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城区排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二次)
| 工程编码 | 130230130009-002 | 所属地区 | 唐海县 |
| 工程名称 | 曹妃甸城区排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二次) | ||
| 建设单位 | 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 工程地点 | 唐山市曹妃甸城区 |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 工程招标范围 | 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
| 招标代理单位 | 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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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400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
| 联系人 | 吴建岭 | 联系方式 | 15532500666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05-15 09:01: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05-20 17:01: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05-15 09:01: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05-20 17:01: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3年5月15日至2013年5月20日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唐山市曹妃甸区(原唐海县)新城大街与唐海路交叉口西行150米路北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室 | ||
| 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城区排水治理工程 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区发展改革局 以 唐曹发改审【2013】33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曹妃甸城区排水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 唐山市曹妃甸城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南市场(鱼蟹市场)西巷道铺设800毫米排水管线230米,顶管70米;在广场街北侧新建直径800毫米砼承插管排水管线一道,总长1131米;清掏疏浚建设大街(汇丰路至大通路)两侧排水管线1700米;在团结里铺设直径300毫米砼承插管排水管线一条,总长125米;在鸿源里小区铺设直径300毫米砼承插管巷道排水管线连接线75米;在现有城东强排站北侧,双孔闸门旁建流量为1.6m3/s强排点一座;在滨海大街北侧排水最东端与一排干交汇处,设置临时性强排点一座,排水量1.0m3/s。 2.4合同估算价:约400万元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 项目总工期要求22日历天,计划于2013年6月9日开工,2013年6月30日竣工 2.7质量标准: 合格 2.8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施工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应持施工企业IC卡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助刷卡报名或使用河北省建设工程辅助评标身份认证锁远程登陆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5 月 15 日至 2013 年 5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唐山市曹妃甸区(原唐海县)新城大街与唐海路交叉口西行150米路北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室 持单位开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河北省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副本;5)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6)外埠企业进唐登记备案证明(外埠企业须提供)7)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办理函件联系电话:0315-8711273;13931576492(注明:外埠企业须在报名截止前办理进唐登记手续,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每套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6 月 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原唐海县)新城大街与唐海路交叉口西行150米路北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原唐海县)建设大街271号 邮 编:063200 联 系 人:周定平 联系电话:0315-8757272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原唐海县)建设大街时代广场A座1-1-308 邮 编:063200 联 系 人:吴建岭 联系电话:0315-8782800 15532500666 传 真:0315-8782800 电子邮箱:tslxzb@163.com 2013 年 5 月 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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