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累丰路道路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累丰路道路工程已由大足区发改委以大足发改投〔2012〕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土地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项目总投资约6380.38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2484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全垫资建设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筑规模:拟建的大足区累丰路南起累丰七组与二环南路交接处(严家坟)至西门三角转盘,长约795.3米,宽36米(车行道15米,非机动车道2×4米,人行道2×5米,绿化2×1.5米),其中60米桥梁一座。该道路等级规划为城市主干道Ⅱ级,双向四车道,占地约43亩。
2.2建设投资:建安投资约2484万元
2.3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
2.4建设工期:为 270日历天。合同工期以中标人和招标人协定为准。
2.5招标范围:
以大足区累丰路道路工程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1)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2)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人民币;(3)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根据《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若投标人为公司注册地不在重庆市范围内的外地企业,则必须在重庆市具有注册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在重庆至少有3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并且分支机构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了入渝登记备案。
3.3 本招标项目要求用于本工程的前期投入资金(现金存入或转账)不低于800万元。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4 月 16 日至2012年 4 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本单位职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重庆市大足区土地储备中心1106室(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57号)报名,重庆市外企业还需提交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采用短信通知报名人联系的手机电话,如联系的手机电话有误,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 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www.project-and-bidding.cq.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市大足区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土地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57号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菜园坝南区路175号
邮 编:408500 邮 编:400038
联系人:胡先生 联 系 人:李燕
电 话: 023-43767022 电 话:023-65465355
传 真: 023-43767078 传 真:023-65465356
发出日期:2012年4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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