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至冀晋界公路项目主体工程LJ-8标段施工二次招标资格预审
| 工程编码 | 1301s0130008-002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专业项目 |
| 工程名称 | 河北省石家庄至冀晋界公路项目主体工程LJ-8标段施工二次招标资格预审 | ||
| 建设单位 | 石家庄市京昆高速公路石太管理处 | ||
| 工程地点 | 河北省正定县、鹿泉市、井陉矿区、井陉县。 |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 工程招标范围 | LJ-8标段路基、桥涵、隧道工程施工 | ||
| 招标代理单位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合同估算价 | 700000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1000 元 | 招标文件价格 | |
| 文件发售地点 | 河北省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04室 | ||
| 联系人 | 尹世民 | 联系方式 | 0311-85263865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3-08-14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3-08-18 17:0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3-08-14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08-18 17: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3年8月14日至2013年8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河北省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04室 | ||
| 内容 |
河北省石家庄至冀晋界公路项目主体工程LJ-8标段施工二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DHZB-S130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石家庄至冀晋界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河北省石家庄至冀晋界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2]279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09-0286)。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75%,招标人为石家庄市京昆高速公路石太管理处。交通运输部对本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批复(交公路发[2012]800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LJ-8标段施工第一次招标失败,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石家庄市京昆高速公路石太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LJ-8标段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正定县、鹿泉市、井陉矿区、井陉县。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京昆高速曲阳桥枢纽互通,往西跨滹沱河,经李村镇北、宜安镇南,宋家峪南、库隆峰东、小作南、桃王庄、曹家庄、辛庄、洪河槽村,在山西省杨树庄与京昆高速公路山西省界平定至阳曲段相接,项目路线全长65.256km。 自北胡庄互通立交(K14+500)至西柏坡互通立交(K28+000)段作为西柏坡高速公路共线段已建成通车,项目待建里程为曲阳桥互通立交(K0+000)至北胡庄互通立交(K14+500)段及西柏坡互通立交(K28+000)段至项目终点(K65+256)段,共计约51.7公里,估算投资约70亿元。 待建工程设特大桥3座、大桥19座;设置长隧道2座,中隧道5座,短隧道4座;设置分离立交3座;设置互通式立交5处;设置收费站5处;设置管理中心、服务区、停车区、养护工区各1处。 2.3建设标准及主要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标准表 技术指标 起点—北胡庄互通 西柏坡互通—终点 公路等级 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 设计路段划分 K0+000-K14+500 K28+000-K65+256 设计路段长度(公里) 14.50 37.256 车道数 6 6 设计速度(公里/小时) 120 100 路基宽度(m) 34.5 33.5 中央分隔带宽度(m) 3 2 硬路肩宽度(m) 3 3 土路肩宽度(m) 0.75 0.75 桥梁荷载等级 公路-Ⅰ级 公路-Ⅰ级 设计洪水频率 桥梁 特大桥1/300,其他1/100 特大桥1/300,其他1/100 路基 1/100 1/100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根据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安排,本次招标范围为LJ-8标段路基、桥涵、隧道工程施工,详细情况见下表。 标段 起止桩号 长度(m) 主要工程内容 LJ-8 K49+210-K52+210 3000 菩萨崖1号大桥,菩萨崖2号大桥,高仇坎大桥,曹家庄1号大桥,曹家庄2号大桥(左线),栾庄隧道(约265米), 曹家庄隧道(约115米)。 注:1、表中桩号、长度、主要工程内容仅供资格预审阶段参考,实际数据以招标文件为准 2、除隧道包含水泥混凝土路面外均不含路面结构层。 2.5计划工期: 预计开工日期: 2013年9月,预计交工日期:2015年5月,工期20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下表: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LJ-8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注册资金不少于1.2亿元人民币。 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5年内(2008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完成1座桥长500米以上新建高速公路桥梁,且独立成功完成1座高速公路隧道。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有1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评审。当通过资格预审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超过1家时,评审委员会根据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最终确定排名在前的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评审(得分相同时,AA级申请人优先通过资格预审,得分相同申请人均为AA级企业或均非AA级企业,根据报名顺序确定排名在前的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评审)。 3.4信用等级被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A级、B级、C级的申请人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人不接受信用等级被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企业的资格预审申请。 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11年度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冀交基[2012]257号),在河北省下一次评价结果发布之前,公路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招投标工作中的应用以“冀交基[2012]257号”文件公布结果为准。 如在“2011年度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没有评价记录的企业,应按“2010年度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对待;如“2010年度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也没有评价记录的,企业信用等级按A级对待。 注:信用评价结果指主体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 3.5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等级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和相应资质等级与系统不符,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告知申请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审时单位名称和相应资质等级与系统不符的申请人,不得通过评审。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已在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中标的单位不得对本标段投标。 3.8本项目监理单位为:总监办河北省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LJ-8标段驻地办为河北通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本标段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申请人不得对相应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最多选择12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施工资质证书(副本)显示姓名为准)于2013年8月14日至2013年8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04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资产构成情况(查验验资报告原件)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详见附件1); (2)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提供),招标代理将对购买人的身份进行核验,现场拍照留存资料,以便招标人对购买人身份进行核实;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28日11:00时,由申请人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无需授权委托书,但需身份证)于当日8:30时至11:00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银河宾馆(河北省石家庄市四中路10号)。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和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京昆高速公路石太管理处 地 址:石家庄市石获北路17号四航校东邻飞龙大酒店院内 邮 编:050051 电 话:0311--85869905 传 真:0311--85869925 联系人:李炜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04室 邮 编:050011 电 话:0311-85263865、85263860 传 真:0311-85263861 联系人:尹世民 电子邮件:dahuajt@163.com 2013年8月14日 附件1: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人应提供资产构成情况以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名单; 3)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名单; 4)同在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的名单; 5)法定代表人均为同一人的公司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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