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细化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细化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细化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 〕35 号)要求,为确保2008年5月底前完成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任务,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细化方案:
一、基本原则
依法公开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应当公开的,必须纳入目录编制范围。
分工协作原则。自治区编制工作小组负责统一组织、规划、检查、验收编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和单位的编制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编制工作的指导。
统一规范原则。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确定所辖相关单位的机构代码和信息公开目录,合理统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主体
市、县(市、区)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包括: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部门管理机构;
市、县(市、区)直属公共企事业单位;
中央、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
三、编制内容
(一)目录编制
1.政府及政府部门
(1)单位简介;
(2)政府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
(3)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4)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7)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8)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11)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2)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3)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4)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2、公共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教育、医疗、住房、电信、旅游、金融、食品、药品、农资、环保、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社会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
(1)单位职能及岗位职责;
(2)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廉洁自律、责任追究等制度;
(3)办事事项、依据、时限、流程、结果、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收缴办法;
(4)监督投诉及联系方式;
(5)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
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参照以上内容编制。
(二)指南编制
1.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及联络方式(包括办公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2.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
3.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人提出申请须知,处理申请的程序和答复方式;
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
(三)收录时限
按照由近及远的要求,重点是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和现行适用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充实历届政府信息。
四、实施步骤
编制工作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限时操作,扎实推进。
(一)清理编制目录阶段(2008 年5月16 日—2008 年5月25 日)。依法全面清理政府信息,对清理审核的行政职权,进行科学分类和登记,逐项列明实施依据、公开形式、范围、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按照“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的原则编制目录。编制目录目前按照《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河池市政府公开索引号编制规则》(附后)进行,自治区启用新的规则后,以自治区的规则为准。
(二)审核录入阶段(2008年5月25日---2008年5月28日)。按统一格式和标准,编制公开信息,由单位指定内设机构审核把关,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对明确可以公开的信息,直接组织录入;对把握不准的公开信息,报自治区、市编制工作小组审核后录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5月29日—2008年5月31日)。市编制工作小组对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组织保障
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目录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强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编制工作按期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成员由张正民、周新汉、兰勇、覃梁波、张新玲及市政府法制办、编制办、保密办、档案局、监察局各一名同志组成。
各部门、各单位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专职人员,推进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并于5月22日前将专职人员名单报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小组,电话:2307801,2284123;传真:2307802。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编制工作。
2.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工作进行法律和政策的指导、培训。
3.市编办负责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清理、审核。
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络技术的培训及指导,维护和更新网站政务公开信息;负责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并对利用网站开展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检查。
5.市保密局负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受理并答复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事项。
6.市档案局指导目录分类和索引号编制,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归档,提供查询服务。
7.市监察局配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对违反信息公开的失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性任务,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
2、市政府信息公开索引号编制规则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样式的通知》
附件1:
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
一级类目:单位类别
单位类别:
1、政府及政府部门类:用英文字母“a”表示
2、公共企事业单位类:用英文字母“b”表示
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用英文字母“c”表示
二级类目:单位名称代码
单位名称代码来源于各信息形成单位,每个形成单位为一类,用三位数字表示,由“01”开始编码,依次“002”,“003”,直至最后一个形成单位,新增形成单位依次排序。
三级类目:信息类别
政府及政府部门类( “a” )的信息类别:
1、政府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用二位数字“01”表示
2、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用二位数字“02”表示
3、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用二位数字“03”表示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用二位数字“04”表示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用二位数字“05”表示
6、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用二位数字“06”表示
7、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用二位数字“07”表示
8、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用二位数字“08”表示
9、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用二位数字“09”表示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用二位数字“10”表示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 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用二位数字“11”表示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用二位数字“12”表示
13、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用二位数字“13”表示
14、其他:用二位数字“14”表示
公共企事业单位类(“b”)的信息类别:
1、单位职能及岗位职责:用二位数字“01”表示
2、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廉洁自律、责任追究等制度:用二位数字“02”表示
3、办事事项、依据、时限、流程、结果、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收缴办法:用二位数字“03”表示
4、监督投诉及联系方式:用二位数字“04”表示
5、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用二位数字“05”表示
6、其他:用二位数字“06”表示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类(“c”) 的信息类别:
1、单位职能及岗位职责:用二位数字“01”表示
2、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廉洁自律、责任追究等制度:用二位数字“02”表示
3、办事事项、依据、时限、流程、结果、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收缴办法:用二位数字“03”表示
4、监督投诉及联系方式:用二位数字“04”表示
5、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用二位数字“05”表示
6、其他:用二位数字“06”表示
四级类目:年度类别
按信息形成的年度分类,用公元纪年四位数字表示,如2008 年形成的信息,用“2008”表示
信息公开编制的原则与方法采用按类设目,目内排序的原则,依次为
一级类目(单位类别: “a”、“b”、“c”)
二级类目(单位名称代码: “001”、“002”、“003”等)
三级类目(信息类别: “01”、“02”、“03”等)
四级类目(年度类别: “2001”、“2002”、“2008”等)
在最后一级类目中设置顺序流水号,依次按信息形成的顺序排列,用三位数字表示,从“001”开始至“999”。
例如: 2008年的文件“任命xxx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其索引编制号为: a001012008xxx (后三位为流水号, 如2008年已有5份此类文件,则流水号为005,索引号即为 a001012008005)。
附件2:
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索引号编制规则
市政府信息公开索引号是为方便检索政府公开的信息所编制的一组代码,它由单位类别、单位代码、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度、信息流水号五部分共计14位字母和数字组成。编排规则如下:
单位类别( 1位,字母) +单位代码(3位,数字) +信息类别(2位,数字) +编制年份(4位,数字)十流水号(3位,数字)
根据以上编码规则,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单位名 单及单位代码如下(各单位名称前编码为该单位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中的单位代码):
政府、政府组成部门、政府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
a001 市政府(办公室)
a002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a003 市物价局
a004 市经济委员会
a005 市教育局
a006 市科学技术局
a007 市民委
a008 市公安局
a009 市公安交警支队
a010 市公安消防支队
a011 市民政局
a012 市司法局
a013 市财政局
a014 市人事局
a015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a016 市国土资源局
a017 市建规委
a018 市交通局
a019 市水利局
a020 市水文局
a021 市农业局
a022 市商务局
a023 市文化局
a024 市卫生局
a025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a026 市审计局
a027 市国资委
a028 市地方税务局
a029 市环境保护局
a030 市广电局
a031 市体育局
a032 市统计局
a033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a034 市新闻出版局
a035 市林业局
a036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a037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a038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a039 市旅游局、外事办
a040 市粮食局
a041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a042 市侨务办公室
a043 市法制办公室
a044 市招商促进局
a045 市扶贫办
a046 市人民防空办
a047 市供销合作联社
a048 市机关事务局
a049 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a050 河池银监局
a051 中国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
a052 市邮政管理局
a053 市国家税务局
a054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a055 市物资总公司
a056 市气象局
a057 市地震局
a058 河池烟草专卖局(公司)
a059 河池海事局
a060 国家统计局河池调查队
a061 市编制办
a062 市档案局
a063 市中级人民法院
a064 市人民检察院
a065 市总工会
a066 市妇女联合会
a067 市残疾人联合会
a068 市科学技术协会
a069 市住房中心
a070 市移民办
a071 市糖办
a072 市运管处
a073 河池公路局
a074 市公路稽征处
a075 市市政管理局
a076 市房改办
公共企事业单位
boox-b04x 教育行业(不包括教育事业政府主管部门,如: 教育厅等)。
b05x-b09x 医疗行业
bi0x-b14x 住房行业
b15x-b19x 电信行业
b20x-b24x 旅游行业
b25x-b29x 金融行业
b30x-b34x 食品行业
b35x-b39x 药品行业
b40x-b44x 农资行业
b45x-b49x 环保行业
b50x-b54x 计划生育行业
b55x-b59x 供水行业
b60x-b64x 供电行业
b65x- b69x 供气行业
b70x-b74x 公共交通行业
不在以上列举范围内的公用事业单位,代码从b75x开始按顺序编码。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参照以上内容编制
编码如c00x-c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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