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价协关于开展第十期"企业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 各会员单位: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拟于三月下旬开展第十期“企业开放日”活动,本期开放企业为: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促进企业交流,提高专业人才业务能力,提升行业整体素质,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共同发展。为避免给开放企业增加负担,开放日活动应本着高效、节俭的原则,以业务交流活动为主。二、活动时间及人员1.“企业开放日”活动拟每两月举行一期。本期报名时间截止为3月23日,企业开放日为3月26-30日(具体时间由开放企业自行确定)。2.参加企业开放日活动的应为中价协会员单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专业人才,每家单位限1-2人参加,食宿自理。3.每家开放企业名额有限,限报25人,报满为止。三、报名方式本期开放企业名单如下,请报名企业联系人扫描以下二维码,加入微信群进行报名。四、联系人上海沪港联系人:李雪莲电话:13661626195上海申元联系人:韩秋虹电话:13671763376天津津建联系人:梁璟电话:13116009897中价协会员和行业自律部联系人:席小刚李宏伟电话:010-68331203(传真)电子邮箱:HYGL@ceca.org.cn五、“开放”企业特色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创新发展提升发展能级;以协调发展提高发展质量;以绿色发展引领发展生态;以开放发展拓展发展空间;以共享发展分享发展红利。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人才管理、技术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专业打造、以人为本、以质量创品牌,以复合多样化发展模式,实现企业多元化战略发展目标。其他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若有意开展“企业开放日”活动,请与中价协会员和行业自律部联系。附件:参加中价协“企业开放日”活动报名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8年3月15日
- 全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会在珠海召开
- 3月6日,中价协在广东珠海召开了全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会议,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部门负责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约九十多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陈辅淳主任、中价协施笠副秘书长和李成栋主任。施笠副秘书长主持会议并分析了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方向,强调要依据有关文件精神,规范继续教育工作,同时要以开放的姿态,进一步丰富继续教育培训形式和内容。会上宣读了《关于2018至2019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强调要继续落实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相关文件规定。会议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研读,并对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行了解读,受到了广大参会代表的关注和好评。在随后的研讨会中,参会代表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继续教育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了具体介绍及互动讨论。会议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取得圆满成功。衷心感谢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广东省以及珠海市工程造价协会对本次会议的支持。
- 关于举办《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精细化管理》专题讲座的通知
- 关于举办《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精细化管理》专题讲座的通知桂价协字〔2018〕6号各会员单位:为推进我区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工作,提高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成果质量,提高全过程工程造价项目人员的技术水平,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联合广西一砖一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共同举办本次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精细化管理的管理人员培训,望各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并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办单位: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二、协办单位广西一砖一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三、讲座时间2018年4月12日8:30-17:30,免收会务费,食宿自理。四、讲座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建设五象大酒店4层五、讲座对象造价咨询公司的总经理、成本总监、总工程师、项目总经理以及从事造价咨询管理的经营、预算、合约等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每单位限3人。六、讲座培训计划讲座名称讲座内容讲座周期全过程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1.新形势下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及应对;2.全过程跟踪咨询关键环节操作实务。1天七、讲座介绍整个讲座分为三大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六大环节:招投标环节、合同签约环节、工程计量环节、价款调整环节、过程支付环节、竣工结算环节等展开,其中,价款调整是第二大块内容中的重点,也是难点,通过14个点来重点阐述如何进行价款调整等。最终通过三大阶段,六大环节,二十个关键点,用合同串起来,形成全过程咨询体系!要求做到,全过程控制、精细化管理、重心前移、流程再造、合同协同。同时,这也是未来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全过程跟踪的指导思想!八、讲座收益1.破解企业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之道;2.指导帮助咨询机构人员对造价全过程精细化跟踪管理进行规划;3.掌握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及精细化控制中的热点、难点;4.提供全过程造价管理及精细化控制的方法,超级实战,拿来即用;;5.大量实操工具讲解,让您学以致用。九、讲座形式方法论讲解、案例分享、研讨,方案制定实战演练、分享。十、师资简介陆军高级工程师,信息化造价教练导师,南京科技学院客座教授、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讲座督导等。一砖一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专家讲师,主讲过清单知识讲座、钢筋平法知识讲座、全过程造价精细化管理等讲座达100多场次,涉及北京、上海、广州、江苏、浙江、山东、安徽、、重庆等各地,覆盖31000多造价从业人员。擅长钢筋新旧平法的理解与应用、工程造价实战系统训练讲座、清单规范的分析与应用、投标盈亏平衡分析、招标控制价关键指标分析、工程造价流水线作业运营管理等。十一、报名事项请各有关企业组织好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学习,并于4月9日前在微信上报名。名额有限,报满即止。十二、会务联系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杨智,叶羽联系电话:0771-58566165867296(传真)广西一砖一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陈立发培训咨询:0771-395051917376000913十三、报名方式微信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即可参与报名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8年3月16日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办公室2018年3月16日印发
-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开展工会活动庆祝“三八”妇女节
- 全力以赴终点冲刺聚焦目标乐在果中为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8周年,丰富职工文化生活,2018年3月9日下午,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工会组织全体职工到美丽南方开展三八妇女节暨工会文体活动。拔河、三人板鞋竞赛激发大家昂扬斗志,套圈圈、水果采摘比赛其乐融融,丰富多彩的活动彰显团结合作的精神,展示了大家乐观向上的风采。(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建项目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建项目质量安全检查的通知》(编号:20180033),为督促建设相关各方加强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我厅于2018年1月31日-2月2日开展了2018年第一季度轨道交通工程在建项目质量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检查组随机抽查了南宁市轨道交通4个项目(5个工区),其中3号线和4号线各2个项目,总造价约26.57亿元,涉及5家施工企业、4家监理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行为履职情况;执行标准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情况;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情况。每检查完一个项目,检查组均在现场召开反馈会,讲评质量安全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检查组共发出2份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建议书和2份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告知书。从检查情况看,南宁市在建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工程实体混凝土结构外观质量普遍较好,大部分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较规范,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逐渐常态化,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建设单位未能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和监理项目部部分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个别工程现场局部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个别工程对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到位。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2个受检项目的3个混凝土构件进行了实体强度监督抽测,此外还抽测了1组防水卷材,检查结果均为合格。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详见附件。二、整改情况对受检项目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已建议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向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各责任单位整改态度积极,均在限期内完成了整改。三、下一步工作要求(一)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应督促在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各方做好节后复工前检查,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桂建质〔2018〕6号)要求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工作。(二)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应要求和督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对参建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等单位进行自查,要求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参建各方认真对照本次检查结果,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不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导致类似质量安全隐患反复出现的项目,要对责任单位予以严惩。(三)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要加强对轨道交通工程的监管工作。在行为方面,要加强对桂建管〔2011〕8号文件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强对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检查。在质量方面,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混凝土裂缝、渗漏水及环管片拼装错台等质量缺陷的治理工作。在安全方面,要指导建设相关各方做好土建施工与机电安装、铺轨等不同施工工序交叉作业的协调管理工作,涉及到施工作业面交接的,还需督促交接单位做好交接前实体质量和安全设施的验收和场地交接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物资使用以及盾构、起重设备作业的监督管理;深刻汲取以往发生的在建地铁工程安全事故的教训,加强对现场施工安全薄弱环节的监督抽查。附件: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3月2日附件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土建01标7工区(一)质量方面:区间个别管片注浆孔渗水;站房主体结构局部顶板、侧墙开裂渗水;左线区间少数环管片拼装错台较大。(二)安全方面:工人宿舍区灭火器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柴油未存放在专用库房;应急物资库中水泥、速凝剂等物资过期失效;迁改管线临边无防护且无警示标识;滨金区间左线正在作业,但送风管未通风;龙门吊限位装置失效;滨湖路站车站轨顶风道支架、中板梁监测修复使用的脚手架和工作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盾构施工使用的三级配电箱无标识。二.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02标铺轨02工区、机电07工区(一)中铁三局集团线桥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工区存在问题:未能提供公司管理人员授权文件和承诺书;未根据公司和监理单位提出的审查意见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进行修改;施工单位定期检查制度不符合桂建管〔2011〕8号文件要求,公司季检、分公司月检无质量检查内容,无检查通知和检查通报文件;重大危险源辨识不正确,不符合桂建管〔2014〕34号文件要求;龙门吊限位限重装置失效;手持砂轮机未使用手柄式安全开关。(二)中铁四局集团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施工工区存在问题:未根据公司和监理单位提出的审查意见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进行修改;二次结构填充墙顶砖灰缝砂浆不饱满;桥架电气跨接有松脱现象。三.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土建02标10工区(一)行为方面:未按照监理单位审查意见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对检查发现问题未能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二)质量方面:部分钢筋原材及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锈蚀严重;部分箍筋弯钩平直段长度不足10d;防水卷材局部粘贴不密实,有空鼓现象;主体结构侧墙防水层基层平整度超过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三)安全方面:龙门吊爬梯顶板临边防护栏杆局部缺失;侧墙防水施工搭设的脚手架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少数三级配电箱无防雨措施;过路电缆沟与水沟共用,电缆泡水;活动板房验收资料签章不齐全,多个板房二楼只有一个逃生梯,未按要求设置消防通道;未严格按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开挖和桩间喷锚作业;部分桩间喷锚未完成,已进行第二道砼支撑的钢筋绑扎和模板支撑作业;部分格构柱切除受力工字钢板,无相应设计变更手续。四.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土建01标4工区(一)行为方面:未按专家论证意见完善模板支架安全专项方案、深基坑安全专项方案。(二)质量方面:未提供站房地基验槽记录;部分箍筋弯钩平直段长度不足10d;区间管片局部注浆孔、拼缝处有渗水现象;站房主体结构顶板、侧墙局部有开裂、渗水现象。(三)安全方面: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不全;钢筋加工场部分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接地不规范,开关箱标识不清;盾构电瓶车电池充电区电缆泡水;应急物资库中水泥、速凝剂、防水涂料等物资过期失效。
-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解读
-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和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93号令)自2004年2月1日施行以来,对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区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市场发展迅速。我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建设单位普遍缺乏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体意识,未能及时督促其他参建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未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二是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普遍不到位,未能有效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三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扎实,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是有关参建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管控仍然存在漏洞,未能形成管理合力,造成建筑施工领域事故多发,我区每年因建筑施工事故死亡的人数仅次于道路交通领域。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了全面修订;2016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对安全生产提出新的要求。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办法》是十分必要的。二、规范的主要内容制定《办法》,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主要规范以下几个内容:一是明确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检测、施工等建筑工程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二是明确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三是明确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要涉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工作。三、有关问题的说明(一)关于《办法》的适用范围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范的建设工程范围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涵盖范围包含了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外的交通、水利、铁路、电力等行业的建设工程。考虑到交通、水利、铁路、电力、民航、通信、人防等行业的建设工程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着不同的安全生产规范和要求,必要时另行立法予以规范。参照山西、湖南、黑龙江、湖北、河北等外省的做法,将《办法》的适用范围限定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二条)。(二)关于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处于核心和优势地位,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参与深度直接影响其他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意识及其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力度。为此,《办法》明确了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调责任(第八条);针对建设单位盲目要求赶工期、未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突出问题,分别建立了压缩工期专家论证制度和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制度(第九条、第十条),同时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以及招标文件时,未将安全生产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未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安全生产费用的总额及支付办法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三)关于勘察、设计、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针对建筑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办法》细化补充了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检测等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强调勘察设计单位在成果文件中必须充分考虑施工安全并提出意见(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二是强调了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对设计文件的结构安全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审查,并承担审查责任(第十五条);三是明确了监理单位在监理文件编制、安全检查、安全验收、重大危险源监理等方面的具体责任(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四是增加了建筑起重机械信息管理方面的责任,明确对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应当实时上传至全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信息平台(第二十条)。(四)关于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是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的具体执行单位,针对施工单位在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总分包责任划分不清晰,随意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突出问题,《办法》明确了施工单位在实时保持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总分包责任划分、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具体责任(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同时对安全生产费用专户使用、安全生产检查频率、建筑工程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明确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五)关于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实践证明,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其他重点部位和环节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是防止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为此,《办法》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其他重点部位和环节施工时,监理单位应当实行旁站监理;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其他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全过程管理(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七条)。(六)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安全监管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在总结我区近年来成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办法》建立了两项制度。一是“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明确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中的程序要求(第三十条)。二是信息公开和失信惩戒制度,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将参建单位及个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到国家、自治区有关信用信息登记系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公共资源交易、金融、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建设项目审批、国有土地出让、工程招标投标、证券融资以及财税政策支持等方面,对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予以限制或者禁止(第三十一条)。文件链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学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建管〔2018〕15号)
- 关于征求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 工程消耗量定额(安装、园林绿化工程 部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各有关单位: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我站组织编制的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安装、园林绿化工程部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并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陈博联系电话:187780030870771-2366070电子邮箱:37319135@qq.com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安装、园林绿化工程部分)》(征求意见稿)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2月24日
- 关于广西东盟信息交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配电工程招标清单缺漏项及部分工程量增加争议问题的复函
- 广西恒都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联合通信集团广西分公司:广西恒都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广西东盟信息交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配电工程招标清单缺漏项及部分工程量增加争议的来函已收悉。根据所提供的资料以及我站组织召开的协调会上争议各方提供的情况,复函如下:一、关于工程量清单缺漏项问题。根据合同通用条款第1.13条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实施细则》第4.1.2条规定,结算时工程量清单缺漏部分应按实际发生计量。二、关于槽式母线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以及拆除、修复工程签证问题。如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设计变更、人行道砖及电缆井修复、管道拆除等签证内容未能在施工期间报送业主签字确认的,其责任不应由施工单位承担,建议双方商定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三、关于合同中有阐述变更、签证按照发包人相关签证管理办法执行的问题。由于该管理办法属于业主内部文件,且未把该管理办法作为合同附件内容,因此该管理办法对施工单位不具备约束力。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2月11日
- 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的复函》(建办市函〔2017〕651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广西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2月1日广西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的复函》(建办市函〔2017〕651号)要求,结合我区建设工程组织管理现状和工程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一)利用两年时间在我区组织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探索总结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模式、规章制度和监管方式,形成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的技术标准、行为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二)全面整合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前期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咨询服务业务,引导建设单位将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委托给一家企业,为项目建设提供涵盖前期策划咨询、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运营保修等各阶段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三)加快规划、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转型升级,延伸各自业务领域,打造一批智力密集型、技术复合型、管理集约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二、实施部门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具体工作由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三、工作步骤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准备阶段(2017年10月—2017年12月)。⒈开展专题调研,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题调研,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⒉确定试点地区、试点项目、试点企业。选取有条件的市、区为试点地区,优先确定部分重点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及工业园区项目等作为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鼓励非政府投资项目积极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选取相关行业实力强的企业为试点企业,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相关行业协会组织举办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宣讲培训。(二)实施阶段(2018年1月—2019年6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文件。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及时研究解决试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政策提供依据。(三)总结阶段(2019年7月—2019年9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对试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相关工作标准,并出台《关于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措施,为全面推广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提供政策依据。四、试点内容(一)加强政府引导。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自身需求,把全过程工程咨询作为优先采用的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方式,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总体咨询策划、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全部或部分业务一并委托给一个企业。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开始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政府投资项目应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政府投资项目积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鼓励非政府投资项目积极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二)培育试点企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利用先导优势、工程监理企业应利用施工阶段管理优势,积极拓展覆盖可行性研究、项目策划、项目管理、后期运营等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水平。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选择本地区有实力的大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工程咨询企业作为试点企业,促进企业探索总结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方法、管理方式和服务模式,建立起企业自己的咨询服务标准和信息集成管理平台,通过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助力企业转型升级。(三)明确资格要求。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企业宜具备与所承担工程规模相符的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两项及以上的甲级资质,或具备单一资质且年营业收入在行业排名全区前三名的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设计企业、施工企业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行项目咨询经理责任制,项目咨询经理由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授权,组织领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工作,代表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对委托方负责。担任项目咨询经理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符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其中一项执业资格并在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注册,其执业资格须满足工程规模要求。委托内容中包含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服务时,其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中的招标代理负责人或造价咨询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注册。其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的人员也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四)探索委托方式。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从有利于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角度出发,积极探索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委托方式。社会投资项目可以直接委托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应当依法招标的项目,可在计划实施投资时通过招标方式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委托内容不包括前期投资咨询的,也可在项目立项后由项目法人通过招标方式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采取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以及投保人拟从事该项目的方案、报价、相关业绩、人员构成、新技术运用(如BIM技术咨询应用)等因数确定评标标准和办法。经过依法发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可不再另行组织前期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等单项咨询业务招标。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应当自行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并在确保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同意,将其他咨询业务择优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五)探索计费模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应列入工程估算或工程概算中,各项专业服务费用可分别列支。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应当根据受委托工程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服务范围与内容等,由建设单位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在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中约定。服务费用的计取可按照所委托的前期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取费分别计算后叠加,或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机构人员数量、岗位职责、执业资格等,采用人工计时单价计取费。建设单位对项目管理咨询企业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应当按照相应节省投资额或产生效益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比例在合同中约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的计取应避免采用可能将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的经济利益与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经济利益一致化的计费方式。(六)完善制度建设。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范本》。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大胆改革创新,逐步完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关的招标投标监管、服务合同备案、实施过程监管、竣工验收备案等一系列制度。凡是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未予禁止的,可从有利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工作开展的角度出发,大胆摸索、勇于探索,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体系。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可根据建设单位授权,在相应的工程文件中代表建设单位签章;但依法依规必须由建设单位签章的工程文件,仍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共同签章。五、工作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全区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健全完善工程项目建设监管机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市场培育和政策引导,做好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着力研究和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有效推进。(二)加强沟通协调。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与监察、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支持和帮助,确保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三)优化监管流程。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与现有许可或监管制度存在冲突的问题,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服务,优化招标投标监管、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城建档案移交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为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四)发挥协会作用。有关行业协会应当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培训,提升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企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围绕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市场供求状况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组织成立相应的课题研究小组,紧扣全过程咨询试点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技术标准、行为规则等,为今后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奠定良好的基础。(五)强化宣传引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的广泛宣传,充分宣传推行工程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提高社会认知度,特别是建设单位的认可度,营造支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健康发展。
- 关于规范铝合金门窗 塑钢门窗 幕墙计价 及相应信息价发布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区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幕墙计价及相应信息价发布,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关于营改增后价格信息发布除税价计算调整的通知》(桂造价〔2017〕10号)及我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现将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幕墙计价及相应信息价发布的规定通知如下:一、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单元式幕墙按成品价考虑,安装按定额有关规定计价;其他幕墙制作、安装均按定额有关规定计价。二、自2018年2月1日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规定发布相配套的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及单元式幕墙到工地的成品信息价和其他幕墙相应材料的信息价。不再以税前项目费形式发布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幕墙的信息价。三、各单位在贯彻执行本规定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站。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2月5日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的复函》(建办市函〔2017〕651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广西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2月1日广西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的复函》(建办市函〔2017〕651号)要求,结合我区建设工程组织管理现状和工程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一)利用两年时间在我区组织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探索总结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模式、规章制度和监管方式,形成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的技术标准、行为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二)全面整合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前期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咨询服务业务,引导建设单位将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委托给一家企业,为项目建设提供涵盖前期策划咨询、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运营保修等各阶段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三)加快规划、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转型升级,延伸各自业务领域,打造一批智力密集型、技术复合型、管理集约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二、实施部门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具体工作由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三、工作步骤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准备阶段(2017年10月—2017年12月)。⒈开展专题调研,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题调研,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⒉确定试点地区、试点项目、试点企业。选取有条件的市、区为试点地区,优先确定部分重点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及工业园区项目等作为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鼓励非政府投资项目积极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选取相关行业实力强的企业为试点企业,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相关行业协会组织举办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宣讲培训。(二)实施阶段(2018年1月—2019年6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文件。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及时研究解决试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政策提供依据。(三)总结阶段(2019年7月—2019年9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对试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相关工作标准,并出台《关于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措施,为全面推广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提供政策依据。四、试点内容(一)加强政府引导。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自身需求,把全过程工程咨询作为优先采用的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方式,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总体咨询策划、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全部或部分业务一并委托给一个企业。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开始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政府投资项目应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政府投资项目积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鼓励非政府投资项目积极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二)培育试点企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利用先导优势、工程监理企业应利用施工阶段管理优势,积极拓展覆盖可行性研究、项目策划、项目管理、后期运营等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水平。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选择本地区有实力的大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工程咨询企业作为试点企业,促进企业探索总结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方法、管理方式和服务模式,建立起企业自己的咨询服务标准和信息集成管理平台,通过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助力企业转型升级。(三)明确资格要求。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企业宜具备与所承担工程规模相符的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两项及以上的甲级资质,或具备单一资质且年营业收入在行业排名全区前三名的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设计企业、施工企业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行项目咨询经理责任制,项目咨询经理由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授权,组织领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工作,代表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对委托方负责。担任项目咨询经理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符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其中一项执业资格并在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注册,其执业资格须满足工程规模要求。委托内容中包含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服务时,其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中的招标代理负责人或造价咨询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注册。其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的人员也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四)探索委托方式。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从有利于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角度出发,积极探索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委托方式。社会投资项目可以直接委托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应当依法招标的项目,可在计划实施投资时通过招标方式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委托内容不包括前期投资咨询的,也可在项目立项后由项目法人通过招标方式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采取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以及投保人拟从事该项目的方案、报价、相关业绩、人员构成、新技术运用(如BIM技术咨询应用)等因数确定评标标准和办法。经过依法发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可不再另行组织前期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等单项咨询业务招标。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应当自行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并在确保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同意,将其他咨询业务择优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五)探索计费模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应列入工程估算或工程概算中,各项专业服务费用可分别列支。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应当根据受委托工程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服务范围与内容等,由建设单位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在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中约定。服务费用的计取可按照所委托的前期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取费分别计算后叠加,或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机构人员数量、岗位职责、执业资格等,采用人工计时单价计取费。建设单位对项目管理咨询企业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应当按照相应节省投资额或产生效益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比例在合同中约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的计取应避免采用可能将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的经济利益与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经济利益一致化的计费方式。(六)完善制度建设。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范本》。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大胆改革创新,逐步完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关的招标投标监管、服务合同备案、实施过程监管、竣工验收备案等一系列制度。凡是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未予禁止的,可从有利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试点工作开展的角度出发,大胆摸索、勇于探索,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体系。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可根据建设单位授权,在相应的工程文件中代表建设单位签章;但依法依规必须由建设单位签章的工程文件,仍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共同签章。五、工作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全区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健全完善工程项目建设监管机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市场培育和政策引导,做好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着力研究和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有效推进。(二)加强沟通协调。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与监察、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支持和帮助,确保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三)优化监管流程。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与现有许可或监管制度存在冲突的问题,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服务,优化招标投标监管、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城建档案移交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为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四)发挥协会作用。有关行业协会应当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培训,提升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企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围绕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市场供求状况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组织成立相应的课题研究小组,紧扣全过程咨询试点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技术标准、行为规则等,为今后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奠定良好的基础。(五)强化宣传引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的广泛宣传,充分宣传推行工程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提高社会认知度,特别是建设单位的认可度,营造支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健康发展。文件解读:《广西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材料
- 《广西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材料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的复函》(建办市函〔2017〕651号)精神,做好我区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制定《广西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并作政策解读说明如下:一、制定方案的必要性和依据(一)有相应的政策依据。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的复函》(建办市函〔2017〕651号)要求,“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推进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因此,有必要出台试点工作方案,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二)是我区工程总承包招标的需要。截至目前,全区房建市政工程领域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试点项目已累计超过400个,项目投资450多亿,各市、县均在积极推动工程总承包方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是与工程总承包相配套的管理制度,配合业主加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及工程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解决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存在的问题。二、主要内容解读(一)明确了试点的工作目标及实施部门。(二)明确了试点的工作步骤。试点计划用两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稳步推进试点工作的实施。(三)明确了试点内容。一是业主可将包括前期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等业务全部委托给一个企业。二是全过程咨询企业宜具有与工程工程规模相符的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工程建设类两项及以上的甲级资质,或具备单一资质且年营业收入在行业排名全区前三名的企业。三是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应该实行咨询经理负责制,由一个咨询经理领导全过程咨询服务团队并对业主负责。四是委托方式,业主可在计划实施投资时即委托一个企业实施全过程咨询服务,其自身不具备的资质可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五是关于计费,可采用不同业务叠加模式,也可采用人工计时单价,并给予相应的利益分成。(四)关于工作保障。要求各市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发挥协会作用,并强化宣传引导。文件链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关于做好装配式构件信息价发布工作的通知
-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柳州市质安处,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为配合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及装配式定额计价,现将装配式构件信息价发布模板、编制说明模板及编制要求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密切关注装配式建筑工程应用情况,及时做好装配式建筑构件价格采集及发布工作,尽快在信息期刊中以“新材料信息价专栏”刊登。“新材料信息价专栏”信息价作为建设工程计价的参考。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站。附件:1.装配式构件信息价发布模板2.编制说明模板及编制要求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2月5日附件1装配式构件信息价发布模板序号编码名称规格单位含税价(元)除税价(元)备注预制混凝土构件(简称PC构件)1042904001预制混凝土柱m32042904002预制混凝土单梁m33042904003预制混凝土叠合梁m34042904004预制混凝土整体板m35042904005预制混凝土叠合板m36042904006预制混凝土外墙板m37042904007预制混凝土内墙板m38042904008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m39042904009预制混凝土双叶叠合墙板m310042904010预制混凝土外墙面板(PCF板)m311042904011预制混凝土外挂墙板m312042904012预制混凝土楼梯m313042905001预制混凝土阳台板m314042905002预制混凝土凸窗m315042905003预制混凝土空调板m316042905004预制混凝土女儿墙m317042905005预制混凝土压顶m318042905006预制混凝土护栏m19042905007预制混凝土叠合板式阳台m320333103001成品橱柜上柜400*700m21333103002成品橱柜下柜(含面板)550*900m22224702001成品混凝土风帽个预制钢构件1330106005钢屋架t2330106006钢桁架t3330106007钢柱t4330106008钢梁t5330106009钢吊车梁t6330106010钢平台t7330106011钢支撑t8330106012钢墙架t9330106013零星钢构件t10224701001不锈钢无动力风帽套11224702001成品混凝土风帽个12330101003焊接空心球网架t13330101004螺栓球节点网架t14330101005焊接不锈钢空心球网架t15330106002钢构件固定支座套16330106003单向滑移支座套17330106004双向滑移支座套18112701001钢楼梯(踏步式)t19112701002钢楼梯(爬式)t20012914018自承式楼层板0.6㎡附件2编制说明模板及编制要求一、编制说明1.“新材料信息价专栏”信息价作为建设工程计价的参考。2.所有构件均为运到工地的价格,按××公里运输范围内考虑,每增加一公里费用××元/km。3.PC构件砼标号或钢筋含量不同时,可调整价差。4.钢构件除锈等级为××,包含××防锈漆××遍,××中间漆××遍。二、编制要求:1.在信息期刊中以“新材料信息价专栏”刊登装配式构件信息价。2.编制说明模板供各市参考,各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在此基础上调整修改。3.PC构件模具按正常加工周期及工期考虑。4.PC构件应在名称规格栏中标注砼标号、钢筋含量、保温材料及厚度等特征。5.若钢构件除锈、油漆未做统一说明的,可在名称规格栏逐一说明。6.发布示例见表一:表一序号编码名称规格单位含税价(元)除税价(元)备注预制混凝土构件(简称PC构件)1042904005预制混凝土叠合板,C35,钢筋122kg/m3,厚度60mm以上m32042904011预制混凝土外挂墙板,C35,钢筋94kg/m3,保温材料XPS50mm厚m3预制钢构件1330106007焊接H型钢柱3t以内t2330106007焊接H型钢柱3t以上t3330106007φ159以上钢管柱t注:钢构件使用钢材为Q345B,除锈等级为Sa2.5,包含环氧富锌底漆两遍(70μm),环氧云铁中间漆一遍(70μm)
- 关于跑道区混凝土垫层变更单价确定的复函
- 广西晟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咨询合同外跑道区混凝土单价的函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原跑道区石粉稳定层变更为C20混凝土层,因该混凝土层上方还铺设了粗、细集料沥青混凝土、防水、防潮漆及混合型塑胶面层等,此C20混凝土层应为垫层,而非面层,不能参照原工程量清单中混凝土面层有关清单计价。同时,也不宜参照原工程量清单中以体积为计量单位的跳高撑杆插斗、跳远踏板混凝土基础单价。即变更后的C20混凝土垫层无适用及类似清单单价套用。根据该工程合同12.1条款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变更后的跑道C20混凝土垫层可参照以面积为计量单位的人行道混凝土基础定额(C2-0147、C2-0148)执行,并乘以合同约定的下浮系数计算。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2月5日
- 关于调整铝合金门窗等信息价发布规定的通知
-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柳州质安处,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及《关于营改增后价格信息发布除税价计算调整的通知》(桂造价〔2017〕10号),现将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及幕墙的价格信息发布规定调整如下:自2018年第一期期刊起,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及单元式幕墙应发布运到工地的成品信息价,其他幕墙发布定额中相应材料信息价。门窗及幕墙安装费应按我区相应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计价。上述材料不再以税前项目费形式发布信息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按调整规定做好上述材料价格测算及发布工作。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站。附件:1.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幕墙成品信息价编制说明模板及编制要求2.其他幕墙材料信息价发布模板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2月2日附件1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幕墙成品信息价编制说明模板及编制要求一、编制说明(一)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1.所发布的成品信息价为到工地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运杂费、运输费、采保费。2.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成品信息价包括标准国产普通五金配件、玻璃,不包括特殊五金配件、建筑工程门窗抽样检测费。门窗安装套我区建筑装饰工程相应定额子目计价。3.铝合金(塑钢)推拉窗、平开窗、平开门、地弹门亮子高度在650mm以内按相应门窗计算,高度在650mm以上按固定窗计算。挑窗中挑出部分宽度600mm以内的固定窗按相应窗型计算,挑出宽度600mm以上的固定窗按固定窗计算。4.门窗玻璃采用5mm白玻,中空玻璃采用(5+9A+5)mm无色透明浮法玻璃,若实际采用玻璃不同的可以调整玻璃价差。5.铝合金门窗型材按表面氧化处理考虑,如采用其他处理方式应增加费用为:粉末喷涂××元/m2,电泳××元/m2,木纹××元/m2。6.所有门窗的价格为不带纱产品价格。7.铝合金门受力构件壁厚≥2.0mm,铝合金窗受力构件壁厚≥1.4mm。(二)幕墙1.单元式幕墙发布成品信息价;其他幕墙不发布成品价格,发布相应材料价格。单元式幕墙成品信息价不包括幕墙的三性(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风压变形性能)的检测费用。单元式幕墙安装及其他幕墙的制作、安装套相应定额子目计价。2.若实际采用玻璃不同的可以调整玻璃价差。3.幕墙主料厚度≥3mm。(三)计算规则1.门连窗:门与窗分别以面积计算,门与窗以门洞外边线分界。2.异型窗、圆弧形窗按其外接矩形尺寸以面积计算。3.与玻璃幕墙连为整体的无框玻璃门按门以面积计算。(四)适用范围:1.门窗使用的型材及配件,应由合法的生产厂家生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2.生产和安装应按桂建质字[2004]8号文规定执行。(1)提供门窗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和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2)提供门、窗出厂合格证及近两年内该类门、窗的型式检验报告。二、编制要求:1.编制说明模板供各市参考,各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在此基础上调整修改。2.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已经规定了型材和玻璃等的生产标准,因此不必在说明中赘述膜厚等。3.门窗在名称规格栏中标注型材、表面处理方式、玻璃规格等主要特征,次要特征(例如不含配件)在备注栏标注。4.若铝合金门窗型材表面处理方式、门窗是否带纱未做统一说明的,可在备注栏逐一说明。5.门窗、幕墙成品信息价发布示例见表一:表一序号编码名称规格单位含税价(元)除税价(元)备注111090900138系列铝合金不带纱平开窗m2211090700190系列铝合金不带纱气密推拉窗(三轨)m2311090200196系列铝合金不带纱推拉门m2411091500180系列铝合金隔热断桥推拉窗(中空玻璃不带纱)m25111903001无框全玻璃地弹门不带上下帮(12mm钢化白玻)m2不含配件6112101001铝合金纱扇m27065701001单元式幕墙(双层真空6+12+6)m26.若当地无单元式幕墙的,可不发布该种材料成品价,相关的编制说明亦不写。附件2其他幕墙材料信息价发布模板1.采集发布幕墙型材价格时应注明为幕墙使用,型材表面处理方式在备注栏标注。2.其他幕墙材料信息价发布模板见表二,各市可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展。表二序号编码名称规格单位含税价(元)除税价(元)备注1015101001幕墙铝合金型材kg表面处理方式、颜色2144101003幕墙结构胶L3144110001耐候胶L幕墙用4020307001幕墙胶条m5030310001不锈钢风撑支6030310002不锈钢旁撑支7091301002铝塑板m2板规格、铝厚、表面处理8090503005铝板m2板厚、表面处理方式9030401002点式幕墙接驳挂件单爪套10030401003点式幕墙接驳挂件双爪套11030401004点式幕墙接驳挂件四爪套
- 关于2013 年广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二)的通知
- 桂造价〔2018〕3号各有关单位:经核查,2013年《广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勘误,见附件。附件:2013年《广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表(二)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2月1日附件2013年《广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表(二)页码定额编号或部位错误正确第一册园林绿化工程P13D1-16~19单位:见表单位:10m3P48D1-289种植土消耗量1.000种植土消耗量10.000P48D1-290基肥消耗量1.000基肥消耗量10.000P111D1-649~651单位:10m2单位:10m3第二册仿古建筑工程P8二、砖细工程6.砖细半墙半槛面宽度,按图示延长米计算。6.砖细半墙半槛面,按图示延长米计算。P85D2-406单位:10块单位:10m
- 关于2013 年广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消耗量定额勘误(二)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经核查,2013年《广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勘误,见附件。附件:2013年《广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表(二)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2月1日附件2013年《广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表(二)页码定额编号或部位错误正确第一册园林绿化工程P13D1-16~19单位:见表单位:10m3P48D1-289种植土消耗量1.000种植土消耗量10.000P48D1-290基肥消耗量1.000基肥消耗量10.000P111D1-649~651单位:10m2单位:10m3第二册仿古建筑工程P8二、砖细工程6.砖细半墙半槛面宽度,按图示延长米计算。6.砖细半墙半槛面,按图示延长米计算。P85D2-406单位:10块单位:10m
- 关于咨询10KV高压电缆管沟工程中电力保护管指导价和电缆井室土方开挖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复函
- 广西南宁铁程投资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咨询10KV高压电缆管沟工程中电力保护管指导价和电缆井室土方开挖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函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没有信息价的材料,其价格由甲方和预算编制单位根据工程要求和自身需求进行市场询价确定。二、10KV高压电缆敷设工程不适合套用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包括电缆敷设所需的电缆沟、井工程应执行广西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市政道路一起招标(不含电缆敷设)的室外电缆沟、井工程,电缆沟、井的挖填、砌筑等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十页的计算规则D.1.1挖土方第四点:“管道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方工程量按沟槽全部土方量2.5%计算”,适用于市政给排水工程的土方工程量计算,不适用于电缆沟、井室土方开挖工程量计算。电缆沟及井室土方开挖应根据设计及规范要求按实计算。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2月1日
- 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1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我协会决定开展2018年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单位会员,可自愿申请参加2018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二、工作安排中价协信用评价委员会派专人负责信用评价工作的跟踪指导,人员及负责地区安排如下:三、进度安排1.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月-2018年2月)中价协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各信用评价初评机构,设专人负责信用评价工作,熟悉信用评价工作内容、标准、程序等内容。对本地区的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宣传动员,讲解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内容、标准、方法,以及申报的具体程序和报送资料的详细要求。2.企业申请评价阶段(2018年3月-2018年4月)申请参加信用评价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申报系统使用说明》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申请表,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待资格核验后,方可登录填写基本信息,并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及评价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文件扫描件后,打印申请书报送至各地信用评价初评机构。3.初评机构评价阶段(2018年5月)各地区信用评价初评机构制定具体评价方案(含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分组情况、时间安排、工作分工、人员培训、纪律等内容),对造价咨询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在信用评价系统上进行打分。如人工打分和系统自动赋分不一致,需写明原因,并在5月底前随初评结果报送中价协信用评价委员会。4.终评阶段(2018年6月)中价协信用评价委员会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和《信用评价委员会暂行管理办法》在信用评价系统上打分,并重点核查初评机构分值和评价系统自动赋分不一致的指标,确定评价最终分值和信用等级。5.公示及异议复核阶段(2018年7月)终评结果在中价协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满前向中价协提出书面异议,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中价协信用评价委员会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告知异议提出人。信用评价结果将在中价协网站、中国建设报、工程造价管理杂志等媒体上公开发布。参评企业可在中价协网站上自行打印信用等级证书。四、有关问题说明1.本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的评价期为2015年至2017年三个年度。2.参与国家、行业(中价协)、地方标准、定额、课题及业务建设编制情况有效期为2012年至2017年六个年度。论文发表时间有效期为2015至2017三个年度。3.企业特色奖项的认定以发文时间在评价期内为准。不良行为以处罚时间在评价期内为准。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可登陆中价协网站(www.ceca.org.cn)下载查看。五、工作要求1.各信用评价单位应设立信用评价办公室,组织专人负责信用评价工作,要认真学习,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2.信用评价工作要遵循客观、公正、回避的原则,相关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严谨,实事求是,遵守纪律,保守商业秘密和和个人隐私,并接受社会监督。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8年1月15日附件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附件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 转发关于征求《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关于征求《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建办人函〔2018〕3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水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运输委、水利(水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起草了《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18年2月14日前将意见函告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同时将电子版发至zaojiaguanlichu@163.com.联系人及电话:张磊010-5893323158933216(传真)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请在信封上注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征求意见”字样),邮编:100835.附件:1.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2.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3.起草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8年1月16日
-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计划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有关部署,深入推进工程造价“放管服”改革,经广泛征求有关省市和单位意见,我部制定了2018年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计划和2018年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计划要求组织指导承担单位抓紧落实。附件:1.2018年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计划2.2018年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8年1月17日
- 关于征求《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关于征求《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建办人函[2018]3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水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运输委、水利(水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起草了《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18年2月14日前将意见函告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同时将电子版发至zaojiaguanlichu@163.com。联系人及电话:张磊010-5893323158933216(传真)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请在信封上注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征求意见”字样),邮编:100835。附件:1.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2.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3.起草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8年1月16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水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运输委、水利(水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起草了《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18年2月14日前将意见函告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同时将电子版发至zaojiaguanlichu@163.com。联系人及电话:张磊010-5893323158933216(传真)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请在信封上注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征求意见”字样),邮编:100835。附件:1.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2.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3.起草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8年1月16日
- 关于南宁五象新区核心区商务街项目商业办公地块工程幕墙计价问题的复函
- 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关于南宁五象新区核心区商务街项目(商业办公地块)工程幕墙计价问题的函收悉。根据我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依据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幕墙二次深化设计费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中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的划分,该项费用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勘察设计费”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未包括该费用,若合同文件无约定,该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二、钢骨架干挂石板幕墙子目中不锈钢干挂件调整问题。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中钢骨架上挂石板墙面02020122子目,不锈钢干挂件为561套/100m2,若该项目设计不锈钢干挂件为1333套/100m2,且合同文件中无其他约定,定额子目中的不锈钢干挂件数量可以按设计规定进行调整。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1月23日
- 六部门发文要求各类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将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
-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六部门印发《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将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据介绍,2014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出了工伤优先、项目参保、概算提取、一次参保、全员覆盖的制度安排。3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率已达到99.73%,累计4000多万人次建筑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部分地区结合实际一并推动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全面推开创造了条件。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部署,深入落实《意见》要求,6部门加大力度,将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根据通知,要依法合理确定缴费比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可以项目或标段为单位,按照项目或标段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或工程合同价)的一定比例参保缴费。对人工成本占比较低的工程建设项目,可按照人工成本乘以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方式计算工伤保险费。对于难以确定直接人工成本的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各统筹地区要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根据当地工伤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科学合理确定费率。同时,注重发挥浮动费率作用,低保费起步,逐步实现收支平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和标段,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即时补办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现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将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考核体系,未参保项目发生事故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责成工程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必要时可对总承包单位或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启动问责程序。各地相关部门要为参保工程建设项目及标段和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人性化服务,积极探索优化适合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登记、缴费、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服务流程,开辟绿色通道、专门窗口等,提供一站式服务。要最大限度缩短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流程、简化手续,力争实现施工企业办理参保缴费备案当日办结,避免因办理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而影响工程开工进度。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施工期内督促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台账,对项目施工期内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施工人员发生工伤后,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确认劳动关系,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相关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对在工地内发生、事实清楚、当事双方无争议的工伤案件实行“快认快结”,一般应当在1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在参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建筑施工企业要保证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和停工留薪期间的法定待遇,在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工伤职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摘自《中国建设报》
- 六部门发文要求 各类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将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
-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六部门印发《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将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据介绍,2014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出了工伤优先、项目参保、概算提取、一次参保、全员覆盖的制度安排。3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率已达到99.73%,累计4000多万人次建筑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部分地区结合实际一并推动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全面推开创造了条件。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部署,深入落实《意见》要求,6部门加大力度,将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根据通知,要依法合理确定缴费比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可以项目或标段为单位,按照项目或标段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或工程合同价)的一定比例参保缴费。对人工成本占比较低的工程建设项目,可按照人工成本乘以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方式计算工伤保险费。对于难以确定直接人工成本的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各统筹地区要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根据当地工伤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科学合理确定费率。同时,注重发挥浮动费率作用,低保费起步,逐步实现收支平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和标段,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即时补办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现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将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考核体系,未参保项目发生事故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责成工程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必要时可对总承包单位或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启动问责程序。各地相关部门要为参保工程建设项目及标段和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人性化服务,积极探索优化适合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登记、缴费、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服务流程,开辟绿色通道、专门窗口等,提供一站式服务。要最大限度缩短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流程、简化手续,力争实现施工企业办理参保缴费备案当日办结,避免因办理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而影响工程开工进度。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施工期内督促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台账,对项目施工期内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施工人员发生工伤后,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确认劳动关系,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相关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对在工地内发生、事实清楚、当事双方无争议的工伤案件实行“快认快结”,一般应当在1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在参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建筑施工企业要保证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和停工留薪期间的法定待遇,在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工伤职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摘自《中国建设报》2018.01.18宗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