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外企事业单位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 一、基本信息受理单位:四川省建设厅审批对象:法人收费标准:不收费受理方式:其它审批类型:行政许可审批方式:核准二、许可依据《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四川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1996年10月14日)第十二条:“省外、境外企事业单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须持有资质证书和所在地的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件,到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验证手续。”三、审批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条件,持有有效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城市规划编制等资质证书。四、应交材料①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出省从事城市规划编制专用介绍信。②省外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③四川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或四川省内城市)和税务部门颁发的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④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任命文件及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⑤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及执业印章鲜章、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⑥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⑦在川分支机构(分公司)经营场地证明。五、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工作日承诺时限:18工作日材料预审时间:1工作日六、备注所交资料均要求使用A4纸(图纸除外),加盖单位公章;凡要求提交的资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七、办理地点:办理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联系电话: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028)85535302、85594549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86936381网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jst.sc.gov.cn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sczw.gov.cn
- 厦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科技手段为廉政风险防控把关站岗
- 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厦门中心”)着眼于打造“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的阳光运行平台,在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推广网上业务办理、简化办事材料上做了大量有益探索,实现了“让单位缴得到位、让职工提得方便、让职工贷得顺畅、让职工还得省心、让职工查得清楚”管理服务“五让”目标,极大地促进了事业良性发展,办事效率有效提升。同时,针对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存在“掌握资金量大、社会波及面广、百姓敏感度强、风险隐患点多,业务类型繁杂”等重难点问题,厦门中心注重运用科技手段,搭建起多维监控平台,实现了“审核规范化、流程标准化、平台多维化,监督全程化”廉政风险防控“四化”目标。 运用参数设控。把行政审批事项的各项制度规定,转化为具体系统控制参数,嵌入业务审批信息系统中,任何违规操作在系统上均无法办理。近年来,厦门中心注重把住房公积金各种制度规定,转化为业务参数,嵌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中。如缴存上下限、缴存比例、基数调整、提取保留余额、贷款可贷年限等,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系统的参数化设置,防止人为因素的自由裁量,确保业务审批严格依法依规。 加强部门联核。与相关部门数据联网共享,实现申请条件合规性审核由“对纸制材料的形式审查”向“联网实质性审查”转变。进一步简化办事群众办事申请材料的同时,还可避免因申办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的审批错误,降低了对纸质材料漏审、误判、甚至出现审批人员与申办人员内外串通引起的廉政风险。 系统自动审批。将政策规定、审批条件及计算公式固化为业务系统审批流程,强调能交由系统审批的业务尽量不要人工干预,保证审批结果的客观性。如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过程中,将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业务,由系统进行自动核定,系统审批通过后,还贷资金由系统自动清分,形成授权信息给银行,完成资金划拨。又如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根据贷款申请人的申贷条件,业务系统可自动生成可贷额度、年限等审批意见,系统自动完成审批,避免人为主观因素干扰业务审批结果。 平台实时稽核。为有效解决原有住房公积金稽核工作中存在的人力不足、工作量大、覆盖面窄、手段较单一、无法实时预警等问题,2014年,厦门中心着手研制住房公积金稽核平台系统建设需求,2014年底组织试运行,2015年2月初正式投入使用。该稽核平台以稽核子模块的方式嵌入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中,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与审计监督的常态化和自动化,由传统的人工稽核到计算机自动稽核的转变,有力促进了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和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 戴旭东
- 关于王强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厅党组决定:王强同志任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站长(试用期);史杨华同志任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副站长;陈丽同志任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总站副站长;向学同志任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副站长;周密同志任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副站长;任兆祥同志任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一级调研员;王飞同志任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站长;张宗辉同志任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副站长;程万里同志任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副站长;夏永安同志任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工会主席(副处级);杨光凡同志任省散水泥发展中心主任;杨雷同志任省散水泥发展中心副主任。以上同志原任职务因单位更名自然免除。中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2019年7月2日
- 全省项目在线审批提速
- ?“5天,太快了!”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负责人张建华近日收到了省发展改革委出具的乐山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项目的核准批文。这一天,距他网上提交资料仅5天。而国家法定期限为20个工作日。?不仅速度快,而且不见面。整个流程,包括提交资料等,全程网上办理,项目业主也不用来回跑了。从“面对面”到“键对键”,项目审批提速简化的背后,是省发展改革委大力推进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为支持全省的防疫工作,同时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近来,省发展改革委积极引导项目业主依托在线审批平台开展“不见面”网上审批。截至2月18日,全省共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投资额500万元以上项目2203个,估算总投资4880多亿元。?其中,52个直接服务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项目顺利办理立项手续。其中包括,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疾病流行病学大数据研究平台和精准诊断研发平台、青白江区鑫宏威医用口罩与防护服生产线、乐至县新建年产3000万只医用器械一次性三层平面口罩及100万套防护服生产线、泸县扩建年产8000万只民用口罩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改项目等,估算总投资超过22亿元。
- 成渝北环线3年后全线贯通
- 昨日,由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绵阳至遂宁高速公路遂宁段BOT项目全面动工开建,建设工期3年。这是我省灾后重建的首个重点交通项目,也是今年全省6个BOT公路项目中率先全面开工的项目,它的开建标志着国家高速公路规划中成渝地区环线北环距离全部连通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对灾区重建产生促进作用绵阳至遂宁高速公路是我省第二条以BOT方式运作,也是第一条以市级人民政府为主体实施BOT模式建设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该高速公路连接成都—绵阳—广元高速公路、成都—遂宁—南充和遂渝高速公路,全长176公里。其中,遂宁段路线全长96.96公里,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建设工期3年,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43.01亿元。该高速公路沿涪江东岸走廊布线,起于绵阳与遂宁分界的白顷镇烧房垭,接拟建绵遂高速公路绵阳段,经金华、射洪、红江、吉祥(跨成南高速公路)、永兴、过军坝(跨涪江),止于复桥镇,与遂渝高速公路交叉,向西延伸接拟建内遂高速公路。昨日,中铁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绵遂高速公路建成后,将对成渝经济圈经济发展、促进沿线自然资源开发和旅游业发展等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项目及早建成通车,将直接对地震重灾区绵阳、北川、青川等市县的灾后重建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形成成绵渝高速公路走廊据了解,绵遂高速公路作为《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5条高速环线中位于西部的惟一一条——成渝地区环线的重要路段,它的建成通车,将使已建成通车的成都—绵阳—广元和成都—遂宁—南充高速公路全面实现互相通连,并将促使成、绵、渝形成一个高速公路走廊,真正形成“成渝经济圈”的北环,促进川渝旅游资源的共同开发。据介绍,该路通车后,从绵阳驾车前往重庆,经遂绵、遂渝高速可全程高速直达,约320公里的里程小车只需要3个小时左右即可到达,比原来节约1个半小时的时间。新闻背景成渝高速公路环线成渝高速公路环线是交通部在全国规划的5条高速环线中位于西部的唯一一条,该环线全长1200公里,具体走向为:成都—雅安—乐山—宜宾—泸州—重庆—遂宁—绵阳—成都。到整个成渝高速环线全线贯通后,被环线串联起来的这8个城市中,相邻的两个城市之间经高速直达最长也不会超过3个小时,将促进包括成都、重庆两座特大城市和成渝两地20余座建制市在内的成渝城市群落的形成。
-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售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市房管局各相关部门,五城区房管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为完善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售后管理制度,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二次交易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公共住房制度体系建设的意见》(成府发〔2007〕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售后管理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成府发〔2007〕86号文件出台后政府批准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购房家庭拥有有限产权。 (一)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第一次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5年内购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含法院判决、离婚、继承等),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经济适用住房原出售价格回购。 (二)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第一次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满5年后,购房家庭可向市住房保障机构申请完善产权或转让经济适用住房。 (三)市住房保障机构对申请完善产权或转让的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审查,对违规购买的,按照《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违规购买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处理的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成房发〔2009〕2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经审查不属于违规购买且符合完善产权或转让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出具书面同意意见书。 二、有限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进行转让的,购房家庭应在申请转让时一并申报转让价格,在同等条件下市住房保障机构可优先回购。市住房保障机构决定是否回购,并出具书面意见书。决定回购的,市住房保障机构可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回购的相关程序进行回购;决定不予回购的,购房家庭须以不低于申报的价格自主上市交易。 三、有限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转让或完善产权时,购房家庭应按照届时该住房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该比例根据政府在该经济适用住房中的土地投入和税费减免占经济适用住房总投资的比例确定。 有限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转让时,该住房市场价格按照该住房的申报价格确定;完善产权时,该住房市场价格按照届时评估价格确定。 四、有限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后,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对购房家庭进行跟踪管理,凡发现购房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核实相关情况后进行处理:自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第一次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原出售价格回购;自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第一次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购房满5年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经济适用住房原出售价格回购或购房家庭按照完善产权的程序补足土地收益等价款(含土地出让金)。 五、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向政府补缴收益或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须审验房屋产权证明,对未向政府补缴收益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不予登记备案。 六、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不得代理未向政府补缴收益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出租业务。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若违规代理,则注销其机构备案和取消其机构的网签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七、五城区(含高新区)房产管理部门应会同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受理举报等方式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居住情况进行上门登记和动态跟踪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受聘为经济适用住房住宅区提供物业服务的,负有对服务住宅小区内违规出租经济适用住房现象的举报责任,对不履责的物业服务企业由房产管理部门予以信用记分。物业服务企业同时应在住宅区的显著位置公示经济适用住房相关信息,并配合区房产管理部门做好入户调查等动态跟踪工作。五城区(含高新区)房产管理部门应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采取多种方式,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加强社会监督。 八、市住房保障机构接到经济适用住房违规出租情况的报告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一)对该购房家庭的违规出租行为进行核实。 (二)经核实确有违规出租行为的,市住房保障机构提出书面通知,要求限期纠正违规出租行为,并书面通知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对违规出租的购房家庭的住房和收入等情况进行倒查,确定是否属于违规购买,并分别予以处理: 1、属违规购买的,按照《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违规购买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处理的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成房发〔2009〕2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2、对虽不属于违规购买但逾期拒不纠正违规出租行为的购房家庭,市住房保障机构根据购房时间分别予以处理: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第一次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的,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经济适用住房原出售价格回购;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第一次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购房满5年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照原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回购或购房家庭按照完善产权的程序补足土地收益等价款(含土地出让金)。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购买或违规出租的,除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外,同时将违规情况情况抄送相关纪检监察部门。 九、其他区(市)县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 南江县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纪实
- 外来客商云集考察、引资项目相继开工、新区建设如火如荼……南江县把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作为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着力点,坚持规划引领城乡统筹,坚持“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实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两化互动工业提速增效以城市聚集产业,以产业带动城市,南江县正迈入新型产业化与新型城镇化互动融合的路子。走进东榆镇工业园区,只见征地拆迁有条不紊,规划环评、地灾评估及岩土工程勘察全面推进,工人们忙着施工作业。园区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园以食品医药和制造业为主导产业,总规划面积10余平方公里,将在5年时间内引进15至20家国内外实力企业入园发展,打造成50亿元产值的川东北重要工业新城,成为该县工业发展的集聚区、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城市建设的拓展区和城乡统筹的示范区。与此同时,南江县还规划确立了以医药食品加工、机械电子制造和物流运输业为重点的东榆工业集中区,以南江金银花、富硒茶、核桃、优质粮油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业为重点的巴中市(正直)现代农业产业集中区,以霞石、钾长石、石墨等开发加工为重点的坪河非金属建材集中区的“一园三区”,实现工业园区化、产业集群化、经营集约化。新型城镇化也加快了新型工业化发展步伐,煤电公司、南威水泥、翡翠粮油集团、北牧黄羊集团等一批龙头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全县工业企业户数达到238户,产值超亿元企业发展到21家。今年上半年,全县实现工业总产值38.83亿元,同比增长49.17%;工业增加值10.36亿元,同比增长26.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29.15亿元,同比增长56.89%;实现工业增加值7.89亿元,同比增长23.59%。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57亿元,同比增长56.51%;实现利润总额1.24亿元,同比增长25.25%。规划引领城镇提升品位彩旗飘扬、锣鼓喧天。7月31日上午,投资3.6亿元的南江县红塔新区重庆家富富侨南江县五星级酒店项目开工建设。这一引资项目的开工,为南江城市建设提升上档创造了条件。红塔新区是南江城市建设品位提升的一个缩影。在新区建设过程中,聘请重庆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院承担南江县城近期建设规划、红塔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如今,走进新区,宽阔的红塔大道展现在眼前,昔日的山丘沟壑不见踪影,各式建筑如雨后春笋悄然矗立,学校、影剧院、会展中心、车站、体育场馆、消防中心、医院、残疾人康复中心等大型公益场所正忙碌施工建设。与红塔新区隔河相望的黄金片区,是南江县城拓展的又一块新领地。黄金片区规划占地约1.4平方公里,居住人口6万余人,以打造山水浪漫、休闲宜居的生态之城为设计理念,总体规划结构为“一带、两心、四区、四轴”。朝阳新区初具规模,红塔新区已见雏形,黄金片区开发启动。三个新区极大地拉大城市框架,改变南江城从狭长到饱满,实现南江城的“丝瓜型”到“南瓜型”的转变,提升了城市品位。(消息来源:巴中市政府)
- 新疆建筑工程社保统筹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 新疆日报日前,《自治区建筑工程社会保险费统筹管理暂行办法》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足额缴纳建筑工程社会保险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减免、挪用、截留。据了解,自治区制定该办法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社会保险费统筹管理,确保建筑施工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该办法规定,建筑工程社会保险费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设单位如违反相关规定,或建筑施工企业弄虚作假骗取建筑工程社会保险费,将由县(市)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骗取、挪用的建筑工程社会保险费,予以追回。建筑工程,即指包括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和配套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实行建筑施工许可制的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等工程。而建筑工程社会保险费,则是列入建筑工程造价,用于为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费用的统称。
- G318线K2792+208.77磨子沟桥加固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G318线K2792+208.77磨子沟桥加固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发改[2012]14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孜藏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2012国家车购税补助102万元、其余部分由业主争取燃油税配套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甘孜藏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甘发改[2012]145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3031800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多元基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甘孜州泸定县。2.2建设规模:按二级公路、公路-Ⅰ级桥梁荷载标准,加固1-80米钢筋砼拱桥(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近三年以来至少完成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在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4月11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3年04月17日17时00分00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4.2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4.3/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5月8日11时0分,地点为甘孜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康定工商大厦4楼)本项目开标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甘孜藏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地址: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炉城镇东大街188号邮编:626000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836-2832875传真:0836-2832587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账号:/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多元基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成都市东大街东方时代商城418号邮编:610066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836-287771613056450566传真:0836-2877716028-86679971
- 成都今年首批次公租房今起可选房 租赁总年限不超过6年 只租不售
- 本网讯日前,成都市中心城区2015年第一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已完成摇号工作。该批次房源共计9588套,登记参与摇号的保障对象15342户。目前,该批公租房已确定选房顺序,今天起正式选房。今年推出上万套公租房源原廉租房保障对象不会占用公租房房源今年3月起,成都市的公租房、廉租房实行并轨运行,统称“公租房”,实行统一申请、统一配租、统一管理。对于有部分保障对象存在“轮候太久”的担心,成都市房管局介绍,近年来成都市加大了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目前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建设周期将逐步交付使用:2015年第二批次公共租赁住房计划推出近6千套,2016年预计建成8千余套,2017年预计建成9千余套,“加上首批次9588套房屋,今年中心城区将推出近16000套左右并轨公租房房源。”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要求,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从目前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筹集情况和保障对象的申请情况看,中心城区2014年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保障对象的轮候期将远低于国家规定的轮候期限。此外,由于今年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后,两类房源也同时合并使用,针对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租房保障对象,在公租房轮候期间,可申请租赁补贴。租赁补贴发放至办理公租房入住手续之日止。统筹安排调剂让更多保障对象获益公租房与廉租房实行并轨后,现行的轮候制度、配租规则又是怎样运行的呢?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成都市依据国家相关部门意见,建立了一套保障对象“依困难程度、按年度优先摇号”的轮候制度。“并轨后,申请准入条件没有变化。”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不降低标准、不缩小范围”的要求,并轨后仍将优先满足符合廉租租金保障对象的低收入人群,实现应保尽保。据了解,住建部曾于2014年发布《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优化轮候规则,坚持分层实施,梯度保障,优先满足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需求”的保障原则。成都市的公租房将根据申请对象的困难程度,按照年度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低保对象、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低收入对象和其他对象三类,分批次摇号配租;同类配租对象中依据取得保障资格年度先后顺序摇号配租;同一年度保障对象中,家庭和单位组织申请的保障对象优先于个人摇号配租;同等条件下优先对象优先摇号配租。根据年度优先原则,2014年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保障对象将优先于2015年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非廉租租金标准保障对象配租。申请对象将根据摇号顺序轮候选房。公租房只租不售租赁总年限不超过6年“我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供不应求。”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中低收入保障对象阶段性住房困难。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租赁,不得出售”的要求,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也实行“只租不售”的原则。据介绍,并轨后廉租房和公租房都统一纳入公租房租赁管理,签订统一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租期3年。租赁期限届满需继续承租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应当于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资格复核申请。复核后,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而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根据其家庭实际情况租赁总年限可延长。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应按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不得闲置、转租、转借或者擅自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用途。按照《成都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违规使用行为处理程序》,对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房的;改变所承租公租房用途的;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担公租房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解除合同,限期腾退;5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规使用逾期拒不退回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承租期间因住房、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主动申报,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当退出公租房。一个人性化的设置是,有困难暂时无法退出公租房的,经申请并经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同意,可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照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评估价格缴纳租金。(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盛云龙)
-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贯标”工作通过部省两级联合检查验收组验收
- 本网讯12月12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住房城乡建设厅对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JGJ/T320-2014)和“接入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标准”(以下简称“双贯标”)的检查验收,成为全国首家通过部省两级联合检查验收的省会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该项工作标志着成都公积金中心构建的基础数据信息资源和银行结算数据应用满足了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在创建、检索、存储、传输、共享和集成上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利用。 “双贯标”联合检查验收组由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信息化推进处处长吴旭彦、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信息化专家组成员胡继新,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尹久亮、副调研员谢卫东,自贡市公积金中心信息技术科副科长李晓寒组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黄勤、副主任贺晓碧、杨平、王雪梅、王朝晖及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检查验收中,联合检查验收组听取了成都公积金中心“双贯标”工作汇报,观看了“双贯标”及信息化建设演示,随机抽查了业务办理情况、对“双贯标”工作进行了质询。经综合评审,检查验收组一致同意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通过验收。 《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是住建部制定并颁布的公积金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这一标准,对建立科学、合理、规范、实用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体系,提高住房公积金信息资源的组织和利用水平,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能力,实现异地转移接续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克服时间短、任务重、协调面广等困难,砥砺奋进、攻坚克难,仅用四个月时间就完成了系统开发、测试和投产等一系列技术工作。 “双贯标”项目顺利通过验收,一是规范了成都公积金中心的基础数据信息资源及其数据来源,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在创建、检索、存储、传输、共享和集成上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利用;二是依托搭建的基础数据信息资源,强化了中心与外联单位的数据联动和业务协同,有力践行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实现了由“人跑路”向“信息跑路”的转变;三是通过建立“三账合一”自动平衡匹配的会计核算机制,实现了自动高效的账务处理,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通过接入住建部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实现了高效安全的资金结算管理和资金头寸管理。 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作为资产规模上千亿、服务人群超300万、年缴存额达300亿的行业大中心,随着“双贯标”工作的推进,中心整体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管理服务水平均达到全新高度,成为全国首家通过部省两级联合检查验收的省会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该项工作对于成都公积金中心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成都公积金中心将以“双贯标”通过检查验收为新起点,秉承现代金融服务理念,围绕“未来现金流、现金流、贷款抵押资产、数据资产”四大资产管理这一核心,努力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住房金融服务体系,树立公积金行业典范。(成都市公积金中心)
- 成都广安入选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名单,我省成都市、广安市入选首批示范城市,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四川机构入选产业基地。 “装配式建筑”是指将内外墙、叠合板、楼梯等建筑的部分或全部构件在工厂预制完成,再运输到施工现场直接组装,被称为“像搭积木一样造房子”,这不仅能提升建筑质量、缩短建筑工期,而且节地、节材、降耗减排等绿色效益明显。 按照要求,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要及时探索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经验,发挥示范引领和产业支撑作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对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评估不合格的撤销认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今年6月印发的《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要占新建建筑的30%。
-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专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 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办公厅以及铁路局、民航局综合司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整治将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 按照工作安排,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底为自查自纠阶段。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工作,指导、督促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自查自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2019年2月至6月底为全面排查阶段。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主管部门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要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发证机关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对排查中发现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承建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要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利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进行比对,发现问题线索并及时查处。 2019年2月至9月底为指导监督阶段。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将加强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监督,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7部门要求,要依法从严查处。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依法从严查处,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各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及时快捷办理各项注销、注册等手续,确保整治期间各项注册工作有序进行。对于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或已解除劳动关系,但因各种原因未办理注销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部门可依据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及提交的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要坚持源头治理。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要梳理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钩的有关措施和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要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严格杜绝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在考试、注册审批时严格核查,对未尽到职责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办理除资质许可外的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时,不得将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作为审批条件。
- 3700亿轨道规划获批 港珠澳大桥动工
- 大珠三角交通一体化进程近期明显加快,由此,大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时代也拉开序幕。今天,酝酿25年之久的港珠澳大桥将举行动工仪式,与此同时,接近广东省发改委人士透露,大幅扩容后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规划方案,已经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这一新规划,涉及23条轨道交通线,初步估算投资金额3700亿。昨天,本报致函广东省发改委采访,截至发稿时,该委并没有对此作出回复。借鉴伦敦、巴黎城轨大扩容今天将正式动工的港珠澳大桥项目,是首个连通粤港澳三地的通道。预算总投资超过720亿元的港珠澳大桥,预计总工期约6年。今天的动工仪式将标志着港珠澳大桥项目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大桥采用桥隧组合方式,大桥建成后,珠海至香港的车程将由目前的3个半小时缩短至半小时,港澳两地经由陆路的往来车程将由现时的3小时缩短至1小时以内。另一方面,珠三角内部也将进入轨道交通时代。记者从广东省发改委人士处获悉,大幅扩容后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规划方案,已经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这一新规划,涉及23条轨道交通线,初步估算投资金额3700亿元。知情人士透露,2005年,国务院批准了《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老方案线网总长度大约600公里,预计投资1000亿。2008年,与《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相呼应,广东省提出了新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规划构想,使得城轨规划大幅扩容,投资额也攀升到3700亿。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修编原有轨道交通方案时,研究并充分借鉴了伦敦、巴黎、纽约、京阪神等大都市圈轨道交通发展的经验,立足珠三角同城化需要,把规划线路从原来的5条增加到23条,线网总长从原来的约600公里,增加到近1890公里,规划线网密度4.5公里/百平方公里,若含城市轨道交通、国铁等线网密度达11.8公里/百平方公里,与巴黎都市圈13.4公里/百平方公里的密度基本相当。接近省发改委的人士透露,修编后的城轨规划共计23条线路,网线全长1890公里,项目第一期(到2012年)要建成近600公里,基本形成以广州为中心,联通区域内珠三角9个地市的城轨轨道交通网络。作为一项长期规划,整个项目的时间跨度可能达到20年。规划中已经开工建设的线路有5条,包括最早动工的广珠城际、广佛城际,以及方案调整后再动工的穗莞深城际、莞惠城际以及广肇城际。大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成型根据已经对外公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际轨道交通同城化规划(修编)环评公示,未来珠三角轨道交通线网将以广州为中心,1小时内9个城市可以互相通达,将可以为珠三角地区“公交化”的城际旅客提供运输服务,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一小时生活圈”。专家认为,城市间的交通距离缩短到一小时内,将是大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未来的城市发展是集群化,向超级城市体的方向发展。珠三角不同定位功能的城市通过交通连接起来,加强了城市之间功能的互补。”广东省社科院产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黎友焕接受本报采访时说。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香港发展局和澳门运输工务司三方,首次发布合作开展的《大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研究》报告。报告指出,由香港、澳门和珠三角九市组成的“大珠三角”地区将建设成世界上最繁荣、最具活力的经济中心和世界级的城镇群。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宋劲松曾参与《大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研究》,他昨天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扩容后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规划明确提出“同城化”的交通理念,将珠三角9个城市一“轨”网尽,这将是珠三角划时代的一个项目。“原有的公路等公共交通体系主要支撑的是生产体系,而城际轨道支撑的则是一体化的生活体系,珠三角一体化也将由生产时代跨入较高级的生活时代。”宋劲松说。建成后,珠三角轨道交通网络密度接近巴黎都市圈和东京都市圈的水平。宋劲松认为,随着珠三角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将形成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局面。“服务经济其实是一种交往经济,城际轨道网促使人与人之间联系更加密切,形成‘轨道经济’引领发展的新局面。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改善各服务中心与腹地之间的交通可达性,促进经济要素的高效配置,尤其是促进以‘面对面’的交流为主要方式的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包括金融、会展、创意研发等)的兴起和发展。”宋劲松说。打通超级镇与中心城市脉络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增加居民消费需求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宋劲松认为,作为全国人口、产业集中程度最高的地区,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的建设对于推进城乡一体化无疑具备标本意义。按照新的规划,城际轨道线路将联通珠三角9个地级以上城市和清远市,基本实现珠三角地区县级以上城镇的全覆盖,城镇覆盖率达66%以上。此外,还预留了与粤西、粤东、粤东北地区的接口。珠三角现有的404个建制镇中,已经有近百个经济规模庞大、产业成熟的“超级镇”,城际轨道将珍珠一般散落在珠三角各地的工业重镇串联到了一起。例如,仅东莞市虎门镇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就达到了214.77亿元。这些镇经历了几十年的高速工业化之后,产业链早已互相渗透,随着城镇间高速公路的接通,物流的畅通早已不再是问题。而轨道交通的欠缺却使人流大打折扣。黎友焕表示,珠三角工业重镇的地理位置比较散,有些镇本来离中心城市距离不远,但是因为车站的接驳、转车等等问题,从一个镇到另一个镇往往需要1-2个小时才能到达,而城轨的连接可以直接解决这样的问题,大大缩短工业镇之间以及与中心城市之间的距离。对维持工业镇可持续发展的后劲是一个保证。“像珠三角的工业重镇,居住环境不及中心城市,很难长期吸引高级人才的留驻,而轨道体系建立后,广州或深圳等中心城市的高级人才可以白天在工业镇工作,晚上回到中心城市居住。珠三角城轨将有效解决人流的不便,打通城市经脉,将一片片零落在珠三角的工业绿洲接驳在一起。”中山大学教授林江接受本报采访时说。宋劲松认为,城际轨道必将在珠三角重点地区形成轻轨站点,并集聚发展一批具有综合功能的新型社区中心。“城际轨道将促使珠三角形成一批具备县域功能的中小城镇,生活成本较低,有利于农村人口更便捷地融入城市生活,这种新型市镇中心体系,将带动城乡一体化发展,这也是珠三角的标本意义所在。”大珠三角交通一体化进程近期明显加快,由此,大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时代也拉开序幕。今天,酝酿25年之久的港珠澳大桥将举行动工仪式,与此同时,接近广东省发改委人士透露,大幅扩容后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规划方案,已经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这一新规划,涉及23条轨道交通线,初步估算投资金额3700亿。昨天,本报致函广东省发改委采访,截至发稿时,该委并没有对此作出回复。借鉴伦敦、巴黎城轨大扩容今天将正式动工的港珠澳大桥项目,是首个连通粤港澳三地的通道。预算总投资超过720亿元的港珠澳大桥,预计总工期约6年。今天的动工仪式将标志着港珠澳大桥项目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大桥采用桥隧组合方式,大桥建成后,珠海至香港的车程将由目前的3个半小时缩短至半小时,港澳两地经由陆路的往来车程将由现时的3小时缩短至1小时以内。另一方面,珠三角内部也将进入轨道交通时代。记者从广东省发改委人士处获悉,大幅扩容后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规划方案,已经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这一新规划,涉及23条轨道交通线,初步估算投资金额3700亿元。知情人士透露,2005年,国务院批准了《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老方案线网总长度大约600公里,预计投资1000亿。2008年,与《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相呼应,广东省提出了新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规划构想,使得城轨规划大幅扩容,投资额也攀升到3700亿。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修编原有轨道交通方案时,研究并充分借鉴了伦敦、巴黎、纽约、京阪神等大都市圈轨道交通发展的经验,立足珠三角同城化需要,把规划线路从原来的5条增加到23条,线网总长从原来的约600公里,增加到近1890公里,规划线网密度4.5公里/百平方公里,若含城市轨道交通、国铁等线网密度达11.8公里/百平方公里,与巴黎都市圈13.4公里/百平方公里的密度基本相当。接近省发改委的人士透露,修编后的城轨规划共计23条线路,网线全长1890公里,项目第一期(到2012年)要建成近600公里,基本形成以广州为中心,联通区域内珠三角9个地市的城轨轨道交通网络。作为一项长期规划,整个项目的时间跨度可能达到20年。规划中已经开工建设的线路有5条,包括最早动工的广珠城际、广佛城际,以及方案调整后再动工的穗莞深城际、莞惠城际以及广肇城际。大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成型根据已经对外公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际轨道交通同城化规划(修编)环评公示,未来珠三角轨道交通线网将以广州为中心,1小时内9个城市可以互相通达,将可以为珠三角地区“公交化”的城际旅客提供运输服务,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一小时生活圈”。专家认为,城市间的交通距离缩短到一小时内,将是大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未来的城市发展是集群化,向超级城市体的方向发展。珠三角不同定位功能的城市通过交通连接起来,加强了城市之间功能的互补。”广东省社科院产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黎友焕接受本报采访时说。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香港发展局和澳门运输工务司三方,首次发布合作开展的《大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研究》报告。报告指出,由香港、澳门和珠三角九市组成的“大珠三角”地区将建设成世界上最繁荣、最具活力的经济中心和世界级的城镇群。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宋劲松曾参与《大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研究》,他昨天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扩容后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规划明确提出“同城化”的交通理念,将珠三角9个城市一“轨”网尽,这将是珠三角划时代的一个项目。“原有的公路等公共交通体系主要支撑的是生产体系,而城际轨道支撑的则是一体化的生活体系,珠三角一体化也将由生产时代跨入较高级的生活时代。”宋劲松说。建成后,珠三角轨道交通网络密度接近巴黎都市圈和东京都市圈的水平。宋劲松认为,随着珠三角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将形成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局面。“服务经济其实是一种交往经济,城际轨道网促使人与人之间联系更加密切,形成‘轨道经济’引领发展的新局面。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改善各服务中心与腹地之间的交通可达性,促进经济要素的高效配置,尤其是促进以‘面对面’的交流为主要方式的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包括金融、会展、创意研发等)的兴起和发展。”宋劲松说。打通超级镇与中心城市脉络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增加居民消费需求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宋劲松认为,作为全国人口、产业集中程度最高的地区,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的建设对于推进城乡一体化无疑具备标本意义。按照新的规划,城际轨道线路将联通珠三角9个地级以上城市和清远市,基本实现珠三角地区县级以上城镇的全覆盖,城镇覆盖率达66%以上。此外,还预留了与粤西、粤东、粤东北地区的接口。珠三角现有的404个建制镇中,已经有近百个经济规模庞大、产业成熟的“超级镇”,城际轨道将珍珠一般散落在珠三角各地的工业重镇串联到了一起。例如,仅东莞市虎门镇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就达到了214.77亿元。这些镇经历了几十年的高速工业化之后,产业链早已互相渗透,随着城镇间高速公路的接通,物流的畅通早已不再是问题。而轨道交通的欠缺却使人流大打折扣。黎友焕表示,珠三角工业重镇的地理位置比较散,有些镇本来离中心城市距离不远,但是因为车站的接驳、转车等等问题,从一个镇到另一个镇往往需要1-2个小时才能到达,而城轨的连接可以直接解决这样的问题,大大缩短工业镇之间以及与中心城市之间的距离。对维持工业镇可持续发展的后劲是一个保证。“像珠三角的工业重镇,居住环境不及中心城市,很难长期吸引高级人才的留驻,而轨道体系建立后,广州或深圳等中心城市的高级人才可以白天在工业镇工作,晚上回到中心城市居住。珠三角城轨将有效解决人流的不便,打通城市经脉,将一片片零落在珠三角的工业绿洲接驳在一起。”中山大学教授林江接受本报采访时说。宋劲松认为,城际轨道必将在珠三角重点地区形成轻轨站点,并集聚发展一批具有综合功能的新型社区中心。“城际轨道将促使珠三角形成一批具备县域功能的中小城镇,生活成本较低,有利于农村人口更便捷地融入城市生活,这种新型市镇中心体系,将带动城乡一体化发展,这也是珠三角的标本意义所在。”
- 西山广场将全新“变脸”
- 经过3个多月的设计、修改、论证,西山广场扩建方案正式出台。8月23日上午,记者在西山广场看到,一幅巨大的扩建方案效果图放在广场一侧,吸引了许多市民围观。“如果市民有好的建议,可以向西山风景区管理局规划建设科反映,我们将认真听取。”西山风景区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正在进行施工方案设计,预计年内将正式破土动工,估算投资3000余万元。“目前,西山广场占地只有7亩,相关配套设施不到位。扩建后,整个广场的占地面积将达到28亩,将成为南充一个标志性景点。”西山风景区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扩建后的西山广场将把整个地面空间留给游客和市民休闲娱乐,停车场、接待中心都建在地下。其中游客接待中心依山而建,外形似“山”,屋顶实现植被全覆盖,远远看去就是一个起伏的小山包。游客接待中心入口处,是一面玻璃幕墙,不仅能有效解决采光问题,而且让游客的视野更开阔。玻璃幕墙外,有一片浅水池,游客将从水池底部进入接待中心,由于顶部采用了透明天窗,游客进入后将欣赏到水池折射的斑驳光影。在游客接待中心顶部,还有一个大型的玻璃天窗,拉近了游客与大自然的距离。大型地下停车场预计车位480个。据介绍,游客接待中心将土地用作建筑物的绝缘外壳,能有效地防止降雨、低温、风等对其产生的负面影响。同时,达到冬暖夏凉的效果,成为一个纯自然的空间。扩建后的广场功能更完善、外形更美观。广场面积将增加6800平方米。在广场中心,将立一块高9米、宽4米、厚0.5米的巨型镂空式汉阙,称之为“汉阙之门”。在汉阙周围是亲水景观设施,设有喷雾管、花样喷管等装置。同时,“汉阙之门”内还装有排放冷暖气的设备,游客从“汉阙之门”通过,会有冬暖夏凉的感觉。建成后,现有的西山广场也将更名为“汉阙广场”。除此之外,广场上还将新建厕所、休闲椅、健身器材,增设照明灯、景观灯、地下引路灯以及景观树、绿化带,整个广场更显人性关怀。(消息来源:南充日报)
- 宁夏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实施细则出台
- ●未缴纳劳动保险费,建管部门不得办理工程开工手续●未结算劳动保险费,质监部门不得办理工程竣工备案登记记者5月23日获悉,《宁夏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实施细则》近日正式出台。该细则是在今年4月1日正式施行的《宁夏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基础上制定的,对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收取、拨付、调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细则》规定,劳动保险费在编制工程概算、招标控制价、招标报价、施工合同及竣工结算中单独列项,不列入竞争性费用。劳动保险费统一按照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税前)的3%收取。劳动保险费应在开工前预缴、竣工备案前结算。建设单位应一次性足额缴纳劳动保险费,任何部门、单位、个人不得减免劳动保险费。对于投资大、工期长,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应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经政府批准后,办理分期缴纳手续。但首次缴纳不得低于应缴额的60%。《细则》要求,劳动保险费以企业为从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总额为标准进行拨付;实际收取的劳动保险费低于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总额的,以所收取的劳动保险费总额的80%进行拨付。对建设单位未缴纳劳动保险费的,建管部门不得办理工程开工手续;未结算劳动保险费的,质监部门不得办理工程竣工备案登记。建设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劳动保险费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通报批评,并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应缴劳动保险费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所收取的滞纳金并入本金。对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减免、截留、挪用劳动保险费的,我区将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消息来源:宁夏新闻网)
- 城中村改造,村民有话语权
- 提起城中村,人们总是联想到低矮破旧的平房、脏乱差的环境、案件多发的不良治安。近年来,各地都在探索城中村改造的新模式、新方法,力求既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又能最大限度保护村民的利益,让他们分享改造带来的收益。陕西省西安市创新的城中村改造模式,为这种探索提供了一条良好的路径。各方利益如何维护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与西安三汇实业有限公司举行战略合作签字仪式,双方将合作改造西安市北二环北关村的城中村项目。此次合作的双方,阳光新业是专业商业地产企业,而三汇实业则是脱胎于北关村村小组的一家实业公司,代表村民与开发商进行商业合作。与传统的政府征地、拆迁改造、整理土地,开发商通过招拍挂拿地、开发的模式不同,北关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最大特点,是村民组织的参与度高,并最大限度为村民争取了利益。在此基础上,力求实现政府、开发企业和村民的共赢。据了解,经过此次改造,原来一个老旧商场,将变为集商场、办公楼、住宅等为一体。多元化的业态可以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部分就业岗位将优先雇佣当地村民,而村民也将分享到丰厚的收益。“两年后,一个四口之家从这个改造项目中获得的分红能达到8万元左右。”三汇实业总经理杨长安表示。企业也能从中获益。阳光新业副总裁汪平华认为,该区域位于西安市北二环附近,未来有很大的商业价值。改造后,阳光新业将持有该商业项目,可以获得稳定的租金收益。北关村在城中村改造中探索的这条“自筹资金、自我改造、自我安置”的路子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并在西安市乃至更多地区推广。闲置土地怎样盘活据悉,今年是西安城市改造工作实现12万人大回迁、达到全国一流水平的关键之年。今年将完成年度投资额64.8亿元,其中,城中村改造计划完成23个村,涉及2.83万套房、4.5万人的回迁安置工作;安置房新开工面积230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不是简单的拆旧建新,而是在城市统一规划下对存量土地资源的有效整合。”住建部相关专家表示,西安北关村如果通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进行改造,并大幅增加村民收益,有很强的示范意义。如果能参照这种模式,将现有城中村处于闲置或利用效率低的土地盘活,对增加城市土地供应,缓解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供求矛盾都有积极意义。人地矛盾将是我国长期面临的问题,也是导致近年来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调控屡调不降的重要原因。有关专家认为,当前解决人地矛盾,关键是要增加可开发用地供应。提高城市闲置或利用效率较低的土地的利用率,或许是一条有效途径。“现在很多城市,包括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很多土地处于‘死结’状态。”汪平华告诉记者,一种情况是土地已经出让,但处于闲置。另一种则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的土地,地段位置很好,但利用效率极低。如果通过城中村改造,对这些土地进行科学规划,提高容积率,实际上能够增加大量土地和住房供应。“要把城市事实上处于闲置的土地‘激活’,需要一次解放思想。”国内某著名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建议,政府应建立一个激活机制,比如开展一个“城市提效计划”,鼓励闲置土地持有者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并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这样能够释放很多配套成熟的土地。创新之举会否越界如果能提高城中村土地的利用效率,也将为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房建设打开一片新的天地。但城中村建设保障房,往往涉及大量集体土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公租房,会不会变成“小产权房”,并因此失控?这种担忧,也成为开展这项工作的最大掣肘。近期,北京市开始在海鶄落村开展建设“集体土地租赁房”试点工作,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一期计划建设公租房2000套左右。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表示,这是北京市在城乡一体化过程中为拓宽租赁住房建设渠道,以多种方式解决城乡接合部地区周边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内的来京人员及其他人员临时性居住需求,促进农民产业增收,优化城乡接合部环境而探索的一项新政策。据介绍,目前,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并没有法律障碍。同时,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的集体建设用地,本来就属于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租住的地区,且环境大多很差。在这些土地上建设公租房,既可以满足租赁需求,也可以改善城市环境。此外,还可以发展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利用城中村土地建设公租房,最大的优势是可以在不需要集体土地征收指标的情况下,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快速筹集公租房建设用地。据估算,全国共有集体建设用地2.7亿亩,按1%。可以用于公租房建设估算,共计27万亩、1.8亿平方米。按容积率2.5计算,可建设公租房4.5亿平方米、750万套。专家提醒,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必须对项目的立项、规划、施工许可、房产登记等作出专门规定,避免地方趁机建设用于出售的“小产权房”。国土资源部日前表示,将对部分地方尝试集体用地建设公租房等做法进行规范,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消息来源:人民日报)
- 稻城县县委党校学员教学楼、食堂建设工程(第二次)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稻城县县委党校学员教学楼、食堂建设工程(第二次)已由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4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甘孜州稻城县委党校,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援藏项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共甘孜州稻城县委党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甘发改49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2235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宏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香格里拉镇项目规模:学员教学楼、宿舍楼、食堂3500平方米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工期:545日历天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以来完成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4.2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00元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01月30日09点30分,地点为甘孜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康定工商大厦四楼)。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共甘孜州稻城县委党校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县委党校邮编:/联系人:何光阳、潘智斌电话:18919543013、18990476114传真:028-85135535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账号:/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宏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10号邮编:/联系人:何先生电话:13908030316传真:028-87686696电子邮件:/
- 盐源县金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关箐电站 引水渠技改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盐源县金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关箐电站引水渠技改工程已由盐源县人民政府以盐府函[201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盐源县金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盐源县金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盐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盐发改[2012]14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2092000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盐源县平川镇水关箐2.2规模:拆除原有引水渠重新改建为C20钢筋砼暗渠,渠道长6161.20m.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工程范围。2.5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个标段。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4.2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00元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01月14日09点00分,地点为凉山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7号)。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联系方式招标人:四川省盐源县金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四川省盐源县平川镇平铁路57号邮编:615703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834-6352178传真:0834-6352178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账号:/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十八号3栋1403号邮编:615000联系人:吴女士电话:18081606644传真:028-85291644
- 资阳市雁江区回龙乡石棉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资阳市雁江区回龙乡石棉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资阳市雁江区回龙乡石棉路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资雁发改审批1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阳市雁江区回龙乡赵家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中央结余资金及库区基金、整村扶贫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27%、32%、41%,招标人为资阳市雁江区回龙乡赵家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资雁发改审批15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21204008)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大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回龙乡规模:道路长4.58公里,路基宽4米,路面宽3.5米计划工期:90日历天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的施工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施工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资质,近三年内已完成2个及以上公路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近三年内已完成2个及以上公路的类似项目业绩,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在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8日至2013年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0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细地址)持下列证件、证书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阳市财政局二楼)。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四川建设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资阳市雁江区回龙乡赵家村村民委员会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回龙乡邮编:610000联系人:杨远宽电话:028-26610057传真:028-26610057电子邮件:1255718341@qq.com网址:开户银行:账号: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大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天和路9号原筑1单元0711号邮编:610000联系人:康先生电话:13008100333传真:028-85956283电子邮件:1255718341@qq.com
- 色达县中学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色达县中学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已由色达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色发改复[2012]1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色达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色达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色达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色发改复[2012]1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210080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宏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色达县色柯镇;2.2项目规模:学生宿舍一栋三层建筑面积1164平方米、学生食堂一栋两层1105平方米;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含的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来已完成2个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5月14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3年05月20日23时59分59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4.3/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6日10时00分,地点为甘孜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甘孜州康定县下桥工商大厦四楼)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色达县教育局地址:色达县金马大道东路11号邮编:626600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836-8523276传真:0836-8523276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账号:/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宏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壹号3栋1501号邮编:610000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28-62378519传真:028-62378539
- 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芦山地震已过去3个月,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如何?7月24日记者获悉,省审计厅跟踪审计结果显示:各级相关部门均建立严格的救灾款物管理制度,总体上看,救灾款物分配、使用有序、高效。截至目前,跟踪审计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震后,省审计厅与审计署成都特派办及灾区审计机关建立跟踪审计协调机制,派出515名审计人员,对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慈善总会、省红十字会等省级部门、单位和雅安市本级及芦山、宝兴、天全3县实施联合跟踪审计。截至5月31日,累计跟踪审计抗震救灾资金32亿元,共检查各类单位1047个,延伸调查乡镇237个、村组549个及受灾家庭1979户。重点对来自各方面、各渠道的救灾资金和重要、大件、大宗救灾物资进行跟踪监督。针对一些不规范问题,审计组提出完善救灾款物监管制度、规范分配拨付流程等建议,绝大多数被采纳。(消息来源:四川日报)
- 今年我省新建改建58万户农房
- 今年我省将落实中央和省级预算资金61.17亿元,实施“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50万户农村住房建设,建设幸福美丽新村试点示范村1032个,涉及新建和改建农村住房58万户以上。这是4月16日全省加快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专题会议提出的目标。省委常委、省委农工委主任李昌平,副省长曲木史哈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实施“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农村住房建设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是保投资、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的重大举措,不仅关系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全局,而且关系到全省能否如期实现全面小康。各地要利用当前有利气象条件,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会议提出了新村建设的七大核心问题,要把扶贫解困作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让贫困户住有所居、住得安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要体现农村特色、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民俗特点,绝不能把城市街区赶到乡下,把居民小区赶到农村,把农民赶到楼上;在建设新村过程中,要依法保护农民的住宅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把握好分类指导与整村推进,做到共同发展,争取不落下一户一人;保护好农村历史文化,承担起耕读文明代际传递的历史责任;做好产村相融与成片推进,培育农民致富增收的主导产业;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业经营体系。会议还对做好我省今年“三农”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消息来源:四川日报)
- 广西深入推进建筑业发展改革
- 笔者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广西将深入推进全区建筑业发展改革,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降低区外建筑企业准入门槛,规范企业资质资格审批,全面清理各项保证金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力争到2020年全区建筑业企业总产值突破5000亿元,年增长速度超过10%,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以上。 降低区外企业准入门槛 根据计划,到2020年,广西建筑业上市企业和千亿元产值企业数量要实现“零”的突破,百亿元产值企业达到20家,特级资质企业数量从目前的3家增加到6家。 为实现这一目标,广西将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降低区外建筑企业准入门槛。过去,企业要参与招投标,需要法人携带各类原件亲自到现场,这无疑抬高了区外企业的准入门槛。为此,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取消区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企业入桂备案手续,取消市、县两级任何形式的与市场准入挂钩的备案登记制度,取消强制外地企业参加培训或在当地成立子公司等不利于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让区外入桂建筑企业享本地待遇。 同时,简化招投标申请手续,在全区实施“诚信卡”管理制度,推行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便民服务,精简申请流程,材料齐全的可当场办结、隔日发卡。针对“地方保护”现象,凡是市级招标文件范本备案制度中存在地域保护内容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规范企业资质资格审批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还将全面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格网上申报审批程序,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格审批涉及到的企业、人员、业绩等信息,均以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提高审批效率。 在招标投标方面,广西将严格实施全区统一的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文件范本制度,进一步完善适用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工程总承包、专业发包、劳务分包等一系列招标文件范本,并适时以地方标准形式发布。禁止以各种形式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以及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不进入集中交易场所交易等行为。此外,针对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预算达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施工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并继续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和异地远程评标。 全面清理各项保证金费用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全面清理涉及建筑业企业的各类保证金、押金等各类费用,除依法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外,要求各地主管部门不得收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或费用,并且不得提高上述保证金的比例。 该厅同时支持采用银行保函和工程担保函作为建筑业企业保证金,鼓励采用保险方式替代质量保证金,鼓励各地试点综合运用农民工实名制及市场诚信方式创新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鼓励各地试点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 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馆外实验片区绿化工程二期
-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馆外实验片区绿化工程二期(项目名称)已由教育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教发函[2013]2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南交通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教育部(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教发函[2013]26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西南交大犀浦校园内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园林绿化工程:主要包含土方工程、景观绿化、室外给排水、景观照明,场地硬化,停车场,临时围墙工程等。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内容与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2013年至今至少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7月22日开始登陆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pprec.com)“系统登录入口”中“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8月11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3段3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南交通大学 地址:成都市郫县安靖镇犀安路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 邮编:611756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028-66366332 传真:028-66366332
- 雅安市六大举措有效遏制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 本网讯近日,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雅安市住建局六大举措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全面落实欠薪清偿主体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积极推行农民工工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受委托直接发放办法。合同约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劳务企业农民工工资而发生劳务企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二是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建立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 三是推动建筑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全面实行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差异化缴存办法,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四是加强工程项目投资管理,对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予批准,不办理施工许可。 五是针对当前存在的农民工工资拖欠矛盾纠纷和隐患,加大日常排查力度,对发现存在拖欠工资问题或欠薪苗头的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控,并加大抽查、督办、处理力度。严格按要求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工程项目,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出现较严重拖欠的,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六是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企业,除按照建筑企业动态管理办法,把相关责任企业列入重点监控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开曝光。今年1月至10月底,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该局对建筑施工企业作出2起不良行为记录,约谈建筑施工企业共9家,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共11起,涉及农民工392人,涉及拖欠工资951.2万。(雅安市住建局)
- 我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将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
- 日前,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我省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将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资金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部门(单位)使用的债券资金相应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 去年6月,我省首次自主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首批共450亿元。今年四川政府债券发行规模达到2890.52亿元。政府债券资金已成为地方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缓解地方财政风险、促进地方公益性事业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地方债改革之前,地方债务的问题是不够透明,在政府财政收支的“账本”外循环。地方政府债券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债务责任更明确,债务总额更可见,有利于地方债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在资金用途上也加以限制,新增债券资金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置换债券资金用于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为保证债券按时还本付息,办法规定,债券发行费用、还本付息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由举借债务的省级和市县分别负担,由省财政厅统一办理支付。年度终了,相关部门(单位)应付未付款项,本级财政部门从以后年度财政安排的支出预算中予以扣收;下级财政部门应付未付款项,上级财政部门在办理年终结算时采取专项上解方式予以扣收。(记者陈岩)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设计、施工、咨询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有关政策通知,做好增值税税率调整有关工作,确保调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5月1日(含)起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进行招投标、工程发承包、合同签订(含已开标的工程项目)均应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调整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8〕392号)(以下简称“调整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二、2018年4月30日(含)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未开标的,可按“调整通知”规定以澄清修改文件方式修改投标报价税金计算;未发澄清修改文件修改的,在项目实施时应按“调整通知”及有关规定做好调整工作。 三、2018年4月30日(含)前已完成合同签订但未开工的建筑工程项目应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四、2018年4月30日(含)前已开具税率11%增值税发票的工程预付款,扣回预付款时的对应工程价款税金计算不予调整。 五、2018年4月30日(含)前已开工但尚未竣工的建筑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工程结算时按照施工单位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对应的税率进行调整。采用简易计税法,2018年4月30日(含)前完成工程量仍按“调整通知”前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2018年5月1日(含)起完成工程量按“调整通知”执行,实际工程量由合同主体甲、乙双方签章确认。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