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马路道路维修工程(二次公告)
| 工程编码 | 131028130011-001 | 所属地区 | 大厂回族自治县 |
| 工程名称 | 吴马路道路维修工程(二次公告) | ||
| 建设单位 | 大厂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
| 工程地点 | 大厂县域内 |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 工程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 | ||
| 招标代理单位 | 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350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 文件发售地点 | |||
| 联系人 | 贾新颖 | 联系方式 | 0316-8828668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07-31 16: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08-07 16: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08-01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08-07 16: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同报名时间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
| 内容 |
1、吴马路道路维修工程,已由大厂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本工程采用BT(融资-建设-移交)模式,分一标段竞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工程建设地点为:大厂县域内,吴马路道路路线全长为1.5公里,路面宽度为7米。主要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9月6日,竣工日期为2013年10月30日,工期:55日历天;总投资为350万,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 (3)投标申请人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 (4)投标申请人须在报名同时将建设保证金50万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工行大厂支行:0410000709221003748);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报名。 5、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投标企业信用手册;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注册建造师证(专业类别:公路工程);⑥、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⑦、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⑧、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⑨、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准入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信用准入报告;⑩、外埠队伍入廊备案手续。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信用准入证明复印无效需原件)。于2013年8月1日-8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一楼)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资料不全不予备案。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6、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同报名时间。 招标人:大厂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址: 大厂县北辰街 联系人:张春方 电话:15713060185 邮政编码:065300 招标代理机构: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厂县城北辰街供热公司段东101号 联系人:贾新颖 电话:0316-8828668 15631677784 邮政编码:065300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监督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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