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及办公用房施工二次公告
| 工程编码 | 130923130027-004 | 所属地区 | 东光县 |
| 工程名称 | 东光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及办公用房施工二次公告 | ||
| 建设单位 | 东光县公安局 | ||
| 工程地点 | 东光县府前街北侧、宣惠河东侧 | ||
| 建筑面积 | 12000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业务用房及办公用房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内容 |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永恒泰招标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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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3400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 文件发售地点 | |||
| 联系人 | 石先生 | 联系方式 | 0311-80905888-8013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08-05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08-09 17:0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08-05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08-09 17: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另行通知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另行通知 | ||
| 内容 |
招 标 公 告 1、东光县公安局综合业务用房及办公用房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前期手续已完备,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家承包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东光县公安局综合业务用房及办公用房施工项目,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3400万元,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地点:东光县府前街北侧、宣惠河东侧 2.3工期:425日历天。 2.4建设规模:包括业务用房及办公用房,其中业务用房包括指挥中心用房、办案用房、窗口用房等,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警卫室等,总占地13亩,框剪结构十一层。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内容。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只有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才允许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依据(冀建市【2009】84号)文件要求,沧州市管辖区域以外企业办理(进冀)入沧手续须先到县建设局核查盖章后到市建设局备案。 5、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地点:东光县普照宾馆313房间。 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在以上地点报名的同时请用企业身份认证锁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以上内容缺一不可)。 报名须携带以下证件:进冀进沧申请备案表、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在该投标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以对账单为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信用手册、网上报名回执单、东光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可从河北永恒泰招标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人:东光县公安局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17-55367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永恒泰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先生、石先生 电话:0311-80905888-8013、15176972803 监督机构:东光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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