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御园一期工程监理
| 工程编码 | 130526130059-001 | 所属地区 | 任县 |
| 工程名称 | 东方御园一期工程监理 | ||
| 建设单位 | 邢台市盛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工程地点 | 任城镇人民大街北侧,顺德路东侧 | ||
| 建筑面积 | 28006.01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监理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
| 招标代理单位 | 邢台市天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3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邢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任县分中心 | ||
| 联系人 | 米雪英 | 联系方式 | 18903195901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07-15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07-19 17: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07-15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07-19 17: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9日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邢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任县分中心 | ||
| 内容 |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3-0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御园一期工程监理已由 任县发展改革局(任发改投资核字(2012)04号)、(任发改投资备字(2013)10号)、(任发改投资备字(2013)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邢台市盛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东方御园一期工程监理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任城镇人民大街北侧,顺德路东侧。 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28006.01㎡,其中A-1#楼307.3㎡,A-3#楼368.7㎡,A-5#楼1318.88㎡,A-7#(B-7# B-12#)楼554.08㎡,A-9# (B-2# B-8# )楼485.7㎡,B-3#楼969.84㎡,B-9#楼1389.46㎡,B-11#楼884.78㎡,C-2#(C-3# )楼4487.23㎡、C-5#楼5235.79㎡、C-6#楼5437.46㎡。 结构类型及层次: 其中A-1#楼,地上二层;A-5# 、A-7#(B-7# B-12#)、A-9# (B-2# B-8# )、B-3# 、B-9#、B-11#楼,地上三层;C-2#(C-3# )、C-5# 、C-6#楼,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均为剪力墙结构。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5、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6、公告时间:自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9日止。 7、招标文件发售及领取: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持法人代表委托书A4幅面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邢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任县分中心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交以下证件:①资质证书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营业执照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他说明:①外省企业还需携带进冀备案手续②投标企业应办理农民工一卡通。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地点:邢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任县分中心 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分-12:00分 下午:14:30分-17:30分 (招标小组人员:姜建亮、韩学燕、王光锋、薛彦玲、米雪英、李晓青,其中韩学燕为招标小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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