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公安局技术业务用房楼工程施工
| 工程编码 | 130431120027-003 | 所属地区 | 鸡泽县 |
| 工程名称 | 鸡泽县公安局技术业务用房楼工程施工 | ||
| 建设单位 | 鸡泽县公安局 | ||
| 工程地点 | 鸡泽县富园街以东、人民路以北 | ||
| 建筑面积 | 12000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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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合同估算价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均可对上述1个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200 元 | 招标文件价格 | |
| 文件发售地点 | 邯郸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鸡泽分中心 | ||
| 联系人 | 陈延军 | 联系方式 | 0310-3298919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03-21 09: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03-27 16: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03-21 09: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03-27 16: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3-3-21至2013-3-27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邯郸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鸡泽分中心 | ||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 1、鸡泽县公安局的业务技术用房楼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该工程位于鸡泽县富园街以东、人民路以北; 2.2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地方配套; 2.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226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246.5万元,建筑规模为业务用房、办公用房、民警训练基地及附属用房;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期42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均可对上述1个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5、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3月21日至2013年3月2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到邯郸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鸡泽分中心报名,并持网上回执单或无卡回执单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外地企业需办理进冀(邯)备案手续以邯郸市建设网上公示为准。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13年4月3日 14 时30分前送至邯郸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鸡泽分中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鸡泽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13年4 月4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鸡泽县公安局 地 址:鸡泽县城内 联系人:王禹 邮 编:056001 电 话:0310-75235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人民东路12号 联系人:陈延军 邮 编:056001 电 话:0310-3298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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