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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及办公用房项目施工招标

工程编码 130430130029-001  所属地区 邱县 
工程名称 邱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及办公用房项目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 邱县公安局 
工程地点 邱县振兴街东段、东方大道以东新区。 
建筑面积 10140.9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建安施工,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合同估算价 2295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200 元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邱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郭冲  联系方式 0310-8099318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3-08-15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3-08-21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3-08-15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3-08-21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3-8-15至2013-8-21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邱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邱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及办公用房已由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邱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邱县振兴街东段、东方大道以东新区。
2.2 建设规模:邱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及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0140.9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建安施工,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人企业IC卡,到邯郸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刷卡报名,或持锁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后(没有在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视为报名无效),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及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回执单(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邱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非本省投标企业在报名时需具有《进冀建筑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原件。
4.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27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 邱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邱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张振生 
电    话:0310-8362167       传    真:0310-83621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宏海、郭冲
电    话:0310-8099318       传     真:0310-8099318 
                                                     
  2013年8月14日  
内容字数: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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