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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东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二期

工程编码 130500130073-001  所属地区 邢台市 
工程名称 桥东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二期  
建设单位 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工程地点 平安路西、卫生街北桥东法院院内 
建筑面积 1980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审定施工图纸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309.6236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3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兴西大街459号) 
联系人 齐伟  联系方式 0319-2625199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3-05-20 13: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3-05-27 12: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3-05-20 13: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3-05-27 12: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3-05-20至2013-05-27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兴西大街459号) 
内容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桥东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二期 已由 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邢发改审批(2011)1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省配套专项资金和桥东区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邢台市平安路西、卫生街北桥东法院院内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1980平方米,地上3层,框架结构、柱下独立基础
2.3合同估算价:3096236.7元
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2013年06月30日开工
2.5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有效期45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起)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先在河北建设信息网上报名后,再持法人代表委托书A4幅面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交以下证件:
①资质证书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地施工企业需要地级市清欠办出具证明)
其他说明:①邢台市施工企业还需携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通过邢台建设网查询)②外省企业还需携带进冀备案手续。③投标企业应办理农民工一卡通。
领取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兴西大街459号)
联系人:齐伟    联系电话:0319-2625199
领取时间:自2013年05月20日下午13:30至2013年05月27日上午12:00
(工作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顺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当面发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06月10日上午09:00,地点为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20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7.招标小组成员:本工程依法组成招标代理项目部,人员有:王建勇、郭成珂、李楠、邢雪棉。其中邢雪棉任招标小组负责人。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王英其 13833920833
代理单位: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成珂  0319-2621631  
内容字数:5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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