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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宗县阳光庄园9#、10#楼

工程编码 130531130036-001  所属地区 广宗县 
工程名称 广宗县阳光庄园9#、10#楼  
建设单位 广宗县恒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地点 广宗县建设街北侧,国土资源局西侧。 
建筑面积 7247.8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经图纸审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程 
招标代理单位 邢台城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资质等级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3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广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 李娜  联系方式 13932937289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3-07-05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3-07-11 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3-07-05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3-07-11 17:3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3-7-05至2013-7-11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广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内容 广宗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宗县恒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广宗县阳光庄园9#、10#楼
建设地点:广宗县建设街北侧,国土资源局西侧。
建设规模:7247.8平方米;其中9#面积3671.5m2,底框结构,10#面积3571.5m2,砖混结构;均为地上五层,条形基础。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合格
发包内容:经审定的全部图纸内容
施工工期:245日历天数,预计2013年8月6日开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资质等级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公告发布及媒介:
公告时间自2013年7月5日至2012年7月11日止
公告媒介: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5.招标文件领:取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先在河北建设信息网上报名后,再持法人代表委托书A4幅面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交以下证件:
①营业执照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资质证书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地施工企业需要地级市清欠办出具证明)
 其他说明:①邢台市施工企业还需携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通过邢台建设网查询)②外省企业还需携带进冀备案手续。③投标企业应办理农民工一卡通。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地点:广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领取时间:2013年7月5日至2012年7月11日止
(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顺延)。
6、投标有效期为45天(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项目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来信来电向广宗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违规违法行为,办公室设在广宗县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举报电话:0319-7213023(府前街原县交通局三楼)
 
建设单位联系人:赵友仕
联系电话:13833913835           
代理单位联系人:吴书强
联系电话:15227739933  
内容字数: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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