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河池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清理核实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27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河池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 贵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爱萍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蒙 权 市教育局局长
黄祖桥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梁日端 市监察局局长
韦克风 市审计局局长
廖嘉明 市农业局局长
韦吉整 市教育局副局长
银小菊 市财政局副局长
韦美才 人民银行河池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蒙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韦吉整、银小菊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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