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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龙水镇乡村公路复建项目(Ⅰ、Ⅱ标段)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龙水镇乡村公路复建项目(Ⅰ、Ⅱ标段)施工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社员自筹、大足区交通委员会、龙水镇政府补助资金。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大足区龙水镇大足一中至沙桥公路复建项目(Ⅰ标段)、

大足区龙水镇复横公路复建项目(Ⅱ标段)

2.2工程地点:  大足区龙水镇大足第一中学至沙桥村(Ⅰ标段)

大足区龙水镇横店子至复隆瓦场坡小桥(Ⅱ标段)

2.3工程规模:(Ⅰ标段)公路里程2.2公里,将该路段改造成5m宽的沥青表面处治路面路;(Ⅱ标段)公路里程3.3公里,将该路段改造成5m宽的沥青表面处治路面路。

2.4 工程总投资:(Ⅰ标段)工程投资约125万元;(Ⅱ标段)工程投资约190万元.

2.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大足县农村公路施工简易手册路面结构设计图所示范围,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6工期:工期约120天。

3、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或公路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

3.2各投标单位仅可就此次大足区龙水镇乡村公路复建项目(Ⅰ、Ⅱ标段)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1个合同标段报名投标。(付款办法:工程款在通过预验收合格后两年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付清,具体如下:①工程在通过预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工程款至工程造价的30%;②余款在通过预验收合格后之日起两年内分四次等时等额付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3月15日至2012年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本单位职工)、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重庆渝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报名,重庆市外企业报名时,其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到场,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采用短信通知报名人联系的手机电话,如联系的手机电话有误,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www.project-and-bidding.cq.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和大足县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重庆渝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足区龙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北路20号(大帝花园)5号别墅

联系人:李道见   联系人:刘颖

电话: 13996298896   电话:18716634189

2012年3月14日

内容字数: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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