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楼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
| 工程编码 | 130223120056-008 | 所属地区 | 滦县 |
| 工程名称 | 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楼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 | ||
| 建设单位 | 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 工程地点 | 滦县燕山大街和工农路交口东南侧 | ||
| 建筑面积 | 16980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安装 |
| 工程招标范围 | 一部客梯两部消防梯及一部专用电梯的供货、安装与调试、试运行、向主管部门的竣工报验工作。 | ||
| 招标代理单位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6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唐山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滦县分中心 | ||
| 联系人 | 于志成 | 联系方式 | 0315-3203959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05-22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05-28 17:0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05-22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05-28 17: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3-5-22至2013-5-28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唐山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滦县分中心 | ||
| 内容 |
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楼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楼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滦县发展改革局以滦发改字(2012)6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包方)(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商业综合楼,建设地点位于滦县燕山大街和工农路交口东南侧,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333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980平方米,其中地上筑面积为143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10平方米。该建筑共计16层,其中地上十五层,地下一层,地上一、二层为对外营业服务厅,地上三至十五层为银行办公。地下一层为汽车库、生活、消防水泵用房、消防水池、变配电房等。 2、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3、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评标准合格等级; 4、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在招标人下达书面供货通知书后 60日历日内交货; 安装周期: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40日历日内完工。 二、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1)一部客梯两部消防梯及一部专用电梯的供货、安装与调试、试运行、向主管部门的竣工报验工作; (2)负责井道照明、插座及轿厢照明、通风的接线及安装; (3)电梯电源箱至电梯控制箱的接线; (4)负责为消防施工单位提供电梯迫降控制线接口; (5)详见总包人与分包人、分包人与分包人合同界面划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投标产品的最终制造商或者是由最终制造商书面授权的指定代理商(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同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为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投标人还需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一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且在近三年内有相应施工经验和业绩。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报名须知: 1、符合以上要求且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持相关资料到唐山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滦县分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的证件及证明: (1) 投标人是制造商,且具有安装资质时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电梯生产许可证原件、电梯安装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滦县以外企业在注册地查询的,需到滦县人民检察院备案并加盖公章(联系电话:0315-8639980)及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两份(A4幅面,装订成册全本复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经初审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是代理商,且具有安装资质时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电梯安装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和电梯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销售授权书原件(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滦县以外企业在注册地查询的,需到滦县人民检察院备案并加盖公章(联系电话:0315-8639980)、及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两份(A4幅面,装订成册全本复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经初审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若不能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电梯生产许可证原件、电梯安装资质证书原件,应出具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公证词必须包括上述几项)。及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22日至2013年5月28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3、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不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并承担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唐山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滦县分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包单位)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唐山市建设北路99号火炬大厦1407室 联 系 人: 于志成 联系电话: 0315-3203959 传 真:0315-3203810 邮政编码: 063000 集团监察部: 张春光 电话: 15081199220 唐山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滦县分中心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5-7386908 13363286518 日 期: 2013 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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