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兴区一期工程新民居建设项目——商业街1#楼工程施工(二次公告)
| 工程编码 | 131023130014-001 | 所属地区 | 永清县 |
| 工程名称 | 九兴区一期工程新民居建设项目——商业街1#楼工程施工(二次公告) | ||
| 建设单位 | 永清县韩村镇人民政府 | ||
| 工程地点 | 永清县韩村镇沙于今村村南 | ||
| 建筑面积 | 2585.22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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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315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 文件发售地点 | 廊坊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永清分中心 | ||
| 联系人 | 王国卿 | 联系方式 | 0311-83999108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05-08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05-15 15: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05-09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05-15 17: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3-5-09至2013-05-15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廊坊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永清分中心 | ||
| 内容 |
九兴区一期工程新民居建设项目 ——商业街1#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九兴区一期工程新民居建设项目——商业街1#楼 已由永清县发展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核[2010]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清县韩村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永清县韩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永清县韩村镇沙于今村村南。建设规模:框架结构2层;建筑面积2585.22平方米,工程造价约315万元。计划工期:2013年6月30日开工,2014年4月15日竣工,日历天289天。招标范围: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均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锁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报名后于2013年5月9日至2013 年5月15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3:30时至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廊坊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永清分中心备案登记,逾期备案者恕不接待,报名无效。备案时必须持:①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证书B本;②授权委托书;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招投标专职交易员证;④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⑤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信用报告;⑥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⑦外地队伍入廊、入永清备案手续。⑧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盖公章复印件(上述材料均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二份) 4.2 图纸押金2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报名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日10时30分,地点为 永清分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清县韩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永清县韩村镇韩村村西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中苑 商务大厦D座1406室 邮 编: 065000 邮 编: 050091 联系人: 余建波 联 系 人: 王国卿 电 话:13303166268 电 话: 0311-83999108 传 真: 传 真: 0311-83998285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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