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特殊教育中心项目施工招标
| 工程编码 | 130400130045-001 | 所属地区 | 邯郸市 |
| 工程名称 | 邯郸市特殊教育中心项目施工招标 | ||
| 建设单位 | 邯郸市教育局 | ||
| 工程地点 | 永顺路以南、建明街以西、规划路以北。 | ||
| 建筑面积 | 41674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邯郸市特殊教育中心工程的施工及维保,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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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合同估算价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100 元 | 招标文件价格 | 3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平台处 | ||
| 联系人 | 王浩 | 联系方式 | 0310-2031958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05-07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05-13 17: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05-07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05-13 17: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3-5-07至2013-5-13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平台处 | ||
| 内容 |
邯郸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预审) 1、邯郸市教育局的邯郸市特殊教育中心工程,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该工程位于永顺路以南、建明街以西、规划路以北。总建筑面积41674平方米。 2.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邯郸市特殊教育中心工程的施工及维保,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以上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7日至5月10日、5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30分,持投标人企业IC卡,到邯郸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刷卡报名,或持锁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后(没有在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视为报名无效),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非本省投标企业需具有《进冀建筑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到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平台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13年5月20日下午14时00分~14时30分送至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资格预审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邯郸市特殊教育中心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6、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13年5月21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 7、开标时,投标人应当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否则投标无效。本市所属的投标人由招标人统一在本市检察机关申请查询,查询联系电话:0310-2990706。外埠投标人在当地检察机关开具。 根据《关于加强进冀建筑工程投标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冀建招办【2012】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非本省投标企业在报名时需具有《进冀建筑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原件,否则不予报名。 招标人(章):邯郸市教育局 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0310-6269871 招标代理机构(章):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鹏 电 话:0310-8099318 日 期:2013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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