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管沟破混凝土路面套用定额问题的答复
- 桂造价函[2006]46号柳州市自来水管道安装公司:你公司关于管道工程管沟破混凝土路面项目定额套用问题的来函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现行的管道安装定额中没有相应的管沟破混凝土路面子目,如实际施工管道安装需破混凝土路面时,管道直径DN250㎜以内的人工开挖管沟破混凝土路面可按现行安装定额第二册中的电缆沟人工开挖路面相应定额子目套用,但应扣除其子目中的机械费;管道直径DN250㎜以上的人工开挖管沟破混凝土路面则参考套用市政定额中拆除工程相应定额子目。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 关于高山坡截水沟砌筑工程如何计价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06]44号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柳太路改造工程B标项目经理部:你司关于柳州市柳太路改造工程施工中遇到高山坡截水沟砌筑如何计价的来函,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单位估价表》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已综合考虑了"材料二次搬运费"。但由于该工程特殊,材料必须采用人力从坡脚搬运至施工地点,且平均坡度达到60°以上。因此,该工程可适当考虑增加人工搬运材料上坡的费用和人工降效费,具体费用标准由业主、承包商及有关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施工现场情况来商定。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 关于南站西路工程混凝土路面定额套用如何换算配合比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06]45号南宁市城市建设工程公司、上林县大联机械施工公司:你们俩单位关于南站西路工程混凝土路面套用定额能否换算配合比的请示来函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根据《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说明,混凝土路面是按抗压强度作配合比设计,以抗折强度作强度检验,且设计图一般也以抗折强度作为道路混凝土强度指标,对混凝土抗压强度没有具体要求。因此,在套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时,一般按照混凝土抗折强度而不是抗压强度来作为混凝土标号的换算。若该工程设计图上明确路面混凝土设计强度必须同时达到C35抗压和4.5Mpa抗折强度的,则应按照能同时满足两个指标要求的配合比进行换算。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 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以下简称149号部令),将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4号)同时废止。由于新、旧办法中资质标准内容发生变化,所以按149号部令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将进行重新核定就位。为了在资质就位期间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现将资质就位工作期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各单位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新标准的资质就位工作。2.凡在2006年6月30日有效期届满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可延续使用到2006年12月31日,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仍可用原资质证书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3.各咨询企业应认真贯彻149号部令的要求,做好资质就位的各项准备工作。4.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就位的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二○○六年六月九日
-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近年来,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安全生产形势仍不乐观。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现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为基础,完善责任制度为核心,强化责任追究为保障,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二、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工程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工作(以下简称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和部署重点安全工作,建立包含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环节的工作责任制度,定期组织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建立健全协调运行机制。要建立健全并充分发挥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制定明确的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协调运行机制,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工作指导、信息综合和督促检查。四、建立形势分析制度和重点防控机制。要定期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评估安全监管工作绩效,并根据分析和评估结果,及时公布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突出问题或安全生产形势较差的重点城市名单,针对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重要节日、特殊季节等的安全工作,要提早做出有针对性的部署。五、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系统和监测预警体系。要尽快建立覆盖建设系统的安全信息系统,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违反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安全隐患等方面信息的采集和监测分析,全面准确地掌握安全状况和态势,逐步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监测预警体系。六、建立安全事故快报责任制度。各地要根据国家总体预案要求,在国家和建设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详实地上报有关事故情况。对在事故报告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七、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要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基础性工作,制定应急管理工作程序,明确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保障必要的人员、经费等条件。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到事故现场指挥或参与指挥救援,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八、建立重大事故分析评估制度。重大事故发生后,要在两个月内向我部提交分析评估报告,从体制、机制、法规、政策和技术层面深入分析事故成因,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目标、措施,以及完善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的具体意见和建议。九、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和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许可,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规定有关工作责任,建立审批后的动态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责任主体不认真依法查处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十、建立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各地要全面建立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抓好各层级、各环节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对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施定期定量考核。我部将建立对各地建设部门的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加强层级监督,完善约谈制度,定期发布各地控制指标的执行情况。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表彰;对安全工作不力和控制指标执行差的地区,将给予严肃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六年六月九日
- 关于颁布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为了配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贯彻执行,根据国家有关定额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由自治区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组织编制的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通过审定,现予颁布,并就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和工料单价计价法。本定额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二、本定额于2006年7月l日起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施行。1992年《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桂林市单位估价表》同时停止执行。2006年7月1日以后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本定额执行。2006年7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不作改变。三、本定额与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配套执行。四、全区必须统一执行本定额,各地不再编制当地的定额和单位估价表。各单位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本定额的解释、补充、修改等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二OO六年六月九日
- 关于颁布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为了配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贯彻执行,根据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全国统一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等,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由自治区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组织编制的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通过审定,现予颁布,并就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和工料单价计价法。本定额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二、本定额于2006年7月1日起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施行。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包括其补充定额)同时停止执行。2006年7月1日以后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本定额执行。2006年7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不作改变。三、本定额与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和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参考价》配套执行。四、全区必须统一执行本定额,各地不再编制当地的定额和单位估价表。各单位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本定额的解释、补充、修改等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二OO六年六月九日
- 关于颁布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 关于颁布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管[2006]51号各有关单位:为了配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03)的贯彻执行,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07号)、建设部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由自治区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组织编制的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通过审定,现予颁布,并就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和工料单位计价法。本定额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二、本定额于2006年7月1日起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施行。199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建工程费用定额》和200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1992年《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桂林市单位估价表》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2006年7月1日以后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本定额执行。2006年7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不作改变。三、本定额与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配套执行。四、全区必须统一执行本定额,各地不再编制当地的费用定额。各单位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本定额的解释、补充、修改等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二OO六年六月九日
- 关于颁布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参考价》的通知
- 关于颁布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参考价》的通知桂建管[2006]52号各有关单位:为了配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贯彻执行,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有关规定以及近年我区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市场价情况,由自治区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组织编制的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参考价》(以下简称本参考价)通过审定,现予颁布,并就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参考价于2006年7月1日起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施行。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同时停止执行。2006年7月1日以后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本参考价执行。2006年7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不作改变。二、本参考价与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和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执行。三、全区必须执行本参考价统一的编码、名称和规格等,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指导各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当地的信息价。本参考价缺项的,可按规则补充,并报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各单位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本参考价的解释、补充、修改等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二OO六年六月九日
- 关于颁布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
- 关于颁布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桂建管[2006]53号各有关单位:为了配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贯彻执行,根据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等,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由自治区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组织编制的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通过审定,现予颁布,并就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和工料单价计价法。本定额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二、本定额于2006年7月1日起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施行。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包括其补充定额)同时停止执行。2006年7月1日以后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本定额执行。2006年7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不作改变。三、本定额与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和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参考价》配套执行。四、全区必须统一执行本定额,各地不再编制当地的定额和单位估价表。各单位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本定额的解释、补充、修改等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二OO六年六月九日
- 关于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复函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你院关于工程结算有关问题来函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1、建筑垃圾清运费用按《一九九八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建工程定额综合解答》P33第10条规定处理。2、定额未含来函所提部位按规范要求钉挂的铁丝网,如实际发生可办理签证。3、在清单单价合同中,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误或漏项责任由业主承担,应按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调整。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六年六月九日
- 关于举办2006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集中学习)培训班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我区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预通知》(桂建注字[2006]1号)精神,经研究,定于2006年7月在南宁举办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集中学习)培训班(下称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班时间、地点原计划分别在南宁、桂林、柳州等地举办继续教育集中学习班,现根据报名情况只在南宁举办一期,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11-14日,7月10日报到。报到及上课地点:南宁市南鹰宾馆(南宁市双拥路20号)。二、辅导班费用450元/人,学习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三、原未报名参加集中学习的同志仍可报名参加培训班学习。四、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学习。五、报名参加网络教育学习的同志按原计划进行。六、联系方法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人:潘仕将,电话(传真):0771—2260160。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联系人:叶斌,电话0771-5856616,传真:(0771)5867296。南鹰宾馆总台:5326661。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二00六年六月一日
- 关于消防施工中消防检测费计算问题的答复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你单位关于消防施工中消防检测公司进行检测时费用计算问题的来函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关于建筑消防施工在竣工验收前需由有资质的消防检测公司进行消防检测的费用计算问题,我站已在近期的桂造价函[2006]34号文件中对此问题已作了相应说明,具体按该规定执行。附:关于消防工程检测费用计算的有关说明。(略)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 关于合浦县国税局办公楼楼宇智能系统结算问题的答复
- 广西中商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广西华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合浦县国家税务局《办公楼智能楼宇系统工程》有关结算问题的报告”已收悉,根据你单位的来函及有关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桂造价字[2004]10号文的规定,广西现行的安装定额《第十三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于二OO四年七月一日开始执行,在此之前的智能化工程,如已签定合同的仍按原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预(结)算。你单位与合浦县国税局签定的该项目施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为二OO四年五月九日,按规定可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 关于我区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造价工程师: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6]22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现将我区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治区建设厅委托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管理具体工作。二、受理范围通过2005年及以前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人员,均可申请注册。三、申请程序(一)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同时必须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进行网上申报。(二)申请人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即可进行初始注册申报。申请人除在网上注册外,还需提交书面资料(网上初始注册操作程序及书面资料要求详见附件)。申请人网上资料及书面资料均符合申报要求,方能认为申报程序完成。四、初始注册时间申请初始注册人员在收到文件后即可开始网上资料的填报,并将网上资料上传到广西注册管理机构,同时将书面资料上报到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上资料及书面资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06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如不按时办理初始注册的,必须参加当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五、初始注册费用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2000]839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4]87号)的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另需收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70元/人。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地址:南宁市东葛路30号5楼515室。联系电话:0771-5856616附件:2006年造价工程师网上初始注册操作程序和书面申报资料要求广西建设厅二OO六年五月二十四日附件:2006年造价工程师网上初始注册操作程序和书面申报资料要求一、网上初始注册操作程序1.申请用户密码(1)申请人登陆“中国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www.ccost.com),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2)选择“初始注册人员”框,点击〖申请密码〗,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或考试档案号,选择考试通过年度。(3)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用户密码(用户自编,建议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选择注册机构(广西省);输入联系电话和本人手机号、电子邮件地址。点击“下一步”弹出[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建议打印该窗口信息,留存密码。2.申请人网上初始注册(1)在[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点击“开始使用”按钮,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已申请过密码的,可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首页直接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进入此窗口。(2)点击初始注册菜单下[基本情况]按钮,进入基本情况窗口,输入相关信息。※“省份”栏填注册单位所在省份。※“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编号”栏指注册单位已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编号,未取得造价咨询资质的不填。※“存档单位”栏指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如××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力市场、××单位等。※“注册单位”栏必须按单位公章全称填写,不能简称。(3)在[基本情况]窗口下方打开相应扫描件窗口,阅读“扫描件上传方法”。点击“浏览”,选择对应图片并打开,再点击“上传”按钮,直至窗口出现相应扫描件。※申请人应事先将照片、身份证、职称证书、人事档案关系证明、执业资格证、毕业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正本)扫描至计算机或拷贝。每份扫描件只能为一页图片,因此,所有证书类只扫描有照片、姓名、证号、颁发单位印章的内芯,封面不用扫描。扫描件必须保存为jpg图片格式,每张图片必须小于100K(注:扫描件必须用原件(彩色)扫描)。(4)点击初始注册菜单下[工作经历]按钮进入“从事造价业务工作经历”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段工作经历,每段工作经历填一个工程项目。填完一段工作经历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段工作经历。※“起止日期”必须用半角输入(以下同)。(5)点击初始注册菜单下〖工作业绩〗按钮进入“近两年完成主要工作业绩”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项工作业绩。填完一项工作业绩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项工作业绩。※工作业绩为近两年本人完成,网上填报至少三项。※“委托单位”栏指该业绩项目的委托单位。无委托单位的项目填完成该业绩时本人所在的工作单位。※申请人的工作经历与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工作经历与工作业绩、网上业绩资料与书面业绩资料所填报的内容、起止日期需吻合、一致,并符合注册条件。(6)申请人如是2005年以前(不含2005年)考取的造价工程师,必须点击初始注册菜单下[继续教育]按钮进入“继续教育情况”窗口,填报本人继续教育情况。(7)点击初始注册菜单下[申请表]按钮,弹出含有本人信息的《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本人确认无误后,按右上方“打印”按钮,用A4规格纸打印一式二份,注册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后,与书面资料一起报注册管理部门。※打印前,在计算机“页面设置”对话框中将“页眉”、“页角”设置为空白。(8)点击初始注册菜单下[上报申请表]按钮,选择“地方上报”,确认上报的省份为“广西”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完成网上初始注册程序。※资料上传后,如有不符合要求的,管理部门将网上资料打回并注明不合格的原因,申请人应注意到[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查看,并按提示对网上资料进行修改和补允。如有不明之处可以电话联系。二、书面资料要求:1、网上打印的《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要求有本人照片,注册单位须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2、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两张(用于注册证书,照片背后写上本人姓名、注册单位和编号)3、《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注册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申请人需提供该单位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在其它单位注册的应提交该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本人与注册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7、各省、专业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或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按报考年限条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有效的人事档案证明或者离、退休证明;注册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申请人需提供管理部门认可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单位为本人在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为退休、内退、下岗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或内退、下岗证明原件和复印件)。9、2004年以前(含2004年)考试合格的人员应提交逾期注册说明和继续教育合格证明;10、近两年本人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工作业绩简介和证明(提交3个典型项目的工程预结算书),要求:(1)业务委托书或合同;(2)填写相应的工程备案表(此表请在广西造价信息网www.gxzj.com.cn下载);(3)相应的预结算书:①所提交的结算书如属设计变更增减审核的,需附上送审结算书;②属结算审核工程的,需附上结算核定单;属招投标或预算的,需填写《招投标工程一览表》(此表请在广西造价信息网www.gxzj.com.cn下载);采用清单进行招投标的工程,须附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含定额子目)”,“措施项目费分析表”(该两表必须含定额子目工程量),“主要材料价格表(含数量)”。三、书面申报资料装订要求1、提交资料均要求以A4规格纸张;2、《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不用装订,以上第3~5项复印件贴在申请表背面;(每份表都贴,各种证件可缩小复印在一张A4纸上)3、第6~9项装订成一册(一式一份);4、第10项业绩材料单独装订(一式一份)。
- 关于城南垃圾填埋场库区土方计价有关问题的答复
- 广西三建南宁分公司:来函收悉,针对函中提出的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原招标清单的“库区挖土方”清单项目没有明确是库底还是边坡的土方开挖,从字面上理解,可以认为是包含了库区底部和边坡的土方工程量,如没有发生设计变更,库底与边坡土方开挖均应按照原“库区土方”清单报价计算。但在施工过程中为减少投资,业主对原设计图和施工方案进行了变更(见设计变更通知单垃20010153),把边坡开挖改为边坡尽量维持原状地貌,仅需清除表层根植土、遇树兜、树根必须清除。因此,原“库区土方”清单单价已不适用于边坡修整,边坡修整可根据设计变更重新报价,同时,库底土方开挖也应在原“库区挖土方”清单报价的基础上适当调减。具体单价调整由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商定。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 关于园林工程套用定额有关问题的答复
- 田阳县审计局:来函收悉,对函中提出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1、关于园林工程混凝土模板问题,如定额本身木模和钢模考虑的,套用时应按工程实用的模板材质来选择,定额中的模板材料是按钢模板考虑的,如用木模,应根据总说明对其进行换算;如定额不分钢模和木模的,不用换算。2、园林定额第一册P57的定额说明第二点有关规定同样适用于木模工程。3、在计算园林工程费用定额中的利息率已不适用于现在施工的工程,是否计算利息按照合同的约定,其利息计算标准按合同约定或同期银行的贷款利率。4、敢壮山主公祠二进工程屋面的预制板应套用224子目(槽形板、单肋板)。屋面现浇板(浇捣在预制板上,底部没有安装模板)套用179-180子目,并扣除相应底模的人工和材料费。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 关于消防工程检测费用计算的有关说明
- 各市造价管理站及有关单位:根据广西各市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反映,消防工程检测费用,按各市消防管理部门和建筑质量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消防设备安装工程,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后,方可进行验收,其费用标准与定额计价相差较大。为了统一该项检测费的计算,特作如下说明:现行的安装定额消防系统调试子目是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检测单位与消防局共次调试、检测及验收合格为标准编制的,主要以施工单位检测调试为主,其费用与消防检测机构的收费标准不同。因此,凡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测的消防设施检测调试费,施工单位可按现行安装定额中消防系统调试的相应子目的60%计取调试费,如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取,由建设单位支付。此说明即日起开始执行,如原合同有规定的仍按原合同执行。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 关于土方工程计价及有关定额套用问题的答复
- 忻城县审计局: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1)关于土方计价问题。根据来函及来电反映,原工程承包合同未含该工程的土方部分,且也从未对该土方工程的计价有任何约定,因此,该土方工程可以根据定额规定计算或由业主和承包商协商合理的计价办法。至于土方工程量的计量,业主与承包商签证的工程量理应作为结算的依据。对于该签证是否属实,我们无法核实,应出具相关证据,请有关部门裁定或由甲乙双方根据原有的图纸等资料重新核实工程量。(2)关于植草砖套定额问题。植草砖参考混凝土预制块相应定额套用。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 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 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6]122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园林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进一步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秩序,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我部修订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我部1995年7月印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同时作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一、一级企业(一)资质标准1、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2、8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门从事园林、绿化或花木的法人企业。3、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5个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45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并完成栽植、铺植、整地、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体、水景、喷泉、驳岸、码头、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或承担过8个以上的下列之一的经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工程:(1)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50万以上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2)5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250万以上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3)7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150万以上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800亩以上,并具有大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植物、植保、建筑、结构、造价、监理及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7、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有中级以上的岗位合格证书。企业专业技术工种配套齐全。其中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苗圃工、养护工各不少于5人,水景工、花街工、植保工、瓦工、木工、电工各不少于2人,假山工、石雕工、木雕工、钳工、焊工各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应在3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应在10人以上。8、企业拥有高空修剪车、喷药车、洒水车、推土机、起重车、挖掘机、打坑机等施工设备,以及草坪修剪机、各种工程模具、模板、描图仪、修剪、植保设备和信息处理系统等,具有完善的档案等管理制度。9、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3000万以上,流动资金在1000万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10、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培育的植物品种或技术研究、开发、应用项目等获得部级以上奖励或国际性奖励。(二)经营范围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养护管理工程;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二、二级企业(一)资质标准1、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并获得三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门从事园林、绿化的法人企业。3、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5个2万平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并完成栽植、铺植、整地、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体、水景、喷泉、驳岸、码头、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或承担过8个以上的下列之一的园林绿化工程:(1)2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50万以上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2)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50万以上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3)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80万以上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300亩以上,并具有大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5、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植物、建筑、结构及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7、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有中级以上的岗位合格证书。企业专业技术工种配套齐全。其中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苗圃工、养护工各不少于4人,水景工、花街工、植保工、瓦工、木工、电工、假山工、石雕工、木雕工、钳工、焊工各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应在2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应在6人以上。8、企业拥有高空修剪车、喷药车、洒水车、起重车、挖掘机、打坑机等施工设备,以及草坪修剪机、各种工程模具、模板、描图仪、修剪、植保设备和信息处理系统等,具有完善的档案等管理制度。9、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1000万以上,流动资金在600万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10、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培育的植物品种或技术开发项目等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奖励。(二)经营范围可承揽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500万以下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可承揽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300万以下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300万以下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以及7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下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建设工程;可承揽1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100万以下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2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60万以下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5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50万以下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的养护管理。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三、三级企业(一)资质标准1、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2、4年以上的经营经历。3、近3年承担过不少于3个1万平米且工程造价在150万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并完成栽植、铺植、整地、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体、水景、喷泉、驳岸、码头、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或承担过5个以上的下列之一的园林绿化单项工程:(1)1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上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2)2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上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3)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80万以上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3、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经济师具有初级以上职称。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1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的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和经营能力。5、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园林专业的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植物、建筑、结构及水、电专业助理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应在1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应在3人以上。6、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有中级以上的岗位合格证书。企业专业技术工种配套齐全。其中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苗圃工、养护工各不少于2人,水景工、植保工、花街工、瓦工、木工、电工、假山工、钳工、焊工各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应在1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应在3人以上。7、企业拥有修剪车、洒水车、挖掘机、打坑机等施工设备,以及各种工程模具、模板、描图仪、修剪、植保设备和信息处理系统等,具有完善的档案等管理制度。8、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500万以上,流动资金在100万以上,企业年总产值在800万元以上。9、企业所承担的工程、培育的植物品种或技术开发项目等获得市地级以上奖励。(二)经营范围可承揽2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下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可承揽2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下的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下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下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建设工程。可承揽5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50万以下的游园等公共绿地,1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30万以下的主干道绿化、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20万平方米且年养护费用在20万以下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的养护管理。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 建设部安委会2006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 4月26日下午,建设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2006年第二次会议。会议由建设部安委会副主任、总工程师王铁宏同志主持,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部安委会主任、副部长黄卫同志传达了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同志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并结合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3月27日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温家宝总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的精神,对进一步做好建设系统安全工作作了讲话。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会议通报了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据初步统计,截至到4月25日,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事故196起、死亡239人,分别比去年降低了19.67%和14.03%。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13起、死亡45人,分别比去年上升116.67%和60.71%。全国未发生重大的市政公用运行中断事故。会议认为,当前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是稳定的,但仍不容乐观。各地和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指示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和部署上来,加强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健全工作机制,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任务和事故下降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地区、各个环节。抓紧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面推动建设事业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会议指出,要坚持综合治理、重点突破的原则,从安全薄弱之处入手,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认真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为主的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专项整治的对策和措施,落实安全责任。要继续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加强有关安全标准的制定和修订。要进一步加强管理,重点抓好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安全,保障城市燃气、供水和城市桥梁安全,确保城市安全运行。会议议定,近期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建设系统各项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的施工管理,以及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景点等公共聚集场所的管理工作,确保城市轨道交通、供气、供水的运行安全。2、认真抓好“2006年安全工作措施分工”的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进度,落实具体责任,切实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工作各项任务。3、做好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会议的筹备工作,研究增加有关应急管理内容。4、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依托有关单位开展各项预案和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选择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开展有关应急处置的演练工作。5、抓紧建立完善安全信息系统,尽快把覆盖建社领域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安全信息系统建立起来,方便快速和全方位地掌握安全信息,明确分析、统计及评估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职责分工。6、增强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和有效性。有关领导要深入安全生产第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全面地掌握安全动态,分析安全形势,剖析事故发生规律,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加强对发达国家先进安全管理方式的研究和学习,着重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遏制安全事故高发的状况。会议原则通过《建设部安委会工作规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快报工作的通知》,请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后下发。
- 关于严格限制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等活动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天津市建委,北京市、重庆市园林局:最近,一些风景名胜区相继发生因影视拍摄等活动,造成植被、水体等风景名胜资源受到严重破坏,引起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为切实加强对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严格限制在风景名胜区内影视拍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风景名胜资源是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和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内地形地貌、自然山体、林木植被、河流水系、文物古迹等是风景名胜资源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地要把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作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二、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严格禁止和限制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主题演艺等活动,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或批准进行任何形式的因拍摄活动而影响或破坏地形地貌和自然环境的行为和活动。确需进行此类活动的,必须进行认真评估和论证,并提出保护方案,确保风景名胜区资源与环境得到严格保护。三、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关于“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由建设部核准”的规定,今后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要对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主题演艺等活动进行审批,重点对保护方案和评估报告进行认真审查。经审核,在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内进行此类活动可能对资源环境构成负面影响的,不得批准实施;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如认为不构成负面影响的,应提出审查意见,报建设部核准。四、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本地区风景名胜区内的影视拍摄和大型主题演艺等活动及其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对造成轻微毁损的,要限期恢复、赔偿损失;造成严重破坏的,要限期恢复外,还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应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于6月15日前报建设部城建司。建设部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 关于“竹溪苑”桩基础工程竣工结算有关问题的再答复
- 广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我站于二00六年二月九日答复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并抄送你公司的《关于“竹溪苑”桩基础工程竣工结算有关问题的答复》(桂造价函字[2006]6号),你公司于二00六年四月十一日致函我站,提出异议,并请给予答复。经我站研究,现就该工程结算有关问题再次答复如下:一、关于该工程上限控制价及其编制总说明的效力问题:根据该工程《招标文件》第“27”条第“27.3”款的规定:“本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无标底,但有上限控制价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详见附件”;在《招标文件》“评标细则”之“商务标”中规定:“①本工程上限控制价等于招标人委托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的预算的95%;②评标标底价:C=(A+B1+B2+B3+…+Bn)/(n+1),A为招标人确定的上限控制价;C为评标标底价…”。由上可见,本工程之上限控制价及其编制总说明不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直接构成了招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的依据。同时,根据本工程《施工合同》之《专用条款》第“23.2.1”条第二款的约定,新增项目应参考计算依据和有关规定,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上限控制价)进行工程结算。由此可见,上限控制价是确定工程合同变更价款的依据之一。二、关于《图纸会审记录》第“19)”条“同意施工单位建议,沉桩终压力取值为3335KN(设计值的2.3倍)”的效力问题:1、根据该工程《施工合同》之《专用条款》第“2.7”款、第“8.1.7”款、《通用条款》第“1.17”款、第“8.1(1)”款的规定,《图纸会审记录》是施工图纸和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该工程《图纸会审记录》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已产生与图纸相同的效力;2、经查阅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04G361),其“总说明”之“10.8.6”款规定:“桩端进入坚硬、硬塑的粘性土,中密以上粉土、沙土、碎石类土及风化岩等持力层时,静压桩的压桩力为主要控制指标,…”。本工程桩端持力层为圆砾层,静压桩的压桩力已成为主要控制指标。因此,《图纸会审记录》所确认的沉桩终压力3335KN的取值,并非是对原设计图纸的一个无关紧要的数值的确认。当事人双方均应对由此可能产生的合同实质性变更承担责任。对于该工程的结算有关问题,我站已先后三次行文给予答复(分别为桂造价函字[2005]10号、桂造价函字[2006]6号文及本文)。如对我站的系列答复仍有异议的,当事人可向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请调解,或按照合同的约定进入司法程序进行处理。此复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00六年五月十一日
- 关于"竹溪苑"桩基础工程竣工结算有关问题的再答复
- 桂造价函字[2006]31号广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我站于二00六年二月九日答复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并抄送你公司的《关于"竹溪苑"桩基础工程竣工结算有关问题的答复》(桂造价函字[2006]6号),你公司于二00六年四月十一日致函我站,提出异议,并请给予答复。经我站研究,现就该工程结算有关问题再次答复如下:一、关于该工程上限控制价及其编制总说明的效力问题:根据该工程《招标文件》第"27"条第"27.3"款的规定:"本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无标底,但有上限控制价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详见附件";在《招标文件》"评标细则"之"商务标"中规定:"①本工程上限控制价等于招标人委托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的预算的95%;②评标标底价:C=(A+B1+B2+B3+…+Bn)/(n+1),A为招标人确定的上限控制价;C为评标标底价…"。由上可见,本工程之上限控制价及其编制总说明不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直接构成了招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的依据。同时,根据本工程《施工合同》之《专用条款》第"23.2.1"条第二款的约定,新增项目应参考计算依据和有关规定,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上限控制价)进行工程结算。由此可见,上限控制价是确定工程合同变更价款的依据之一。二、关于《图纸会审记录》第"19)"条"同意施工单位建议,沉桩终压力取值为3335KN(设计值的2.3倍)"的效力问题:1、根据该工程《施工合同》之《专用条款》第"2.7"款、第"8.1.7"款、《通用条款》第"1.17"款、第"8.1(1)"款的规定,《图纸会审记录》是施工图纸和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该工程《图纸会审记录》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已产生与图纸相同的效力;2、经查阅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04G361),其"总说明"之"10.8.6"款规定:"桩端进入坚硬、硬塑的粘性土,中密以上粉土、沙土、碎石类土及风化岩等持力层时,静压桩的压桩力为主要控制指标,…"。本工程桩端持力层为圆砾层,静压桩的压桩力已成为主要控制指标。因此,《图纸会审记录》所确认的沉桩终压力3335KN的取值,并非是对原设计图纸的一个无关紧要的数值的确认。当事人双方均应对由此可能产生的合同实质性变更承担责任。对于该工程的结算有关问题,我站已先后三次行文给予答复(分别为桂造价函字[2005]10号、桂造价函字[2006]6号文及本文)。如对我站的系列答复仍有异议的,当事人可向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请调解,或按照合同的约定进入司法程序进行处理。此复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00六年五月十一日
- 关于空调工程设备内电机调试费计算问题答复
- 广西南宁星江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空调工程设备内电机调试费是否计算的函”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空调设备中的电机调试工作,可根据施工规范的要求和实际施工情况决定,实际需要发生才可计取电机调试费。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六年五月八日
- 关于公布建设系统2004-2005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通报
-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2004年以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团组织以“青春献建设、文明献社会”为主题,以“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业绩、一流人才”为目标,组织动员和引导建设系统广大团员青年,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在建筑施工、市政公用、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房地产交易登记、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公园管理及“12319”服务热线中心等行业和部门涌现出一批先进基层青年集体。他们大力弘扬敬业爱岗、艰苦创业和服务群众的精神理念,积极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展示了当代建设系统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了良好的行业形象,促进了建设系统的两个文明建设,推动了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依据《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在对各地申报的候选单位严格考核和集中公示的基础上,建设部和共青团中央决定,命名北京市天坛公园服务队导游班等140个单位、继续认定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导游服务中心等382个单位为2004-2005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希望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希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团组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建设系统广大青年职工中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尽职守,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把“八荣八耻”转化为自觉行动。带领建设系统广大青年职工投身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为推动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附件:建设系统2004-2005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二○○六年四月七日建设系统2004-2005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名单一、新命名的:(140个)北京市天坛公园服务队导游班北京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公司第一分部北京大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中心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车辆一公司古城检修车间列检甲班北京建工集团商品混凝土中心左玉龙企业管理型青年突击队中建八局(北京)范明月青年突击队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车客运分公司660路88029车组天津市城建集团卫津南路立交项目经理部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道路桥梁设计二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发展公司京沪高速(天津段)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工程青年突击队天津住宅集团公司第一房地产开发部天津公交集团出租汽车总公司九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风雪铁龙服务站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处上海强生公共汽车有限公司933路1258号车组上海环境集团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南作业区驾驶一班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营业所上海市城市快速路监控中心上海普陀区园林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行道树养护队上海市公房经营管理办公室房屋维修监督科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第二工程管理部青年项目管理部中港二航局二公司苏通大桥项目总部(重庆)重庆市丰都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庆市沙坪坝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河北省石家庄市供水总公司监理所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2路线河北省石家庄市城市管理便民服务中心河北省秦皇岛市自来水总公司“晓静热线”河北省邯郸市热力公司经营收费班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1路线188车组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综合试验站山西省太原市市政机械施工公司经营技术科山西省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山西省长治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山西省忻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产权产籍监理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房地产产权管理处交易大厅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环卫三所团支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煤气有限责任公司抢修队辽宁省沈阳市“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辽宁省沈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部辽宁省鞍山市房产立山总公司青年突击队辽宁省锦州节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燃料分场输煤主控室辽宁省阜新市房产交易中心辽宁省盘锦市公园管理处“冬梅”塑像管理班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一所吉林省吉林市出租汽车“雷锋车队”吉林省长春公交集团巴士公司一车队04车组吉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方案设计所吉林省辽源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城市建设服务热线指挥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供排水集团南岗供水公司青年文明号便民服务队黑龙江省哈尔滨哈房房屋置换服务有限公司道外分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油管理局办事处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处业务受理科江苏省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城北水厂江苏省徐州市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排水管网维护公司江苏省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3路线江苏省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苏省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公司江苏省连云港市建设事业“12319”服务热线中心浙江省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厅浙江省宁波市市政管理处路灯管理所海曙班浙江省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总公司大桥指挥部浙江省温州水务集团公司东向营业所浙江省金华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夏光宏项目部浙江省绍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排水抢修中心安徽省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安徽省铜陵市燃气总公司管道气分公司营业所安徽省阜阳市公交总公司1路158号车组安徽省淮南市市政工程公司第一工程部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公司安徽省安庆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供排水公司管线维修部福建省泉州市房地产发证处受理办证大厅福建省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营业厅福建省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福建省莆田市城市计划用水办公室江西省吉安市青原房地产交易所江西省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西省宜春市公共交通公司赣C00844车组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设计二所江西省南昌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沥青道路工程公司机械施工队山东省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力项目部山东省济南市趵突泉公园管理处导游班山东省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山东省潍坊市“12319”市政服务热线山东省泰安市房产交易中心山东德建集团学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鹤壁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处河南省焦作市“12319”城建服务热线河南省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立刻办河南省济源市风景园林管理局南蟒河管理组河南省濮阳市自来水公司热线服务队湖北省武汉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办公室综合部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房产管理局“一条龙”服务窗口湖北省宜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湖北长城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综合部湖北省十堰市城建监察支队机动大队一中队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建设工程清单定额编制组湖南省湘潭市房地产产权监督管理处(房产交易中心)办证服务厅湖南省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芙蓉区大队火车站广场中队湖南省长沙市市政专项建设指挥部青年突击队湖南省娄底市自来水公司管道安装公司湖南省常德市房地产产权管理处政务中心窗口广东省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热线青年岗组广东省源天工程公司第二工程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精诚房地产测绘事务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3340号车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自来水公司中尧水厂化验岗海南省建筑工程研究院海南省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海南省三亚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四川省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保护处四川省广元市公交公司18号车组四川省峨眉山风景名胜区林业分局四川省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四川省成都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刁荣勇项目经理部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6所贵州省贵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16路贵州省六盘水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云南省建工集团第三公司直管部云南省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陕西省宝鸡市自来水公司营业所抄表收费班陕西省咸阳市公共交通公司1路陕西省渭南市“12319”城建服务热线中心甘肃省兰州公交集团第三客运公司一车队103队甘肃省嘉峪关市产权产籍管理所甘肃省白银市公交公司第一分公司9846号车组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院建材试验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房地产管理事业局产权交易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分公司中心车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察大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62号车组中建二局北京物业管理公司中建八局(北京)马荣全青年突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松塔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5项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新富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二、继续认定的:(382个)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导游服务中心北京市颐和园殿堂队德和园班北京市北海公园永安寺讲解班北京市天坛公园回音壁殿堂讲解班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客运分公司387路14245车组(原12474号)北京市首华建设经营有限公司服务处翠微西里物业站(原市房管一建设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首华物业分公司翠微西里物业站)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素丽服务热线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车客运分公司108路85832车组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修分公司三场三车间保一组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车客运分公司103路85703车组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客运分公司374路车队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客运分公司1路64318车组(原67046车组)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10路44702车组(原47702车组)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客运分公司44路(小环)34165车组(原37037车组)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客运分公司323路34568车组(原34128车组)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客运分公司21路14225车组(原12492车组)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客运分公司13路14936车组(原12309车组)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客运分公司19路车队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客运公司阜成门车站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车辆一公司古城运用车间A1轮乘班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车辆二公司太平湖运用车间A01轮乘组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车辆二公司太平湖检修车间调试班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车辆一公司四惠运用车间B3轮乘班北京燃气集团液化石油气公司呼家楼供应站北京市自来水集团丰源公司业务部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第九水厂净水一分厂加药班北京市四清环卫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运输分公司车队一班(原四清环卫工程集团四车队一班)北京首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年管理集体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慧苑居住区管理处电工班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会展部二层班组天津城建集团三公司咸阳路污水处理厂项目经理部天津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地铁一号线工程“青年文明号”联建集体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天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第二销售分公司河北营业所京津服务站天津市花卉管理处花卉经营租赁中心工程组(原宜兴埠花圃工程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处天津三建陈印桥青年突击队天津公交集团一公司5路1-9083车组天津公交集团二公司96路0707车组天津公交集团二公司40路车队天津公交集团三公司8路3-1323车组天津公交集团四公司7路4-0604车组天津市公路局养路费征稽处天津建工集团二期罗马花园工程青年突击队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供水服务网络中心天津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津晋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天津市排水管理处信息中心天津建工集团总承包公司杨建国青年项目突击队河北省邯郸市自来水公司营业处河北省秦皇岛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34路278号车组河北省石家庄市公交总公司五公司6路230车组河北省石家庄市公交总公司1路线河北省保定市公交总公司2156车组河北省保定市公交总公司1路线河北省承德市公交总公司客运一公司5路516车组河北省秦皇岛市公交总公司33路368号车组河北省唐山市公交总公司三公司5路176车组河北省邯郸市公共交通总公司6046车组河北省邯郸市热力公司铁西分公司河北省建设勘探研究院岩土工程处河北省秦皇岛市煤气总公司造气厂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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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初审机关:根据《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受理范围通过2005年及以前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人员,均可申请注册。二、申请程序(一)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按照《公告》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同时必须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进行网上申报。(二)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初审机关(以下简称“省级、部门注册初审机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报建设部审核。三、初审要求(一)省级、部门注册初审机关要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行政许可条件进行初审。(二)请于2006年6月30日前,将初审意见、汇总名单报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初审后的网上申报材料上传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四、注册费用注册费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2000]839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4]87号)的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2月22日经建设部第8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七)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八)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九)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十一)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二)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第十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九)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十)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十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第三章资质许可第十一条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向申请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第十二条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决定。其中,申请有关专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查决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三)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四)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五)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七)企业营业执照;(八)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九)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项、第(六)项所列材料。第十四条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资质等级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九)项所列资质标准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一年。暂定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暂定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换发资质证书。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换发资质证书。第十五条准予资质许可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补办。第十六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资质有效期延续3年。第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第十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承继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但应当符合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条件。第四章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第十九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第二十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包括:(一)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二)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三)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四)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五)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第二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接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当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以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二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第二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一)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三)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不少于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四)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四条分支机构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第二十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六条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当事人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第二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四)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五)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十八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对外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获知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专业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第三十条监督检查机关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文档,有关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文件;(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以及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等相关资料;(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及执业规程规定的行为。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第三十一条监督检查机关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谋取其他利益。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四)对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第三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资质。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被撤销、撤回的;(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终止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应当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不良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查阅信用档案。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质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第三十七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第三十八条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设立分支机构不备案的;(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第四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二条资质许可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或者超越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决定的;(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决定的;(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四)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月25日建设部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4号)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前建设部发布的规章与本办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第(六)项和第十条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暂不适用于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且尚未进行改制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