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祥周停车区工程调整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的答复
- 桂造价函〔2010〕45号桂林全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你司2010年9月5日《关于祥周停车区工程计价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缓建的,因此造成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上涨的,发包人应当赔偿承包人的损失,即应当按实际施工时的建筑材料市场价格调整材料价差。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 关于桥梁拱箱预制构件制作及缆索吊装套用定额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42号河池市龙江七桥工程项目部:你们关于桥梁拱箱预制构件制作及缆索吊装如何套用定额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没有拱箱预制构件制作及缆索吊装定额子目。根据来函及相关图纸资料,该工程拱箱的预制及缆索吊装计价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补充定额,报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或参考其他专业定额确定。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 关于南宁市南站南侧路B标段排水工程土方计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39号南宁市审计局:你局关于南宁市南站南侧路B标段排水工程土方计价有关问题的咨询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桂造价函[2006]66号文第一点回复意见,是根据该工程设计变更(补充)通知单"补充雨水干渠与污水管道共沟施工沟槽开挖及回填横断面示意图",基于雨水渠道与污水管道土方需同时开挖,沟槽底宽需同时考虑渠管开挖宽度且开挖断面底宽又超过7m的情况下土方工程计价处理办法。至于该工程实际开挖断面的具体情况,应根据设计要求并结合图纸横纵断面图等具体情况确定。二、沟槽开挖底宽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040101002挖沟槽土方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按构筑物最大水平投影面积所示宽度计算,不能考虑施工工作面及放坡要求。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 关于安装工程脚手架搭拆费 超高增加费及人工费调整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35号中冶建工有限公司柳州钢铁(集团)公司:你司关于安装工程脚手架搭拆费、超高增加费及人工费调整问题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1.安装工程的脚手架搭拆费,除另有说明外(如:套用第八册或第六册且是独立的地下管道安装工程、10KV以下架空线路工程及单独承担的电缆埋地敷设工程不能计取脚手架搭拆费),一般情况下,无论实际是否搭拆,均按2002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各册规定计取,其计取基数为该册全部工程人工费。2.根据桂造价〔2006〕14号文件,2006年9月1日以后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执行2002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时,其定额人工单价由21.83元调至26元,且须配套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使用,原200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停止执行。2006年9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不作改变。按规定,甲、乙双方签订工程合同时应遵循我区建设工程造价现行政策文件来约定,来函提及的工程是在2007年6月签订的合同,应按桂造价〔2006〕14号文规定约定。如不按规定约定的,由此引起的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3.根据所提供资料,尽管该项目的电缆及桥架在桁架上敷设高度距地面达8~20米,但电缆及桥架的实际敷设处有宽约80-100cm的通道作为操作面,不需另行采取相应的超高施工措施,不能按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的超高系数计算超高增加费。但由于其作业面较为狭窄,且属于高空作业,施工上具有一定的难度,存在人工降效情况,建议在计算桥架和电缆敷设安装工程费时,结合施工实际增加相应的困难施工费用,具体增加金额由甲乙双方商定。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 关于半岛荔园二期工程项目结算有关问题的答复
- 桂造价函〔2010〕36号广西桂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半岛荔园二期工程项目结算有关问题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1.柱子主筋采用电渣压力焊接,接头按层层焊接计算。2.根据所送图纸大样,该工程女儿墙压顶凸出部分和女儿墙凸出的装饰线条及入墙部分套用异形梁子目。3.抗震楼层框架梁边支座锚固按《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03G101-1)P54规定进行计算。4.根据2010年5月12日《"半岛荔园"项目4#楼工程结算有关问题明确会议纪要》第六条的约定,基坑护坡的工程量,算了护坡工程量就不能计算土方放坡量,两者只能选取其一。5.根据2007年4月11日图纸会审记录,在承台面标高处增设一层C15厚100mm垫层的方案可行,应按增加的方案进行计价。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 关于电气调整试验工作内容划分情况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34号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你司关于电气调整试验工作内容划分问题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根据2002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相关规定,该套定额中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十一章电气调整试验仅指电气设备本体及其一、二次回路的系统调试,不含机械设备单体及无负荷系统调试,这部分调试工作内容应包含在相应的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子目内。来函提及的锅炉设备、汽机设备容量已超出2002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的范畴,应执行电力专业部门定额,相应的锅炉设备、汽机设备单体调试以及锅炉分系统调试、汽机分系统调试、化水分系统调试均应按电力专业定额相关规定执行。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 关于冲孔灌注桩混凝土充盈系数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32号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你们关于扶绥海螺三期4500t/d孰料+160万y/a水泥及配套余热发电主体建筑B标区工程冲孔灌注桩混凝土充盈系数问题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冲孔灌注桩定额子目中所考虑的混凝土充盈系数是指正常地质条件下的混凝土充盈量,若在施工中遇到溶洞、溶沟、溶槽时填混凝土,可参照《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定额问题解答(一)》P4第19条规定处理。该工程签订合同前甲方未提供地勘资料,而溶洞溶槽溶沟等地质情况是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因此该工程施工合同19.7(1)条,应为对正常地质条件下充盈系数的约定,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办理结算。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
-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桥涵工程适用范围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31号柳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柳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你单位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桥涵工程适用范围的咨询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市政定额")桥涵工程定额适用于单跨100m以内的城镇桥梁工程。若整座桥梁主桥单跨已超过100m,该桥梁主桥不应按市政定额而应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执行(引桥、匝道桥仍执行市政定额)。市政定额桥涵工程中的冲击式钻机钻孔定额是综合桩径1500mm以内的钻孔项目制定的,不适用于桩径超过1500mm的钻孔项目。柳州市"维义大桥、双拥大桥、广雅大桥及北外环快速路"BT项目合同约定三座跨江大桥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执行。来函中提到承建单位在计算冲击式钻机钻孔直径大于1500mm的桩孔费用时,因《公路工程预算定额》无适合定额子目套用,要求套用市政定额的做法不妥,建议按照公路工程预算定额相关规定另行编制补充定额进行计价。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
- 关于五象大道延长线工程设计变更项目计价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30号南宁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你司《关于要求明确五象大道延长线工程相关项目新增单价为类似单价的请示函》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根据来函及相关图纸资料,该工程挡土墙设计变更项目中的"现浇C25冠梁、联梁"与该工程桥梁项目中的"现浇C30混凝土盖梁"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基本相似,其分部分项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可按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参考类似价格"计算;挡土墙设计变更项目中的"C25碎石混凝土预制板制作、安装"及"现浇C25碎石混凝土挡板"与桥梁项目中的"预制安装C25混凝土人行道板"及"现浇C25混凝土侧缘石"在结构、部位、施工工艺和方法上差别较大,这两个设计变更项目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参考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其他价款调整办法及我区有关计价规定计算。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 关于广西公安交通警察训练学校室内模拟救助训练场工程建筑面积问题的答复
- 桂造价函〔2010〕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你单位关于广西公安交通警察训练学校室内模拟救助训练场工程建筑面积问题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该工程建筑物的底层架空层用作绿化和通道的部分,建筑面积的计算应按《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定额问题解答(二)》P36第3点的规定进行计算。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 关于桂林理工大学3#科技实验楼 6#公共教学楼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及建筑材料价格调整问题的答复
- 桂造价函〔2010〕29号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你司2010年5月28日《关于请求解决桂林理工大学3#科技实验楼、6#公共教学楼工程人工费调整及材料价格上涨调整费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材料价格上涨问题:由于市场材料价格的上涨是承包人无法预测的,因此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06〕61号)第二十二条,关于市场材料价格风险调整原则及调整方法中规定,市场材料价格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上涨或下跌超过15%时,超过部分可以调整,调整方法应根据不同的施工期间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当时《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市场材料价格进行调整。二、关于人工费调整问题:根据《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字〔2008〕5号)的精神,桂林理工大学3#科技实验楼2008年1月1日起完成的工程量按桂建标字〔2008〕5号文的规定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桂林理工大学6#公共教学楼为2008年1月1日以后签定的施工合同,符合桂建标字〔2008〕5号文的规定应给予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2010年元月20日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学生公寓和教学实验楼工程项目结算有关问题召开过协调会,该协调会会议纪要(市住建阅〔2010〕4号)公正合理,符合有关计价文件和定额的规定,请各方遵照执行。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 关于高新苑B#小高层住宅工程因工期变更增加的人工费、机械费补偿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27号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关于高新苑B#小高层住宅工程因工期变更增加的人工费、机械费补偿问题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1.因业主原因工期延误,造成外架和大型机械使用时间增长,其增加费用应由业主承担。费用补偿计算方法若施工合同无约定的,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2.材料价格补偿计算。根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23.2.1条约定,材料价格补差应扣除已含的风险费用,但不需让利。3.因设计变更将砌好的一梯两户改为一梯四户的砌筑、增设挑板、补抹灰等返修项目,因工作较零散,施工难度增大,可按相应零星项目计价。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 关于来宾市总工会综合楼二期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答复
- 桂造价函〔2010〕26号来宾市总工会:你单位2010年6月24日《来宾市总工会关于二期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地下室外墙止水螺栓工程量计算问题。地下室外墙采用止水螺栓应属措施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作出相应的投标报价。二、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问题。2008年1月1日起完成的工程量,可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字[2008]5号)的规定调整,双方应签定调整事宜的补充协议,或按来宾市住建局2010年5月20日协调会会议纪要意见调整。三、地下室墙钢筋电渣压力焊接问题。设计图纸明确要求或设计图纸未明确但设计变更要求地下室墙钢筋采用电渣压力焊接,该项应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处理(即按该工程《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3.2约定)。四、材料价格问题。材料价格调整按该工程《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3.2约定。主要材料价格变化按施工期间同期的材料信息价加权平均计算。五、人工挖孔桩入岩增加费问题。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按该工程《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3.2约定确认该项目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按清单计价规范及定额相关规定计算。六、钢筋搭接、锚固用量计算问题。按设计图纸标注要求计算。若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搭接增加系数之内,不另计算搭接长度;若设计未规定锚固长度的,按施工规范计算。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 关于表彰2009年度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本站各科室:2009年,我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为我区建设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踏实肯干、勇于开拓、乐于奉献、务实创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经过自下而上的推荐评选,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研究决定,授予南宁市等7个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区造价管理总站建筑装饰定额科、协会管理办公室“先进科室”荣誉称号,授予刘坚等31名同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给予区造价管理总站办公室、鉴定中心通报表扬。建议有关单位对本单位获奖的同志给予相应的物资奖励。一、先进单位(7个)南宁市造价站桂林市造价站柳州市造价站梧州市造价站钦州市造价站北海市造价站防城港市造价站二、总站先进科室(2个)建筑装饰定额科协会管理办公室三、表扬科室(2个)办公室鉴定中心四、先进个人(31名)刘坚南宁市造价站廖东征南宁市造价站黄宇南宁市造价站王庆南宁市造价站谭宇宁南宁市造价站唐际林桂林市造价站曾夷非桂林市造价站陈建洲柳州市造价站叶波柳州市造价站袁柳帆柳州市造价站黄庆来宾市造价站甘叶洁梧州市造价站杨敏静梧州市造价站蒙金昌贺州市造价站黄志新玉林市造价站潘思红玉林市造价站林雄坚贵港市造价站赵喜娟贵港市造价站苏明河防城港市造价站潘金华防城港市造价站陈晓梅北海市造价站陶振思崇左市造价站杨德元区造价总站金洪区造价总站薛伟俊区造价总站邓德辉区造价总站赖伟琳区造价总站吴世玲区造价总站龙艳云区造价总站曹峻区造价总站叶斌区造价总站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科室、先进个人以及受表扬的科室,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新成绩。全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发扬昂扬向上、奋发有为、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全力推进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各项工作,为全区建设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 关于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的通知
-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经核查,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尚有部分定额子目有误,需作勘正,具体详见附件。附件: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表(四)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2007年《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表(四)页码定额编号或部位错误正确D.2道路工程P7704010221-04010225注:振动压路机碾压的填料是以土类计算的,若填混合石料,振动压路机台班乘以系数0.83。取消“注”说明P22304020369-04020372人工:市政综合工日(一类)人工:市政综合工日(二类)D.3桥涵工程P15604030394参考价:11119.99材料费:11021.19参考价:770.35材料费:671.55P15604030394材料:煤消耗量37.000材料:煤消耗量0.037D.4隧道工程P24604040089~04040096单位:100m3单位:100m2D.9措施项目P80工程量计算规则2.桥涵工程模板(2)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的实际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取消(2)点说明P80工程量计算规则2.桥涵工程模板(4)灯柱、端柱、栏杆等小型构件按平面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2.桥涵工程模板(4)预制混凝土构件中的灯柱、端柱、栏杆等小型构件按预制时平面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空心面积。P81
- 关于印发《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管理规定》的通知
-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总站各科室:为进一步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为,现将《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管理规定》印发你们,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原《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桂造价〔2008〕57号)同时作废。现就严格执行本规定提出如下要求:一、造价咨询人有向我区各级造价管理机构提出咨询问题的民事权利,其咨询行为不受属地管理的限制。区、市造价管理站应当增强服务意识,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对书面咨询及时进行处理答复。二、为避免区、市造价站复函发生异议,坚持“一事一复函”的原则。对造价咨询人所提请的相同内容的咨询事项,我区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原则上只答复一次。各市造价管理站以及区总站各有关科室在进行书面复函时,必须加强电话沟通,填写《区、市造价站工程造价咨询问题通话记录表》(见附件2)以存档备查,基本达成共识后再行复函。三、加强业务协调和管理。各市造价管理站应指派专人负责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工作。书面答复应编制相应文号,并定期上报我站备案,以便我站及时进行资料编发和业务协调。四、我站将不定期组织各市造价站进行自查和检查。请遵照执行,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馈。附件:1.《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管理规定》2.《区、市造价站工程造价咨询问题通话记录表》3.各市造价管理站及区造价管理总站各科室联系电话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 关于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勘误(二)的通知
-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及有关单位:经核查,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部分内容有误,现勘误如下:1.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129页的单位改为“10m”。2.删除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202页电缆敷设的附加长度表序号为7的项目说明“高低压柜盘下有电缆沟的可采用,无电缆沟则根据实际情况计算”。3.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213页的单位改为“10m”。4.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第139页、第140页的材料项“铝板δ3”单位改为“m2”。5.费用定额第15页表1.2.1、第16页表1.2.2、第18页表1.2.3、第20页表1.2.4内序号为2.2的“其他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小计”的计算程序均改为“∑(+)×相应费率或按有关规定计算”。6.费用定额第26页第四点改为:“安全施工费和文明施工费按规定的费率计算。环境保护费和临时设施费,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费率区间的最高值计算;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应结合工程实际及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在费率区间内取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值。其他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标底、上限控制价等时,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原则上按弹性区间费率的中值计取;投标报价时,企业可根据工程投资规模、技术含量、复杂程度在费率区间内自主确定。”7.费用定额第31页安装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表内编号为8的“检验测试费”项目从表内删除。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 关于贵港市联邦国际二期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
- 桂造价函〔2010〕23号贵港市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你们《关于如何确定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的请示函》收悉,根据该工程协调会上发承包双方阐述的意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该工程施工合同内约定的包干内容。若该工程施工合同无其他变更文件,且甲乙双方无法就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根据该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专用条款》第15条和《补充协议(一)》第一条的约定以及《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字〔2008〕5号)的有关规定,不得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字〔2008〕5号)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人工费。二、该工程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根据该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专用条款》第15条的有关约定,该工程2008年1月1日起完成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可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字〔2008〕5号)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人工费。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 关于人工工资调整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21号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你司《关于人工工资调整的请示》收悉,2010年5月31日送来补充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你司承建的来宾市第四中学3号学生公寓楼扩建工程适用桂建标字〔2008〕5号文规定的调整范围,请按文件规定调整人工工资和相关费用。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 关于石方爆破工程量计算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22号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莲花路立交桥工程项目部:你司关于莲花路立交桥工程中石方爆破工程量如何计算的请示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对石方开挖没有规定放坡要求和放坡系数,实际施工是否需要放坡及放坡系数的多少,应按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要求确定。本工程有经审定的专项岩石爆破施工方案,可以按该项施工方案计算岩石爆破工程量。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 关于停工窝工以及工期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19号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你们2010年5月16日《关于贺州市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六所中职学校教学楼工程因工期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函》和《关于是否可以申请补偿人工窝工、机械停滞等损失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如施工工地发生停工窝工以及工期延误等事实,甲乙双方应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并及时办理好有关现场签证。注明停工时的人员数量、机械名称以及数量、现场有关材料以及周转材料数量等。目前你们提供的仅为单方资料,无法证明该事实。停工窝工损失的赔偿应按广西有关定额规定执行,定额的缺项部分由甲乙双方据实计算。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 关于玉柴·博望园8#、9#、14#、18#楼工程有关结算问题的答复
- 桂造价函〔2010〕17号广西桂林玉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桂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你们关于玉柴·博望园8#、9#、14#、18#楼工程有关结算问题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1.总造价让利范围的问题2009年1月8日工程联系函说明:由甲方指定的材料品牌及单价在工程结算中不计入总造价的让利范围。依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18.1.2条约定,本工程按实结算,套用消耗量定额、信息价,最后乘以中标系数0.9。因此,本工程由甲方指定品牌且指定单价的材料,不乘以中标系数0.9;由甲方指定品牌但不指定材料单价的材料,应乘以中标系数0.9。2.楼地面找平层拉毛单价的问题楼地面找平层定额,没有包括拉毛费用,实际发生时,双方可参考桂林市价协调解决。3.楼梯间窗户属性问题双方对楼梯间窗户按玻璃幕墙还是按铝合金推拉窗或铝合金固定窗计算产生争议。依据《施工合同》专用条件第18.1.2条约定,本工程按实结算,因此,对该窗户应按其真实属性计算其造价。依现场照片,应属于铝合金窗。若双方对其应归属玻璃幕墙还是铝合金窗仍存争议,可委托桂林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裁定。4.地下室剪力墙止水螺栓等材料价格的问题地下室剪力墙止水螺栓套用定额计算。屋面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签证单中注明的是材料价格而非综合单价;不锈钢楼梯栏杆、铁艺栏杆、外墙涂料,签证单中注明的是税外独立费。此几项,按相关规定计价。5.检验试验费问题桂建标〔2009〕7号文第三条明确规定:2009年5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不作改变。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均在2009年5月1日前签发,因此,本工程的检验试验费应按桂建标〔2009〕7号文未发布前的相关规定执行。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 关于玉柴·博望园一期工程人工费调整等问题的答复
- 桂造价函〔2010〕18号广西桂林玉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们关于玉柴·博望园一期工程有关人工费调整等问题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1.人工费及费率调整的问题桂建标字〔2008〕5号文明确规定:人工费及费率调整,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于2007年12月已发出,文件中已明确工程如何计取费率及套用信息价等相关事宜。本工程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23.1条约定"承包人中标单价包括的风险范围:建筑材料市场价格、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因此,本工程应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人工费及费率不予调整。2."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问题桂林市市建规〔2007〕131号文,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最高值计取并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作出了明确规定,执行日期从2007年5月1日起。桂林市市建规〔2008〕224号文,再次重申此规定。本工程《招标文件》于2007年12月发出,招标人应知或明知上述规定,因此,本工程结算时,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纠正为按最高值计取。3.甲供钢材让利的问题依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23.2条第6款约定:对于甲供材的项目,费用计算时,先按甲方指定的材料信息价套入清单综合单价中,套相关费率后再扣甲供材料费。因此,本工程计算总造价时,甲供钢材以信息价进入原计费程序计算出总造价后,再扣除甲供材料费,得出的结果再按合同约定乘以中标优惠系数。4.检验试验费问题桂建标〔2009〕7号文第三条明确规定:2009年5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不作改变。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均在2009年5月1日前签发,因此,本工程的检验试验费应按桂建标〔2009〕7号文未发布前的相关规定执行。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 关于市场材料价差计算方法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15号广西瑞真咨询有限公司金洲分公司:你司2010年4月28日《关于竹溪苑小区B1、B2、B3标段材料价差结算方法存在争议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竹溪苑小区B1、B2、B3三栋楼均为可调价格合同,由三个施工单位承建,合同于2004年11月8日签订。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04年12月30日,竣工时间为2006年9月20日,目前在结算中。由于该工程为可调价格合同,采用的是2005年以前的广西定额,因此,其价差的调整计算应按:合同约定的市场材料价格与定额材料预算单价之差进行计算。即:材料价差=(施工期间的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材料价加权平均价-定额材料预算单价)×合同工程量×(1+税规费率)。同时按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
- 关于桩基础工程清单报价结算有关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12号中粮油脂(钦州)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桩基础工程清单报价结算有关问题的来函收悉,根据所提供的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1.灌注桩计价问题。根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23.2条约定,该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且风险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因素为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其他原因不再调整结算价。因此在没有相关变更或签证资料的情况下,应按原中标单价支付进度款或结算。2.混凝土超灌计价问题。经了解,该工程灌注桩实际充盈系数属于正常变动范围,故灌注桩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应按施工合同通用条款31.1条第(2)点规定及2005年《广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P53第13条规定进行调整。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 关于开展我区2010年至2011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预通知
- 桂建注〔2010〕2号各有关单位,各注册造价工程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精神,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关于2010年至2011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0]001号)要求,现将我区2010年至2011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参加学习人员1、2009年以前(含2009年)注册的造价工程师;2、2010年办理初始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和2011年以前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但未办理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均需参加继续教育必修课的学习。二、培训学时及培训形式我区2010年至2011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安排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培训方式采取必修课参加集中培训学习、选修课参加网络教育学习的形式。三、具体事项安排(一)必修课(30学时)1、参加由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共同组织的集中培训学习。计划于2010年6~7月分别在南宁、桂林、柳州等地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在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s://www.gxcic.net/gxzczx/)及广西造价信息网站(www.gxzj.com.cn)公布。2、学习内容: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必修课统一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二)。主要内容包括:《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管理实务》、《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施工合同管理实务》、《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实务》及《节能建筑与工程造价》。3、学习费用(含教材资料等费用):350元/人。学习期间外地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4、请各单位或造价师在5月1日前将参加必修课报名回执表(见附件)传真或发送E-mail到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二)选修课(30学时)1、参加中价协组织的网络教育学习,学习网址为:www.ceca.org.cn。用户名为造价工程师本人的执业证书号,建[造]xxxxxxxxxxx(11位),密码是造价工程师本人的身份证号前10位(支持18位和15位身份证号码)。2、学习内容:九部委关于《〈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介绍及条款解读;从BT及BOT项目投融资策划谈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发展;国家体育馆(鸟巢)钢结构施工关键技术;国家大剧院工程造价管理实践;上海世博场馆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等。3、按中价协通知要求学习费用为300元/人。4、报名交费时间: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或2011年5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到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办理;5、课程播放时间: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由学员选择年度进行学习,当年报名当年完成学习课时。6、学习满30学时课程,方可在网上直接打印中价协颁发的继续教育合格证(选修课),作为造价工程师参加续期注册时继续教育的证明。五、联系方法: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人:马世军,联系电话(兼传真):0771-2260160,电子邮箱:dumajun@126.com。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联系人:叶斌、韦明剑,联系电话:0771-5856616,传真:0771-5867296。以上事宜如有变动将在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s://www.gxcic.net/gxzczx/)及广西造价信息网站(www.gxzj.com.cn)通知。附件:2010~2011年度广西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集中学习班(必修课)报名回执表.doc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二○一○年四月二日附造价协会账号:全称: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开户银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琅东分社帐号:1791012040000268
- 关于广西石化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PMT5场外管廊土建工程人工费调整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10号大庆油田建筑公司:你单位关于广西石化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PMT5场外管廊土建工程人工费调整问题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若该工程合同情况与广西石化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PMT2工程合同情况相同,可参照桂造价函〔2009〕30号《广西石化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PMT2工程人工费调整问题的复函》执行。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 关于开展2009年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根据中价协《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建人〔2009〕11号)有关规定,将对2009年广西造价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办理初始注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注册条件凡在我区各地有关单位从事造价工作的人员,经2009年广西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者均可注册。二、申报注册程序及提交的书面材料(一)注册程序及时间注册办理时间为:2010年3月10日至2010年4月30日,具体为:1.3月10日至3月30日,注册申报人员登录“广西造价信息网”(www.gxzj.com.cn),填写《广西〈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注册申请表》进行网上申报,点击确认后打印表格。2.3月30日前,由申请人聘用单位指定专人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造价站,集中办理本单位的注册申请手续,提交书面资料。3.3月15日至4月10日,各市造价站受理各单位上报的造价员注册申请资料,进行网上申报确认和书面申报资料审查,并将名单和申报资料汇总上报区造价总站。4.4月10日至4月30日,区造价总站对上报的注册申报资料进行复核,统一进行证书的打印和印章的刻制工作。5.5月1日至5月30日,各单位统一到当地造价站领取注册证书和印章。(二)申报注册提交的书面材料1.《广西〈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免冠1寸照片2张。2.准考证、考试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4.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企业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5.注册单位与报名单位发生变更的,须报名单位开具同意到其他单位执业的证明。6.申请办理增项专业的人员须提交“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费用新注册证章工本费100元/人,增项专业80元/人。四、其他事项1.暂不办理注册的合格人员,需在网上填报延期注册申请表,报当地造价站备案。延期注册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取得《考试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2.未按规定时间申请注册的,今年不再受理。3.本项工作由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协助办理。联系电话:0771-5860273联系人:张婷、雷淑茵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