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乾荣·祥和苑二期工程二标段
| 工程编码 | 130631130006-001 | 所属地区 | 望都县 |
| 工程名称 | 望都县乾荣·祥和苑二期工程二标段 | ||
| 建设单位 | 河北锦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望都分公司 | ||
| 工程地点 | 望都县107国道北侧,检察院、法院西侧 | ||
| 建筑面积 | 4233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包括的全部内容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合同估算价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 文件发售地点 | |||
| 联系人 | 李永 | 联系方式 | 13931266150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05-03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05-09 17: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05-03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05-09 17: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
| 内容 |
1、望都县乾荣祥和苑二期工程(二标段),已由望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该工程建筑面积约4233平方米,混合结构。该工程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2.2 工程建设地点在望都县107国道北侧,检察院、法院西侧。 2.3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11日上午9时;开标时间:2013年6月11日上午9时;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11月1日,工期50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3年5月3日至2013年5月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带法人委托书,受托人必须到场,带有效证件) 6、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及其它要求详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于2013年5月16日11:30以前送至望都县建设局三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13年5月18日15时30分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河北锦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望都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付成 办公地点:望都县县城 邮政编码: 072450 联系人: 刘政 联系电话:133986380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玉彪 办公地址:望都县建设局 邮政编码:072450 联系人:李永 联系电话:0312-7777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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