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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公安局整体搬迁暨辅警值班备勤用房及相关附属项目

工程编码 130629130014-001  所属地区 容城县 
工程名称 容城县公安局整体搬迁暨辅警值班备勤用房及相关附属项目  
建设单位 容城县公安局 
工程地点 容城县城南行政办公区 
建筑面积 6156.2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中的土建、给排水、采暖、电气、消防工程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合同估算价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200 元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联系人 薛征、胡艳红  联系方式 0312-5606028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3-05-10 09: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3-05-16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3-05-10 09: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3-05-16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内容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码:130629130014 
1、容城县公安局整体搬迁暨辅警值班备勤用房及相关附属项目,已由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为容城县公安局整体搬迁暨辅警值班备勤用房及相关附属项目,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156.2平方米。该工程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总投资额为175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在容城县城南行政新区。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6月10日,工期356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1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至2013年5月16日,上午9时30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至17时00,投标人报名须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书四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申请人可从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至17时00分。
6、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及其它要求详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于2013年5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17:00送至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2013年5月25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建设单位:容城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强    电话:0312-5690130
11、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容城办事处    联系人:胡艳红  、薛征电话:0312-5606028  
内容字数:4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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