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监理招标
| 工程编码 | 130983130049-001 | 所属地区 | 黄骅市 |
| 工程名称 | 黄骅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监理招标 | ||
| 建设单位 | 黄骅市人民检察院 | ||
| 工程地点 | 黄骅新城核心区内 |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监理招标 | |
| 工程招标范围 | 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图纸所含全部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
| 招标代理单位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 文件发售地点 | 黄骅市住建局三楼交易中心 | ||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方式 | 0317-5698707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05-21 09:01: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05-25 17:01: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05-21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05-25 17: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5-21至5-25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黄骅市住建局三楼交易中心 | ||
| 内容 |
黄骅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黄骅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监理,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具备了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的概况如下: 2.1本招标项目为黄骅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监理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和中央预算内补助; 2.2建设规模:黄骅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图纸所含全部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工程建设地点:黄骅新城核心区内; 2.5施工周期:预计于2013年6月开工,于2015年 6月竣工; 2.6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4.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推荐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建筑专业)、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请申请人将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验后退回)于2013年5月21日至2013年5月25日,每天9时至11时,14时至17时到黄骅市住建局三楼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报名的同时或开标现场需拟推荐总监理工程师到报名或开标现场照相备案。 5、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所持报名资料不全的投标申请人恕不接待。 招标人名称:黄骅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人地址:黄骅市渤海西路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贻成路万泰豪景公建2号楼308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5698707 联系人:马先生 李先生15028602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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