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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黄水镇东方晨光园林景观工程施工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黄水镇东方晨光园林景观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投〔2010〕310240K721123841号文投资备案,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黄水镇开发区境内;

2.2 投资规模:约400万元。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合同签订次日起算);

2.4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春、夏、秋、冬园和内庭园。水电包括庭院灯109套、草坪灯34套、音响18套、喷灌系统20套,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园林古建筑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09-2011年)至少有一个500万元以上类似(硬质景观或园林古建筑)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22日至2012年2月28日每日(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同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或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各投标人下载后,应以书面或电子邮箱形式予以回复,未回复视为收到。

回复传真:023-73378907;

电子邮箱:312665108@qq.com。

4.2外地入渝企业须取得入渝登记备案证书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且参加报名的委托代理人须是分公司负责人。

4.3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以上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盖单位章)资料一套。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http://www.project-and-bidding.cq.cn)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http://www.szcxjw.com)上公开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瑞通路1号

联 系  人:廖永忠

联 系 电 话:023-73327049

招标代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联 系 人:张悦林

联  系电 话:023-73376501(办)

手 机:13452260234

传 真:023-73378907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内容字数: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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