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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武装部综合办公楼建设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人民武装部综合办公楼建设工程已由垫江县发改委以垫江发改委函[2009] 2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兴渝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国有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工程规模: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2100㎡,总投资约 300万元。

2.2工程地址:垫江县行政中心南侧(月阳居委1组、南阳居委4组)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内容。

2.4工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须取得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项目拟派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4 11日起,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和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2012年4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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