布在南丹大厂和环江北山两个大矿区,矿山地质灾害表现主要以地面塌陷、开裂及滑坡为主。各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应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的排查工作,及时排除隐患,防止灾害的发生。4、工程建设地质灾害隐患。随着我市工程建设活动日益增多,人为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工程建设区是人为地质灾害主要分布的地段。(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突发地质灾害主要威胁坡下人员、建筑、桥梁、道路,以及交通安全、水利设施和旅游景区游人安全。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9月份的汛期。汛后一定时间内,在台风和强降雨等突发气象条件下,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也很大。汛期特别是台风期间,当降雨达到一定强度时,可能发生以风化残坡积岩土山体和人工边坡崩塌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一些崩塌滑坡和矿山的尾砂、废渣在山洪作用下易形成泥石流。个别地区在降雨、排灌水或加载振动等外力作用下可能发生地面塌陷。应加强重点区段、重要灾害点的防范,必要时应采取临时紧急避让措施,避免人员伤亡。四、2008年我市地质灾害防范重点(一)金城江区六圩镇凌霄村猴洞屯危岩、金城江街道办事处拉友社区滑坡。(二)宜州市庆远镇下围村危岩、屏南乡板纳村危岩、庆远镇坪上村地面沉降。(三)罗城县乔善乡板团村拉欢屯危岩、东门镇横岸村杨梅屯地面塌陷。(四)环江县思恩镇人和村上古赖屯危岩。(五)南丹县中堡乡东井村东井屯危岩及滑坡、小场镇中学危岩、大厂镇大厂村高峰屯地面塌陷。(六)天峨县八腊乡五福村常里屯滑坡、岜暮乡都楼村龙表屯崩塌。(七)东兰县长江乡纳洪村伟领屯滑坡、花香乡坡峨村永乐坡滑坡。(八)巴马县赐福中学滑坡。(九)凤山县凤城镇良利村良利小学危岩、凤城镇恒里村恒里小学危岩、金牙乡外里村采里屯泥石流。(十)都安县地苏乡地苏中学危岩、东庙乡东庙中学危岩、大兴乡九顿村和大兴中学危岩、下坳乡下坳中学危岩。(十一)大化县岩滩镇常吉村那力屯南侧陡崖危岩、六也乡华善村三东屯北侧危岩、大化县乙圩乡巴追村那环屯滑坡。五、汛期地质灾害预防措施(一)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地质灾害防治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河池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要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防治指挥系统,及时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制,并将具体工作层层落实到人。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编制防治方案,落实防灾制度各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和公路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对本预案所列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应逐一编制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水平。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三查”制度、“两卡”发放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和灾情报告制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发生地质灾害险、灾情时,所在县(市、区)政府应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既定预案要求组织抢险救灾。同时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分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可以迅速发现险情,及时预警自救,遇到灾害性天气,可以通过群测群防网络迅速部署防灾抗灾工作,及时组织危险地带的人员撤离避让,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县(市、区)应在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的基础上,做好对群测群防网络的核实和补充工作,对责任人员已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落实群测群防责任人。(五)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水文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开展地质灾害水文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对提高防灾主动性具有重要意义,我市汛期地质灾害水文气象预警预报系统2008年将开始运行。汛期中,河池地质环境监测站每天综合水文气象资料、地质灾害隐患点资料,利用分析模型,做出初步预测后,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气象、地质灾害防治专家进行会商,形成共同确认的预测结果。预测结果3级以上时,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迅速将预测结果报市人民政府,经分管副市长批准后,由气象部门通过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发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群测群防工作人员和持有“避险明白卡”的居民,应密切关注预警信息,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河池地质环境监测站,以便及时校正预报参数,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水文气象预警预报水平。(六)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人为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在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审批新建住宅以及爆破、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无法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者按照国家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在建设工程项目申请用地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把地质灾害治理列入总体设计和工程预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新建、改(扩)建、延续矿山应当提交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告中应当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内容,对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做出详细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七)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和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抢险救助、避让搬迁、应急治理和灾后恢复与重建的经费补助。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八)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指导乡(镇)、村(居)委会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常识,帮助指导群众认识地质灾害前兆,学会预防、避让地质灾害,组织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常识和法规知识的培训,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抗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主题词:地质灾害预案△通知抄送:河池市委办公室,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河池市政协办公室,河池市中级法院,河池市检察院。
- 关于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国情国力数据,为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对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8]13号)精神,确保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行政行为。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国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对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升县域经济水平、提高综合实力、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河池的宏伟目标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一思想,同心协力把这项工作做好。二、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任务十分艰巨。根据国务院“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河池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研究解决普查的重大事项,确保普查机构、人员、经费、措施、责任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统计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编办、民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监察局、广电局、国家统计局河池调查队等部门组成(成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另行发文)。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池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负责相关事项的协调配合。涉及普查经费、工作条件、选聘人员等普查工作目标责任督查督办的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涉及普查宣传动员和新闻单位协调事项,由市委宣传部负责;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编办负责协调;涉及社团和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工商局、国税局和地税局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市质监局负责协调;涉及各级政府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事项,由市监察局负责协调处理;涉及广播电视方面的事项,由广电局负责协调。市人民政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在2008年5月底前成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和实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要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提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确保本地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河池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区)经济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和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三、确保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及时到位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需要相应的财力支持。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普查经费分级负担的原则做好经济普查经费的预算编制工作,要根据经济普查工作需要,结合普查的工作量和普查员的数量,确定普查经费总量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特别要确保“两员”补助经费的足额到位。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解决好普查工作所必需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必备条件,确保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四、依法进行普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各级人民政府和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建立健全各项岗位责任制,坚持依法普查。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权、报告权和监督权,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普查工作程序,加强对普查原始数据的审核,认真把好数据质量关,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所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数据。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现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造成数据不实的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五、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发动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对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做出规划和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普查各个阶段的宣传工作落实到实处。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主流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六、科学组织实施,确保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完成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通知要求,在遵循国家和自治区普查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可行的工作方案。同时,还要根据经济普查工作的特点,认真开展普查试点和单位清查,为正式全面开展普查登记奠定良好的基础。各县(市、区)要根据普查的工作量和技术要求,精心选调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把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普查业务、思想作风过硬的干部选调到普查工作第一线,并认真抓好普查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二○○八年五月十九日主题词:经济管理统计经济普查通知抄送:河池市委办公室,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河池市政协办公室,河池市中级法院,河池市检察院。
- 关于印发2008年河池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河池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二○○八年五月十九日2008年河池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切实做好我市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我市200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成立2008年河池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查工作。组长:战明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陆程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韦继武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牙运鹏市民政局局长成员:潘屈原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韦善群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仇祖和市公安局副局长陈会邦市财政局副局长韦吉整市教育局副局长黄甫安市民政局副局长韩学明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副主任谭素梅市交通局副局长吴祖德市水利局副局长韦平市商务局副局长韦毅市卫生局副局长潘常敏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黄宝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丁恒志市旅游局副局长韦学选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黄运丰市气象局副局长韦巍市地震局副局长王宾龙河池供电局副局长陆邦标河池海事局副局长余武和河池军分区司令部参谋黄世同武警河池市支队副参谋长虞定平河池水文水资源局副局长刘汉祥河池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池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韦善群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魏运芳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覃志鸿、龙道立、谷士飞。联系电话:0778-2111332、2293932。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掌握地质灾害的现状、分布和发育特征,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努力将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三、工作要求(一)组织开展汛期地质灾害大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汛期期间,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掌握本辖区地质灾害的现状、分布和发育特征,并于5月25日前上报市人民政府和河池市国土资源局。市人民政府将于5月底前组织一次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督查活动。(二)加强协作,做好雨情、水情的测报工作。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市气象局、水利局、广西水文水资源河池分局、广西河池地质环境监测站等部门要加强与市国土资源局的协作,认真做好雨情、水情的预测工作,尤其要提高基层气象、水利部门的预测预报能力,及时作出强降雨和洪水预报,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地质灾害防治的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遇紧急情况要以最快速度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区(隐患点)的群众,为防治地质灾害创造有利条件。(三)加强监测,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和指导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监测,特别是对地质灾害高发区、危险区的实时监测。要充分发挥河池地质环境监测站的职能作用,通过监测、会商,确定危险区域,标明危险等级,发布预警通告。要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确保联络畅通。(四)做好预案,保障灾民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可就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已发生和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防御地质灾害预案,制定紧急避让措施,选择好安置点,组织好紧急撤离工作,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千方百计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并解决好他们的生活问题,确保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能就医。(五)抓紧完成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通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掌握地质灾害的现状、分布和发育特征,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制定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尚未完成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努力减少工程建设活动等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或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比率,防患于未然。(六)进一步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按照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放在首位,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时要迅速赴现场调查、了解灾害发生原因、发展趋势,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力量,防止灾情扩大,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制定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面掌握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确定危险区域,加强监测预警,对重大隐患区域防范、整治工作加强现场指导和督查;气象、水文、水利部门要及时提供雨情和水情预报,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的灾情预报工作;建设部门要全面掌握灾害易发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审批和建设管理;民政部门要做好灾区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确保灾民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能就医;财政部门要安排适当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和救助工作;安监部门要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对尾矿库和废渣堆放点的巡查,确保下游群众的安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发生灾情要按照灾情速报制度及时报告,对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 关于印发《河池市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
-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河池市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八年五月十九日河池市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目录一、河池市地震灾害概况和综合防震能力概况(一)地震灾害概况(二)防震减灾工作现状(三)防震减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二、规划指导思想、目标和发展战略(一)指导思想(二)奋斗目标(三)发展战略三、主要任务(一)加强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监测预报能力(二)提升城乡及重要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能力(三)提高地震应急响应和管理能力(四)完善地震救援救助体系(五)提高公众防震减灾素质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一)加强行政执法管理(二)完善防震减灾组织管理体制(三)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四)创新规划实施组织机制五、“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一)市防震减灾应急宣教中心(二)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三)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工程(四)城市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河池市防震减灾“十一五”重点项目汇总表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型、社会性、基础性公益事业,承担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任,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河池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根据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要求,结合河池实际情况,为切实履行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制定本规划。一、河池市地震灾害概况和综合防震能力概况(一)地震灾害概况河池地处桂西北,属于广西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河池市为抗震设防城市,是具有发生中强破坏性地震背景的地区。据统计,1921年以来,河池市行政区内发生4级以上地震16次。1970年以来,广西陆地上共发生7次5级左右的地震,有4次发生在河池境内,占广西陆地发生地震的57%。其中1998年环江县木论乡5.3级地震,造成重伤2人,轻伤2人,总经济损失2350万元。此外,1983年天峨县连续发生5.0级和4.8级地震,1984年金城江城区发生3.6级地震,1993年大化贡川发生4.9级地震,这些地震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河池境内水库众多,水库蓄水诱发地震的可能性极大,由于地质结构的特殊性,经常发生小震级高烈度的地震。随着城填化建设及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我市面临十分复杂严峻的震情和灾情。因此,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是防震减灾工作的一项长期而艰苦的任务。(二)防震减灾工作现状近年来,特别是河池撤地建市以后,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防震减灾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市政府加大了防震减灾事业投入,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防震减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二是随着国务院四个地震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震监测管理〉办法》颁布实施,防震减灾和地震监测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三是防震减灾行政执法逐步开展,法制监督与行政监督得到加强。四是防震减灾基础设施不断改善。龙滩数字地震观测台网已经开始运行,大化、岩滩建立了地震观测台站,河池地震台数字化改造基本完成,可监测到本市境内3.0级以上的地震。五是明确了3项地震行政许可的办事程序,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有了一定程度提高。六是编制了《河池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河池市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细化方案》,全市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初具规模。七是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已在全市各地不同程度展开,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有所提高。(三)防震减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尽管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随着我市工、农业产业化快速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破坏性地震可能造成的损失将会以指数趋势上升。我市的地震整体综合防御能力还相当薄弱,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与建设“富裕河池、文化河池、生态河池、平安河池”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1.市级地震台网没有建立。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的首要环节。目前我市境内的地震台站均为自治区地震局直属和企业台站,市本级没有建立观测台站。对地震的监测主要依靠自治区地震台网实现。加上由于经费没有得到落实,全市群测群防网站网络无法正常开展工作,致使我们应对地震突发事件反应速度相对滞后。2、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偏低。一是城市综合防御能力偏低。由于历史原因,我市许多工程建筑大多没有进行抗震设防,城镇老旧民房抗震能力低下,全市按规定应作地震安全性评价而未作的重要工程占较大的比例,潜在的城市地震灾害风险很高。二是我市城区还没有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城市活断层探测工作尚未开展,不能满足城乡规划和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三是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综合防御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偏低。大化、岩滩及在建的龙滩等大中型电站、水库、大多数工矿企业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以及铁路、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地震安全隐患,地震紧急自动处置能力建设尚属空白。四是农村民居抗震能力偏低。农村地区社会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防震知识,农村民居基本上处于不设防状态。3.应急救援和响应能力亟待提高。全市城市地震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尚未设置,一旦发生地震,大量人员将无法进行安全、有序的安置。市县联动、指挥中心与现场联动的地震应急指挥和辅助决策体系尚未建立,地震应急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总体滞后,应急基础设施薄弱,政府应对突发地震事件的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地震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尚未建全,救灾物资得不到有效保障。4.在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建设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对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建设和作用的认识不足,我市虽在河池地震台建立了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但是由于缺少经费和设备,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宣传作用,社会公众普遍缺乏地震应急及自救互救的知识和能力。5.防震减灾投入总体不足,县级地震工作部门没有健全。县级地震工作队伍是我国防震减灾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层部门,在防震减灾工作的各个环节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长期以来,县级地震部门得不到足够的重视,目前市辖11个县(市、区)中仅宜州市、天峨县成立了独立的地震工作机构,还有9个县(区)没有地震工作机构,这与我们面临的震情是不相适应的。二、规划指导思想、目标和发展战略(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在维护我市公共安全、建立和谐社会和保持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富裕河池、文化河池、生态河池、平安河池”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地震安全保障。(二)奋斗目标1.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河池市城区的防震减灾能力达到全区中上水平,并具备以下三方面能力:一是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全市达到≥2.0级的地震监测能力;市内建立公众预警系统。二是地震灾害防御能力:一般建设工程要达到《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工程、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必须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引导农村新建房屋采取抗震措施;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普遍得到提高。三是地震应急与救援能力: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具备地震紧急处置能力。2.“十一五”规划目标到2010年,河池市城区基本具备综合抗御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一是加强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和群测群防网络建设,进一步提升地震监测能力;二是河池市城区力争率先达到基本抗御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三是建立健全县级地震工作机构。进一步提升政府应对突发破坏性地震的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能力。四是推进农村民居抗震示范建设,以此为基础逐步改变农村普遍不设防状况。五是建设市防震减灾应急宣传教育中心,逐步提高公众防震减灾素质。(三)发展战略以“为社会提供公共安全服务、保障河池社会经济发展”为中心,通过15年的努力,实现从“局部的重点防御向有重点的全面防御”拓展。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社会,完善“投入、管理、宣传、监督、创新”五个机制,全面提高“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体系发展水平。以全社会参与为依托,提升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形成全社会共同抗御地震灾害的局面。实现预测、预防、救助“三位一体”的全方位的综合管理体系。三、主要任务加强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地震监测水平。提高各县(市、区)城市、大中型电站、水库、大中型企业及矿山和重大生命线工程的抗震防御能力。加强各级政府对重点城市、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地震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紧急救援能力。(一)加强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监测预报能力明确震情跟踪监测工作职责,努力捕捉地震前兆信息,推进市级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确保对我市及周边地区地震事件进行有效监测。制定规范的地震信息发布办法,及时向社会发布地震灾情、应急避险、抗震救灾、震后趋势判断等信息。(二)提升城乡及重要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能力。城乡建设规划必须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和震害预测、地震小区划、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危险及其影响。推进地震安全小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依法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做好重点工程抗震设防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和水库、电站等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的抗震性能鉴定和查险加固工作。开展农村民居抗震能力现状调查,加强对农村民居建造和加固的指导,引导农民建造经济实用、具有一定抗震能力、符合民族生活习俗的新民居,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三)提高地震应急响应和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市县政府的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和完善各级政府和部门及重要企业地震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检查和落实,建立地震应急检查与培训制度,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习。加强群测群防网点建设,建立市县乡三级政府部门的灾情速报渠道,建立健全灾情信息速报人员网络。建立完善市级和地震现场应急指挥系统,加强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地震与其他突发事件应急联动与共享平台,为及时紧急处置地震突发事件提供技术和指挥平台;为社会提供震情、灾情服务;确保政务、指挥系统畅通。(四)完善地震救援救助体系充分依靠武警、公安消防、民兵及预备役部队,发展“社会、民众”等力量,按照“以政府为主导,依托骨干企业,集合多种力量”的原则,壮大地震灾害救援力量,积极参与地震救援工作。(五)提高公众防震减灾素质强化政府防震减灾责任意识,建立地震、宣传、教育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团体的协作机制,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纳入“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建立具备培训、展教、演示、宣讲等宣传普及功能的市防震减灾应急宣传教育中心,使之成为增强社会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众对地震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技能的重要基础设施。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一)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监督体制,履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规范防震减灾活动,保障防震减灾战略目标的实现。加强行政执法。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地震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加强培训,加大执法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地震执法管理、责任追究、行政复议、行政监督监察等制度。(二)完善防震减灾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的防震减灾领导指挥机构,提高统筹、指挥和协调能力。推进县级地震工作机构建设,发挥县(市、区)地震工作机构在防震减灾中的基层组织作用。强化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三)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投入机制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将防震减灾事业纳入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财政预算。保障防震减灾事业公益性基础地位,建立政府投入为主体、社会捐赠、地震保险等多种资金渠道共同支撑的投入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防震减灾的实际需求,提高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专项投入,使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四)创新规划实施组织机制加强规划衔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规划》作为自治区专项规划之一已经于2006年10月24日颁布实施(桂发改规划[2006]647号)。按照区域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做好市级防震减灾规划与自治区防震减灾专项规划的衔接,通过市级规划全面、具体、可行的落实和细化自治区防震减灾规划。成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加强对实施规划的领导和协调,确保规划的有序实施。五、“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规划》,在“十一五”期间,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围绕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示范工程》项目建设。为全面落实防震减灾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保持与自治区防震减灾项目的对接和实施,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十一五”重点项目以建设市防震减灾应急宣传中心为重点,从促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地震紧急救援水平提高入手,推动全市防震减灾向“有重点的全面防御”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保障。(一)市防震减灾应急宣教中心在河池市建设具备应对破坏性地震的快速反应能力,初步快速评估能力、科学指挥决策能力和具备培训、展教、演示、宣讲等宣传普及以及宣传效果的多功能防震减灾应急宣教中心。(二)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优化台网布局、合理加密台站,开拓新的观测技术,使地震观测系统实现对河池市及周边地区地震的有效监测,全面提升我市地震监测能力和水平,为地震预报测报及地球科学研究提供坚实的基础观测数据,为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提供强力技术支撑。(三)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工程加强政府对突发破坏性地震的快速反应能力,提升政府应对重大破坏性地震的宏观监控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四)城市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实施地震安全基础工程,加强城市地震安全工作,推进城市小区划建设。组织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推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适用技术,带动农民广泛参与,改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低的现状。附表:河池市防震减灾“十一五”重点项目汇总表
- 关于印发《河池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河池市地震应急预案》经市二届人民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行。二○○八年五月二十日河池市地震应急预案1.总则1.1目的和指导思想为了使地震应急工作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1.2编制依据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和《河池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1.4工作原则地震应急实行政府领导、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灾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处置本行政区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市人民政府是处置本行政区域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市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协同行动。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灾害临震预报发布以后或发生较大地震灾害时,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并接受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2.1.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河池军分区负责同志市委宣传部负责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同志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市公安局负责同志市地震局局长成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河池军分区、武警河池市支队、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经委、建规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环境保护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局、卫生局、民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市政管理局、商务局、广播电视局、地震局、法制办公室、供电局、安监局、广西电信河池市分公司、中国移动河池分公司、铁路、外事办、台办、市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市政府各部门按照本预案承担全市地震应急工作外,还应负责本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设立本部门地震应急办事机构。人员疏散工作由县(市、区)政府负责。各县(市、区)应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人员疏散预案,并组织实施。2.1.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向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报告震情、灾情,确定地震应急工作方案。宣布临震应急或震后应急期的起止时间。统一领导全市抗震救灾工作。根据地震灾害应急需要,决定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及时掌握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实施紧急救援。2.2指挥部办公室和各部门主要职责2.2.1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副主任:市地震局局长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和河池军分区、武警支队派出同志。①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②及时传达贯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③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和快速评估,及时了解灾区救灾进展情况。④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⑤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工作,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2.2.2各部门主要职责河池军分区: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和抢险救灾模拟演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地震灾害发生后负责组织指挥部队和民兵紧急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市武警支队: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和抢险救灾模拟演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等重要目标的警戒;组织抢险救援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组织新闻单位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负责审查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物资能力资源状况调查,建立应急保障数据库;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提出重建计划。市经委:负责对全市大中型企业可能引起的爆炸、火灾、水灾、放射性污染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排查安全隐患,组织企业生产自救。市建规委:负责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城市建筑等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损毁情况。市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和应急拨款的准备。做好灾后重建资金准备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市教育局:负责组织灾区学生紧急疏散,做好学生安全避险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环境的监测,对可能引起污染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次生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市公安局:重点加强领导机关、金融系统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地震灾害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治安防范措施。维护交通秩序,实施紧急交通管制。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迅速组织消防抢险队伍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市质监局:负责对发往灾区的生活必需品、应急物资进行质量监管,确保不出问题。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地震应急处置技术装备的研究与开发。市卫生局: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材。地震灾害发生后,立即组织市各大医院成立医疗救护防疫队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立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市民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积极组织灾民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与红十字会共同组织接受国内外援助物资和救灾款。市交通局: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地震灾害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组织开辟便捷应急通道,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市水利局:负责对处在灾区的水库、发电站、水电设施采取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水灾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市政管理局:尽快恢复被毁坏的供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保证灾区基本生活正常。市商务局:做好应急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负责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市地震局:密切监视地震活动情况及变化趋势,及时收集和分析宏、微观异常数据;负责震情会商和提出地震趋势意见与应急工作建议。发生地震灾害后,尽快确定地震三要素,迅速启动地震灾害速报网,组织灾区灾害调查并及时报指挥部。迅速组织地震现场工作队,负责地震现场调查和灾情速报及余震监测工作。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配合上级地震部门做好震情趋势判定和地震灾害评估工作。市安监局:对处在灾区的易于产生次生灾害的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强腐蚀产品企业、矿山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安全监控,消除安全隐患。出现异常情况时,要迅速组织抢险队伍抢救人员和物资,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河池供电局: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对供水设施及管线进行检修加固,排除隐患。地震灾害发生后,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障灾区电力供应。广西电信河池分公司、中国移动河池分公司: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地震灾害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优先为救灾工作提供服务,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市外事办、台办、红十字会:负责涉外事务。对申请到灾区救灾、考察、采访的港澳台及外国科研人员、专家及记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接受国外援助物资和救灾款。3.预警和预防机制3.1地震预警级别按照可能发生地震事件的严重性和紧迫程度,地震预警发布级别分为3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地震临震预警为ⅰ级预警(红色),就是对未来10日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区域做出预报。地震短期预警为ⅱ级预警(橙色),就是对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做出预报。地震中期预警为ⅲ级预警(黄色),就是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做出预报。3.2预警发布发布地震短期预警后,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情况紧急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地震局报告。3.3临震应急反应市人民政府发布地震临震预报后,立即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按ⅲ级地震应急响应进行地震应急工作准备。3.3.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准备工作,并对预报区所在地的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工作意见。3.3.2市地震局应密切监视震情信息,及时收集、处理监测数据,分析震情发展趋势;邀请自治区地震局专家进行震情会商;根据地震灾害速报基础数据库对未来地震损失做出估计,并报市政府。3.3.3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各专业组应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赶赴灾区。3.3.4财政、民政、粮食、卫生、食品药品等部门要积极筹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并对原储备物资和食品进行全面检查。3.3.5市政、供水、电力等部门要对生命线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并提出应急方案。3.3.6公安、武警、司法等部门要加强对重要机关、金融单位、监狱等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3.3.7新闻单位要做好应急宣传,按照规定发布震情,平息地震谣言或误传,保持社会稳定。4地震应急响应4.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3.5—4.9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50人以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对于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4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50至300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对于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6.9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3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8%以上的地震;对于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4.2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应对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启动i级或ⅱ级响应。市人民政府立即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地震应急工作按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运作程序实施。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由市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并统筹调配各县(市、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实施搜救。地震应急工作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运作程序进行。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市、区)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请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进行搜救支援。地震应急工作按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运作程序进行。i级和ⅱ级地震应急响应由市政府请求自治区政府确定并组织实施;ⅲ级地震应急响应由市政府决定并报自治区政府;ⅳ级地震应急响应由县(市、区)政府决定并报市政府。4.3应对一般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4.3.1发生一般地震灾害后,启动ⅳ级地震应急响应。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工作准备。灾区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应迅速启动当地地震应急预案,尽快将受灾情况速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然后每隔1小时报告1次。4.3.2地震部门立即启动内部应急预案,保证准确、及时传递震情信息。加强地震监测,确保观测资料连续可靠,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应急规模建议。4.3.3震后半小时之内,市地震局应确定地震震级、震中及发震时间,并尽快提出震情趋势判定意见。4.3.4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震害快速评估和震害现场调查情况提出救灾方案,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同时向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速报灾情及救灾情况。4.3.5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专业组应迅速集结到各办公地点待命,随时投入抢险救灾工作。4.3.6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地震现场工作组应尽快赶赴灾区,进行余震监测和宏观考察,并随时将情况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4.4应对较大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4.4.1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启动ⅲ级地震应急响应。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指挥部各成员迅速到位。部署救灾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及各专业组以最快的速度赶赴指定地点集结,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4.4.2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4.4.3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视情况实行特别管制措施。4.4.4指挥部负责部署、协调、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救灾工作,指挥部各专业组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按指挥部确定的规模迅速开展应急行动,并随时同指挥部办公室保持联络。4.4.5以市民政局和市红十字会为主,财政、卫生、交通、铁路等部门参加,组织接受国内外援助物资和救灾款,并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精神做好分配和发放工作。4.4.6地震现场工作组立即赶赴灾区监测地震活动和灾情调查,并随时将情况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4.4.7涉外事务除军事禁区和自治区、市政府确定的特殊区域外,申请到一般地区救灾、考察、采访的外国科研人员、专家及记者,由市外事办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处在灾区的来华外宾、外商和海外人士,由邀请单位负责安置;外国来我市的旅游者和港澳台旅游者由市旅游局负责安置。4.4.8新闻单位要按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在有利于稳定灾区和全市社会秩序及争取国内外援助的前提下,进行及时、准确、实事求是的宣传报道。4.5应对重大或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4.5.1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后,启动ⅰ级或ⅱ级地震应急响应。市人民政府组织灾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4.5.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各专业组要接受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按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迅速进行应急行动。4.5.3积极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充分发挥驻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6紧急处置4.6.1地震废墟生命搜索与营救行动的基本程序现场快速展开:现场快速勘察,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搜索行动: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利用搜索犬找寻被掩埋于废墟下的受难者,对重点部位进行仪器搜索以精确定位;营救行动:采用起重、支撑、破拆及狭窄场地营救,高空营救等方式,使受难者脱离险境;医疗救护行动:由具有现场急救经验的专业急救医生,采取医疗救护手段对受难者进行救助,迅速转送医疗站。4.6.2救援队伍分工协作程序不同处置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4.6.3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震损建筑物危险评估:当需要进入震损建筑物开展搜索与营救行动,对拟进入的震损建筑物进行危险评估,判断能否进入。当营救行动需要对震损建筑物的有关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破拆,对拟破拆的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危险评估,判断能否破拆。危险品处理: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危险品泄漏的危害性,划定危险区域;采取处置危险品泄漏的紧急措施。现场安全监视:接到现场指挥部的余震警报,视情发出警告,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发现余震征兆,立即向震损建筑物中的救援人员发出撤离警告。监视救援现场及相邻区域的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的威胁,必要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监视救援现场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监视相邻区域损毁高大建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必要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监视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必要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4.7群众的安全防护灾区所在地政府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4.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害所在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市人民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请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邻近市人民政府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提供救助。4.9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市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市地震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在各级政府的配合下,共同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包括人员伤亡、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救灾直接投入费用构成。4.10应急结束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原单位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单位宣布。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5.2社会救助民政局、市红十字会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5.3保险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责任及时理赔。5.4调查和总结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6.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6.1有感地震应急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系统内部应急预案,按内部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应急情况及时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6.2平息地震谣言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地震部门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协助政府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市地震局应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市政府。6.3邻市震灾应对地震发生在邻近地区,但对我市造成了灾害损失或造成严重影响时,根据初步判定的震灾损失或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地震应急响应。7.其他事项7.1宣传、培训和演习公众信息交流:市、县(市、区)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出版、广播电视、新闻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在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实行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判定信息向社会发布,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限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培训:市、县(市、区)政府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演习:市、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7.2监督检查由市地震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河池市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8.附则8.1名词术语次生灾害:地震动造成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以及水灾、泥石流和滑坡等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破坏。生命线设施:指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油系统以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直接经济损失:指地震动及地震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物品等破坏引起的经济损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置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文物古迹和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场地和文物古迹破坏不折算为经济损失,只描述破坏状态。8.2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市政府批准发布,报自治区地震局备案。各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由县(市、区)政府发布,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专业组预案或单位内部应急预案进行及时的修订和完善,报市地震局备案。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8.3奖励与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本预案实施中的行为进行奖惩。8.4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河池市地震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由河池市地震局负责解释。8.5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河池地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河行发[2001]66号)同时废止。9.附录9.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表9.2河池市地震灾情速报示意图9.3河池市地震灾情速报传真格式9.4河池市震情简报格式9.5相关部门通讯录
- 批转市卫生局等九部门关于在都安、大化开展县乡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都安、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经市二届人民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市卫生局等九部门《关于在都安、大化开展县乡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实行。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关于在都安、大化瑶族自治县开展县乡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卫生局人事局财政局编制办发展改革委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八年五月十五日)镇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匮乏,技术薄弱,服务能力低,严重影响我市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后,问题更为突出。要从根本上改变现状,必须深化农村医疗卫生改革,打破体制障碍,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经研究,决定在都安、大化两县开展县乡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试点工作,现就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改革现行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体制,优化配置卫生资源,把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联为一体,使县级医疗卫生技术骨干和设备下沉,拓展县级医院的服务领域,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能力,构建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格局。二、工作目标县乡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分为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和县乡卫生防疫管理一体化。即通过采取规范布局、整合资源、深化运行机制改革,将县人民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乡镇卫生院的防疫组实行捆绑整合为一体,分别以县人民医院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龙头,实行人员编制管理一体化、行政管理一体化、业务管理一体化、资产财务管理一体化、药品耗材采购管理一体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一体化的“六个一体化”,充分发挥县级人民医院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技术、管理上的优势,完善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实现县人民医院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展壮大、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强化农村防疫工作力度,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要,使农村居民在乡镇卫生院就可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让患者得到真正的实惠。三、主要工作任务(一)调整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按“六个一体化”的要求,卫生院的医疗、妇幼保健人员划归县医院管理调配,卫生院的防疫人员划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调配,一体化管理后保持县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卫生院人员编制总数不减、财政经费投入不减,达到盘活资源、人才通用、技术通行、患者通治、免疫落实、利益共享的目的。(二)建立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1、改革内部运行和管理机制。医疗一体化后的卫生院可增挂县人民医院分院牌子,但仍保留原卫生院名称,所设岗位应保持相对稳定,明确县人民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各自的功能定位和工作职责,合理定岗定员,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编制应保持相对稳定,按照人员编制一体化管理的要求,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能上能下,可以从县到乡、乡到县、乡到乡的多向流动。对调出医疗一体化外的人员,按有关人事政策规定办理。2、到一体化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疗、护理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框架下,克服体制障碍,制定有利于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合理调配人才的配套方案,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发展。3、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后,卫生院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工作,专职从事妇保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按每万人配备1人(基数不少于1人),并接受县妇保院的业务指导和考核。4、两县实行县乡卫生医疗一体化管理后,卫生院不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日常工作职责,但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时,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积极主动参与应急救治和现场调查处理工作。5、实行一体化的县人民医院和卫生院依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别制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及分配方案,依法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具体方案由各县自行制定。6、实行院长负责制。县人民医院院长由县人民政府任命。乡镇卫生院对外仍属于独立法人单位,医疗一体化卫生院院长由县人民医院提名,县卫生局考核任命,在一体化管理的框架下履行卫生院院长的管理职责。积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卫生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三)建立县乡卫生防疫一体化管理体制1、县疾病控制中心主任由县人民政府任命,县疾病控制中心中层领导由县疾病控制中心主任提名,县卫生局考核任命。2、卫生防疫一体化管理后,乡镇卫生院防疫组(人、财、物)直接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卫生防疫组人员按辖区人口每一万人配备1名专职人员(基数不少于2人),负责完成本乡镇疾病控制、免疫规划、卫生监督工作。(四)县乡一体化管理前,各卫生院要进行资产造册登记,保证国有资产不得流失。做好资产使用的划分,确定卫生防疫组所需的业务用房及器材,确保卫生防疫工作正常开展。乡镇卫生院人、财、物(除防疫人员和相关财产外)统一由县医院管理,原退休人员由卫生院管理,待遇不变。(五)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的“网底”,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根据上级卫生部门的工作要求做好预防保健、初级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工作,是卫生院功能的延伸。县乡医疗一体化乡镇辖区的村卫生室,受乡镇卫生院和县疾控中心双重管理。县人民医院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制定对村卫生室的帮扶管理办法,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村卫生所(室)医疗、妇幼保健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考核;县疾控中心负责对村卫生室的卫生防疫工作管理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包括医疗、妇幼保健考核结果),负责发放村医的补助。四、工作要求从2008年6月开始,在都安、大化两县实施县乡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试点工作。(一)试点县要充分认识开展县乡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协调,明确卫生、财政、人事、编制、发改、劳动保障、民政、药监、审计等相关部门责任,确保工作到位、领导到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循序渐进,同时要做好干部职工的宣传和政治思想工作,保证试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及医疗卫生工作正常开展。(二)试点县卫生局要认真履行行政职责,加强对实行一体化后的县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领导,强化监督管理。定期对县人民医院院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及领导班子工作进行考评,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提出奖惩意见。对县人民医院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重大的人事任免、项目建设和财务开支要进行审批。(三)为确保免疫规划和妇幼保健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提升两县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两县可根据本县实际情况,从医疗机构业务收入中提取适当的经费(县级医疗机构按年业务总收入0.25%-0.5%,乡级医疗机构按0.5%-1%)作为防保基金,基金由县卫生局统一收取,并调配用于补充乡镇的免疫规划、妇幼保健工作和村医补助的经费。五、试点工作时间安排试点时间为2008年6月—2009年6月。试点县要在2008年6月中旬以前拟定一体化试点工作方案,2008年6月下旬开始实施试点工作,每三个月进行阶段总结。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汇报,研究解决办法,不断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对县乡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工作(包括门诊量、住院量、业务收支、规划免疫、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前后对比,制定科学的量化考核标准,认真总结县乡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取得的成效,按时上报一体化工作资料,做好科学、客观评估工作,为全市开展县乡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提供经验。主题词:卫生工作试点△意见通知抄送:河池市委办公室,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河池市政协办公室,河池市中级法院,河池市检察院。
- 关于调整河池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国债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河池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国债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主任:徐贵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副主任:韦凯钟市政协副主席、卫生局局长陈爱萍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成员:张平市卫生局副局长覃于兰市发改委副主任梁纯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肖禧硕市监察局副局长韩学明市建规委副主任何业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军市审计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平同志兼任。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 关于调整河池市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市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主任:徐贵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副主任:韦凯钟市政协副主席、卫生局局长陈爱萍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成员:张平市卫生局副局长覃于兰市发改委副主任梁纯市财政局总会计师韦海梭市建规委副调研员韦吉整市教育局副局长仇祖和市公安局副局长胡革市人事局副局长黄敏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黄甫安市民政局副局长周凤市审计局副局长杨萍市农业局副局长蒙春阳市水利局纪检组长饶永恒市文化局副局长吴海悫市环保局副局长黄家根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吴春生市粮食局副局长韦强市扶贫办副主任班华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宁市供销合作联社副主任杨华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市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平同志兼任。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 关于调整河池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河池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徐贵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副组长:韦凯钟市政协副主席、卫生局局长陈爱萍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成员:张平市卫生局副局长覃于兰市发改委副主任梁纯市财政局总会计师韦海梭市建规委副调研员韦吉整市教育局副局长仇祖和市公安局副局长胡革市人事局副局长黄敏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黄甫安市民政局副局长刘军市审计局副局长蒙春阳市水利局纪检组长杨萍市农业局副局长饶永恒市文化局副局长吴海悫市环保局副局长黄家根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吴春生市粮食局副局长韦强市扶贫办副主任班华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宁市供销合作联社副主任杨华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平同志兼任。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