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安:用经适房的价买套商品房
- 54岁的倪洪志在江苏淮安某乡政府做门卫,和妻子加起来月收入才2100元左右。2009年以前,倪洪志一家四口与父母一起挤在18平方米的宿舍里,“床是上下铺,一张饭桌一放,几乎没什么空间了”。2009年,他买了淮安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去年底,他交了余下的款,购得全部产权,总算拥有了自己的房子。共有产权房是什么?和传统保障房有啥区别?低收入家庭买得起吗?会不会有人搭便车靠此赚钱?记者进行了调查。和传统经适房有啥不同?从2007年开始,淮安推行共有产权的经济适用房,符合一定条件的困难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淮安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处处长吴延宏介绍,按照共有产权模式,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其用地由划拨改为出让,将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之间的价差和政府给予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显化为政府出资,形成政府产权。“比起传统的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是老百姓花了经济适用房的钱买到的商品房。”根据淮安市的规定,个人产权占七成,政府占三成。倪洪志家所购买的这套房,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总价在16.5606万元,他只需要支付70%的购房款即11.59万元,就可以住进这套房子里。如果要购买全部产权,5年内购买的按原供应价格结算;5年以后8年以内购买的,按原供应价格加当年的利息结算;8年以后购买的按届时市场评估价格结算。居住期间,购买人不需为政府其余三成产权支付房租。如果选择出售自己的七成产权,政府则与下一个持有人共享产权及收益。去年12月19日,通过几年的积累,倪洪志手头宽松了一点,又向亲戚借了点钱,总共花费了49680元,从政府手里回购了30%的产权,“我现在算是完全拥有这个房子了”。吴延宏说,共有产权住房本身就是商品房,个人产权部分的权利和普通商品房一样,整个住房的个人出资额等同于相同面积传统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购房人不仅不会多出钱,而且个人产权部分的出资额还略低于购买同面积商品房,并享受商品房的保值、增值,不会像传统经济适用房那样失去了购买商品房的机会成本。至今,淮安市区共向936户中低收入家庭供应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其中,717户为中低收入困难家庭,219户为拆迁住房困难家庭;向995户家庭提供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证,可在两年内选房购房;共有153户购买了政府产权,占接近5年到期者中的90%左右,回收资金838.24万元。会不会有人“搭便车”?经济适用房政策,最惹争议的往往是分配问题,该保障的落了空,不该保障的“搭便车”。吴延宏介绍,淮安市建立了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成立了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中心,对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的经济状况实行联动审核。记者从淮安市民政局了解到,2013年淮安市新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共654户1626人,申请户的所有信息数据已通过民政、房产、公安(车辆管理)、社会保障(养老)、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银行、证券公司等9个部门联动审核。“这些部门涵盖了一个家庭所有的经济活动,比如可以查你的存款,了解你的经济收入,知道你有无汽车房子,是不是炒股。”吴延宏说,经过严格的审核,共认定91户家庭不符合申请保障房条件,占申请家庭的13.9%。这些家庭已退出本次申请,并无一例投诉。对于申请者,淮安的界定为,家庭月收入900元以下、申请人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达5年以上、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无房家庭优先购买)。一些地方曾出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购人弄虚作假购买经适房,若干年上市后获得巨大收益,吴延宏说:“传统经适房其实也是‘有限’产权,退出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各种优惠,但是事先没有对产权进行明确的界定。而共有产权房恰恰是把这个含糊的‘有限’变为了明晰的‘比例’,把若干年后缺乏依据的“补缴”,变成提前告知的按产权‘分成’,这样就简单明了,有据可依了。”他说,在淮安模式中,使用权全部归购房者。政府作为共有产权方,保留相应的处置权,这就能对购房者倒卖牟利起到限制约束的作用。因为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有明确的比例和权属关系,如果私下倒卖,购房人会因为没有合法的产权凭证而存在极大风险,并且买卖双方都已构成对共有产权人利益的侵占,会受到相应的追究。低收入家庭买得起吗?最初,淮安曾尝试个人和政府的产权5∶5,但后来统一改为7∶3,即个人首付需要交70%的购房款,比普通商品房的首付比例要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卢中原认为,第一笔购房款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是一笔巨款。2012年,一次摇号选房引来500多人申购,但是仅有170多人成功认购,而实际成交则为140多户,另有30多户选择了退订。“退订的原因在于首付款的金额还是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淮安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刘远胜主任说。目前住在低矮房子里的吴霞一家,人均收入才600元,为了改善住房条件,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小区康居花园的共有产权房。周边的商品房房价为每平方米4600元,按照便宜5%—10%计算,吴霞的心理价位在每平方米4200元。“按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算,得要30万元左右,先交七成房款,大概20万元。”对于她来说,20万元也很难拿出来。记者采访的其他几个申购者也认为,中低收入家庭在购买共有产权房时,最大的问题是“手中无粮”,为买一套房,不得不向亲朋们“东拼西凑”。吴延宏说,由于低收入群体往往没有稳定工作,银行不愿意给他们贷款,一来担心他们还款能力弱,二来贷款数额比不上常规房贷。经过多方沟通研究,淮安市房管局与保障房中心、银行、担保公司设计了一个针对经适房用户的贷款解决方案。保障房管理中心用保障房基金为所有经适房用户在建行、中行的贷款兜底,直至贷款人实在没有还款能力,保障房基金替贷款者还款并收回其所有的那部分产权,重新投入经适房之中。借款人转而进入廉租房保障。而担保公司则为银行提供收入不稳定的借款人临时不能还款的风险担保。由于保障基金兜底,这种担保不占用担保公司的信用额度。(消息来源:人民日报)
- 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中兴街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中兴街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资雁发改审批〔2013〕13号、〔2013〕1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若愚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四川省若愚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资雁发改审批〔2013〕1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3071100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雁江区宝台镇2.2建设规模:道路长2826米,宽28米等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质保期及缺陷责任期按相关规定执行)2.4招标范围:该项目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全部(具体情况、条件和要求详见“专用合同条款”)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1.1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相关条件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建管规定),近3年已完成2个市政公用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相关条件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建管规定),近0年已完成0个市政公用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1(具体数量)个标段。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4年5月20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联系电话:028-85569858)。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4.3/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5日09时00分,地点为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阳市财政局二楼)。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四川省若愚粮业有限公司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邮编:641300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28-23038510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账号:/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银沙北街92号邮编:610031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5182156667
- 前10月财政收入增长稳中趋缓 “三公”经费降21.3%
- 11月24日上午召开的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受省政府委托,省财政厅厅长王一宏向大会作了《关于四川省2014年财政预算变动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我省1-10月财政收入增长稳中趋缓,民生保障支出同比增长15.6%,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总额比上年同期下降21.3%。财政收入规模仍居全国第8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以来,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仍为3059.2亿元。中央财政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272.89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由6864.12亿元变动为7137.01亿元。省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仍为794.2亿元,支出有两项变动:一是中央财政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272.89亿元,二是省级财政增加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补助462.58亿元。以上两项加减相抵后,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315.02亿元变动为1125.33亿元。《报告》指出,1-10月,全省财政收入执行情况与同期经济运行态势基本吻合。从收入增幅看,受宏观经济下行、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影响,全省财政收入连续7个月呈现个位数增长,收入增长稳中趋缓,收入规模继续居全国第8位。公共预算支出规模稳步扩大《报告》显示,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在去年较高基数上保持较快增长,支出规模稳步扩大,支出进度比上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增幅提高2.9个百分点。1-10月,全省各级“十项民生工程”和19件民生实事预算执行总额达1402.7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3%;全省民生保障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长15.6%,产业发展支出增长12.8%,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长14.5%。一般性支出得到有效控制,“三公”经费等大幅下降,截至10月底,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总额比上年同期下降21.3%。另有统计显示,自“营改增”试点以来,已为全省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超过80亿元。同时,省级安排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28亿元,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创新主体培育等核心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升产业技术层次和企业创新能力。
- 今年我省计划改造危旧房棚户区和建设保障性住房约30万套
- 看变 2016年,我省“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进入第三个年头。 虽说已到第三年,这项工作却丝毫没有步入“平淡”,建设目标依旧保持“大手笔”——全年计划改造危旧房棚户区和建设保障性住房约30万套,力争完成投资750亿元,同时实施农房建设35万户。 更引人注目的,是关于“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的新话题——棚改货币化安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在这些新鲜的关键词背后,是这项工作在2016年的全新转身。新的一年,“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究竟有哪些新变化?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A. 棚改货币化安置 亮点:货币化安置比例将超50%,商品住房库存和待开发量超过商品住房年销售量两倍的市县,原则上停建棚改安置住房 成都内燃机总厂生活区居民杨强彬从没有公共配套设施,经常断水、断电、断气的筒子楼里搬了出来,终于和尴尬日子说了“再见”。 搬到哪儿去?他有两个选择:一是住进政府建设的安置房;二是选择货币化安置。杨强彬选择了后者,“政策优惠太多了。” 杨强彬介绍,他家以前的房屋面积是73平方米,按政策拿到了100.5万元的拆迁安置费,他花了83万元在附近小区买了一套89平方米的二手房后,还有剩余。 更实惠、更自主,让越来越多的棚户区居民选择了棚改货币化安置。相对于“政府建设安置房”的传统安置模式而言,棚改货币化安置就是棚户区居民自己选购商品房,政府买单,房价超出协议部分由居民自补。 2016年,货币化安置将成为我省棚改安置的主流。今年我省计划改造危旧房棚户区和建设保障性住房约30万套,货币化安置比例要超过50%——这是首次明确“超过半数”的目标。去年初,我省提出的货币化安置目标为40%。 同时,我省今年将建立货币化安置长效机制,形成以货币化安置为主的棚改安置模式。此外,对商品住房库存和待开发量超过商品住房年销售量两倍的市县,原则上将停建棚改安置住房,一律采取货币化安置。 B.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 亮点:将创新省级统贷模式,拟建立“政策性金融+省级统贷+市县政府购买服务”的棚改融资新模式 谈起今年棚改如何融资,绝对绕不开一个新词儿——政府购买棚改服务。 这是什么意思?“政府棚改资金大量来自政策性银行贷款,过去这笔钱是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则要求其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管理——也就是说,量入为出,有多少收入用多少钱。”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实际上限制了贷款规模。 2016年我省计划启动危旧房棚户区27万户改造,完成改造需投资1200亿元,而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和社会投资只能解决其中50%。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背景下,剩下的600亿元该如何筹措? 我省探索的解决之道,是创新省级统贷模式。我省拟建立“政策性金融+省级统贷+市县政府购买服务”的棚改融资新模式,即省级层面设立一家非监管平台公司作为承贷主体,统一向贷款期限长、利率低的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进行对接,获得贷款后再给各个市县,市县政府各自购买棚改服务并还款。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认为,市县政府财力弱,购买力不足,贷款难度大,由省上统一征信,则信用更强,贷款难度相对较低。全年将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专项贷款600亿元。 除从政策性贷款获益外,各地也将探索出多种渠道筹资的创新模式。采取PPP模式,发行私募债券作为棚改项目资本金……“顶层设置+基层探索”多渠道筹资,确保棚改加速推进。 C. 农房建设与管理 亮点:将全省农房建设纳入政府监管范围,保障安全,避免规划设计建设随意性 “如果没有政府补贴,我们可能没机会住上新房子了。”看着工人在工地上往来穿梭,泸县兆雅镇石龙村农户刘崇清的眼睛笑成了一条缝。离他新居不远处,散乱堆放着几块老屋基石,依稀可见当初破败的景象。 保障农村居民“住好房”,今年我省全年计划实施农房建设35万户,其中农村危房改造15万户,完成农房建设投资230亿元。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54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 不光建房,保障现有农房安全,今年也将有创新性举措。 统计显示,过去地震中倒塌或严重受损的房屋中,约80%是农村住房。“过去农村建房基本处于没人管的状态,质量隐患较大。”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省将制定《四川省农房建设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将全省农房建设纳入政府监管范围,通过相应标准和管理,避免隐患。 D. 农民工住房保障 亮点:着力“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将逐步放宽农民工购买产权型保障性住房限制 从达州到成都打工的陶德祥,一家4口都住在工地上。为了给儿子、儿媳留出单间房,陶德祥和工友挤在一间10多平方米的宿舍。 这样的境况正在改变。今年我省继续执行“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该行动自2013年以来,每年将当年竣工的公共租赁住房的30%定向供应给农民工。到去年底,已向20万农民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6万余套。“今年农民工申请公租房将和市民一样,无数量限制。”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除对农民工在当地的居住(就业)年限作适当规定外,不得设置其他排斥性规定。农民工将按照城镇本地户籍居民同等准入条件等标准申请享受同品质的住房保障。 对农民工的住房保障,还有“更多招”。上述负责人透露,根据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意见,我省将逐步放宽农民工购买产权型保障性住房的限制;允许成都等省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改售”试点城市,把向农民工出售公共租赁住房纳入试点范围;同时增加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为农民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记者熊筱伟)
- 四川:住宅老旧电梯两年完成改造 业主可提申请
- “蜀道不难,回家爬楼难。楼里的电梯比我的身板还差,三天两头出毛病。”住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修建的楼房,成都市民姜爷爷有吐不完的苦水。省安监局、省质监局、省住建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省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将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提出用两年时间,也就是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老旧电梯的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 根据省质监局和安监局统计,目前全省住宅电梯超过11.6万台,并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加。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说,早期安装使用的电梯存在标准偏低,机房防尘、防雨、防水、防火、温控等不能满足安全运行技术要求的问题,更因为电梯没有使用期限等报废标准,老旧电梯运行时间长、老化磨损较为严重,特别是使用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安全隐患较多,事故风险较大。 为此,我省成立由省质监局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参加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省住宅老旧电梯的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 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的目标鼓舞人心,姜爷爷充满期待。然而,费用哪个出呢?对此《实施意见》有回答:其一,建立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经费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其二,“三无”老旧电梯,即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电梯,和因为部分特困户、低保户及低收入群体等原因造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经费则由市(州)政府统筹解决。 根据要求,完成《实施意见》下达的“2年任务”,分摸清底数、安全评估、更新改造和建机制“四步走”。 第一步的摸底,将对全省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进行摸排登记,并要求各市州政府今年6月20日前将摸底的情况报送省质监局。这当中,省质监局将制定《四川省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作为重要安全评估标准。 进入第二阶段的安全评估时,《实施意见》要求安全评估机构应是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并要求今年12月底前完成评估,出具报告,提出更新改造方案或措施建议。 到更新改造这一关键环节时,将招标施工单位进行。值得一提的是,老旧电梯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或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根据“安全评估报告”提出的更新改造方案或措施建议,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更新改造申请。(记者李媛莉)
- 工程造价“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
-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日前印发的《工程造价行业“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基本定型并完善;全行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500亿元,人均年产值突破40万元,打造20家可承担国际工程咨询业务、产值过10亿元的大型企业,100家可承担以造价管理为核心综合工程顾问业务、产值过亿元的大中型企业。 《规划》明确,要建立市场统一的计划规则,按照简明适应、传承和扬弃相结合的原则,制订《工程造价费用构成通则》,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国际接轨,完善工程量清单项目划分规则。要以服务工程建设、城市建设的创新发展为目标,开展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绿色建筑、低碳建筑及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定额的编制。要加强对市场价格信息、造价指标、指数、工程案例信息等各类型、各专业造价信息的综合开发利用,丰富多元化信息服务种类。以BIM技术为基础,以企业数据库为支撑,建立工程项目造价管理信息系统。要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探索在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中实行差异化管理。加强与各部门、各行业实现信用奖惩联动,形成失信联防体系。明确执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和人员的追责机制,建立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 同时,《规划》还强调,要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可持续发展、创新发展,并通过完善执业教育制度、实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引导高校专业人才培养等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159个特色小镇候选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6年特色小镇推荐上报工作。 根据各省(区、市)经济规模、建制镇数量、近年来小城镇建设工作及省级支持政策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2016年各省(区、市)共推荐159个特色小镇。其中,浙江省在数量分配表中名列第一,可推荐10个。按照要求,候选特色小镇近5年应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重大生态破坏、重大群体性社会事件、历史文化遗存破坏现象。经过各省(区、市)组织相关县级人民政府推荐填报,组织专家评估把关并实地考核,填写专家意见和实地考核意见,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后,由部村镇建设司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财政部农业司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上报的候选特色小镇进行复核,并现场抽查,认定公布特色小镇名单。
- 7部门公布质量提升任务清单 多项内容涉及质量惠民
- 4月10日,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我省质量强省建设和质量提升行动推进情况。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农业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发展委7部门,公布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安排,多项内容涉及质量惠民。 3月1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四川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大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着力打造品质四川、建设西部质量高地。《方案》出台后,省级各相关部门、各市(州)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共同发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产品质量提升是下一步的重点之一。我省将制定消费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将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用电器、轨道交通、装饰装修材料、防水材料、农资、食品相关产品等8大类产品纳入提升重点,优先从校服、电线电缆、家具、化肥、石墨烯、无人机、玄武岩等7个重点产品入手,瞄准国内外先进标准,逐个行业、逐类产品持续推进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对人造板和木质地板、涂料、卫生陶瓷、建筑玻璃、墙体材料、家具、防水与密封材料、陶瓷砖、纺织产品、纸和纸制品等10种“川字号”产品开展绿色产品认证评估,严查彻办儿童用品、食品相关产品、家用电器、电线电缆、农资、建材、汽车及配件、特种设备等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健全工人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开展工地扬尘专项治理攻坚行动。 品牌建设备受关注。我省将制定实施“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认定办法”,结合“万千百亿”工程建设,支持具有明显产业集群特征、较好区域品牌基础的产业园区(集群集聚区)形成品牌“抱团式”“板块式”发展态势,提升区域产业协同发展能力。启动人工智能、航空与燃机、生态环保等八个重大专项,提升科技供给体系能力。开展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三年行动,以成都、乐山等试点城市和100万以上人口城市为依托,带动区域发展,提高新开工装配式建筑比例。地震烈度8度及以上高烈度设防区和灾后重建地区新建学校、医院建筑采用减隔震技术比例达20%。以高速公路、重点水运项目、国省干线为重点全面建设品质工程,重点推进实施全省旅游质量综合监管示范区创建、全省旅游服务质量示范企业创建、旅游行业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应急队伍及游客救援点建设等项目。 截至目前,四川名牌产品企业总产值达9800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37.5%,全省工业品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房屋建筑、重大交通、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均为100%。(记者刘佳)
- 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公共保障住房租赁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 锦江、青羊、金牛、成华、武侯区房产管理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市级相关部门: 《成都市城市公共保障租赁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已经多次修改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城市公共保障租赁住房,是城市公共住房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切实解决保障对象住房问题的有效方式。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学习《成都市城市公共保障租赁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理解把握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公共保障住房的租赁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附件:成都市城市公共保障住房租赁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成都市城市公共保障住房 租赁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公共保障住房(以下简称公共住房)的租赁管理,促进我市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建设,根据《成都市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成府发〔2006〕50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成府发〔2007〕4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住房是指依照《成都市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成府发〔2006〕50号)规定,由城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面向最低收入家庭的实物配租住房(以下简称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住房)及面向中等偏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的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 第三条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以下简称五城区)范围内的公共住房的租赁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房产管理局是我市公共住房租赁管理的主管部门。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公共住房租赁工作的统筹协调。市住房保障中心具体负责公共住房房源的筹集、房屋配租和租赁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作好住房保障家庭子女入学、户口迁移等相关协调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公共住房的年度需求计划,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经市住房委员会审议后确定。 市住房保障中心应当根据年度计划和资金安排,采取收购二手房、商品房或新建等方式及时落实房源。 第六条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烈属等特殊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住房。 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和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 第七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住房的租金标准按照房改政策租金标准确定,对特殊困难家庭可实行减、免。减、免的申请受理、审核工作,由市住房保障中心会同区房产管理局、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承担。 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的租金标准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住房保障中心按照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并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第八条申请公共住房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相关申请表,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区房产管理局审核。 (二)区房产管理局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完成审核,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查档取证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由区房产管理局会同街道办事处在申请家庭的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房产管理局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报送。 (四)市住房保障中心对区房产管理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在10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分别办理《成都市最低收入家庭实物配租资格认定通知单》、《成都市个人租赁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第九条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住房或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申请家庭,由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房源筹集情况进行配租。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军人、烈属家庭凭相关证明材料可以优先获得承租资格。 申请家庭应当服从市住房保障中心的配租安排,拒绝接受或放弃配租安排的,将被停止十二个月住房保障的资格。 第十条承租公共住房的家庭,不得再享受租金补贴。 第十一条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承租两年后,可以申请购买所承租的经济适用住房。 承租家庭购买所承租的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审核、限购面积按照《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成府发〔2006〕52号)的规定执行。 承租家庭购买所承租住房的价格,按照购房当年全市同类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确定。 第十二条市住房保障中心成立非营利性的管理机构对公共住房进行专业化管理,也可以委托其他专业性管理公司对公共住房进行社会化管理。 委托其他公司管理的,市住房保障中心应当与所委托的公司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第十三条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住房或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承租资格的家庭,应当与管理机构或管理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承租公共住房的家庭应当爱护房屋及相关设施、按时缴纳租金,使用期间的物业管理等直接与居住房屋相关的费用由承租家庭承担。 第十五条市住房保障中心会同五城区房产管理局、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建立对租赁公共住房家庭的动态监管体系。区房产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对承租家庭的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年度核查,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区房产管理局报送的复核结果对承租家庭的承租资格予以延续或取消。 第十六条承租公共住房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住房保障中心作出取消承租资格的决定,由管理机构收回承租的公共住房: (一)在年审中发现住房和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承租条件的; (二)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 (三)未及时缴纳租金,经催告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缴纳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五)将承租的住房转借、转租的;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承租的住房居住的。 (七)其他应该取消承租资格的情形。 第十七条市住房保障中心使用公共住房制度专项资金所购廉租住房和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的资产所有权属于市级政府,不得作为事业单位资产。 第十八条对公共住房制度专项资金应按照《成都市公共住房制度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财综[2006]23号)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在市住房保障中心设立专用账户,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 第十九条依照本办法出售的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的售房收入和公共住房的租金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科目编码:1030199),应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市级财政。 售房收入管理: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售经济适用房收取房款时,应向购房人开具票据。收取的售房收入,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在经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核算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归集后,使用“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按规定及时缴入市级金库。 租金收入管理:市住房保障中心收取公共住房租金时,应向承租人开具“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收取的公共住房租金收入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在经财政批准开设的核算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归集后,使用“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按规定及时缴入市级金库。 第二十条市住房保障中心在公共住房制度实施中需支出的公共住房维修与管理费用、委托企业管理费用、上缴国家税费、筹集公共住房发生的中介等各类费用,以及宣传、公告、专题调研、场租费、劳务费、会议会务、培训等各项专项费用,应纳入公共住房专项资金预算,在年度公共住房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二十一条其他区(市)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成都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二○○七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 转发中价协关于发展2019年第二批资深会员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发布的《资深会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关于做好资深会员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中价协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第二批资深会员的申请与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请方式本次资深会员的申请与评审均通过中价协会员服务系统(https://mem.ccea.pro)进行,不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人的业绩和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由其所在省级造价协会负责审核。符合《办法》中申报条件的中价协普通个人会员,可登录会员服务系统——“申请资深会员”板块进行填报即可。二、推荐方式本次资深会员的发展依旧采取由三名资深会员推荐或由省级造价协会推荐以及自荐三种方式。1.三名资深会员推荐承担推荐责任的资深会员可登录会员服务系统——“推荐资深会员”板块对拟推荐的申请人进行推荐,填写推荐理由。每位资深会员当次只可推荐一名申请人。2.省级造价协会推荐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除按《办法》中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申报外,也可直接向各管理机构申请。省级造价协会需登录会员服务系统——“推荐资深会员”板块,结合各自会员发展和服务情况,向中价协直接推荐,但推荐数量不得超过分配名额(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自荐在工程造价行业内做出特殊贡献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专业人士,可通过会员服务系统——“申请资深会员”板块填报相关信息,并选择“自荐”方式直接报送至中价协。三、进度安排1.申请人的申报时间和推荐时间截止至12月6日;2.省级造价协会应于12月13日前完成材料初审和推荐工作;3.中价协于12月23日前组织评审委员会完成审核工作,并于月底前公示第二批资深会员候选人名单。四、联系方式中价协会员服务部联系人:陈玥联系电话:010-68331210附件:1.资深会员管理办法2.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资深会员申报表3.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资深会员推荐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9年11月28日
- 建设部副部长黄卫:当前清欠工作存在四大问题
- 建设部副部长黄卫21日表示,当前清欠工作存在四个主要问题。--部分地区政府项目清欠进度滞后。截至12月10日,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剩余拖欠工程款数额约60.5亿元。其中包括市政工程14.5亿元,政府用房项目14.1亿元,交通工程10.9亿元,教育工程5.8亿元。黄卫说,这些拖欠大多属于地方配套资金不能落实,工程超概算,有的是工程结算时间长,有的是省级政府统筹协调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社会项目清欠难度较大。目前,社会项目2003年以前拖欠工程款的偿付比例为84.4%,落后于政府项目的清欠进度。黄卫说,我们在督察中发现一些项目虽然签订了还款协议,但没有落实资金来源。在剩余社会项目拖欠工程款中,有一些拖欠单位由于改制、破产等多种原因,已经不存在,造成了呆账和死账问题。--防新欠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黄卫表示,有关工程担保、工程价款结算、质量保证金等长效机制措施,在一些地区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适应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建设资金监管机制不完善,工程建设超概算的问题也比较突出,部分项目仍存在结算时间长等问题。--2004年以来新竣工工程仍存在拖欠问题。黄卫说,个别地区仍存在不顾自身经济实力和发展状况,搞所谓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其中不少项目资金来源没有保证,存在边清边欠的现象。还有一些地方政府投资项目仍在要求承包商垫资施工,存在新的拖欠隐患。(新华网)
- 珙县现役消防中队BT招商建设项目招商(标)公告
- 一、招商(标)条件:本招商(标)项目珙县现役消防中队BT招商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珙发改基4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珙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商(标)人为珙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商(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标)。本招商(标)项目珙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商(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珙发改基419号)的招商(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商(标);■委托招商(标))。招商(标)人选择(本招商(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31114004)的招商(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正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项目名称:珙县现役消防中队工程二、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三、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珙县巡场镇河口村,总占地面积约8000m?,总建筑面积约5870m2,其中消防中队1幢约5540m?,训练塔1座333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役消防中队营房、训练塔以及围墙、道路绿化、亮化、水、电、气、通讯等管网建设等附属配套工程。2、建设地点:珙县巡场镇。3、招商(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四、最高限价:986万元。五、建设期限:360日历天。六、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七、招商(标)方式:本次招商(标)是集投资、建设、移交为一体的模式招商(标)。中标人完成项目工程融资、施工、设备的调试、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工作,并对工程的项目管理、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安全评价及资料归档等全面负责,最终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八、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2、投标人需提供4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文件(时间范围:开标截止之日前20日历天)。3、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招商(标)人可派出考察组,对中标人进行实力考察,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考察。不允许任何单位、个人挂靠参与本项目投标,中标人也不得转包本项目工程,否则按违约处理。4、本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须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资人具备该项目所需相应施工资质可直接进行施工;若投资人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应与具有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九、投标保证金(含融资和施工):投标人须向招商(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0万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从基本账户缴纳,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2014年6月23日16:00前到达招商(标)文件指定账户。十、项目合作方式、投资回报与回购方案1、项目合作方式:(1)招商(标)人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依法确定监理单位。(2)中标人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项目建设及移交等全过程的建设管理及施工组织工作,并接受招商(标)人的监督管理。2、项目投资回报:项目投资回报率按16%进行确定。项目投资回报金额以工程结算投资总额的余额为基数乘以投资回报率,作为投资人的投资回报。招商(标)人保留提前还款的权利,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招商(标)人提前支付回购资金,经招商(标)人、中标人双方协商后相应等额减少工程费审定结算金额作为计算回报金额的计算基数,具体事宜待款项支付时协商解决。3、回购方案:(1)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工程费用金额的40%(不计回报率);(2)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第十三个月内,支付工程费用审定结算金额的30%并按本期支付工程费用金额、计算期数、投资回报率16%/年计算支付本期投资回报;(3)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十五个月内,支付工程费用审定结算金额余额(不含质量保证金)并按本期支付工程费用金额(不含质量保证金)、计算期数、投资回报率16%/年计算支付投资回报。(4)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在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质量保证金将退还给中标人(不计利息);质量保证金为审定结算金额的5%。(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当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工程实物投资量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后14天内,招商(标)人将履约保证金退还至双方在本项目工程共管的专用账户,转为中标人的工程投资资金。十一、人工费及主材调差按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执行。十二、招商(标)文件的获取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参选者于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珙县巡场滨河西街北二段一号珙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持以下资料购买招商(标)文件: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以上资料全部要求查验原件,同时留复印件(含年检页)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2.报名费:人民币200元,资料费:(含招商(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电子版)每套售价2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3.招商(标)人不提供邮购招商(标)文件服务。十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珙县政务中心四楼(本项目开标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商(标)人不予受理。十四、中标人的确定本次招商(标)若只有一个投标人报名,由评标委员会对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评审结论均为“符合”,可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有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商(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十六、联系方式:招商(标)人:珙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珙县巡场滨河西街北二段一号邮编:644500联系人:韩先生、谭先生电话:0831-4316552传真:0831-4315286招商(标)代理机构:四川正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中心城区春华路金茂苑1幢邮编:614000联系人:陈先生、段先生电话:0833-2488771传真:/
- 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意见 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近日,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律师是创新城市管理执法方式、促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广东、山东等地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引入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规范文明执法、提高行政处罚执行率、减少暴力抗法和争取人民群众理解支持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实践证明,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实践优势和职业优势,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有利于提高相关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也有利于引导城市管理相对人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意见》,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主要采取聘请“律师驻队”的模式。“律师驻队”是指城市管理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由律师事务所指派一名以上的专职律师常驻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提供法律服务,协助执法。驻队律师不仅要为聘用单位提供法律服务,还要在聘用单位办公,随队赴执法一线提供法律服务。驻队律师的工作任务、工作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由各地结合实际,通过法律服务协议方式约定。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律师协会要认真做好律师事务所推荐和驻队律师的选派、指导、培训、评估和奖惩工作,不断提高驻队律师工作质量和效率。城市管理部门要为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认真研究、及时反馈驻队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驻队律师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明确职责定位。在为城市管理部门提供法律意见时,侧重发挥法律参谋助手作用,提高城市管理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面对执法相对人时,注重体现中立地位,发挥律师职业优势和第三方作用,引导行政相对人依法表达诉求,减少因执法产生的摩擦。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一是制定开展律师驻队工作的实施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二是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专项经费,将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 各省(区、市)可以在全省(区、市)或者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更好开展。(部宣)
- 《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征求意见
- 为规范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的评价、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性,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制订了国家标准《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于近日发文,针对《标准》征求意见。 《标准》分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及附录5项内容,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等作了规定。《标准》适用于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价,评价对象为城市。 《标准》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的宗旨:应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生态格局,维系生态本底的渗透、滞蓄、蒸发(腾)、径流等水文特征的原真性,保护和恢复降雨径流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 传统城市开发建设模式,由于下垫面的过度硬化,破坏了水的循环路径,使水文特征发生变化,对城市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等造成巨大影响,放大了灾害风险。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在维系山水林田湖草生态格局的基础上,强化雨水径流管控,最大限度维持城市开发前后水文特征不变,修复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涵养水资源、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 《标准》同时规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路线与方法:应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理念系统谋划,因地制宜、灰绿结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方法综合施策。 传统做法过度依靠管网进行排水,切断了雨水的径流过程,使城市下垫面对雨水径流的滞蓄、渗透和净化的功能丧失,自然的海绵体功能消失。海绵城市建设改变了传统的技术路线和方法,充分发挥自然下垫面海绵体功能,既能缓解生态、环境、资源的压力,又能通过灰绿结合,降低工程造价和运维成本。 技术路线由传统的“末端治理”转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管控方法由传统的“快排”转为“渗、滞、蓄、净、用、排”,通过控制雨水的径流冲击负荷和污染负荷等,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的综合目标。 《标准》还明确,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要从项目建设与实施的有效性、能否实现海绵效应等方面进行评价。其中,“地下水埋深变化趋势”、“城市热岛效应缓解”为考察内容,其他为考核内容。
- 成都楼市兴起低首付风潮 真实惠还是陷阱?
- “购房首付只需2万元”、“零首付购房”……以低首付为卖点的楼盘销售广告不断见诸报端,并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记者不完全统计,自6月份以来,已有30余个在售项目打出了以“低首付”为主题的销售广告。而这股骤然而起的“低首付”风潮中,有多少是实实在在给了购房者实惠,有多少细算下来味同鸡肋?记者日前搜罗目前在售低首付楼盘的相关信息,一探究竟发现:尽管所有低首付都能一定程度上减轻购房者首次付款压力,但受各家公司低首付具体条件影响,消费者所获实惠相差极大,少数“低首付”苛刻的还款条件让购房者所获极为有限。首付探底花样繁多据记者调查,目前市面上所谓的“低首付房”多为“首期分期付”和“余款缓付”两种方式。记者了解到,余款缓付是指,购房者只需交纳1-2成首期款(或2-5万元),余款在规定期限内缓付,比如城东的国嘉·锦江城市花园、瑞升望江橡树林、天空城,城西的星悦领地、炎华置信·西江月,城南航空港片区的森宇·翰林上岛、和贵·久居福、华阳的双华麓港、龙泉的锦上城、温江的珠江国际花园、世纪光华等项目。森宇的翰林上岛项目近期推出了“头款1万元”,可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无息借款支持。销售人员举例到,一套80平方米的房屋,只需交纳1万元的定金,首付2成约6-7万元,可在3年内分三次偿还给开发商。开发商称,这样的付款方式大大地方便了购房者的资金安排。此外,在地震后成都市场还首现了“零付款购房”项目,如东山国际新城、戛纳·滨江等。上周,位于华阳的商品房项目戛纳·滨江推出了50套特惠房,开发商称购买这些房源均可享受由开发商提供的首期款2-3年的缓付帮扶政策。也就是说,购买优惠后总价为42.5万元的一套房子,若申请贷款购房,首期款3成12.75万元可以申请2-3年的无息缓付。首期分期付款是指首付款要在一定时间内分成几批次付完,目前市场上常为的多为一年期限,最长的也不超过3年时间。李先生去年在城南一楼盘购买了一套78平方米的房子,首付总额为12万元,开发商要求他签订合同时交1万元,余下的分四季度付清,每一季度不得低于2.5万元。“其实,这样的低首付根本未减轻多少压力,只是在时间上稍微对自己的经济有所缓冲”,李先生的话多少带有些许无奈。但低首付却让开发商感觉有好处。城东某开发商表示,他们的楼盘首付从三成降至两成后,市场反映非常明显。选择购买低首付房的客户人群,大多为经济实力有限的年轻人,低首付房为他们大大降低了购房门槛,实现了他们的有房梦。营销利器实惠有限“低首付仿若是当下楼市开发商营销的主要利器,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开发商招徕顾客的杀手锏,不然,零首付是不会出现的。”一位市场资深人士向记者表示,其实,低首付只是让购房者在贷款利息方面占了便宜,从减轻经济压力来说只算是杯水车薪,因为开发商垫付的首付款大多要求购房者在短时间内还清。一位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一套总价为50万元的房子,首付3成即为15万元,现在购房者只需交纳2万元的头期款,余下的13万元首付款可3年后缓付。按照银行现行房贷利率(5年期7.74%)计算,这13万元商业贷款3年所产生的利息约为16093元。而这笔钱就是购房者现在能从中获得的实惠,很多人因为细算了这笔账,才会为之心动。低首付房刺激了销售,所以才会有越来越多的开发商以此招揽生意。但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虽然同为“低首付房”,但带给购房者的实惠却是各有不同的,有的低首付房是指定了户型和面积、并且只针对特殊人群执行的。高新西区某楼盘只针对购买100平方米以上户型、第一次按揭购房的客户,可缓付2成首付款。但这2成余款必须在今年年底之前结清,也就是说现在购买,开发商为购房者垫付了6个月的利息,约1800元左右。因此,有专家表示,购房者在看到低首付宣传的同时,一定还要看产品适不适合你。两头还款更要当心因此,业内专家提醒购房者,“低首付”也算是一种商业促销手段,对于买家而言,要慎重分析对比促销前后的价格,看看是真实惠还是“鸡肋”诱惑,同时充分评估自身还款能力,因为选择了低首付房后,在一个期限之内购买者就要面临同时还银行和开发商两笔款。成都仁智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传海表示,现在盛行的“低首付购房”,虽不能从实际上给予购房者过多的优惠,但对于有些购房者而言还是十分受用。降低了购房门槛,缓解了部分购买者的短时间资金压力,提前实现了一些人的有房梦。社会学者杨洋则表示,近年来,国家货币政策一直处于从紧状态,目前房地产的发展态势已对开发商的资金链形成了相当的考验,大批低首付房出现,一方面是开发商撬动市场需求的一种营销手段,一方面则可以理解为开发商在变相回笼资金,以缓解自身资金链压力。对于购房者来说,在买低首付房时不仅要考虑自身的经济实力,还要全盘考虑开发商的实力。
- 昆明滇池度假区保障房用地规模150亩
-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今年将全面实现产业发展新突破,还将全面启动150亩用地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已计划2013年在全市率先实现全域城镇化。这是从昨天召开的度假区2011年经济工作会暨产业突破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动员大会上获悉的。据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罗建宾介绍,今后的5年,将是度假区发展的关键时期,因此在昨天的经济工作会上已提出,度假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是:通过5年努力,到2015年,度假区旅游服务业总收入力争达到277亿元。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252亿元,年均增长27%以上;主导产业(服务业)占增加值的比重超过90%,到2015年服务业总收入达到612亿元,年均增长29%以上。到2015年力争实现度假区经济规模、开发建设、招商引资、产业培育、体制机制、争先进位六大跨越。其中明确了在“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即2011年要达到的目标是:第三产业增加值100.77亿元,增长18%以上;旅游服务业总收入237.17亿元,增长2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7.85亿元,增长25%;收储土地面积2500亩;接待游客人数增长率12%;招商引资实际到位内资40亿元、实际到位外资5000万美元。为达到该目标,度假区提出,2011年,要确保4个新开工亿元以上旅游服务业项目,竣工1个项目,并继续加快新长征商务大厦、云天化天盟农资连锁总部项目建设。此外,将加快度假区园博园项目建设,确保今年5月开园。(消息来源:云南网)
- 北川首座中型水库开工建设
- 今日,作为北川新县城水源地的开茂水库将开工建设。开茂水库距北川新县城4公里,项目估算总投资8.78亿元,设计总库容2453万立方米,是一座以城镇供水和灌溉为主,兼顾农村人畜供水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利工程。建成后不但可以保障北川新县城及其周边14.6万人饮用水,而且还能解决北川的“经济心脏”——北川山东工业园用水“瓶颈”。同时,该水库还将向附近的安昌工业园、永安—香泉工业园提供生产用水。开茂水库工程作为北川历史上第一座中型水库工程,也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省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的水源工程之一,被列入《四川省农业发展上台阶规划》和《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消息来源:华西都市报)
- 美姑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美姑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已由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凉发改社会[2009]3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美姑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美姑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发改政策[2010]1269号)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119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天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美姑县巴普镇海子路3号;2.2建设规模:扩建业务用房7500平方米;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施工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4年(2007-2010)内完成不少于2个同类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监理标段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4年(2007-2010)内完成不少于2个同类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5日00时00分至2011年9月9日23时59分在《四川省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4.2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00元。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9月30日13时30分,地点为:凉山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凉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7号)。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联系方式招标人:美姑县人民医院地址:美姑县海子路3号邮编:646450联系人:郑先生电话:0834-8242305传真:0834-8242305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宜宾市南岸蜀南大道西段4号1单元邮编:610000联系人:周女士电话:0831-2321030、18989257786传真:0831-2321030
- 大竹县竹阳镇幸福街小学运动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大竹县竹阳镇幸福街小学新建运动场项目已由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竹发改综[2011]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竹县竹阳镇幸福街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竹县竹阳镇幸福街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竹发改综[2011]1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9024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西华工程招标监理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规模:新建式功能运动场一个,占地面积4603平方米。2.2建设地点:大竹县竹阳镇幸福街。2.3计划工期:240个日历天。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施工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资质,近三年内至少已完成二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两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只能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各方均应在报名结束前已注册达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网。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个标段。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09日至2011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2011年10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达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网(网址:htt://www.dzztb.gov.cn,联系电话(兼传真)0818-2181199),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未在达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网上报名,无须持单位介绍信前往,具体操作请登录达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网)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01日09点30分,地点为达州市金兰路136号“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联系方式招标人:大竹县竹阳镇幸福街小学地址:大竹县竹阳镇幸福街70号邮编:635100联系人:颜女士电话:0818-6237333传真:0818-6237333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账号: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华工程招标监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万科加州派一幢三单元11楼19号邮编:610021联系人:谢先生电话:0818-6102068传真:0818-6102068
- 邛崃市平乐消防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邛崃市平乐消防站建设工程已由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邛发改审批〔2012〕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邛崃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邛崃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项目,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邛发改审批〔2012〕7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邛崃市平乐镇2.2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2400㎡。主体工程共三层,附属工程包括训练塔、篮球场、体能训练场等。2.3标段划分:1个标段2.4项目工期:150日历天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范围2.6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7957784元,其中评标价为7425981元、规费为206829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为324974元。2.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工程量清单偏差、设计变更、设计缺陷、不可抗力等原因产生的新增工程,按邛府发[2012]7号文相关规定办理。2.8本项目按工程合同拨付资金。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1)施工资质等级要求:进入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房建总承包Ⅳ组及以上企业;(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有关行政处罚期间;(3)在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类企业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4)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级别二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经理;(5)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4、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6日至2012年10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邛崃市公安局办证大厅一楼(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688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注:以上资料在报名现场验原件并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23日10:00时,地点为邛崃市公安局办证大厅一楼(司马大道688号)。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联系方式招标人:邛崃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邛崃市文昌街121号联系人:严丝露联系电话:028-88771780招标机构:邛崃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地址:邛崃市司马大道168号市政务中心6楼联系人:陈帆联系电话:028-88761162
- 双流县经济适用房成功摇号
- 8月8日,双流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尚善雅舍”首次举行公开摇号,县纪委、财政局、国资办、审计局、检察院、民政局、房管局领导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214户申购家庭参加摇号活动。活动现场,不仅设置了楼盘的沙盘模型,还公布了该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让老百姓一目了然。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本次摇号软件系统经过了具有测评资质的成都市信息系统与软件评测中心的测评,并在活动正式拉开后软件才启封。为了让内场和外场的人同时看到摇号活动全过程,整个活动采用了视频直播的形式。根据此前公布的销售摇号规则,摇号活动的顺序为:一是对2013年申购人中的第一类优抚对象进行摇号确定其选房顺序;二是对2013年申购人中的第二类优抚对象进行摇号确定其选房顺序;三是对2013年经济适用房申购户摇号确定其选房顺序。据了解,双流县“尚善雅舍”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第一阶段申购登记工作已于7月31日结束,本次活动旨在确定已登记购买“尚善雅舍”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家庭的选房顺序。(消息来源:四川日报)
- “‘汶’答新时代”新闻发言人:旅游饭越吃越香,8级抗震房越住越舒心
- 在此次“川”越十年·全国党报党端联合采访活动中,每个极重灾县(市、区)根据采访主题和路线,在每个关键点位都有“‘汶’答新时代”新闻发言人,介绍当地发展和个人生活巨变。 5月8日,汶川点位新闻发言人、汶川特别旅游区讲解员连华玉首先亮相。作为土生土长的汶川人,连华玉见证了汶川县10年间的变化。“能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是之前完全不敢想象的。” 记者:重建十年,百姓生活最大的变化在哪里? 连华玉:最大的变化在收入上。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大家都吃上了旅游饭。开餐馆、开茶馆,最近又流行起了民宿。房子修得漂亮,交通配套完善,更多的人愿意到我们这里旅游,大家的收入都在增长。 从整体数据上看,汶川旅游产业发展非常显著。去年全县旅游接待量达600.15万人次,比2008年增长53.3倍,年均增长55.9%。旅游总收入达27.03亿元,比2008年增长51.7倍,年均增长55.4%。 在具体推进中,汶川通过治水文化、羌藏文化、熊猫文化、大爱文化“汶川文化四朵花”,打造“世界汶川·水墨桃源”,并成功创建汶川特别旅游区国家5A级景区、汶川大禹文化旅游区国家4A级景区。 下一步,我们还将立足“健康”主题,重点推进康养旅游产业的发展。到那个时候,大家的旅游饭还能“吃得更香”。 记者:居民生活的硬件、软件保障水平如何? 连华玉:作为当地百姓,做梦都没想到能住上这样的大房子。我们现在的房子都是8级抗震,住起来安心、舒心。 生活的保障不仅体现在硬件上,软件的配套也得到进一步完善——目前,“五险统征”一站式服务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已落实见效,县里还为全县农户购买农村房屋保险,为群众购买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90%以上。 同时,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这些大城市才有的项目,汶川也在落地建设。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得到进一步落实。有了这些软硬件的保障,相信未来,我们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记者唐泽文张红霞徐中成)
- 关于公布2019年广西区建设工程造价综合技能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个人:2019年11月21日,2019年广西区建设工程造价综合技能大赛在荔园维景国际大酒店圆满落幕。大赛历时1个月,共吸引了来自我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41家单位、241人参与。经过预赛、决赛两阶段的激烈角逐,竞选出了团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2名,个人优秀技术标兵5名(获奖名单详见附件)。希望获奖的团队及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扬成绩,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促进我区工程造价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特此通知附件:2019年广西区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综合技能大赛获奖名单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9年11月25日
- 多项不量化指标激励科学发展
- 蒋巨峰主持省政府常务会,修订省政府市﹙州﹚目标管理办法从1995年起,省政府对市(州)政府实施目标管理。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省政府决定对这一目标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省长蒋巨峰8月3日主持召开的省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该修订办法。过去的目标管理内容较为繁杂,指标设置分散。修订后,考核指标大幅减少,更加简明扼要,突出了总体取向和核心指标。考核指标分为发展指标和否决指标。发展指标中,GDP增长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税收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民生支出占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只明确为考核指标,年初不下达具体量化指标,年终根据全省平均水平进行考核,其主要目的是激励各地又好又快发展;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引进到位国内省外资金及外商投资实际到位额、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率、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等指标在年初要下达具体量化指标。否决指标包括计划生育、耕地保有量、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班子廉政建设等5项,如出现重大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办法同时明确,原则上不再新增考核指标。会议指出,攀西地区资源丰富,钒钛、稀土等重要资源的战略地位突出。要积极争取把攀西资源开发提升为国家战略,把攀西建成世界级钒钛产业基地和我国重要的稀土研发制造中心,成为国内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谐文明的产业发展示范区。会议研究了省政府近期重点工作,强调要做好汶川地震重灾区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和扶贫帮困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努力实现我省“十一五”发展目标,初步形成“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对防汛抗洪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开展好上海世博会四川活动周相关活动,办好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和第七届残运会。会议还研究了促进我省藏区发展的一批民生改善、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等重大建设项目。会议审定了《四川省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修订草案)》、《广元港总体规划》,决定授予成都市锦江区等7个县(市、区)“省教育工作先进县”称号。(消息来源:四川省政府网)
- 关于“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争创范围外城市、县城、镇乡和村庄自荐申报进入考核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
- 各市(州)人民政府:2010年5月,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确定2010年全省“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实施范围的通知》(川城乡治[2010]4号),将10个城市、15个县城、100个乡镇和1000个村庄列入了全省“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以下简称“五十百千示范工程”)争创范围。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考核办法》(川城乡治办[2010]148号文印发)有关规定,为扎实推进“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允许争创范围外的城市、县城、镇乡和村庄通过自荐申报程序进入“五十百千示范工程”考核范围,竞争5个城市、10个县城、100个镇乡、1000个村庄示范名额。现将自荐申报进入考核范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程序(一)严格对照条件自荐申报。未列入2010年度“五十百千示范工程”争创范围的城市、县城、镇乡和村庄,对照《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川委办[2009]29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按照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治理办)印发《考核评分细则》(川城乡治办[2010]148号文印发),经自查认为达到全省示范条件的,可自荐申报进入考核范围。申报程序为:设区城市向省治理办自荐;县城向市(州)自荐;镇乡、村庄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向市(州)自荐。自荐材料包括:自荐申请报告;按《实施方案》推进“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的总结。(二)市(州)择优推荐。市(州)人民政府对辖区内自荐县城、镇乡和村庄按照“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进行复核后,择优向省治理办进行推荐。所推荐的县城不超过1个,镇乡不超过2个、村庄不超过5个。已有县城列入“五十百千示范工程”争创范围的市(州),原则上不再推荐县城。推荐材料包括:市(州)人民政府推荐报告;县城、镇乡和村庄自荐材料。(三)领导小组审批确定。省治理办对自荐城市和各市(州)推荐的县城、镇乡和村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情况和“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成效进行审核评估后,提出建议意见上报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审批确定进入考核范围的城市、县城、镇乡和村庄。二、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荐申报进入“五十百千示范工程”考核范围,为未能进入争创范围的城市、县城、镇乡和村庄进入示范行列,成为全省标杆提供了机会和途径,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以进一步发现典型,推出先进。(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地在推荐备选县城、镇乡和村庄时,要严格把关,认真复核,确保推荐的县城、镇乡和村庄在全省具有示范效应。三、申报时间请各市(州)务必于2011年1月15日18:00前将城市自荐材料和县城、镇乡和村庄的推荐材料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同时报送省治理办。联系人:马云,联系电话〈传真〉:028-85567236,电子邮箱:jstcsjsc@163.com。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O一一年一月五日川城乡治办[2011]3号.doc
- 乐山市徐家扁小学办公楼维修加固工程
- 采购公告标题:乐山市徐家扁小学办公楼维修加固工程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徐家扁小学办公楼维修加固工程预审公告:无采购方式:询价采购招标编号:SZQ-GCCG-11075公告日期:2011年8月24日16时27分行政区划:乐山市-乐山市中区采购包个数:1个采购人:更正公告:无委托招标单位/采购中介机构名称:本级政府采购中心中介机构编码:包号:1类别:工程采购单位:包的描述:乐山市徐家扁小学办公楼维修加固工程该包技术指标:报价人资格要求:询价文件发售方式:询价文件发售起止时间:询价文件售价:询价文件发售地点:投标区Email: 报价开始日期: 0000年0月0日0时0分 -->报价截止日期:2011年9月2日12时0分报价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询价公告1、项目编号:SZQ-GCCG-110752、项目名称:乐山市徐家扁小学办公楼维修加固工程3、项目概况最高限价:88.7915万元.工期要求:90日历天。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的验收规范和标准。5、询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递交方式:以询价申请人基本账户转账入询价人账户询价人开户行名称:工行乐山市春华路支行询价人帐户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会计核算支付中心询价人账号:2306382109126413044交款截止时间2011年9月2日12时00分,询价申请人须在询价截止时间前持银行转账进账单复印件至采购中心换取收据方有效。如询价申请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询价保证金将被没收(1)如果我方拒绝按相关规定修正报价;(2)如果我方在交纳了询价担保以后放弃询价;(3)如果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缺席或迟到询价会;(4)如果我方在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询价有效期内撤回询价文件;(5)如果我方接到询价人签发的成交通知书后,在询价有效期内未能或拒绝按询价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施工合同协议书;(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6、履约担保金:报价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交纳。本询价工程最高限价为88.7915万元,为防止询价申请人低价抢成交,本询价文件规定以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成交的,成交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成交价与基准值之差额的2倍现金差额履约担保金。7.资质要求(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不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的二级或二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开展加固业务时,必须聘请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2、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近6个月在本单位购养老保险(3、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近6个月在本单位购养老保险(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近6个月在本单位购买养老保险8、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11年8月24日至2011年8月31日,须持下列证件到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春华路南段422号二楼)购买询价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证书副本原件;(2)拟派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3)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4)购买人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询价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也不得转让。9、报价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10、提交报价文件的时间:2011年9月1日上午09时起至9月2日上午12时00分止,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11、询价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9月2日下午2:30。1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0%,主体(外廊柱)完工后付3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30%,经工程结算部门竣工结算后支付至结算审定总价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当日起一年后支付。。联系电话:0833-2192933联系人:周先生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其它内容:备注:采购结果公告:暂无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意见
-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加强全省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障城镇安全运行,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署,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建设,强化管理、消除隐患,因地制宜、创新机制,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的原则,把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作为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摸清底数、科学规划、加快建设、强化管理。驻军单位、中央直属企业要按照国办发〔2014〕27号要求,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城镇地下管线的普查、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到2015年底,全省设市城市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建立城镇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试点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到2020年,县级以上城市和“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以下简称“试点镇”)完成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力争将管网漏失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到2025年,全省建成较为完善的城镇地下管线体系,大幅提升城镇地下管线应急防灾能力和安全运行水平。二、主要任务(一)全面开展城镇地下管线普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城镇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制定普查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认真实施城镇地下管线普查,组织做好普查成果验收、归档移交和保密保管工作。普查工作要以供水、排水(含雨水管、污水管及雨污合流管)、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为重点,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彻底掌握地下管线基本情况,并就地下管线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进行全面调查。认真查实地下管线的规模大小、位置关系、功能属性、产权归属、运行年限等基础信息,了解掌握各类地下管线的运行状况。城镇地下管线的普查成果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集中统一管理。2015年6月底前,设市城市完成地下管线普查成果验收和归档移交工作;县级城市和试点镇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二)建立健全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标准统一、互联互通、资源整合、综合利用”原则,统一坐标系统和技术标准,制定地下管线信息数据的交换标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汇总并提交目录清单,充分利用现有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尽快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并预留通用接口,实现与各地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的数据共享。有效利用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城镇地下管线现状进行快速查询和综合分析,为城镇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实现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时更新,及时将城镇地下管线竣工资料、补测补绘资料输入系统,为地下管线的动态管理提供支撑。设市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人防等各专业工程的专项规划、现状图及管线的综合图文普查资料,应按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2015年9月底前,设市城市完成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工作;县级城市和试点镇在2016年9月底前完成。(三)科学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根据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和城镇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并依据其编制各管线专项规划。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统筹考虑地下管线与城镇现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衔接,满足各管线单位需求,加强与道路交通、人防建设、地铁交通等地下基础设施建设间的协调。对生产经营性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要按照相关标准严格审查把关,原则上不得在中心城区新建此类管线,在其他区域建设时,不得与其他管线等设施交叉形成密闭空间。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完成规划区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县级城市和试点镇在2016年底前完成。(四)强化地下管线建设的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对地下管线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落实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监理、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制度,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新(改、扩)建地下管线工程,按照规定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地下管线工程开工前,必须依法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业主单位要通过法定程序,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各类地下管线作业施工单位,分工开展地下管线建设相关工作。测绘单位要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放线、验线和竣工测量等工作。施工企业必须按确定的放线区位进行施工,严禁在情况不明时盲目进行地面开挖作业等“野蛮开挖”行为。监理单位要对地下管线施工位置进行复核,对施工等环节实施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监管。地下管线工程未经规划核实或核实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地下管线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内容,加强地下管线规划、设计和实施情况的督查,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损坏地下管线行为及时查处,依法严肃处理。(五)统筹推进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原则,依据经批准的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市政道路建设计划,统筹安排道路建设和地下管线建设工程。在制定市政道路建设、维修和改造年度计划时,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告知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便其指导管线业主单位相应制定各专业管线年度计划,并与市政道路建设年度计划同步实施。城镇地下管线建设要力争一次敷设到位,并适当预留足够横穿道路管道、支线管道、引上管道、用户侧管道接口和其他管线位置。同步完善检查井、配电箱、集线器等地下管线配套设施,做到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建立健全市政道路施工掘路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道路挖掘数量和规模,减少“马路拉链”现象。(六)加强地下管线安全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部门、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管线产权单位积极联动的巡视养护和隐患排查制度,强化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巡查发现的地下管线及配套设施安全隐患,应告知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加强地下管线的日常巡护,及时处理危害管线安全的行为;管线产权单位要编制完善地下管线安全应急抢修和处置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管线管护人员专业素质,配套完善安全检测及应急装备,并定期组织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加强地下管线隐患排查工作。落实隐患整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制定年度计划,重点清理占压地下管线的违法建筑、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和“无主”地下管线,并限期整改或消除。严格划定地下管线安全保护范围,规范保护区建设行为,杜绝新建(构)筑物压占城市地下管线。加强城市窨井盖等配套设施管理,及时补充修复盗失和损坏的设施,并严肃查处恶意侵害、盗取地下管线及配套设施的行为。强化从业人员对意外事故的风险辨识和评估能力,杜绝盲目施救,防止次生事故与衍生灾害的形成;在事故现场要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周边人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与技术专家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处置解决方案,提高安全事故防范、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水平。(七)加快推进城镇老旧管网改造。采用经济耐用、安全性高的管材、配件和先进施工工艺对城镇老旧管网进行改造。重点改造超过使用年限、材质落后、漏损严重的供排水管网和存在事故隐患的燃气、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加快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更换灰口铸铁管、混凝土管等材质管道,配套阀门井、消火栓等附属设施。因地制宜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系统建设,改造过流能力不足的排水管渠,按照标准规范加快雨水管网建设;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要加快截流干管改造和建设。抓紧更换建设标准低、腐蚀严重的城镇燃气管道,同步做好管道防护和隐患排查工作。统筹推进城镇电网、通信和广播电视架空线入地改造工程,加快光纤入户和广播电视数字化同轴电缆入户改造工作。2015年底前,按照“十二五”专项规划和相关要求完成老旧管网改造任务。到2020年,全省城镇基本完成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工作。(八)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有条件的城市要结合新区建设和旧城道路改造,积极开展城市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试点建设应严格执行《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2),同步配套消防、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通风、排水、标识等设施。试点城市应引导相关单位组建股份制公司,扩大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投资渠道;或组建地下综合管廊业主委员会,招标选择建设、运行管理单位。试点城市要统筹考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行费用、投资回报和管线单位的使用成本,合理确定管廊租售价格标准,研究制定加强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管理等制度。建成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凡已在管廊中预留相关管线位置的,不得再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线位置。2014年底前,成都市、自贡市、绵阳市、南充市先期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2017年底前,推动有条件的设市城市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对全省地下管线建设的规划统筹、项目协调和监督检查;省发展改革委将地下管线建设改造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促进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的扶持政策;财政厅加大对地下管线建设的财政支持,促进项目实施;省政府金融办、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等研究金融支持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的政策措施;省国资委协调在川央企、省属企业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城镇地下管网普查、规划、投资和建设工作;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等部门配合推进地下管线普查等工作;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能源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老旧管线的专项治理和改造。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把城市地下空间和管线建设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地上地下设施建设,做好地下空间和管线管理工作,依法简化地下管线建设和改造相关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比照国家、省工作机制,建立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二)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社会参与。各地要将城镇地下管网普查、规划编制、信息系统建设等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加大对地下管线建设的投入。有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逐步建立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多形式投融资机制。健全以财政贴息、金融激励等间接方式为主的财政金融支持体系,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以及财政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引导市场资本、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地下管线的投资和建设。结合当地实际,试点开展城镇基础设施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PPP);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创新支持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鼓励国有资本、外资和民营资本发起设立以投资城镇地下管线为主的产业投资基金。有效发挥行业社会组织和民间非营利性机构的作用,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应急防灾知识培训,积极普及和宣传城镇地下管线安全和应急防灾知识。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用公益广告、专题讲座、典型案例报道等形式普及安全常识,增强群众保护地下管线的意识。县级以上城市要依托数字化城市信息管理平台,设立统一的地下管线服务专线,鼓励群众举报投诉危害地下管线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行为。(三)完善法规标准,强化科技创新。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各类地下管线标准规范的梳理和研究工作,提出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具体实施办法,重要地区要执行相关建设标准规范的上限。针对部分区域抗震设防烈度高和地质灾害高发易发情况,加快制定我省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城市地下空间管理、城镇地下管线管理等管理办法。各地应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与地下管线相关的检测、探测、修复、测控技术以及工艺、材料与设备的研究,开发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并推广使用,加大市城镇地下管线科技研发和创新力度。加强对地下管线规模化工业生产企业的培育,支持发展装配式建设方式,推广使用管道预构件产品,提升地下管线预制装配化水平。四川省人民政府2014年9月5日
- 成都今年“北改”第一个棚改项目已完成签约
- 以群众为主体,金牛区百寿路棚改项目用89天实现100%签约昨日,记者从金牛区获悉,西安路街道百寿路14、16、20号棚改项目日前全面完成签约,该项目从召开动迁大会开始,仅用了89天时间,159户住户实现签约率100%,这也是成都市“北改”工程今年第一个完成签约的棚改项目。据介绍,在市、区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指导下,金牛区西安路街道以改善辖区居民居住条件为出发点,结合项目实际,深入研究“曹家巷工作法”,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推进棚户区改造之路。街道坚持以群众为主体的工作思路,在启动棚户区改造之前,针对棚户区具体情况多次开会研讨、探讨工作方案,多次实地考察、广泛征求民意,并且积极指导群众选举产生了项目自改委。从棚改项目进场起,街道、社区干部齐上阵,与项目自改委一起全天候进驻现场,多次组织召开现场政策答疑会,面对面解答居民对棚户区改造的疑问,积极主动向群众宣传相关政策,借助曹家巷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方法为居民细算账,逐步打消居民心中的疑虑。棚户区项目推进过程中,街道干部始终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思想,与自改委一起明确政策、制定细则,明确公开、公平、公正是推进棚改工作的底线,保证棚改过程中不讲人情、不徇私舞弊,实行阳光改造。在街道、社区以及区棚改中心的指导下,自改委针对部分对政策仍存疑虑的群众,组织群众多次上门耐心细致做工作,最终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保证了绝大部分群众的利益,攻坚克难顺利提前完成签约工作。(记者张渝)新闻链接>>>抚琴街3号棚改项目抽签确定评估单位金牛区抚琴街3号棚户区改造项目日前召开附条件协议搬迁动员大会,区棚改中心、区房管局和抚琴街道的相关负责人向居民们介绍了此次抚琴街3号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总体情况和改造原则。抚琴街3号棚改项目是金牛区“棚改”项目,范围包括抚琴街3号,抚琴西北街29号、31号,金鱼街6号、8号,占地面积约25.9亩,涉及住户、商家共计381户。项目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按照自主改造附条件协议搬迁原则,在规定的签约期内签约率达到100%,该项目则立即生效;如超过规定期限,签约率未达到100%,该项目将立即终止。在搬迁动员会上,3位居民参与到了项目房地产交易评估公司的抽签确定环节中,最终居民李小平获得了抽签资格,从38家符合资质的评估公司中抽签确定成都九鼎房地产交易评估有限公司为改造项目的评估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