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池城区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城区、宜州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河池城区绿化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河池城区绿化实施方案
为改善河池城区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建设生态文明的河池,打造西南出海通道山水园林城市,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导,认真实施市委、市人民政府通道经济战略和创生态年、绿化年的工作思路,全城动员,全社会参与,共同努力,造、封、管、治四管齐下,最大限度地扩大河池城区的森林和绿化面积,提高森林和园林质量,创建精品,打造西南出海通道山水园林城市,更好地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促进河池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任务和目标
(一)任务:规划范围的四至界线是:在原城区绿化规划面积的基础上,东延伸至宜州德胜(德胜与环江二级路路口),西延伸至水任(水南路路口),南自欧洞和肯研(南面环城公路可视第一面山),北延伸至环江大才的温平,规划总面积8208.1公顷(新增规划面积2255.6公顷),其中绿化用地5225.2公顷(新增绿化面积2255.6公顷),占63.7%。对规划区内5225.2公顷(新增2255.6公顷)绿化用地,分两期工程实施,全面采取绿化措施进行绿化,其中人工造林279.3公顷(新增人工造林202.5公顷),封山育林人工辅助造林125.1公顷,封山育林3507.6公顷(新增1822.5公顷),封山护林606.5公顷(新增209.3公顷),预备封山育林685.4公顷。
(二)目标:通过实施第一期绿化工程(2004—2008年)使含灌木林森林覆盖率由7.3 %提高到40%,绿化程度由14.7%提高到80%;通过实施第二期绿化工程(2009—2014年),使含灌木林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到50%,绿化程度提高到95%。要把此项工程建设成具有绿化、美化、花化、香化特征,兼具观光、憩游、科研价值的园林式生态工程。
(三)要求:
1、河池城区的所有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关心、支持、参与城区绿化工作,当作自己份内事来抓,做到个个有任务,人人有责任;
2、2004年至2005年完成责任区的第一期绿化工程造林定植任务,新增第一期绿化工程于2008年完成责任区造林定植任务,即按《河池城区绿化规划》规定的树种和技术要求完成责任区内人工造林地块和人工辅助封山育林地块的人工造林和人工辅助造林,包种包活,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林木生长正常。各单位要长期负责自己责任区的林木抚育、管护,森林防火,绿化地保护等项工作。对于封山护林区林木密度不足100株/亩的地方,要进行补植,使之达到规定密度;
3、禁止在封育区内采伐、砍柴、放牧、挖树蔸、割草、开垦、露天采石和其他一切不利于林木生长繁育的人为活动。严格管理责任区内的野外用火,防止火灾发生;
4、不断提高绿化质量。在完成第一期绿化工程的基础上,逐步引种名贵、珍贵树种和优良园林树种及花卉、草本植物,改善植被配置和园林造型,打造精品园林;
5、对于预备封山育林地块,首先要消除污染和整顿乱采、滥采石料行为,停止对地被物的破坏。其次要恢复植被,对于受污染破坏的地方,引种耐污染植物,加上自然力的作用,逐步恢复植被。对于因开采石料而造成破坏的地方,要在开采创面上全面铺填客土,种花种草恢复植被。
三、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项目计划总投资985.26万元。其中:封山育林167.04万元(新增91.13万元),第一期人工造林529.72万元(新增243万元),第二期原人工造林288.5万元(新增182.25万元)。
(二)资金筹措:责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市财政共同筹措,以责任单位出资为投资主体,业务主管部门努力向上级部门争取相关项目的投资,地方财政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资金投入。
四、组织形式
以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单位,实行绿化目标责任制为主要绿化组织形式。责任单位以责任状落实的责任区作为本单位的全民义务植树基地,组织本单位应尽义务责任的公民,积极参与植树、林木抚育和管护、森林防火、绿化地保护等绿化活动,完成责任区的绿化任务。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或委托河池城区绿化指挥部办公室雇请专业队实施绿化作业。不管采取何种形式,责任单位绿化业主单位的性质不变,长期的绿化责任不变。
指挥部将视具体情况,组织专业队在某些区域开展造林、抚育活动。对于绿化用地的护林防火工作,除责任单位按规定履行职责外,指挥部在火灾易发时段,将组织专业队巡山防火护林。
本方案将绿化用地分区落实到责任单位组,由责任单位组再进一步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每个责任单位组的任务见附表)。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河池城区绿化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整个工作的开展。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指挥长,市委分管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金城江区政府区长、市林业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市政管理局局长、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主任、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的职责是负责城区绿化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加市绿化意识,主动参与绿化美化,自觉爱绿护绿。除指挥部统一印发宣传资料和设立宣传标语外,责任单位也要在自己的责任区内书写宣传标语和固定宣传牌。河池日报、河池电视台要开辟河池城区绿化专栏,开展经常性宣传。
(三)加强督查。市人民政府对本绿化工程实行长期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促进绿化工作健康发展。
(四)实行检查验收制度。每年10月底前市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前一阶段各责任单位的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过验收活动,监控绿化进度和质量,同时落实奖惩办法,确保绿化任务顺利完成。
(五)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力度,有效保护绿化成果。
1、林业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用火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引发火灾的可能性;
2、成立城区绿化护林防火专业队,负责城区绿化用地的防火巡逻;
3、加强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火灾案犯;
4、加强对流浪人员的管理,尽可能避免因他们乱生火而酿成火灾的现象发生;
5、对规划城区绿化用地内的坟墓及耕地主人造册建档,便于野外用火的管理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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