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上半年全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 业务学习会在桂平召开
- 会议现场会议现场会议现场参观贵港园博园5月10-11日,2018年上半年全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业务学习会议在桂平市召开。自治区住房城乡厅科技处调研员黄健强,区造价管理总站站长、书记陈挺,副站长罗晞出席了会议,副站长庞宗琨主持会议,参会干部职工一百多人。会上,陈挺站长对全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开展下半年全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开好本次业务学习会议提出建议和希望。这次会议,邀请了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张雷律师讲授有关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的若干法律适用规则,实例、生动、互动、接地气的授课内容和方式,使大家提升了学习兴趣,开拓了视野。此外,会议还学习了工程增值税调整有关文件,安排了装配式建筑构件信息价采集发布等工作研讨,组织观摩了贵港园博园建设。此次业务学习,全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干部增长实用业务知识,拓宽了工作思路。会议收获预期效果,圆满成功!(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第一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
-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根据年度工作部署,2018年3月20-31日,我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一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现将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并与监督抽测以及住宅工程用户满意度提升行动、重大危险源监管、起重设备和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管理等专项检查工作合并开展。本次检查共覆盖全区14个设区市和30个县(市、区),共抽查工程项目86个,其中商品住宅47个、保障性住房10个、公共建筑26个、厂房等其他项目3个;受检工程总建筑面积360.4万平方米,总造价约53.5亿元。检查组共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51份和隐患整改建议书34份。二、检查情况(一)各地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崇左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以及柳州、桂林、北海、防城港、钦州、贺州、来宾等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积极与检查组进行沟通,并参加了部分项目检查。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百色、河池、来宾等市根据我厅建议,在当地及时组织辖区各有关单位管理人员召开本次质量安全督查情况反馈会。(二)工程质量安全整体受控。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基本能够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我厅《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以及我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的要求,在辖区内积极开展工程质量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活动。大部分工程能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监督登记和施工许可手续;参建各方基本能够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文件要求组织施工和管理,履行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大部分施工单位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重点管控,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组织专家论证,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体受控。具体检查情况详见附件1。三、处理意见对受检工程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均已建议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对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作出如下处理:(一)截至2018年4月15日,共有18家施工企业、3家监理企业逾期未提交整改报告或虽已提交整改报告但整改工作不认真,视为拒不整改,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并责令继续整改(名单详见附件2),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严管工程名单。整改期间暂停上述施工、监理企业在广西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执行。暂停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期间锁定上述施工、监理企业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整改完成后,由整改责任单位报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复查,经复查合格的,由整改责任单位将整改报告报送至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北际路1号13楼1301室,联系电话:0771-394210),我厅将另行发文恢复企业投标和承揽业务的资格。(二)对本次检查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较多,检查组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后已按时完成整改,或检查组下发整改建议书后,虽已提交整改报告但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35家施工企业、36家监理企业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名单详见附件3)。未整改完成的工程在整改完成后,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组织复查。各地不得依据本处理意见对此类企业作出限制投标、停止验收等处理。(三)对本次检查中因不到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导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20名项目经理、5名项目总监、10名施工员、12名质量员、48名安全员、6名取样员、3名见证员予以全区点名通报批评(名单详见附件4)。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暂停上述项目经理和总监在广西执业资格90日,暂停上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取样员、见证员在广西上岗任职90日。由上述人员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取样员、见证员的工程,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须立即更换相关人员,并于更换手续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四)对检查时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履职且施工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13个工程(名单详见附件5),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本通报印发后,再次对工程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要立案查处。请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18年5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书面报送至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五)对截至2018年4月15日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7个工程进行挂牌督办(名单详见附件6)。请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予以立案查处,并于2018年5月15日前将查处情况书面报送至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我厅将视情况另行通报。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禁止施工。(六)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11个工程(名单详见附件7),由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在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网站(网址:www.gxzlaqjd.cn)“检查信息公开”栏目对检查照片进行网上曝光。(七)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混凝土构件强度疑似偏低或钢筋原材拉伸强度不足,且未经验证检测的8个工程(名单详见附件8),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验证检测工作,并将验证报告与整改报告一并报送至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八)对本次检查发现未按《关于推进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质安监〔2017〕38号)要求对送检样品采用二维码唯一性标识的9个工程(名单详见附件9),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责任单位委托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已施工部位实体质量进行验证检测并出具评定报告;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核查验证结果,并将验证情况报送至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附件:⒈各方履职及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⒉责令整改的企业名单⒊通报批评的企业名单⒋不到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名单⒌列入专项检查的工程名单⒍挂牌督办的工程名单⒎实施检查照片网上曝光的典型工程名单⒏需验证建筑材料质量及混凝土实体强度的工程名单⒐未按规定对送检样品采用唯一性标识的工程名单发文正式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第一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1).doc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5月1日
- 关于举办“转型机遇 拥抱变革”专题讲座的通知
- Normal07.8磅02falsefalsefalse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Normal07.8磅02falsefalsefalse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文件关于举办“转型机遇拥抱变革”专题讲座的通知各会员单位: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培育全过程咨询”之后,全国各地也相应出台了全过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也于2018年2月1日发布了《广西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发[2018]2号)。今年4月份,为加快推进我区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合理确定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标准,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也发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调查的通知。为推进我区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和BIM的深度应用,提高造价项目人员的技术水平。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联合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共同举办本次“时代转型咨询机遇”专题讲座。希望中介咨询企业积极参与并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主办单位: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二、协办单位: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广西一砖一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三、讲座时间:2018年5月23日8:30~18:00四、讲座地点:广西南宁五象山庄五、讲座对象:造价咨询公司总经理、成本总监、总工程师以及从事造价咨询管理的经营、预算、合约等部门负责人六、讲授内容:上午:8:00-12:00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初探1、目前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2、全过程各个环节关键点操作3、全过程疑难点解析下午:14:00-17:30BIM在全过程中的应用1、全过程造价咨询BIM应用分享2、造价咨询如何抢占BIM蓝海3、广西BIM应用先锋企业案例分享七、师资简介:陈曼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常务理事、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副会长、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副会长、深圳市监理协会副会长、广州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张海军北京小栗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同济大学BIM创新学院特聘讲师,北京中立鸿工程咨询公司创始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英国皇家测量师rics会员。八、参会事项:1、会议费¥300元(含会议资料),交通住宿费用自理。2、请参会代表于2018年5月20日前,通过讲座网址(详见附件)报名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并在线完成缴费,以便会务组确认报名和住宿。3、联系人:李坚,电话:15578896250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8年5月9日附件:1、会议资料:2、报名网址:https://www.aecichina.com/branchsummit/branch/mid/14.html扫描二维码,即可直接进入报名界面。会议时间及议题安排事项一切以官网为准。
- 广西装配式建筑构件信息价采集发布研讨会在南宁召开
- 会议现场为做好广西装配式建筑构件信息价采集发布工作,5月4日下午,我区装配式建筑构件信息价采集发布研讨会在南宁召开。会议主要研讨在目前交易量少、尚未形成成熟市场交易价情况下,如何合理测算并发布我区装配式构件信息价。自治区住建厅科技处副处长、装配办副主任乔永平,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副站长庞宗琨出席了会议,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装配式构件生产企业、装配式建筑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等30多名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 关于交纳2018年度会费的通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文件桂价协字〔2018〕11号关于交纳2018年度会费的通知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根据协会章程和会费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18年度交纳会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收费标准1.单位会员(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每年按年营业收入的3‰缴纳[3000元(最低)~6000元(最高)];(2)工程造价软件开发和信息服务企业会费标准参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标准执行;(3)其余单位会员:2000元/年。2.个人会员(1)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会员:200元/年;(2)其他个人会员:100元/年。(二)会员服务1.凡按时缴纳团体会费的单位在均可享受如下服务:(1)赠送《广西造价信息管理》双月刊贰本;(2)参加由本会组织开展的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先进单位会员评选以及各项文体等活动;(3)免费提供资质申报等指导服务;(4)年交会费6000元的单位除上述1-3项服务外,可以在本会网站进行企业宣传;(5)优先、优惠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类型专题讲座、研讨会和工作交流等活动;(6)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会员参加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的各类评选及文体活动。2.按时缴纳会费的个人会员可以享受如下服务:(1)免费提供造价师、继续教育等指导服务;(2)参加由本会组织的优秀个人会员评选及文体活动;(3)优先、优惠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类型专题讲座、研讨会和工作交流等活动;(4)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会员参加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的各类评选及文体活动。(三)其他事项1.交纳会费截止时间:2018年6月30日前,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本会的工作,对照上述收费标准及时缴纳本年度会费。2.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加入本协会。3.本会是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展会员(以下简称中价协)和收取会费的代办机构,凡有关入会和交会费事宜请与我会联系。(1)凡属中价协单位会员2018年度会费,按中价协的收费标准由本会代收代交;(2)还没有加入中价协的甲级咨询企业,请及时办理入会。4.会员通过银行转账交纳会费的,请在“备注”栏注明:“区造价协会2018年会费”字样,转账后将“转账回执”发至本会邮箱,并在邮件里注明会费开票的抬头全称、联系人信息和地址。(四)联系方式及银行帐户联系人:杨智叶羽联系电话:0771-58566165867296(传真)电子邮箱:370186635@QQ.com协会网址:https://www.gxeca.com.cn通讯地址:南宁市东葛路30号办公大楼五楼513室邮政编码:530022银行户名: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银行帐号:1791012040000268开户银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象分社协会微信公众号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8年5月7日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推进工作方案等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16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的复函》(建办市函﹝2017﹞603号)等文件精神,我区被列为全国建筑师负责制、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地区。为做好试点各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推进工作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试点推进工作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推进工作方案》等三项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能工作,认真遵照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4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推进工作方案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的复函》(建办市函﹝2017﹞603号),我区被列为全国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地区。为做好试点各项工作,提高建筑师地位,保障建筑师权益,使建筑师设计理念能够得到完整实施,提升我区建筑设计水平和建筑品质,打造具有桂风壮韵的建筑风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在民用建筑项目中组织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研究探索建筑师负责制的服务模式、监管方式和管理手段,探索建立民用建筑项目的建筑师负责制服务体系;全面整合建筑师及其团队在前期咨询、设计服务、专业协同、工程造价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优势,抓好试点项目的落地,引导建设单位采用建筑师负责制实施项目建设和运营。二、基本原则(一)自主申报。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区内有意向实施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业主自主申报试点,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二)择优试点。加强统筹规划,有序开展试点。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由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择优确定试点项目并予以推进,同时将相关情况上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三)有序推进。各试点项目要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开展相关工作,依法试点,规范实施。(四)积极创新。鼓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试点项目在管理体制机制、项目运营模式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为建筑师负责制模式发展探索经验。三、制定依据(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的复函》(建办市函〔2017〕603号);(四)《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建市〔2017〕102号)。四、组织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统筹推进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建筑师负责制主体设计单位由首席建筑师牵头,在项目全工程中履行报批报建、设计及设计管理、招标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评先创优等项目建设管理,并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方面进行管理和控制。五、工作步骤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为期3年,分三个阶段实施:(一)试点筹备阶段(2017年9月~2018年5月)。⒈考察学习先进经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部分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企业、建筑师赴区外开展专题调研,了解区外试点工作实施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学习试点先进经验,研究探讨我区相关试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措施。⒉确定试点地区和项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试点。各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自愿申报原则,选取本地有意向采用建筑师负责制模式进行建设的项目为试点项目。经综合考虑试点意愿、试点条件等因素,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南宁市和中马钦州产业园为全区首批试点地区。其他城市可不定期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试点。(二)试点实施阶段(2018年6月~2020年5月)。⒈出台配套文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制定关于在民用建筑项目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各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出台相关配套文件。⒉开展专题座谈。为及时掌握试点推进情况,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定期组织召开推进试点工作座谈会,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试点工作阶段性成效,并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汇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⒊服务试点项目。试点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试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并协助解决试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建筑设计、规划报建、设计协调、设计审批、技术监督、质量控制等方面给予技术指导与服务。⒋培育试点建筑师团队。各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鼓励和引导有意向的建筑师团队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加强建筑师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建筑师团队水平。⒌建立评估机制。各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由行业专家组成的试点工作评估小组,为试点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并及时跟踪评估试点项目关键节点,总结经验教训,为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筑师负责制模式的进一步推广提供支撑。(三)总结推广阶段(2020年6月~8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各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试点项目进行总结,梳理试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建筑师负责制模式下建设项目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和建设项目管理的建筑师负责制服务体系,召开全区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总结会议,向全区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汇报试点工作情况。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推进建筑业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有关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和协调解决推进建筑业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小组。各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指导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各项工作,着力研究和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强化沟通协调。各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加强与监察、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的支持和帮助,确保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三)简化审批流程。各地要逐步改变政府技术把关角色,加强合法性审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各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简化审批流程的具体措施,积极实施项目审批承诺制。(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完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全生命周期的质量与安全监管措施及手段,改进政府监管方法,推动建立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秩序并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积极探索设计保险制度。建立市场诚信机制,对在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发现建筑师存在违法违规、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计入企业和建筑师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五)加强信息报送和试点宣传。各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善于总结经验,收集整理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积极宣传试点成果,为全面推广实施建筑师负责制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试点推进工作方案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169号)等文件精神,我区被列为全国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试点地区。为做好试点各项工作,切实提升我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水平和运行效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中央和全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试点,探索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组织实施方式和流程,建立后评估指标体系,完善配套管理制度,不断塑造具有“桂风壮韵”的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提升我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水平和运行效能。二、基本原则(一)自主申报。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区内有意向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的项目单位自主申报试点。(二)择优试点。加强统筹规划,有序开展试点,择优选择一批竣工投入使用两年以上、具有代表性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作为试点。(三)大胆创新。鼓励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评估机构在评估内容、评估方式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发展积累经验。(四)群众参与。通过多种宣传手段,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通过现场访谈、发放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将工程质量满意度等群众评价纳入评估体系。三、制定依据(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四)《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169号);(六)《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建市〔2017〕102号);(七)《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桂发〔2016〕18号)。四、组织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统筹推进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试点工作,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后评估工作可由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作为委托方,采取自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第三方试点评估机构等任意一种方式进行。五、工作步骤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一)筹备阶段(2017年9月~2018年5月)。⒈考察调研学习。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部分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区内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区内有能力开展评估业务的设计企业开展专题调研,考察学习已经开展试点工作地区的先进经验,了解试点实施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探讨试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措施。⒉确定试点城市。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全区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试点。经综合考虑试点意愿、试点条件等因素,确定南宁、柳州、桂林、北海4市为首批试点城市。其他地区可不定期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试点。⒊确定试点项目。各试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自愿申报原则,选取本市具有代表性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作为试点项目上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试点项目原则上应为已竣工投入使用两年以上、建筑面积在2万平米以上、具有代表性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各试点城市应至少选取1个项目作为第一批试点项目。后续试点项目可不定期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实施。⒋确定试点第三方评估机构。选择区内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以及具有较丰富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经验的设计单位作为试点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经综合考虑试点条件、试点意愿、前期参与等因素,确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为第一批试点第三方评估机构,后续将根据试点进展情况再确定其他批次试点第三方评估机构。(二)实施阶段(2018年6月~12月)。⒈开展后评估工作。后评估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报告、设计图纸三大内容)、施工阶段和后期运营管理维护阶段。后评估结论主要针对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后期运营管理维护阶段进行论述,具体通过过程后评估、效果后评估、目标后评估、可持续性后评估等4个评估模块对试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其中,效果后评估作为现阶段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后评估工作的主要评估模块,是对项目实施效果作出全面的分析评价,并为项目目标和可持续性评估提供依据,主要包含技术水平、财务及经济效益、运营管理质量、环境影响、资源能源节约效果、社会效益、用户满意度等7个指标。其他评估模块可以视各试点项目的具体情况酌情开展评估。⒉实时跟踪指导。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导则(试行)》,并修订《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将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内容纳入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奖优选条件。各试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本市财政资金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制定本地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试行标准及相关鼓励政策,对试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并研究解决试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试点项目的评估内容、评估方式等给予指导与服务,并不断总结经验。⒊成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专家库。从我区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设计单位、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等单位和机构中,选取建筑设计领域及相关学科从事建筑设计、科研、教学的高级技术人员和长期从事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专业人才及具有实践经验的相关专业人才成立后评估专家库。(三)总结推广阶段(2019年1月~7月)。⒈扩大试点项目范围。除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以外的其他10个设区市应至少各选取1个项目开展试点。⒉总结试点经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试点项目进行总结,梳理试点项目在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编制《广西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标准(试行)》,出台和完善与后评估相关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构建完整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体系,在全区全面推广实施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推进建筑业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有关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区推进建筑业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试点工作小组。各试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指导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试点各项工作,着力研究和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强化沟通协调。各试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试点工作情况,并加强与监察、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试点工作的支持与帮助,确保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三)建立咨询机制。各试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由各行业专家组成的试点工作咨询小组,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和评估模式的进一步推广提供技术支撑。(四)加强政策引导。各试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从有利于推进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工作的角度出发,制定各项鼓励政策,鼓励更多的建设单位和项目参与试点工作。(五)加强宣传培训。各试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并开展相关培训,加深各地主管部门及相关建设、设计等单位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工作的理解,提升其工作能力,为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六)加强信息报送。各试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善于总结经验,收集整理试点工作相关信息,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推进工作方案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169号)等文件精神,我区被列为全国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地区。为做好试点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勘察现场、试验室行为和成果质量管理标准化,切实提升我区工程勘察质量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中央和全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开展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充分运用市场化、信息化、标准化等手段,提高我区工程勘察行业信息化水平,加快推动信息技术与行业发展深度融合,创新工程质量管理方式,推进加强全面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机制。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促进我区工程勘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一)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工作;相关工程勘察企业负责具体实施。同时,充分发挥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行业协会等各方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试点工作。(二)择优试点,突出重点。为确保试点成效,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择优选择部分市为先行开展试点地区,择优选择部分有实力的区内工程勘察企业为先行开展试点企业,针对主要影响勘察成果质量的外业钻探环节开展试点。(三)改革创新,注重实效。鼓励各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试点企业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采取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提升。三、制定依据(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四)《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169号);(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建质函〔2016〕183号);(六)《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建市〔2017〕102号);(七)《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桂发〔2016〕18号)。四、工作内容工程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是指将工程勘察外业和室内采集的各项数据,包括人员、设备编号、时间、位置等信息传输至工程勘察质量监管信息系统,相有关方面通过数据的展示、分析、统计、提示等进行工程勘察质量管理的方式。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政府勘察质量监管信息化。依托自治区层面建立的工程勘察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对勘察生产的全过程监管,以及对项目各类信息的实时管控。通过政府勘察质量监管平台对有关人员活动、设备使用、行为数据(位置、时间、照片)等信息进行甄别,确保工程勘察质量。(二)现场钻探描述与记录全过程信息化。通过外业描述和记录信息化(在智能手机或电脑上进行钻探描述与记录),记录外业作业的全部过程,留下时间和位置信息痕迹,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提供数据基础,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的效率和成效。(三)成果资料交付及存档信息化。强化勘察成果文件的数字化交付和数字化存档等方面试点。通过工程勘察质量监管信息系统直接存储大量的原始资料,或对原有纸质原始资料进行数字化存档,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过程可追溯。五、工作步骤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一)试点筹备阶段(2017年9月~2018年5月)。⒈确定试点城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全区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试点,同时向区内部分有实力的甲级勘察企业征询试点意愿。经综合考虑试点意愿、地质类型、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南宁、柳州、桂林、北海4市为首批试点城市。其他地区可不定期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试点。⒉考察学习先进经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试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工程勘察企业负责人,前往先进省份考察学习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工作经验,了解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有关政策制定、系统开发建设使用等情况。⒊确定第一批试点单位。在试点城市中组织工程勘察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申请作为第一批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企业,由试点城市进行初步认定后上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每个试点城市应至少上报1家试点企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最终认定并公布第一批试点企业名单,召开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工作动员会议。(二)试点实施阶段(2018年6月~12月)。⒈建立信息系统。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统筹开发建设自治区统一的工程勘察质量监管信息系统,组织编写相关试点工作管理规定。各试点企业要制定具体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推动企业内部信息化建设,配置相关信息采集设备,确定试点项目,并对项目负责人、描述员开展信息化设备和软件应用培训工作。各试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负责人学习试用工程勘察质量监管信息系统,为实现全面监管做好技术准备。⒉开展具体项目试点。每个试点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济和技术实力确定试点项目数量(至少安排3个试点项目),项目所在地应在4个试点城市辖区范围内。各试点企业要经常组织项目组人员认真学习、熟悉工程勘察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并及时反馈系统应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项目组人员必须按照工程勘察质量监管信息系统的要求,按时按质提交相关勘察数据,以满足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⒊实时跟踪指导。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试点项目操作指南》,不定期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对试点城市、试点企业、试点项目进行检查考核,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汇报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本市财政资金支持试点工作,熟悉使用工程勘察质量监管信息系统,指导试点企业在本市开展试点项目勘察作业。试点项目相关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各方要积极配合开展试点工作。(三)总结推广阶段(2019年1月~7月)。⒈扩大试点范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部设区市,确保每个设区市试点项目不少于3个,根据试点工作情况考虑推进全区工程勘察项目应用工程勘察质量监管理信息系统全覆盖。⒉总结试点经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各试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试点项目情况进行总结,梳理试点项目在信息化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召开全区试点工作总结会议,向相关单位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汇报试点工作情况。同时,出台我区勘察质量监管信息化方面的相关标准、文件,为在全区全面推广实施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提供政策依据。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推进建筑业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有关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区推进建筑业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工作小组。各试点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指导辖区内的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开展勘察质量监管信息化工作,着力研究和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强化沟通协调。各试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人民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主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争取获得更多部门的支持,共同推动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工作的开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三)加强政策引导。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制定出台工程勘察招标文件范本和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将企业实施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工作纳入评标优选条件;修订《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将项目实施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纳入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奖优选条件。各试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从有利于推行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的角度出发,制定各项鼓励政策,鼓励试点勘察企业提供更多项目参与试点工作。(四)加强宣传培训。各试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并开展相关培训,加深各地主管部门及相关建设、施工图审查等单位对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工作的理解,提升其工作能力,为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五)加强信息报送。各试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善于总结经验,收集整理试点工作相关信息,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管理处。
- 广东: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各地级以上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8〕20号)和《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18〕1号)的实施,发挥工程造价的重要保障作用,现将涉及工程计价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径向我站反映。一、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8〕20号)有关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履行职责,建立相关制度,采取措施进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费用,可按现行各专业综合定额中以营改增后系数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17.5%增加计算,列属不可竞争费用。《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2018)》已纳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不再另行计算。二、按照《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18〕1号)有关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产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现行各专业综合定额中以营改增后系数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2018)》为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6%增加计算,列属不可竞争费用。三、施工现场设置硬质、连续的封闭围挡费用;安装在线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的费用需按实另行计算,均列属不可竞争费用。四、编制招标控制价应在安全文明措施费中增计扬尘污染防治和用工实名管理费用。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和用工实名管理的要求以及费用专项使用的监管方案等要求,施工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用工实名管理专项方案以及费用使用计划,并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组成部分。五、在建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以按照本通知有关文件规定开展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或实施用工实名管理期间的工程量为基础,增加计算相应费用。六、各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工程造价监测,加大力度检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是否列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用工实名管理相关内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是否计算相关费用,工程款支付是否落实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否用到实处等,并定期于每季度的第一周内将监测情况报至我站汇总分析,确保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用工实名管理落实到位。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2018年4月27日
- 关于召开我区装配式建筑构件信息价采集发布研讨会的通知
- 南宁市城乡建委、柳州市质安处,玉林市、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我区装配式建筑构件信息价采集发布工作,我站定于2018年5月4日在南宁市召开各有关装配式构建生产企业、装配式建筑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试点市造价管理机构座谈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及地点时间:2018年5月4日下午3:00-6:00。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1901会议室。二、参会人员各市造价管理机构主管造价信息发布工作的领导或业务骨干,各装配式构件生产企业、装配式建筑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熟悉业务的相关人员,详见附件。三、会议内容主要研讨在目前交易量少、尚未形成成熟市场交易价情况下,如何合理测算并发布我区装配式构件信息价。四、其他事项(一)请各参会单位提供如下相关资料:1.装配式构件生产企业关于装配式构件的市场报价及成本分析。2.已竣工或在建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实际采购的装配式构件合同及增值税发票。(二)请相关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回执表于5月3日下午下班前发送电子邮件至我站。联系人:梅楚玲联系电话:0771-2366091,13152683149,电子邮箱:29082211@qq.com。附件:参会单位名单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5月2日附件参会单位名单序号单位名称1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3玉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4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5广西华润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6广西辉航建筑科技有限公司7广西景典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8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公司9广西超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10贺州通号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11贺州市科莱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2广西迈瑞司建设有限公司13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14柳州市安居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5广西贺州市正赢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6贺州市城投新发投资有限公司17广西天祥投资有限公司18玉林市福泰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9中建八局二公司
- 转发关于在广东省召开《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宣贯会议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667号公告发布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51262-2017),该标准已于2018年3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经我协会研究,现定于2018年5月中旬在广州市组织召开本规范的宣贯会议。现将有关宣贯事宜通知如下:一、宣贯内容:1.《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系统解析;2.典型工程造价纠纷及鉴定实例经验分享。二、参会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机构与行业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负责同志、中价协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广东省各地级市造价协会、各会员单位的业务负责人;仲裁员、法官、律师,以及企业法务人员。每单位限2人参加。参会名额300人,先到先得,报满为止。三、会议时间:2018年5月17日(周四)报到,18-19日(一天半)四、会议地点:广州景星酒店具体地址:广州天河区林和西路89号,林和西横路/火车东站公交车出口处;电话:020-87552888.五、费用及其它:1.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并免费提供会议资料。2.凡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必须确保按时参加,确保出勤。报名后不按时参加培训的单位及人员,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在今后培训名额不足时,优先安排没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及人员参加。3.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需要订房及会议期间自助餐的代表,在会议回执中明确回复,以便会务组提前安排。六、会议主办与协办单位:会议主办单位: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议承办单位: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广州仲裁委员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七、会务组:本次会务委托凯撒(北京)国际会议展览有限责任公司承办会务联系人:彭婕联系电话:13983045388邮箱:313235397@qq.com中价协咨询电话:010-68331264请参会代表务必在2018年5月14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报名回执表(可在中价协网站下载:www.ceca.org.cn)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会务组。附件:1.会议日程2.回执表3.酒店交通信息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8年4月25日
-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联系方式与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12楼1221电话:0771-2366080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1209房电话:0771-5862424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电话:0773-3829480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造价机构地址:柳州市广雅路10号建业大厦三楼电话:0772-2827448百色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地址:百色市城东路市住建委大楼302室电话:0776-2821436梧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地址:梧州市河西新兴一路5-2号电话:0774-3827022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建设大厦二楼电话:0779-2035134,2031593玉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地址:玉林市百利街11号电话:0775-2672560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地址:钦州市三沿路11号A-212电话:0777-2862173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迎宾大道883号住建委大楼1102室造价站电话:0775-4599320、4213665河池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地址:河池市新建路559号电话:0778-2283647来宾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123号市住建委大楼四楼电话:0772-4236516,4236519防城港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凯乐路33号2栋1楼电话:0770-2820332崇左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地址: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3楼电话:0771-7829259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电话:0774-5137861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凭祥市站地址:凭祥市金象大道凭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电话:0771-8523470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要求,现对我区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作如下调整:一、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中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二、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已按照11%增值税税率计算并形成合同价的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结算时按照施工单位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对应的税率进行调整,即按照10%增值税税率开票的工程价款对应的工程造价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0%,工程结算价=按照11%税率开票的工程价款+(合同价-按照11%税率开票的工程价款)/(1+11%)*(1+10%)。三、本通知由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何问题,请及时向各级造价管理机构反映。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4月26日
- 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先进单位会员和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文件桂价协字〔2018〕10号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为激励广大会员创先争优,促进我区工程造价行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其良好的社会形象。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凡在2016-2017年度按协会规定标准连续交纳会费,且符合《评选办法》中规定参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会员均可申报参加评选活动。二、申报材料(一)申报先进单位会员需提交以下材料1.《先进单位会员申报表》(附件2);2.2016-2017年度工作总结;3.2016-2017年度造价咨询收入证明材料复印件;4.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5.2016-2017年度获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表彰及业主表扬证明材料复印件;6.2016-2017年度参与编写书籍(或研究课题)的封面和署名页复印件,以及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首页复印件等;7.2016-2017年度为区住建厅、区造价站或本协会提供服务(如:参与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参编定额;提供编制工程计价依据相关资料等)证明材料复印件;8.2016-2017年度组织单位员工参加由区住建厅或区造价站或中价协或本协会组织的宣贯培训、研讨会等相关证明复印件;9.2016年以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包括捐款、捐物、赞助和公益讲座等)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0.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二)申报优秀个人会员需提交以下材料1.《优秀个人会员申报表》(附件3)2.交纳2016-2017年度会费凭证复印件;3.2016-2017年度参加由区住建厅或区造价站或中价协或本协会组织的宣贯培训、研讨会等相关证明复印件。4.2016-2017年度为区住建厅、区造价站或本协会提供服务情况(如:参与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参编定额;提供编制工程计价依据相关资料等)证明材料复印件;5.2016-2017年度参与编写书籍(或研究课题)的封面和署名页复印件,以及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首页复印件等;6、2016-2017年度获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表彰及业主表扬证明材料复印件;7、2016-2017年度本人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捐款凭证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三、评选程序(一)符合条件的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请于2018年5月31日前向本会提交申报材料(按提交材料的顺序,编排目录、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二)本会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桂价协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由本会授予“先进单位会员”、“优秀个人会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四、评选要求及相关事宜(一)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提交评审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二)经核实在2016至今有违纪违法不良行为或被区住建厅或区造价站通报的,不能参加本次评选活动;(三)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评审和申报费用;(四)会费自交中价协的单位须提供2016-2017年度会费交费凭证复印件。五、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智电话:0771-5860273、5867296传真:0771-5867296地址:南宁市东葛路30号五楼513室邮编:530022附件:1.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评选办法(在本会网站查阅www.gxeca.com.cn)2.2016-2017年度先进单位会员申请表3.2016-2017年度优秀个人会员申请表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8年4月27日
- 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 费用计价参考依据调查的通知
- 广西BIM联盟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和我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标〔2016〕2号)、《关于印发广西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十三五”行动计划(2017-2020)的通知》(桂建标〔2017〕32号)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区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合理确定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标准,现对全区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进行调查(内容详附件),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于2018年5月1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站(Word电子文档请发送至gxzjzz@sina.com)。联系人:贺赞电话:0771-2366073(传真)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12楼1210室邮编:530028附件:1.全区BIM技术推广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调查内容2.建筑工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表3.城市轨道交通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表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4月27日附件1全区BIM技术推广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调查内容一、除建筑工程外的其他不同类型的工程,如轨道交通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综合管廊工程和园林景观工程等,BIM技术应用费用的计费基数应分别如何选定?按单价(万元/km或万元/座)还是按建安造价的百分比进行计算?不同阶段分别取多少较为符合广西实际情况?请简要说明理由。二、BIM技术应用费用应纳入工程建设成本专款专用,还是应纳入建安造价中计算?若纳入建安造价,应如何列项较为合适?三、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还应考虑的哪些因素?附件2建筑工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表单位:元/m2(按建筑面积计取)类型阶段模型和信息特征费用设计方案设计阶段粗略的几何信息和简要的非几何信息,模型细度达到LOD100或LOD200。———初步设计阶段基本的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模型细度达到LOD200。———施工图设计阶段准确的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模型细度达到LOD300。———施工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准确的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模型细度达到LOD300。———深化设计阶段优化后,准确的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模型细度达到LOD350。———施工实施阶段加入预制构件的加工和安装信息,施工过程管理信息,模型细度达到LOD400。———竣工验收和交付阶段完整准确的设计、施工安装、变更信息记录,模型细度达到LOD500。———注:1、请各有关单位填写不同阶段的费用计价参考标准。2、BIM模型的建立应符合我区《建筑工程信息模型设计应用标准》和《建筑工程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附件3城市轨道交通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表序号建模深度信息特征费用计算基数/标准1LOD100具有建筑整体类型分析的建筑体量(包括体积,建筑朝向),以象征性的图形来代表模型中的构件,满足项目决策阶段城市轨道整体方案演示需求。———2LOD200模型内构件具有通用的类型属性:具有广义的建筑及系统构件信息(数量、尺寸、形状、定位信息)和设备的非几何信息(设备基本参数、成本信息),满足项目勘察设计阶段方案演示、管线搬迁与道路翻交模拟、场地仿真需求。———3LOD300模型内构件具有详细的实例属性(包含施工需要的准确数量、尺寸、形状、定位、构造细节信息),满足项目勘察设计阶段方案管线综合与碰撞检查、工程量复核、装修效果仿真、大型设备运输路径检查需求。———4LOD400模型精度等级较LOD300多具备了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筹划内容,满足项目施工阶段施工进度模拟、复杂工序模拟需求,支持各专业预制加工、预拼装工业化要求。———5LOD500模型内构件能真实反映实际施工完成的建筑构件及系统设备,具有准确的数量、尺寸、形状、定位、构造细节,具有制造、安装、维护信息,满足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固定资产管理要求。———注:1、请各有关单位填写费用的计算基数和计算标准。2、BIM模型的建立应符合我区《城市轨道交通建筑信息模型(BIM)建模与支付标准》。
- 关于2017年度全区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报送情况的通报
- 南宁市城乡建委、柳州市质安处,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43号)和《关于做好我区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报送工作的通知》(桂建价〔2011〕1号)的规定和要求,我站对2017年度全区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报送情况进行了统计,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17年全区报送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共2882份(包含网络报送、书面报送两种方式),其中招标控制价1821份、合同价942份、结算价119份。具体情况见下表:2017年度全区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报送情况统计表类型城市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结算价小计桂林4681490617玉林3771281506防城港17016138369柳州1748240296北海911660257钦州144660210百色88940182河池404322105贵港4452096梧州960096南宁6111880贺州490049来宾190019崇左0000合计18219421192882备注:防城港2017年收集概算价120份。二、工作成效(一)桂林、玉林、防城港三地的报送率较高,分别占报送总数的21.41%、17.56%、12.80%。(二)从统计情况看:1.成果文件报送总数:2017年共2882份,与2016年3150份相比减少268份,同比降低8.51%;2.招标控制价报送数量:2017年共1821份,与2016年1852份相比减少31份,数量基本持平;3.合同价报送数量:2017年共942份,与2016年1204份相比减少262份,同比降低21.76%;4.结算价报送数量:2017年共119份,与2016年94份相比增加25份,同比增加26.60%。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报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个别市在2014~2017年连续四年报送的成果文件数量都为零。(二)从统计情况看,如何制定有效措施、督促企业及时报送成果文件数据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别是结算价的报送率与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的报送率相比较低。四、下一步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切实重视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报送工作。(二)加强宣传培训,稳步提高报送数量。对拒不报送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单位及责任人,录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三)加强对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为政府和社会提供准确的造价数据。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4月27日
- 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 税率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及《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要求,现对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作如下调整: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三、调整后建筑业除税价计算常用增值税税率(征收率)见下表增值税税率(征收率)表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一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除外0二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10%三购买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初级农产品10%(扣除率)四除以上一、二、三项的剩余材料、设备16%五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6%六提供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服务10%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一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的材料、应税劳务3%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1.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2.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3.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4.自来水3%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四、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4月17日
- 关于公布2017年度广西建设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文件桂价协字〔2018〕9号Normal07.8磅02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关于公布2017年度广西建设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的通知各会员单位:为了推动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水平的提高,协会开展了2017年度广西建设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共评选出2017年度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33项,其中:获一等奖5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8项,特此公布(排名不分先后)。希望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再创佳绩,为全面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做出新的贡献。附件:2017年度广西建设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8年4月25日附件:2017年度广西建设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一等奖序号单位成果名称成果类型完成人员1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航站楼及站坪配套设施扩建工程航站楼工程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戴大林、滕永立、何艳萍、熊春华、黄曦、陈鹏2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祺·和顺园项目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高顺朝、黄福真、许淑娟、范先安、庞敏飞、覃春宇3广西众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名族风情街(南地块)项目(一期)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覃宇英、刘普、谢浩、罗祥军、黄晓礼、陈小苏4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快速公交(BRT)专用试点工程项目概算或预算成果文件赖丽巧、容纳、钟刚、吴凤、李桂健5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南宁市第二社会福利院PPP项目PPP项目成果文件卢明光、曾德政、唐家球、黄达军、袁海兵二等奖序号单位成果名称成果类型完成人员1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概算或预算成果文件周筱熙、石坚、刘玉敬、覃妮、黄英、冼景函2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金融广场酒店区二次装修工程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叶岚、韦荣锐3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被服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樊志明、韦小平、零文娟、廖佳芳、卜泉曲4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乡塘区拆迁安置小区(金水湾花园)望江楼工程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农卓源、陈华、黄景珍、毛夏菲5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威宁.邻家龙岗北广场项目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金燕、王业丽、邓甘泉6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百跃龙牧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2吨水产饲料加工项目施工结算类成果文件唐家球、肖超、罗洁、何晓屏、宁蓓、韦毅7广西火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宾阳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1#、2#楼主体及附属工程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杨俊、吴洁红、黄世锦、董科莲、林娟、杨菲8广西正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9-1#、9-2#、19#、20#、21#、22#楼工程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古林、黄小松、农定荣、姜江、伍媚燕9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机电工程学校A、B#住宅楼工程施工结算类成果文件陈伟、邹翠柳、潘柳渝、梁冬梅、刘英超、吴佩玲10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春霞园酒店工程施工结算类成果文件闫素军、范先安、覃春宇、冯武龙、邓文静、陈俊坚三等奖序号单位成果名称成果类型完成人员1广西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广西警察学院仙葫校区教学综合楼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卢勇全、韦庆国、黄雅西、韦涓洹、伦丽文2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科研楼工程施工结算类成果文件黎志作、苏贞3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李帆、莫洁、向金梅4广西众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扩建(二期)-图书馆工程施工结算类成果文件王著荣、童华丽、马百谢5广西正远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立峰塔技术改造项目(一期)施工结算类成果文件秦有元、廖伟英、蒋兵兵、凌艳芝、李嘉、林灿宇6广西天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西南出口道路工程跨铁路立交桥工程施工结算类成果文件任凤仪、黄小莉、杨文俊、李迁7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叠彩区蔡家渡、赵家桥、上、下南洲村及滨江路沿线棚户区改造(D3地块)一期项目6#~10#、17#楼及附属工程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梁庆成、阳如松、邵珊、阳杰、谭玉婷、陈华8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景观工程(桃源大桥-滨江丽景)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麻长安、何晓明、梁艳樱、黎立群、俸亮、黎瑞馨9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海电子信息配套产业园12#、13#标准厂房工程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陆宁、邱玲娜、莫春爱、黄志海、温才娟10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博白县2015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城东新区安置点1#、7#、12#~14#楼及地下室工程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陈浩、钟宏飞、伍青、谢宇翔、梁锦昆、林麟11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林县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公寓、棚户区改造)施工结算类成果文件梁毅诗、卢将江12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建科院危旧楼改住房“建科苑”工程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结算类成果文件金燕、何柳靖、王业丽、邓甘泉13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贵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工程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贺丽娜14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城中区为民服务中心概算或预算成果文件许婷、李海松、羊朝晖、廖峰、潘玥15广西信达友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宾阳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周文程、彭燕、磨安伟、雷钦羽、罗祥16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凤岭综合客运枢纽站工程-长途客运站部分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高雪莹、黄昭平、李迎、罗慧、崔雪梅、吕虹17广西新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宁教育园区(东盟)宝源南路(里建大道-发展大道)道路工程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李宏备、邓杰玲、莫水坤、周学文18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桂冶实业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成果文件李颖、刘翠娟、王玉强、李瑞华
- 转发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 税率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及《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要求,现对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作如下调整: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三、调整后建筑业除税价计算常用增值税税率(征收率)见下表增值税税率(征收率)表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一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除外0二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10%三购买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初级农产品10%(扣除率)四除以上一、二、三项的剩余材料、设备16%五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6%六提供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服务10%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一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的材料、应税劳务3%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1.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2.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3.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4.自来水3%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四、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4月17日
- 转发关于2018年度第四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规定,经审核,397人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73人不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10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名单中有疑义的人员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联系电话:010-58933231联系传真:010-58933216附件:1、徐文伟等397名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2、郑有常等73名不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8年4月24日
- 关于桂平市国贸中心广场项目主体结构 填充墙拉结筋计价问题的复函
-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关于确认桂平市国贸中心广场项目主体结构填充墙拉结筋植筋费用以及墙体拉结筋拉拔检测费计算方式的函收悉。根据建设各方在协调会上的意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墙体拉结筋的计算问题。该工程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墙体拉结筋为植筋,且得到设计单位认可(详见工程联系单“编号:LX-2015-TY-36”),并已付诸实施,因此其墙体拉结筋应按植筋计算。二、墙体拉结筋的拉拔检测费问题。根据该工程施工总承包协议书第五点工程结算计价方法,由发包人承担拉拔试验费用。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4月24日
- 2017年广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情况
- 2017年广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情况单位:家地区名称合计资质等级甲级乙级或资信广东省402227175广州地区1188038深圳市986137珠海市19127汕头市1385佛山市301812韶关市606河源市220梅州市514惠州市18108汕尾市918东莞市1376中山市211110江门市624阳江市514湛江市743茂名市826肇庆市615清远市945潮州市303揭阳市312云浮市312广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截止至2017年底)广州地区序号企业名称工程造价资质等级1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甲级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甲级3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甲级4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5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甲级6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甲级7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8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甲级9广州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10广州市建鋐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甲级11广州翔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12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甲级13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14广东华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甲级15广州市永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甲级16广东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17广州市宏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18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19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甲级20广东盛建工程事务咨询有限公司甲级21广东飞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22广东建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23广州市吉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24广东明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25广州灏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甲级26广东天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27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甲级28广东天栋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甲级29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甲级30广东海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31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甲级32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33广东诚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34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甲级35广州众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36广东拓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37广州城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甲级38广州城建开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39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40广东天华华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41广州珠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42广州宇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43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甲级44广州市诚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45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46广州恒诺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甲级47广东华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48广州致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49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甲级50广东永拓中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51广东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52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甲级53广东京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54广州同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55广东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56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甲级57广州建海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甲级58广东鹰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甲级59广州广建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60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甲级61广州市金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甲级62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甲级63广东信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64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65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甲级66广州恒生润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67广州翌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68广州尚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69广东恒德晟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甲级70广东远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71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甲级72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甲级73广东千福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74广州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75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76广州恒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77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级78广州市恒展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甲级79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甲级80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甲级81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82广州隽力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83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84广州中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85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86广州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87广州市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88广州闻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89广东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90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91广州科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92广州市梓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93广东广信粤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94广州蒙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95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96广州金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97广州市侨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98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99广州东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00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01广州宏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02广州宏元建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03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04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05广东富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06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07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08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09广州市华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10广州市利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11广州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12广州苏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13广州市国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14广州市顺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15广东宣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16广州市顺路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17广东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18广东永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深圳市序号企业名称工程造价资质等级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甲级2深圳市中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级3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4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级5深圳市永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6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7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甲级8深圳市航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9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10深圳市欣广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11深圳市丰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级12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甲级13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甲级14深圳市建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15深圳市华夏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甲级16深圳市国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级17深圳市海德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18深圳市国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19深圳市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20深圳华仑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甲级21深圳市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22广东金厦工程管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23深圳市广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甲级24深圳市建易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25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26深圳市锦绣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27深圳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28深圳市昌信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甲级29深圳市龙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30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甲级31深圳市建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32深圳市深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33深圳市建鑫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34深圳市宏华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甲级35深圳市航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36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甲级37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甲级38深圳市鹏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39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甲级40深圳市加斯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41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级42深圳市轩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43深圳市鹏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44深圳市鹏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45深圳市建恒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46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47深圳市成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级48深圳市全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49深圳建呈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50深圳市振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甲级51深圳市华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52深圳市天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53深圳市福轩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甲级54深圳市华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甲级55深圳市德雅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56深圳市建艺国际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甲级57深圳市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58深圳市甘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甲级59深圳市深龙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级60深圳市首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甲级61深圳市中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级62柏建建筑工程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63深圳市圆信工程造价评估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64深圳市建安业预结算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65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66深圳市诚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67深圳市威宁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68深圳市大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69深圳市伟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70深圳市骏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71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72深圳市广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73深圳市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74深圳市瑞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75深圳市信任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76深圳市汇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77深圳市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78深圳市中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79深圳市腾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80深圳市河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81深圳市同飞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82深圳市创智工程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83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84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85深圳市东兴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86深圳市嘉丰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87深圳市确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88深圳市诚筑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89广东鲁班行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90深圳市精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91深圳市金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92伟历信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93深圳市宜诚庆工程项目顾问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94深圳市朋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95深圳市宏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96深圳市经申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97深圳市卓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98深圳市方圆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珠海市序号企业名称工程造价资质等级1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级2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3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4广东天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级5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级6珠海鸿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甲级7珠海市建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甲级8广东长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9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甲级10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级11珠海市聚天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12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级13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4珠海兴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5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6珠海市尚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7珠海华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8珠海市香洲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9珠海市卓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汕头市序号企业名称工程造价资质等级1汕头市粤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2广东立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3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4广东恒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5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6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级7广东晖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甲级8广东佳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甲级9汕头市永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0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1汕头市信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或资信12广东昇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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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8年广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 各市人民政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广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2018年3月23日2018年广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计划为加快推进我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确保完成“十三五”期间我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任务,实现到2020年全区所有设区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的目标,根据《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制定2018年广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计划如下:一、工作目标2018年底前,钦州、贵港、百色、贺州、崇左5市完成7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各市已消除黑臭的水体需进一步巩固治理效果,确保不返黑返臭。二、工作内容(一)制定治理方案,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各市要根据黑臭水体普查结果,分析黑臭成因,确定黑臭水体整治技术路线,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做到“一河一策”。同步做好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投标等前期工作,多渠道筹措整治资金,涉及到征地拆迁的需及时落实。(二)多措并举加快整治工作。各市要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对建成区内黑臭水体进行整治。要标本兼治,认真组织排查沿河两岸的污水直排口(包括生活、工业、养殖等),彻底做好污水截流工作,同时要考虑接纳截流污水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及时做好污水处理厂的扩容建设;可结合海绵城市理念,实行生态补水,增强水体自净能力。(三)及时开展工程验收及整治效果评估工作。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完成后,各市人民政府或委托的专业机构需对项目是否达标进行验收,由专业评估机构对整治效果开展评估。已采取截污、清淤、漂浮物垃圾清理、活水提质等措施,经过公众评议,原有黑臭水体已经不黑不臭的可视为整治初见成效。要加强宣传和解释,引导公众合理预期、客观判断,确保公众评议结果真实、科学、可信。同时,抓紧完成整治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及时建立防止黑臭现象反弹的工程和非工程体系。(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实施河道生态驳岸、人工湿地等海绵化改造工程,辅以清水补给和培育净水水生物,使城市建成区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落实“河长制”及黑臭水体整治责任部门和维护单位,河湖管理单位负责水体日常清捞及养护工作;监测部门要定期开展监督性水质监测;要制定相关水体考核指标,持续将建成区内水体水质情况向公众公开,并实时接受社会监督。(五)加强信息报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将上一季度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录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对于公众举报监督的黑臭水体要在7日内给予答复;同时,每月10日前将上个月黑臭水体整治情况报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务必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并确保报送内容真实、准确。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人民政府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市域内黑臭水体的排查、总体整治计划和具体整治计划的制定、实施,以及整治效果的跟踪评估。各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市人民政府应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住房城乡建设(市政)、环境保护、水利、农业等部门,并确定牵头部门,建立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三)拓宽投资渠道。各市可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与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城区截污治理及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一并开展,积极争取国家或自治区相关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同时,积极采用PPP等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做好城市水环境改善工作。(四)强化督查问责。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将联合开展覆盖全区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督查,对有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的市进行实地检查;对未按照工作要求或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及未按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报送整治信息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启动约谈或问责程序。(五)加强信息公开。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是一项民生工程,相关整治情况必须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各市要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公开和公众举报平台,分别于6月和12月公布本市黑臭水体清单、整治工作时限、整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已消除黑臭及未发现黑臭水体的市要分别于2018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对河湖水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向公众公开,接受公众监督。附件:⒈2018年全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表⒉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12018年全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表序号城市城区黑臭水体名称水体类别黑臭等级黑臭水体面积(平方公里)黑臭水体长度(公里)项目总投资(万元)计划达标时限整治进展1桂林市七星区灵剑溪河流轻度0.083.22018年12月31日已消除黑臭2钦州市钦南区西干渠河流轻度3.82224002018年12月31日工程开工3钦州市钦南区西干渠康熙岭支流河流轻度2.6032018年12月31日工程开工4贵港市港北区牛皮河河流轻度0.183.86002018年12月31日工程开工5百色市右江区那午—沙洲排涝沟河流轻度0.432018年12月31日已开展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6贺州市八步区狮子岗排洪河河流轻度2.8115002018年12月31日工程开工7崇左市江州区江州区江北糖厂壶兴街池塘塘轻度0.00840.1312018年12月31日已开展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8崇左市江州区崇左二桥头江北公园旁池塘塘轻度0.00180.0712018年12月31日已开展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附件2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表填报单位:填报日期:序号城市黑臭水体名称黑臭水体面积(平方公里)黑臭水体长度(公里)计划总投资(万元)累计完成投资(万元)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备注填报人:联系电话:
-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要求,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规定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请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有关单位于2018年4月底前完成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相关计价软件的调整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8年4月9日
- 转发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结果的公示
-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1]29号)的有关规定,我部标准定额司对近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7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申辩或举报:申辩应采用电子化申报,需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进行。申辩材料由受理机构统一上报,并附报送申辩材料的公函及企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晋升甲级资质申辩申请表》,企业不应随行。举报应采用书面形式,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上述有关申辩和举报的材料均应在公示期内报送我部办公厅受理办,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借公示之名,要求公示企业参加任何公告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与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无任何关系,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不挂钩。联系电话:标准定额司造价管理处:010-58933231办公厅受理办:010-58933774通讯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附件:一、2018年第二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晋升甲级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8年4月16日
-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18年第三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蔡淑娟等281人符合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特此公告。附件:2018年第三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住房城乡建设部2018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