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合浦县城污水管网一期工程土方计价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1〕3号合浦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合浦县城污水管网一期工程设计变更后土方工程量计算及综合单价确定的请示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该工程管槽土方开挖工程量计算应按经审批的管槽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确定。实际施工挖掘机挖管槽土方需接力翻挖时,二次以上(含二次)开挖应按"挖掘机挖一、二类土(不装车)"计算,接力翻挖次数按经审批的管槽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及现场实际情况签证确认。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 关于造价员从业资格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
- 桂造价函〔2011〕2号广西来宾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关于请求答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条款疑问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八)款的有关规定,造价员"负责编、审的有关概预(结)算文件误差大,经自治区或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查核实,误差在±6%以上(含本数)累计三次(含本数)以上者"将被注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该条款的执行,必须以自治区或市造价站核实的误差率作为依据。其他机构或单位审核的误差不能作为注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的依据。如发生误差较大,且当事各方存在争议时,由当事一方向当地市级造价管理机构提请复核,并报自治区造价管理机构审批。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 崇左市壮族博物馆外墙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 崇左市壮族博物馆外墙装修工程招标公告2011-1-4一、工程名称:崇左市壮族博物馆外墙装修工程二、招标人:崇左市文化局三、工程地点:崇左市石景林路四、工程概况:花山壁画2000㎡,玻璃幕墙2200㎡,壮锦1000㎡,干挂石材4500㎡,地面石材2000㎡五、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效果图(电子版)为母本完成本工程的外墙花山浮雕、壮锦等制作及安装项目。六、工程投资额:约人民币1000万元。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八、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九、报名时所提交材料: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010年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复印件、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介绍信原件,区外来桂施工企业须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交原件查验,收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核验后退还.十、信息发布及报名时间和地点:时间: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地点:崇左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崇左市建设路2号)十二、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名称: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展厦景湾B座1402室邮编:530022联系电话:0771-55905220771-5528887(Fax);项目联系人:杨工、吕工十三、网上查询:http://www.gxcz.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j.com.cn/(广西造价信息网)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10年12月31日
- 关于梧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优化管线工程有关计价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72号玉林市市政建筑工程公司:你司关于梧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工程有关计价问题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1.根据《梧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优化管线工程施工合同》第16.1款和17.1.14款,该工程合同价款采用的是总价固定合同。2.根据该工程合同17.1.4款规定,除因本合同通用条款15.1款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变更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外,监理人不再对工程量进行计量,承包人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程,增减工程量按合同第15条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本工程中检查井存在设计变更,结算时检查井的工程量及造价增减应按合同第15条约定的方法进行计算;顶管工作井因不涉及合同15.1款约定的变更范围和内容,不应调整。由于该工程尚未全面完成即中途结算,因此,对于未完成项目应根据施工图、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计算未完工程量,并按照合同15.4款"变更的估价原则"计算应扣除的未完成工程量价款。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关于武宣商贸中心C区工程人工工资调整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71号武宣县市政工程公司:你单位关于武宣商贸中心C区工程人工工资调整问题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根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23.2条约定,该工程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按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及配套费用定额和现行有关文件规定计算,且通用条款23.3条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故该工程应按我区两厅一委发布的《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字〔2008〕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关于电气系统调试有关问题的答复
- 桂造价函〔2010〕70号桂林恒泰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来函收悉,关于你们提出的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1.电气调试应区分高压及低压系统分别计算。1KV以下送配电系统调试按该建筑物变配电室内每个低压配电屏、柜为一个系统计算;10KV送配电系统调试以电气原理系统图为依据,按其负荷隔离开关、断路器的个数计算系统调试工程量。2.变压器系统调试包含了变压器本体、高低压电压侧各一台断路器及其与变压器之间连接的母线系统调试。高低压电压侧多于一台断路器的按相应电压等级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的规定另行计算;箱式变压器内连接各高低压配电柜的主母线调试也应另行计算。3.1KV以下电容器的调试,按每三相为一组计算。此"三相"指三相电源,即服务于某三相电源线路的电容器不管其安装数量为一个或多个,均按一组计算调试费用。根据来函资料所示,该630KVA箱变的电容器调试应按一组计算。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关于广西华盛集团廖平糖业有限公司糖厂高低压配电安装工程结算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69号广西华盛集团廖平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来函收悉,关于你们提出的高低压配电安装工程结算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根据《广西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指南》第120页及第137页关于电缆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定,电缆敷设清单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净长计算,电缆敷设所需的电缆预留量、损耗量应按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的长度,在综合单价中考虑,而不作为清单工程量计算。电缆敷设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包括电缆头制作、安装,但电缆头数量不要求在项目特征中描述,如招标清单在电缆敷设的项目特征中描述了电缆头数量,且电缆头的数量与实际不符的,工程结算时,电缆敷设单价仍执行原中标单位清单综合单价,但电缆头的数量可按实进行调整。二、除合同有明确约定外,工程的中间验收工程量一般不作为工程结算清单工程量的计算依据。工程结算清单工程量应按竣工图及相应的清单项目计算规则来计算。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遗漏的项目,实际发生时,应给予增补。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 关于钦州市公共场馆工程钢结构计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68号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关于钦州市公共场馆钢结构部分项目如何计费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该工程第Ⅴ、Ⅵ标段工程的钢结构部分,钢构件形状复杂、加工制作工艺要求高,必须在加工厂的条件下才能保证钢结构成品、半成品的质量,经业主同意确定在工厂加工,并由业主、承包商、监理和监督单位共同测定实际运输距离且办妥签证,钢构件实际运输距离与工程量清单的特征描述发生了变化。根据该工程合同变更条款、合同价款及调整等约定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实施细则以及定额的有关规定,该工程相应钢构件运输费用应按实际运输距离进行调整,构件运输费用应按公路运输单价(元/t.km)乘以构件重量(t)再乘以运输里程(km)计算(若发承包双方同意,也可参照该项目运输合同的单价计算)。二、该工程万向支座及销轴的安装,由于现行定额缺项,该项目可参照01060110金属零星构件安装定额子目套价。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 关于玉林市体育中心主体育场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67号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你们关于玉林市体育中心主体育场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函收悉。我站组织建设各方(业主、承包方、监理方)召开了协调会,根据各方阐述的意见以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现答复如下:若该工程结算方式为"根据施工期间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计价规定、玉林信息价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相关批复采用'按实结算×中标系数'方式作为本工程的结算计价方法"的情况属实,且合同文件无其他约定,根据定额规定应按以下方法来处理:一、提前竣工增加费计算问题:若该工程比国家定额工期缩短了15%以上的情况属实,根据定额规定,应计算提前竣工增加费。二、主体育场看台模板及支撑计价问题:若来函所述情况属实,可由发包方、承包方和监理方实事求是计算摊销量。三、该工程主体育场钢结构,根据发承包双方的合同文件,发包方于2006年4月明确由承包方承建,该分部的深化设计图纸于2006年8月底才全部定案,2006年10中旬开始进行钢结构的施工。根据定额执行时间的规定,该工程钢结构部分可以套用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统称"05定额")及有关文件规定计价。四、钢结构油无机富锌漆+氯化橡胶漆,"05定额"缺项,可参照安装定额相应子目做补充定额计价。五、《关于调整我区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的通知》(桂建管字〔2005〕83号)的执行问题,请向发文机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请示。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 关于百业东兴二期工程21#~26#楼工程结算钢材价格取值问题的答复
- 桂造价函〔2010〕66号广西建工联合建设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百业东兴二期工程21#~26#楼工程结算钢材价格取值问题的咨询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根据该工程《合同协议书》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3.2的约定,该工程的材料单价按合同施工工期的《防城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东兴区信息价平均价执行。若合同文件未约定是按算术平均还是加权平均计算,应按加权平均计算。另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 关于锚杆支护砾砂层可否计算入岩增加费问题的答复
- 桂造价函〔2010〕62号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你公司关于北海恒昌实业有限公司海岸国际基坑锚杆支护砾砂层可否计算入岩增加费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锚杆支护砾砂层作入岩计算,按入岩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5。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 关于北海市越亚天赐碧园项目人工费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63号北海市越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你们关于越亚天赐碧园项目人工费调整的函收悉。经组织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召开协调会,根据各方阐述的意见以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答复如下:一、根据该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工程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23条"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未包括政策性调整的风险"的约定,该项目一~三期工程遇政策性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二、根据《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字[2008]5号文)的有关规定,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应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此前完成的工程量,其定额人工工资单价不得调整;此后完成的工程量,其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应按规定进行调整。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 关于兴业城市花苑住宅小区2#、3#、8#楼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的答复
- 桂造价函〔2010〕64号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兴业城市花苑住宅小区2#、3#、8#楼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2005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05定额")中的垂直运输工程定额子目是按我区建筑施工企业正常施工条件、现有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合理的劳动组织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若该工程执行"05定额",垂直运输高度大于20m,实际使用卷扬机施工,且合同文件没有约定垂直运输的计算规定,则应按相应高度的建筑物垂直运输子目计算垂直运输费用。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 关于北海高德港大桥工程计价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61号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省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你们关于北海高德港大桥工程计价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主桥承台采用长方框钢板桩围堰施工方法,在2007《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市政定额")中无适合定额子目套用,可按该工程指挥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现场签证的工、料、机数量及定额有关规定进行计价,摊销和回收价值按现场实际情况计量。二、根据主桥钢支架平台专项施工方案,贝雷梁支架可套用市政定额桥涵工程册的"组装、拆卸万能杆件"定额子目,使用费按市场租赁价计取;钢管桩支架可套用市政定额桥涵工程册的"打钢管桩"定额子目,其他型钢构件可套用市政定额隧道工程册的"混合支架"定额子目,钢管桩及型钢构件的摊销和回收价值按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计量。三、主桥的钢拱肋、吊索的制作安装,市政定额没有相应的定额子目套用,可根据图纸和专项施工方案计价或参考其他专业定额(如公路定额)确定。四、混凝土表面涂装防腐可参考2005《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套用。钢拱肋内、外表面涂装防腐可参考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册相应子目套用。五、市政定额没有适合于27500KN主桥盆式支座安装的定额子目,可按市场价确定。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 关于钦州港大榄坪工业区二号路工程缺方内运有关计价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路桥工程总公司:你司《关于钦州港大榄坪工业区二号路工程缺方内运有关计价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根据200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土石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无施工组织设计,一般按挖方或填方连续段来求取。而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没有明确缺方内运挖填方重心的具体计算方法,一般可由清单编制人参照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或者自行约定。从来函资料反映,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中均没有对挖填方重心计算方法有明确的规定,如同时也无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确认的挖填方重心计算办法,应按挖方或填方连续段来求取重心。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中关于缺方内运的运距范围应由清单编制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明确,一般建议参考定额子目步距列项。由于该工程量清单中"缺方内运"清单项目描述为具体的距离,而非一个距离段,使得实际计量中难以操作。为简化计算,建议通过双方协商,重新明确按照一定的距离段来理解,如:工程量清单中"缺方内运,运距:2公里"可以理解为凡缺方内运距离在1至2公里的均可以按照该清单项目计价。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 关于水池池壁模板套用定额有关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57号湖南对外建筑有限公司苍梧污水处理厂项目部:你们关于苍梧污水处理厂水池池壁模板如何套用定额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你们为使苍梧污水处理厂水池池壁达到防渗漏要求,池壁模板施工方案采用Φ10钢筋作模板拉杆、蝴蝶扣固定、拉杆中部焊止水钢片的施工方法,且模板拆除后,拉杆不拔出,只割除露出墙体的钢筋。若采取的上述施工方案已经业主或业主授权的监理单位批准同意,在工程计价套用《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构筑物及池类[池壁(隔墙)模板]"定额子目时,每100㎡模板接触面积增加人工2.21工日、对拉螺栓62.06kg、交流电焊机[容量30KVA]1.11台班、电焊条8.85kg。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 关于南宁市定津路罗文大道-沙井大道K1+520-196.813段工程清单计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58号南宁市富宁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们关于南宁市定津路罗文大道-沙井大道K1+520-196.813段工程有关问题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根据来函提供的施工图,有关"南宁市定津路罗文大道-沙井大道K1+520-196.813段工程路基清淤后,用片石嵌杂砂石回填"清单项目设置,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录D中编码为040103001的项目规定进行编制,项目特征描述要注明填方材料品种及回填材料的比例,计量时按设计图纸尺寸以"体积"为单位计算。但由于该工程招标时业主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有误,把应设置为040103001001"片石嵌杂砂石回填"清单项目分解为040202001001"路基换填片石"(计价规范中实际该清单编码对应的名称为"强夯土方")和040202008"路基换填杂砂石"(计价规范中实际该清单编码对应的名称为"砂砾石道路基层")两个清单项目,导致无法计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06]61号)第九条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投标时不负核实的义务。因此,该清单项目应重新设置和报价。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 关于建筑工程材料补差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55号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2010年10月15日《关于广西百色监狱搬迁钦州新址生活区八、九标段工程材料补差问题的函》收悉。经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并与甲方、乙方、审核部门的来人核实有关情况后,答复如下:该工程合同第23.2.1(3)款约定:发包人指定的材料与中标报价中的材料价格不超过±3%时,不再另行签证。第八标段于2006年12月16日签订合同;第九标段于2007年3月15日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甲方分别于2006年12月29日和2007年4月13日发出《关于规范施工钢材和水泥品牌的通知》,因此,钢材、水泥属于指定的材料应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希望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办理好有关工程结算工作。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 关于北海机场新航站楼及配套工程结算有关争议问题的答复
- 桂造价函〔2010〕54号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北海机场新航站楼及配套工程结算有关争议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该工程新航站楼主楼基础回填土改为河砂代替土方进行回填,若机械不能直接回填,需用人力双轮车从建筑基础开挖外围运砂入沟槽、基坑,实际取砂距离超过5m,二、新航站楼钢结构屋面面积计算问题。根据合同约定,新航站楼钢结构屋面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主楼屋面7个外弧形拱壳轴线至屋面外沿部分面积计算的争议问题,由施工单位补充大样图,无法补充大样图的按现场测量计算。三、新航站楼主楼及指廊的回填土运输费计算问题1.基础回填土和室内回填的土方需要从新停车场运回到施工现场基础开挖场地外围卸车,计算了自卸汽车运土费用,还应计算装土上车的费用。2.根据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定额P17回填土的工作内容,回填土只是5m以内取土,若机械不能直接回填,实际取土距离超过5m,可计算人工运土超运距费用。四、脚手架费用计算问题1.屋盖七个独立基础工程承台和圆台墩施工的脚手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计算。2.主楼钢结构屋面挑檐底部装修封铝塑板和指廊屋面外挑钢结构铝合金遮阳板的脚手架,应按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中满堂脚手架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五、金属喷砂除锈项目定额子目问题。1991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基价表(一~十五册)》定额第302页码13-19"金属喷砂除锈"子目应以"100kg"为计量单位。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 关于澳门街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52号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二分公司:你司《关于澳门街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咨询函》收悉。经组织发包方、承包方、审核方召开协调会,根据各方阐述的意见以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该工程套《南宁建设工程信息》中铝合金门窗的信息价,由于信息价中注明未含其脚手架(平台)使用、垂直运输、水电费等费用,因此这些费用可以按定额有关规定另计。二、该工程的穿墙螺杆不能套定额"11044弯钩螺栓"子目,应套定额"05533螺栓及铁件"子目。三、该工程主体暗室施工中的模板及支撑拆除、周转材搬运等可以计算暗室施工增加费。其中:模板及支撑拆除按相应的1985年《全国建筑安装统一劳动定额》的相应子目计算,并增加20%的人工幅度差计算;周转材搬运参照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计算。四、若该工程铝合金明框玻璃幕墙中有框地弹门的材料与幕墙的材料相同,则有框地弹门应按铝合金明框玻璃幕墙计算。五、该工程葡萄牙风格的铝合金窗,造型独特,其铝合金型材可参照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的规定调差,人工乘以1.10系数,材料弯弧费另计。六、该工程LC1应按明框幕墙计算,铝合金型材和玻璃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按实际进行调整。七、装修部分±0.00以上靠近走道的公寓卫生间抹灰(有门无窗)可以计算暗室增加费,内走道不得计算暗室增加费。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 关于桥梁工程检验试验费计取有关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51号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贺州市灵峰大桥工程项目部:你司关于桥梁工程试验检验费用如何计价的的请示函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依据桂建标[2009]7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和检验试验配合费计取方式的通知》,桥梁工程检验试验费应在"其他项目费"的暂估价中单独列项,招投标时按该文件规定的费率计算,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调整。来函所及桥梁工程的"桥梁荷载试验""桩基超声波检测"费用属于该文件规定的检验试验费范畴,结算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根据现行计价规定,桥墩的"一桩一孔"勘察费用,属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勘察设计费"范畴,不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计列。同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桩基"清单项目工作内容也不包含勘察费用,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桩一孔"勘察费用应另行计算。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 关于"海茵·国际花城"亚美利加组团B、C标工程结算问题的答复
- 桂造价函〔2010〕50号南宁登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司2010年9月2日《关于"海茵·国际花城"亚美利加组团B、C标工程结算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该工程于2006年9月27日订立施工合同,竣工日期约定为2007年10月,合同价款采用总价固定合同方式。合同约定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变化的,其增减部分的工程量由双方签证确认。若双方对增减部分的工程量存在争议时,建议双方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4.4.3的规定协商解决。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变化的,其费用按合同约定的调整方法计算。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 桂林市灌阳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标公告补充通知壹
- 各潜在投标人:灌阳县教育局为业主单位的桂林市灌阳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项目于2010年9月26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在2010年9月28日更改了招标条件(由原公告的叁个施工标段改为壹个施工标段,其他条件未更改)。现因部分潜在投标人反映在更改后有参加投标的意向,但自2010年9月28日算起公告报名时间不足5个工作日,现特将投标报名时间顺延至2010年10月9日,即2010年10月8日、10月9日照常接受潜在投标人的报名,请各潜在投标人按原公告要求条件及时报名,具体投标截至日期另行通知。特此通知。招标人:灌阳县教育局地址:灌阳县灌江西路7号邮编:541600联系人:王权电话:0773-4215632传真:2010年9月30日招标代理机构: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地址:灌阳县建设路22号邮编:541600联系人:唐周清电话:0773-4216970传真:0773-42169702010年9月30日
- 桂林市灌阳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标变更公告
- 桂林市灌阳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于2010年9月26日发布的招标公告,业主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原项目划分的叁个施工标段合并为壹个施工标段进行招标,其他公告条件不变,更改后的招标公告如下:1.招标条件桂林市灌阳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灌阳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71.2%,地方财政配套资金28.8%,招标人为灌阳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灌阳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2.2建设规模:约10700m2。2.3计划工期:420天(日历日)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所列土建项目及安装项目(包工包料),划分为壹个施工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壹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请于2010年9月26日至2010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灌阳分所(灌阳县建设路22号一楼)和以下资料现场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身份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项目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各壹份,供灌阳县反贪局查验,在任期内不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方能投标。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施工图纸图请自行与招标人联系。4.3区属和桂林市施工企业在灌阳县招标站进行资质登记备案后可直接报名。其它施工企业需在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灌阳县招标投标站进行本工程单项登记备案后方可报名。区外来桂企业还须持有广西建设厅备案登记手续。备案登记表可在灌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4.4投标人报名后,除不可抗力外,应依法参与投标,如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按市招标站市招字[2009]08号文规定报灌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处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0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灌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灌阳县建设局办公大楼四楼)。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造价信息网及灌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灌阳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地址:灌阳县灌江西路7号地址:灌阳县建设路22号邮编:541600邮编:541600联系人:王权联系人:唐周清电话:0773-4215632电话:0773-4216970传真:传真:0773-42169702010年9月26日2010年9月26日
- 区监察厅职工住宅楼B标工程人工费调整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47号广西区冶金建设公司:你司2010年9月10日的《关于区监察厅职工住宅楼调整人工费结算的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该工程为2007年7月签订的施工合同,合同竣工时间为2008年12月,实际竣工时间为2009年11月23日。根据《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何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字〔2008〕5号)文的规定,2008年1月1日起完成的工程量按该文进行调整。因此,该工程适用于桂建标字〔2008〕5号文件的规定,请甲乙双方按该文件规定执行。建议: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完善具体调整的内容。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 区监察厅职工住宅楼A标工程结算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46号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你司2010年9月15日的《关于区监察厅职工住宅楼调整人工费、地下室土方及砂垫层结算的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人工费调整问题:该工程为2007年8月签订的施工合同,合同竣工时间为2008年12月,实际竣工时间为2009年11月23日。根据《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何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字〔2008〕5号)文的规定,2008年1月1日起完成的工程量按该文进行调整。因此,该工程适用于桂建标字〔2008〕5号文件的规定,请甲乙双方按该文件规定执行。二、砂垫层问题:由于图纸有该项内容而在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该部分内容,即清单描述不清,因此在投标和编制上限控制价时都无法计算该部分费用。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06〕61号)文规定,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因此该砂垫层属漏项应予补充计算。三、土方工程量增加问题:由于地面标高的现场确定和砂垫层的增加使得原工程量清单提供的挖土深度发生变化,挖土工程量增加,该项内容属设计变更。请甲乙双方按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四、正压送风系统工程问题: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该项内容,实际施工时要求增加,因此属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06〕61号)文规定,漏项的部分应予补充计算。建议:甲乙双方按合同约定和有关文件规定签订补充协议完善具体调整的内容。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 关于龙胤·凤凰城二期工程垂直运输如何套定额子目问题的复函
- 桂造价函〔2010〕43号南宁金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关于龙胤·凤凰城二期工程垂直运输如何套定额子目问题的函收悉,根据提供的图纸及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05定额")的规定,经研究,现答复如下:1.12#、14#~17#楼一层挑出建筑物门厅的垂直运输按门厅的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套相应高度的定额子目。2.12#、14#~17#楼的垂直运输按"05定额"392页说明第2点计算。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