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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御园一期工程

工程编码 130526130058-001  所属地区 任县 
工程名称 东方御园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 邢台市盛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任城镇人民大街北侧,顺德路东侧 
建筑面积 28006.01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审定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邢台市天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3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邢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任县分中心 
联系人 米雪英  联系方式 18903195901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3-07-15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3-07-19 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3-07-15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3-07-19 17:3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9日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邢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任县分中心 
内容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2013-0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御园一期工程已由 任县发展改革局(任发改投资核字(2012)04号)、(任发改投资备字(2013)10号)、(任发改投资备字(2013)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邢台市盛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东方御园一期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任城镇人民大街北侧,顺德路东侧
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28006.01㎡,其中A-1#楼307.3㎡,A-3#楼368.7㎡,A-5#楼1318.88㎡,A-7#(B-7# B-12#)楼554.08㎡,A-9# (B-2# B-8# )楼485.7㎡,B-3#楼969.84㎡,B-9#楼1389.46㎡,B-11#楼884.78㎡,C-2#(C-3# )楼4487.23㎡、C-5#楼5235.79㎡、C-6#楼5437.46㎡。
结构类型及层次:其中A-1#楼,地上二层;A-5# 、A-7#(B-7# B-12#)、A-9# (B-2# B-8# )、B-3# 、B-9#、B-11#楼,地上三层;C-2#(C-3# )、C-5# 、C-6#楼,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均为剪力墙结构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施工工期:450日历天数,预计2013年8月25日开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5、公告时间:自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9日止。
6、招标文件领取: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先在河北建设信息网上报名后,再持法人代表委托书A4幅面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邢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任县分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还需要提交以下证件:①资质证书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④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地施工企业需要地级市清欠办出具证明) 其他证明:①邢台市施工企业还需携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通过邢台建设网查询)②外省企业还需携带进冀备案手续③投标企业应办理农民工一卡通。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地  点:邢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任县分中心
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分-12:00分 ;下午:14:30分-17:30分
(招标小组人员:姜建亮、韩学燕、王光锋、薛彦玲、米雪英、李晓青,其中韩学燕为招标小组负责人。)  
内容字数: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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