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PC模式下政府机国投建设项目财政评审及造价审计难点分析与合规
- 通过对本系列一财政评审必要性及系列二财政评审提交资料的阅读及理解。EPC项目各参建方需要在项目建设初期就制定财政评审送审工作计划。做到能在项目建设前期顺利推进财政预算评审工作,在施工过程中补充完善竣工结算资料。争取做到项目竣工完工后1个月内完成竣工结算,在这分享造价机构下载信息价的方法,百度“祖国建材通”即可,还是挺方便的。。但如何达成以上目标,需要各参建方充分的信任及合作,笔者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某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指导意见》、等国家及地方政策文件精神,结合项目从业经验,从时间上对财政评审计划工作进行分类阐释,介绍财政评审需要准备的工作。本次是该系列的第三次推文,此次是基于承包方视角,简略介绍如何做好财政评审送审计划,保证项目财政评审顺利推进,提升承包方项目收益。项目建设前期需要准备内容1.投标前评估商务人员根据招标文件等内容,对项目建设成本进行评估,预估项目是否有盈利条件,如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低于自身对项目的成本评估,则应予以放弃。EPC项目核心点就是“总价包干”,有别于传统DBB模式。不建议冒险进行投标,毕竟不中标,就不会有财政评审超概风险。具体做法可参照下图执行。根据上表,商务人员或者生产经营人员应做到以下工作:(1)收集与项目投标有关的文件及资料;(2)商务人员组成内部投资评估小组,如有需要可邀请其他部门专家参与;(3)对招标资料中的招标范围、风险费用约定、合同变更的计价方式、付款的条件、节点及比例等与投资控制相关的内容进行分析、评估;(4)检查上控价与招标范围、招标内容的一致性、费用的合理性;(5)评定是否投标。如公司层面决定投标,则配合标书制作人员编制投标文件。2.中标后项目成本策划如果项目顺利中标,首先组建项目商务小组,小组根据初设阶段中标或施工图设计阶段中标,来分解合同额,形成每个专业工程的投资目标,即品牌、价格、档次标准等,以指导后续阶段的投资控制管理。(1)注重投资策划,实现投控前置项目中标后设计实施前,会同设计组和施工组依据合同约定,共同制定《项目投资分配计划表》,为限额设计提供依据。会同施工组编制《项目投资控制计划》、《预(结)算工作计划》,为项目投资控制、预(结)算管理提供指导。(2)统筹管理原则投资控制总目标应统筹考虑单项工程之间的目标、单项工程目标与单位工程之间的目标,并考虑风险预留金;做好事前控制,事中跟进,事后总结。(3)重视合同交底项目设计前期,向设计工作组进行全面合同交底,以减少设计组擅自“扩大承包范围、增加设计内容、提高设计标准”的问题,为投资控制把好设计源头关。笔者认为EPC模式最进步的一点在于打通了设计与施工沟通交流的壁垒,一定要充分发挥设计与施工相融合的特点。(4)加强前期策划项目前期,组织联合体各方编制项目履约策划工作,制订各项工作计划(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工程施工进度计划、预(结)算工作计划、投资控制计划等),为全面履约创造条件。(5)明确职责分工承包商内部各部门成员或联合体各参建方,共同梳理职责分工,明确各自权责,围绕总承包合同约定,在不损害对方利益的前提下,谁受益谁主张谁做主,彼此间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共同推进。(6)完善合作协议承包商内部各部门成员或联合体各参建方的合作协议中,明确预(结)算编制时间、报送时间等要求,如在规定时间内,任务部门/成员没有推进,牵头部门/单位可自行编制及报送,由此给承包人造成一切损失和编制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7)制订沟通机制项目前期,会同各方制订有序高效的业务沟通机制、业务流程机制(设计变更流程、预(结)算报送及评审流程等),为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依据。(8)主要问题剖析项目建设前期的一切决定都是宝贵且重要的,EPC项目虽然说只有一个总承包方,但总承包方内部往往由各个部门成员或者子公司、联合体的形式存在,往下还有各类分包商,如前期无法落实责任、不能合理划分工程建设的“蛋糕”,各方只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牵头部门/单位因各种原因无法采取强制措施,导致前期未解决的问题悬而未决,最终影响预算报审推进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一个强势的牵头部门/单位是必要的,此外还要具备划分蛋糕的能力,也就是各单项工程的资金分配,如果在前期可以落实好各单项的资金分配,后续以此指导施工图设计工作,之后编制的预算基本不会超过EPC限定总价。可以顺利推进财政评审。至于如何划分蛋糕,在此不进行延伸,但根据单项利润率来讲,一般的市政、公建项目精装>安装>总平>土建。项目设计阶段需要准备内容设计阶段分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各自的要求不相同,但设计的责任是一样的,即在满足业主合理使用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最优化设计。保证项目建设成本不超财政批复价格。(1)底线设计意识加强设计前期及设计阶段,需要加强对设计组成员的底线设计,提高设计成员参与度;EPC项目中,勘察设计费金额有限,勘察设计工作无限,设计优化口号多落地少。(2)重视过程管控,确保有效实施设计阶段,要求施工方全程跟踪和参与,确保设计优化、施工优化尽早入图,在内部审查后方推进外部审查。实施阶段,主张“边设计,边预算,边施工,边结算”,实现“先算后干,边干边结,干完结完”的思想;非承包人变更部分,按“先变更、后测算、再实施”推进,杜绝或减少口头指令实施;工程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与施工生产同步,签证索赔工作与施工生产同行,防控后补风险。等等。(3)落实策划阶段制定目标--初步设计将策划阶段制定的投资目标提交给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向设计人员(组)提出限额设计要求,并由投资管理人员向设计人员进行目标交底;跟进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的进行;同时商务组需要审核初步设计概算是否符合策划阶段制定的投资目标,编写《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意见单》,评判是否符合策划阶段的目标。若不符合目标,则进行优化分析,提交给项目组内部及项目经理审核,返回设计人员(组)进行修改;若调整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仍不通过,则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投资目标,直到最终通过为止。在此过程中,设计人员(组)提出多个设计方案时,进行方案分析,并编写《设计方案对比分析表》。(4)落实策划阶段制定目标--施工图设计将策划阶段制定的投资目标提交给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向设计人员(组)提出限额设计要求,并由投资管理人员向设计人员进行目标交底;施工图预算未出时,首先评估施工图图纸,主要从建筑装饰材料、安装材料、装修标准、结构形式等方面评估其整体方向是否符合策划阶段制定的投资目标,并编写《施工图评估意见单》,提交给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施工图预算初步完成后,用数据摘取分析的方法审核预算内容,包括预算内容与施工图设计内容是否一致,与策划阶段制定的投资目标是否一致,采用的信息价是否正确,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是否合理,主要指标是否合理等等,并编写《施工图预算审核意见单》,提交给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由项目经理判定移交给设计人员或预算编制人员调整优化。管理重点:1.未出预算时,对施工图设计现有的图纸等资料或数据,从整体方向对比评估其是否符合策划阶段制定的投资目标,并提出意见;2.施工图预算初步完成后,主要从两方面对其进行审核,一是预算内容与施工图设计图纸的一致性、与策划阶段制定的投资目标的一致性,而是预算本身的信息、数据、指标的正确性及合理性。(5)做好建设单位需求分析当开始施工图设计阶段时,业主的各类指令会随之下达,如何在保证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做好业主需求服务需要各参建方共同努力。站在业主角度上来看,总会认为承包单位赚取了高额利润,总想增加合同外的内容或提高合同标准。但站在财政评审角度,则希望总承包方可以尽量的结余资金,用以其他政府类项目。因此存在:1、合同标准是否可以提高。2.提高标准的费用如何记取。3、合同外内容能否增加。4.合同外内容如何界定。5.暂列金预备费可否使用等问题。需要与业主今早达成一致。(6)提前沟通财政评审单位针对第(5)点暴露出的问题,承包人要配合建设单位,尽早与有关的财政部门进行沟通。明确与财政批复资金不一致的区域,评判是否可以更改原批复设计内容。同时各方咨询财政评审需要注意的内容及送审条件及送审节点。为后续财政送审工作奠定基础。因财政评审部门只面对建设单位,所以需要承包单位配合好建设单位,将财政评审的必要性准确、无误地告知建设单位,提高建设单位对财政评审重要性的认知。项目施工阶段需要准备内容(1)按时召开预算送审推进会议,做好考核机制项目各方选出商务人员,每月每周定时进行预算送审推进会议,分配落实任务,做到周周有进展,月月有反馈。注意会议形式尽量“精兵强将”,杜绝假大空的会议形式,预算推进会议尽量做到高效、简洁。遇到商务组人员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参建方项目经理,共同推进预算报审进展。对未能及时达成财政评审节点要求的人员,根据考核机制予以处罚。对财政评审推进顺利的人员,予以奖励。(2)做好预算送审文件工作将设计阶段的施工图预算仔细审核,重点检查是否有缺项漏项的情况,及时汇总交由公司层面审查。预算文件需要真实有效地提供给配合部门,各部门根据初步的预算文件,评判图纸是否需要改,哪些区域降低档次或提高标准。做好预算与图纸的同时修改。同时根据各地财政评审单位的要求,补齐配套预算文件。沟通财政评审单位、建设单位尽早进行预算报审。(3)严格落实投资分配任务,降低超投资风险。明确施工图设计阶段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投资控制任务,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图阶段的投资内容进行控制。对现阶段项目总投资进行动态投资控制,如发现超概、超合同额风险,要提出优化措施。采用PDCA的方式,监控项目投资是否可控。如遇疫情、材料涨价、政策变更等内容,及时确定处理方法,评判可否索取签证等。(4)做好签证把控根据各地财政评审单位的要求,审核报送的各项签证,审核内容、格式等事项。做好签证流程全过程跟踪,做好文件存档工作签证需要的过程文件。①工程联系单:明确业主要求增加的内容或图纸范围外的工作内容。②现场确认单:由现场各方现场管理人员签证并确认,做好照片记录。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内容控制。③签证预算书:审核费用是否合理、计取费率是否合理、类似项目的价格要跟预算文件是否相一致。④签证:内容需要与联系单相互呼应,重点审核内容是否描述准确。(5)做好设计变更整理工作业主的变更指令,需要以纸质文档下达,可以是会议纪要、联系单、监理通知单等文件,此类文件需要及时归档,用以作为后期的签证或合同价款变更、预备费使用等证明资料。业主方提出的设计变更需要投资管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范围、工程内容、工期、质量、费用及时做出评估,并汇报项目经理,同时做好记录工作。具体流程如下:项目经理指定项目组相关管理人员收集变更意向文件,并提交项目投资管理工程师,由项目投资管理工程师对变更事项进行投资费用的评估,将评估意见报送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决定是否进行变更。如需变更,填写变更材料(如工作联系单、补充协议等),其中费用部分由投资管理人员负责填写,其他内容由相关管理人员填写。投资管理人员做好预算调整记录。(6)做好索赔文件工作及竣工结算需求资料收集工作做好索赔事项的收集整理工作,针对施工索赔,收集现场的返工事项及损失,并做好费用计算工作。资料员需要熟悉了解竣工结算需求的资料,要做好日常文件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即涉及工程量变更、内容变更、重大事项变动、各方利益冲突点等相关文件的收集。总结以上内容为施工图预算报审推进的工作,未提及竣工结算,竣工结算相对来说较为复杂,但如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以上计划及要求推进工作,结算工作难度也会降低。项目预(结)算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项目部各成员都足够重视,从项目一开始就要有预算同步推进、保障竣工结算的意识。财政评审考验各方的配合程度及能力,项目方案不确定,则图纸无法完成,图纸不能完成,必定影响项目预算编制,项目预算不能及时确定,则超投资风险增大。
- 这些传统外墙保温系统要被禁限(附各省规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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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6日15时45分左右,中国电信湖南公司荷花园电信大楼外立面起火,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9月19日,湖南省安委办决定对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电信大厦“9•16”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本次火灾事故原因尚未公布,但是根据现场情况初步判断,很多朋友猜测可能又是外墙材料的原因,引发热议。目前为止,河北、重庆、上海、浙江嘉兴、湖北宜昌等地都已发文,禁限使用外墙外保温系统。近日,江西和四川省也发文了。江西9月21日,江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对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禁止在高层建筑采用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仅通过粘接锚固方式固定的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禁止使用燃烧性能指标低于B1级的保温材料。优先选用外墙内保温、外墙自保温、复合保温和装配式新型外墙保温系统,限制采用保温浆料和仅通过粘结固定的保温板等形式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本通知适用于建筑外围护结构采用板材、浆料、块材及预制复合墙板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外墙保温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这分享造价机构下载信息的方法,百度“祖国建材通”即可,还是挺方便的。四川9月22日,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关于的公示》,保温隔热材料方面:以下禁限使用:1、采用六溴环十二烷作为阻燃剂生产的保温材料。2、B2、B3级保温材料。3、浆料类保温材料。以下推广使用:1、真空玻璃。2、现浇混凝土免拆模板保温系统。3、建筑楼面保温隔声一体板。具体范围和技术措施如下:原文链接:http://jst.sc.gov.cn/scjst/gongshitg/2022/9/22/dc332d26148e49ef98d4eba37c634a6a.shtml河北河北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统一技术措施》,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7月1日前,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按本《通知》规定严格执行;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在建项目,未执行本《通知》规定的,要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建筑物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解决,落实建筑物内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制度,确保工程安全可靠。以下禁限使用:1、施工现场采用胶结剂或锚栓以及两种方式组合的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2、燃烧性能为B2级材料。3、再生料生产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以下推广使用:一、技术体系1、现浇混凝土内置保温体系2、钢丝网架复合板喷涂砂浆外墙保温体系3、大模内置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板体系4、大模内置现浇混凝土保温板体系二、保温产品1、不燃保温材料2、不燃保温材料(内嵌双侧镀锌钢丝网片)3、石墨聚苯板(GEPS)4、模塑聚苯板(EPS)5、硬泡聚氨酯板(PUR)6、石墨挤塑板(石墨XPS)7、挤塑板(XPS)具体范围和技术措施如下:宜昌2021年5月31日,宜昌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征求《宜昌市建设工程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技术、材料、工艺和设备目录(第二批)》修改意见的通知,在第二批禁限目录中显示:1、施工现场采用胶结剂或锚栓以及两种方式组合的施工工艺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装饰复合板除外)限制使用范围:限制在新建的27米以上住宅以及24米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2、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岩棉保温装饰复合板燃烧性能为B1级保温装饰复合板限制使用范围:限制在新建的8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3、轻集料(无机、有机)砂浆外墙外保温系统禁止使用范围:禁止用于新建的住宅、公共建筑工程的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这三类建筑材料均推荐选用的内容:优先采用外墙内保温、外墙自保温、复合保温和装配式新型外墙保温系统技术。重庆2021年3月26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禁限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施工图审或因设计表更等原因需重新开展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主城都市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禁止采用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仅通过粘结锚固方式固定的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自2022年7月1日起,通过施工图审或因设计表更等原因需重新开展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禁止采用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仅通过粘结锚固方式固定的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进一步提升非承重墙体砌块自保温、结构与保温一体化、预制保温外墙板等墙体自保温技术应用规模。嘉兴2020年12月,嘉兴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民用建筑节能保温材料(产品)使用的通知》,从产品材料、施工工艺、使用场所等三方面明确限制了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使用条件。该规定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和保温装饰一体化板等外墙外保温系统,禁止使用胶结剂或锚栓以及两种方式组合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工艺,禁止岩棉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禁止在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及以上部位使用保温装饰一体化板,慎用挤塑聚苯板作为楼板保温构造材料。上海2020年10月13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布了《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五批)》。要求2020年11月1日前未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的项目以及2020年12月31日前尚未开始墙体节能工程施工的项目严格执行。关于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设计使用,《目录》的规定如下: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五批)序号类别材料名称禁止和限制的范围和内容1外墙保温系统施工现场采用胶结剂或锚栓以及两种方式组合的施工工艺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装饰复合板除外)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2岩棉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3保温板燃烧性能为B1级的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27米以上住宅以及24米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且保温装饰复合板单块面积应不超过1平方米,单位面积质量应不大于20kg/m24保温板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8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且保温装饰复合板单块面积应不超过1平方米,单位面积质量应不大于20kg/m25建筑幕墙施工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玻璃幕墙施工工艺禁止在玻璃幕墙施工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璃幕墙或局部破损补片除外)6全隐框玻璃幕墙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工程中设计使用7采用钢销、T形连接件和角形倾斜连接件连接和支撑的石材面板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设计使用(局部破损维修除外)8石材幕墙的花岗石磨光面板最小厚度小于25mm,粗面板材厚度小于28mm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设计使用9不锈钢整体铸造挂件厚度小于3mm,铝合金挂件厚度小于4mm的石材挂件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设计使用10建设用砂氯离子含量大于0.02%的建设用砂禁止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中使用11氯离子含量大于0.01%的建设用砂禁止在预应力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00年或以上的混凝土结构、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设计使用12外窗及五金配件非Low-E镀膜单腔普通中空玻璃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外窗部位设计使用13将滑撑直接用自攻螺钉进行安装的建筑外开塑料窗(包括外平开塑料窗和外开上悬塑料窗)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中设计使用14传热系数K值大于2.2(W/m2.K)的建筑外窗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中设计使用15气密性能分级低于6级的建筑外窗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中设计使用16外窗用铝合金主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基材公称壁厚小于1.8mm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中设计使用17外平开窗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七层及以上民用建筑中设计使外开平窗用。二层至六层民用建筑中限制使用外平开窗。当确需采用时,外窗应设计有儿童和窗扇防坠落装置及安全限位装置。18现场加工拼装建筑外窗(大型组装窗和带有转角的凸窗除外)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中使用19防水材料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使用20明火热熔法施工的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禁止在地下密闭空间、通风不畅空间和附近有易燃材料的建筑工程中设计使用21涂料溶剂型涂料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使用22管道砂模铸造铸铁管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设计使用《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一批)第一条与此条冲突的,以此条文准文件原文:为进一步压实参建责任主体质量责任,不断提升房屋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水平,推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赣建字〔2021〕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10月5日前书面反馈至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陈磊,联系电话:0791-88100251,邮箱:58162585@qq.com。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9月20日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压实参建责任主体质量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质量责任,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和竣工验收等环节不走过场,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赣建字〔2021〕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各地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和有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认真遵照执行:一、严把选材用材关(一)合理选用采购保温材料。外墙保温工程必须选用性能指标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的保温材料,不得选用已限制和禁止类产品。禁止在高层建筑采用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仅通过粘接锚固方式固定的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禁止使用燃烧性能指标低于B1级的保温材料。按照合同约定,保温材料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设、设计单位不得指定材料生产企业及供应商。(二)规范保温材料见证检验。保温材料、产品进场验收合格后,应在监理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规定送至建设单位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性能进行复验(含除不燃材料外的燃烧性能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施工总承包单位严禁使用未经复验或复验不合格的保温材料。对于复验不合格的保温材料,不再进行二次复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将相应批次材料按照相关规定在监理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做退场处理。二、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三)落实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制度。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时,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应重点对外墙保温系统、保温材料与现实施工工艺、方法的匹配度等进行洽商沟通,确保外墙保温系统、保温材料可靠,施工工艺可行,并形成书面记录。设计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交底时,重点明确外墙防开裂渗漏、防空鼓脱落等具体构造做法和相关施工技术要求,确保外墙保温施工质量。(四)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在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前应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报监理单位审批;没有监理单位的,报建设单位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应包含保温层和主体结构连接、抹面层和主体结构连接、防止开裂和脱落、收口密封防水、防磕碰、薄弱部位抗裂增强等细部构造做法,保温层保护措施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材料进场还应明确见证取样检验工作要求,具体内容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有关规定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发生变更的,应重新报审。采用“四新”技术及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的外墙保温工程,按照“谁主张谁论证”的原则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五)坚持样板引路制度。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件),经实体检验试验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外墙保温工程样板间(件)施工记录》,详见附件一。样板间(件)保温材料进场检验复验、实体检验、验收记录等施工技术资料应纳入工程技术档案。(六)强化技术交底和培训。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及时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样板间(件)进行技术交底,并组织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重点对粘结、锚固、安装等施工工艺要点,以及阴阳角、门窗洞口、墙屋面交接处等细部构造做法进行交底,形成交底记录。交底和培训必须落实到每一位现场施工人员。(七)加强工序检查。各施工工序应加强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完成每道工序后,除了自检、质量员检查外,还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要求,同样相关专业之间也应进行交接检验。未经监理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隐蔽或下一道工序施工。(八)编制外墙保温工程实体检测方案。外墙保温工程质量验收前,应进行现场实体检测。检测前,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应会同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建筑外墙保温工程实体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应:保温材料复验和保温工程实体检测两部分,以及现场抽样方法、抽样数量等内容,抽样部位在施工现场随机抽样。检测方案按规定报监理单位审批后,由检测机构填写《建筑外墙保温工程实体检测方案登记表》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登记,详见附件二。外墙保温工程实体检测方案未登记的,不得开展实体检验。监督机构重点核查现场抽样方法、抽样数量等内容是否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有关要求。外墙保温层完工后,抹面层施工前,检测机构应完成保温板拉伸粘结强度、粘结面积比剥离检验和锚固件现场拉拔试验;外墙施工完成后,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前,完成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测。(九)强化外墙保温工程质量验收。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外墙保温工程质量验收。验收时,应重点核查保温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复验检测报告,外墙保温工程实体检验报告等是否齐全。保温材料进场复验报告不是见证检验报告的,不能作为验收依据。三、落实参建责任主体质量责任(十)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外墙保温工程应纳入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建设单位不得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应督促设计单位做好外墙保温专项设计,优先选用外墙内保温、外墙自保温、复合保温和装配式新型外墙保温系统,限制采用保温浆料和仅通过粘结固定的保温板等形式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质量检测经费,严格落实见证检验制度。外墙保温工程在保修期外的维保义务由建设单位负责,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保修期内的由施工单位按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十一)压实参建单位质量责任。房屋建筑外墙保温工程参建责任主体各方应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设计单位应对外墙保温工程设计质量和深度负责,设计施工图中应明确外墙保温系统重点部位、关节点的大样图,不得简单照搬标准和图集,明确外墙保温系统防空鼓开裂、防脱落的加强措施和施工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外墙保温工程设计质量承担审查责任,对施工图审查意见负责;施工单位对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外墙保温工程在保修期内的由施工单位按规定有关规定落实保修义务;监理对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负监理责任;材料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外墙保温材料质量负责;检测单位对所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四、强化质量监督抽查(十二)加强参建主体质量行为检查。各级住建设主管部门应强化对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各参建各方质量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建设单位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加强对外墙保温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等情况的监督抽查,对施工单位相关隐蔽工程技术资料,监理单位相关施工监理日志,设计与监理相关技术变更、整改通知单实施情况,易燃、易损等保温材料现场运输、堆放、储存以及防火要求的抽查,督促参建各方切实履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职责,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十三)加强外墙保温材料和实体质量的监督抽查。各级住建设主管部门应参与样板间(件)的验收和外墙保温工程的实体检测。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有关责任主体未落实保温材料和实体质量见证取样检验制度,或被群众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情况属的,应进行监督抽测。抽测结果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罚则,依法对相关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作不良行为记录,并上网公开曝光。本通知适用于建筑外围护结构采用板材、浆料、块材及预制复合墙板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外墙保温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附件:一、外墙保温工程样板间(件)施工记录二、建筑外墙节能工程实体检测方案登记表
- 造价员如何精细核算工程成本
- 1、建筑施工企业成本管理中问题分析目前施工企业在项目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缺乏成本目标控制体系。有效的成本管理必须有一个具体、准确的目标控制体系,以该目标体系为依据进行各项成本管理的活动,但现在大多数施工企业仍然没有建立起成本目标控制体系。一方面,把目标成本停留在施工预算上,认为施工预算与施工图预算的差额就是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但随着建设单位纷纷压低造价,施工企业获利机会越来越小,从企业角度考虑成本预算已不能满足追求利润的目标。对于没有企业定额的施工企业,只是把成本控制在施工图预算内就沾沾自喜,这更会使企业造成严重损失。另一方面,成本预测预控目标过于粗放,没有将成本控制目标具体化,各个层次和各个工种的成本控制目标并不明确,也使项目人员在进行成本控制时无从落实成本目标方向。(2)缺乏责权利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成本控制缺乏激励机制,职工从事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就无法调动。目前很多企业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没有形成完善的成本激励机制,项目成本的好坏与项目经济效益脱钩、与管理和施工人员的经济收益脱钩,没有很好地将责权利三者结合起来,赏罚不明,成本控制缺乏制度约束,使得项目施工人员在成本控制过程中的动力不足。(3)施工组织设计阶段缺乏对成本控制的科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准备,人员、机器设备的安排、调度和衔接等直接对成本控制产生影响,目前很多项目由于缺乏科学的计划组织,施工阶段普遍出现人员窝工、材料浪费、设备闲置现象,加大了工程项目的成本支出。一些项目前期准备不足,三通一平不到位,边修路边进点的现象屡有发生,施工单位为保证工程进度,匆匆备料,材料进场后不能合理堆放,验收、领用制度不健全,节约、奖惩措施不利,导致材料大量浪费。一些项目经理部对设备配置不作合理分析,希望设备越多越好、越先进越好,造成了设备资源的浪费。在设备使用中一些单位缺乏维修保养,导致设备完好率差、使用率低,增加了折旧费用和保管费用的支出。(4)管理人员缺乏先进的成本管理理论知识。完善的成本管理组织是现代企业进行现代化成本管理的必要条件,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特征。搞好成本管理的关键是提高成本管理者的素质。目前,项目成本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缺乏先进的成本管理理论知识,项目各级成本组织的目标和责任不明确,上下级成本管理组织联系不紧密,下级成本管理组织不能很好地完成上级成本管理组织下达的任务,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与配合也不够默契。2、实行全过程成本精细核算,提高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水平项目核算是对项目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是通过一系列的项目管理活动而得以体现的。因此,对工程实施实施现场标准化管理,切实把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的运行轨道,使现场的人、材、机等生产要素高效合理地运转,是保证项目核算正常运行的关键。2.1加强施工准备阶段成本预测预控精细化(1)项目组适应成本预测控制精细化的新的流程机制。在项目投标报价阶段,企业预算部门按照设计文件,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定额和取费标准编制完备的施工图预算,然后,在工程开工之初,项目部和公司再共同制定内控责任成本作为公司的成本控制依据,项目经理部根据公司与项目签订的《项目承包合同》确定项目的成本管理目标。由于项目部此时并没有真正实施控制成本,所以项目经理部尝试在公司制定的责任成本的基础上对项目成本进行再预测,制定项目自己的内控成本,使成本在原有程度上再下浮,在其基础上再做出项目的经济方案。在未考虑内控成本前的流程为:施工图预算内部预算。考虑确定内控成本后的新流程为:施工图预算内部预算项目经济方案。(2)项目经济方案的制定。项目内控成本确定的基础是项目的目标利润,项目部应该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并结合现场实际及市场询价来预测项目的目标利润,在此基础上制定出项目的经济方案。确定项目内控成本,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一是认真审核预算,计算工程量。二是采用成本倒算的方法,即在工程施工前先将工期倒排,再优化施工方案进行成本挤压;在施工允许范围内设计降低成本的技术组织措施,将工期倒排后再进行工期优化,一般工期优化采取的措施主要节省周转材料费和机械费。在此分享伊老师讲的造价信息下载方法,百度“祖国建材通”即可,急需的可以先拿来用。三是计算预提的质量成本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如果能够高度重视工程质量,能减少运工损失,直接降低工程成本,反之,就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耗费。所以,项目预控成本也要考虑质量成本的损失,建立工程质量成本台帐,反映为保证和提高施工项目质量而支付的有关费用情况。落实成本指标分配,建立目标管理网络。成本中各项费用的发生应由专门负责人进行管理,项目经理与其签订“包保合同”,落实各成本负责人职责,并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创效者多得,亏损者受罚实现工程的降耗创效,根据以上分析,建立项目目标管理网络图。项目部在施工准备阶段对施工方案进行经济优化与决策,把技术与经济有机的结合起来,坚持自己计算工程量,并与施工进度、计划相结合,通过技术对比和效果评价最终制定出经济合理、符合质量标准、安全可行、便于施工的经济方案。2.2强化施工阶段成本精细核算(1)加强施工各环节成本的预测预控。成本预测通常只在开工之前用于制定目标成本,真正项目施工期间,项目部以计算实际成本消耗量为基准进行成本核算。为了使成本核算精细化,从基础到主体再到装修阶段,项目在施工各环节都应进行预测预控,该预测预控的过程实际也是细化施工方案的过程,通过预测,能够找到真正费用控制点。具体做法是在每一环节施工前,项目部根据内控成本及工程进度预测施工部位及相应的实物量,通过预算确定收入。根据各项经济指标做出相应的控制方案,实现成本的预测预控。只有设想怎样去控制成本,才能把控制成本融入到施工当中。(2)实行岗位核算精细化,明确各项费用的控制点。成本核算是施工管理最根本的标志和主要内容,要在项目中强化,需要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使岗位责任化、具体化,同时,在岗位责任制中加入经济控制,使岗位核算精细化,明确各项费用的控制点,这样才能保证盈利目标的实现。在人工费方面,根据市场行情与内控成本支出,预测费用,实行平方米包干制度,一次性包死。在材料费方面要严把进料关与用料关。首先是进料关,无论任何材料进场必须打方、点数、检验质量,保证进场的材料保质保量。其次是用料关,在领料的过程中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根据这些数据项目部就能很好的控制材料的支出,一旦出现亏损,器材员及工长都要写出原因分析,上报项目经理审批,对无故的亏损相应从民工费中扣除。在机械费和大型工具租赁费方面,自有设备要做好单机、单车核算,实行单机、单车核算有利于考核机械设备使用率,便于同租赁设备进行成本比较,找出设备管理中的问题。对于外租设备要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做好设备使用台班的原始记录,以便正确计算台班费。
- 如何做好投资项目的招投标闭合审计
- 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内部定标、陪标、围标、串标等乱象层出不穷,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降低工程质量、破坏信用体系、滋生贪污腐败。从近年来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审计情况看,违规招投标问题屡禁不止,违纪违法手段日趋隐蔽,如何运用有效的审计手段发现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值得研究探讨。本文一方面以项目流程、项目文书为梳理主线,另一方面以外围数据、联合分析为方法主线,形成全覆盖、全链条的闭合审计方法,分析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一、重点关注项目支付流程,选定疑点项目(一)从中标情况入手,观察集中中标工程情况。一是摸清需要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底数。针对审计单位中工程项目体量金额的大小,确定需要进行招投标项目的清单,并从项目立项开始,设计项目清单表(招标方、招标代理人、中标方、施工分包方、材料供应商等),选出上述清单要素中存在重复项最多的重点项目作为工程项目的审计切入口。在这分享造价机构下载信息价的方法,百度“共享造价协会”即可,还是挺方便的。二是分析工程分包情况。对工程后续存在大量分包的项目进行关注,尤其是中标公司人员结构简单,但中标量较大的公司,进一步分析,判断是否存在违法转分包情况,以及中标方在中标后将项目进行拆解,形成实质性劳务分包、材料分包及特殊工程分包等行为,从而确定疑点项目,为后续详细审计违规招投标及关联关系分析做好基础工作。(二)从资金支付入手,核查工程付款情况。一是关注是否设立资金共管账户。详读审计工程合同付款条款,找准工程款付款节点,分析询问是否设置共管账户,尤其是对首期预付工程款30%的项目重点关注,计算工程款,确定是否存在为提高资金拨付进度,超进度付款至设立共管账户的情况,同时也应分析共管账户设立、管理、款项支付情况;二是关注转分包合同的签订,审查是否存在直接提取项目管理费、固定工程项目利润等违法转分包条款。三是关注项目单位转分包款项支付情况,对支付的分包项目款项进行计算分析,从支付金额比例上确定是否存在违法转分包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将财政资金转移下沉到转分包公司,并在下游揉拼非项目违规支出。二、以项目文书为依托,审查招投标过程(一)紧扣招标文书,以招标公告为参照,源头排查内部定标。一是详读对外发布的招标公告,重点核对项目质量、工艺、资质、资金实力、人员素质等特殊要求条款,确定重点,通过对照投标文件判断有效投标人是否均符合招标要求。二是重点关注关键性排除条款,评估该类条款是否存在排除潜在中标者的限制等,尤其对明显与项目无关的排他性条款要求进行重点关注。三是观察招投标公告过程中是否存在添加补充条款的现象,审查补充条款的补充原由、合理性及必要性,重点判断招标人补充条款之后,原投标人放弃声明的合理性。四是查阅该投标项目是否存在流标后二次、三次招标的情况,审核流标原因,对比流标中标排名及招标公告条款,关注再招标过程中招投标金额、技术类、工艺流程等重大变动的条款。(二)审核评标文件,以分数评估为标尺,排查代理机构参与串标。一是审查招标文书评分规则,以招标文书打分规则为尺,评估评分标准是否存在特别加分项等具有指向性、倾向性的设定。二是比对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员签到表、评委签到表、评委打分表、评委组成等,找出有无投标单位人员代理其他投标单位开标,排除走形式评标。三是度量评分过程中是否存在倾向性打分现象、分析打分细则,重点关注关键性差异评分点的打分是否具有排他性、主观性,评估特别加分项对标的项目总评分的最终影响程度。四是穿行测试评分的组成部分,以招标规则对招标文书进行评分复核,排除显失公平因素评分点重新测算排名,从而确定评标过程中的公平性程度。(三)比对投标文件,以电子技术为手段,排查投标人相互围标、陪标。一是利用IP地址查询方法,采用计算机IP地址定位识别、IP应用场景识别等技术,排查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的IP地址是否相同,从而锁定串标证据。二是取得投标单位的电子标书PDF文件,巧用AdobeAcrobatXIPro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其余投标文件进行比对,针对对比出的文档中存在高度重复的部分,尤其是关键性数据呈现高度一致的现象进行分析,进一步锁定规律性错误一致的证据链。三是对重要性数据加以关注及评估,对雷同式错误,如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表中以材料费代替综合单价等规律性一致异常情况,进行证据链固定。三、扩大外围数据,寻找关联关系链条(一)实际控制型人物关联关系核查。一是横向比对投标单位存在的关联关系。通过企查查、爱企查等工商查询软件,查询参与投标单位的单位法人、股东、监事等高管姓名,观察各投标单位是否存在高管之间互相持股参股现象,并通过高管姓名倒查出其名下所有企业,核查关键线索人物,并通过人物任职情况、亲属关系等找出工程项目之间存在的可能关联关系,排查投标单位违规投标等问题。二是纵向比对招、评、投三方单位,以及项目工程转分包单位之间的关联关系。主要核查上述公司通过控股方式、高管持股、隐名股东等方式形成直接控股或者其他实质性控股,找出关键性控股公司及控制人,排查存在隐性的内部定标、陪标、围标、串标。(二)联合围标型项目关联关系核查。一是核查招标代理情况。进一步核查多个投标项目所选用的招标代理公司,对于具有明显地方性局限的代理招标公司还应该核查该招标代理公司所有参与招投标代理的项目,并将由其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中所有进行投标的企业列出表格,将投标人、中标人列示,重点关注屡次参与投标不中或屡中的投标人,形成代理机构联合投标人进行陪标、围标的疑点。二是核查招采单位招采情况。观察招标采购单位,对比是否存在中标单位多次中标同一招采单位的不同项目,核查出存在的定标现象疑点。三是核查资金流动情况。从招投标交易中心查询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保函情况,查询是否存在从同一银行账户支付相关保证金的异常情况,以及实际未缴纳保证金或未出具保函等异常操作。四、多层次联合分析,深挖利益输送(一)联合分析关联关系信息,整合权力寻租链条。一是整合招标文件中中标候选人排名,观察是否存在明显的中标人实力与招投标不符的情况,锁定疑点单位后,采用倒查关联关系、投标文件比对相结合的方式,寻找出违规招投标证据链。二是针对已存在违规的招标代理机构,扩大范围审计,整理其在该区域代理的审计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合理怀疑这些工程项目均可能存在违规操作,再结合单个项目招标审计流程,进一步扩大关联关系图,从而揭示可能存在的系统性围标、串标等问题。三是通过查出的违规招投标参与单位,对中标单位资金走向及已核查出的关联关系,尤其是对有证据表明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均参与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重点剖析,关注其劳务分包、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中涉及的分包、转包情况,进一步揭示政府投资项目中的权力寻租及贪污腐败问题。(二)整体分析资金流向情况,整合利益输送链条。一是审核投标单位资金流向。以投标单位资金流水为走向,审核是否在招标前后各投标单位间有大额资金进出,且存在日常交易关系。通过排查关联关系,资金流水线索,发掘出系统性围标串标问题,且通过投标方之间的资金流动,审查是否存在通过参与围标、陪标、借用资质中标等方式进行牟利的专职型企业,深挖这类企业形成的利益输送链条。二是审核项目资金流向。以项目资金为链条,关注资金在工程支付过程中末端走向,调取工程方末端资金账户支付情况,重点关注资金流向个人账户的异常记录,以及在关联关系公司之间进行复杂性与项目无关支出的周转情况,通过资金账户支付流水,揭示政府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隐蔽利益输送链。
- 工程结算审核的10大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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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结算审核的准备工作首先,应要求承包商或指定分包或供应商在递交结算供审核时,附上结算价款不再调整的承诺。其次,应详细审核项目或分项的合同文本,了解合同范围、与其他承包商之间的界面划分和计价模式等。再次,应检查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特别是设计变更内容是否完整体现在竣工图纸上。最后,应及时与工程管理部、现场监理联系、交流,以充分了解项目或分项工程的现场情况,利于结算审核工作的完整性。此外,计划编制也很重要,以恒大为例,恒大成本控制中心根据总工室施工图的出图时间制定各项目的预算编制计划;成本控制中心根据工程管理中心提供结算资料的时间编制项目结算审核计划;成本控制中心按承包商上报的结算时间编制工程结算审核计划。2.审核建筑面积一方面,应关注设计变更可能引起的建筑面积调整,提醒造价咨询公司注意施工图纸与实际的建筑面积差异,必要时与建筑师或造价咨询公司或承包商计算的面积逐层进行对比。另一方面,若建筑面积与结算不同,要求各方就面积差异取得一致;如建筑面积有调整,应及时检查机电专业结算相关数据。3.审核结算资料以恒大为例,结算资料除了通用要求外,还有个性化要求:土方工程结算上,须提供经过甲方现场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确认的交付场地标高图和完成面标高图。标高图中必须有明确的边界线/放坡/工作面等实际情况(合同中约定不计放坡/工作面的除外,须划分详细的方格网计算图(10×10)及相关的计算书;桩基工程结算上,桩基工程打桩原始现场记录,包括桩号/桩规格/现状土标高/桩顶设计标高/送桩长度等,须有甲方现场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的签字确认;部品工程结算上,施工单位必须做出详细的竣工图纸供工程管理中心现场工程师、总工室设计师核对后确认,并提交招标图纸及变更签证作为结算依据,以便对照;园建/绿化工程类结算上,结算资料在报送甲方工程管理中心工程师之前须经过园建/绿化相关工程师的确认,并由园建/绿化工程师签注结算核实意见;样板房工程上,样板房工程由工程管理中心工程师接管相应的结算资料交接工作;需提供通过验收意见的样板房现状说明书及其附表;在招标时主材价为暂定的,须由成本控制中心按设计要求确认相应的主材价格;材料设备类结算上,须提供经供货方/监理(无监理的情况除外)/总包/甲方四方签字核实的《材料设备验收单》和配套的《材料设备价格清单》原件作为结算依据。在这分享造价机构下载信息价的方法,百度“共享造价协会”即可,还是挺方便的。恒大的结算资料核对要点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有复印件价格结算的情况;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中内容填写是否完整,特别注意验收报告中的完工日期,建筑面积等一应说明是否填写完整;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中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人是否签署;特别留意交接单中有关竣工图纸,指令变更的描述以及往来款项的说明。4.检查多计项结算出现多计项的错误,通常是由于设计或竣工图纸所表述的内容超过标段或承包合同范围;或是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常规的认识不同。所以,在具体检查结算前,应仔细阅读承包合同(或按常规假定标段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确保结算内容与承包合同所述内容以及计算规则相一致。常见的多计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6种:一是已约定需含在钢筋单价或措施项目中的大底板架立筋;二是已约定需含在土方开挖单价中的1m³内的砼块料;三是墙地面内粉刷、洗手间防水层等,这是土建总包与二次装修分包工作界面;四是电气排管排线、开关插座、空调风口、冷热给水排管、弱电排管排线等,这是机电与二次装修分包工作界面;五是穿管、预埋件、设备基础,这是土建总包与机电分包的配合界面;六是土建总包与幕墙分包的配合界面的预埋件。5.做好价格复核一是审核单价。首先,审核竣工结算所列各分项工程单价是否符合承包合同约定的单价,包括合同单价或定额单价,其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和所包含的工程内容是否与合同或单价估价表相一致。其次,单价换算首先要审查换算的分项工程是不是合同或定额中允许换算的,再审查换算是否正确。再次,补充合同单价或定额及单位估价表,要审查补充定额的编制是否符合编制原则,单位估价表计算是否正确。二是审核取费标准。若采用定额计价,根据竣工结算时间,取费用发生时所执行的定额及与定额相对应配套的取费标准。应注意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是否与工程性质及规定指标相符,有无高套取费标准;各项取费的计取基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规定之外的取费等;对于人工单价、开办费、管理费率、利润让利等情况需按承包合同的约定执行。三是审核甲方供料扣款及核销。若项目或各分项工程中部分采用甲供料,则采用定额计价时,需在税后扣回甲供料定额预算价格;若甲方供应数量与工程实际用量存在差异,需进行材料核销,超供部分应按供应价扣回。四是审核甲方代缴代扣。项目或各分项工程中,如果存在甲方代缴代扣项目的工程水电费等,审核人应进行费用清算。五是审核合同约定的奖罚款。项目或各分项工程中,若依据合同约定,存在各类奖罚款的如质量、工期等,应进行此项费用清算。此外,根据合同约定,应对项目或分项工程保修金进行计算并预留,所有结算在三方签字盖章前必须经核对。6.审核工程量同步或交叉复核工程量可用以下5种方法:一是利用统计数据及经验,对主要工程量每平米含量先进行一次初步核准,以确定是否在合理区间内。二是利用统筹法审核平面如建筑面积与楼板、装饰面层、天棚、吊平顶,以及垂直面如外立面与其饰面、窗、阳台门、幕墙、外脚手、外立面或平面系数等相关数据的合理性、正确性。三是逐层或选择典型楼层如地库、裙房、标准层、屋面层,复核柱、梁、楼板、剪力墙之砼、钢筋含量指标的合理性。四是抽查或测量典型柱网结构的砼含量和钢筋含量。五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量进行百分之百计算复核。7.审核时点对总包结算的审核,可与造价咨询单位同步进行;对指定分包或供应合同的结算审核,可安排在造价咨询单位递交初步审核意见之后。以恒大对审核时间的要求为例: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计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审计原则上出具初步审计报告的时间不得超过20天,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出具初步审计报告的时间不得超过30天,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45天。成本控制中心每次收到施工单位的反馈意见后回复时间:10万元以下的2天内,10万元~50万元的3天内,50万元以上的5天内。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的复核时间为,自结算资料齐全之日起,一般复核5天内,全面复核时间为,50万元内的10天内,50万元以上的及主体、市政配套、园建工程为25天内。以上未按时限完成的(因被审计单位自身造成的延误除外),每延迟一天扣罚责任部门总监50元。8.发挥造价咨询单位的作用对造价咨询单位要有所要求,例如要求其提供计算底稿,并将上述检查结果与之交流沟通,要求其根据甲方审核意见与承包商进一步洽商。在委托造价咨询公司时,恒大的成本控制中心对编制预结算的咨询单位进行考察、筛选,确定委托对象后报成本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确定;成本控制中心负责与被委托方签订详细的预结算编审的造价咨询委托合同;成本控制中心负责跟踪、了解造价咨询机构的编制或审核情况,督促咨询机构履行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审查咨询机构的编制结果。按恒大的相关规定,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审计结算,咨询费用应按如下标准进行控制:工程造价500万元以内的,咨询费率应控制在3~8‰以内,500万元以上的咨询费率应控制在2~6‰以内。单独安装工程结算审计可在上述基础之上适当增加0.5~1‰,如果咨询公司最终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在公司规定的误差率范围之内(初审误差率应控制在3%以内,复审误差率应控制在1%以内),咨询公司年度咨询费收费低于上述最低费率计算的费用时,成本管理中心可以按最低咨询费率计算补偿给咨询公司,以确保咨询公司工作积极性。最高咨询费不高于上述规定的最高咨询费率计算的咨询费,计费基数均以定案造价计算,必须在咨询合同中做出规定,确定上述计费基数时若原施工合同是总价合同,原合同总价不应计算在计费基数之内。结算咨询合同中必须规定公司有权对咨询单位的初审金额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或自行组织人员进行复审,如复审核减率超过2%但未超过3%(含3%),公司只按结算审计费70%支付审计费,另外咨询单位还要承担复审的审计费用(复审审计费按复审核定工程造价的1‰收取基本审计费,核减额提成按核减额的5%计算),公司有权直接从应付咨询单位的审计费用中扣除。如复审核减率超过3%,则公司不支付任何审计费用给咨询单位,已预付的审计费由咨询单位退回。工程造价审计咨询合同必须采用公司相应合同范本。所有涉及需要办理工程结算的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承包方提供的结算必须实事求是,如实依据合同规定计算,如果乙方虚报夸大结算金额,计算误差率超过5%,超过部分审计费由承包承担,审计费按核减额乘以4%计算,由公司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上述误差率定义为:(乙方送审金额最后审计定案金额)÷最终审计定案金额×100%)。所有涉及需要办理现场工程经济签证与设计变更签证的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签证单中的预算书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承包方上报的补充预算额,不得高出公司审定后的金额的10%,否则,公司将收取超出部分的10%的违约金,在结算工程总价款中扣除,并降低承包方在公司承建商评估体系的排名。9.选好设计单位,提高出图深度和质量以恒大的图纸要求及台帐管理为例:第一,恒大总工室向成本控制中心提供设计图纸(白图),成本控制中心资料员须办理签收登记手续,建立设计图纸收发台帐。第二,设计图纸须明确工程所属板块、工程所在地、单位工程名称和编码;项目当期(区)的户型、栋数。第三,设计图纸尺寸清晰、准确,有详细的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标准。如带装修的,需有明确的装修标准,须明确产品档次、规格、型号,如使用套图的,需说明套图对象与变化情况。第四,预算编制过程发生设计图纸澄清、变更修改、调整,由设计代表书面回复工程成本控制中心或在计算图纸上标注、签名;有关问题由总工室、成本控制中心以业务联系单形式交流完成。设计回复时间不列入预算编制时间内。第五,资料员发现存在图纸不齐,不具备预算编制条件,可拒绝收图。第六,凡总工室给成本控制中心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成本控制中心必须保存完整,直到工程全部竣工结算完成为止,并在本部门资料员处存档至少保存到项目工程全部办完竣工结算后5年以上。此外,对于审核方而言,还要加强项目开发的计划和节奏,重视、强化招标采购的策划工作,确保招标采购工作的合理时间;加强、细化回标分析及询标、确认工作,减少、避免合同争议的重复发生;加强合同管理、工程记录及档案管理;加强对投资监理的事前指导、过程管理、事后考核。10.结算过程其他注意事项结算的工程量以竣工图为准,竣工图不清之处,预算人员要得到工程管理中心的确认或到工地现场进行实地测量;尤其对图纸未标注、规范无特别要求,现场实际施工又提高标准的项目一定要有现场工程师文件确认并符合工程合同要求后才能给予按实结算。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有规定的,则按合同规定执行;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未规定的则参照定额和市场合理低价进行确定;扣除甲供、三方供货材料、设备的多用材料费(实际领用甲方材料数量减结算用量的差量乘甲方供应材料超量扣款单价)。同时,要对甲供材料、设备的多领和少领数量也应引起足够重视;多领和少领数量要与现场工程师一起核对确认,并要对其少领和多领原因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进一步验证结算数量的正确性。材料价差严格按材料限价调整。按承包合同确定的结算方式确定结算总价,在初审结算书、与承包方核对时依据合同,进行甲供材料、配合管理费及责任扣款等费用的确认、扣除;预算编制中,因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际标高没能及时提供,造成未按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际标高计算项目和工程量的,成本控制中心结算中一定要要求工程管理中心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际标高,对原预算做出相应调整。同一工程,若有两次以上结算或签订两份以上合同产生两份以上结算时,在分次结算中要注意之前结算与之后结算的工程量衔接,之前结算一定要用文字或图示标(说)明已结范围和位置,之后结算要在结算前先核对之前各结算书已结时间段、位置和范围,避免重复。要求现场工程师在向成本控制中心报送资料中定要注明每次结算的实际施工位置或距离。
-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结算时常遇到的23个问题及解决技巧
- 问题1、工程完工后,乙方依据后来变化的施工图做了结算,结算仍然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结算价是1200万元,另外还有200万元的洽商变更(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少材料和作法变更也无签字)。咨询公司在对此工程审计时依据乙方结算报价与合同价格不符,且结算的综合单价和作法与投标也不尽一致,另外施工图与投标时图纸变化很大,已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了。因此决定以定额计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审计,将结算施工图全部重算,措施费用也重新计算。得出的审定价格大大低于乙方的结算价。而乙方以有清单中标价为由,坚持以清单方式结算,不同意调整综合单价费用和措施费。双方争执不下,谈判陷入僵局。这种分歧应该如何判定?答:此问题的焦点在是否按定额计价结算方式。因此在双方确认按定额价结算时有无签认,如果签认无论价格多少都是正确的。如果没有,双方得重新确定结算方式后再办理结算。问题2、清单结算时,材料差价、暂估价调整后、清单子目内容有调整时应如何结算,按合同约定?材料差价、暂估价调整后的价格可以按合同约定执行,但如果是清单项目所包括的内容发生变更,增加或减少应如何处理呢?另外,如果甲方规定变更单项子目价格在某限额之内不予调整,应如何规避风险?同时前述的清单内容变更后的价格是否使用该条款呢?答:在结算时,材料价差、暂估价调整应该按合同约定。清单项的变更有两部分,第一是工程量的变化,第二是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第一种完全按单项目价格的限额要求调整。第二种要根据合同对设计变更或签证的具体要求。问题3、清单计价模式招标项目,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有几个方面的问题该如何处理(合同注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即不考虑是否超过清单误差):第一工程量出现了增减,可按投标单价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那么原投标价中的措施费是否也要相应调整?第二直接费或者包括措施费调整后,原投标中的规费是否也要相应调整?第三税金是否也随之调整?答:工程量出现增减后,分部分项按时进行调整,措施项要分析是否是由工程量的变化而引起的变更,如果是按合同约定属于索赔的范围。不论什么原因发生变化,规费和税金按结算额进行调整。问题4、招标工程结算中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的组价,材料价格是按施工单位投标时所报材料价格还是按工程施工过程实际材料价格组价。比如原招标基础为带基,后变更为满堂基础,满堂基础须重新组价?答:按合同对结算项的具体要求,要分析材料价是否包干及清单项内容发生变化是否引起措施项的变化。如果没有要求,应该按实际材料价格组价,如果清单项发生变化也应重新组价,但必须得到建设单位或监理的认可。问题5、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在结算时应怎样解决?答:按合同对结算条款的具体要求执行。如没有要求,要分析此合同类型,是开口合同还是闭口合同,一般情况是双方协商结算办理,补充明细合同条款后再进行结算。问题6、现在有一个工程,采用清单计价,合同是可调单价合同,决算造价不含甲供材料为1000万,另外有500万甲供材料,甲方认可给我们10%采保费,现在要退甲供材料,问题是这500万是否记取措施费及规费?另外,那10%采保费50万是否也记取措施费及规费?答:甲供材料与措施费是两个独立的费用,之间可以没有任何关系。合同签订后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措施项是不能变化的,是完成合格工程必须发生的费用。至于甲供材料在退回时,施工单位只留保管费。当然结算额发生变化,规费和税金应该相应地调整。问题7、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初步预算的工程总价,劳动保险费应为18万余元,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15万元包干。后因建设方的资金原因使工程停工且长达18个月不能复工。双方在解除合同并对实际完成工程进行结算时,按正常取费标准,只应取8万元的劳动保险费。施工方认为,合同签订为“包干使用”,即工程不论增加或减少,都应以15万元包干,不再调整。而建设方则认为,原合同劳保费在18万元的预算基础上下降到15万元,现实际完工的劳动保险费亦应按同等比例下调,应在劳动保险费8万元的基础上按比例下调?这类情况应如何处理?在前述情形下,工程实际结算总价款远远小于合同发包时工程总价,临时设施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也被下调。但施工方称,临时设施费在施工前期已按工程规模一次性投入,且因建设方原因使临时设施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建设工期,临时设施已无多少残值可利用,故临时设施费应按原合同预算金额不变。本人认为施工方的说法有一定道理,不知按行业规则,这类情况应如何处理?答:此问题属于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的结算办法,原则按合同中对合同终止结算条款的要求,如果无任何要求,双方协调确定结算办法,但决不能按工程正常运作的结算办法。常规来说按时进行结算,这就不存在临时设施费按比例下调的问题,除此之外还要增加由于合同解除发生的索赔。问题8、如果总包方把防水工程大包给别人,且对方有单价明细(是材料费+人工费)并由甲方签字认可。故我方结算时按甲方认可的单价装入结算,但是审计方只同意调整主材费用,不同意调整定额含量和人工费用。原则是2001定额市场价、定额量。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结算?答:第一,结算必须依据合同的约定,是总包方的大包不大包没有关系。合同约定按实,甲方签字是认可的,如果合同有明确约定按定额进行结算,无论甲方是否签字必须找到变更结算依据的证据,如果没有不能认可。问题9、机械大开挖的工程,合同既没有约定,甲方也没有特殊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了挡土墙及砂袋护坡,是否应计入结算造价?答:如果此工程是采用招投标,投标方案是否采用挡土墙,如果是就不能单独计取,如果是其它方案,在改变方案时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及监理的同意,如果有签认手续应该增加,如果没有就不能增加。问题10、我在实际工作第一次用清单结算,综合单价可以因为材料价格或者实际情况的变化改变吗?在合同中没有约束时,能改变多少?比如:土方开挖过程中,运距的增加或者使用的设备的改变,综合单价能变吗?如果能变需要履行什么手续?材料价格的变化很大,投标时石头的单价为65元,由于工程工期较长,石头出厂价变为110元,可以改变综合单价吗?或者怎么结算才能让双方都比较合适?答:一般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中考虑一部分风险,只要工作内容没有改变材料价格是不应调整,能不能调整要根据合同对结算条款的约定,如没有约定,双方协商解决。问题11、招标工程的中标价在竣工决算时,工程量变更,能否对投标书部分重新计算,还是只计算变更部分?投标书中的材料价格在竣工决算时能否调整?(签订的是可调价格合同)答:要根据合同约定,一般只能对变更部分按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计算,至于材料价格仍要依据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只能对变更部分按实结算,投标书部分不应调整。对于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问题12、工程合同签的是固定总价合同,综合单价是按花岗岩沙浆铺设计算的,洽商为改用进口微晶石粘接剂铺设,结算时施工单位将原工程量也加大了,请问诸位同行,工程量的变化允许么?答:要依据合同对变更条款的约定,从此问题来看,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是两个不同的清单项,在结算时变更后的清单项重新组价由建设方确认,工程量是允许变更的。问题13、总价包死的合同,施工单位竣工结算时怎么报结算资料?答;很简单,如果没有任何变更合同额等于结算额。如何有变更按合同约定是否可以调整,如何可以调整加上变更费用。其次还要根据合同约定增加索赔费用。问题14、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于工程造价结算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如果工程一经招投标,在工程结算时,必须按投标价+签证+变更的形式计算,如果双方在结算方式中约定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决算,能否对招标报价中遗漏的工程量和项目(实际已完成)进行追加。答:准确地说,法律法规中不会硬性规定,必须用哪种结算方式结算。如果双方结算方式约定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可以作为合同的补充条件,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招标报价中遗漏的工程量和项目可以进行追加。问题15、施工挖孔桩土方工程项目,包工不包料,其中合同规定土方按实计算,遇到塌方时另行计算,现在甲方代表和监理因为对甲方不满,随意签证,造成土方数量、塌方数量增加很多,请问作为甲方该怎么结算?答:这是甲方内部管理的问题,如果甲方代表和监理都签证认可,应该给施工单位结算。如果甲方发现内部人员失职,应出示充分证据资料或走法律程序。问题16、关于甲供材在结算中应该怎么退还,一直有争议,想请教一下?答:甲供材料应甲乙双方自行商定。一般采用正常结算后,甲供材按结算价扣除。甲供材的采购市场价与结算价的差额由甲方自行解决,在扣除过程中乙方可以计取甲供材料的保管费。问题17、我公司最近有一个工程竣工,正在进行最后结算工作,此工程的承包价很低,而且有近三分之一的工程量属于甲供材和甲方分包工程,合同约定工程结算时按01定额及相关取费后下调10%执行,而本工程的洽商核减量很大,(甲方工程师在签证时注明,由于一些洽商是我方提出的,不再计入经济变更内,而核减的确计入)如果按合同约定核减部分也按此规定执行,我们的损失较大,我认为本工程的合同价本来很低,而且有很大一部分是甲供或甲方分包项目,此部分基本是一个固定数,而做为核减,只能是甲方分包及甲供材之外我们的实际工作量,所以我认为核减部分不能按此合同执行,请给以明示。答:结算应该是从预算中先行扣除甲供材料和甲方指定分包工程,所剩工程款作为合同价款,然后按合同约定计算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约定下浮)。问题18、我现在做的一个结算工程是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发包方在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与竣工实际工程量有出入时,按当地部门的规定,应该是多列部分不予扣除,按相应清单量的中标价结算;漏项和少列部分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及指导价结算。我现在遇到问题是我们中标的预算书中配电箱安装子目报价太低,主要是预算书中配电箱报价过低造成,按规定不能调整。但如果是有些配电箱漏算(甲方发包时的工程量中)我是应按中标预算书中的类似配电箱的子目综合单价报结算,还是按实际的设备价格计入子目,按新的综合单价结算?答:一般来说施工图纸、经甲方签认的施工方案、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工程变更单、有效的竣工资料都可以作为结算的依据;但有的甲方会规定作为结算经济依据的资料必须专门签认装订,为避免结算时扯皮尽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问题19、合同中约定结算依据为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该工程在办理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隐蔽资料可作为结算依据,行吗?答:隐蔽工程可以作为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的依据,不过还得补充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问题20、遇上电缆、电线的价格上涨幅大增的情况,我在结算时要求甲方给我们调整价差,但甲方不给我们调整,甲方说这在合同中已约定,包括了风险系数。请问这样的风险也太大了,不知可以要求甲方给我们调整。另外,不知道关于铜的上涨是不是有什么文件规定,上涨在多少到多少范围内不予调整,上涨在多少到多少范围内需在合同中有约定但任可以调整。而且,我用什么方法才能让甲方给我调整差价。答:按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只能双方协商解决。问题21、工程量清单描述与施工图纸不符,且施工中有现场签证,在固定总价情况下,结算价格是否可调整。答:依据合同中结算条款对变更及签证的约定,如果有明确则按合同执行。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协商确定变更和签证的结算方式后进行结算。问题22、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结算按当地公报信息价计算主材价格,但在施工中双方签证了主材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公报信息价,且监理单位也签字认可,作为审计部门应如何处理?答:如果合同有约定应首先执行合同约定。另监理单位签字,建设单位是否签认,因为有的合同约定监理职责只负责现场情况,涉及费用的必须甲方签认,如果甲方也签认了,可以认为是补充的结算资料,应予计价。在这分享造价机构下载信息价的方法,百度“共享造价协会”即可,还是挺方便的。问题23、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结算按当地公报信息价计算主材价格,但在施工中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结算的主材价格为当地公报信息价加运输费用,且议定二次运输费用,运输费用和二次运输费用明显高于市场价,作为审计部门应如何处理?答:如果甲方签认了补充协议,审计时发现不合理应再告知甲方,但如果甲方同意,或说明了特殊的原因,应按补充协议给予结算,(政府审计除外)。
- 以投资管控为主线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在EPC总承包项目中的应用
- 根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工程总承包产值占建筑业产值的10%左右,随着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领域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全面推广,工程总承包业务产值比例将不断扩大,但是,在工程总承包工程实践中,存在着发包人要求不明确、工程范围不明确、合同计价模式不匹配等一系列问题,本文通过对工程总承包工程实践中典型问题的深度剖析,并结合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的差异分析,提出与工程总承包特点相适应的以投资控制为主线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体系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管控重点,覆盖实施方案、合约规划、合同策划、造价管理、设计管理、招标咨询、项目管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能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作者相信,以投资控制为主线全过程工程咨询在工程总承包工程中的应用将有效地解决工程总承包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工程总承包的健康、持续发展。1.引言我国工程总承包起源于1984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建立工程总承包公司,专门组织工业交通等生产性建设项目,从1984年到2003年,国务院、国家计委委、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国家物资局陆续出台相关文件规范和倡导工程总承包的发展,2003年到2016年工程总承包逐步在工业领域探索和发展,民用建筑领域较少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2016年随着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新,推广工程总承包制,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有利于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深度,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的提出,工程总承包逐步在房屋建筑和市政领域全面展开,工程总承包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期,工程总承包发展历程详下表: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工程总承包产值占建筑业产值的10%左右,随着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领域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全面推广,工程总承包业务产值比例不断扩大。但是,目前我国工程总承包业务在实施过程中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不合理利用、发包人要求不明确、工程范围不明确等一系列问题,本文拟通过对工程总承包工程实践过程中的典型问题深度剖析,提出适应于工程总承包的以投资控制为主线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体系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管控重点,以期为工程总承包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基础。2.工程总承包工程实践典型问题剖析工程总承包工程实践典型问题概括来说就是,三个不合理,两个不明确,一个不匹配,即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不合理,发承包阶段的不合理,咨询单位能力结构不合理,招标发包人要求不明确,工程范围不明确,合同计价模式不匹配,具体情况如下:2.1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不合理EPC工程总承包模式适用于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明确的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区别于施工总承包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EPC工程总承包应在项目前期充分研究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并以此为基础合理确定工程总承包合同总价,但是,在EPC工程总承包实践过程中往往从工期角度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不明确的项目实施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从而为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带来投资控制和项目管理风险,对项目的顺利实施形成障碍。2.2发承包阶段的不合理EPC工程总承包在可研未批复、方案未确定或可研已批复但勘察资料不明的情况下进行招标,由于方案的不稳定,投资的不确定,勘察的不明确,可能给EPC工程总承包带来风险,从而失去EPC工程总承包的初衷和意义。以某办公楼项目为例,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招标阶段为可行性研究批复后,合同计价模式为总价模式,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约定地质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发现本项目地质情况很差,其桩基长度远超过其投标时根据周边地块地质情况考虑的桩基长度,桩基超深导致桩基单方造价由100元/平米增加到200元/平米,其桩基超深增加费用远超过承包人承受范围,导致该项目由于桩基超深原因甲乙双方围绕项目产生争议而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2.3咨询单位咨询能力结构不合理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下,工程建设主体由传统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勘察单、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转变为三方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三方责任主体中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承载在项目建设的设计咨询、招标咨询、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工作,但是在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实践过程中,很多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只是设计、造价、招标、监理、项目管理中两个或以上的简单组合,但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具备设计咨询、招标咨询、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能力,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服务能力结构的不完整,特别是设计咨询能力的缺失,是无法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提供有效的服务的。2.4招标发包人要求不明确从上表可以看出,目前市场上的工程总承包发包人要求集中在项目概况、设计任务书、施工界面、现场管理要求、材料设备参考品牌中的两项或几项的组合,很明显这与工程总承包对于发包人要求的内容差异很大,由于发包人要求的缺失可能给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带来项目管理风险、审计风险和法律风险,某项目为采用总价计价模式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由于发包人要求不明确,在审计时审计认为无法判断合同总价与实际实施工程价值的符合性,要求按照竣工图纸和现行定额进行计算,这种要求虽然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但是从审计角度来看,发包人要求的明确隐藏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2.5工程范围不明确施工总承包模式和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工程范围的表达方式是不同的,具体详见下表:从上图可以看出,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工程范围由文字描述、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共同构成,而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工程范围则由文字描述、方案设计图纸或初步设计图纸构成,由于方案设计图纸、初步设计图纸设计深度不够、技术参数不明确,需要通过文字描述或其他方式来对工程范围进行深度表达,但是在工程实践中,往往由于工程范围的不明确带来造价界面的争议。2.6合同计价模式不匹配根据对某大型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模式的调研,其计价形式详见下表:从上表可以看出,该企业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11个,其中采用模拟清单计价的项目2个,采用定额费率下浮的方式8个,采用总价形式计价的1个,模拟清单与定额费率下浮计价模式的占比达到90.9%,由此可以看出,目前市场上很多工程总承包计价形式与工程总承包的核心思想是错位的,根据有关数据统计,由于计价形式错位导致工程总承包结算价格超合同价格情况非常普遍,有的超投资比例达到100%,因此,工程总承包计价模式的错位所带来的问题和风险是非常大的。3.以投资控制为主线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在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的意义本文剖析的是工程总承包实践过程中的典型问题“三个不合理,两个不明确,一个不匹配”,根本原因在于建设单位、咨询单位均未充分认识到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的核心差异,只是按传统的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式对工程总承包进行管理,从而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制约了工程总承包的健康发展,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差异情况详下表:由上述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的差异可见,工程总承包由于前期资料深度的制约,对咨询单位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建筑策划、合约规划、合同策划、造价管理、设计管理、招标咨询、项目管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能力,传统的单一服务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工程总承包发展的需求。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也明确提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利用自身在管理、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接受业主的委托,通过对总承包商的监督、管理和咨询服务,将对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有利于工程总承包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文通过对工程总承包实践中典型问题的分析,并结合工程总承包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差异分析,提出适应于工程总承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思路,工作内容与工作重点。因此,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是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改革的一体两翼,传统建设模式下的五方责任主体转变为三方责任主体,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承担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咨询、招标咨询、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工作,以投资控制为主线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通过贯穿工程总承包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招标咨询、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实现技术与经济的深度融合,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技术保障、组织保障、能力结构保障,因此,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工程咨询承包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4.以投资控制为主线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体系研究4.1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总体思路本文探索的以投资控制为主线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在工程总承包中的应用,主要是基于工程总承包实践过程中存在的三个不合理,两个不明确,一个不匹配等典型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发展为目标,深度探索适应工程总承包特点的以投资控制为主线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以投资控制为主线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基于工程总承包特点,建立以投资控制为主线,以项目管理为抓手,以专业技术为支撑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总体思路,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覆盖建筑策划、合约规划、合同策划、造价管理、设计管理、招标咨询、项目管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4.2全过程工程咨询是主要工作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主要是以工程总承包特点为基础,以咨询总控为引领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围绕三个管理展开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即:以项目清单为载体实行合约一体化管理,以经济分析为主线实行动态投资管理,以项目功能需求为中心进行项目交付与结算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主要包括项目总控、经济分析、进度分析、发包人要求编制、招标合约规划、项目清单及最高限价或标底编制、招标咨询、合同价款分解、设计文件符合性审核、进度支付审核、合同价款调整审核、造价动态管理、材料设备询价、交付工程审查、结算审核等工作构成,具体详下表:4.3全过程工程咨询重点4.3.1加强合约策划,合理降低履约风险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需要根据工程总承包特点进行相应策划,合理降低工程总承包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履约风险,包括合理确定发承包阶段、合理确定招标范围与投标人资格条件、合理确定工程范围、合理设置风险分担机制、合理确定发包人要求。(1)合理确定发承包阶段2016年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按照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等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从2016年到2021年,工程总承包市场经历了可研后、方案设计后、初步设计后发包的各种工程总承包项目,但是由于可研后、方案设计后发包的工程总承包存在勘察资料深度不够、发包人要求不明确等问题而引起交付标准、结算价款等争议问题,因此,适应我国国情的工程总承包发包建议在初步设计后进行发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也明确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2)合理设置风险分担机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都从不同角度对工程总承包的风险进行了合理分配,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合理分担风险,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波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不可抗力以及建设单位要求发生变化所产生的风险应在合同中结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特点进行合理分配。(3)合理确定发包人的要求发包人要求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核心载体,是发包人对于工程需求的具体反映,发包人要求的不明确、不完整、不准确都可能导致工程总承包项目交付风险、投资风险、质量风险、进度风险,因此,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充分利用自身专业技术优势,将发包人从非专业角度描述的产品需求转化为专业的发包人要求,并从专业技术角度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发包人要求所包含的项目目标、范围、设计和其他技术标准,包括对项目的内容、范围、规模、标准、功能、质量、安全、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工期、验收等方面进行系统的策划、整理、分析,形成与工程总承包特点相适应的《发包人要求》,以确保发包人要求真正、全面反映发包人对项目建设的需求,并确保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顺利实施。4.3.2建立EPC计量计价体系,有效控制工程造价(1)建立合理的计量计价体系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合同价格应当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从2015年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领域开始推行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计量计价一直是工程总承包的痛点和难点,工程总承包计量计价方式的错位给工程总承包带来了一系列的风险,因此,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可以结合专业技术能力,参考《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计量计价规范》(征求意见稿),以总价合同为基础,以建设单位功能需求为单元,建立基于总价合同的扩大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体系。具体如下:工程总承包计量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总体框架结构工程总承包计量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清单示意(2)合理设置合同价款调整方式全过程工程咨询在合同策划时,应合理设置合同价款调整方式,合同价款调整方式应充分结合工程总承包特点,从发包人要求角度进行合同价款调整进行约定,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法律变化: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应调整合同价款2)工程变更:因发包人要求变更,涉及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等方面的变更,应调整合同价款3)物价波动:因人工、材料价格波动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影响合同价格时,应采用价格指数法调整合同价款(3)重构结算方式,适应工程总承包发展方向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在进行工程总承包结算方式策划时,应注意结合工程总承包特点,以工程总承包项目交付标准作为结算依据,在这分享造价机构下载信息价的方法,百度“共享造价协会”即可,还是挺方便的。而不是像传统的施工总承包方式以竣工图作为结算依据,《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计量计价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竣工结算价为扣除暂列费用后的签约合同价加(减)合同价款调整和索赔。”,同时,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在进行总承包工程结算审核时,区别于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结算审核应关注以下内容:总价范围内内容工作内容是否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品牌标准审核,包括对招标文件要求品牌、材料报审品牌、现场实施品牌进行对比分析,技术标准审核,包括对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标准、设计文件标准、材料报审标准、现场实施标准对比分析。发包人要求变更、签证、索赔审核。5.结论与建议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我国建筑业转型升级的一体两翼,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没有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就没有灵魂,没有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就没有依托,本文通过对工程总承包工程实践中典型问题的分析,并结合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的差异分析,提出与工程总承包特点相适应的以投资控制为主线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覆盖建筑策划、合约规划、合同策划、造价管理、设计管理、招标咨询、项目管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能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我们相信,以投资控制为主线全过程工程咨询在工程总承包工程中的应用将有效地解决工程总承包工程存在的问题,促进工程总承包的健康、持续发展。
- 应该如何迈入工程造价的数字化时代
- 我们每一个人身处数字化浪潮之中,这个世界正加速地从“物理世界”走向“数字世界”。基建做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我国每年的基本建设投资上万亿,投资管控和承发包的范式正在发生巨大变化,传统建筑行业也在加速向数字化设计、数字化施工、数字化咨询、数字化运营转型升级,造价工程师作为投资管控的核心,更应该深入了解数字化,并应用好数字化为国家基本建设投资保驾护航,为企业和自身发展赋能,适应数字化时代的新要求。一、如何理解数字化1、数字化的前世今生最早的数字化起源是20世纪40年代,从计算机的诞生开始,再到个人电脑的普及,人们可以使用计算辅助进行工作,加速发展是在2015年左右,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各种平台经济,如微信、滴滴、美团等的出现。数字化不仅是一种单独的技术,而是融合了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等综合应用服务的体现。2、数字化的特点数字化的四大特征:在线、数据、智能、平台。第一是在线,连接员工、连接客户、连接物联设备;第二是数据,也就是连接之后实时产生的数据;第三是智能,是数据驱动的智能化能力;第四是平台,企业平台化,平台就是企业,企业就是平台;数字化最大的特点是具有颠覆性,一边是传统企业或组织正在消失或变得可有可无,一边是流淌着数字化DNA的新物种冉冉兴起。新物种企业是构建在数字化基础设施之上的,实现全员、全流程、全要素的在线化,网络化、平台化,通过数据驱动企业智慧运营。3、数字化的本质数字化的本质就是如何应用数字技术、方法、用最小的代价获得准确、及时、全面的数据。数字化思维相对应的就是经验思维,它可以更科学、更及时、更正确地做出决策判断,而非通过经验、推理、拍脑袋。数字化不仅仅是数字技术的应用,还是一种思维方式,或者说是一种更科学地解决问题的方式,他可以通过构建大数据看清世界,看见未来。二、数字时代造价工程师应具备什么能力1、造价工程师要拥有数字化思维的底层逻辑工程造价的底层是造价数据,造价的数据直接构成是量和价,所以造价工作的过程就是获取数据、整理数据、分析数据、形成指标、应用数据的过程,可以说造价工作的底层逻辑就是数字化的本质,就是通过对工程图纸和定额等获取数据(量和价),整理信息(对量价数据进行整理、分类)、形成知识(形成算法、指标)、智慧应用(预测造价与成本)。所以说工程造价的形成过程和数字化本质的底层逻辑是一致的,当我们用数字化去构建造价工作的底层逻辑,就可以让造价工程变得更高效率、更高质量、更加智能。2、造价工程师应要掌握数字技术及工具,延伸自己的体力和脑力通过数字化为自己赋能,延伸自己的体力和脑力,提高造价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前瞻性。我们把造价工程师的基础能力,抽象为“算力”(对应体力)和“算法”(对应脑力)。我们把从工程图纸,定额获取量、价的能力抽象为“算力”,把整理数据、分析数据、形成指标的能力抽象为“算法”,当我们通过数字技术构建了“算力”我们的体力就可以得到延伸,例如:我们使用计量、计价软件就可以大幅解放我们的双手,提升我们的工作效率。当我们用数字技术构建了“算法”,我们的脑力就可以得到延伸,例如:我们使用数据分析工具、造价指标、各种信息数据等就可以解放我们的大脑。3、造价工程师要打破自己的思维边界,做”造价+”成为复合型人才以EPC为代表的工程发包模式,使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也加速整合与融合,尤其是随着BIM技术的应用和普及,将改变很多工作方式,就像现在推行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一样,造价工程师目前的很多工作不在依靠专注的岗位工作,还要增加更多的知识面,增加对项目全过程的了解。以前我们说需要一砖多能才能混得开,数字化时代的今天可能还远远不够,数字化与传统产业加速融合,产业间也加速整合重组。我们更需要的是复合型人才,至少要在2个以上领域深耕。比如你做土建的,可以去拓展学习做安装,当然你也可以去学习BIM、施工、法律等。4、造价工程师要打造自己的IP,要能干、会写、能讲过去我们一直都在为一个企业提供服务,个人所有项目经验和口碑都停留在一个企业的认知当中,一旦离开这个企业所有项目经验和口碑需要重新积累。尤其是当下的就业环境下,步入四十岁中年造价人如果想换工作非常困难。数字时代一个人可以活出一只队伍,一个手机可以成就一个事业,这在过去都是不可思议的事。随着数字技术和各种平台的赋能,让个体价值更容易崛起。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一个IP,造价工程师也应重视打造个人IP,可以从专业输出开始,写文章、讲课、做直播都可以尝试,将过去的经验、方法数字化,数字化后的信息才能形成知识,知识在更大的空间和更长的时间栗传播,就会产生更大的价值。5、造价工程师要向定额的使用者向编制者转变造价工程师目前的主要工作,就是依据各种定额造价指标编制文件,由于定额的局限性不能及时反应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带来的改变,无法反应具体企业的真实生产水平。很多造价工程师,在从事造价工作过度依赖定额和图纸,缺乏对真实工程成本数据的了解,往往没有定额和图纸就不会做造价了。在这分享造价机构下载信息价的方法,百度“共享造价协会”即可,还是挺方便的。未来的造价师工程师,应具有项目成本编制或企业定额的编制能力,要有能编制造价指标的能力,有多角度分析造价指标的能力,有指导优化设计方案的能力。
- 工业厂房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4个方向
- 1.形成经济节约意识在工业厂房的设计阶段,会涉及到大大小小的经济决策,作为造价控制的重要影响因素,在设计阶段应该注重对经济决策的控制,这要求设计的技术人员要充分了解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政策,在此基础上对于整个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充分了解,同时合理测算项目的整体收益,有了这些基础数据,才能进一步培养其他的工作人员,例如技术管理人员或者项目的施工人员对于经济决策中的节约意识建立,这样可以尽可能在一些不必要的经济决策中减少资金的使用,在方方面面进行节约,对于不必要的经济开支坚决避免,这样可以实现对于工程造价的整体降低。同时工作人员应该各司其职,还要注意对于工业厂房建造项目的监管,对于工程中涉及到的建筑材料的数量以及质量、工程的现场管理以及施工人员的整体管理监管,在这分享造价机构下载信息价的方法,百度“共享造价协会”即可,还是挺方便的。从而减少资金的使用,尽量减少施工的成本,从而实现工程造价的整体降低。2.贯彻成本最小化①严格限定工业厂房项目的资金投入额度。对于整个工业厂房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额度进行严格的限定,这就对项目的设计人员提出了要求,在项目实施以前,项目的设计人员要根据相关人员在项目实施以前设计出的图纸,进行设计任务书的书写,在这个过程中,要进行成本的预算,在建筑工程维持正常功能的前提下,在技术设计上严格要求,同时设计人员还要对在厂房设计所涉及到的各个项目成本进行额度测算,避免因为计算不精确而影响到资金限度的使用。主要的目的是保证建筑项目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项目的各项开支都保持在成本的合理预算之中,但是在实际的项目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费用支出超过预算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相关人员要及时进行原因的分析,使费用降低到合理范围之内。但是要注意的一点是,对于实施项目过程中各个环节项目的资金使用额度的限制是必要的,但是这是在满足一个基本的前提下的,即要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以及数量要求,实际施工要在安全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在此基础上对于工程造价进行合理控制。②严格设计标准,培养竞争意识近些年,建筑行业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与此同时,整个建筑行业的竞争程度也在不断加深,市场垄断的现象变成了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所以需要对当前的这种情况进行合理转变,即转变为良性的行业竞争,这可以有效打破行业垄断的不良现象,进一步可以促进在激烈的建筑市场变化条件下,企业能够对于环境进行有效适应,同时建筑工作人员也可以培养正确的项目施工意识,对于质量以及成本效益的理解都有正确的方向。同时,还应该增强设计标准的严格程度,在此基础上,厂房建设项目可以保持在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上进行实施,增强对于整个造价的控制程度,此外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培养相关人员的责任心,这在厂房建设项目中是极其重要的一点,通过培养人员的责任心,可以有效保证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的施工质量,在此基础上才能更好的实现项目造价的最小化,同时控制造价成本,通过有序良性的市场竞争,进而实现工程造价项目的经济效益最大化。3.奖惩责任制的实行在厂房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相关人员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对于员工的有效激励是企业乃至整个行业一直致力的一点,而通过奖罚机制的优化,可以有效实现这一点,在厂房设计阶段实行专人负责制可以有效的提升员工的工作热情以及积极性,在工作中进行有奖有惩的制度实施,工作人员要尽量减少人为的错误,并且在相关的项目中会自觉进行项目质量的控制,在项目工程造价限制的基础上,对于不同的方案设计以及实施方法进行合理比较,以经济适宜作为选择的原则,最终挑选出合理的设计方案。4.设计中的注意事项设计部门作为整个厂房建设项目的核心部分,在厂房建筑项目整个实施过程中的作用不言而喻。对于设计人员来说,管理体制的完善性决定了设计人员的工作效率。在项目要求上不断增加。今天,新材料以及新工艺的不断应用,使得工程成本的降低,效益的提高,对于工作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为苛刻的限定,所以,在厂房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所涉及到的技能知识以及操作方法应该对设计人员进行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人员的业务技能。此外,在设计方案的制定时,要兼顾工业厂房的材料使用、周围环境、地理位置以及采光要求等因素,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设计方案的制定,在设计阶段的招标环节,要根据厂房建设的实际情况,针对经济以及技术要素,在相关材料供应商以及设计实施单位挑选上要严格要求。
- 市政工程造价审计存在的3个弊端
- 1.审计工作范围存在局限性按照规定,造价审计内容包括市政建设项目立项等前期准备情况审计、建设计划审计、工程招标审计、合同审计、工程管理审计、工程预决算审计和投资效益审计等。因此,只有从立项到竣工、从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到投资效益全过程实施审计,才能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但是,从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当前市政工程审计主要以市政工程预决算审计为主,内容比较单一。在这分享造价机构下载信息价的方法,百度“共享造价协会”即可,还是挺方便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等立项决策审计业务还没有或无法展开,从而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2.审计主体规范意识不强市政工程审计同其他工程审计工作一样,都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但受市政工程审计工作量大、综合性强、时间长等特点的影响,审计主体在审计过程中法规意识不强,造成了审计工作行为不够规范。主要问题:一是执行审计法规不够严格;二是审计证据收集不充分;三是审计方式、方法选择有偏差;四是审计工作底稿不完备。这些问题的存在,带来了较高的审计风险。3.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强市政工程造价审计内容的复杂和审计任务的加重,要求审计人员具有创新意识,适应改革形势,更新思路,开拓进取。同时要求审计人员掌握市场调查研究方法,在充分了解和掌握市场规律的基础上,灵活运用价值工程法、经济技术指标法、多指标比较法等多种工程审计方法,运用计算机审计技术,不断提高工作效率,适应市政工程审计的需要。
- 植筋在工程造价实务中的小研讨
- 工作中经常听圈子内的朋友说某某项目的二次构件采用植筋的方式与主体构件进行连接,编制清单时注意不要漏项。由此引发思考:1.什么是植筋?其施工工艺又是什么?2.难道只有我们常说的二次构件才存在植筋吗?是否还有其他情况?3.植筋的规范依据是什么?软件如何处理?如何进行手工计算?4.植筋的计价又是如何考虑的?一、钢筋植筋定义植筋,又叫种筋,是建筑结构抗震加固工程上的一种钢筋后锚固利用结构胶锁键握紧力作用的连接技术。工艺流程:弹线定位→钻孔→洗孔→注胶→植筋→固化养护→抗拔试验。适用规范:《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13);《混凝土后锚固连接》(14G308)。二、植筋应用场景1.主体结构加固在维修加固工程中需要将新增加的加固钢筋与原结构构件有效连接,使工程达到加固的效果,在不破坏原有结构构件的情况下多采用植筋方式。在这分享造价机构下载信息价的方法,百度“共享造价协会”即可,还是挺方便的。2.二次结构在二次结构存在植筋的构件多为构造柱或圈梁,前者为竖向植筋,后者为水平植筋,单从施工难度对比,上部竖向植筋>水平植筋>下部竖向植筋。3.砌体加筋一般二次改造空间布局采用砌体墙作为分隔墙时,其内部砌体加筋采用植筋方式与主体构件进行有效连接。当然在大多数房建项目中为施工方便,施工现场也多采用植筋方式而不采用预留方式处理砌体加筋。三、植筋工程计量1.植筋计量根据《重庆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中计量规范,植筋按“个”计量。(注:国标13清单无植筋清单,但不代表植筋不计算。)图示重庆13清单说明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规定,植筋连接按数量以“个”计算。图示重庆18定额说明2.植筋规范2.1根据14G308图集及JGJ145-2013规程,对受拉钢筋最小锚固长度为max(0.3ls,10d,100mm);对于受压钢筋最小锚固长度为max(0.6ls,10d,100mm);对于悬挑构件尚应乘以1.5的修正系数,即1.5*max(0.3ls,10d,100mm)或者1.5*max(0.6ls,10d,100mm)。其中ls为植筋的基本锚固深度,d为钢筋直径。图示14G308图集P13图示JGJ145-2013规程P622.2根据14G308图集及JGJ145-2013规程,对植筋材质进行了说明,植筋选用的钢筋宜采用HRB400级钢筋(即日常所说的三级钢),且规程中明确表示不得使用光圆钢筋(即日常所说的一级钢)。图示14G308图集P6图示JGJ145-2013规程P143.软件计算广联达软件对于构造柱、圈梁等钢筋计算设置中可以选择连接构造的做法,同时可以根据图集及规程要求设置计算锚固深度。图示软件计算方式4.灵活计算对于软件无法计算的植筋情况应采用手工计算,例如主体结构加固中形成的植筋、二次后砌墙体通长加筋采用植筋的工程量计算。主体结构加固植筋根据图纸要求,按表格计算植筋根数,或者采用CAD软件偏移整列方式进行计算个数。此处推荐大家可以研究采用自定义线方式,提取自定义线箍筋根数的方式进行计算最为方便,且计算部位有据可查(注:此方法未考虑起步距)。图示自定义线计算方式图示主体加固植筋工程量二次砌墙体通长加筋植筋工程量可以采用表格进行统计计算,也可以采用前面提到的自定义线方式进行计算(自定义点提取箍筋根数),当然还有直接提取砌体加筋钢筋根数进行提量(注:此方法的前置条件是钢筋定尺长度大于墙体长度),下面就如何直接软件提取砌体墙内植筋根数的方式进行讲解:1)选择设置报表范围,只勾选各楼层砌体墙中要计算植筋的构件,钢筋类型只勾选直筋。图示软件报表设置范围选择2)选择明细表中的“钢筋形状统计明细表”进行导出,此时表格中的根数总和乘以二就是需要计算的植筋根数。图示钢筋形状统计明细表四、植筋如何计价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规定,植筋定额子目不含植筋用钢筋,其钢筋按现浇钢筋子目执行,当采用手算时应特别注意此部分钢筋用量需要计算并在现浇钢筋中进行计价。
- 工程造价中板工程量计算的21个要点
- 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1、现浇混凝土模板,定额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钢支撑、木支撑;(编制标底时可用此项)复合木模板、钢支撑、木支撑;(钢框+12mm厚竹胶板)胶合板模板、钢支撑、木支撑;(塑料套管穿对拉螺栓)木模板、木支撑编制。2、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定额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木模板,并配制相应的混凝土地膜、砖地膜、砖胎膜编制。3、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是按支模高度(地面支撑点至模底或支模顶)3.6m编制的,支模高度超过3.6m时,另行计算模板支撑超高部分的工程量。若立模高度超过3.6m时,应从3.6m以上,按每超过3m增加一次计算套用定额项目。超高支撑增加次数=(立模高度-3.6m)/3计算,不足3米者也按1次计算。超高每增3m的工程量,梁、板是按超高构件全部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的;柱和墙是按超高部分的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的。工程量计算规则1、现浇混凝土及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区别模板的材质,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在这分享造价机构下载信息的方法,百度“共享造价协会”即可,还是挺方便的。2、定额附录中的混凝土模板含量参考表,系根据代表性工程测算而得,只能作为投标报价和编制标底时的参考。3、现浇混凝土基础的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现浇混凝土带形基础的模板,按其展开高度乘以基础长度,以平方米计算;基础与基础相交时重叠的模板面积不扣除;直行基础端头的模板,也不增加。(2)杯形基础和高杯基础杯口内的模板,并入相应基础模板工程量内。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长边长度的,套用高杯基础定额项目。4、现浇混凝土柱模板,按柱四周展开宽度乘以柱高,以平方米计算。(1)柱、梁相交时,不扣除梁头所占柱模板面积。(2)柱、板相交时,不扣除板厚所占柱模板面积。5、构造柱模板,按混凝土外露宽度,乘以柱高以平方米计算。(1)构造柱与砌体交错连接时,按混凝土外露面的最大宽度计算。构造柱与墙的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构造柱与砖墙咬口模板的工程量=混凝土外露面的最大宽度×柱高(2)构造柱模板子目,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形式的构造柱和实际支模大于混凝土外露面积等因素,适用于先砌砌体,后支模、浇筑混凝土的夹墙柱情况。6、现浇混凝土梁(包括基础梁)模板,按梁三面展开宽度乘以梁长,以平方米计算。现浇混凝土梁模板工程量=(梁底宽+梁侧高×2)×梁长(1)单梁,支座处的模板不扣除,端头处的模板不增加。(2)梁与梁相交时,不扣除次梁梁头所占主梁模板面积。(3)梁与板连接时,梁侧壁模板算至板下坪。[例]某现浇花篮梁,梁端有现浇梁垫,尺寸如图所示。木模板,木支撑,计算梁模板、支撑工程量,确定定额项目。①梁模板工程量梁断面支模长度=[0.25+(0.21+(0.122+0.072)1/2+0.08+0.12+0.14)×2]=1.627m1.627*(5.24-0.24)+(0.25+0.5*2)*0.24*2+0.60×0.20×4=9.335m2异形梁木模板,木支撑套10-4-123定额基价=379.76元/10m2②梁支撑超高工程量=9.335m2超高次数:(4.80-0.50-3.60)÷3.00≈1次支撑每增加3m套10-4-131定额基价=73.86元/10m27、现浇混凝土墙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1)墙与柱连接时,柱侧壁按展开宽度,并入墙模板面积内计算。(2)墙与梁相交时,不扣除梁头所占墙的模板面积。(3)现浇混凝土墙模板中的对拉螺栓,定额按周转使用编制。若工程需要,对拉螺栓(或对拉钢片)与混凝土一起整浇时,按定额“附注”执行;对拉螺栓的端头处理,另行单独计算。8、现浇混凝土板的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1)伸入梁、墙内的板头,不计算模板面积。(2)周边带翻檐的板(如卫生间混凝土防水带等),底板的板厚部分不计算模板面积;翻檐两侧的模板,按翻檐净高度,并入板的模板工程量内计算。(3)板与柱相交时,不扣除柱所占板的模板面积。当柱与墙相连时,柱与墙等厚部分(柱的墙内部分)的模板面积,应予扣除。[例]某现浇钢筋混凝土有梁板,如图所示,胶合板模板,钢支撑,计算有梁板模板工程量,确定定额项目。解:①板模板工程量=(2.60×3-0.24)×(2.4×3-0.24)+(2.4×3+0.24)×(0.50-0.12)×4+(2.60×3+0.24)×(0.40-0.12)×4=72.93m2有梁板胶合板模板,钢支撑套10-4-160定额基价=171.10元/10m2②有梁板支撑超高工程量=72.93m2超高次数:(5.20-0.12-3.60)÷3.00≈1次钢支撑每增加3m套10-4-176定额基价=31.52元/10m29、现浇混凝土密肋板模板,按有梁板模板计算;斜板、折板模板,按平板模板计算;预制板板缝大于40mm时的模板,按平板后浇带模板计算。各种现浇混凝土板的倾斜度大于15°时,其模板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30,其他不变。10、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m2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11、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及框架剪力墙分别按梁、板、柱、墙有关规定计算;附墙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12、轻体框架柱(壁式柱)子目已综合轻体框架中的梁、墙、柱内容,但不包括电梯井壁、单梁、挑梁。轻体框架工程量按框架外露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轻体框架模板工程量=框架外露面积13、现浇混凝土悬挑板的翻檐,其模板工程量按翻檐净高计算,执行10-4-211子目;若翻檐高度超过300mm时,执行10-4-206子目。14、混凝土后浇带二次支模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计算,套用后浇带项目。后浇带二次支模工程量=后浇带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15、现浇钢筋混凝土悬挑板(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雨篷、阳台模板工程量=外挑部分水平投影面积16、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以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混凝土楼梯模板工程量=钢筋混凝土楼梯工程量17、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混凝土台阶模板工程量=台阶水平投影面积18、现浇混凝土小型池槽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计算。现浇混凝土小型池槽模板工程量=池槽外围体积19、现浇混凝土柱、梁、墙、板的模板支撑超高:(1)现浇混凝土柱、梁、墙、板的模板支撑,定额按支模高度3.60m编制。支模高度超过3.60m时,执行相应“每增3m”子目(不足3m,按3m计算),计算模板支撑超高。(2)构造柱、圈梁、大钢模板墙,不计算模板支撑超高。(3)支模高度柱、墙:地(楼)面支撑点至构件顶坪;梁:地(楼)面支撑点至梁底;板:地(楼)面支撑点至板底坪。(4)梁、板(水平构件)模板支撑超高的工程量计算如下式:超高次数=(支模高度-3.6)÷3(遇小数进为1)超高工程量(m2)=超高构件的全部模板面积×超高次数(5)柱、墙(竖直构件)模板支撑超高的工程量计算如下式:超高次数分段计算:自3.60m以上,第一个3m为超高1次,第二个3m为超高2次,依次类推;不足3m,按3m计算。超高工程量(m2)=∑(相应模板面积×超高次数)(6)墙、板后浇带的模板支撑超高,并入墙、板支撑超高工程量内计算。20、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注明者外均按混凝土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混凝土工程量(2)预制桩按桩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预制桩模板工程量=混凝土工程量21、构筑物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1)构筑物工程的水塔、贮水(油)池、贮仓的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2)大型池槽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项目。(3)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囱、倒锥壳水塔支筒、水箱、筒仓等均按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4)倒锥壳水塔的水箱提升按不同容积以座计算
- 市政给排水工程的造价控制5个重要阶段
- 1.决策阶段决策阶段需要为给排水工程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最佳投资方案,工程造价部门要积极地与财务部门以及土建部门相沟通,尽可能客观的准确的对工程项目总费用进行计算。在决策阶段要通过工程造价,对土地成本、资金投入以及管理费用等有一个全面的统计,对项目进行详细的经济评价,起到一个很好的“经济参谋”作用,从而更好地协助决策层制定相关的投资决策。2.设计阶段市政给排水工程在进行设计时,首先要确保设计单位的资质。要格外看重设计单位的信誉以及以往的设计案例,务必要具有合格的设计资质。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设计单位能够从源头上保障市政给排水工程的质量,同时还能大幅度降低工程投入。设计单位在进行工程设计时要进行限额设计,按照已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以及投资估算,对工程的总概算以及技术指标进行设计,在进行设计时要将施工工艺以及经济性纳入设计考量范围,从而使得市政给排水工程造价更为容易管理和控制。3.招投标阶段市政给排水工程作为政府财政支持的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在招投标阶段务必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用政府监管部门以及社会舆论大众进行严格监督,同时严格把控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招标人员也必须经过严格审查才能实施工作。通过工程造价,实现政府、企业在招投标阶段的双赢。在评标过程中,价格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评定标准,同时要将投标单位的信誉资质进行加权考虑,保证评定结果更加具有科学性和客观性,在这分享造价机构下载信息价的方法,百度“共享造价协会”即可,还是挺方便的。这样有利于保证工程造价成本较低的同时,依靠经验丰富的施工单位来最大限度的保障工程质量。4.施工阶段在施工阶段进行工程造价管理时,一定要深入施工现场,对相关的施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认真核实施工单位填具的各项签证。市政给排水工程有很多隐蔽工程,如果资料残缺不完整很容易导致造价费用估高或者不合理。市政给排水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因为设计变更而导致施工变更,根据施工经验,施工变更时产生经济纠纷的关键原因,因此务必要做好设计变更审查以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备份。市政给排水工程在设计变更时,也尽量提前,最好在工程实施阶段以前,从而将因为变更带来的额外费用降低到最小。一旦出现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情况,施工人员也必须综合权衡变更的利弊,然后严格遵循设计变更内容进行施工。在市政给排水工程进入到具体实施阶段时,要加强工程的综合管理,通过提升工程管理水平来规范各项施工规程,防止蛮干乱干的行为产生,保障工程顺利进行。5.验收阶段对验收阶段进行工程造价的管理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确保施工资料的完备,市政给排水工程中,资料收集整理难度最大的就是施工阶段,因为这一阶段涉及的技术资料较多,资金来往账目频繁,同时特别注意对设计变更资料的备份整理,以备验收阶段制定完善的验收流程。二是做好各项费用的结算工作,根据收集整理的施工资料,及时合理地支付各项人力成本以及机械设备的管理使用费用。三是处理好可能出现的索赔事宜,在市政给排水工程的施工阶段,有时会产生一些索赔项目,要严格审查索赔原因,认真核对相关金额,根据合同及协议合理支付。
- 怎么确定智能建筑系统造价
- 智能化系统在国内隶属于建设、公安、邮电、广电、消防、电业等行业管理,大部分系统造价要由各行业计价定额来确定;由于智能化系统技术涉及自动控制、通信、计算机网络、广播电视、卫星通信等高新技术领域,各有关造价管理部门在智能建筑造价确定上还未能全方位介入。它的部分系统造价确定已经市场化,即由市场自由竞争决定系统工程造价。设备原价和软件编程及调试费的确定多由几家设备或软件厂家集中报价,业主择优选购;或业主货比三家,比较询价后购买。安装费用的确定分两种情况,对于由设备厂家自行安装的设备,安装费用由设备厂家报价;对于另行组织安装施工的,则需要单独计价。对于隶属不同行业管理的子系统,安装费用的计算需依据不同行业的计价定额。BAS中变配电控制子系统、照明控制子系统、通风空调控制子系统、交通运输控制子系统、给排水设备控制子系统、消防自动化子系统等的造价确定基本上要以建设部颁《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为基础,在这分享造价机构下载信息价的方法,百度“共享造价协会”即可,还是挺方便的。其中消防自动化子系统的内容是在2000年的新安装定额中规范的。其余几个系统的安装费用基本上由设备厂家报价。CAS中有线电视系统安装费用由广电系统的有关部门规范管理,其余系统安装费用由电信系统的有关部门规范管理。对于OAS、SCS及计算机网络的设计施工管理比较复杂,信息产业部和建设部都各有发文管理,需针对不同工程区别对待。因此其安装费用的确定也要有所区分。
- 如何应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解除后的结算
- 工程总承包模式与传统的施工总承包模式,存在诸多不同之处,而现行的建设工程法律规范体系基本上是从传统的施工总承包模式出发,并没有考虑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适用。而且工程总承包合同其性质为何,至今也没有统一的认识,导致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法律规范的适用存在巨大争议。笔者拟从各方面针对工程总承包的特点作出探讨,并提出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相关问题的处理建议。因为工程总承包有EPC、DB、EP、PC等等模式,不同模式的法律适用难以统一定论,故为简化起见,本系列所讨论的工程总承包,仅限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所规定的EPC和DB模式。本文所探讨的是,工程总承包合同在未履行完毕并解除的情况下,应当如何结算。在施工合同领域,工程未履行完毕时总价合同的结算问题始终存在争议,主流观点存在按已完工部分工程款比例折算、按已完工部分工程量比例折算、按定额计算等种种方式,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因工程总承包价款中包括了设计单位和采购单位的应得价款,这一问题将更为复杂。一多数观点认为工程总承包合同解除后应当列明各部分款项并分别折算后累加合同解除后价款的计算,与合同的计价模式息息相关,一般而言,如果采用单价合同的计价模式,那么工程未施工完毕的,已施工部分仍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系共识。但工程总承包合同从其本质而言,系设计与施工高度融合的产物,在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以及价款确定的阶段,工程设计远未完成,各地对于工程总承包发包条件的规定,分为可研阶段完成、方案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完成等,但无论是上述哪个阶段,在没有明确的设计图,相应的工作量根本无法确定的情况下,采用单价合同计价都是不现实的。实践中,部分地区针对于这种情况,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多采用费率招标模式,对此,笔者将在本系列其他文章中予以讨论。笔者认为,从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本质而言,其计价模式一般应当是总价合同模式。在施工总承包领域,总价合同中途解除,目前的主流观点是按已完工部分工程款比例折算,因此,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目前的主流观点基本上是套用施工总承包的观念,将设计费、采购费、施工价款分别列明折算后累加。如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第十工作组在《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裁判指引》一书的第4.16条认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采用总价合同模式,合同因发包人原因解除,且设计费、采购费和施工价款分别列明,已完成的设计、采购、工程质量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结算价款按各部分实际完成的比例分别折算后累加。合同因发包人原因解除,设计费、采购费和施工价款未单独列明的,已完成的设计、采购、工程质量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结算借款;协商不成的,可参考以下方法分别结算:(一)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的,参照设计相关收费标准、设备市场价格、预算定额计算出设计费、采购费和施工价款,以合同总价除以前述价款之和得出下浮率,用该下浮率分别乘以各部分的价款得出合同总价中的设计费、采购费和施工价款,在这分享造价机构下载信息价的方法,百度“共享造价协会”即可,还是挺方便的。再按各部分实际完成的比例分别折算后累加得出合同结算价款……”。二工程总承包合同解除后难以参照原合同价款拆分计算1、参照合同约定价款计算只是一种价值选择总价合同解除后,参照原合同约定价款计算虽然是目前的主流观点,但归根到底,这也只是在各种方案中,出于利益平衡的一种选择而已。对这一选择的理解,从制定施工合同司法解释时对于合同无效为何参照合同约定计价的原因可以找到类似的答案。最高院在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答记者问载明:“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看,当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两种折价补偿方式,一是以工程定额为标准,通过鉴定确定建设工程价值,考虑到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有的发包人签订合同时往往把工程价款压得很低,如果合同被确认无效还按照第一方案折价补偿,将会造成无效合同比有效合同的工程价款还高,这超出了当事人签订合同的预期。二是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这种折价补偿的方式不仅符合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而且还可以节省鉴定费用,提高诉讼效率。因此,通过对以上两种折价补偿方案的比较,根据我国建筑行业的现状,衡平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在《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且在司法实践中,并不乏合同解除后按定额计算的实例。因此,笔者认为,工程总承包的总价合同解除后,并非必然应当参照合同原价款约定来计价。2、工程总承包合同参照原合同拆分计价,违背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基本特性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基本特性是要求设计与施工高度融合,总承包单位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合同发包人的目的是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工程,其与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根本区别在于,施工总承包的要求是“按图施工”,而工程总承包的要求是“按约施工”。因此,工程总承包合同发包人的目的是获得符合其要求的工程,至于设计图画得如何,是否按图施工,并不在发包人考虑范围之内。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设计图是发包人提供的,承包人只要能够证明自己按图施工就行了,即便只是施工了一小部分,也可以认定其履行了合同义务;而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在工程完工并验收之前,发包人可能根本无从判断承包人是否合理地履行了合同义务。比如发包人要求建造一个污水处理厂,承包人虽然画了设计图并提交给了发包人,也在按图施工,但有可能最终污水处理的效果根本达不到环保要求,而这个结果在施工过程中是没有人可以判断的,只有工程结束之后验收时才能发现,在这种情况下,发包人想来是不会愿意支付承包人价款的。但如果双方在履行过程中,比如设计完成后,根本就没有开始施工就解除了总承包合同,此时,发包人会愿意为这个设计图支付价款么?基于上述差异,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途解约时,对已履行部分的判断及处理原则将出现巨大的差异。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已完成的工作成果是否质量合格是有判断标准的,即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强制性规范等。《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但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已完成的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可能是无法判断的,因为工程总承包的基本特性是以最终的结果为导向,而不在意过程。因此,在中途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按照已完成部分,参照原合同约定拆分计价,笔者认为违背了工程总承包以结果为导向的基本特性。3、拆分并按比例计算在技术上存在障碍工程总承包合同基于其高度融合性,在真正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中,设计、采购、施工的价款实际上难以区分。也就是说虽然工程总价是确定的,但其中各个部分的价格却是没有合同依据的。更大的障碍是,从理论而言,因为总承包人负责设计工作,因此,在工程完工前,设计图实际上是不确定的,因此施工量和采购量也随之无法确定。目前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常用的按比例折价法,其前提必须是有个确定的总价可以计算比例,而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这个确定的总价都不存在,工作量完全可能会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用比例折价的方法自然难有说服力。三笔者认为工程总承包合同解除合同后原则上应在已完工程具有价值的基础上按定额结算为宜《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根据前述分析,比例折价法,只是基于价值判断而选择的一种“补救措施”,而笔者认为,这种补救措施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并不适用,此时应当考虑其他补救措施。首先,在总承包合同未履行完毕的基础上,是否应当支付工程价款。基于工程总承包合同以结果为导向的特性,在合同未完工时,可能难以判断已完工部分是否符合发包人的要求或对发包人是否具有价值。笔者认为,此时,如果案涉工程专业度不高,设计具有通用性,比如房建和市政工程,这些工程即便未完工,也比较容易判断已完成部分是否符合国家通行的质量标准或是否具有价值,此时原则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以及国家强制性规范等,来判断已完工部分是否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对发包人具有价值。如果已完工部分具有价值的,后续施工完全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此时应当支持承包人主张已完工部分价款。而对于一些专业度较高,设计具有针对性,在过程中难以判断已完成部分是否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比如各种发包人定制的工业项目,这些工程在验收之前,任何一方都难以证明已完工程是否合格。此时,笔者认为,只能进行合理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上,证明工程符合发包人要求的责任在于承包人,但如果因为发包人中途解约,而导致承包人无法证明的话,可以认为发包人对承包人的举证能力构成了妨碍,此时可以认为承包人的主张成立。具体而言,笔者认为: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则应当推定已完工部分符合合同约定,除非发包人有证据证明已完工部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除外;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则应当推定已完工部分不符合合同约定,除非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已完工部分符合合同约定,或是对发包人必然具有一定价值的除外;3、如果双方均对合同解除负有责任,则按双方过错比例分配;4、如果双方均对合同解除没有责任,则按公平原则分配。其次,如果要计价的话,笔者认为应参照定额计价为宜。因为工程总承包合同并不适合按比例折价的方式,因此,合同总价对已完工部分参考作用极其有限,可以认为关于已完工部分计算价款的方式约定不明。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如笔者前述,采用何种补救措施,仅仅是出于价值判断而已,在按比例折价法已经难以衡平的情况下,采用定额计价未尝不是一个相对更好的选择。四结语综上,笔者认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未施工完毕且中途解除合同的,应在确定解约责任的基础上认定发包人是否应当支付价款,在金额计算上,宜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采用市场价确定已完工部分的价格,其中施工部分应按照最相近定额及信息价确定。
- 市政工程造价审计的2个方法
-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市政工程建设也随之日益增多。本文就市政工程造价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个人的实际工作经验并有针对性地论述了加强市政工程造价审计的措施与办法。审计部门要在市政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充分发挥控制、把关与监督作用,确保真实性、客观性,又能够达到工作快捷高效,以实现在提高审计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根据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显得尤为重要。对市政工程量的审核,应采取实地核对的方法;对材料价格的审核,应采取市场面询法。1.实地核对法在市政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资料相对较少,且施工正在进行,便于发现问题,避免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审计人员应该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对市政工程施工资料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对照,重点是市政工程量的核对,验证其准确性。同时,还要督促甲乙双方及时、公正、实事求是地做好现场签证,以保证审计依据的真实、准确。2.市场面询法市政工程建设材料的价格、质量决定市政工程造价和市政工程质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政工程建设材料品种丰富多彩、价格千差万别。这里分享伊老师讲的造价信息下载方法,百度“共享建材汇”即可,急需的可以先拿来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积极走访市政工程建设材料市场,对材料的价格、品种、产地和性能等进行查询,并做好记录,也可以就某一具体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企业进行函询,要求对方对提出的问题做出书面答复。
- 工程造价定额的14个专业名词解释
- 1、工程定额(标准定额)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产品所消耗资源的数量标准。2、工程计价定额工程定额中直接用于工程计价的定额或指标,包括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3、企业定额建筑安装企业根据自身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编制的工程定额。4、劳动定额(人工定额)在正常的施工技术和组织的条件下,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的建筑安装产品所消耗的人工工日的数量标准。5、施工定额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某一施工过程或基本工序所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6、预算定额用于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以分项工程和结构构件为对象编制的,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所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及其相应费用。7、测算定额用于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的,以扩大分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的,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所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及其相应费用。8、概算指标用于初步设计概算的,以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扩大分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的,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经济指标。9、投资估算指标用于投资估算,以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为对象编制的,用于计算建筑总投资及各项费用的经济指标。10、工期定额在正常的施工技术和组织的条件下,完成建设项目和各类工程所需的工期标准。11、定额基价反映定额子目在编制基期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台班费的总和,在这分享造价机构下载造价信息期刊的方法,百度“共享造价协会”即可,还是挺方便的。。12、人工消耗量在正常的施工技术和组织的条件下,完成定额规定的单位合格建筑安装产品所消耗的生产工人的工日数量。13、材料消耗量在正常的施工技术和组织的条件下,完成定额规定的单位合格建筑安装产品所消耗的各类材料数量。14、机械台班消耗量在正常的施工技术和组织的条件下,完成定额规定的单位合格建筑安装产品所消耗的施工机械台班数量。
- 房屋工程造价的整个过程的成本控制
- 所谓房建工程造价管理就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的造价。这里的造价是指建设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前期工作费用、勘测设计工作费用、建筑安装工作费用、设备工具购置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用以及其他工程建设费用等。其中,造价的合理确定是有效控制的前提;而有效的控制又是以合理的造价确定为基础的,两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房建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几个阶段根据房建工程的实施进度以及管理的内容和管理侧重点不同,可以将房建项目的阶段划分为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验收结算。1.投资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长期以来,建设项目普遍存在着"三超"现象,而要克服这一现象,“经批准的投资估算作为建设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对以后的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工程竣工结算都起到控制作用。需要通过多方面,多环节的共同努力,其中提高项目投资估算得相对准确性,充分打足资金,就是工程造价管理者的首要责任.尤其是在投资决策阶段,项目法人(或项目业主)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主体,项目法人应从拟建项目的建设目的、项目建成后的预测功能(或设计功能)和对项目建设周期内预测的各种因素,进行周密、细致的调研和考察,做出在项目投资决策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具体目标和决策,并依此要求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做出较为准确的投资估算。2.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根据业主(建设单位)的设计任务委托书的要求和设计合同的规定,努力将概算控制在委托设计公司的投资内。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设计阶段的造价(估算、概算、预算)相互制约、相互补充,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补充前者,共同组成工程造价的控制系统。在设计的过程中,要进行设计跟踪,及时对设计图纸及工程内容进行估价,及时对设计项目投资与计划投资进行比较。如发现设计投资超过计划投资,促使修正设计,以保证投资不超过限额。此外,应进行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以寻求投资上节约的可能性。3.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我国工程施工招标是开展较早的领域,也是范围最广、最成熟的领域。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任务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在批准的概算、预算限额之内,在满足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的条件下,确定出合理的业主标底。(2)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制定出评标办法。(3)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合同条款的制定。三者之间相互联系,应综合考虑,以达到相对最优效累。4.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项目实施是将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转变为工程实体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工程资金形成的主要过程,即建设资金的主使用阶段。因此,工程从施工到工程竣工,对建设资金的控制管理,在全进程资金管理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和效益。在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等前期阶段,造价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优化设计方案,合理预测工程投资。而在工程实施阶段,如何将实际造价控制在预测值之内,如何科学地使用建设资金是造价管理研究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在施工阶段,造价工程师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认真审核,采用技术经济比较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审,把计划投资额作为投资控制的目标值,定期分析目标值与实际投资值之间产生偏差的原因,重点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因采用各种不合理施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对于发生的工程变更,要仔细审查每一个子目的单价、数量和金额的变化情况,实行事前把关,主动监控,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施工过程中往往出现索赔的现象,承包商总是寻找一切机会,既希望索取费用赔偿,更想得到利润和工期补偿,作为造价工程师就应该精通施工合同条款,熟悉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标准,当好仲裁员!,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在控制工程造价方面可从如下几点着手:(1)仔细审查合同标价和工程量清单、基本单价及其它有关文件:(2)正确进行工程计量,复核工程付款账单,按规定进行工程价款结算:(3)正确理解设计意图,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对设计不妥的地方及时更改:(4)熟练运用定额,合理进行现场签证。(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案,有效控制造价。5.竣工结算审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建筑工程竣工决算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最重要的一环。竣工决算如何能忠实地反映整个工程的实际造价,也反映了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工程造价管理的能力,及时办好工程竣工决算必须收集、整理竣工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各种签证材料等。在这分享造价机构下载信息价的方法,百度“共享造价协会”即可,还是挺方便的。这些资料的收集和取证还必须注意其有效性,如设计变更通知书必须有原设计单位下达的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和相关印鉴,现场监理的签证必须有甲方工地负责人的签章并征得设计人员的认可等。我国大多数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决算时,施工承包方在竣工决算时,施工承包方在竣工结算书中普遍多算,发包方千方百计乱砍一通,扯皮现象严重,工程结算一拖再拖,有的一拖就是几年,大大影响工程建设项目的使用和建设工程造价的确认。
- 人工智能创新工程造价领域
- 将信息技术与工程造价计算进行相融合的交叉性研究,属于将人工智能技术引入工程造价领域的一种开创性探索研究。在项目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造价是影响项目施工的关键因素,造价计算的准确性对于工程施工的进展至关重要,在具体计算过程中需要项目整体统一计划,并且需要考虑到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质量要求等因素的影响。工程造价领域引入人工智能不仅能够提高造价计算的准确性和高效性,还能解决人力计算易出现的错误和误差,并能将全部影响因素(如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的市场价格变动,利率、汇率等一些风险因素的影响)进行综合考虑,至于造价信息也可以人工套用,这里分享伊老师讲的造价信息下载方法,百度“共享建材汇”即可,急需的可以先拿来用。对于承包商来说,能够得到一个最优的施工方案和最合理的投标报价,进而中标的可能性和期望更大,对于投资方来说,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工程项目的建设总投资,为项目的投资融资方案以及后面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目前人工智能主要应用于云计算、大数据、图像识别、语音识别、LBS及AI技术等方面,以及在智能财务方面的应用,但是其在造价方向的研究较少。人工智能是在计算机科学计算的基础上,依靠计算程序的编制和设计,实现代替人力劳动,完成相关应用的过程。人工智能一般具有感知能力、记忆能力、适应能力以及反应能力等特点。工程造价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其一般具有影响因素众多、造价总额较大、可变性强、动态性强以及复杂程度高等特点。在人工从事造价计算的过程中,需要对整个造价过程中涉及到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价格水平、定额、费率等问题清晰明了,需要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综合考虑,不能出现任何误差,因此耗费的精力和时间必须很多,人力计算时也难免容易出现一些误差或者错误,甚至给某些企业采取不正当手段达到恶意中标的目的。在人工智能引入工程造价后,通过降低人为因素的干扰,依靠计算机的编程和设计,将材料设备等进行程序化,可以进行准确和高效的计算,保证计算准确的同时也保证了造价文件的准确性,以合理实现业主和乙方双方的利益。
- 工程造价处于建筑施工过程什么地位?
-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建筑工程领域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时,建筑行业对于造价管理也越来越重视,并通过相关方面的措施和管理,使工程造价得到科学合理的控制,特别是引进相关方面的科学技术,使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有序推进,确保整体的工程质量和性能实现更有效的完善。针对工程造价在建筑工程中的地位而言,业内一致认为,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管理工作,对于整体的工程项目成败有着至关重要的关键性影响。工程造价从根本上来讲,掌控着整体工程的全部投资成本,为各种类型的建筑工程施工有序推进,提供最缜密、最科学合理的发展方向。这里分享伊老师讲的造价信息下载方法,百度“共享建材汇”即可,急需的可以先拿来用针对工程成本造价进行科学合理的控制和严格管理,能够为建筑工程实现最低的造价成本,并确保建筑项目取得最优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造价管理在整体的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从始至终贯穿在整个过程和所有细节中,针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项成本支出进行严格把控。工程造价管理的根本宗旨是有效掌控市场购买价格,针对工程成本造价进行有效规范,并使其控制在预期的范围内。所有的工程造价控制都必须符合既定的市场需求,与具体的工程建设背景有效适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工程造价管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和贯彻落实,是建筑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的根本保障。
- 工程造价中结算审核的步骤
- 所谓独立做项目,一般分为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程结算的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审核、预算审核、结算审核等几个方向。在咨询公司,一般接触预结算审核的工作比较多,针对新手小白面对预结算审核无头绪、无方法的问题,我自己整理了一个结算审核的通用步骤和思路,供大家参考。首先是资料审核,在结算审核阶段,我们会接触到浩如烟海的资料,在这些资料中,新手小白可能会迷惑,这么多资料,究竟哪些有用呢?我暂时把有用的材料替大家做个总结:1、合同2、投标文件3、结算文件纸质版4、变更、签证5、竣工图6、现场勘验记录7、施工组织设计8、施工日志9、竣工验收单当然了根据工程情况的不同,可能会稍微有所不同,但大体的思路上是不会变的。最开始的工作,是要核对对方结算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是否一致,我们一般把几方单位签字盖章的纸质结算文件作为标准,来核对电子版的准确性。在这分享造价机构下载信息价的方法,百度“共享造价协会”即可,还是挺方便的。这一步骤必不可少,因为有些单位由于不细心,他的纸质文件与电子版文件并不一致,如果我们不进行核对就用对方提供的电子版来进行工作,待工作完成后,发现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这将前功尽弃,使我们非常麻烦与被动。在审核了结算文件以后,我们就要通读施工合同,在我们结算审核中,最重要的文件就是施工合同,我们要通过施工合同来确认该工程的结算方式,是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固定总价合同?不同的结算方式我们审核的思路也是不同的。另外在结算审核中,咨询方会与施工方因为一些问题争执不下,这个时候翻翻合同中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在看过了合同以后,我们会对审核方法做一个判断,如果是固定单价合同,那我们下一步就是看投标文件,那投标文件看什么呢?1.看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与结算文件中的综合单价是否一致,固定单价合同,一定要保证这两个单价是一致的,这也是我们的审查方向,如果不一致,要调回一致!固定单价合同,我们原则上就不用审价了,这时候就要把注意力都放在审量上!怎么审量?第一是参照竣工图来计算工程量,看看对方是否多报工程量,第二就是现场勘验,看看实际现场与竣工图是否一致,结算审核中,现场勘验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大家一定要重视。2.如果是固定总价合同,那我们就要重点审查他的变更与签证。另外审查他是否按照竣工图纸施工,如果他的工程量比图纸多了,那我们不予审增,但是他的工程量比图纸少,那我们要予以审减。同样,现场勘验也非常重要。无论是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固定总价合同,在审核了合同内的内容后,我们会审核变更和签证,原则上,变更和签证的量和价都需要我们来审。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日志也很重要,这是我们审核措施项目的依据,比如大型机械进出场安拆、垂直运输、垂直封闭、塔吊搭设等措施项。另外施工过程中都用到了那些机械,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日志中都会有体现。在审核工作进行完成后,还要注意下该结算文件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是否清零,有的施工单位会故意不把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清零。如果我们审查不到位的话很容易疏忽此项。另外也要核对下结算文件的费率与中标文件是否一致,这也是容易忽略掉的一点。这是以上我总结的结算审核的通用思路,实际工作中,根据工程和合同签订形式的不同,可能会有变化,仅供大家参考。以上是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的通用步骤。还请大家思考个问题!钱是怎么来的?我说不好,谈几句萨缪尔森的经济学原理。赚钱大体分为两种,一是劳动创造。做会计,炸油条,做工程,做滑板车。这些东西就是你从小到大学的那些,但是天花板很低,月入三万已经是超级厉害了。二是价格波动。这个就厉害了。例如你十年前买一个好东西,放到现在就是几倍十倍了。这里分享伊老师讲的造价信息下载方法,百度“共享建材汇”即可,急需的可以先拿来用。价格波动的因素有两个:1.是货币乘数。以前m2是几百万亿,现在是几百万亿。水涨船高。2.是稀缺性。大家都喜欢这个东西,就供不应求了,然后就窜天猴了。看懂这些东西,需要你在五年十年前就能够及时预判,提前打桩。那怎么预测?一是金融知识。你对货币的来龙去脉有个整体性把握。二是历史知识。人类几百年不变的东西有哪些?三是人性认识。人的行为决策都是内心深处的人性使然,你要对人性有一定的了解。例如买涨不买跌,跟风起蓬头(这是方言),挖坑抢帽子,独具慧眼,提前知道。小结,很多道理,你到四十岁也可以无师自通,但是有点晚了,你就享受不到了,只能留给儿孙了。你总不能六十岁了还去KTV当老王子!如果你在年轻时候,有机会遇到一些高人,你就可以提前十年知道答案。道理并不难,难的是你知道晚了。
- 水利工程施工全过程造价管理的4个重点
- 1.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在目前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措施中,由于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会对水利工程使用的资金产生变化,如果没有进行详细准确的工程造价计算,不仅会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严重情况会导致恶劣的社会负面效果。所以在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措施过程中,要针对在工程造价决策阶段出现的影响因素,将多种控制措施应用到造价方法中,从而使工程施工顺利地进行。由于水利工程承担着重要的社会和经济作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将工程质量作为首要控制对象,同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进行预防。通过良好的控制措施,不仅提升水利工程的质量,同时也为水利工程造价的实施产生良好的作用。2.水利工程施工阶段造价管理措施水利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是资金应用的重要环节,加强对于施工阶段的详细管控必然也就可以有助于造价控制,这也是造价管理工作相对比较繁杂的一环,应该予以高度重视。首先,水利工程施工前需要针对相应施工组织方案进行详细审查,确保施工组织方案更为合理,可以有效实现对于具体施工任务的有效指导和约束,如此也就可以更好提升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高效性,针对各类物资也可以实现有序调度,避免了可能出现的明显浪费问题。针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材料、施工人员以及各类机械设备也需要加大关注力度,可以保障这些施工物资的入场时间以及各自数量比较适宜,最大程度上提升其应用效益,降低任何方面出现的浪费或者是损耗问题。3.竣工结算阶段的成本控制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是为顺利竣工而做铺垫的。施工期水利工程成本控制处在过程控制的范围之内,其中各个部分的水利工程计量、变更、签证、索赔等核定是要在施工完成后重新归纳总结的。能否较好地归纳整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经费时刻影响着水利工程竣工结算的质量。水利工程竣工结算是水利工程成本是否合理的重要判断依据,该部分施工单位和客户都十分重视。竣工结算由受业主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查。这里分享伊老师讲的造价信息下载方法,百度“共享建材汇”即可,急需的可以先拿来用。首先审核竣工结算是否按照规范和规则进行编制、是否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文件、是否反映了真实的施工承包等等。4.建立并健全水利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建立并健全水利工程造价管理体制能够有效地提高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促进管理效率的提高。制定管理体制需要相关企业要明确水利工程造价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出现的管理问题,结合管理约束法进行改革和创新。要针对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建立相关的部门来对其进行实时的监督,保证每一个决定都能符合法规,当出现违反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法的人員或单位,要及时地向上级报告,进行严肃地处理,才能保证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的顺利开展。
- 总价包干合同造价鉴定的难点与理论分析
- 随着社会进一步发展,工程建设规模逐年扩大,我国建设市场表现相当活跃,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同时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呈现逐年增长态势。伴随着和谐社会构建,政府和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各类经济和社会问题,并将其纳入到法治轨道进行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通常事实复杂、证据繁多,造价确定困难。当发生工程施工合同诉讼时,60%以上的案件均需通过鉴定确定工程造价。虽然司法解释规定固定价合同不鉴定,但发承包双方仍时常因新增工程量是否包含在固定价承包范围内、建筑材料价格上涨能否调整合同价款、未完工工程如何结算工程款等疑难问题发生争议,进而引发诉讼。面对上述问题开展工程造价鉴定时,造价鉴定人员需要运用民法典、招投标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学原理,结合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与案件事实,做出科学合理的造价鉴定意见。1认识总价合同固定价俗称“一口价”、“包干价”,指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调整,包括固定总价和固定单价两种形式。在工程建设实践中,又普遍存在着综合单价包干、平米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闭口价等不同的方式。固定总价中的“固定”,是指合同价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设计变更和合同约定风险外,一律不进行调整;固定总价中的“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总价款。固定总价合同具有易于结算、量价风险主要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索赔机会少等特点。固定总价合同一般适用于有详细施工图纸、合同工期较短、施工过程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合理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中小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分包工程,一般不适用于没有详细施工图纸,技术较复杂、工期较长的大型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也适用于工程总承包(EPC)合同。2总价合同的造价鉴定难点分析2.1总价合同能否启动造价鉴定当固定总价合同发生工程价款纠纷时,是否能对合同约定的固定价进行工程造价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释〔2020〕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里分享伊老师讲的造价信息下载方法,百度“共享建材汇”即可,急需的可以先拿来用。这表明司法机关对固定合同工程价款的“司法鉴定”事项采取了严格的限制性规定,该规定是尊重当事人间意思自治的具体表现,也是从约原则的体现。在总价合同纠纷中,不能机械地认为只要是约定有“固定价”,就一律不得进行工程价款司法鉴定。该条法释中的“固定价”不鉴定,是指合同约定风险范围以内的固定价格部分不能通过鉴定改变合同约定的固定价,但如果发生了合同包干总价之外的设计变更导致工程费用增减的,合同双方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变更部分的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2.2总价合同中的包干范围存在争议当总价合同发生新增工程项目或工程量时,承发包双方往往对该新增工程项目或数量是否属于包干价范围各执一词,引起争议。若争议事项属于包干价范围,则无需另行计价,若争议事项不属于包干价范围,则应另行计价。鉴定人员对总价包干合同中总价包干的施工范围与内容判断,是该类合同造价鉴定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遇到该类问题时,鉴定人员应首先根据合同约定和签约时依据的设计图纸、报价表、合同商谈纪要等原始资料确定总价合同的包干范围;其次,对合同中施工范围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在对合同条款理解时应注意,不仅要从词句的含义去解释,还要与合同中相关条款联系起来分析判断,才能较为准确地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而不能孤立地去理解某一合同条款。当事人签订合同都是为达到一定的目的,当合同条款表达意思含混不清或相互矛盾时,应作出与合同目的一致的解释。最后,造价鉴定人员还可通过法院(仲裁人),要求主张调整价款的当事人提供总价包干范围的举证。2.3设计不完善的总价合同鉴定问题在招标及合同签订阶段,有的业主不管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纸是否完整,强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意图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量价”风险全部转移给承包人。此时承包人虽明知风险巨大,但为了能接到施工任务,也打定了“先接活再想办法”的主意去承接该类工程。但工程建设的结果往往事与愿违,此种情况下签订的固定总价合同,其总价的计价基础是不确定的,隐藏着较大的结算风险。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实际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必然发生较大变化,往往会产生大量变更和新增项目。针对上述问题,施工合同双方往往争议较大,鉴定人是否按总价进行计算,需征求法院(仲裁人)的意见,但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处理。(1)若在合同谈判或合同约定中,已明确设计图纸的提供或施工方案的制定由承包人负责,如工程总承包(EPC)方式下的总价包干合同,应认为承包人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条件、设计文件需达到合同的目的、施工方案对工程的影响等因素均由承包人进行综合考虑,并由双方签订固定总价合同进行价款与风险的固化。在此情形下,承包人提出调增价款或发包人提出调减价款,一般均不能得到支持。(2)若在合同谈判或合同约定中,明确设计施工图纸由发包人提供,此类情况下的固定总价合同,承包人认为实际施工量与合同当初的设想量不一致的,同时承包人也能为自己原有计价实现合同目的做出合理说明的,则宜适用按实结算的原则进行造价鉴定。原因是该类总价合同是无标的的“约而不定,包而不实”的合同,在确定包干总价时无图纸,就意味着包干无依据,此类情况若争议双方不能协商一致,鉴定人在征得法院(仲裁人)同意后,宜采用当地工程计价依据,以结合工程实际完成情况重新计价的方式进行鉴定。2.4未完工的总价包干合同造价鉴定问题在实现中,固定总价合同因工程中途停工或中止施工而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常发生。固定价合同结算的前提是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但对于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工程尚未完工时如何结算工程价款没有相应约定,合同当事人往往对已完工程如何结算,经常产生争议。工程中途停工或中止施工,大多与一方当事人违约有直接关系,此时合同当事人之间往往矛盾与分歧较大,在无合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难以通过协商解决已完工程的结算问题,最终诉诸法院,法院则通过造价鉴定确定已完工程价款。对于上述情况的工程造价鉴定,鉴定人员宜区分情况,按以下方式进行造价鉴定。(1)不考虑未完工的原因时,可按比例折算法进行计算。具体方法为:以合同约定的固定价为基础,根据已完工工程占合同约定施工范围的比例计算已完工程价款。即在同一取费标准下分别计算出已完工程部分的价款和整个合同约定工程的总价款,两者对比计算出已完工程的比例,再用合同约定的固定价乘以该比例确定已完工程价款[5],这也是鉴定“从约原则”的充分体现。(2)当未完工系承包人原因时,按合同约定的取费标准鉴定未完工部分,无法参照约定标准鉴定的,可以参照施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鉴定未完工部分的造价,再以总包干价减未完工部分造价计算出已完工程款。该方式对承包人不利,但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未完,对业主来说,可能需要花更高代价重新组织新的施工单位来完成后续工程施工。该方式表面上对承包人不利,实际上是一种考虑责任分担的合理方式[2]。(3)当未完工系发包人原因时,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及取费标准据实结算。在这分享造价机构下载信息价的方法,百度“共享造价协会”即可,还是挺方便的。也可先不考虑未完成原因按比例折算法计算已完工程造价,再根据工程所在地统计部门发布的建筑企业统计年报的平均利润率计算未完工程的应得利润[2]。2.5总价合同的增减工程量造价鉴定问题在总价包干合同履行中,当发包人要求增加部分工程或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双方当事人能够证明上述增减工程量不属于合同约定包干价范围之内的,以合同约定或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和签证单确认增加部分的工程造价[2]。如果增加部分系发包人要求,但双方未就增加部分的工程造价达成书面协议,也无具体签证单,应按实际工程量进行鉴定,参照合同签订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计算增加部分的工程造价。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变更,导致增减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巨大,难以区分合同内工程量与变更部分工程量时,鉴定人在法院(仲裁人)的同意下,可按国家发布的现行计价标准对建设工程全部造价进行鉴定后,再依据合同约定固定总价的上下浮动水平进行调整。2.6总价合同的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鉴定问题在总价合同中,虽有约定“固定价已包含的风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政策性调整等”,但在履行过程中若出现原材料价格重大变化,已超出当事人正常风险预测范围,如继续履行原合同将导致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的,则属于当事人双方签约时无法预料的客观情况。若双方不能协商处理,可请求法院依据情势变更原则,予以调整原合同价格,合理调整合同双方的利益关系[3]。对于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法院非常慎重。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了社会环境异常变动或重大变化而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者丧失,且该事由的发生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无法预料的,这种事又不属于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若继续维持合同会显失公平甚至无法履行,造成当事人一方遭受重大的损害时,因此法院才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通过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来平衡合同双方间的利益,防止合同在情势变化下仍机械履行给合同一方带来显失公平的严重后果。在具体判断时法院控制较严,必须因涨幅度达30%以上[6][7],且因涨价而导致施工方达到亏损或临界亏损为界限进行判断,同时还应有国家机构(如省级定额管理机构)材料上涨的市场信息价作为依据。对于正常市场风险范畴内的涨跌,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涨跌超出正常市场风险范围和幅度之外,达到致使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失衡程度时,可在市场风险范围和幅度之外酌情予以支持,具体数额可以参照施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处理建材差价问题的意见予以鉴定;但因一方当事人责任导致工期延误造成的材料价格上涨部分应由过错方承担[4]。3结语对总价包干合同的合同纠纷中进行造价鉴定时难点较多,但我们仍可以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公平原则、等价原则,以及造价鉴定客观原则、从约原则为出发点,妥善解决施工合同纠纷中的造价鉴定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交易安全、维护施工合同双方合法利益贡献造价人的力量。参考文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2]《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51262-2017).[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规定》(粤高法发[2000]31号).[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5]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2007年11月22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第564次会议通过).[6]最高人民法院《若干问题的解释(二)》.[7]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1998年10月3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次会议讨论通过).
- 你觉得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如何高质量发展?
- 一、行业:维护公平竞争,实现工程咨询各类单位协调平衡发展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反映了我国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指明了解决当代中国发展主要问题的根本着力点。对于工程咨询业而言,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也是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因素,突出地表现为竞争还不够充分、行业发展格局尚未形成健康的橄榄型形态等问题。要实现平衡发展,就要着眼长远建立协调机制,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发展中不平衡的突出问题;要实现充分发展,就要充分发展先进生产力,在此基础上实现行业全面发展。二、企业:及时总结归纳创新,发展新的市场业务2021年10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工程咨询基本术语》,除传统的规划、评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等外,提出了专项工程咨询的概念。协会在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工程咨询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时,充分考虑了专项工程咨询这一新业务的发展现状和前景,在《指导意见》中特别提出“鼓励规划咨询、项目咨询、项目管理、项目运营以及各类专项咨询等工程咨询产业链不同环节业务集成发展和融合创新,推动工程咨询服务新业态加速成熟定型”。二、人员: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战略型咨询人才工程咨询是智力密集型行业,咨询机构的能力集中体现在人才优势。工程咨询的高质量发展,更是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人才源于企业内部和外部,其中“内部专家”应是创新的主体。《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培养一批综合型、高水平、国际化的战略咨询人才”,并鼓励咨询机构“合理采用绩效薪酬、股权、期权、分红和合伙人等激励措施”,以高素质人才队伍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事业再上新台阶。这里分享伊老师讲的造价信息下载方法,百度“共享建材汇”即可,急需的可以先拿来用。推动工程咨询创新的研究和应用,咨询机构必须通过主动培训和自我学习,提升人才资源竞争优势。面对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工程咨询机构必须放眼全球,对标世界一流工程咨询机构,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促进本土化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工程咨询业如何创新发展?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驱动是经济增长动力由资源、投资等要素向知识、创新、人力资本等高级要素转换的过程。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对工程咨询创新提出更高要求,需要在把握客观规律、服务高质量发展、践行新发展理念、强调可行性研究的核心地位、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促进行业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一、把握投资建设客观规律深刻认识和把握工程建设活动的客观规律,坚持按规律办事,按照投资建设的客观规律研究制定指导工程咨询实践的理论方法体系。很多工程项目投资决策及战略规划出现失误,根本原因是没有客观地认识和掌握规律,违背了自然规律、人类文明演替规律及投资建设的客观规律,甚至经常犯下基本常识性错误。工程咨询要遵循其特定的内在工程逻辑,研究工程科学和技术的特定要求,进行理论方法体系的创新。二、服务于高质量发展目标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工程咨询理论方法体系的创新,必须服务于高质量发展目标的总体要求,促进高质量投资,实现质量、效率和动力的三大变革。我国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对高质量的工程咨询服务产生了巨大的需求;同时,我国工程咨询机构普遍存在高端咨询服务专业能力不足,尤其是高端专业智库软实力严重不足的问题。所以,我国工程咨询业发展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巨大的高端咨询服务需求与专业能力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需要综合施策,但离不开咨询理论方法体系的创新及应用。三、体现新发展理念的总体原则工程咨询理论方法体系的创新,必须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新发展理念的总体原则,把创新发展放在投资建设的核心位置,研究促进工程投资创新发展的理论、制度、模式及咨询服务的创新体系;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要求,充分考虑经济效率、生态安全、就业创造、产业循环、区域联动等因素,促进协调发展;推进绿色可持续的工程建设和运营模式,促进绿色发展;以高质量对外开放及推动新型全球化为着力点,服务于开放发展;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核心地位,着力在工程建设领域解决各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弱势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高质量发展的成果,确保共享发展。适应产业布局和结构优化要求,坚持正确的发展模式,通过工程咨询理论方法体系的创新,确保新发展理念在工程建设实践中得以贯彻落实。四、突出可行性研究的核心地位可行性研究是开展各类工程咨询服务的基础,高质量的可行性研究是提供高质量的工程咨询服务的基本前提。可行性研究的质量不仅直接关系到项目投资决策的质量,而且还会对项目周期其他阶段的工作质量产生直接影响。可行性研究的角色和地位不是仅为“工程可行性”(简称“工可”)或者异化为政府“可批性”的研究工具。因此,必须强调突出可行性研究在项目投资决策及引导项目周期全过程各项工作的核心地位,切实提高可行性研究工作质量,加强可行性研究理论方法体系研究。五、服务于全过程工程咨询健康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我国工程咨询行业未来发展的必然方向。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对于综合性工程咨询机构的转型发展尤其重要。在简政放权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宏观背景下,传统的为政府审批服务所衍生的各类传统咨询服务需求将急剧下降。同时,为企业和投资者所提供的更为精细和专业化的咨询服务需求亟待提升。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发布《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提出了制度性安排,但在理论方法层面仍然存在诸多短板。特别是在规划咨询、政策咨询、投融资策划、工程监理、招标投标、项目管理、后评价及各环节集成咨询等领域,由于理论方法创新研究工作相对滞后,难以适应新时代对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工程咨询服务的迫切需求。全过程工程咨询要求在项目的前期准备、方案设计、工程实施、总结评价等项目周期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创新理论方法和咨询工具,建立包括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及特定专业领域的全过程咨询的评价、监测及跟踪机制,并配备必要的专业机构和人员,确保全过程工程咨询机制的有效运行。六、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国际合作体系“一带一路”倡议是“共商、共建、共享”的倡议,是和平发展的倡议,是经济合作的倡议,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一带一路”建设需要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资金支持,孕育着巨大的投资机会。工程咨询应该发挥先导作用,主动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别风险,创新跨境基础设施和产能合作等领域的咨询方法,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多边合作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结合各国国情,从双边做起,建立以多边为主的合作和监管框架,与相关国家一道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我国工程咨询理念及理论方法体系与国际接轨。工程咨询需要有国际视野,形成能够相互理解的工程咨询专业话语体系。七、扎实推进工程咨询行业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理论源于实践并指导实践。理论方法研究成果要形成标准化产品,通过行业标准、执业规范及标准体系发挥其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标准不仅是智慧和经验的结晶,也是一种话语权。“一流企业制定标准”,工程咨询机构应该积极主动参与国内外行业标准研究及制定工作。在这分享造价机构下载信息价的方法,百度“共享造价协会”即可,还是挺方便的。客观而言,我国工程咨询行业标准体系的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迫切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系统开展行业标准规范体系的研究制定工作,为我国工程咨询行业迈入高质量健康发展的新时代提供理论方法体系层面的有力支撑。总结工程咨询业是技术密集、智力密集型行业,要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关键还是创新,尤其是要做好数字化创新发展。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进工程咨询业转型升级,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是一项紧迫的重大任务和课题。当前,从整体上看工程咨询业数字化发展,在理念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模式创新和生态创新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如果不能及时迎头赶上,将陷入到被动发展的局面。《指导意见》提出要“主动融入数字化转型浪潮,深入推进‘数字化+’工程咨询”,协会今后将加强有关方面的引导工作,鼓励工程咨询机构提升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信息化数字化应用水平,也希望全体同仁能够落实好《指导意见》,深化咨询理论、方法与技术协同创新,尽快补齐工程咨询业数字化转型短板。
- 4个方面减少设计变更对造价控制的影响
- 1、重视地质勘察。在工程实例分析中我们已经意识到地质勘察的重要性。我们应重视地质勘察的作用,选择专业齐全、有实力的地质勘察队伍,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地质勘察的质量。2、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在选择设计单位时,提倡设计招投标和设计方案竞选,从多个方面综合评定设计方案的优劣,择优确定中选方案。中选方案的投资估算一般要能接近建设项目的投资范围。这样设计单位必然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并提高设计质量,最终把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内。在这分享造价机构下载信息价的方法,百度“共享造价协会”即可,还是挺方便的。这样既能保证选用的方案新颖独特、适应性强,又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尽量避免我们在案例分析中所发现的设计错误或遗漏问题。3、推行限额设计。所谓限额设计,就是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在保证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控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通过限额设计既保证设计在技术上先进合理、新颖美观,又不突破投资限额目标,从而杜绝在工程设计中任意提高安全系数和设计标准,或只考虑技术方案的可行性,而不重视经济合理性的现象,保证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4、实行设计阶段的监理设计阶段的监理就是监理审查设计概算是否符合投资限额要求,设计有无严重浪费问题,取用的定额标准是否适度,各费用费率是否合理等方面的问题,对不同设计及材料进行成本分析,并向有关设计人员提出成本控制建议,促使设计部门对设计严格把关,从而有效的控制工程投资。据有关数据统计,设计阶段的有效管理一般可排除80%左右的错误。而我国目前的设计监理在实际操作中仍基本停留在“推”的阶段,真正按监理规范实施的非常少。因此,要切实加强设计阶段的监理,且推行设计索赔制度,保障设计的质量和经济性。
- 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与合理预算
- 建筑装饰工程与造价我国建设部多年来一直提倡新建住房要精装修房,因为这样可以减少二次装修带来的浪费。在发达国家精装修住宅一般占开发量的80%以上,但在我国精装修住宅却只占开发量的10%左右。目前,尤其是经济适用房大部分是小户型,并按家居设计构想,装饰施工方案及添置陈设的全部造价均应根据当前的市场价格,提出预算方案,做到物美价廉。建筑装饰工程与造价预算住宅装饰工程预算是十分重要的环节。住宅工程造价的预算方式一般为三种:即包工包料定额计价、包工包料清单计价及包工包料报价法。如果按照套用定额法双方会对单价产生许多争议。例如现场施工是以展开面积计算,楼梯侧面贴砖也应计入工程量中,但实际结算过程中有些造价人员会忽略这部分的工程量。同时,由于新材料日新月异,不但影响材料价格的判定,在这分享造价机构下载信息价的方法,百度“共享造价协会”即可,还是挺方便的。同时也给施工的质量保证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而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的定额制定又常常有些滞后,因此会由于施工中因无标准可依,会增大造价控制的难度。所以,对于住宅装饰工程运用清单计价比较合理。包工包料的清单计价是装饰人员根据设计图纸的装修材料及做法,参照材料市场价格和市场综合人工工资,按照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还有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组成装饰工程造价。在这分享造价机构下载信息价的方法,百度“共享造价协会”即可,还是挺方便的。包工包料报价法是装饰单位或装修人员根据设计图纸的装修材料做法,仅报综合人工工资和机械费的总和即仅为住宅装饰工程费用的一部分。这种报价方式装饰单位或装饰人员仅提供技术操作和劳务,装饰材料均由开发商自己采购。开发商可根据自己情况选择,如果开发商对装饰材料标准要求较高或有特殊要求,或对装饰材料生产厂家比较熟悉,可选择自己采购装饰材料的包工报价法。如果开发商对装饰材料没有特殊要求,开发商可选择包工包料综合报价法。
- 建筑暖通行业中材料造价存在的五个总量
- 材料预算不合理在暖通工程中,往往预算和造价不协调,并且对预算计划不够重视,相关人员职业能力达不到要求。例如在有些设计中,暖通空调系统各机组设备水管上没有设计压力表以及温度计,给日后的系统正常运行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增加了后续的费用支出,使得材料预算没有实现应有的价值。材料采购在项目采购暖通材料前,相关的材料员没有根据实际的使用需求提出完整、科学、合理的暖通材料预算;某些施工单位即便制定了采购计划,在采购的过程中也没有严格按照计划采购或者采购计划仅仅趋于形式;某些施工单位在采购时没有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签订合同不细致完善,有的项目甚至买卖双方互相勾结,采购领导与供货方串通一气,开具假发票,在源头上就极大的增加了暖通材料的成本。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由于暖通工程对材料的依赖性很大,因此材料市场的波动也会极大程度地影响暖通工程造价,使原有的计划预算不能发挥作用。在这分享造价机构下载信息价的方法,百度“共享造价协会”即可,还是挺方便的。目前材料市场价格非常不稳定,甚至一天内都有几种不同的报价,使项目造价成本大大提高;而项目周期又往往比较长,价格波动造成的成本偏差不断累积,使项目建设成本大大超出预算。材料领用在暖通材料的领用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某些施工单位没有制定具体的使用数量,对内部的施工工艺也没有进行优化,导致材料领用数量含糊不清;而安装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也是较为随意,周转材料及消耗品随意乱扔乱放,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消耗,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暖通材料成本的控制。施工方案不合理相关施工人员在设计方案时,考虑不周全,没有利于全局对整个工程进行全面考量,有时仅仅考虑经济方面的指标以及甲方的要求,而忽略了暖通工程的完成周期以及各个设备需要进行维修养护的资金,反而导致工程利润受损。例如在暖通工程中,建筑要实现制冷和供暖的功能,就要求施工人员要针对季节性的能量利用问题进行深入的考量,从而使施工方案更加合理,达到降低造价成本的目的。
- 全过程造价咨询低价收费产生问题的对策
- 全国工程造价咨询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深化工程造价咨询业监管改革而推出的一项重要措施,对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全过程造价咨询几乎成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必选项目,但是实施效果并不十分理想。长期以来,全过程造价咨询收费参考标准低,收费项目设置不合理,且打折现象越来越普遍。投资控制是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的重要任务,从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到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始终强调不得突破规定的控制额度。若不加以规范,不利于全过程造价咨询的长远发展。现象与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目前全过程造价咨询一般采用驻场服务形式,收费按不同类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收费标准叠加后打折综合计算,驻场服务增加的工作内容因无合适的收费依据而增加计算费用。由于经费受限,造价咨询企业在项目驻场派驻人员时,大多没有按照投标要约派驻人员,每个项目仅1-2人,且人员要求比投标要约明显偏低,由其管理并完成合同约定工作。这种变味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方式,限制了全过程造价咨询作用的发挥,应当进行调整。这种方式存在以下弊端:工程竣工结算与项目驻场服务之间没有建立约束与被约束的关系,容易产生舞弊行为;项目驻场与投标要约不一致,可能导致合同违约;项目驻场人员不足,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及过程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6第149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当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策与建议一是促进行业管理部门尽快出台项目驻场服务工作内容及收费参考标准。目前,地方省级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针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与审核都出台了收费标准,但对项目驻场服务既没有明确工作内容,也没有明确收费参考标准,只笼统地将不同资格的专业人员按出场时间制定了日收费标准。一则价格偏低,二则不符合全过程造价咨询集成式管理实际,发包人也不接受按日收费的方式。如某行业组织造价咨询收费指导意见规定“驻场服务:注册造价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200人/天;注册造价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000人/天;注册造价工程师800人/天;造价员300人/天”。土建专业与安装专业属于不同专业,应当委派不同专业的造价专业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土木建筑工程或者安装工程专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通过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并按照本办法注册后,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若驻场服务为360天,4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土建专业,担任负责人,驻场服务360天)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安装专业,驻场120天),造价员土建专业(驻场240天)、安装专业(驻场120天)各1人,驻场费共计49.2万元,仅相当于长沙地区一个具有高级职称的能胜任驻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年薪。全过程造价咨询既要出具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又要常驻项目现场进行日常投资控制,应当合理测算综合收费参考标准。二是促进造价咨询企业界定项目驻场服务与造价咨询企业之间的不同职责。工程建设包括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交易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合格及交付使用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可分为计划控制型、设计控制型、招标控制型和施工控制型四种类型,包括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或审核和造价形成基础及过程控制两个层级的工作内容。其中,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或审核为基本工作;造价形成基础及过程控制既要对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或审核的基础数据及资料进行控制,又要对造价形成基础及过程进行集约化管理。可见,造价形成基础及过程控制是驻场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审定是造价咨询企业的责任与义务。项目驻场服务与造价咨询企业的职责必须科学划分,不得授权以项目驻场服务替代造价咨询企业的职责。三是促进造价咨询企业建立健全以造价咨询成果审定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造价咨询类型不同,目标任务、工作内容、方式方法等均有不同。方案比选、价值工程、设计优化、限额设计、价格竞争、设计优化、施工管理优化等,是全过程造价咨询常用的投资控制方法。不同类型的造价咨询应选用不同方法。后期介入的,应对前期形成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以及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复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经委托人确认后作为受托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工作目标。各类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起始点,从介入时开始,既包括本阶段应当完成的基本工作,还包括之后阶段的基本工作。各阶段基本工作如下:1.决策阶段:(1)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核;(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编制或审核。2.设计阶段:(1)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2)施工图预算编制;(3)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3.交易阶段:(1)招标文件以及承包合同造价条款拟定;(2)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3)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4.施工阶段:(1)工程预付款审核;(2)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索赔与合同价款调整审核;(3)合同形象进度或支付节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申请审核;(4)施工过程结算审核。5.竣工阶段:(1)工程竣工结算审核;(2)竣工决算编制。项目驻场服务人员可以承担编制或初步审核工作,但造价咨询服务成果的审定必须由造价咨询企业负责。四是明确规定工程施工型全过程造价咨询应当实行项目驻场服务。项目驻场服务一般适用于工程施工型全过程造价咨询。驻场服务工作内容,除包括施工阶段应当完成的造价咨询成果编制或初步审核工作外,还应当对合同形象进度或支付节点工程量和造价形成基础及过程,包括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的基础数据、原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核对,对施工过程结算进行现场初审,为施工过程结算审定和工程竣工结算审定提供真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在这分享造价机构下载造价信息的方法,百度“共享造价协会”即可,还是挺方便的。项目驻场服务人员不得承担造价咨询成果的审定工作。造价咨询成果的审定应当由受托造价咨询企业另行指派专业要求更高的人员执行。五是规范项目驻场服务的工作内容。项目驻场服务人员除收集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或审核基础资料外,还应当完成以下工作:1.开工令签发前,应当完成以下工作:(1)检查施工图审查完成情况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对招标图纸与经审查的施工图、施工图审查修改等引起造价变化的费用项目、工程特征、工程数量、单价、总价等进行对比分析;(2)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情况,对招标技术方案与经审批的技术方案进行对比分析,特别是对招标技术方案中措施项目调整事项,应当逐项进行对比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3)检查技术交底与施工图纸会审完成情况,逐项落实施工图会审纪要的内容,全面分析调整、修改后引起的造价变化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4)检查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分析不符合合同约定事项对工程造价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5)检查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或安装调试验收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复核或登记入场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厂家、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等;(6)检查单位工程坐标、工程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等是否经监理复核,是否与合同约定或规划部门、建设单位依据一致以及内容是否齐全等,对与合同约定或规划部门、建设单位依据不一致的内容进行合理性分析并估算可能引起的造价变化。2.开工后,根据合同进度应当持续完成以下工作:(1)对照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合同包括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对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对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网络计划图、工程进度横道图和合同约定进度检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实际施工进度,对其偏差进行合理性分析,并对偏差引起的人工、材料、机械施工时间进行记录;(2)对照合同包括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核对承包人或业主提供的材料一览表和人材机汇总表中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合格证、交货方式、送货地点以及进货协议、发票、单价等,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设备进行详细记录并收集相关资料;(3)检查桩基础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钢结构工程在轴线定位后的基线复核情况,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估算可能引起的造价变化;(4)对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进行计量验收,对计量验收发现的工程量偏差原因进行合理性分析,并提出造价调整意见与建议;(5)收集并核实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事项前后原始资料,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与建议;(6)参与建设方或监理方组织的隐蔽工程、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预验收,核对造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列出增补资料清单,核对验收和预验收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并提出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