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造价工程师: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6]22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现将我区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建设厅委托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管理具体工作。
二、受理范围
通过2005年及以前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人员,均可申请注册。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同时必须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请人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即可进行初始注册申报。申请人除在网上注册外,还需提交书面资料(网上初始注册操作程序及书面资料要求详见附件)。申请人网上资料及书面资料均符合申报要求,方能认为申报程序完成。
四、初始注册时间
申请初始注册人员在收到文件后即可开始网上资料的填报,并将网上资料上传到广西注册管理机构,同时将书面资料上报到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上资料及书面资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06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如不按时办理初始注册的,必须参加当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
五、初始注册费用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2000]839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4]87号)的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另需收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70元/人。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地址:南宁市东葛路30号5 楼515室。联系电话:0771-5856616
附件:2006年造价工程师网上初始注册操作程序和书面申报资料要求
广西建设厅
二OO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6年造价工程师网上初始注册操作程序和书面申报资料要求
一、网上初始注册操作程序
1.申请用户密码
(1)申请人登陆“中国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www.ccost.com),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
(2)选择“初始注册人员”框,点击〖申请密码〗,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或考试档案号,选择考试通过年度。
(3)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用户密码(用户自编,建议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选择注册机构(广西省);输入联系电话和本人手机号、电子邮件地址。点击“下一步”弹出[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建议打印该窗口信息,留存密码。
2.申请人网上初始注册
(1)在[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点击“开始使用”按钮,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
※ 已申请过密码的,可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首页直接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进入此窗口。
(2)点击初始注册菜单下[基本情况]按钮,进入基本情况窗口,输入相关信息。
※“省份”栏填注册单位所在省份。
※“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编号”栏指注册单位已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编号,未取得造价咨询资质的不填。
※“存档单位”栏指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如××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力市场、××单位等。
※“注册单位”栏必须按单位公章全称填写,不能简称。
(3)在[基本情况]窗口下方打开相应扫描件窗口,阅读“扫描件上传方法”。点击“浏览”,选择对应图片并打开,再点击“上传”按钮,直至窗口出现相应扫描件。
※申请人应事先将照片、身份证、职称证书、人事档案关系证明、执业资格证、毕业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正本)扫描至计算机或拷贝。每份扫描件只能为一页图片,因此,所有证书类只扫描有照片、姓名、证号、颁发单位印章的内芯,封面不用扫描。扫描件必须保存为jpg图片格式,每张图片必须小于100K (注:扫描件必须用原件(彩色)扫描)。
(4)点击初始注册菜单下[工作经历]按钮进入“从事造价业务工作经历”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段工作经历,每段工作经历填一个工程项目。填完一段工作经历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段工作经历。
※“起止日期”必须用半角输入(以下同)。
(5)点击初始注册菜单下〖工作业绩〗按钮进入“近两年完成主要工作业绩”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项工作业绩。填完一项工作业绩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项工作业绩。
※工作业绩为近两年本人完成,网上填报至少三项。
※“委托单位”栏指该业绩项目的委托单位。无委托单位的项目填完成该业绩时本人所在的工作单位。
※申请人的工作经历与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工作经历与工作业绩、网上业绩资料与书面业绩资料所填报的内容、起止日期需吻合、一致,并符合注册条件。
(6)申请人如是2005年以前(不含2005年)考取的造价工程师,必须点击初始注册菜单下[继续教育]按钮进入“继续教育情况”窗口,填报本人继续教育情况。
(7)点击初始注册菜单下[申请表]按钮,弹出含有本人信息的《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本人确认无误后,按右上方“打印”按钮,用A4规格纸打印一式二份,注册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后,与书面资料一起报注册管理部门。
※打印前,在计算机“页面设置”对话框中将“页眉”、“页角”设置为空白。
(8)点击初始注册菜单下[上报申请表]按钮,选择“地方上报”,确认上报的省份为“广西”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完成网上初始注册程序。
※资料上传后,如有不符合要求的,管理部门将网上资料打回并注明不合格的原因,申请人应注意到[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查看,并按提示对网上资料进行修改和补允。如有不明之处可以电话联系。
二、书面资料要求:
1、网上打印的《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要求有本人照片,注册单位须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两张(用于注册证书,照片背后写上本人姓名、注册单位和编号)
3、《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注册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申请人需提供该单位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在其它单位注册的应提交该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本人与注册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各省、专业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或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按报考年限条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有效的人事档案证明或者离、退休证明;注册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申请人需提供管理部门认可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单位为本人在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若申请人为退休、内退、下岗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或内退、下岗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2004年以前(含2004年)考试合格的人员应提交逾期注册说明和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10、近两年本人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工作业绩简介和证明(提交3个典型项目的工程预结算书),要求:(1)业务委托书或合同;(2)填写相应的工程备案表(此表请在广西造价信息网www.gxzj.com.cn下载);(3)相应的预结算书:①所提交的结算书如属设计变更增减审核的,需附上送审结算书;②属结算审核工程的,需附上结算核定单;属招投标或预算的,需填写《招投标工程一览表》(此表请在广西造价信息网www.gxzj.com.cn下载);采用清单进行招投标的工程,须附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含定额子目)”,“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该两表必须含定额子目工程量),“主要材料价格表(含数量)”。
三、书面申报资料装订要求
1、提交资料均要求以A4规格纸张;
2、《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不用装订,以上第3~5项复印件贴在申请表背面;(每份表都贴,各种证件可缩小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第6~9项装订成一册(一式一份);
4、第10项业绩材料单独装订(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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