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城主干道房屋外立面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城主干道房屋外立面综合整治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南宾镇玉带河沿岸、观音寺街、五一路、新开路等;
2.2 建设规模:涉及房屋立面整治面积约11.2万㎡,计划总投资约6800万元;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合同签订次日起算);
2.4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效果图范围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书等资料所涉及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一期工程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整治范围为玉带河沿岸临街建(构)筑物,梯子坎至七星桥,总长约850 m(县医院沿线因要拆迁改造未纳入本次招标范围),涉及房屋立面整治面积约4.7万㎡,按土家民居风格进行改造,计划总投资约3500万元。
第二标段:整治范围为万寿大道“步步高”支路入口起到街心花园,沿五一路、新开路至三妹酒店丁字路口沿线,全长约1300 m,涉及房屋立面整治面积约6.5万㎡,按现代建筑风格进行改造,计划总投资约3300万元。
3.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 2009年至今有建设规模5万㎡以上同类建(构)筑物立面整治工程项目业绩。
(3)若投标人为市外企业,必须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了入渝登记备案。
(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2009年至今均需有建设规模5万㎡以上同类建(构)筑物立面整治工程业绩。
3.2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则其所有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自行访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http://www.szcxjw.com)“招标投标”栏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限价等有关资料。凡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都视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事宜和要求,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随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招标补遗通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报名资料费,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8日9时30分(若有变更,以招标文件或补遗通知为准),地点为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桥头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原劳动局三楼
联 系 人: 崔利洪
联 系 电 话:023-73326156
招标代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84号建设大厦六楼
联 系 人:牟建华
联 系电 话:023-73376990(办)
传 真:023-73378907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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