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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站前大道景观工程(乔木部分)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站前大道景观工程(乔木部分)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09〕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裕鑫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站前大道景观工程(乔木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柱县站前大道景观工程(乔木部分)

2.2 项目地点:石柱县南宾镇;

2.3 招标范围:石柱县站前大道景观工程(乔木部分)土建、苗木采购、栽植、管护(成活期两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A、B两个标段,站前大道行道树1700颗,成活期两年,总投资约2000万元。

3.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造林绿化施工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为两个标段,投标人满足以上资质的可同时对以上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4 月 1 日至2012年 4 月 10 日每日(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同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外地入渝企业须同时提供入渝登记备案证书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或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各投标人下载后,应以书面或电子邮箱形式予以回复,未回复视为收到。回复传真:023-67755107;电子邮箱:312213034@qq.com。

4.2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以上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盖单位章)资料一套。

4.3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http://www.project-and-bidding.cq.cn)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http://www.szcxjw.com)上公开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裕鑫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南宾路22号

联 系  人: 卢敏华

联系 电 话:7332612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满堂红商务楼七楼

联 系 人:李中信

联 系电 话:023-67755107

手 机:13658358358

传 真:023-67755107

二○一二年 四  月  一 日

 

内容字数: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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