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书院中学教学辅助用房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川区书院学校教学辅助用房项目已由南川区发改委以南川发改委发【201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川区书院中学校(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 新城区纵三路拆迁安置补偿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南川区书院中学校园内:包括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及房屋建筑物四周约2米范围内附属工程,建筑面积约为1537平方米,工程造价约为4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具有同类类似业绩1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施工招标实行网上电子招标, 于2012年4月18日起(工作时间内,下同),在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www.cqncjz.cn或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cggjy.com“工程文件下载”和“项目答疑公布”上直接点击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补遗等资料。
5.2请投标人于2012年4月23日17时前将本工程质疑发送至www.cqncjz.cn或www.ncggjy.com网上。招标人于2012年4月24日17时前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并上传至www.cqncjz.cn或www.ncggjy.com网上,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在开标前因未随时关注www.cqncjz.cn或www.ncggjy.com网上发布的补遗或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RMB 6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不交招标文件资料费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5月8日14时30分,地点在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处(南川区北环路宣传文化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www.project-and-bidding.cq.cn)、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cggjy.com)、及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www.cqncjz.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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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重庆市南川区书院中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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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南川区金佛大道许家巷30号 |
地 址: |
重庆市南坪万达广场2号写字楼7-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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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朱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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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电 话: |
15909360622 |
日 期:2012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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