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
| 工程编码 | 130100130776-002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 |
| 工程名称 |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 | ||
| 建设单位 |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 ||
| 工程地点 | 河北天工化工机械厂以西、建华伟业泵业有限公司北 | ||
| 建筑面积 | 1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材料设备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95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B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3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
| 联系人 | 任惠 | 联系方式 | 0311-87031153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07-10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07-16 17:0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07-10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07-16 17: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3-7-10至2013-7-16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石家庄市建筑市场交易管理中心三楼 | ||
| 内容 |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的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项目,已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 建设地点:河北天工化工机械厂以西、建华伟业泵业有限公司北 发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资额: 95万元 施工工期: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B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符合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的投标。 三、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报名时间为: 2013年7月 10 日至2013年7月16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30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假除外)。在报名期间内,投标申请人须先持投标人企业锁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网上报名之后再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前往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二楼招标代理处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委托人本人出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4、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A级资质)原件 5、生产厂家的电梯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6、产品代理许可证明或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申请人报名后在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16日到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二楼招标代理处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标书、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如数提供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公章) 联系人: 张希华 联系电话:0311-86578189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169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人:任惠 联系电话: 0311-87031153 地 址:石家庄市站前街6号汇文大酒店22层A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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