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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南宾镇廉租住房建设工程

2.1工程名称:石柱县南宾镇2011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石柱县南宾镇城南村

2.3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廉租住房600套及相关配套设施。

2.4 计划工期: 14个月。

2.5 工程概算:约4000万元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和设计说明书中的所有内容以及招标答疑、补遗书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信誉记录。②近三年来投标人有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总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需具备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地税部门颁发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及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5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各拟派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

3.6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本次投标时,其入渝登记备案的负责人必须到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26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24412:00时前(北京时间)在 (http:// www.cpcb.com.cn )网上提出,逾期不再受理质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2   4    25 10 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

地 址:重庆市石柱县南宾镇二环路

联系人:先生 女士  

电  话:023-73378419  73333061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 系 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010)62108204

传  真:(010)62108050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3号(水星科技大厦A3栋)

联 系 人:女士 女士

联系电话:(023)68699999-2071

传 真:(023)63066066

内容字数: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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