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行政服务中心工程施工
| 工程编码 | 131000130074-001 | 所属地区 | 廊坊市 |
| 工程名称 | 廊坊市行政服务中心工程施工 | ||
| 建设单位 | 廊坊市行政服务中心 | ||
| 工程地点 | 廊坊市广阳区,东临裕华路,南至艺术大道,北至规划一路 | ||
| 建筑面积 | 40366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施工设计图纸上标注的全部内容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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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
| 联系人 | 王丽 | 联系方式 | 15030604503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07-09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07-15 16:0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07-09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07-15 16: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3-7-09至2013-7-15(双休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廊坊市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2号台 | ||
| 内容 |
1. 廊坊市行政服务中心 工程,已经 廊发改投资[2012]295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廊坊市行政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分壹个标段竞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总建筑面积40366平方米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 ;建设地点:廊坊市广阳区,东临裕华路,南至艺术大道,北至规划一路;建设工期:预计 2013 年 8 月 1 日开工, 2015 年 7 月 31 日竣工,施工总工期: 730 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其以上资质。 所有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7 月 9 日至 2013 年 7 月 15 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 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人企业IC卡到廊坊市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报名或持锁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打印2份回执并携带),报名后携带①、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注册建造师证(专业类别:建筑工程);③、注册建造师IC卡;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⑤、市清欠办签署审核意见的诚信卡;⑥、外地队伍所在地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证明需到廊坊市清欠办办理备案手续),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套。在廊坊市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2号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廊坊市公共资源网站上发布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行政服务中心 办 公 地 址:建设北路60号 联 系 人: 张秀凤 电 话: 18831682211 招标代理机: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联 系 人:王丽 电话: 15030604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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