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棠香金星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工程施工总承包
大足棠香金星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棠香金星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大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足发改投[2011]23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大足县棠香街道办事处金星村,总占地面积约33290m2。
2.2工程规模:本招标项目包括1-8号住宅楼、9号配套小商铺、地下车库等工程,总建筑面积161002.4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9798.5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8743.28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1660.07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800.28平方米。工程均为框架结构,1-4号住宅楼地下一层、地上30层、高度91.225米、总建筑面积69353.99平方米,5-7号住宅楼地下一层、地上33层、高度99.95米、总建筑面积59344.65平方米,8号住宅楼地下一层、地上31层、高度93.95米、建筑面积20033.30平方米,9号配套小商铺2层、高度9米、建筑面积610.40平方米,地下车库高度6.00米、建筑面积11660.07平方米。
2.3 工程总投资:工程投资约24000万元。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土建工程、部分安装工程及附属环境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工期:工期约730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11月22日至2011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本单位职工)、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报名,重庆市外企业还需提供该项目的入渝事前备案资料。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采用短信通知报名人联系的手机电话,如联系的手机电话有误,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www.project-and-bidding.cq.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和大足县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县龙岗街道办双塔路85号 联系地址:大足县棠香街道办商务中心负一层
联系人:王富伦 联系人:龚国龙
电话:023-43728099 电话:023-43732999
2011年11月22日
[ 打印当前页 ]

重庆信息价
北京信息价
上海信息价
天津信息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