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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甲山派出所建设项目

工程编码 130821130055-001  所属地区 承德县 
工程名称 承德县甲山派出所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承德县公安局 
工程地点 承德县甲山镇山咀村 
建筑面积 820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包含的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172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10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范主任  联系方式 0311-83999108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3-08-13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3-08-19 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3-08-13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3-08-19 17:3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3-8-13---2013-8-19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县甲山派出所建设项目已由承德县发展改革局以承县发改[2012]9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级配套、县级财政,招标人为承德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承德县甲山镇山咀村
2.2 建设规模:82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2013年9月11日开工,2013年12月31日竣工;工期112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包含的内容
2.5 项目总投资:17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要求的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携带本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守法证明、外阜企业进冀进承备案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是2013年8月13日至2013年8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在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 本次招标文件的购买不支持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3日
9时00分,地点为承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承德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13785373361  0314-30150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主任
联系电话:0311-83999108

日    期:2013年8月13日  
内容字数: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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