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证会审《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推进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
- 按照市建委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工程造价管理实际,日前市造价总站组织计价规则课题组成员对《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研究》课题进行论证会审。课题组就课题的研究目的、立项以来的各项阶段性成果以及研究特点做了简要通报,并对《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进行了条款立意解读。《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规则》作为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应成为天津市建设项目有关各方共同遵循的规则,其作用是要解决好“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的工程价款纠纷、主管部门与有关各方监管和维护、价格调整与合同条款的规范、自主报价与计价行为的随意”这几个建筑市场的主要问题,以达到计价遵规,报价有矩,调整守制,结算依法,进而完善和规范建筑市场的目的。近年来,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呈现出国际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发展趋势。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进程中,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做实上下功夫。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往前推进,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落实,推动工程造价管理各项工作实现新的突破。摘自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2018.06.08造价总站供稿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和我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十三五”行动计划(2017-2020)的通知》(桂建标〔2017〕32号)要求,提高我区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水平,合理确定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标准,我厅组织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各单位征求意见。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研究,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含电子版)反馈至我厅标准定额处,同时报送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逾期不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刘丽丽联系电话:0771-2260357邮箱:gxbzdec@163.com地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219室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贺赞联系电话:0771-2366073邮箱:gxzjzz@sina.com地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1210室邮编:530028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6月4日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和我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标〔2016〕2号)、《关于印发广西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十三五”行动计划(2017-2020)的通知》(桂建标〔2017〕32号)等有关要求,特制定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一、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适用范围本参考依据适用于在我区建设的建筑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工程、综合管廊工程和园林景观工程,其余类工程项目可酌情参考此标准。二、BIM技术应用要求BIM技术的应用深度和等级,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信息模型的相关应用标准。三、BIM技术应用费用支出形式以建设单位为主导的BIM技术应用,应根据工程项目复杂程度、应用深度不同,在项目立项时明确计取BIM技术应用要求和配套费用,计入工程建设成本,专款专用。以承包商为主导的BIM技术应用,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将BIM技术应用要求和配套费用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按照暂列金额单独列项。四、BIM技术应用费用标准(一)BIM技术应用费用=基价×(A应用阶段调整系数)×(B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C造价咨询调整系数)(二)费用基价费用基价是基于全阶段、全专业应用的标准。序号应用阶段计费基数单价或费率备注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5元/平方米全专业是指包括建筑、结构、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空调、弱电、2城市道路工程建安造价0.2%全专业是指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机电安装、给排水以及交通安全设施3城市轨道工程建安造价0.25%全专业是指包括土建、轨道、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通信、信号以及弱电4综合管廊工程建安造价0.25%全专业是指包括管仓的土建、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弱电以及管仓收容管线设施5园林景观工程建安造价0.6%全专业是指包括景观、绿化、景观照明、景观给排水、景观智能化注:⒈建筑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的按照3万平方米计算,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和30万平方米之间的按照实际计算,建筑面积大于30万平方米的按照30万平方米计算;⒉部分专业采用BIM技术应用时,基价以所应用专业的造价作为计费基数。(三)应用阶段调整系数A序号应用阶段单阶段应用调整系数1设计阶段0.32深化设计阶段0.23施工实施管理0.44运营维护0.5注:⒈全阶段应用时,调整系数A取值为1;⒉非全阶段整体运用,仅为单阶段应用时,按上表系数进行调整;⒊当连续的两阶段应用时,按两个阶段的独立应用调整系数之和的90%计算;⒋当连续的三阶段应用时,按三个阶段的独立应用调整系数之和的80%计算。(四)工程复杂调整系数B可参照设计收费标准约定的工程复杂程度进行调整,调整系数0.8~1.5,具体由双方协商。(五)造价咨询调整系数C开展造价咨询时,调整系数取1.1。五、各阶段的BIM技术应用,须在前一阶段BIM实施成果上开展。六、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 《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及造价咨询业务知识》培训在桂林顺利开展
- 会议现场会议现场会议现场2018年6月6-7日,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与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联合开展了《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及造价咨询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桂林市住建委党组成员陈中祥莅临培训会议并作讲话,桂林市造价管理站站长李军秀主持会议,桂林市造价管理协会会长曾夷非出席会议。桂林市财政、审计、建设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等单位共358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旨在更好地推进桂林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及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实施,提高建设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关于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及造价咨询方面的业务能力。会上,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副站长、建设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范本主要参编人、高级工程师庞宗琨就“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及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作现场答疑;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土建定额管理科科长、工程师、注册造价师莫良善就“施工合同及造价纠纷处理热点问题”进行了剖析讲解。会议收到建设工程项目各方主体的一致好评,大家认为这次培训会议内容丰富,政策解读通俗易懂,解决了工作上的困惑,收到良好的效果。(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 关于南宁市邕大北路顶管工程计价问题的复函
- 南宁市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原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转来关于南宁市邕大北路等顶管工程套用市政消耗量定额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无DN2800泥水平衡机械顶管岩石层顶进定额子目。为合理确定该项费用,现根据该工程施工方案、现场施工记录、签证资料以及同类工程现场测算数据,经征求建设各方意见,编制完成了DN2800泥水平衡机械顶管(岩石层顶进)一次性补充定额(详见附件),供参照执行。附件:1.DN2800泥水平衡机械顶管岩石层顶进一次性补充定额2.使用说明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6月6日附件1泥水平衡机械顶管(岩石层顶进)一次性补充定额1.泥水平衡机械顶管(岩石层顶进)工作内容:1.破洞口、接拆连接管、照明设备、掘进、测量纠偏、泥浆出坑、场内运输。2.顶进触变泥浆减阻、顶进完成水泥砂浆置换。3.安装中继间、接缝防水、顶进、拆除中继间内千斤顶、割除勒板、吊出井口、浇筑砼填充。单位:10m补充定额编号CB-001项目DN2800顶管机掘进管径DN2800基价399981.40其中人工费(元)10659.63材料费(元)208899.38机械费(元)180422.39编码名称单位单价数量172903000钢筋混凝土顶管m7533.4510.042040906004膨润土kg0.5473.809341101001水m33.403.790800102005水泥砂浆1:3m³235.344.265142101001环氧树脂kg30.004.040140711002抗磨液压油kg35.0052.409140702006机油kg6.0041.696170102011焊接钢管DN150kg5.06145.685170102012焊接钢管DN200kg5.26243.264224505002高压风管Φ25m15.620.150173115001高压水管DN50m9.500.150281138004电缆YHC3×35+1×16米71.170.176281138005电缆YHC3×95+2×70米179.780.176281138006电缆YHC3×120+2×30米233.440.176补1刀具套11660000.107013103003金属周转材料摊销kg8.6106.930341103001电m³0.91115.749183101009钢制中继间DN2800套1500000.012010902002Ф10以上圆钢(综合)t47770.001043104006C35混凝土m³2930.026341508001其他材料费元116.640JB-001DN2800硬岩泥水平衡式顶管机台班12216.819.396990902004门式起重机[提升质量30t]台班756.409.396994406003高压油泵[压力80MPa]台班218.159.396994303001液压千斤顶[起重质量16T]台班6.8722.393续上表994303003液压千斤顶[起重质量250T]台班13.8793.955994404002污水泵[出口直径100mm]台班128.899.396JB-002泥水制作循环系统台班2026.319.396JB-003泥浆砂石分离机ZXSI-400/45台班3351.689.396994504001鼓风机18m3/min台班223.479.396JB-004玻璃纤维冷却塔30T(10-12rpm)台班8.909.396993514003泥浆系统台班148.737.4142.泥水平衡顶管机及附属设施转场安拆工作内容:1.洞口定位,破护壁洞口,安装止水钢板套圈、轨道、千斤顶支架。2.泥水平衡机械及附属设备拆除、运输、安装。龙门吊拆除、运输、安装。3.工作坑上下梯及抽水等全部工序。单位:台次补充定额编号CB-002项目工作井~工作井管径DN2800基价106526.27其中人工费(元)11112.61材料费(元)13749.00机械费(元)81664.66编号名称单位单价数量补2帘布橡胶板Φ3900*500*20个10500.001.000041302001洞口周边红中砖240*115*90千块750.001.071880100022M10水泥砂浆m³200.640.487010902002Φ10以上钢筋t4777.000.030140717001黄油kg5.0015.000031311001电焊条(综合)kg7.7122.500143906001氧气m³4.5072.000143901002乙炔气kg6.7028.800043104005C35商品混凝土m³282.004.891341508001其他材料费元1.0060.000990903020150t汽车式起重机台班8542.201.20099090300725吨汽车式起重机台班1629.195.500990707011平板推车组100吨台班2659.860.500990707009平板运输车60吨台班1726.823.500992501002交流电弧焊机[容量30kVA]台班159.745.000994301004电动空气压缩机6m3/min台班247.972.000990101001履带式液压单斗挖掘机[斗容量0.2m3]台班640.561.000994404002污水泵[出口直径100mm]台班128.895.500992505001氩弧焊机500A台班187.220.550992319001气割设备台班27.432.500994406003高压油泵[压力80MPa]台班218.150.430JB-001DN2800硬岩泥水平衡式顶管机台班12216.813.153JB-003泥浆砂石分离机ZXSI-400/45台班3351.682.621JB-002泥水制作循环系统台班2026.311.382990902004门式起重机[提升质量30t]台班756.402.8853.泥水平衡顶管机及附属设施转向、调头安拆工作内容:1.洞口定位,破护壁洞口,安装止水钢板套圈、轨道、千斤顶支架。2.泥水平衡机械出坑、运输、转向吊装就位,管线安装及抽水等。单位:台次补充定额编号CB-003项目工作井内管径DN2800基价71201.50其中人工费(元)5310.31材料费(元)13269.59机械费(元)52621.60编号名称单位单价数量补2帘布橡胶板Φ3900*500*20个10500.001.000041302001洞口周边红中砖240*115*90千块750.001.108880100022M10水泥砂浆m³200.640.503010902002Φ10以上钢筋吨4777.000.030031311001电焊条(综合)kg7.717.500143906001氧气m³4.5024.000143901002乙炔气kg6.709.600043104005C35商品混凝土m³282.004.89341508001其他材料费元1.0010.000990903020150t汽车式起重机台班8542.201.000990902004门式起重机[提升质量30t]台班756.404.463990707011平板推车组100吨台班2659.860.500992501002交流电弧焊机[容量30kVA]台班159.742.098994301004电动空气压缩机6m3/min台班247.970.500990101001履带式液压单斗挖掘机[斗容量0.2m3]台班640.561.000994404002污水泵[出口直径100mm]台班128.894.463992319001气割设备台班27.431.250992505001氩弧焊机500A台班187.220.550994406003高压油泵[压力80MPa]台班218.150.323JB-001DN2800硬岩泥水平衡式顶管机元12216.812.365JB-003泥浆砂石分离机ZXSI-400/45台班3351.681.965JB-002泥水制作循环系统台班2026.311.0374.机械台班基础数据序号机械名称单位台班单价(元)水电(kwh)1DN2800硬岩泥水平衡式顶管机台班12216.81100.692599.202泥浆砂石分离机ZXSI-400/45台班3351.681155.203玻璃纤维冷却塔30T(10-12rpm)台班8.904.564泥水制作循环系统台班2026.311471.36附件2使用说明本补充定额的人工、机械台班单价按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取定,计算时应按施工期间相应人工单价调整文件及材料信息价计算。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为建立以市场信用为主导,以政府监管为手段,以工程项目为载体的诚信评价体系,不断提高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我厅组织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于2018年6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含电子版)书面反馈至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联系人:王劲宏,联系电话:0771-5881296,电子邮箱:gxzljd@126.com。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6月4日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以市场信用为主导,以政府监管为手段,以工程项目为载体的诚信评价体系,促进行业自律,不断提高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实现我区建筑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对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异议处理及应用,遵循本办法。第三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区建筑施工企业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工作,具体工作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质安监总站”)实施。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筑施工企业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工作,具体工作可由所属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实施。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按照“标准统一、量化评价、动态监管、社会监督”的原则实施。第二章评价依据第五条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第三章评价内容及计分规则第六条质安监总站每季度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于每季度开始15天前向社会主动公开。第七条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由监督机构或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认可的社会组织(以下简称“评价机构”)依据《评价标准》对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进行评价,评价以得分率计分,按40%进行折算后给予相应得分,满分40分。各市、县(区)对本辖区有在建工程项目的企业,每季度至少抽查一个工程项目。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评分的算法如下:(一)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应按《评价标准》对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行为、实体质量和安全生产三部分内容进行评价。各部分评分表均明确了评价项目、扣分标准和评价方法。各评价项目采用扣减分数的方法计分,最高扣减分数不超过该项目的应得分;应得分减掉扣减分即为实得分;实行每处累计扣分的项目,当该项目所有可评价点均被扣分后,累计扣分不足该项目应得分的,扣分按该项目应得分计算。评分表项目实得分为可评项目实得分之和;缺项不计分;评分表得分为项目实得分与可评分项目应得分之和的比值乘以100。(二)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权重: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价权重为40%、实体质量评价权重为30%,安全生产评价权重为30%。各评分表得分按评价权重计算后,得出工程项目的评价得分。(三)参与评价的工程项目为评价日期以前90天内录入评价信息系统的评价结果,评价当日录入的评价结果不参与计算。企业的工程项目评价得分按照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加权平均,折算出企业的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基本得分。如果一个公司参与评价的工程项目数为n个,每个工程项目的评价得分分别为X1、X2••••••Xn,每个工程项目的造价分别为W1、W2••••••Wn,那么该企业的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基本得分为:`X=EQ\F(X1W1+X2W2+...+XnWn,W1+W2+...Wn)(四)企业的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基本得分减去住宅工程逐套验收评价合计被扣分,即为企业的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得分。如果企业的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基本得分为?X,评价周期内该企业有多个住宅工程进行了逐套验收评价,合计被扣Y分,则企业的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得分=?X-Y。(五)企业的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得分按日更新。第四章信息采集第八条抽取工程项目作为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对象时,对该工程项目抽查的质量、安全样本应遵循随机性原则,涉及评价条款的实体质量和安全生产均应抽查到,评价项目不应遗漏;在有选择的情况下,同一工程项目、同一单位工程原则上在半年内不重复评价。对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属于本期评价条款范围以内的质量安全问题,应按规定发出整改通知书,但不予扣分。第九条为保障住宅工程的使用功能,减少质量投诉,在所有住宅工程的竣工验收监督过程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均应对《评价标准》中与逐套验收相关的三个评价项目进行评价,即住宅工程按规定开展逐套验收情况、逐套验收资料与现场实际相符性情况、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数据报送情况。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评价实行扣分制,当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扣分条款时,扣除企业的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基本得分。第十条评价机构必须提前1天通知工程项目实施评价的具体时间,评价时项目经理必须在场。开展工程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时,应由2名及以上持有监督员证的监督人员(以下简称“评价人员”)共同带队进行,评价人员应主动向被评价企业出示工作证件,当场如实填写评价表,同一事项违反两条及以上扣分条款时,计入高分值扣分条款,同一事项不多次扣分。评价表填写完毕,评价人员应就评价结果与项目经理进行充分沟通,并由项目经理在评价表签字栏上签字确认;项目经理对评价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当场向评价人员提出并充分沟通;若项目经理对评价结果有异议,且沟通无效的,可在评价表的“其他事项”栏上写明不同意见和理由后签字确认;评价人员核实签字后作为该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的依据。评价时项目经理无法到场的,可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评价表上签字确认;如项目经理与项目技术负责人均无法到场的,可由施工员、质量员或安全员在评价表上签字确认;如上述人员均不在现场,或拒不签字确认且不陈述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评价人员应在评价表的“其他事项”栏上注明情况,并可请建设、监理单位人员对施工管理人员拒不签字的事实进行确认,此时视为评价结果有效,评价结果为最终结果。已签字确认(含评价人员在评价表的“其它事项”栏上注明情况)的评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另一份由评价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交评价单位专人保管,并保存扣分依据材料。第十一条施工现场有关单位应按照要求配合评价人员开展工作,按照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及时提供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配合评价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回答有关质询,不得干扰阻扰。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工作可邀请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代表进行见证。第五章评价信息的审核和录入第十二条评价机构采集的评价信息按照内部流程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发现评价表的“其他事项”栏上有异议事项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另行指派人员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并在评价表上填写“核查意见”,若异议成立,则需在“备注”栏中对原评价表分数进行修改,减去异议事项扣分值,并让施工总承包企业人员签收;若异议不成立,则需在“备注”栏中对原评价表分数进行修改,翻倍对异议事项扣分,此时若扣分分值超过该评价项目应得分值的,将应得分值调整为与扣分分值相等。核查后的评价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签字后,由专人登录“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系统”完成录入。第十三条记载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信息的纸质、影像等资料由评价机构专人负责归档保存,以备核查,评价生效后相关纸质、影像资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年。第六章异议处理第十四条设区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异议受理机制,并对外公布异议受理流程、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第十五条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结果的异议按照“谁采集,谁受理”原则,由评价实施单位负责处理,异议处理应以留存的现场评价纸质、影像等资料为依据。第十六条评价机构应对评价人员进行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规范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行为。第七章评价及应用第十七条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各市级监督机构进行层级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时,将工程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情况作为监督机构和监督员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发现未按照规定频率评价、评价情况与实际不符等问题时,应责令评价机构改正,必要时对评价机构及评价人员予以通报批评。第十八条对施工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制度。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选择一定数量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分值排名靠后的施工企业列为层级检查重点对象。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参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做法,建立差异化监管机制,加强对在本辖区内评价分值排名靠后施工企业承建项目的监督抽查。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条本办法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 关于崇左市体育中心项目幕墙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 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关于关于崇左市体育中心项目幕墙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函收悉。根据到该工程现场调研和建设各方在协调会上反映的意见及有关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一、体育场幕墙、飘带、桁架幕墙的操作平台支撑系统计价问题。由于该工程支撑系统技术要求高,立杆和剪刀撑较密,搭设难度大,且工序要求局部须多次拆搭才能满足施工,因此,可参照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高大有梁板钢支撑定额子目编制补充定额计价,其中:人工费乘以系数1.15,材料和机械消耗量按经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实际搭设情况及定额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二、体育场飘带、钢桁架铝单板幕墙、其他场馆异形铝单板幕墙计价和施工建模费用及幕墙空间测量放样费用问题。(一)体育场飘带、钢桁架铝单板幕墙及其他场馆异形铝单板幕墙造型和结构比较复杂,应按相应定额规定计价,其中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二)幕墙定额子目中未包含施工建模费用和空间测量放样费用,若发生且合同无约定时,可按以下规定计价:1.施工建模费用可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或参照国内有关省市发布的建筑工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依据计价。2.幕墙空间测量放样费用按发承包双方和监理现场签认的测量技术人员的工日数乘以计日工单价计价;计日工单价按合同约定,合同无约定时按定额有关规定确定。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6月4日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联合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全面披露了2017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以及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报告》显示,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缴存金额持续增加。2017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62.33万个,实缴职工13737.22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0.11%和5.15%,全国净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24.08万个,净增实缴职工672.72万人,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数保持连年增长。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8726.74亿元,比上年增长13.06%,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额连续五年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长速度。截至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24845.12亿元,缴存余额51620.7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7.68%和13.13%。全国住房公积金人均缴存额1.36万元,同比增长7.53%。《报告》显示,住房公积金缴存主体呈多元化,缴存结构趋于均衡。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中,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职工占45.31%,比上年增加2.45个百分点,非公经济缴存人员占比已接近一半。新开户职工中,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的职工占比达71.37%,比上年增加2.26个百分点,非公经济缴存人已成为新增缴存的主力军。新开户职工中,农村转移人口及新毕业大学生等新市民966.28万人,占新开户职工的52.85%。2017年11月末落实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住房公积金待遇后,截至2017年底,有0.69万港澳台同胞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报告》显示,住房公积金有力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切实减轻职工住房消费负担。2017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2729.80亿元,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10118.95亿元,占当年提取额的79.49%;住房租赁提取444.76亿元,同比增长22.21%,住房租赁提取人数495.52万人,人均提取金额0.9万元,住房公积金帮助职工通过租赁解决住房问题的力度加大。2017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54.76万笔、9534.85亿元。截至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082.57万笔、75602.83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5049.78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87.27%。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比同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低1.65-2个百分点,2017年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为贷款职工节约利息支出1944.70亿元,平均每笔贷款可节约7.63万元。2017年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中、低收入群体占96.05%,首套住房贷款占86.24%,144(含)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占89.20%,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买首套普通住房为主。2017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3.48万笔、604.35亿元,当年贴息20.86亿元,通过贴息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受益群体,使更多的缴存职工享受到低息住房公积金贷款。《报告》显示,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加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2017年末,全国366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中心完成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贯彻和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接入工作。2017年,通过结算应用系统完成资金结算交易619万笔,交易金额6746亿元,住房公积金资金管控能力全面增强,财务管理效率大幅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提升。2017年末,全国342个设区城市中,有295个城市开通了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313个城市使用了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61个城市建成了网上业务大厅、233个城市设置了自助终端、241个城市开通了官方微信、128个城市上线了手机客户端,有105个城市建成了包含以上8种服务渠道的综合服务平台,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能够更方便的通过信息化渠道办理各项业务,服务效率大幅提升。2017年7月,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建成并开通,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截至2017年末,各地通过转移接续平台共办结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19万笔、54.1亿元。《报告》显示,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安全有效。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0.58亿元,逾期率0.02%,继续保持在较低水平。截至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91.18亿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3.75%,达到逾期贷款额的159.85倍,能够充分覆盖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截至2017年末,无逾期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试点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49亿元,占试点项目贷款余额的16.49%。历史遗留风险资产继续化解,各地清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收回历史遗留风险资金0.99亿元,清收率达到65.30%,未收回历史遗留风险资金的城市数量由上年底的7个减少到2个。
- 陕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中介服务行为专项行动
- 按照我省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市场秩序,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中介服务行为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中介服务行为专项行动。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从2018年5月下旬开始,分为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5月25日至6月30日)、重点督查阶段(2018年7月1日至10月20日)、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三个步骤进行。工作重点包括: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执业行为检查;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执业人员履职核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开展建筑市场招投标代理机构信息化管理;强化工程招投标过程监管;加强招投标环节审查,打击串通投标行为;深化工程造价咨询监管;加强工程造价人员执业行为管理;规范计价软件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公布,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人员依法处理。同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开展整治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的,存在问题较多的地市部门进行通报批评、严肃问责。(有修改)摘自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2018.05.29何蓉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必要性建筑业是我区重要的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近年来,我区建筑业发展势头良好。2017年全区建筑业企业总产值达4210亿元,同比增长22.1%,比全国平均增速快11.6个百分点,增速在全国排名第4位;2017年全区建筑业增加值达1636亿元,占全区生产总值的8.02%;实现建筑业税收175.97亿元,占全区税收的8.3%。但我区建筑业仍然存在产值规模较小、企业资质类别单一、核心竞争力不强、高端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对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扩大就业拉动内需、实现“两个建成”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促进我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支撑,出台《实施意见》十分必要。二、主要依据及参考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桂政发〔2016〕60号)。同时参考了山东、浙江、四川、内蒙古、河南、河北、江苏、重庆、辽宁、湖南、江西、安徽、湖北、福建、陕西、吉林、贵州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做法。三、起草原则《实施意见》起草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导向,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顺应国家有关建筑业改革方向,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深化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深化产业发展方式转型、深化企业管理方式创新。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我区建筑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例如国有企业活力不足、民营企业家族式管理、高资质等级企业少、区外市场份额占比小、高层次人才匮乏、融资能力弱等,着力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具体措施。三是坚持借鉴创新,在充分调研和吸收国内其他省份扶持建筑业发展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了近年来我区管理实践经验创新的内容,如工程总承包、电子招标投标、诚信体系建设等。四、主要内容说明(一)关于发展目标。最关键的指标是全区建筑业企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可行性分析如下:2017年全区建筑业企业总产值为4210亿元。预计2018-2020年保持平均每年12%的增长速度,2021-2025年保持平均每年10%的增长速度,到2025年即有望突破10000亿元。(二)关于具体措施。⒈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重点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智慧审批,同时下放部分审批权限。借鉴江苏、浙江等建筑业强省的做法,提出通过简政放权、扶持打造建筑业强市、强县,带动建筑业整体快速发展。招标投标监管工作重点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和异地远程评标,这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要求一致。针对当前社会诟病较多的工程投标中的围标串标行为,单一主管部门难以有效查处的实际情况,提出建立多部门联合查处机制。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旨在缩短时限、方便群众,解决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项目建设审批时间过长的问题。⒉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广西是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的全国8个工程总承包试点省份之一,在近年来实践的基础上,我区进一步提出了对实施工程总承包的项目规模、招标实施阶段、投标人资格要求等细化内容,2017年全区实施工程总承包试点318个、合同金额332亿元。全过程工程咨询目前在全国属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可参考的经验不多,因此按照国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提出通过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全过程咨询、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原则上应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探索建造师主导全过程咨询服务试点来培育市场、培育参与主体。⒊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主要借鉴建筑业强省的经验做法,将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建筑行业发展的巨大带动作用,同时要求专业承包企业要做专做精,劳务企业要做活做实,努力形成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比例协调、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产业格局。对于国有集体建筑业企业的产权改革,建筑业先进发达地区已经于2010年前后完成。但我区目前仍有不少市、县的国有、集体建筑业企业未完成改制,因此提出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要求。同时,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改制重点。鼓励企业提升资质、创先争优是区外普遍的经验做法,这对提升我区建筑业竞争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具有重要作用。⒋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分别从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提高监管水平三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提升工程质量水平重点在于落实参建各方终身责任,全面推行质量管理标准化,提升质量满意度。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重点在于健全完善“严管重罚、惩防并举”长效机制,突出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监管,充分发挥保险作用。全面提高监管水平,重点于在厘清职责、强化保障、加强信息化建设。⒌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目前,广西本地建筑施工企业占全区建筑市场份额不到50%,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标志性工程及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大都由区外施工企业承建。参照江苏等先进省份的经验做法,提出引导和支持区外企业与我区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关于竣工结算时限要求,是2004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同时,提出通过推行多形式工程保证担保、整合各行业之间同等级执业资格或岗位继续教育实现互认,切实减轻企业负担。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我区建筑业高层次人才严重匮乏,截至目前,全区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岩土工程师等数量不足1.4万人,加快培养和引进建筑高层次人才十分迫切。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按照桂政办发〔2016〕113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通过银行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广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筑是今后建筑业发展的方向,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16年8月22日,我厅等自治区十二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印发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建管〔2016〕64号)。在《实施意见》内容中,对与推广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筑密切相关的设计、科研、标准、造价、配套墙体材料等一并提出了要求。⒏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2017年,我区建筑业企业在区外完成的建筑业产值占总产值的比例仅为16.1%,而建筑业发达地区的比例已达到50%以上。为此,《实施意见》提出了积极拓展区外海外市场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的具体措施。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促进我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做大做强和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推广装配式建筑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我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行业规模目标: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万亿元以上,区外市场份额占比达到20%以上。结构优化目标:千亿元产值企业1家、百亿元产值企业15家、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20家、监理综合资质企业5家、勘察设计综合资质企业10家。人才技术目标:全区建筑业从业人员150万人以上,注册执业人员2.5万人以上;建筑业龙头企业全部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二、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三)优化资质资格管理。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智能化水平。建立完善建筑市场企业、人员、项目、信用等四大基础数据库,到2020年,实现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审批关键指标由信息系统智能判定。积极推动交通、水利、电力等领域建筑业资质资格行政审批改革。对信誉良好、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允许其在资质类别内承接高一等级资质相应的业务。有序推进建筑业资质资格审批权限下放。(四)完善招标投标制度。理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体制,加强招标投标监管队伍建设。强化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投标监管,严肃查处场外交易行为。依法放开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必须招标的限制,鼓励选择区内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加强招标投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范本制度,到2025年,全面实现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智能化。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探索开展标后评估。(五)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清理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审批、用地审批、规划审批、施工审批、竣工验收备案等阶段,明确每个阶段和每个环节的办结时限。同一阶段实施的多个审批事项由一个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实施并联审批。整合完善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发的信息系统,实现我区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理、全程留痕。加快推进中介服务市场规范化建设,打破行业、地区壁垒和部门垄断。三、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六)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非盈利公益性项目,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合理选择项目发包阶段,可在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完成并通过后实施。工程总承包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由设计、施工、经济等领域专家组成。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总承包推行固定总价合同,其中政府投资工程应在招标前或完成施工图审查后30日内报财政部门评审。在结算评审时,可只对合同价款调整约定内容进行评审。(七)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探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计费方式。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省投资的,建设单位可给予奖励。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建筑项目,原则上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八)构建科学合理的产业格局。坚持分类促进原则,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对龙头企业实行日常联系服务制度,对龙头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专项培训;税务机关对龙头企业纳税实行“一对一”专项服务。做专做精专业承包企业。获得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可直接申请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同等级同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需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除外),不设数量限制,不需考核业绩。鼓励总承包企业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给我区专业承包企业。做活做实劳务分包企业。符合条件的建筑劳务企业可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九)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吸纳社会各类资本、各种要素参与国有、集体建筑业企业公司制或股份制改造。引导非公有制建筑业企业形成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权合理流转、股东有序进退的体制机制。引导企业加强总部管控能力建设,坚决取缔以包代管。到2020年,市级以下的国有、集体建筑施工企业全部完成公司制或股份制改革;到2025年,市级以下的国有、集体除施工企业以外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全部完成公司制或股份制改革。(十)鼓励提升资质创先争优。建筑业企业晋升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勘察设计和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综合类、甲级资质的,或者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发明专利、标准工法等获国家认定的,以及在境外承包工程年外汇收入达1000万美元以上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的企业,各地可制定政策给予奖励。对获得各级优质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荣誉的项目,鼓励发包方按合同约定给予承包方一定比例的奖励,并计入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造价。五、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十一)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强化“质量强区”、“质量强企”意识,开展广西优质工程等级评定活动。严格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制,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实施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评价。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提升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到2020年,全区住宅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度达到85%以上;到2025年,全区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十二)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以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健全严管重罚、惩防并举的长效机制。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对重点地区、企业、项目和环节的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深入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推行安全生产强制责任保险,鼓励参加安全生产商业保险,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十三)全面提高监管水平。依法依规制定部门质量安全权责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质量安全考核权重。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明确监管执法装备及车辆配备标准,提高监管执法保障水平。推动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推进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对监督机构和监督员的考核和管理。建立企业、项目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管理评价体系。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十四)建立统一开放市场。各地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外地企业承揽业务,不得要求其在当地注册子公司或分公司。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扶持我区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的重点工程、标志性工程投标,类似历史业绩不作为否决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条件。对我区企业暂不具备施工能力的领域,支持区外企业与我区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区外总承包特级建筑业企业在我区设立独立法人企业的,可直接从总承包二级资质开始申请;在我区设立企业总部的,优先保障企业总部落户所需的生产生活建设用地。(十五)加强承包履约管理。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计算,不得上浮或下调。建设单位要求承包企业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向承包企业提供等额支付担保。对建设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工程结算、不按要求支付工程款的建设项目,不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所建房屋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建设单位不得在合同条款中强制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银行开立工程项目专户。(十六)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健全完善工程款支付、结算、协调、仲裁和清算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合同备案制度。推行施工过程结算,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过程计量签认,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进行结算并支付工程款。严格竣工结算时限要求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重复审核。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十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业企业“营改增”改革的指导和服务。任何部门和机构不得擅自设立从业许可、增加办事条件、搭车收费、违规对企业封账封户。采用银行保函、工程保险保函和工程担保保函作为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拒绝。鼓励全区各地创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建筑业企业可减免各种保证金。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建筑业企业参加行业协会、评比达标等活动并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摊派或强制企业捐赠。七、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十八)加快培养和引进建筑人才。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对建筑业高层次人才给予重点倾斜和关注。对具备条件的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合理划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数线。获得国家级质量奖、工法、勘察设计奖或者2个(含)以上广西优质工程等级的项目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参与职称评审。改进优化建筑业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完善企业自主开展技能培训考核机制。组织制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配备标准。加强建筑类院校建设,在资金、职称评审等方面予以扶持。推进校企合作,打造现代学徒制教学模式,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新模式。大力引进建筑行业高层次人才,各地给予安家费补贴,并在户籍落户、保障性住房租赁购买、配偶工作调动、未成年子女随迁或入学入托上予以适当照顾。(十九)改革建筑用工制度。加强建筑劳务输出市场推介。大力发展建筑业劳务基地,将符合条件的建筑业农民工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鼓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企业吸收招用成建制劳务队伍,有序转移农村劳动力。对符合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建筑业农民工,享受保障性住房安置。(二十)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编制建筑劳动合同范本,依托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劳动合同备案,到2020年,全区基本实现建筑劳动合同全覆盖、全备案。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企业工资支付责任,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帮助建筑工人解决住房问题。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二十一)推广装配式建筑。大力支持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发展,在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中安排专项指标,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项目和基地建设用地。开辟装配式建筑审批“绿色通道”,缩短项目前期审批时间。鼓励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带头采用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方式。到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二十二)提升建筑设计水平。注重培养勘察设计领军人物,力争实现全国勘察设计大师“零”的突破。突出桂风壮韵建筑风貌,支持勘察设计骨干企业参与区内外大型工程项目建设。鼓励国内外品牌设计企业在我区设立法人机构。到2020年,实现全区施工图审查数字化,鼓励各地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施工图审查服务。积极探索工程设计和竣工图纸“白图”替代“蓝图”,积极推进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后评估费用纳入建设成本。(二十三)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各地要将建筑业科技发展列入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加大建筑科技科研经费投入,重点支持建筑科技发展。定期发布建设领域重点推广应用技术目录,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应选用5项及以上的推广技术。落实国家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到2025年,全区建筑业龙头企业建成国家级或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二十四)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和计价依据。建立建筑业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标准实施率和贡献率。鼓励企业自主制定更加细化、更加先进的企业标准。结合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标准,及时补充完善我区计价定额、工期定额和造价信息。建立完善定额人工单价动态调整机制。到2020年,建成从工程建设到维修养护全过程的工程定额体系,编制完成符合我区发展水平的装配式建筑定额及建筑节能定额。到2025年,初步建成以强制性标准为核心、推荐性标准和团体标准相配套的标准体系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体系。(二十五)积极培育千亿元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大力研发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需求的复合墙体及部品部件,推广自保温复合保温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门窗等建筑墙体关联材料。在农村地区重点推广使用清水墙砖等乡土建材。在南宁、柳州、梧州、贺州等4个市建设建筑垃圾和工业废渣资源化利用新型墙体材料产业示范基地。将墙体材料产业项目工艺技改升级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纳入自治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循环经济项目支持范围。到2020年和2025年,全区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发展规模分别达到500亿元和1000亿元。九、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二十六)积极拓展区外海外市场。建立区外海外市场推介机制,自治区每年赴市场潜力较大的国家或地区举办推介会。建立重点企业和大型项目协调联系机制,对区外承包工程年营业额达到5亿元的企业或单个工程合同额达到1亿元的大型项目,各地要积极提供相关支持和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开拓东盟国家市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中符合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国产设备、原材料出口,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出口退税。支持我区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积极申请国家对外经济合作的相关专项资金。(二十七)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建筑业企业的特色化、专业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合作开发适合建筑业特点的信用保险和质押贷款。推动建筑业企业开展应收账款等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业务。支持实力较强的建筑业企业进入融资性担保行业。加大对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投资引导。十、强化工作保障(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建立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制定我区建筑业发展相关配套措施和决策重大事项。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建筑强市”、“建筑强县”、“广西建筑业龙头企业”创建活动,实施目标责任考核,每3年考评一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业的规划引导、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各级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税务、金融、政务服务管理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建筑业发展,形成促进我区建筑业发展的整体合力。各级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强装强卸、强卖建筑材料、阻扰施工等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应统尽统,为建筑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各项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二十九)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全区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并将建筑业信用信息纳入自治区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将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到招投标活动中,同时作为资质审批、评优评奖、工程监督、保险担保的重要参考。严厉查处围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情节严重的企业清出我区建筑市场。(三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协会行业自律和沟通协调作用。鼓励各类建筑行业协会研究制定服务类收费标准作为行业参考价格。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建筑业评优评先、宣传推介、升级咨询、教育培训等活动。各市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制定相关配套政策。2018年3月29日附件:桂政办发(2018)29号.pdf
- 关于桂平市华源化工市场13# 16#工程结算问题的复函
- 广东省高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桂平市华源化工建材有限公司:你们关于桂平市华源化工市场13#、16#楼工程结算问题的函收悉。根据建设各方在协调会上的意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定额人工费调整问题。该工程为可调价格合同,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人工费不得调整,若双方无其他约定,则应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5〕5号)文的规定进行调整。二、混凝土及使用其制作成构件的有关费用结算问题。该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业条款23.2(2)”和《混凝土价格调差补充协议》约定,该工程混凝土及使用其制作成构件的有关费用应按以下方法计算:1.混凝土价格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签字确认。2.混凝土及使用其制作成构件的有关费用应按定额有关规定计算。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5月28日
- 广西颁布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计划(图)
- 南宁市那考河资料图片《2018年广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计划》近日发布,2018年底前,钦州、贵港、百色、贺州、崇左5市完成7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各市已消除黑臭的水体需进一步巩固治理效果,确保不返黑返臭。计划要求,各市要高度重视,加强各部门协作,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黑臭水体普查结果,分析黑臭成因,确定黑臭水体整治技术路线,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做到“一河一策”。同步做好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投标等前期工作,多渠道筹措整治资金,涉及到征地拆迁的需及时落实;要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对建成区内黑臭水体进行整治。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完成后,各市人民政府或委托的专业机构需对项目是否达标进行验收,由专业评估机构对整治效果开展评估,同时抓紧完成整治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及时建立防止黑臭现象反弹的工程和非工程体系;要落实“河长制”及黑臭水体整治责任部门和维护单位,河湖管理单位负责水体日常清捞及养护工作;监测部门要定期开展监督性水质监测;要制定相关水体考核指标,持续将建成区内水体水质情况向公众公开,并实时接受社会监督。针对资金短缺的问题,各市要拓宽投资渠道,可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与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城区截污治理及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积极争取国家或自治区相关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同时,积极采用PPP等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做好城市水环境改善工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将联合对全区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有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的市进行实地检查;对未按照工作要求或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及未按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报送整治信息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启动约谈或问责程序。同时各市要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公开和公众举报平台,分别于6月和12月公布本市黑臭水体清单、整治工作时限、整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已消除黑臭及未发现黑臭水体的市要分别于2018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对河湖水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向公众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据悉,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2020年全区所有设区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要基本消除。(陈芊洁)
- 转发中价协关于交纳2018年度会费等事宜的通知
-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交纳2018年度会费等事宜的通知中价协〔2018〕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为加强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会员服务和管理,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单位会员管理办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会员及会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2018年度交纳会费、申请入会及会员服务等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工作要求(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各省级协会)应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等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以及中价协最新发布的“会员及会费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会员服务水平。(二)各省级协会应高度重视会员服务、发展和会费收取等工作,建立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与中价协的协作沟通,形成合力,提高入会率,中价协也将为各省级协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共同创建会员发展工作的新局面。(三)各省级协会应继续加大个人会员的发展力度,全面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内容和要求开展个人会员服务和管理工作,为个人会员免费参加网络教育和参加各项活动提供便利。二、交纳会费的范围(一)已入会的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二)拟入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三、办理程序及要求(一)已入会的会员请于2018年7月31日前按照“会员及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其所属的各省级协会或中价协交纳会费。(二)新入会的会员需登陆中价协会员服务系统(网址:www.ceca.org.cn)在线提交入会申请,由各省级协会或中价协确认后,按“会员及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交纳会费。(三)会员交纳会费可选择登陆会员服务系统在线交费或银行汇款(账户信息附后),交费完成后请在会员服务系统中完成交费回单和发票信息登记。(四)各省级协会请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会员会费及《会员汇总表》交至中价协,并将会员名单及交纳会费情况导入会员服务系统。(五)《会员汇总表》及各省级协会名单,请登陆中价协网站(网址:www.ceca.org.cn)“会员天地”栏目中下载表格及查看联系方式。(七)在办理汇款时,请注明交费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交费年度。四、会费标准(一)普通个人会员会费每年200元;(二)资深个人会员会费每年2000元;(三)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上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小于1000万元的,年会费标准为1万元;(四)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上年度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大于1000万元的,年会费标准为3万元。五、会员服务(一)单位会员服务项目1.赠送《工程造价管理》期刊和有关专业资料,免费参加中价协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优先、优惠参加中价协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会及国内外的交流等多项会员服务。2.免费使用中价协开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基础版及标准版(ERP)以及享受中价协“工程计价信息网”提供的材价信息、造价指标等信息服务。(二)个人会员服务项目1.免费参加本会举办的每年30学时网络教育培训。2.免费参加中价协组织的各类评选活动,优先、优惠参加本会组织的专业培训及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获赠工程造价管理相关专业资料等。(三)更多服务内容可登陆中价协网站“会员天地”栏目查询。六、证书打印会员可登陆中价协会员服务系统,自行打印已交费年度会员证书。七、联系方式联系人:朱宝瑞李萍联系电话:010-68331210传真:010-68331143电子邮箱:hygl@ceca.org.cn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院2号楼7层邮政编码:100037银行户名: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银行帐号:0200001409014435987开户银行:工行百万庄支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8年4月23日
- 转发关于印发《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单位会员管理办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单位会员管理办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18〕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为加强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的服务工作,规范会费的收支和管理,我协会起草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单位会员管理办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并经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这三个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附件:1.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单位会员管理办法2.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3.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8年4月23日
- “转型机遇 拥抱变革”专题讲座成功举办
- 5月23日,由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主办、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承办、广西一砖一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协办的“转型机遇拥抱变革”专题讲座在南宁市五象山庄成功举办。讲座得到了广西造价管理总站的大力支持,吸引了全区各地的67家中介咨询企业、共计162位企业高管领导参加讲座。同时,作为广西建筑行业人员培养基地的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也派出了20位优秀教师参会学习。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培育全过程咨询”之后,全国各地也相应出台了全过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也于2018年2月1日发布了《广西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发〔2018〕2号)。为推进我区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和BIM的深度应用,提高造价项目人员的技术水平。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携手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共同举办了本次讲座。此次讲座以“转型机遇拥抱变革”为主题,聚集了区造价站领导、造价管理协会领导、中介咨询企业领导、高校优秀教师,一起探讨作为咨询企业如何适应时代发展,抓住机遇,迎接转型变革。讲座开始由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书记陈挺上台致辞。他在讲话中提到,不管是全过程还是BIM,都是未来造价行业新的转折点,都意味着对造价咨询企业的要求更高,需要各个咨询企业尽快适应变化,加快企业的转型升级。区造价管理总站也发布了《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调查的通知》,希望能够规范BIM的收费标准,加快推进我区建筑信息模型的技术应用,为企业转型助力。在座的各位作为企业的中流砥柱,更需要学习新的知识,掌握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技术,建立企业全过程管理流程,助力建筑行业更好的向前发展。(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书记陈挺)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常务理事,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副会长,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副会长,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监理协会副会长陈曼文女士为大家阐明了我国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现状,我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必要性以及各个关键点的操作和疑点解析,最后进行了全过程咨询案例的分享。(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常务理事陈曼文)陈副会长在讲解中就项目管理和造价管理两个方面对现状进行了剖析。目前我们在项目管理中团队磨合成本高,专业配套不完整,经验不足,而且在实施过程中技术和经济严重脱节,工期延误、质量安全不省心、建筑物使用成本高,贬值快。而在造价管理中,忽略后评估对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性,不重视交易阶段的招投标策划和合约规划、交易阶段更多是考虑竞价和保廉,忽略择优,工程前期、设计阶段造价师缺位等等问题严重存在。针对以上问题,她提出了“价值创新、集约发展、绿色为先、文化为本”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大原则。给大家提供的全过程咨询实施思路:第一、加强人才培养、知识管理和专业融合;第二、各阶段信息共享、重视承上启下;第三、受委托对建设项目进行项目管理;第四、从使用者角度去思考问题;第五、以建设项目为载体重视人对项目建设的影响。在讲解中针对实施过程中的一些疑点,如法律制度、人才不足、创新变革等也给出了解决方案。最后分享了深圳市某项目在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的亮点,帮助大家快速完成BIM全过程咨询转型。讲座当天下午,北京小栗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同济大学BIM创新学院特聘讲师,北京中立鸿工程咨询公司创始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英国皇家测量师rics会员张海军先生进行了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的BIM技术应用案例分享。他在分享中首先进行了BIM应用的背景分析,同时提出了BIM团建及建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BIM应用价值分析以及咨询公司如何抢占BIM咨询市场。他在讲课过程中提到,目前中介咨询企业转型普遍遇到的问题就是收费偏低、人力瓶颈、业务调整,而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以下几点:拓宽拓深价值回归、数据支撑工程咨询、远程雇佣资源整合、强化优势链条思维。回归出发点,我们要借助BIM等新技术,着眼于项目价值工程,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新咨询模式。(北京小栗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海军)本次讲座首次采用“授课+分组讨论”的形式进行,通过分组增进了各个企业间的沟通交流。整个过程中,大家积极投入学习。讲师讲解过程中还穿插了讨论答疑环节,在各组组长带领下,大家就培训内容展开激烈讨论。通过讨论、答疑,及时解决了大家的疑惑。本次专题讲座取得圆满成功,感谢所有为本次讲座付出努力和提供帮助的单位及个人,祝所有的广西中介咨询企业在BIM全过程咨询转型的道路上越走越成功!
- 广西:工程质量安全整体受控(图)
- 南宁市某在建工地资料图片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体受控。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的《关于2018年第一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中获悉,我区大部分建设工程能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监督登记和施工许可手续;参建各方基本能够按照有关标准、文件要求组织施工和管理,履行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大部分施工单位能够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重点管控。3月20日至31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了2018年第一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对全区14个设区市和30个县(市、区)的85个项目进行了抽查,其中商品住宅47个、保障性住房10个、公共建筑26个、厂房等其他项目3个,受检项目总建筑面积360.4万平方米,总造价约53.5亿元,共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51份、隐患整改建议书34份。《通报》显示,共有18家施工企业、3家监理企业未在整改时限内提交整改报告或虽已提交但整改不认真,被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视为拒不整改,在全区点名通报批评,并列入严管工程名单,未完成整改期间暂停其在广西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并锁定其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有7个项目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被挂牌督办,并将予以立案查处。此次督察中,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对因履职不到位导致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20名项目经理、5名项目总监、10名施工员、12名质量员、48名安全员、6名取样员、3名见证员进行全区点名通报批评,并暂停项目经理和总监在广西执业资格90日,暂停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取样员、见证员在广西上岗任职90日,并要求其任职项目更换相关岗位人员。对督查中发现的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11个项目,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网站已对其项目照片进行曝光;发现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履职且施工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13个项目,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再次对其进行专项检查,未完成整改的将被立案查处。(李远哲)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国务院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二)试点地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沈阳市、大连市、南京市、厦门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贵阳市、渭南市、延安市和浙江省。(三)改革内容。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四)工作目标。2018年,试点地区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按照规定的流程,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120个工作日。2019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上半年将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试点地区审批事项和时间进一步减少;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二、统一审批流程(五)优化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六)分类细化流程。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分类细化审批流程,确定审批阶段和审批事项。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对于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对于出让土地的工程建设项目,将建设用地审批纳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七)大力推广并联审批。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三、精简审批环节(八)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取消不符合上位法和不合规的审批事项。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对于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公布审批事项清单。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九)下放审批权限。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对下级机关有能力承接的审批事项,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制定配套措施,完善监管制度,开展指导培训,提高审批效能。(十)合并审批事项。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应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规划、国土、消防、人防、档案、市政公用等部门和单位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量工作,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十一)转变管理方式。对于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一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由发证部门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十二)调整审批时序。落实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要求,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其他评价事项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十三)推行告知承诺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中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四、完善审批体系(十四)“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加快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统筹各类规划。以“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为基础,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项目建设条件,建设单位落实建设条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十五)“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在国家和地方现有信息平台基础上,整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覆盖各部门和市、县、区、乡镇(街道)各层级,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其中,涉密工程按照有关保密要求执行。审批管理系统要与“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各部门审批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做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对地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十六)“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十七)“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每一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十八)“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建立督办督查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对全过程实施督查。五、强化监督管理(十九)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二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二十一)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六、统筹组织实施(二十二)强化组织领导。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切实担负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试点地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试点地区要根据本通知编制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并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鼓励改革创新,改革中涉及突破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按照程序报有权机关授权。支持试点地区在立法权限范围内先行先试,依法依规推进改革工作。研究推动在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二十三)建立考评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考核评价机制,重点考核评价试点地区全流程、全覆盖实施改革情况,考核评价试点地区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等情况,及时总结试点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试点地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有关部门改革工作的督查力度,跟踪督查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试点地区要定期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的,特别是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二十四)做好宣传引导。试点地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相关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强舆论引导,增进社会公众对试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5月14日
-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文件桂价协字〔2018〕13号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各工程咨询造价企业、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区工程造价咨询行为,维护企业间的公平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我会现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研究,于6月7日17:00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电子版或纸质)报送我会。联系人:杨智、叶羽联系电话:0771-58566165867296(传真)电子邮箱:370186635@qq.com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8年5月17日
- 关于转发《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征集全过程工程咨询典型案例的通知》的通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文件桂价协字〔2018〕14号关于转发《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征集全过程工程咨询典型案例的通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关于征集全过程工程咨询典型案例的通知》(中价协〔2018〕22号)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文件中的案例要求,并将案例(电子版)于2018年6月13日12:00前报送至我会进行初审。联系人:杨智叶羽联系电话:0771-58566165860273(传真)电子邮箱:370186635@qq.com附件:关于征集全过程工程咨询典型案例的通知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8年5月18日
- 转发中价协关于开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核心人才培训班的通知
- 各有关会员单位:为做好会员服务,推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我协会决定在北京召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核心人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和地点培训时间:2018年6月12日-6月15日(6月11日报到);授课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培训地点:北京万方苑国际酒店(北京丰台区南三环西路4号)。二、参加培训人员中价协资深会员及单位会员(名额限定为300人,其中资深会员优先名额50人;参加人员限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每单位限1人;报满为止,报名后收到会务组确认后方可参加)。三、培训内容1.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战略思考;2.《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宣贯;3.基于项目管理的BIM技术应用;4.建筑行业发展与转型升级;5.“一带一路”对外工程承包;6.“一带一路”战略中工程造价咨询的角色作用及实例分享;7.《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咨询业务指南》讲解。四、费用及其他1.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需要订房及会议期间需要自助餐的代表,在会议回执中明确回复,以便会务组提前安排。2.请参加培训人员注意课堂纪律,课后发放学习证明,可计入全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3.会务委托凯撒(北京)国际会议展览有限责任公司承办。五、会务工作会务组联系人:彭婕手机:13983045388邮箱:313235397@qq.com中价协联系人:韩宇电话:010-68331282请有意参加学习的人员务必于6月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回执表及中价协会员证书(单位会员或资深会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会务组。附件:1.酒店地址及线路图2.回执表中价协关于开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核心人才培训班的通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8年5月9日
- 广西今年计划改造棚户区住房9万套(组图)
- 会议现场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汪夏明出席座谈并作重要讲话会上,14个设区市住建部门负责人汇报了今年棚改工作思路、存在问题和解决对策记者日前从全区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上获悉,2018年广西计划完成改造棚户区住房9万套,其中自治区新增任务为3.5万套,今年十月前要实现100%开工。此外,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8万户;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率年底前达到90%以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巡视员汪夏明出席座谈并作重要讲话。2017年,广西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区棚户区改造开工8.17万套,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6.52万套,棚户区和公租房分配入住等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指标任务均提前超额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221亿元,棚户区改造在实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同时,有力地推动了区域经济增长和城镇发展。会议要求,各市要及时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启动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各地要创新融资模式,提高贷款使用率,做好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强化项目监管,做好盘活工作,加强后期运营;加大巡查力度,对督查情况和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问责。据悉,今年自治区继续实行300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同时对全年改造规模不少于10000套的设区市和改造规模1000套至3000套的县(市、区)在资金、配套、奖励等方面给予差别化的激励政策。被自治区列为激励支持对象的地区,除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给予的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外,还将享受一定量的专项奖补资金。会上,14个设区市住建部门负责人汇报了今年棚改工作思路、存在问题和解决对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业务处室负责人就棚户区改造相关金融政策进行解读。(潘兮钟国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