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及平房屋顶装修工程
| 工程编码 | 130528130039-001 | 所属地区 | 宁晋县 |
| 工程名称 | 宁晋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及平房屋顶装修工程 | ||
| 建设单位 | 宁晋县人民检察院 | ||
| 工程地点 | 宁晋县人民检察院院内 |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 工程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
| 招标代理单位 | 宁晋县华宁招标咨询事务所 |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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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另行通知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联系人 | 范女士 | 联系方式 | 0319-5689105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08-09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08-15 17:3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08-09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08-15 17: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另行通知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内容 |
1、招 标 人:宁晋县人民检察院 2、工程名称:宁晋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及平房屋顶装修工程 3、建设地点:宁晋县人民检察院院内。 4、发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5、项目概况:宁晋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及平房屋顶装修工程,包括:办公楼楼顶造型、配房屋顶及门卫装修等工程。 6、工 期:45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2013 年9月 15日。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0、资质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1、公告时间:自2013年8月9日至2013年8月 15日 公告媒介: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河北省政府采购网(www.hebgp.gov.cn) 12、投标申请人须用企业身份认证锁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报名后,代理人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及下述证件的原件及证件的复印件二套(加盖企业公章)到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 a、 营业执照(副本); b、 税务登记证(副本); c、 资质证书(副本); d、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e、 投标企业信用手册; f、 外省施工企业需携带进冀施工备案手续; g、 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h、 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提供); 领取地点: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晋县天宝街23号宁晋县政务服务中心212室) 联系人:范女士,联系电话:0319-5689105; 领取时间:自2013年8月 9 日至2013年 8月 15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13年8月30日下午15:3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3、投标有效期限为6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起) 14、本工程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 15、本工程依法组成招标代理项目部,人员有:郭泽朋、孙军联、王蒙、王梅。其中郭泽朋任招标小组负责人。 16、招标单位:宁晋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单位联系人:高倩 联系电话:0319-5804626 招标代理:宁晋县华宁招标咨询事务所 招标代理联系人:贾然 联系电话:0319-589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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