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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路垃圾压缩站建设工程(三次)

工程编码 1303aa110128-003  所属地区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名称 鄱阳湖路垃圾压缩站建设工程(三次)  
建设单位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发展局 
工程地点 秦皇岛开发区 
建筑面积 400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施工总包 
招标代理单位 秦皇岛开发区永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200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凡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秦皇岛开发峨眉上路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三楼 
联系人 王然  联系方式 0335-8019035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3-04-03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3-04-10 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3-04-03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3-04-10 17:3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3-04-03至2013-04-1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秦皇岛开发峨眉上路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三楼 
内容 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鄱阳湖路垃圾压缩站建设工程(三次),在秦皇岛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1、工程概况:鄱阳湖路垃圾压缩站建设工程(三次),主体建筑400平米,包含土建、安装及外网等施工图中全部内容。
 2、建设地址:秦皇岛开发区 
预计工期:90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总包。
3、凡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4、凡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原件及投标企业IC卡(外省尚未办理河北省施工企业IC卡及投标企业信用手册的须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信用手册原件及建造师证书原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各投标人提供以上各证件原件的同时需提交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A4纸型的复印件一份于2013年04月03日、07日、08日、09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到秦皇岛开发区峨嵋山路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逾期报名,恕不接受。



建设单位: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发展局                法定代表人:陈永红
招标代理单位:秦皇岛开发区永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立新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秦皇岛开发区峨眉山路9号北206室
联系人:  董丽文     王然             电话:0335-8019035      传真:0335-801988  
内容字数: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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