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中医院附属用房工程
| 工程编码 | 130534120084-003 | 所属地区 | 清河县 |
| 工程名称 | 清河县中医院附属用房工程 | ||
| 建设单位 | 清河县中医院 | ||
| 工程地点 | 清河县嵩山路东侧,湘江街南侧 | ||
| 建筑面积 | 1683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食堂、大门、围墙及泵房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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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221.82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凡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3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联系人 | 侯国强 | 联系方式 | 0319-8290976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05-24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05-30 17: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05-24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05-30 17: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3-5-24至2013-5-30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内容 |
招标公告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清河县中医院的委托,对清河县中医院附属用房工程进行招标,现本工程经审查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约1683平方米。 2、建设地点:清河县嵩山路东侧,湘江街南侧 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配套资金 4、招标范围:食堂、大门、围墙及泵房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投标人资格要求:凡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6、工期要求:不超过45日历天。 7、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验评合格标准等级。 8、报名须知: (1)如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外省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证书(要求提供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续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类至少各一名,必须提供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B类证)、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后方可领购招标文件,时间为2013年 5 月 24 日至2013 年 5 月 30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被邢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名单的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完成网上投标报名,否则将不能参加投标。 9、招标文件300元/套。 10、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3、若有疑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垂询。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石家庄长丰路4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0311-87102818 15933310053 联系人:邢雪棉 胡先生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招标小组成员:邢雪棉 张海峰 刘敏静 ,其中邢雪棉为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清河县中医院(盖章) 联系人:黄秀先 联系电话:0319-81838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联系人:邢雪棉 胡先生 联系电话:0311-87102818 15933310053 日期: 2013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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