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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玻璃技术研究院中试基地、中试基地仓库及水、电等公用工程沙河市玻璃技术研究院

工程编码 130582130054-002  所属地区 沙河市 
工程名称 沙河市玻璃技术研究院中试基地、中试基地仓库及水、电等公用工程沙河市玻璃技术研究院  
建设单位 河北省沙河玻璃技术研究院 
工程地点 沙河市 
建筑面积 6393.6 平方米   招标性质 监理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沙河市玻璃技术研究院中试基地、中试基地仓库及水、电等公用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全部监理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630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证书》,或《河北省监理工程师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文件发售地点 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报名窗口报名 
联系人 王旭  联系方式 0310-3298919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3-05-28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3-06-03 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3-05-28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3-06-03 17:3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3-5-28至2013-06-03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内容 沙河市玻璃技术研究院中试基地、中试基地仓库及水、电等公用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码:SH2013JKG011-2
 
1.招标条件
沙河市玻璃技术研究院中试基地、中试基地仓库及水、电等公用工程已由沙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省沙河玻璃技术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沙河市玻璃技术研究院中试基地、中试基地仓库及水、电等公用工程位于沙河市境内,沙河市玻璃技术研究院中试基地建筑面积4986.3平方米,总高度10.6米;沙河市玻璃技术研究院中试基地仓库建筑面积为1425.6平方米,总高度10.1米,水、电、消防配套。室外水电公用工程含新增配变及室外给排水管网。
2.2招标范围:沙河市玻璃技术研究院中试基地、中试基地仓库及水、电等公用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全部监理内容。
2.3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监理工作移交止。
2.4工程质量目标: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证书》,或《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并持回执单或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报名窗口报名。于2013年5月 28 日至2013年6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窗口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交以下证件:
① 营业执照副本;
② 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④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⑤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或对账单;
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持申请书到当地检察院办理);
⑦ 外省企业领取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进冀备案手续;
⑧ 资质证书(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证件携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整理成册。
4.2本工程依法组成招标代理项目部,人员有:刘金茹、李建付、刘建伟、王旭、陈延军、王焕琪,其中刘金茹任招标小组负责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6 月 17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沙河玻璃技术研究院
联 系 人: 王焕琪
电 话: 0319-87816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旭
联系电话:0310-3298919 
传真:0310-3296890  
内容字数: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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