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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71省道景观改造工程照明工程

工程编码 131024130016-008  所属地区 香河县 
工程名称 S271省道景观改造工程照明工程  
建设单位 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地点 S271省道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招标代理单位 香河县帝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文件发售地点  
联系人 李玉岭  联系方式 03168082593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3-03-25 09:01: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3-03-29 17:01: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3-03-25 09:01: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3-03-29 17:01: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内容 S271省道景观综合改造工程照明
BT招标公告


S271省道景观综合改造工程已经香河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香发改[2013]14号。现对该项目采用BT方式(融资建设--移交)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S271省道景观综合改造工程照明
2、工程地址:S271省道
3、招 标 人: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程。
5、工程造价:约600万元。
6、发包方式:BT承包(融资建设-移交)包工包料。
7、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确保达到   合格工程   。
8、工期要求:暂定90日历天   计划2013年 5 月开工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二、招标方式(融资建设-移交)
1、回购基数:竣工决算总造价和前期投融资费用之和(含征地、拆迁费用)。
2、回购期限:五年 从竣工验收移交之日算起。
3、回购款支付比例:每年回购20%。
4、回购利率:建设期没有投资回报,建安工程费不计财务费用。征地、拆迁投资回购利率以资金占用余额最高按合同签定日五年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1+40%),该利率属可竞争费用。
三、申请人应具备主要资格条件和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能满足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
3、投标人提供中行、工行、农行、建行、交行、农信社之一出具额度不少于各标段投资额50%以上的银行资信证明。
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申请人须持以下资料到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地点:新开街82号。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拟派二级建造师注册证(电力工程专业)(4)法人授权委托书(5)法人委托人身份证(6)由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由企业注册地及工程所在地清欠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8)外地队伍入廊备案手续(9)银行资信证明(10)由廊坊市信用管理协会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以上均须原件,并准备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3年5月25日至2013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时到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周六、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盖章)

联系人:马朝晖             联系电话: 0316-8589115

招标代理公司:香河县帝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李玉岭             联系电话: 0316-8082593  
内容字数:5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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