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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充实河池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河池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确保自治区50周年大庆前竣工并投入使用,根据市政府2008年2月27日召开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协调会议精神,决定调整充实河池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协调小组成员,调整后名单如下: 
组 长:莫振祖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农文广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韦永福 金城江区常务副区长 
成 员:黄家烈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何业平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韩学明 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副主任 
潘屈原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陈会邦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军 市审计局副局长 
吴祖德 市水利局副局长 
吴海悫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廖朝晖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物价局局长 
罗永双 河池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莫童明 河池市排水有限公司董事长 
莫希胜 河池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黄慧群 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柯献民 金城江区金城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韦 治 金城江区东江镇镇长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做好河池市污水处理建设工程的各项工作、研究协调解决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中需要解决的各种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含综合组、施工管理技术组)、征地拆迁组,其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黄家烈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韩学明、莫希胜同志兼任。工作人员:覃 强(市政管理局)、韦 帆(市政管理局)、施 杰(市政管理局)、韦显政(市政管理局)、韦景波(市建规委)、邹新峰(市建规委)、韦红阳(市水利局)、蒙一铨(市水利局)、卢全斌(市自来水公司)、陆光祥(市自来水公司)。工作职责:具体协调项目报建、水电报装、电力通讯管网迁移、厂区及管网区域内树木移植等业主要求解决的问题;做好图纸审查、监理邀标、施工进度控制、施工现场管理及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人员原则上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集体办公,统一开展工作。 
二、征地拆迁组组长由韦永福同志兼任,副组长由何业平同志兼任。工作人员:黄慧群(市土地储备中心)、柯献民(金城江街道办事处)、韦 治(东江镇)。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污水处理厂征地的后续事项;办理管网泵站需要征用变更的土地手续和相关的构建物的拆迁工作。征地拆迁组不需集中办公,但要及时组织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污水处理建设工程的各项工作:河池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管网建设业主,要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于3月15日前全面开工建设。市排水有限公司作为污水处理厂建设业主,要及时做好土地报批、图纸审查、施工报建及招标等工作,于3月15日前全面开工建设。


二○○八年三月四日 


内容字数: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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