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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奥城三期10#11#12#13#14#15#楼工程

工程编码 130534130060-001  所属地区 清河县 
工程名称 国富奥城三期10#11#12#13#14#15#楼工程  
建设单位 河北恒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嵩山路西侧、市场中路南侧 
建筑面积 47695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 
招标代理单位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7259.5993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3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清河县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人 邱杰  联系方式 8299081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3-07-12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3-07-18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3-07-12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3-07-18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3-7-12至2013-7-18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清河县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内容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130534X13050
1、国富奥城三期10#11#12#13#14#15#楼工程已经清发改投资核字【2013】3号批准建设,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经清河县招标办备案,就该工程发布本招标公告。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国富奥城三期10#11#12#13#14#15#楼工程,建筑面积47695平方米。资金已基本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嵩山路西侧、市场中路南侧;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如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证书(要求提供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续、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类至少各一名,必须提供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B类证)、外省企业的进冀备案证明、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通过清河县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领购招标文件,时间为2013年7月12日至 2013 年7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建设行政相对人违法记录积分≥16分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潜在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完成网上投标报名,否则将不能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300元/套。
6、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清河县建设局三楼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若有疑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垂询。
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39号            联系电话:   0319- 8299100 15931181095   联系人:黄百祥   闫国英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小组成员:米香玉、杨伟伟、韦秋路、郝梦莹。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电话:     0319-8299100   15931181095     联系人:    黄百祥     闫国英   

日期:   2013年 7月12日  
内容字数: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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